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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演讲体散文:幽默共享,智慧互动 [打印本頁]

作者: sunwinism    時間: 2017-10-30 21:18     標題: 演讲体散文:幽默共享,智慧互动

演讲体散文:幽默共享,智慧互动

孙绍振

大象出版社:

目录

序:演讲与为文:两路工夫

“中华诗国”论
说不尽的狗
论国人之“吃”
证婚多余论
好的,好的!——婚礼致词
《三国演义》真、善和美的错位
――曹操、周瑜和刘备性格的内在矛盾
诸葛亮人化还是妖化?
关公:从失败的悲剧英雄到“义薄云天”之神
美女危险论
美女难逃英雄关
和中学教师谈演讲的现场感和互动共创
  以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为例


答美丽的主持人小姐
贵在随机应变





演讲与为文:两路工夫
   
本书据演讲录音记录修改成文,之所以敢于命名为“演讲体散文”者,第一,提醒国人演讲与为文之不同,为两路工夫,吾人当此公众现场交际空前发达之际,其重要性,非昔日可比;第二,演讲体散文,并非个人之独创,其源头非但在中国,而且在希腊罗马,皆有深厚之历史积淀。当今之际,有重温历史,原始要终,在理论上确立自觉性之必要。
也许,在许多学人看来“演讲体散文”之说,不无突兀之感。散文是书面的,演讲是口头的,散文是审美的,演讲则是实用性的,二者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演讲不但是散文的重要部分,而且还是散文经典的鼻祖。对于这一点,当代散文理论家心安理得地数典忘祖。处于六经之首,被刘勰称为“诏、策、奏、章”之“源”的《尚书》,很接近于当代政府文告、权威公文,由于具有“记言”的特点,强烈地表现出起草者、演讲者的情绪和个性。《盘庚》篇记载商朝的第二十位君王,告喻臣民,硬话软说,软话硬说,软硬兼施,把拉拢、劝导、利诱和威胁结合得如此水乳交融,其表达之含而不露,其用语之绵里藏针,其当时的神态活灵活现。这样的文章,虽然在韩愈时代读起来,就“佶屈聱牙”了,但是,只要充分还原出当时的语境,不难看出这篇演讲词,用的全是当时的口语。怀柔结合霸道,干净利落,透露出来的个性化的情志。实在是杰出的情理交融文学性散文。另一经典《论语》基本上是对话和议论,《子路、冉有、公西华待坐》中的对话,无疑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至于《孟子》中的大段对答,屈原的《渔父》,还有游说之士的机辩,都是直接交流,在性质上都带有现场互动性,而这恰恰是演说的特点。
在那书面传播不发达的时期,现场交流和互动,对话和演说,其重要性与方便性高度统一,只有庄严的历史价值的语言,才不避刻之于甲骨、铸之于钟鼎的艰难 。
无独有偶,在古希腊罗马对话与演说式的直接交流也不约而同地繁荣。
一般西洋文学史家均以为希腊最早的三大文类是戏剧、史诗与抒情诗,几乎没有散文的位置,这是因为忽略了非韵文的对话体散文,柏拉图的经典之作《苏格拉底之死》、《理想国》皆为对话,此外演讲在公众生活这最重要的形式,经典之作出其类而拔其萃,如苏格拉底的《在雅典五百公民法庭上的演说》。可贵者,希腊不但有对话和演说的实践,亚里斯多德还写出了与《诗学》并列的经典理论《修辞学》,后者主要论述演说术。全书第一卷阐述修辞学定义、演说分类、说服方式和题材;第二卷着重分析听众情感和性格以及论证方法;第三卷讨论文体风格与构思布局,涉及演说的立意取材、辞格运用、语言风格、谋篇布局、语气手势和情态等。在理论上归纳出了耸动听众的要素有三:诉诸人格 (ethos);诉诸情感(pathos);诉诸道理(logos )。在这种悠久传统的孕育下,罗马时代就顺理成章地产生西赛罗那样演说家和他的理论经典(《论演说家》:作于公元前56年)。演说风行西方近千年不改,到了十八世纪,在鲍姆嘉通((Alexander Gottliel Baumgarten ,1714 — 1762)的《美学》中还说到:“美学同演说学和诗学是一回事”。
在中国因为过早发明了造纸术,直接交流的对话和演说日趋衰微之时,西方的演说经典却云蒸霞蔚。差不多每一时代之大政治家,都有其相应的经典的演说。举其要者就有西赛罗的煽动性的《对喀提林控告的第一次讲话》,华盛顿的《向国会两院发表的就职演说》,法国大革命时期革命家丹东的《勇敢些,再勇敢些》,罗伯斯比尔被宣判死刑时《最后的演说》,林肯的《葛第斯堡演说》,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等。奇怪的是,文论相当发达的欧美却对这么重要的文体并未明确归纳到散文中去,作为文体至少没有得到西方百科全书的普遍认同。只有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Eleventh Edition )把演说和书信,讽刺的、幽默的文章和随笔列入散文条目下,把它当作诗歌、传奇等艺术的想象的文学形式。不无令人欣慰的是,在阿拉伯国家的现代文学概念中,演讲和诗歌、散文、演讲格言、寓言、小说故事、戏剧等同具文学性质。
在中国由于造纸术的发达推动了传播的变革,现场交流因其欠缺可保存性而遭到冷落,大师的现场话语(谈话)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因其弟子事后的记录得以保存,如朱熹的《朱子语类》、王阳明的《传习录》者,凤毛麟角。然而,先秦的演说和对话转化为一种以非系统性为特点的文体:“语录”。
这种情况到了辛亥革命前夕才有了变化,演讲突破了语录,恢复了系统性,产生了新的经典。如孙中山《中国绝不会沦亡》《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的演说》,章太炎的《在‘民报’纪元节大会上的演说》,李大钊《庶民的胜利》,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说》,梁启超《为学与做人》,鲁迅《娜拉走后怎样》,《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的关系》《在左翼作家联盟成立大会上的讲话》,蒋介石《庐山抗战演说》,宋美龄《在美国众议院演说》,闻一多《最后一次演讲》等等等等,经典层出不穷,作为一种现代公共交流方式已经积累了充分的经验,但是,作为一种文体,其不同于作文的特殊性,却并未得到起码的重视。在左倾思潮压抑个人情志时期,演讲和谈话被念讲稿所取代。以致至今政界、学界、商界人士离开了事前写成的书面发言稿,鲜有能够即兴讲话,达到情趣、谐趣、智趣交融者。在与世界学术、政治、文化、商贸交流方面,国民素质如此之欠缺,不能不令人扼腕。
幸而问题之严重性,已经引起权威领导之警惕。乃有某些学者、专家在座谈会上照本宣科,遭到当场打断,其旨显然在助其从套话中解脱出来。现场对话,言为心声,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虽黄口幼儿皆可为之,但是,对于许多并不是没有水平的人士来说,离开了讲稿却往往患上失语症。箇中原因,除了不能适应新时期之公众交流,经验不足以外,还在于在理论上把讲话、演讲、发言与写文章混为一谈。殊不知演讲与为文虽功能无异,皆为交流,然为文不在现场,与读者非直接交流,可反复修改推敲,以书面语告知思考之结果;而演讲在现场,交流具有直接性,其即兴性,互动性,口语的明快性,其灵感性,生成性,过程性,其鼓动性,幽默感,乃至率意性,根本功能乃为缩短与听众心理距离。此等规律与为文乃两路工夫。故念讲稿,虽锦绣之文,或令听者昏昏欲睡,而即兴侃侃,虽大白话,亦能耸动视听,引发共鸣,兼以身体语言达到全方位沟通,此时,虽一扬眉,一举手,亦能引发心领神会之笑声,甚至不经意之口误,也能激起掌声。此乃演讲之极境,讲者与听众化为一体。 故演讲之成功与为文不同,为文之作者为一人,而演讲之胜利乃讲者与听者共同之创造。


二,

把演讲录音修改、补充成一个可以印行的稿子,其很艰巨性出乎意料。记录稿里,逻辑中断,不一贯,语法欠妥,修辞不当者比比皆是。有时,情况严重到令人害羞的程度。真是有点不敢相信,这居然是自己的讲话的记录。回想演讲现场,自我感觉一直是挺美的啊,反应热烈,掌声、笑声不断啊。
等我把这个原始而粗糙的录音稿整理完毕,才明白过来,口头演讲和学术论文不同。学术论文是严密的、准确的,但是,如果把它拿到会场上去照本宣科地念一通,其结果肯定是砸锅,原因就是学术论文是研究的结果,没有现场感,没有交流感,它只是单向地宣示自己的思想的成品。演讲不是单方面的传达自己的思想,而是和听众交流。不管后来记录的文字多么粗糙,可只要有现场的交流感互动,形成共同创造的氛围,效果就非同小可。现场交流,不仅仅是有声的语言,而且包括无声的姿态、表情等等全方位的身体语言,包括潜在的心灵暗示。宣读论文是严正的结论的告知,而演讲则是展示思考、表达的过程,选择词语的过程,观念和表达二者猝然遇合的过程。这是一个原初观念和语言从朦胧到从精确定位,投胎成形的过程。现成观念宣示是静态的,而生成过程则是动态的。这种动态不仅仅是演讲者自发的演示,而是其灵感为听众的反应所激发,抓住了那电光火石瞬息即逝的灵感。讲者和听者的关系,不是主动和被动的关系,而是心领神会,共同创造的关系。
正是因为这样,在记录稿中,一些逻辑的断裂和语言的空白,在现场似乎并不存在。回忆起来,这些空白大都由无声的体态和眼神等非语言的成份填充到饱和的程度了。西方有一种说法,在现场交流中,有声语言的作用仅仅占到百分之六十左右,其余都是无声的、可视而不可听的信号在起作用。如果这一点没有错,那么世上就没有绝对忠实的记录稿,损失四成以上的信息是正常现象。即使有了录像,可视形象得以保存,效果仍然不能和身临其境相比。这是因为,交流现场那种共创的氛围,那种双方心领神会的“心心相印”的精彩是超越视觉和听觉的。正是因为这样,任何电视教学,都不能代替真正的课堂教学。

演讲,在社会生活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但其特殊规律的研究却长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们的领导、教师 、经理可能多达几千万以上,在他们工作、生活中,演讲(做报告)可能占有相当重大的比例。但是,在我们的集会上,在我们的课堂上,把演讲与写文章混为一谈的习惯势力从来没有受到挑战,哪怕是一个很小的会议,念讲稿,眼睛不看听众,也几乎成了天经地义的常规。从理论上来说,这就是混淆了为文与演讲的最基本的界限。在西方,演讲从古希腊罗马就是一门专门的学问,最初还是一门显学,就是在当代美国,在中学和大学课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念讲稿的风行神州大地,却说明我国对于演讲术的基本原理缺乏起码的研究。其不言而喻的预设前提演讲就是书面语言、合乎逻辑的有声传达。而在古代希腊,演讲的耸动听众的资源大约有三个方面诉诸人格的说服手段 (ethos);诉诸情感的说服手段 (pathos);和诉诸道理的说服手段(logos )。我们流行的做法充其量不过就是其中之一,那就是诉诸道理的说服手段(logos )。事情明摆着,演说交流要达到感染对方的效果,不仅光凭诉诸道理的 logos,还要有诉诸人格的ethos和诉诸情感的pathos。念讲稿,就是见稿不见人,就是忘记了演讲感人除了道理以外,还有人格。什么是人格呢?至少包括个性、情绪、现场的的躯体、仪表、姿态、表情。拿着稿子念,就把眼睛挡住了。而眼睛,是灵魂的窗子,恰恰就是最主要的交流渠道。美国卡内基演讲术,甚至要求,演说都要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觉得,你看到了他,你的眼睛在和他作无声的交流。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其间隐含的道理很值得深思。
正是因为这样,修改记录稿的任务,其实不仅仅在文字上的补充和订正,而是交流的、共创的氛围的恢复。
作为一种交流文体,演讲语言和学术语言有着巨大差异。我曾经这样讲到曹操:

《三国演义》,虚构了曹操(被陈宫逮捕以后)在死亡面前面,大义凛然,英勇无畏,视死如归。他慷慨激昂地宣言:性曹的世食汉禄——祖祖辈辈都吃汉朝的俸禄,拿汉朝的薪水,现在国家如此危难,不想报国,与禽兽何异啊?也就是,不这样做,就不是人了。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哉——你们这帮小麻雀哪里知道我天鹅的志向啊!今事不成,乃天意也——今天我行刺董卓不成,是老天不帮忙,我有死而已!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形容英雄的话语来说,就是在死亡面前,面不改色心不跳啊。这时候的曹操就是这样一个英雄,“老子今天就死在这了,完蛋就完蛋!”(笑声)。没有想到,他这一副不要命的姿态,反而把人家给感动了。感动到什么程度?这也是虚构的,说:我这官也不当了!身家性命,仕途前程,都不要了,咱哥们就一起远走高飞吧。

讲的是一千多年以前的政治斗争,如果完全倚赖古代语言,则可能导致现场听众毫无感觉。相反“拿汉朝的薪水”,“就不是人了”,“老天不帮忙”,“面不改色心不跳”,“老子今天就死在这了”,“完蛋就完蛋!”“一副不要命的姿态”,“咱哥们一起远走高飞吧”,等等,这样的语言显然不是学术语言,甚至不是书面语言,而是当代日常口语。挑选这样的语言来表现古代的事情,是因为,原本的书面语言比较文雅,难以激发现场听众的反应,而口语则不然,它与当代生活和心理体验有直接的联系,因而,比较鲜明,比较明快,听众的经验和记忆比较容易迅速被激发。这里,当代的话语:面不改色心不跳,完蛋就完蛋,老子今天就死在这儿了,哥们儿。绝对是曹操当年的人士绝对讲不出来的。这里,最主要的是不是回到古代,而带着当代的话语经验进入古代历史语境。这就分成两步,第一,先要迅速唤醒当代的感觉,然后才是形成某种对于古代观念趣味性描述,在这里,不可忽略的是,语言中带着反讽的意味。再举一个例子:

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这就是恶棍逻辑。我已经无耻了,不要脸了,我不承认我是人了,你把我当坏人,把我当禽兽好了,当狗好了。我就什么都不怕了。用某些流行的话语来说,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谁。(听众大笑、鼓掌。)

当代口语的反复叠加,好处就是把它挟带感情强化到淋漓尽致的程度,保证其超越了古代语境,才能把演讲听众的互动效果推向高潮。
我们的教师、学者在讲课、做报告前,明明早已有了著作,有了讲稿,为什么还是开夜车备课呢?主要就是作话语转换,把书面语言,转换成口头语言。口语当然不如书面语言严密,但是,他挟带的情感色彩,能够迅速引起共鸣。 一般地说,演讲者和听众地位和心态不同,进入会场之前,心理距离是极其巨大的,首先就是对于演讲者的陌生感,其次就是对于题目的陌生感。最严重的还是,各人心里有各人的快乐与忧愁,家家都有一部难念的经。这就使得他们和演讲者期待其高度统一的凝神状态有极大的距离。演讲者必须在最短时间里,把他们五花八门的陌生感挤出脑海,以期缩短演讲者与听众的心理距离。古代的事情,离开他们的切身感受很远,再用古代汉语来讲述,等于是距人于千里之外。用当代口语叙述古代的事情,不但能把听众带进当代,而且能把听众带到现场,让他们从你的用词中,感受到你的机灵。这样他们的陌生感就可能漫漫淡化,和你之间的心理距离漫漫缩短。
陌生感是交流之大忌,陌生产生隔膜,隔膜就是心理距离,距离最为严重的就是互相没有感觉,书面语言,尤其是学术语言的过分运用,或者滥用,在演讲现场,容易造成隔膜,尽可能少用系统的书面语言,穿插种种当代口语,有利于缩短演讲者和听众的心理距离,使之在感觉上趋向认同:

《全相三国志平话》里讲到诸葛亮奉了刘备的命令,到东吴去说服孙权、周瑜和根本没多少部队的刘备(只有一两万人吧)联合起来抵抗曹操。就在人家的会议厅里边,曹操的来使带来曹操的一封信,叫孙权投降。当然这封信写得水平很低,根本没有曹操的水平。你拉拢人家投降也写得稍微客气一点,也要有点诱惑力嘛,这个曹操的信怎么写呢?你赶快投降,孙权!你不投降,“无智无虑”,不管你有没有头脑,不管你是不是聪明,统统地悉皆斩首——你如果不投降,我一到就不客气,通通的,死啦死啦的。(听众笑)孙权看了这封信,身为江东一霸、(他的坟墓就在你们南京,明孝陵的边上,吴大帝墓),这样一个大帝啊,讨虏将军啊,看了这封水平很低的信,怎么样?居然吓得浑身流汗;流汗流多少呢?“衣湿数重”,把衣服都湿了几层,这要有多少汗啊!(听众笑)我看肯定还有些其它的排泄物了。(听众大笑)

这里拉近心理距离的方法是,第一,是经验尽可能把感觉遥远的事情往听众的感觉经验近处拉,吴大帝的坟墓就在你们南京,第二,把套语转化为具体的感觉,衣湿数重,不但有汗,而且有其它的排泄物,红色电影里的日本鬼子的话语“死啦,死啦的”,这些话语的运用,其目的就是要把演讲者和听讲者之间的感觉合而为一。感性口语的讲述,就是遇到要上升到理论上,也不能放松:

从艺术上来说呢?这样的虚构好在哪里?好在写他原来不是个坏人,是个好人,大大的好人,英勇无畏,慷慨赴义,这样一个热血青年后来却变成了坏人、小人、奸人。《三国演义》的了不起,就在于表现了其间转化的根源在这个人物的特殊的心理。这个好人,义士,心理上有个毛病:多疑。

就是讲比较抽象的理论,也不能用太多的理论语言,因为太抽象不容易理解,也难以感觉。这里的“好人”,“坏人”,就是要把抽象的语言变成感性的口语,把判断明快化,逻辑单纯化。为了单纯化,还把句子也单句化了,完全是简单句,短句,连接词统统省略。推理的时候,不惜作些排比重复(不是个坏人,是个好人,大大的好人,英勇无畏,慷慨赴义),这样可以加强感情的分量,又可以减缓节奏,为什么?和听众一起思考。


我们看《西游记》,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和尚西天取经,一路上,都是打出了生活的常规的。妖怪很多,一个个妖怪都想吃唐僧肉,孙悟空顺利地把它打倒,打不倒、打不过,怎么办?很简单,找观世音,妖怪再胡闹,观世音就把它消灭了。再往前进,又碰到一个,老叫观世音不好,就再换一个人,如来佛,又把妖怪给消灭了。(听众笑)可是读者却连妖怪的名字都忘掉了。因为,在打的过程当中,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和尚的精神状态,有没有什么变化?没有什么变化。都是同心同德,一往无前。这就不是好的情节。但是,有一个妖怪我印象绝对深刻,——白骨精。当然不是因为她是一个女妖怪。前排的女同学不要见怪,我对你们印象比她还深。(听众笑)

从理论语言来说,这是比较罗嗦的,很明显,这是有意为之,这么不厌其烦、反反复复。一些地方,还插入了一些自问自答。这在论文中,可能是多余的,但在是讲座中,则有一种提神作用,同时也可以放慢推理节奏。面对大学生,这不是太婆婆妈妈了吗?不然,为了保证的交流的全面性。会场上,几百人,你不能光和那些素质高,理解力强的、反应敏锐的听众交流,那样的人士最多只占三分之二,还有三分之一的人士,你拉下他们,他们就可能要开小差,要做小动作,还要发出蜜蜂一样的声音。因而,需要等待,怎么等待?不能停顿下来等待,用层层推进的办法,语词分量不断加重、观念在排比中推进。这样已经理解的,因为强化的层递性,理解加深了,不觉得重复罗嗦,而不那么敏感的,也可以在强化的过程中赶上你的速度。一旦可以下结论了,可以很干脆,不一定要拖泥带水,可以下得很明快,很干脆,很果断。因为,结论在层层推理的后面,是演讲者和听众有序互动、共同思考的结果,而不是像某些论文,先把结论亮出来,然后举例子。先下结论后举例子,可以说是演讲的大忌。结论有了,听众从根本上就停止思考了。就也就无法交流互动了。
在这些方面做得到位,可以保证交流的顺畅,但互动、互创的氛围还不一定饱和,还不一定达到高度和谐。为了创造出高度的和谐和互动的氛围,就得有一点趣味,通常我们最为熟悉的是情趣和理趣,演讲的内容虽然是理性的,为了吸引听众,当然要争取把事情和道理讲得有趣,一般地说,这就是理趣,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说,其最后说到民有、民享、民治(of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不但道理有深刻,而且文字上,把那么复杂的事情,只用介词结构的微妙的变化来表达,就充满智慧的趣味,或者理趣。但是,光有理趣,或者智趣,很难形成现场交流的持久专注。现场的互动的交流,需要更强烈的趣味,那就是情趣和谐趣。情趣当然是很重要的,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就用排山倒海的排比句,来表现激情,进行煽动。他面对二十万听众。以极端强化的情绪,强调黑人的要求的很小,林肯早有承诺,但却拖延了一百年,至今却没有兑现。这种风格,应该说,更适合于政治鼓动,而且如果没有特殊的文化历史背景,太过强烈、持久的煽情,会造成疲倦。而学术思考,要引人入胜,过度的抒情和鼓动,肯定是不宜的,抒情往往夸张,容易变成滥情,一旦导致滥情,很可能破坏心领神会互动的氛围。在当今的历史语境下,人们对夸张的滥情是反感的,因而从某种意义来说,学术演讲,似乎应该要有一定的谐趣,也就是幽默。

《西游记》和《水浒传》(英雄仇恨美女)有所不同,它所有的英雄,在女性面前都是中性的,唐僧看到女孩子,不要说心动了,眼睛皮都不会跳一下的。在座的男生可能是望尘莫及吧,因为他们是和尚啊,我们却不想当和尚。孙悟空对女性也没有感觉。沙僧更是这样,我说过,他的特点是,不但对女性没有感觉,就是对男性也没有感觉。(大笑声)不过唐僧是以美为善,美女一定是善良的,孙悟空相反,他的英雄性洞察力,就在于从漂亮的外表中,看出妖、看出假,看出恶来。可以说,他的美学原则是以美为假,以美为恶。你越是漂亮,我越是无情。和他相反的,是猪八戒,他对美女有感觉,一看见美女,整个心就激动起来。他的美学原则,是以美为真。不管她是人是妖,只要是漂亮的,就是真正的花姑娘,像电影中的日本鬼子口中念念有词的:花姑娘的,大大的好。(大笑声)他是中国古代小说中,唯一的一个唯美主义者。(大笑声)三个人,三种美学原则,在同一个对象(美女)身上,就发生冲突了。

这里的幽默感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把事情说得和原本发生语义上的歪曲、错位,如分别给《西游记》中三位主人公三种“美学原则”,而且把猪八戒说成是“唯美主义者”。这在学术论文中,是绝对不容许的;二是,来自于对听众进行轻度的调侃,前面把对白骨精的印象深刻和前排的女同学相比,而且请她们不要见怪,“我对你们印象比她还深。”又如,说在座的男生见了女性绝对不会像唐僧那样无动于衷。这些在学术论文中是不可思议的,然而在演讲中,却是交流互动的亮点。
幽默在学术演讲中之可贵是因为其难能。其原因是,学术理性所遵循的是理性逻辑,是讲正理的,而幽默逻辑是一种“错位”逻辑,讲的是歪理。我国相声艺人有言:理儿不歪,笑话不来。在演讲中,把正理和歪理,把理性和诙谐结合起来,不但是需要水准而且是需要一种把语言个人化的勇气的。在讲到中国女娲造人的神话和《圣经》上帝造人时,我得出结论:我们是母亲(女娲)英雄创造了人类,《圣经》里是上帝创造了第一个人。接下去这样说:

当然,这一点不能说绝了。因为我们的汉字里,还有一个字,那就是祖宗的“祖”字。这个偏旁,在象形方面,是一个祭坛,而这边的而且的“且”字,则是一个男性的生殖器的形象,里面的两横,就是包皮,很形象的。(笑声)不要笑啊,我据很严肃的学者考证啊。它的确是在座男同学无论如何,都要认真遮挡起来的那个部位。(笑声)这在今天来看,是很不严肃的,是吧?但在当时可能是很庄重的,是受到顶礼膜拜的。这玩意儿,有什么可崇拜的?可了不得啦。庙堂里那些牌位,包括孔庙里,祠堂里那些牌位,还有我们所有祖先的,为什么搞成那样一个样子?你们想过没有?就是因为,它仿照而且的“且”啊。(笑声,掌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管是皇帝,还是老百姓,都要向这样而且的“且”磕头的啊。而且……(大笑声),这一磕,就磕了上千年。磕得忘乎所以,都忘记了这个而且的“且”原本是什么玩意儿了。甚至皇帝们称自己的前辈为太祖、高祖的时候,也忘记了,太祖、高祖的原初意义,应该叫人怪不好意思的。太,可能就是天下第一吧,太祖,就是天下第一生殖器啊(大笑声,鼓掌声)而高祖,就是高级的那个东西,有什么了不起的嘛?!(鼓掌声,欢呼声)据考证,东南亚一带,至今仍然有拜石笋的风俗,石笋就是而且的“且”字的另一种形象,不过那个很庞大、伟大,而且(大笑声),你们不要笑,我说的这个而且,不是那个而且(大笑声)一般人,没有那么庞大、伟大,就是了。(大笑声)而且,(笑声),好,糟了,从今以后,我不能再说这个连接词了,而且,(大笑声)连讲“祖国”都感到亵渎了。(大笑声)


这种演讲风格,好像和马丁·路德·金不太相同,马丁是面对广大群众的集体话语,而这里,更多的是个人的话语,把表面上神圣不可侵犯的现象,用导致荒谬的办法,说得很可笑,完全是个人的别出心裁,如果允许给以命名的话,应该叫做“即兴调侃,率性而言”。这肯定不是现成的讲稿早已准备好的,而是针对现场信息而随机创造的。正是这种随机的创造,把演讲者的个性,演讲者的人格ethos和情绪pathos,充分地表现出来。这样的幽默的谐趣,完全是个人的率性,这恰恰是学术所要防止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样的演讲虽然讲的是,学术理性,但作为一种文体,已经不属于学术文类,更多的属于文学,从根本上来说,它就是散文,和当前最为流行的学者散文,审智散文在精神价值上异曲同工。






正文



“中华诗国”论
----2015年4月26日在北大诗歌研究院采薇阁诗歌园开园典礼上的讲话



中国是个诗的国度,孔夫子就说过,不学诗无以言,也就是哑巴。请允许我说句违法的话,我国可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诗国,简称“中华诗国”。我们和西方传统很不相同。古希腊圣人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把诗人赶出去。诗人要活命,就只能歌颂神,故西方诗与歌结合,最普及在教堂。而中国诗则普及于生活的一切方面。先秦时代政治家引用《诗经》增加外交辞令的权威性,而老百姓就用来发泄一切情绪,包括骂老天,“时日何曷丧,予及汝偕亡”。就是喝酒,行酒令,也要用诗。故酒家门前对联,常有“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至于茶,更是与诗酒一体,“寒夜客来茶当酒”是很高雅的。福建工夫茶讲究茶道。连倒茶都有讲究。把壶轮流酙之,曰“关公巡城”,再添少许曰“韩信点兵”。游戏如猜谜,其诗更是精致,我记得小时候猜过一个谜语:“独坐中军帐,专粘飞来将;排起八卦阵,学做诸葛亮。”谜底是:蜘蛛。就是民间的天气预报,也是诗,如“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当然最重要的是,用来谈恋爱,《诗经》就教给女孩子一种技巧:“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爱”的意思就是藏,躲躲闪闪,不能让他轻易得手,折磨他一下才甜蜜。不能像古希腊女诗人莎孚那样傻呼呼,直截了当:波洛赫啊,我看见你就激动得浑身发冷,舌头僵硬得说不出话来。那就太平淡了。至于兄弟民族则用来谈恋爱,不像汉族,一味“爱而不见”,躲躲闪闪,而在山顶上对唱,两心交响,山鸣谷应。藏传佛教六世达赖活佛仓央嘉措写出了不朽的爱情诗《见与不见》,坦然直白曰:“安得与君相绝诀,免教生死作相思”。
更精彩的是,诗有医药功能,至少可能治失眠症。我小时候,上学路上,经常看到墙上有红纸贴子:“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夜啼郎,过路君子看一遍 ,一觉睡到大天亮。”我不知看了多少回,治了多少婴儿的失眠症,积了多少阴功,如今思想起来,好不开怀也。很可惜的是,这种不花钱,又没有副作用的药方,居然失传了。但是,清人汪昂用七言诗写成的《汤头歌诀》集常用三百余药方,十七世纪的著作,早过了版权保护期,至今被书商反复翻印,说明赚钱的效果和治疗效果成正比。
最为神奇的是,在佛教禅宗,连遴选接班人都用诗,叫做“偈子”。先是有神秀的“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慧能认为他尚未明心见性,以“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一举夺冠,获得五祖弘忍的衣钵。把印度的禅宗转化为中国的禅宗,开创了中土的顿悟学派。
在座的外国使馆的中国通们可能搞不懂了,这个六祖慧能可是个文盲呀。
这是因为中国人天生就是诗人。在美国伟大诗人庞德看来,每一个汉字都是一首意象诗,有他的经典之作Cantoes中的作品为证。不要说文盲,就是一个患了脑瘫的农民妇女,也以“走过半个中国/去睡你”轰动全国。我已故的二舅母也是文盲,也能出口成诗。我年青时,要结婚了,可囊中羞涩,就像曹孟德一样,整日“忧从衷来,不可断绝”。二舅母用手指戳我的眉心说,愁眉苦脸干什么?“有钱就是豆腐酒,没钱就是手拉手。”我当即醍醐灌顶,脸上的乌云立马散尽。
这样的诗的天才从哪里来的?从汉语来。汉语里充满了诗。成语均为四言,万寿无疆,不可救药,不但有《诗经》的节奏,本身就来自《诗经》“小雅”。谚语多为五七言,是唐诗的韵律。兔子不吃窝边草,和杜甫的“近水楼台先得月”,不但语意对仗,而且连仄仄平都是相近的。汉语中还有一种欧美语言没有的歇后语,如“老鼠尾上疮--有脓也不多”,两句都是五言诗,“放屁脱裤子—多此一举”前一句是五言,后一名是四言。汉语的诗蕴宝库雅俗共赏,深入国人心田。至今每逢最隆重的春节,家家户户均要贴门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颇具从小康向大同的中国梦愿景,实际上这是利用了律诗的颔联和颈联。把诗贴大门口,让客人未进门先欣赏一下古典诗歌,这样的民俗,哪个民族有本钱来挑战?如果有一个英国人把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每年换一首,写在门口,不是被认为脑袋进水,就可能是中国文化间谍的密码。
说到密码,中国人和欧洲人不同。在巴黎圣母院,金发妙龄女郎跪在白衣神甫面前忏悔,神甫代表上帝和她对话,救赎她的灵魂,用的是日常口语,也就是散文。而中国人有了难题,与神对话乃是求签,神给出的密码是一首七言诗。标明上中下三等,三等中又分三级,从上上到下下九级。有人吃了官司,家属去求神问命。焚香膜拜,抽得中上签,诗曰:“宛如仙鹤出樊笼,脱得樊笼路路通,南北东西无阻碍,任君直上九霄宫。”底下还有四言诗句的“解”:“任意无虞,路有亨通,随心所欲,逍遥自在。”神用两种诗的形式表示,不久可以出狱。中国神和人对话只能用诗,如果像巴黎圣母院的女郎那样要求用白话,就亵渎了,神就会生气了。
汉语诗歌不但提高了神学品味,而且让国人数学水准独步全球。英美人到了超市sale的时候,不会打折,要依赖计算机。而中国人心算却比计算机还快。原因在于汉语乘法口诀,完全是诗,三年级孩子毫不费劲背得滚瓜烂熟。乘积十以下是《诗经》的四言节奏,如,三三得九/“关关雎鸠”。十以上的是五言节奏,如,三五一十五/“汗滴禾下土”。中国普通中学生到美国留学,往往前半年,几乎是聋子,下半年,数学就在班上名列前茅,第二第三年,就成了全校乃至全市的佼佼者。
中国不但普通人有诗的秉赋,而且连强盗抢劫都用诗:“此路是爷开,此树是爷栽。要过爷的路,留下买路钱来。”妓女也不乏会写诗的,《敦煌曲子词·望江南》还成了经典:“莫攀我,攀我太心偏。我是曲江临池柳,这人折了那人攀,恩爱一时间。”从这个青楼女子的口吻,可以看出英国浪漫诗人华滋华斯的“强烈感情的自流流泻”的学说在中国得到百分之百的实现。就是铁马金戈的将军动不动灵感一来,千年不朽的诗就顺口而出。楚霸王,面临败亡,唱出“力拔山兮”的豪迈之诗。张良不会写诗,但是,能用诗于军事。他让士兵夜唱楚歌,让豪气盖世的项羽以为楚地尽失,悲观得哭了。结果是自刎乌江。汉高祖刘邦文化水平不高,没有什么文凭、学位,当了皇帝回乡,就来了诗兴:“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唱出了威镇四海,奉天承运,驾驭群雄,把定乾坤的气概。中国的大政治家都会写诗,许多皇帝都是写诗的能手。乾隆写了几万首诗,李白诗曰:“百年三万六千日”,这位皇帝没有活到百岁,平均每天一首以上。每一首都中规中矩,没有格律上的错误,但是,和日本人历代诗人写的汉语诗一样,没有错误就是最大的错误,显得平庸。唐太宗是英明的,他写的《帝京篇》还是齐梁宫体,公式化的东西。写了那么多,还不如一介武夫赵匡胤,留传下来一首咏日诗:“欲出不出红辣辣,千山万山如火发,须臾捧出大金盘,赴尽残星逐退月”。端的是扫平群凶,荡涤宇内,帝王气象,溢满天宇。李后主写诗写得亡了国,可是当了俘虏了后,诗写得更伟大了。在座的法国使馆的朋友请原谅,你们有这样浪漫的艺术奇观吗?伟大的拿破伦皇帝当了两回俘虏,一句诗也写不出来。如果以他的军事才华,重金聘张良为军师,就不会waterloo了,也就是不会滑倒在铁卢上了。俄国革命家列宁也会欣赏普希金、马雅可夫斯基,但是,他不能不承认,就是剥了他的皮也写不出一行诗来。可是毛泽东自述,他的许多诗是在“马背上哼出来的”。甚至后来蜕变为汉奸的汪精卫,行刺摄政王被捕,居然 “口占”,也就是不用纸笔、推敲,就信口“占”出了“ 引刀逞一快,不负少年头”的名句。
我们儒家文化有杀身成仁的传统,我们诗家文化有杀身成诗的传统。有不少因为写诗而被砍了脑袋的。苏东坡因为所谓乌台诗案,差一点没了命。而文天祥从容就义,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丹青照汉青”。更独特的是,漫不经心的即景写实,“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雍正皇帝怀疑他讽刺满人不懂汉文,诗人就丢了脑袋。当然,诗也有写出来没有事,死后被发现了:“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引起皇帝的震怒,就把尸体挖出来,这叫做“戮尸”。
  我们的英雄,革命家走上刑场大义凛然,就出口为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韩翰,还有后来人。”诗人殷夫就也是这样丢了才二十多岁的生命,但是,留下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拋”,堪称不朽的生命之碑。不像你们的英雄,比如罗伯斯庇尔,要上断头台了,就发表演说。我们民族性格不同。我们是诗的民族,不但是以诗为生命,而且是以生命为诗。为诗,不要命。不要命,要诗。这种传统不但植根于在文化人中,而且普及于桑间濮上。客家女子乃有“生爱恋来死爱恋,唔怕官司到衙前。杀头好比风吹帽,坐牢好比游花园。”上海工人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工农红军有“要吃辣子不怕辣,要当红军不怕杀”。这才是中国诗话中的神品。用得上杜甫对李白诗的评价:“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中国人遗传基因中的豪气和才气,仅此一斑,足供窥豹。
中国诗歌的功能实在太博大了。中人要造反也很干脆,就来一首诗。小时候母亲告诉我,一次黄河民工要造反了,宣称挖到一个石头人,有三个眼睛。就来了一首诗:“石头人子三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就满足了亚里斯多德的充足理由律了,连孙悟空要造反了,也是干脆得很:“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根本不用像美国人那样,要请四个大知识分子包括杰弗逊写《独立宣言》那么长的散文。
  在中国写诗造反的,毕竟是少数,更为普遍的是写诗翻身,唐朝科举以诗取士,“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如果学了中国科举制度的英国文官考试,也要求写诗,可能把英国绅士的脸吓得碧绿。要求知识分子个个都会写诗,是中国最兴旺的朝代。从那以后,在文学界,不但诗人写诗,散文家也写诗,最精彩的是,小说被目为“稗官野史”,也就是卑微得像杂草,不登大雅之堂,但是从唐宋传奇,到四大小说名著,都用大量的诗来提高作品的档次。曹雪芹甚至在《红楼梦》里,把所有的诗词歌赋铭誄,还有民间曲子,都展示了一番:看你还敢不敢小觑我小说家的才华。
  中国小说与诗的联姻成为一绝,最绝的是《金瓶梅》,居然用大量诗词正面描写性行为。在场的外国使馆的先生们请原谅我的直率,你们的薄伽丘的《十日谈》写到性事,就胆怯了,用含蓄的幽默感搪塞过去,什么让教士把自己的“魔鬼”送到女郎的“地狱”里去呀,什么对一个愿意变成驴追随丈夫远行的女士,教士用自己的器官给她装个驴“尾巴”啦。当然,这很幽默,用幽默写性事,这是你们的强项。美国南俄勒冈大学英语系哈罗尔德教授对我说:世界上最厚的幽默书是美国的,但是,如果把其中的性幽默去掉,就变成了世界上最薄的。性幽默,我们也有的,冯梦龙的《笑府》就有不少涉及性事而且不乏幽默感的。但幽默是诗的反面,诗化是我们的强项。伟大戏剧家王实甫在《西厢记》中,就用诗的语言正面写:“露滴牡丹开”。莎士比亚写了那么多爱情,有这样的想象力和锦心绣口吗?
  这些都是男性文学,女性就不勇敢吗,冯梦龙收集的江阴《山歌》,直接写女性怀春难忍的性冲动。在这样庄严的场合,我本想引用几首,让你们拓开眼界。但都是用吴语方言写的,我不但要念出来,而且要用普遍话解释,许多词汇一下子找不到英语的euphemism(委婉语),恕我脸皮太薄,不好意思。
   比起中国这样的性诗化,你们欧美人,太小儿科了,不是羞羞答答的幽默,就是干脆《花花公子》《花花小姐》裸体的粗野。
    中国不但诗人会写诗,就是诗歌理论家也是诗人。你们西方诗歌理论家,大都不会写诗,基本上可以说是外行。越钻研他们的玄虚概念,越是写不出诗来。可是中国的诗话、词话家都是诗人。以诗论诗,是很普遍的,李白、杜甫、苏轼都有不在少数的论诗的诗。元好问还把他的诗评论的诗系列化。在这方面,中国诗人是很值得生命的投入的:“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 。最值得自豪的是,我们还出现了以诗的形式写的诗论,不是绝无仅有,而是出现了两部诗体的《诗品》。品评诗歌,成了我们民族的心灵的珍贵财富。我们的诗论甚至还进入了全民日常语言,“推敲”成为基本词汇,作为品评诗歌的一个命题,从宋朝韩愈争论到朱光潜,一千多年,至今还没有结束。每一个时代的诗论家,都把自己生命奉献给经典诗歌的祭坛,悠然“见”南山,还是悠然“望”南山,哪一个更好,连中学生都有自己的主见。
刚才北大前校长周其风先生在致词中说,最好的诗可能并不产生在这个采薇阁里。我想,这有点误解。这个采薇阁,是北大诗歌研究院的。是供诗歌理论家在这里研究诗的,来争鸣的,说得更坦诚一些,来吵架的。说到争鸣,改革开放以后,诗歌理论家的表现,最无愧我们中华诗国的伟大传统的是,九十年代北京盘峰诗会。会上知识分子诗派和民间立场的诗派展开激辩。他们继承了中国诗歌不但以诗为生命,而且以生命为诗的传统,把这场辩论当作生与死的搏斗,拼命的意气不亚于水泊梁山的石秀。套用李清照的诗的模式:生当为诗杰,做鬼亦诗雄。他们智慧没有达到张良的水平,但是,既然命都不在乎了,礼貌还算什么东西?结果就打起架来了。后来人们在谈到这次战役的时候,不约而同用了一个极其文雅的说法,叫做“盘峰论剑”。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这样躲躲闪闪,酸文加醋,干脆就说,盘峰打架,有什么不好呢?为诗而打架,这是中国人的骄傲,是民族精神的精彩。想想看,世界上,有谁为诗而打架呢?美国人倒是喜欢打架,他们在中东北非,人家都说他们为石油而打架,古希腊人为美女海伦而打架,有史诗《伊利亚特》为证,西班牙经典传奇人物和风车打架,他们引以为傲的长篇小说《唐·吉诃德》成为世界文学的瑰宝,只有中国人为诗歌打架。这实在是举世无双,中国人太高雅了。实实在在是孤独求败,永恒的世界冠军。
我长期研究诗歌,和洪子诚教授一起,把生命奉献给诗歌的历史祭坛。但是,洪子诚不念同窗情谊,老是反对我。他是北大教授,学问比我大,又伶牙利齿,口若悬河,我的嘴巴又笨,说话又好结巴,争不过他。但是,我的个子比他大,胸肌、三角肌都比他强,他身材瘦小,连头都没有我大。我就暗下决心,在今天这采薇阁开园典礼上,发扬一下盘峰论剑的精神,和他打一架。在走上台来之前,我带电的目光高贵地雄视数巡,竟然找不到他。我知道,他是聪明人,看见我雄赳赳,气昂昂的神色,识时务者为俊杰,三十六着走为上着,他开溜了。我当然有君子风度,不会追到他家里去。
好在来日方长,明天起我要把金庸的天龙八部找来好好研读一番,从中体悟出中国武功的精粹。要知道我国武术招数也都是用诗的话语命名的,日后相见,我就先立个门户:金鸡独立/丹凤朝阳,接着来招:童子拜观音/秋风扫落叶。再来一套组合拳:饿虎擒绵羊/老鹰捉小鸡。弄得他眼花缭乱,方寸大乱。等到他的口若悬河变成目瞪口呆,我就托地跳出圈子,双手抱拳,以谢冕的雍容、孙玉石的诚恳、吴思敬的纯厚、王光明淳朴,再模仿我的朋友陈晓明先生偶尔摆在脸上的一本正经,俯首躬身,献上一篇《采薇阁论诗表文》。
2015年5月3日追记。

说不尽的狗
                                                                                    
                                                                                                                  

你们翻译系的陈德鸿博士请我作报告,我实在心怀惴惴,因为,在我看来,世界上的事除了中六合彩,翻译最难。实出无奈。难不难在字面上找到适当的对应,而在字面以外的文化意义味,那几乎是不可言传、又很难意会的。所以严复才说,一名之立,旬月躇踌。不要说太难的,就最容易的,英语中的dog 粗看觉得很好翻,狗也。但在英语中,狗是人的朋友,骂人的意思是很少的。"dog  like"   并不象汉语“狗样的”难听,倒是有忠实于主人的意思。 "lucky  dog" 并不是走狗运,而是幸运儿的意思。临来的时候,看到歌德曾作著名散文《说不尽的莎士比亚》,竟然引发我的灵感,作《说不尽的狗》。事非亵渎,实出应付陈博士的好意。
1990年我在德国看到有报导说他们前一年全国增加两万人口,就认为是一伟大成就,乃大肆庆祝。原因是他们那里的人口老是负增长。我和一个德国教授探讨,他讲了一大车子话,怪新一代德青壮年缺乏家庭责任感,根本懒得生孩子。我反驳说,他们看来还是有责任感的。我看到许多家庭都有一条以上的狗,每天早上把狗屎盆上的小石粒倒掉,晚上带着狗去河边遛。他们还像中国人孝顺孩子一样,挖空心思选择贵族化的名校,还训练它们作各种乖巧动作,并且还有考试成绩。我的房东西蒙夫妇的狗菲力克斯带着颈圈皮带的考试成绩是2(最高分是1分),不带皮带也是2分。最后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获得贵族狗校文凭一张,不过封面上的照片不是狗的,而是西蒙先生的。西蒙太太很为菲力克斯的文凭而骄傲,把它和自己的结婚证书一起放在一只镶满珍珠的古董盒子中。我大为惊异,突然想起一个波恩大学法律系的中国女留学生告诉我的一句话:德国人养的狗比他们养的孩子还多。我脱口而出复述了这句话后,立刻深深为自己失言而脸红。然而西蒙太太不但没有怪嗔之情反而颇为自豪地说,这就是德国人可爱的地方。
后来我到了美国,也是到处是狗。我颇有雄心地想探究一下美国人养的狗是不是比他们的孩子更多,但查不到统计数字。雄心失落之后,跟着而来的是恶心,美国的狗更骄宠,你一进装美国朋友家门,它就扑过来,对你显示那西方美人般的热情,把柔软的然而脏得发黑的前爪伸给你握,完全是一派古典浪漫主义的诗人风范。有时还不以用冰凉的鼻子磨擦你的脸颊为满足,还要像契诃夫在《文学教师》中所写的一只狗那样,在你吃饭的时候把头搁在你的膝盖上,并且把它的馋涎毫不吝啬地留在你特为做客而买的名牌西服裤上。最令人恼火的是你不能粗暴地一脚把它踢开,因为早有同事提醒过你,做客讨好女主人最好的办法是夸奖她家的狗比她家的孩子更聪明。好容易把饭吃完了,摆脱了狗的浪漫友情,逃到沙发上喝咖啡。狗对我的热情大概已经表现过分,也许为了对女主人一碗水端平,乃去“猴”在女主人的大腿上。女主人也乘势将它如婴儿、如情人搂在怀中,作包括亲吻在内的爱抚。我此时一身轻松,狗吐唾也好,狗腥味也好,反正是远观他人嗜痂,陡增自身爱洁之优越感。同时我又不无虚伪地称赞她家的狗很“热情”。回家以后隐隐感觉到自己身上有种可疑的狗腥气,虽把沾有狗唾味的裤子换了,仍然无效。仔细钻研之后,原来那天作客时,我不幸穿的是毛衣,竟把朋友家沙发上的狗毛沾带了回来。花了几个小时才把毛衣上的狗毛肃清。
  由于我虚伪地称赞了朋友的狗,此家美国朋友便真诚地又来我的住处邀请我去做客。我出于礼貌把先生、太太让上我的沙发后,就感到恐怖,唯怕他们身上带着的狗毛留在沙发上,但又不得不做出心花怒放的表情,欣然应允;然后绞尽脑汁,到临去前两天声称感冒。然而美国朋友说,可以开车来接我。我急中生智,即兴胡编说我侄儿的未婚妻与一印度的妇人同居,印度发生可怕鼠疫,此种病通过空气传染,得赶紧帮她去检查消毒。自此以后看见那美国朋友就更虚伪地微笑,不过比较费劲就是了。
  在虚伪的内疚被时间淡化以后,就不免狐疑起来。为什么爱洁成癖的德国、美国漂亮女人抱着狗亲吻而不觉其脏,而我这个被柏杨先生斥为脏乱酱缸中“丑陋的中国人”竟然天生拥有一种身如菩提、心如明镜的洁净感!
细想起来,这可能是出于一种汉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的历史积淀。
狗可能在汉语的原初意味中就包括着卑贱的意思。用不着什么形容,只要说“你这条狗”!就是很带侮辱性的。至于说“狗东西”、“狗家伙”、“狗儿子”。那就更狠毒了。若是说“狗x的”,那就可能引起武装斗争了。在汉人潜意识中,不管什么东西,只要跟狗一发生联系就坏了,至少贬值了。比如说你的脸长得慈眉善眼的,头部像神佛一样,可是一旦和狗有一点点相似,就叫做“神头狗面”,那就很叫人自卑的了,比獐头鼠目还低一等。汉人不知为什么那么恨狗,有时恨得专横,只要是不赞成的事加上个“狗”字就能把香的变臭:“狗主意”、“狗德性”。有时则恨到狗的每一个部分,从头到脚:狗头军师,狗腿子;从眼到嘴:狗眼看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从脑到肺:狗头狗脑、狼心狗肺。中国古代解剖学并不发达,但在诅咒狗方面却是大放异彩。庖丁解牛,世称绝技,而以狗骂人,没有一个不是天才,把狗的每一个零件都拿来损人,连狗尾也逃不过:“狗尾续貂”。最不堪的是,小时候曾见狗在街头巷角交尾,竟有人用竹竿把它们从中间抬起来,像听摇滚乐一样听其惨叫。
    同为家畜,牛的名誉就好得多了,“牛脾气”说的是耿直,“狗脾气”说是的蠢劣。狗咬人,当然是该谴责的,却被叫做“狗咬吕洞宾”。为什么老天注定狗咬的一定是吕洞宾呢?明明有许多警犬咬的不都是贩毒分子、车匪路霸吗?就算你一个个都是翩翩风度的吕洞宾吧,也不见的是什么好东西,他的拿手好戏就是性骚扰:有《三戏白牡丹》为证。退一万步说,这不算性骚扰,白牡丹是和他自由而公开地恋爱吧,对狗的态度也不公平。马咬吕洞宾、蛇咬吕洞宾、狼咬吕洞宾,不也是妨碍自由恋爱,难道就应该给以诺贝尔奖金吗?
  善良的汉人对狗实在成见太深,而且毫无道理,完全忘了孔夫子的“忠恕”之道。就算是狗有《圣经》上强调的“原罪”,也该允许救赎吧?不,偏偏有一句话,“狗性不改”;这还算是文雅的,还有一句粗俗的叫做“狗改不了吃屎”。哪怕狗抓了兔子,立了大功,其结果还是被放有锅里煮,叫做“狡兔死,走狗烹”。据第一个说出此话的人称,这是规律,那就是活该遭烹!一旦碰巧,狗发了财,中了六合彩之类,没人赞它走了鸿运,而骂走了狗运。其实,鸿运的鸿,并没有什么光彩。鸿,不过是大鸟的意思,这个鸟字,按《水浒》上的读音,是男人与女人最有明显区别的一部分,非到不得已,绝上不了口的。当然闽南人,直接用它来骂人的频率不但很高,而且很毒:习惯于在前面加一个“爛”字。
    至于狗倒了霉被主人家赶出了门,就被嘲笑为“丧家狗”。弄到了走投无路落了水,够惨的了,该可怜它一下了,但是还不能饶恕。对于落水狗不能手软,要打,而且要痛打。这是有鲁迅先生经典文献作根据的。
  这实在是中国的特殊国情。要是在欧美看到湿淋淋的,发抖的狗,如不把它抱起来亲个吻送到“动物流浪中心”去,不但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可能受到动物保护法官的追查。我揣想,不管中国什么人,如果跑到德国莱茵河上去打落水的狗,即使他有很大名气,也是要罚款的,甚至坐洋牢的。不要说狗,就是对被钓起来的鱼,如果有什么中国人在德国开饭馆,像在台湾、上海那样去活活的刮鳞,慢慢破肚,以至于放在油锅里还在跳,那是非被动物保护者把你的房子烧了不可的。德国的法令规定,凡钓到的鱼只许一锤子打死再杀,不许仿效《水浒传》中的阳谷县太爷处死为潘金莲和为西门庆拉皮条的王婆那样,用凌迟法,亦即一片肉、一片肉地割到死。
  话虽如此,汉人对孔夫子的“中庸”之道还是虔诚的,因而对于狗也不那么绝对地深恶痛绝。在语义形成初期,狗不但和鸡鸭,而且和龙马都是平等的,很受到宠爱的,它和德国人痛恨的龙同属十二生肖之一,即为雄辩的证据。全中国12亿从人口,平均有1亿属狗。有多少属狗的当了大官,发了大财!有多少属狗有为国损躯、为民请命!有多少属狗的是大慈善家!1994年为狗年,这一年有1千多万中国孩子出生,其中将要出现多少英雄豪杰,这是谁也不敢怀疑的。正因为这样,不走极端的中国人,有时对狗比西方人更宠爱,比如把自己的孩子称为“阿狗”之类,存心超英赶美。你把狗当朋友,我却把它当骨肉。最为突出的是张贤亮在《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的一个看守所长,他对一切所惹他喜爱的令他高兴的人都称为“狗儿子”,连他自己的孙子也不例外。这一点很令我惊异,但这种惊异也并不太持久。我的朋友程少堂告诉我,他小时候,调皮,妈妈把饭煮好了,非常抒情地叫“少――堂,吃饭哦。”没有反应。妈妈叫了几次,有点不耐烦了,改了口气“程――少――堂,吃饭啰”,还是没有反应。妈妈火了,大声喊起来“程少堂,狗·日·的,吃饭!”非常奏效,孩子乖乖地坐到饭桌上了。起初我觉得这太粗野了。但是仔细想想,她并没有骂别人,其实是骂自己。但是,这是她的特权,如果是别人这样骂,可能要引起武装斗争。这是不是太荒谬了?但是,不久,我就释然了。我想起自己也曾把自己视若命根子的唯一的女儿叫作“小狗”,有时还叫作“小笨狗”以示特别亲热。这样一叫就是6年,直到第7年,我女儿突然反抗曰:“我是小狗,你是什么?”我这才如五雷轰顶,由此想到自己身为教授,而且钻研过中国古代的因明学,亚里斯多德的因果律,居然不知道自己犯了差不多2000天的逻辑错误,也就是说,骂了自己2000天,而且骂得乐滋滋的。由此我也体会到一点:自己骂自己,骂得如痴如醉,如同白痴,才有人伦之乐,一旦清醒了,因果律明确了,就只能像《水浒传》英雄初吃蒙汗药那样:“心中暗暗叫苦”。
  话回到本题上来,光翻译一个“狗”字,就足以折腾半条命,还敢谈什么比较文学。钱钟书先生曾有浪漫之言:戈培尔博士说,谁要在我面前讲文化,我就拔出手枪来。钱先生说,我要说,许多人连中国文字,西方语词都没有弄清楚,就要什么比较文学,对于这种人,我也要拿出枪来。在场的杨绛女士顺手拿了一把裁纸刀给他说:没有刀,用这个也凑合。
  你们陈德鸿博士请我讲比较文学时,我立刻想到钱先生的话,本想带刀去会场自裁的。但是,转而一想,我这么一死,就没有人在这个世界上大讲比较文化之难了。
  于是我决定,还是来讲,不过把风度弄得比较悲壮一点。但既不能像王朔那样装痞子,也不能像某些一捞几十万金的歌星那样玩深沉。
                                                                    
论国人之“吃”

                              

诸位都是中国人,都以中国古老的文化而自豪,可以自豪的东西很多,从孔夫子到唐诗宋词,大家都耳熟能详了,都很高雅,今天讲一个俗的, 从汉语而言,汉人的文化就是“吃的文化”:谋生吧叫糊口,工作吧叫饭碗,靠积蓄过日子叫吃老本,混得好叫吃得开,占女人便宜叫吃豆腐,女人漂亮叫秀色可餐,受人欢迎叫吃香,受到照顾叫吃小灶,不顾他人叫吃独食,没人理会叫吃闭门羹,有苦说不出叫吃哑巴亏,嫉妒叫吃醋,理解不透叫囫囵吞枣,深刻叫吃透精神,广为流传叫脍炙人口,负担太重叫吃不消,没有把握叫吃不准,负不起责任叫吃不了兜着走,想要见你一定要说何时请你吃饭…
  古人云:“食、色,性也”。在那生活条件很简陋的年代,能把吃饭和性事坦然地当作人生两大支柱肯定下来,这本身就是对人性的一种深刻的洞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道理,在孔夫子死后几千年,就一直弄不清楚。直到五四运动期间还要劳鲁迅的大驾庄严地宣告一番:一要生存,二要发展。生存,就是吃,发展,就是性。但是,孔夫子是有些矛盾的,他偏偏要把对于女性的爱好和道德对立起来:“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圣人说了,凡人当然不敢违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人对女性,尤其是美人是有高度警惕的,对于性爱最爱做出一种厌恶的样子。所谓“万恶淫为首”者是也。但是,对于人性的另一种需求,吃,中国人却十分宽容。民以食为天,世界上最重大的事情就是吃饱肚子。不懂得这一点,就不懂得中国。毛泽东比起他的战友和敌人来,高明之处,就是深刻理解这一条道理。早在五四时期主编《湘江评论》的时候,就坦言说:“世界上什么事情最大?吃饭的事情最大。”君不闻,谚云:开开门来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与口腹之欲有关的,才与人生之真谛与革命之大业有关。

  不能领悟这条最普通的真理,就不能洞察中国的人情世故。

  吃这个字,从口,本来是表意的,本义是口腔,有发声和进食两种功能。但是中国人好像更重视吃的功能,一百天不说话无所谓,十天不吃饭,就活不成。早在甲骨文就有“口井”,计口分田,井田制,到了第一部字典《说文》中就干脆把发声功能排除了:“口,人所以言食也”。实际上在许多圣贤典籍中,口就等于是人了,《孟子·梁惠王上》:“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于是就有了一个举世无双的词语创造:人口。人就是口,口就是人。好像人只剩下了一张嘴,除了嘴巴什么都没有了,连脐下三寸都成了空白。

  从“人口”这样意味深长的构词法引伸开来,,顺理成章,就产生了“户口”这样的词语。这就是说,吃饱肚子,不仅仅是单个人的头等大事,而且对于维系家庭,巩固社会秩序也是根本大计。中国人向来是讲究含蓄的,在这里却并不羞羞答答,对于胃肠功能的急迫感丝毫不加遮掩。连夫妻两个都叫做“两口子”,在英语中,husband和wife 和mouth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 中国人把什么事情都和吃联系在一起。一般草民,问他什么职业,回答说:吃xx饭的。好像除了吃饭什么也不干似的。旧时上海一些流氓,坦然宣言自己是“吃白相饭的”。“白相”,在上海话中就是无所事事,整日游逛,当然是没正经的意思,但是一和“吃饭”联系起来,就有正经职业的意味了。西方留学生在中国学中文,总是弄不明白,为什么用大碗吃饭,叫做“吃大碗”,到食堂吃饭,叫做“吃食堂”。他他们的想象力不行,无法解释食堂被数千乃至上万大学生咬噬多年,仍旧傲然挺立。他们更不能理解的是:家住农村,青山绿水之妙不在养眼,空气新鲜之优越,不在养肺,而是有利于口腹之欲:叫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吃水的样子还马马虎虎可以想象,无非是嘴巴张得大一点,比之抿嘴一饮那样,不够文雅一点。吃山的姿态,就真有点可怕了,恐怕连恐龙都不可企及。
  
这不能说明中国人特别馋,相反,吃在汉人心目中,绝对不仅仅是口腹之欲,而是与人的生命质量息息相关的。精神品味档次最高的人物,叫做不食人间烟火。屈原的品质是高贵的,所以他吃的东西就不一样:“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妖怪要成精,要食日月之精华。品质特别恶劣的人叫做“狗彘不食”,而特别凶残的人,叫做“吃人不吐骨头。”
我小时候,在上海的青浦读小学,对于极其厌恶的家伙,喜欢在墙壁上写标语加以愤怒声讨:最常用的一条是:“某某某 吃卵三百只!”这个卵,不是鸡蛋的意思,而是男性生殖系统中最突出的一部分,水浒传上和闽南话中都写作“鸟”,粗话叫什么,大家都知道,不便写入文章。现代汉语中,近来,有了一种昵称,叫做“小鸡鸡”,或“小鸟鸟”,正如,小哥哥,小妹妹一样。汉语的单音词语,一旦重叠起来,就有幼小、可爱的意味,排排坐,吃果果,改成排着坐,吃水果,就煞风景了。当然,任何规律都有例外,花花公子,花花太岁,花花花世界,就是。当然,昵称,在俄国人中也通行,只有在很亲近的人之间才通用。例如,列宁同志自己的名字叫佛拉基米尔,家里人的昵称就叫他“伏洛加”。可惜我写标语的时候,没有多少文化,想象不出文明的爱称的各种花样,以致于这种以数量上要达到“三百只”才满足发泄私愤的口号,居然从男生普及到女生中去。不过女生并不确切了解这个关键词的外延和内涵,却也常常偷偷地写在厕所里,男生则冠冕堂皇地写到对方的大门上。但是,这也并不完全是孩子的淘气、野性,而是有中医中药的根据:胃有病,胃壁溃疡吃鸡的胃内壁,学名叫做“鸡内金”,阳萎要吃动物的外生殖器,中药学上的正式名称曰:牛鞭、鹿鞭;据说,更有效的是老虎的那一鞭,但是,不如狗鞭,但是,据说,虎鞭是带钩子的。
吃不但意味着人的生理功能,而且可以阐释从的心理素质,胆子大叫做:吃了豹子胆的。所以到了拚老命的生死关头,往往就和吃有联系。例如,义和团攻打使馆区东交民巷,勇士们的豪情就这样表现:
   
吃面不搁酱
炮打交民巷

吃面不搁醋
炮打西什庫。

献身革命,意志坚定,也与吃有关,三十年代在红色根据地,有民歌曰:

          要吃辣子不怕辣,
    要当红军不怕杀。

革命者的视死如归的英风豪气和吃的联系一目了然。这种革命胆略,永远是不会褪色的。到了七十年代末期,思想要解放,要冲破“两个凡是”。有些当年吃过辣子不怕杀的革命干部,却失去胆略。当时吉林省委负责宣传部长宋振庭同志对于缺乏思想解放勇气,前怕狼,后怕虎的战友,十分藐视,他追问说:“你怕什么?怕他咬了你的鸡巴!”话说得虽然粗了一点,但是,却符合汉语的集体无意识中把人的精神状态与食物联系在一起的规律。当然,“咬”还不等于吃,但是,肯定是吃的一种前奏,而且在用力的程度上,也就是在情感的强度上要比吃的动作性更大一点。
吃有时则用来表述“个人”问题上奥妙。我在昆山念中学时,班上有个男同学,同时和两女同学谈恋爱。一个密友私下问他,你究竟要哪一个。他的回答很平静:
“两个全要吃吃。”
最富于情感的成份的要算“吃醋”,男女都吃,但是女人吃得更认真,有时把小命都吃掉也不后悔。林黛玉的大部分审美情操,都由吃醋而来,自我折磨,自我摧残,才这叫做美。不吃醋的薛宝钗,虽然身体健康有利于生儿育女,从美学意义上说,空洞的。
吃不仅仅有关虚无飘渺的情感,而且是全部生命的体验,在艰难的条件下工作,叫做叫吃苦;空想改变现状,不切实际,叫做癞虾蟆想吃天鹅肉。癞虾蟆没有翅膀,不能飞,当然吃不到,但不排除意外的好运,有歇后语形容曰:“癞虾蟆吃糖鸡屎___笑咪咪的”。这种“糖鸡屎”并非真的的有糖,而是鸡的拉的稀,不过颜色像是调了红糖的。
在汉语里,阐释人的命运也由吃来承担了。苏南地区1949年前,有谚语云:“牛吃稻草鸭吃谷,各人自有各人福。”牛的劳作是艰辛的,但只能吃草,而什么劳动也不会的鸭子,明明是二流子,却一心想当歌唱家,不择场合练嗓子,以折磨人的耳神经为职业,却得吃比较高级。这种命运的不公,是以吃为衡量标准的。而鸭子虽然成天歌唱,但,总有一天,要抹脖子,其的精心包装在椭圆的壳里的后代要被拿到油里去煎,水里煮,就不在比较之列了,因为这与他们所吃的食品无关。
因为吃与命运有关,所以吃的语义就和人的一切成败得失连联在一起,外部形势严峻,或者手头的钞票不够用,叫做吃紧。吃一堑,长一智,用吃来形容倒霉与智慧之间的正比关系。对于外来的横逆,威武不屈,叫做不吃这一套。吃香,吃得开,说的是广泛受到欢迎和尊重,通吃,则已经超越了赌场上的含义,成为全盘胜利的概括,而吃亏和吃瘪,不但是遭遇挫折,而且是丢脸了。

这可能是中国汉人,属于农业民族,又有强调子孙繁衍的传统,人口增涨迅速,土地不堪重负,满足饮食生理需求的压力相当大,吃饱肚子的问题解决起来很不容易。在西方人看来,中国的饮食文化,特别奇怪,什么都吃。饥荒年月,树皮草、根、观音土,都是果腹的佳肴,平时连蛇和蝎子都不放过。婴儿的胎胞和癞虾蟆的卵巢都是补品。
就连小便,也是可以吃的。这一点我非常深刻的记忆。
那是抗日战争期间,我家逃难到乡下。有一天,吃完晚饭,我被叫做到房间当中,一向严厉的爸爸,破天荒让我站到桌上去,并且拿了一个相当精致的瓷碗放我面前。要我在把小便拉在里面。当时我四五岁,已经模模糊糊感到代表男性的尊严的那一器官,是要严格保密的,不能示众的。不能像小狗那样在大庭广众之间,随便抬起腿来方便,只能偷偷地在墙角。突然间,要我当众把它挖出来,众目睽睽之下,岂不羞死我也。然而,父命不可违。而且那么多人的眼睛,都放射出期待的光。我勉为其难迟迟疑疑挖了出来,但是,就是拉不出。父亲鼓励再三,仍然无效。最后还是妈妈理解我。说:孩子害羞,大家把眼睛闭上。这一下真是有如神助,碗里顿时就满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给一个很可敬的叔叔吃的,他得了一种病,中医开了一贴药,要有一种药引子,叫做“童便”。我不能想象,那位可敬的叔叔在喝我的小便时,有什么感觉。但是,我得到了解释,因为儿童,具有绝对的童贞,故有救命之功效。我当时并不担心,我的童贞被他吸收了,对自己会造成什么影响。而是想到有朝一日,自己长大了,也得了这样的病,不知又要去喝什么样的小孩子的尿。这种恐惧已经够呛。更可怕的事还在后面。有一次上公共厕所,那时没有冲水设备,小便池里臭气熏得了眼睛都睁不开,池里积了一层厚厚的垢。突然一个农民模样的中年人,挑了一担水来,三下两下把小便池冲洗得干干净净。我不禁对此人投之以崇敬的目光。他却目不斜视,只顾用一只蛤蛎壳去小便池里刮,刮一下,那壳里的尿垢就满了。我问他这是干什么,他说,这是药引子,叫做“人中白”。我不免像水浒英雄们那样“倒抽一口冷气”。没有想到过了几年,听一位中医说:还有一种药引子,叫做“人中黄”,是大便的积垢。那时,我已经从母亲那里获得一鳞半爪的人生是作孽的佛学,起初总是有点怀疑,得知这一切以后,才真正体会到佛学的精深。
然而,这还不够我灵魂深深震撼的,等到阅读能力提高可以读点古文的时候,才知道,在最为严重的饥荒年岁,吃人肉的事情也是有的,春秋战国时代,易子而食,折骨而炊,在历史上有记载的。项羽抓住了刘邦的父亲母,要把他们煮成羹汤,逼迫刘邦就范。从这里可能看到一点吃人肉的习俗。直到唐代,在白居易的《秦中吟》中还提到“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灾荒年头如此,平时是不是就绝对不沾人肉呢?至少《水浒传》上就有一位女英雄,丈夫叫做菜园子张青,看来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可就是这位农民的老婆,绰号母夜叉,开饭馆,专门卖人肉包子,还差一点把打虎英雄武松给放翻了。幸亏武松机灵,才避免了一身结实的肌肉变成她的瘦肉馅。
我在一本英文的读本上看到一个英国人感想,她说,英国自从光荣革命以来,三百年来就没有国内战争,而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几乎每一个封建王朝都是在农民战争的烽火中倒塌下去的。我想此话有理,差不多每一次农民起义,都是为争夺土地而流血。为了满足胃的需求,不惜把脑袋丢掉。插起招军旗,不怕没人来吃粮。故李闯王造反时,民谣曰:“吃他娘,穿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而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不过是开了一张空头支票:“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竟能建立王朝,开基立业,横行在江南北十余年。而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拍摄的《宋景诗》,属于其支流黑旗军。在进攻地主土围子柳林团之前,黑旗健儿们唱道:

打垮了柳林团哪
有吃又有穿哪
黑旗小子穷光棍儿
娶个媳妇不作难哪。
先杀王二香哪,
再杀韩鸣谦哪,
东家财主,
齐呀么齐杀完哪,
过个太平年哪。

充分表现了杀气腾腾的英雄气概和吃饱肚子有直接的关连。
但是,这位英国人士的意见,我想也不太全面,问题还有另外一面,中国又是一个文明礼仪之邦,特别讲究饮食文明。钟鸣鼎食,悠扬的庄严音乐,把血淋淋的凶残推向幕后,像《左传》中描述的那样,跪、拜、登、受,一套套规距,把本能的争夺变成转化为精神的殿堂。推杯换盏,多少杀机因此而遮蔽,勾心斗角的胜负,全在举杯的分寸之中。就是严峻的军事斗争,人头落地在须臾之间,饮宴的仪式也不越规距,鸿门宴上,项庄舞剑,表面上是娱乐助兴,但意在沛公的脑袋,樊哙本是对项羽杀气腾腾,刀光剑影,都因饮宴的仪式而超越了杀机。项羽反而赏赐给一大块生猪肉。这位壮士,就拿自己剑割着大啖。饮宴仪式以中规中矩为特点,多少勾心斗角的伎俩变得文雅而神圣,血淋淋的历史,反而成为千古佳话。唐太宗李世民与太子李建成你死我活地争夺皇位,李建成阴谋杀死李世民。想出来的办法仍然是老一套:在出兵时阅兵的饯行仪式上,于饮宴之中,“使壮士拉杀之于幕下”,结果,未及等到仪式开始,李世民先发制人,兄弟相残,李世民亲手射死了亲兄弟,血溅玄武门,令司马光为之扼腕不已。至于赵匡胤登了大宝,为了防止功高盖世的大将兵权大重,重演唐末藩镇割据军阀混战的悲剧。如果鲁莽地把大将们的兵权一把撸了,可能引起一场混战,他却来个“杯酒释兵权”,和哥们儿来一场盛大的宴会,文文雅雅地把隐患给消除了。
到了元朝,,在关汉卿的笔下,关云长飞舟过长江去东吴单刀赴宴,面对那滔滔的长江,他不禁感慨:

这也不是江水,(唱):二十年流不尽的英雄血。

饮食的仪式性,使得饮食的口腹之俗具备了一种高雅的装潢。这可能是汉族人的特点,而满族就不同,他们入关为主,建筑承德山庄,和关外的少数民族会盟,主要就不是吃喝,而是狩猎,而是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达到情感的沟通。而汉族人不但用酒肉和政敌周旋,就是对仙逝的祖先,最隆重的就是以热气蒸腾的猪头三牲奉献。西方基督教世界扫墓,多用鲜花,而中国人则祭以食物。请明节墓台上红烧鱼与香蕉并呈,白米饭共巧克力相叠。说是祭祖,实际上是自祭。《孟子》中的齐人,就钻了这个空子,到人家坟间去吃人家祭奠的食品,满嘴油光光的,居然能混到了两个老婆。在明清之际,清明扫墓间直就成了美食节。张岱在《陶庵梦忆》中说:“扬州清明,城中男女毕出,家家展墓;虽家有数墓,日必展之。故轻车骏马,箫鼓画船,转折再三,不辞往复。监门小户,亦携肴核纸钱,走至墓所。祭毕,席地饮胙。”这里的肴核,是菜肴的总称。而饮胙,则是一种古礼,饮是饮祭神的酒,而胙则是祭神的肉。不管是神还是祖先,绝对是不吃任何一点东西的,不管多么丰盛的菜肴,最后都进入了自己的肚子。饮祭神的酒,叫做“饮福”,吃祭神的肉,叫做“受胙”。也是承受福荫的意思。
以饮食的仪式来沟通冥冥之间妙招,不但在后代与祖先之间,而且在人与神佛之间。祥林嫂视为性命交关的“福礼”,其实就是一条大鱼而已。家神吃得痛快,才有好心情保佑你发财发福。中国人很重视过年,从腊月二十四就过“小年”,首先要祭的是灶神。这个神,不但日日监视你家的伙食,而且每年要回到天上去汇报,对你一家的品德行作出评价。为了贿赂一下这位玉皇大帝派在身边的特务,在他即将上天汇报的时刻,给他狠狠地吃一顿。临了还给他吃一块灶糖,其实就是一块麦芽糖。很粘的,让他到了玉皇大帝那里,就是有坏话,也讲不出来。可是,我父亲,偏偏又写了一副对联:

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

我想既然,嘴巴被灶糖粘住了,坏话讲不成了,好话,不是也不能讲了吗。后来,又想可能是到讲好话的时候,就把糖吐出来,或者赶紧把它啖了。好话就滔滔不绝地讲个没有完了。但是,吃人家的东西嘴软,形同受贿,岂非有负于玉皇大帝的信任?
我怀疑,这和西方基督徒有点异趣,基督教每周的“主日”(即周日)有这样的聚会,叫“擘饼聚会”,意思是纪念基督的死与复活。基督徒吃的面团,象征神的身体,饮的酒代表神的血液:《圣经》上是这样说的: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 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 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

如果在教堂的神坛上,将中国祭祖宗的猪头供上,不知基督是否宽恕亚当后代的罪行
这个问题,我不敢问。因为父亲早就警告过,小孩子,过年时期,胡言乱语,是要破坏神佛的情绪,影响一年的运气的。父亲对我的嘴巴,不大信任,写了一预防性的条幅贴在墙上:童言无忌。但是,到了年三十,我还被强制性用上厕所用的草纸,擦了一下嘴巴。也就是请神佛把我的嘴巴当作肛门,我讲的话,当作肛门里放出来的臭气。但我并不服气。我所讲的话无不出自我的童心,不论李挚还是按卢骚,都是最纯洁的。而灶王爷,却是吃了人家的东西,就报喜不报忧。品德上多多少少有些污点的吧。发自纯洁的童心的话语,如巴金所追求的讲真话,反而是放屁,而贪吃的下放神仙,却享有神圣的尊荣。这世道真是有点让我满腹狐疑。


中国人对于吃的豪情和对于女色的警惕成正比。。
《三国》《水浒》《西游》中的英雄对女性不是没有兴趣,就是有些仇恨的。不管什么盖世英豪,什么错误都可以犯,但是但凡犯了一个色字,就一世英名丧尽。故关公、武松、孙悟空乃至诸葛亮、吴用对异性一概没有什么感觉,不管是什么档次的英雄,一旦沾上了女色,就显得十分可笑可卑。猪八戒一见女性就流口水,吴承恩,利用一切会,让他出洋相,这还不算,还给了他一副猪脸,让他应了一句俗语,叫做丑人多作怪。但是,中国古典传奇中的英雄主义在色方面受到压抑,往往就向吃喝方面发泄。武松景阳岗打虎,英名盖世。为了表现他超人的神勇,先让他一口气喝了十八碗酒,外加几斤牛肉。武松醉打蒋门神,不吃不喝不见英雄本色,吃喝而不醉,更不能现出武艺高强。关公斩华雄,如果没有那杯砍了人头还没有凉的酒,肯定是大煞风景。

有多大的食量和酒量,就有多大的英雄气概。二者的正比关系,是经文学经典一再不嫌重复地加以证明的。

这在西方人看来,还真有点隔膜。他们中世纪的英雄,主要是骑士,其英雄气概和把生命献给美女的自觉程度成正比的。在他们看来,如果一味吃,而忽略了美女,是野蛮的。他们不会像中国人那样把那么多的时间花在做饭上。正是因为这样,快餐、汉堡包,马马虎虎、大大咧咧地地吃,才充分表现他们的民族性。而在中国人,尤其是圣人之徒看来,这么简单草率,简直是荒唐。孔夫子云:“肉不正,不食。”所以中国的厨师,讲究“刀工”,显示其富有圣教的文化底蕴。

把吃看得很庄严,这是中国文化的光辉传统。

虽然中国文化发源于北方黄河流域,但是,对于饮食的考究,南方人却是青出于蓝。广州人在爱情上,至少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特别表现出骑士精神,但是,全中国都知道,北京人什么都敢说,广州人什么都敢吃。这实在令北方人肃然起敬。可惜的是,吃到果子猓,吃出非典,弄得北京、上海、福州、杭州、南京,道路以目,公共汽车上人烟稀少,而广州大马路上依然是熙熙攘攘,一个个面不改色,心率正常;其慷慨的程度,不亚于水泊梁山上聚义厅去赴宴。比起广州人来,福州人,胆子小一点,但是,一生花在做吃上的时间,消耗掉的生命,可能是北方人的好几倍。福州人和广州人一样讲究美食,美在吃出花样来,以至于食本身倒无所谓,要义在超越口腹之欲,升华为一种美学。光是口腹之欲,就是好吃鬼、贪吃婆,超越了,就有一个挺文雅的说法,叫做美食家。福州人一讲起锅边糊,一讲起蛎(方音读de)饼,就流口水,这不是馋,而是对于乡土文化的热爱。乡土感情,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就是到了美国,在纽约定居了两三代,还是不改。在唐人街,早上可以用福州话买到蛎饼。虽然讲广州话在纽约比英语还难懂,但是广州人的自豪在旧金山,在餐馆里,用广州话可以买到蛇羹。当然东北人,一听到蛇,就想起那粘滑的皮,还有那毒牙,不免有点汗毛孔竖起来的感觉,不要说吃了。但是,他们那里的猪肉炖粉条,也是一绝。以赵本山为代表的东北老乡坚信,一吃了这玩意儿,就能成为活雷锋。这是有一道流行歌曲为证的。   

这就是所谓乡土风味,一说到乡土,感情成分就浓烈了。有道是:月是故乡明,猪肉炖粉条是家乡的美。

虽然英国人发明了一个专门的词语叫做:nostalgia,翻译过来叫做怀乡病,但是,他们没有明确说,他怀念家乡的什么,可是我们中国人,就很坦诚,怀乡就怀念家乡风味的食物。当然,生活在天堂里的苏州人,正如孔夫子所说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再加上食品的名堂用吴侬软语那么一叫,正如霓裳羽衣曲一样令人飘飘欲仙。东北老乡的猪肉炖粉条就太土了。但是,苏州人也洋不到哪儿去,早在晋朝,阊门出了个张翰,在洛阳做官做得好好的,突然秋风起来了,想起了家乡的鲈鱼莼菜,口水就流了下来,连官也不要做了,回家吃鲈鱼莼菜羹去了。

中国人的乡土观念特别重,别以为这是一种纯粹的感情,这里边包含着口腹之欲。吃的最大特点是怀旧,鲁迅从东洋归来以后,又到北京,吃了多少山珍海味,居然,在《故乡》中坦然宣言他儿童时代吃的罗汉豆最好吃,郭沫若从日本岗山医学院毕业,来到上海,成了大诗人,居然最令他念念不忘是四川凉薯。

可见所谓怀乡实际上是一种怀旧癖。

和口腹之欲相比,性欲的动作就有点粗鲁,谈不上多少怀旧的诗意,肢体语言则更简洁明快,但是性欲的特点不是怀旧,而是求新,没有见任何一个人的乡土观念是固定在一个女人身上的。就是我们的革命干部,也未能免俗,战争胜利了,乘着新婚姻法颁布,大都把往日的糟糠之妻离了,带着大城市的女学生荣归故里。这一点似乎不是中国民族特色而是人类的共同性。拜伦在欧洲旅游,每到一个地方,都会陷入一种如痴如醉的爱情,不断地更换新的恋爱对象,歌德到了八十岁还在不断在恋爱方面求新。喜新厌旧成了中外男性的通病。如果要评比的话,克林顿会成为当之无愧的代表。这可能是因为,食物之美,可以历年不变,而异性之青春却与年龄的递增成反比,美色很难以永葆。

不过人性总是进化的,这几年,据中国大城市某些敏感的女性观察,又有了发展,她们的先生,已经摆脱了传统的喜新厌旧的恶习,以喜新不厌旧的姿态,在新与旧之间取得平衡。有诗为证:
外面红旗飘飘,家中红旗不倒。
                               
                        证婚多余论
                                                        ----调寄鲁迅《立论》
                                                                                          
( 朋友的孩子结婚,请我当主婚人,并要求发表演说,而且要有趣,还要深刻。绝对禁止讲空话、套话。要讲真话,讲出学者的水平来。
我不得不苦思冥想数小时,终于理清了在现场的氛围中作即兴发挥的思路。)

这么热烈的掌声把我捧到台上来,我实在禁不住有点惶恐。承蒙抬举,让我担当这么个荣耀的角色,但是,我觉得,证婚人这个角色完全是浪费! 都这么明媒正娶的了,又不是抢亲,更不是包二奶,大张旗鼓地隆重庆祝,来了上百的亲朋好友,还要我证明婚姻的确实,不是多此一举?在公元二千零一年的一天晚上七时三十分零一秒,新郎新娘在这个酒店里合法地结婚。经过省级医院著名医生检查,男方没有爱兹病,女方也持有居民委员会的权威的文件,日后绝对不存在重婚罪的可能。
如果这样明白的事,还要证明,就说明主办婚事的家长,怀疑诸位来宾有夜盲症。
文革虽然一去不复返,但伟大格言仍然在耳: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是真正的英雄,难道这么多英雄的雪亮的眼睛都不算数,都不能信任?只有我说了,才能算数?这就不是抬举我,而是把我孤立起来,放在火上烤。
谢谢你们的鼓掌,谢谢你们由衷的笑,你们笑得越开心,我却越沉重。和这么多人眼睛相比,我的眼睛不过是多了一副眼镜,有几百度的近视,有几百度的老花,再加几百度的散光。不戴眼镜的时候,我的眼睛充满了诗意,有蜜蜂的复眼的功能,能把月牙儿看成复瓣的橘子花,把一头的蛇看成多头蛇,颤抖的、血红的舌头像失了火窗子里火焰纷飞。拿掉眼镜,我就看见在新郎身边站着五六个新娘。
谦虚不是我的特长,我记得伟大的格言,谦虚使人进步,但是,在我可能是个例外。
证婚人的职责是“证”,就是提供证据。或者是人证,或者是物证。人证,还用我来提供吗?在场的这么多人,还缺一个我吗?至于物证,将来生了孩子,就是证明。英国人说,手里拿着食品布丁,从理论上证明它就是布丁是很困难的,他们发明了一个经验主义的方法,说是“布丁的证明就是吃”。我们推演一下:结婚的证明就是孩子。有时孩子还不行,现在赖帐的太多,就有了亲子鉴定的科学。但是,这也有十万分之几的误差。
科学不完全可靠,因为是间接证明,最可靠的是直接证明。
但是,什么都可以直接证明,只有结婚是例外,结婚与第三方无关,不允许参观。允许参观的就不是真正的爱情和婚姻。比如说,影视屏幕和戏曲舞台上,明明两个人没有什么感情,可是装得很像是堕入爱河,神魂颠倒的样子,能装上五分钟,至多两个小时,让你看了流眼泪,要给个文华奖或者奥斯卡奖什么的。但是,这是艺术。爱情如果成了艺术,成了演戏,允许人参观,就是假的了。真正结婚,不欢迎直接参观,它是秘密的,一切动作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稳私范畴。
据说有一种毛病叫做偷窥癖,专门偷偷看人隐秘的行为。你们不至于就指派我干这个吧?
站在证婚人的位置上,我就只有以下几种选择:
对于此项职责持吊而郎当的态度,其结果,说文雅一点,就是渎职,
等着我的是撤消职务的处分;第二,硬着头皮执行任务,免不了要被当成心理不健全的偷窥癖的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第三,由于偷窥,而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例如民事拘留数天之类;第四,为了避免上述尴尬局面,主动申请充当有职无权的傀儡:日后离婚诉讼,让我出庭作证,我本着邓小平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只说一句话:我什么也没有看见。
结婚是两个人的自由,自由是不须要任何人来证明的。这是五四先驱所追求的恋爱婚姻自主的理想。这一点自由虽然看来真是微不足道,可要真正实现,却花了上千年的时间,以无数的梁山伯、祝英台和罗密欧朱丽叶的悲剧为代价,至今还没有彻底实现。
有人说,也许,原始婚姻是自由的,只要两情相悦,爬到树枝上,躲到山洞里、草堆里都成,连个塑料席子也不用。但是,我看过一本苏联人写的《印度史话》,说是早期的印度人是从伏尔加河迁移过去的 (也许,有他们的印欧语系共同的词根为证)。那时很原始,很自由,但是也很野蛮,就在佛法无边的印度河、或者恒河里,做母亲的看到自己的“对象”被自己年青的女儿吸引了,就毫无痛苦地把自己的女儿扼杀了。她倒是充分地行使了自己的自由权,她的女儿的自由就化为乌有了。
本来,我们的祖先,青春期一到,就自由一番,所以连孔夫子都是“野合而生”(当然,孔夫子家乡的人,也许有其它的解释),耶苏似乎也是私生子。人跟人在这个问题上,从来就不是很讲理的,今天年青人不是常说一句话吗?叫做“爱你没商量。”有商量,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再见。但是,常常是你有兴,而我没有兴,就要来点强迫。“结婚”的“结”字,就是我自由地把你“结”起来,或者捆起来,剥夺你的自由。这个“婚”字就更有文章。女字偏旁是表意的,与妇女有关。光有女的,还不能结婚。原来,这是站在男性立场上的。这个字的另外一半是表音的,与黄昏有关。为什么?且看《易经·六二》的描写:

屯如,邅如,
乘马,班如,
非寇,婚媾。

乘马,班如
泣血,涟如。

威风凛凛地一大队马队来了,好像是强盗来抢劫,把姑娘弄走了,其实不是抢劫,而是来娶亲的。女孩子还伤心地哭泣了。这种早期的诗歌被巫师记诵,成了最早的文献,记载了最早的仪式,证明当时婚姻一点也不自由,和强盗抢劫差不多。抢劫妇女和抢劫财产一样,不适合在大白天进行,黄昏时间,较为合适,这就给最初造词的先民一个启示,在黄昏时间把你捆起来,这就叫做“结婚”,这就是办喜事的由来。
结婚成为一种仪式,就是从不自由开始的。不能让你太自由,仪式就是不自由。仪式能把不自由化为神圣的自由。
抢婚本来是野蛮的,但是成为一种仪式,用诗化的语言,有节奏的语言来表现,就美化了。再来点抬轿子吹喇叭的,不自由情感就成了神圣的性质。
这事有一点煞风景,不管我们多么以文明而自豪,大讲其五讲四美三热爱,却不能否认自己就是野蛮的婚姻之树上的结出来的果子。证据就是我们至今仍然要把两个人灵魂和肉体的同盟,叫做“结婚”,为什么很少叫做“结亲”,或者“结合”呢?因为,“结亲”是结婚的结果----繁衍了后代,就有了亲戚关系。“结合”则是更为“文明”,一方面是暗示肉体上的沟通,一方面又暗示精神的交融。虽然,现代当代青年的“结合”,常常是在大白天在宾馆里、大学生宿舍里乃至公园里的树荫下,兴之所至,等不及到傍晚,是常有的事。至于一些美国式的婚礼,时常是在中午开始,在游艇上操办的,大家还是不约而同地把它叫做结婚,如果有人自作聪明地把中午的婚礼,按照福柯的理论,反抗现成的权威话语,改成个人话语,叫做“结午”,就没有人知道你说什么,也就没有人来参加你的婚礼了。
在老祖宗的时候,婚姻是不自由的,在现代社会,婚姻仍然不能太自由,这就有了证婚和证书的问题。
证婚人尽管站在新郎和新郎的中间,也不是主角,你是第六个手指,无用的摆饰,但是,到了悲剧演出的时候,双方吵了起来,一方狡辩的时候,你就能派上用场。这样的用场,是悲剧性的,我看不如没有。
细细想想看,是不是有点滑稽?自己结婚,却要别人来证明!
人也实在是无奈,什么都能干,上天下地,连月球上都留下了脚印。但是,人就是不能证明自己,社会越是现代化,人越是不能证明自己。法庭辩论,控方、辩方的证词互相抵消,都等于零,白白让空气快活地震动了一番。最好是有人证、物证。说你杀人了,还不行,还得找到你杀人的刀子,刀子上的血迹和你血里的DNA是不是相同。克林顿说,他和那个来吻死鸡小姐没有关系,他之所以狼狈,是因为从留存来吻死鸡小姐裙子上的记念品,查出了克林顿的DNA密码。萨特说,他人是地狱,可是到了关键时刻,别人的裙子上的精斑却有了法律的权威。
人类越是进步,人对人越是不能放心,因为人太狡猾了,荀子说,人性恶,别的方面,我不知道,在婚姻方面,比之人性善要深刻得多。在涉及到人的情感中最为强烈的方面的时候,人最会说谎,连测谎器都无能为力。“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原意是说,话说出口就很难反诲,去掉这个意思,就是:说话等于打水漂,连个影儿也没有。结果是,人对人的不相信成了一种宗教,一种制度,一种民俗。具体表现就是证婚啊,证书啊,婚礼啊等等。你会赖帐吗?有婚礼为证。
为什么要拜天地,就是请天地为证。
为什么要上礼拜堂?就是请上帝为证。
天地无言,这是圣人讲的,上帝也是不讲话的,鄙人什么都不如上帝,但是,有一点上帝不如鄙人,他不会讲话。这个证人,就轮到了鄙人这儿。
就是不能让你自己为证。
可怜的新郎新娘哪,你可不能相信你所爱的人。
在婚姻上相信对方的人,心灵不设防的人,善良的人,纯洁的人,到头来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七十年代初期,我下放在福建省德化一个白云深处的山村,叫做西溪村。那里的妇女价格昂贵,小伙子结婚要付出一笔巨大的财礼。从男孩子一出世,整个家庭就面朝黄土背朝天地为积累这笔财礼而奋斗二十多年。
邻居老头子,一不小心,多生了几个男孩,大的一个长到了二十几岁,还在打光棍,把老头子弄得夜不能寐。他毕竟有乡巴佬的狡滑,看到附近镇子上,出现了一个寡妇,长得又老又丑,却带着两个年青的姑娘。大的已经二十来岁。老头子就非常勇敢的地托人到镇上,向寡妇成功地求了婚。办了喜酒以后,老太婆就说,新事新办,到公社去办个手续。老头子就说了,七老八十,丢人现眼的,办什么手续?反正我们是一家人 ,你的女儿和我的儿子,也就一家了,不如把他们的亲事也办了。老太婆觉得也是,就让女儿和老头子的孩子拜了天地。
老头子就这样没有花一分钱完成了孔夫子交代下来的人生大业。
把这两件事办妥了以后不多久,老头子就宣布感情不合,和老太婆分手。
老太婆告状到法院,法官问,有没有登记呀?没有。那法律不予保护。
老太婆就说,不是有那么多的乡亲吃我们的喜酒,他们不能证明吗?
不行。人再多也顶不上一张纸。
人是这样不顶用,不但不能证明别人,甚至证明自己都无效。
一个人出差到外地,忘记了带身份证,让家里把它挂号寄来。他到邮电局去拿,不行,要有身份证去才能拿,又让家里把身份证寄来,到邮电局拿身份证,不行,要有身份证才能拿身份证。他说,我就是这个人,不行,你用什么来证明呢?我还不能证明我吗?你怎么能证明你呢 ?要有身份证。
找一个人来证明,行不行呢?不行,他的身份证不能为你作证明。
身份证不过是一张照片和一组数字,不是人做的吗?是的。一旦做出来以后,人就不如自己的照片和代表自己的数字可靠了。
这就造成了一个尴尬局面,人不如一张纸,不如一组号码。所以北村就写了一篇小说,叫做《张生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在大学里研究哲学的年青人,要和一个普通的女孩子结婚,两情相悦,就去领结婚证,说得好好的。可是走到半路上,却不决定不结婚了。这个情节令我莫名其妙,问北村,为什么?他说,这很简单,人自己都不能相信自己,为什么就相信那一张纸? 
发明身份证来是为了方便,也表明信息社会符号化的进步,方便、进步的结果,却变成了和自己作对。
人生的许多麻烦都产生于人不能证明自己,虽然如此,人并不自卑,对自己,尤其是情感,是充满了自信的。在爱情方面,可以说是自信到无以复加。正是因为这样,浪漫主义的、疯疯颠颠的诗人,才横跨了那么多的历史时期,被目为天之骄子。
莎士比亚说,情人、诗人和疯子是属于同一类型的。
苏格兰诗人罗勃特-彭斯,这样描述一见钟情始终不渝:

To see  her  is  to  love  her ,
And  love  but  her  for ever.

(看见她,就爱上她,
就爱上她一个,一爱就爱到死。)

诗人总是比较浪漫的,把爱情说成是永恒的,不变的。欧洲诗人如此,中国诗人也一样。白居易写李隆基、场玉环的爱情和罗勃特.彭斯异曲同工:
      
                在天愿为比翼鸟,
                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
                此恨绵绵无尽期。

在天,在地,说的是爱情是超越空间的,不以地点为转移的,永恒不变的,我在美国南俄勒冈大学英文系,用这几句诗向美国大学生解释说,中国古典诗人相信爱情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不管你到了撒哈拉大沙漠,还是到了北冰洋,爱情都是不会有任何的折扣的。
由于六十年代开始的性解放,美国大学生,早已很少有生死不渝的爱情观念。在美国大学校园,拿浪漫这个英语词形容美国大学生,多少带着嘲弄的意味。他们还为在大学生时代没有性经验的人发明了一个词,对于美国女大学生来说,绝对是充满了可疑的意味的。中国诗歌中有如此绝对的爱情观念,使得他们大为感动,一个个欢呼起来:great! (棒) 我说,其实,中国古曲诗人和欧洲古曲诗人的爱情价值观是一样的。你们那个彭斯,他就说,爱情要爱到天荒地老,到石头和沙子熔化。这和白居易说的爱情的遗憾超越宇宙(天长地久)的时间限制,是一样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倒是好了。也就不用什么结婚仪式了,也就不用登记了。但是人的感情是多变的。今天我爱上你是真诚的,明天或者后天,我一看见你就恶心也是真诚的。今天你说,爱上你就爱到天荒地老,是真的,明天你去包二奶也是真的。
人的感情是不是永恒的,而是瞬息万变的,不但不是终生不变的,相反是不断变幻的,不但是随着岁月变化的,而且是瞬息万变的,用我们家乡俗语来说,就是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用英文来表述,就是:changing with passing second,用物理学语言来表述:就像分子勃朗运动一样,不可捉摸。在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中作为美和纯洁的化身的娜塔莎,一见了安德烈公爵,爱得不得了,可是安德烈公爵离开才不久,就几乎跟着一个花花公子军官私奔。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中那个阿克西尼亚,也是个美的典型,她为了爱葛里高利,连家,连丈夫都不要不了,但是,在葛里高利不在的时候,她居然也顶不住军官李斯特尼斯基的引诱。鲁迅说贾府上的焦大不爱林妹妹,这可说得太绝了。苏联作家拉甫烈涅夫的《第四十一》,写的是一个绝对仇恨白军的红军女战士,她押解白军俘虏军官,在航海的过程中经历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风暴以后,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来到一荒岛上,本来相互仇恨的两个人就谈起恋爱来了。如果可以设想,把林妹妹和焦大一起放到荒岛上,世界就只剩下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林妹妹变得非常热烈地爱上焦大,也说不定。你想想 ,林妹妹要吃,不靠焦大行吗?冷了,除了焦大滚热的躯体能够给她温暖,她能指望谁呢?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有了缘故,就可以天经地义地爱起来,焦大是那么强壮,连出汗都比贾宝玉更性感,林妹妹如果后悔当年爱上那没有男子汉气概的贾宝玉,也不是没有可能。   
人就是这么善变。人的本性就在变。当然也有往好里和坏里变的分别,但是男人,除了唐僧那样无性的,大多数有点像猪八戒,变坏比变好要快得多。在美国一本心理学杂志上,我看到一篇文章说,男人本性就有多恋的倾向,所以才有那么多的婚变,婚外恋,家庭暴力,等等。
我认识一个男诗人,至今没有写出让人记得住的诗句,只有一句诗是真正的例外:“女人是个好东西”,这未免太形而下了。很了解丈夫的老婆,说了一句话:“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这句话很土,但是形而上的哲学意味很强。
在我看来,在坏和贱方面,男人和女人是差不多的。因为光是一个男人是坏不起来的。每一个坏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坏女人。
人毕竟是人,并不愿自己这么贱,就想出办法来控制自己,所以就有了结婚仪式,拜天地,由天地的永恒来加强保证的权威,在神父面前盟誓:把什么坏的可能都说在了前头,不管是健康还是病痛,不管是富裕还是贫穷,都要让你表态坚定不变。
拿准了你在天地、上帝面前说话都不一定算数,才设计了结婚仪式。
所以要证婚,就是因为准备离婚。
这里有一个悖论,一个两难推理:如果在结婚的时候,就想着离婚,也就不用请什么证婚人;如果有充分的把握,永远也不会有离婚的可能,那就同样不用什么证婚人。
我的想法是:堂而皇之的请了证婚人的,就说明他们心怀鬼胎,大张旗鼓地操办婚事的,肯定是盘算着日后离婚的战略和策略。
但是,我相信,我们这个厅堂里的新郎新娘,我们面前的新郎新娘,与众不同,他们是我朋友的精心杰作,禀承着孔夫子的伟大传统,他们的血管里汹涌着着白居易的浪漫情怀,莎士比亚的纯洁、永恒的情感正在他们心灵里流淌。
你们的掌声说明:这毫无疑问。
既然在这一点上,我们已经达成共识,我建议,取消我这个证婚人资格。
有谁不同意,就说明他对新人的未来缺乏信心。


(我把思路整理到这里,觉得很是兴奋,总是有点惴惴,这样的演说,尽管句句是真话,但是,仍然显得有有点煞风景。也许是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而在大庭广众之间,不能没有伪装。想来想去,不禁心虚起来。到了婚礼上,一看那欢乐的场景,我就胆怯了,当机立断把准备好的一切完全放弃,临时按着流行的老一套,说了些祝新郎新娘白头偕老,永结同心的废话。)
20001年一月五日

好的,好的!——婚礼致词

朋友们难得聚会,如果不是纯粹个人的,而是半正式、半团体性的,少不得要推个把人出来说几句话,喜庆一番。每逢到了这种互相推让的时刻,我就变得格外谦虚;胆怯,但是由于平时伶牙利齿,信口胡柴是出了名的,少不得被揪到台上去,常常感到舌头上吊了个枰砣似的;虽然大家勉强给鼓了掌,却挡不住热闹的气氛变凉了的感觉。
我迷信书本,翻了许多参考书,从大英百科全书,到哈佛口才学,都没有得到什么法门。倒是自己反复失败以后,却悟出一些个窍门来了。
许多人之所以失败,其根本原因是,总觉得要么不讲,要讲就要出水平,讲些个精彩的、深刻的、不平常的真理,给自己的形象增添光彩。可是越是这么挣扎,越是折磨自己。
这以后,我倒是体会到两条真理:一是心态自由,绝不指望自己能作牧师式的布道,讲伟大的道理。二是,就拿会场上现成的话题拿来往歪里发挥,和正理作对,歪理歪推。
朋友女儿的婚礼,通知的时候,附带特殊要求:礼物千万不要带,只带一张嘴巴。除了吃以外,还要发挥一个功能:代表来宾讲话,要不同凡响。
本来吃饭、应酬早就成了苦差事。再加上要一面吃,一面构思讲话,还要不同凡响,实在是本世纪一大磨难。但老朋友的命令,难以违抗,当然,少不得又为自己受到这样的器重,感到得意。   
婚礼进行得很热闹,一到新人的父母讲话,照例煞风景,老生常谈,这令我苦恼,又令我欣慰:我讲得再不行,也不会比那些从报纸上的口水话差;但是,新郎的朋友上来报告恋爱经过,讲得煞是精彩。我转而不胜忧虑,如果我想不出好点子来,讲得一场糊涂,两败涂地,老面子上就惨了。
主持人显然机智而且幽默,话语精炼,恰到好处。不紧不慢,侃侃而谈,“新娘和新郎,本是大学同学。新郎充当文体部长。一日进行一项重大活动,部长就说了:礼仪小姐由那个小女孩子来当,怎么样?我就去问她:怎么样?她就说了:好——的。过了一些时日,部长心血来潮,说,我这个文体部长不当了,让那个小女孩子来当,怎么样?我就去问她:怎么样?她说:好——的。后来毕了业,部长感到有话要说,就让我去问她:前部长想和你交个终身的朋友,怎么样?她说了:好——的,好——的。”
这个恋爱过程之所以引起欢声和掌声,关键在于他把那么复杂的过程集中在两个字上,在语言的提炼上,是很有魄力的。
朋友在我耳边上轻轻说,你要讲得比他更为精彩。
我却为构思讲话而苦恼。想了好多招数,等到上去了,才灵机一动,即兴说:
“前几天新娘的双亲让我来参加这场婚礼,让我讲话,问我:怎么样?我说:好——的。后来又说:要讲得不同凡响,怎么。样?我说:好——的。现在我在台上,看到来的都是年青的朋友,有男有女,但愿你们在有话要向对方讲的时候,得到的回答都是:好——的,好——的。祝愿在座所有的来宾,不管是想提拔,想升官,得到的回答都是:好——的。不过,太多好的,可又是不太好的。例如有什么女孩子要对我说,好——的,那我就只能说:好是好的,可是又是不太好的。”
底下掌声四起。   
我接着说:“可是,你们把这么多的掌声给我,我此刻的感觉又不但是好的,而且是比新娘和新郎的感觉更好——更好的。”
满堂欢声,掌声像鸽子一样齐飞。


《三国演义》真、善和美的错位
   ――曹操、周瑜和刘备性格的内在矛盾


刚才主持人对我进行了一番非常成功的广告,广告最后一句话使我吃了一惊,不止吃了一惊,还冒了一点冷汗,为什么?我带来的提纲是:[《雷雨》里面的“恶之花”蘩漪],(笑声),可是她宣布讲“三国演义和人生”这种不经商量就宣布是什么性质呢?在外交上是很严重的,叫做“悍然单边宣布”(大笑声)可是我没有带讲《三国演义》的稿子啊。没有带稿子难道就不能讲吗?(欢呼声、鼓掌声)难道我就像一些官员,最大的本事就是神色庄严地念秘书写的稿子吗?非也!(欢呼声,鼓掌声)你们的欢呼和掌声表明,相信我比那些离开稿子就语无伦次的干部要强。(大笑声,一位同学喊叫:肯定强哦)。我感谢这位同学的支持,也有信心不辜负他的信任。我的信念是,带讲稿有带讲稿的好处,不带稿子有不带稿子的好处。从演讲理论上来说,不带讲稿好处更大。(笑声)为什么呢?这里面有一个演讲和作文不同规律的问题,没有讲稿的限制,就很自由啊。可以和你们更好地互动啊,在你们打瞌睡的时候,讲个好玩的段子啊,可以开玩笑,可以发牢骚,可以骂骂权威人士啊。主要的是,反正我是无“稿”阶级了。一无所有了。彻底的无“稿”阶级是无所畏惧的。(笑声)当然,无“稿”阶级,什么也没有,就真的一点不害怕吗?(笑声)。但是,可是,可但是,(笑声)你们笑什么?这是真的,我突然想起来一位著名的演说家、台湾的李敖先生。他到北京大学演讲,那可真是万人空巷,礼堂太小,一票难求啊,挤到里面去的,非常荣幸。他对挤进来的人说,你不要以为我到北大来演讲,一点不怕。其实我挺害怕。怕什么呢?他说,没带任何讲稿,他把西装便服往两边这样一拉,这样子(作拉上衣动作),他说“什么稿子都没有。”所以,我有点怕,最怕三种人,第一种,我讲话那么久,那么累,可他们就是不鼓掌。听众就心领神会,给他鼓掌了。第二种呢,我才讲了一半,就上厕所的人,听众就又给他鼓掌了(笑声);第三种呢,上了厕所不回来的人,这是最可恨的。(大笑声)。我现在就学着李敖,以李敖的风格来神聊吧。(掌声雷动)

曹操的美化和丑化

《三国演义》在中国家喻户晓,里面的人物,比如关羽、诸葛亮、赵云、张飞、黄忠等,都是中国英雄观念的某种典型。这样一本世世代代都热爱的经典,甚至受到日本人、韩国人、越南人广泛欢迎,特别是韩国人,据说有一种说法,不懂得《三国演义》的人,不给他讲话。可在我们国内争论却是非常大的,学界的泰斗级的权威人物,现代文学的先驱者们对《三国演义》的评价不高。第一个把这一部从“稗官野史”,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抬上了正统文学的殿堂的胡适就认为,这本书只可算是一部很有势力的通俗历史讲义,不能算是一部有文学价值的书。鲁迅对它的评价也很低,他说《三国演义》有很大的缺陷,是把其中两个人物写得很差,第一个就是诸葛亮,他说《三国演义》为了强调“多智”,智慧超群,如果让我来说,大不了就是超人了,我这样说,是因为我为人比较厚道,遵循中国儒家的忠恕之道,而鲁迅是不讲这一套的,他不说超人,而是说“多智而近妖”,也就是有点近乎妖怪了。这就是鲁迅的风格:尖锐刻薄。我想如果《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被否定了,那《三国演义》还有什么好看?我曾经问过一个高中学生,看过《三国演义》没有,她说看过。我说那里有些文言,赋体的诗词啊,你看得懂吗?她说,没有问题。我不觉对她肃然起敬。可她接着说,我看的是电视剧。(笑声)。我说,电视剧那么长,一连几十天,你哪里来那么多时间啊。她说,我就从三顾茅庐看起,看到诸葛亮死了,就不看了。(笑声)。
除了两位大师,毛泽东对《三国演义》也深表忧虑,他认为把曹操写成一个奸雄、坏人十分不妥,历史上的曹操是一个英雄,在三国军阀混战的时候,曹操对平定北方的混战,奠定中国统一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基础来说是有重大历史贡献的。
这一点,你们可能没有什么具体的感觉。你们不知道,军阀长期混战,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多大的灾难啊。当时的黄巾军,说得好听一点,是农民起义,说得不好听,就是一群饥饿的土匪。抢到粮食就吃,吃饱了,就乱糟蹋。战乱起于饥荒,战乱更加重了饥荒,导致人吃人的惨剧:《三国志》引魏书·曰:

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余。瓦解游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萧条。

农民造反军没有长期打算,饿了就抢,吃饱了就丢,弄得部队有时只能吃水草和蛤蚌之类,哪里吃得饱啊。至于老百姓,那就更惨了,“民人相食”,就是人吃人啊。
但是,在《三国演义》中,曹操的艺术形象却被认为是“奸臣”。由于《三国演义》的广泛流传,在广大读者心目中,曹操就不是一个好人。几年前,易中天在中央台“百家讲坛”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他认为《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和历史上的曹操是两个人,《三国演义》的一个致命伤就是把曹操丑化了。
对于《三国演义》的否定,大致可分为几个方面,第一,就是从历史方面,说他不真实,歪曲了历史上的英雄曹操。第二种是,从艺术上否定《三国》,胡适说得最直白:最后定稿的人,是一群“陋儒”,拘守历史的故事太严,而想象力太少,创造力太薄弱。全书的大部分都是严守传说的历史,不会剪裁,搜罗一切竹头木屑,破铜烂铁,不肯遗漏。至多不过在穿插琐事上表现一点小聪明,所以只能成一部通俗历史,而没有文学的价值。他们极力把诸葛亮理想化,但是,只晓得足计多谋是诸葛亮的大本领,所以诸葛亮竟成了一个祭风祭星的神机妙算的道士。他们又想写一个神武的关羽,然而关羽竟成了一个骄傲无谋的武夫。把一个风流儒雅的周郎写成了一个妒忌阴险的小人。
第三,以我的朋友刘再复为代表,他倒是肯定《三国演义》在艺术上的成就的,他在《双典批判》中说:“从文学批评上,应肯定《三国演义》是文学杰作。”但是,从文化批评的角度,他彻底否定《三国演义》文化思想:他说《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是中国人的心灵的“地狱之门”。不过《三国演义》是“更深刻、更险恶的的地狱之门。最黑暗的地狱在哪里?最黑暗的地狱不在牢房里,不在战场里,而在人心中。《三国演义》是中国“权术、心术的大全,这些诡术包括儒术、法术、道术、阴阳术、诡变术等等”显露的正是最黑暗的人心,它是中国人心全面变质的信中信号”,“《三国演义》是一部心术、心计、权术、权谋、阴谋的大全。”不过“刘备玩的是儒术,那么曹操用的是法术”。前者归结为“阴谋”,后者归结为“阳谋”“两者都可以置人于死命”总而言之,这两个人物就是中国黑暗文化的地狱之门的代表。
这么多大人物都在批判、否定《三国演义》,但是,并没有损害《三国演义》这个文学经典的一丝毫毛,它还是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心上中的不朽的艺术丰碑,传统文化的瑰宝。《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故事,还进入了现代汉语的基本词语。如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借东风,赤膊上阵,空城计,话说曹操,曹操就到。赔了夫人又折兵,大意失荆州,走麦城,挥泪斩马谡,谚语有: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歇后语有: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都是有具体的背景故事的,但是,日常口语中运用起来,毋庸多言,心领神会。
面对这些批判性的意见,我很困惑,这么多大家,肯定比我还大,为什么对于《三国演义》中的艺术精华,人生智慧,好像刁德一到了沙家――两眼一抹黑?
我想,其主要原因,在于观念上。
我想,拿《三国演义》和历史比,说他歪曲了历史,这种说法,似乎有悖文学常识。历史的价值是真,小说的价值是美,美的艺术都是假定的、虚拟的。真有真的价值,假有假的价值,只有通过假定、虚拟,才能虚实相生,真假互补,充分表现人物的深层的内心情志,歌德说,艺术通过假定达到更高的真实,艺术的真实和历史的真实,是两种价值,这两种价值是错位的,只有拉开了与真人真事的距离,才有文学的想象,才有审美的自由。
从清代的章学诚、到鲁迅、易中天,否定《三国演义》都纯粹是以历史的真实为准。
最流行的易中天的说法,影响很大,但并不严密。他说,曹操在历史上是个正面人物,可是在《三国演义》里,变成了个反派角色,被丑化了。事实是,《三国演义》并非只有丑化的一面,相反也有美化的一面。既有美化,也有丑化,曹操的形象才具有深邃的文学性。这种情况也发生在周瑜身上,按下慢表,先讲曹操。
在《三国志》中,董卓窃取了中央王朝的政权,提拔他为“驍騎校尉”,裴松之注引《魏書》说,他以为董卓“終必覆敗”,就改名换姓(变易姓名)偷偷溜了(间行東歸,逃歸鄉里)。到了中牟县被亭長捉住了,有人认识是曹操,把他放了。至于释放的原因,裴松之注解引《世語》说:当时董卓的文书已经到中牟县,有人认为对曹操的这样的“天下雄雋”不宜拘捕 “白令釋之” 在《三国志》中曹操固然有政治远见。但是只是消极逃避。但是,到了《三国演义》里,则是积极主动地献身。当时司徒王允借着过生日之名,召集高级官员聚会,说董卓把皇帝当傀儡,王朝倾颓。文武百官计无所出,失声痛哭。只有曹操,大笑,说,你们这样哭有什么用处,哭能把董卓哭跑吗?我有办法铲除董卓。你王允不是有一把宝刀吗?借给我,我去把他杀了。曹操冒着生命危险去杀一个大军阀,这和《三国志》里说他溜走是不一样的。曹操主动地深入虎穴,是够英雄的吧。这可不是丑化,而是美化。他知道董卓喜欢午睡,拿着刀去杀董卓,但是曹操踩点不严密,董卓卧榻里面有一面镜子,他刀举起来,董卓从镜子里看到了,翻身过来说你干什么,曹操非常机智,他把刀往头上一举,说我得了一把宝刀献给你。董卓比较迟钝,信以为真,连忙去看宝刀,“见其刀长尺余,七宝嵌饰,极其锋利,果宝刀也。”董卓还让他参观一匹良马,曹操说“愿借一试”,借机溜走。这是是《三国志》里没有的。这明明是在美化曹操,不是逃避,而是挺身而出,不但敢于搞一点恐怖活动,而且很机智地脱身。他溜走以后,董卓的干儿子吕布过来了,说刚才曹操匆匆忙忙出去有点可疑啊,董卓说他送我宝刀,可事先又没报告,是不是想杀我,吕布说肯定是,赶紧去追查,不过为时已晚,曹操只有寓所,没有家眷。人一直没有回寓所。《三国演义》这一笔,也是美化,说明曹操很有远见,办事很周密,事先把家小转移到董卓不可控制的地方去。
《三国志》写到有人认为他是“天下雄雋”,就把他放了,但《三国演义》不这么写,逮捕他的人是一个叫陈宫的县令审问他,曹操面临死亡的威胁,表现得大义凛然、慷慨激昂,说姓曹的“世食汉禄”,现在中央王朝产生这样的危机,我们如果不能有所作为的话,与禽兽何异?今事不成,有死而已。你们这帮小麻雀,焉知我鸿鹄(天鹅)之志啊。曹操表现得壮怀激烈,视死如归,这是《三国演义》对曹操的第三层次的美化。陈宫听了他的话不但没有发火,反而被感动了,认为曹操是真英雄,这样的人不能杀,不但不能杀,而且自己放弃官宦前程,追随他,跟他亡命天涯,反抗董卓,他以视死如归的精神会感召敌人,从格效果上间接地美化曹操的人格感召力。这是第四层次的美化。
然后陈宫就跟他一起跑了,到了吕伯奢家里,吕伯奢说,贤侄你在这儿待着,我去买点酒菜来招待你。曹操有点怀疑,自己和他关系并不密切,他这么热情招待我,是不是有异心,正在思考,后屋里传来声音“要不要捆起来杀”,曹操想吕伯奢家肯定是想杀他们,于是曹操和陈宫就先下手为强,到后院杀了八个人,最后看到厨房里捆着一头猪,才知道误会了。易中天说,杀了八个人,这是《三国演义》对曹操的丑化,因为《三国志》里没有写曹操主动杀人,但后来注解《三国志》的裴松之发现曹操的确杀了人的材料,就补充进去,当时曹操之所以产生杀人的意向,是因为吕伯奢的儿子利欲熏心,他想把曹操捆起来报官,曹操先下手为强。所以曹操是迫不得已,易中天说是“防卫”性质的,当然是“防卫过当”。还有另外一个材料说,曹操听到里了锅碗瓢盆的响声,就怀疑他们要杀自己,于是先下手为强,先把他们杀了,但是又感到十分凄伤,就说事已如此,“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事情到了这种地步,我如果不主动采取行动,就会被别人杀了,所以我是别无选择。易中天说,曹操杀了好人,他是一个“真小人”,但不是一个“伪君子”。当然,这句话很精彩,但不是易中天的发明,而是从《三国演义》毛宗岗的评点中抄来的,毛宗岗的原文是说曹操“心口如一的小人”。这说明他还感到痛苦,还有人性,用人性的话语为自己的兽性辩护。
《三国演义》写曹操逃出来,遇到吕伯奢打酒买菜回来,说,贤侄你怎么不在我家里坐着,我家里杀猪款待你,曹操说“避罪之人,不可久居”,我是有罪的人,被人家通缉,总在一个地方很危险,只好走了。比肩而过时,曹操突然回头,一刀把他杀了,陈宫就骂他说,曹兄,我们刚才是杀错了好人,现在有意杀好人,是“大不义也”。《三国演义》的“义”是非常重要的,比生命还重要,是一个人的荣誉,是生命的所寄,所以,《三国演义》从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开始。不义之人是在道德上是很卑贱的。这时曹操说了一句很著名的话,“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原来素材里说的是曹操针对这一件事,这一种情况,我没有办法了,只好这样,“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只好对不起他,不能让他对不起我,而这里变成“宁教我负天下人”,针对天下所有的人。这句话成为了曹操的人生格言和准则,这样就是把曹操丑化了。易中天的这个论断是有道理的。与《三国志》里提供的材料相比来说,曹操被丑化成了一个血腥的屠夫,有意杀了好人,还大言不惭,理直气壮。用今天的话来说,我是流氓我怕谁!(笑声)
这在刘再复看来,实在是心灵太黑暗了。
但是,这里呈现出来一个矛盾,其性质是价值准则的矛盾。刘再复事先声明说,他在肯定《三国演义》的文学价值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文化思想的批判。但是,林岗在《双典批判》的序言中发挥他的思想说:“艺术价值越高,修辞越加精精妙,如果它的基本价值是与人类的善道有背离的,那它的‘毒性’越大。就像毒药之中加了糖丸,喝的人只赏其甜味,而不知觉毒素随这进入体内。”
问题在于,人类心灵并非只有一种价值,而至少有三种价值,这三种价值,并非只是以善为最高准则,按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一是科学的真,二是实用的善,三是情感的美。这三者在不同的。“鉴赏判断是审美的”,“不带任何利害关系的”,“对善的愉悦是与利害关系结合着的。”实用的善在文学作品中审美价值并不具备准则性功能。用朱光潜的解释,就是科学的真、实用的善和鉴赏的美是三种价值。
从历史的所谓“真实”来看,易中天觉得这种不合经典史书的虚构是没有价值的,从道德的实用理性来看,刘再复觉得,写这样的卑劣心性“对中国的‘世道人心’危害实在太深太大”。而从文学的艺术价值来看,恰恰因为虚构,因为写了人心的黑暗才有深刻的审美价值。这是因为,一方面《三国演义》美化曹操,视死如归、主动献身,他的慷慨赴义的精神可以感动敌人追随他,这是大大地美化;而另一方面。又把曹操写成血的屠夫,这当然是大大的丑化。但是,正是在美化与丑化之间,深深揭示了人性的深层奥秘。
视死如归的热血青年,突然变成一个冷血的屠夫,这看似是非常矛盾的,但是,又是统一的。这种统一,表现为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这个条件就是,《三国演义》强调的,曹操有一个心理特征,就是多疑。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有点心理病态,不健康。曹操的多疑与一般人的多疑不一样,一般人只是怀疑你不一定好意,但也不一定是恶意,可曹操一旦起了疑心,那肯定对方是最恶的意图;一般人猜想他人可能有坏心,在行动上犹豫不决,而曹操是坚决果断地使用最血腥的手段。这正是《三国演义》在艺术上的深邃所在。在一个暂短的时间里,英雄被打出了常规,走向了反面,由于怀疑,心理不健康,英雄变成了小人,视死如归的热血青年变成了冷血的屠夫。
《三国演义》的作者之所以把曹操的心地写得这么黑暗,并不是存心去毒害中国的“世道人心”,而是通过假定和虚拟,从美化到丑化,揭示了:英雄不一定永远是英雄,坏人不一定生来就是坏人,二者是只可以转化的,在曹操这里,转化的条件是,并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英雄内心的不健康,使他在瞬间变成了恶魔。
刘再复虽然感到《三国演义》是“文学杰作”,但是,他到了文学杰作深邃,审美价值最精彩的地方,却没有把文学当文学。只是从完整的形象中,割出一个丑恶的片段,当成全部。其实,《三国演义》的文学价值的辉煌,还不仅仅在此,而且在于把这种多疑的不健康心理作为整个人物的性格核心,贯穿在他全部生命的历程中。赤壁之战前夕,诸葛亮的草船借箭,是很冒险的,二十条小船,全是稻草束、军乐队,大张旗鼓进攻,之所以能取得胜利,就是因为曹操多疑。曹操认为诸葛为人谨慎,大雾之中,公然进攻,怀疑有埋伏。就中了诸葛的计算。
诸葛亮的这种计谋,在读者看来,是军事智慧,对天气和人心的洞察,而鲁迅看来,准确地预测三天之后必有大雾,则是多智到近乎妖怪,而按刘再复的逻辑,完全是阴谋诡计。
关于诸葛亮“多智”在艺术上的精彩这一点,我在这里暂且按下慢表,另外单独讲一次。
现在只说曹操。《三国演义》的非凡艺术魄力在于,让他最后也死在多疑上。他脑子里长了一个瘤,当时有个神医华佗诊断,可以治的,只要把头壳锯开,取出瘤来就好了。曹操怀疑了,那不是要我的命吗?不行,不但不让他治,还把华佗关起来,结果死在了监牢里,曹操最后就死于脑瘤。
这一笔,看来是小情节,在曹操整个军事政治生涯中,所占篇幅也不大,没有多少渲染。但是,这正是《三国演义》作者举重若轻,寥寥几笔完成了曹操在漫长过程中高度统一性格核心特征。如果说开头杀吕伯奢是凤头,历次战争中的丰富表现是猪肚,这一笔,则是豹尾。这个豹尾得力于作者对历史素材的天才改编。
在史书《魏书·华佗传》说他的医术虽然高明,但心中常感委屈,身居士大夫阶层,乃是官员的后备军,从事医术,属于“方技”,当时被视为“贱业”。对曹操的头痛,华佗说:“这病在短期之内很难治好,即便是长期治疗也只能延长寿命。”华佗得不到重用,有点怠工,说:收到家书,要回去。到家之后,说妻子病了,反复续假。曹操三番五次让华佗回来,又下诏令郡县征发。华佗自恃有才,厌恶为人役使,仍不上路。曹操便派人去查看;他妻子真的病了,赐小豆四千升,放宽期限;如果欺骗,就逮捕。调查结果是华佗撒谎,于是把华佗递解入狱。按汉朝的法律此等罪名属于:第一,欺君;第二,不从征召。曹操的谋士荀彧(按《三国演义》作贾诩,因为荀彧已死)求情说:“华佗医术高明,关系人命,最好宽容一点。”曹操说:“除了他,天下就没有这种无能鼠辈吗?”终于把华佗在狱中拷问致死。华佗临死前,拿出一卷医书给狱吏,说:“这书可以用来救活人。”狱吏害怕触犯法律不敢接受,华佗只好忍痛,讨火烧掉。
这个素材,《三国演义》作了根本的改动,取得了伟大的成功。把华佗的怠工致死之因,改动为他诊断需要劈开头颅,以麻沸散麻醉。虽然,华佗曾经为周泰治愈了多年的头痛,但是,这却引发了曹操的多疑,将其关押拷打致死。
《三国演义》以多疑从开始到结束贯穿曹操的生命,艺术的成就很了不起:第一,把多种历史的、野史的、传说的分散的,素材在性质上转化多疑,并以之为核心,构成人物性格的核心;第二,让这种性格的在发展中,起来越造成严重的后果。曹操开头的多疑导致他从英雄变成冷血的屠夫,后来的多疑,导致中了孔明的计策,乃是重大战役上的失败,最后的多疑,后果不仅仅是他自己的死亡,而且是中国医学的重大损失。在《三国演义》中这样写:华佗把手稿托人带回家中,妻子误以为从医导致死亡,乃将医书烧毁,幸而有人抢得廖廖数页,致使中医宝贵学术成果(如麻沸散这样的麻醉剂)的重大损失。
这里的不合史实的虚构,着重写到曹操心理的黑暗,但是,从其原因和后果来看,明显含有对这种心理黑暗的批判。当然,这里有对他的自作自受的批判,也有对他的怜悯,这正是亚里斯多德《诗学》中讲的“卡塔西斯”,也就是恐惧与怜悯。作家不是法官,铁面无私,也不是道德家,眼里容不得一点罪恶。相反,从审美价值出发,作家只能把人当作人,不管他道德上是善人,还是恶人,是欺骗还是坦诚,他总是把他当作人,他的任务,就是把人的心灵内在的深层的奥秘,展示在读者面前,把倾向潜藏在情节的逻辑之中,其不朽在于其审美价值,而不是,历史价值和道德价值,一味拘执于道德的善与恶恶的图解,而损害其审美价值的大开大合。
《三国演义》之所以成为文学杰作,还在于,在它的大开大合的情节和丰富辉煌的场面中,层层揭示人的心灵,不是静止的,而不断在运动的。
在《三国演义》中,表现得最为艺术的,往往就是既有性格的统一性,又有丰富的变幻性。这种变幻大致分为两种形态,第一种,是量变,基本上是保持固定的特征,这反映了人的个性有稳定性的一面。善良的人,善良有一贯性。鲁莽的人,如许许褚,永远是有勇无谋,赤膊上阵,吕布永远是背信弃义,赵云永远是一身是胆,万夫不当,这些人物,在《三国演义》中不在少数,都不算是最成功的艺术形象,被《三国演义》专家齐裕昆认为是“类型化”的,而不是个性化的。这种人物当然也不算概念化,因为它毕竟表现了性格不同的环境中相对的统一性。在这方面,《三国演义》也有相当成功的范例。像诸葛亮的忠于刘备的信念,从三顾茅庐,被感动而出山,到执掌蜀国大权,再到刘备死后,始终不变。明明可以像曹丕,还有后来的司马昭那样,把小皇帝当傀儡,最后取而代之。但是,他没有,始终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是,这种统一性,也不是绝对的,在统一中也有量变。《三顾茅庐》那时,二十六七岁,书生意气,指点江山,雄视八方,运筹帷幄,何等自信,只要你在四川建立根据地,天下有变,机会一到,你大军一出,百姓们莫不箪食壸浆以迊王师,霸业就不在话下了。青年诸葛亮的天真和乐观,带着某种空想,但是,到了刘备与东吴失和,被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病死白帝城以后,他在给刘禅的《后出师表》中,就不那么乐观了。“固知臣伐贼,才弱敌强也。然不伐贼,王业亦亡。惟坐而待亡,孰与伐之?明知敌强我弱,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拼死一搏。这就相当悲观了。
人的性格的核心就是人与人的区别,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个说法,是很极端的。江山,说的是大自然的地壳运动,本来相对于人的心灵,其变动是很缓慢的,往往是以数千百年为单位的,而人的心理,则可能是瞬息万变的。但是,这个谚语说的是,虽然情绪瞬息万变,但是,就其核心特征来说,其统一性是比大自然还要稳定的。这个说法,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但是,就个人的复杂经历而言,这显然是太绝对化了。人的性格特征,毕竟不是僵化的,而是随着时间、地点、条件的而变幻/运动的。如果一味不变,就可能像木头人了。试想曹操多疑,从狼狈奔命到执掌国柄都是多疑,别无其他特征,肯定就比较单薄、平面。
因而,不能老眼光看人。人是会变的。所谓士别三日,便当刮目相看。
《三国演义》中曹操形象的杰出,就在于还写出了他与多疑相反的一面。那就是他的自信,不疑。

关于伪和美的错位

他的自信,甚至自恋,最突出的是对待刘备。当时刘备势单力薄,没有自己的部队,老婆孩子还被人俘虏了好几次。五易其主,实在走投无路,投靠了曹操。曹操麾下很多有战略眼光的谋士都认为应该杀了刘备,此人虽然一无所有,但是他姓刘,拥有王朝正统的合法性,而且他又有野心,如果不杀,必将成为后患。曹操却很自信,不怀疑刘备,小瞧了刘备。觉得这个人没有什么出息,他不愿担杀刘备的恶名。
按刘再复的实用理性的道德律来看,这应该是曹操胸怀坦荡,光明磊落,是莫大的亮点了。但是,从情节发展的后果来看,《三国演义》的倾向显然是在表现曹操在政治智慧上的大失误。这里在实用理性上是负价值,而从文学的审美价值,此乃是正价值:展示了他多疑的性格核心的反面――自信、自恋,使得他的性格立体化了。
在这一点上,刘再复似乎是不清醒的。正如林岗在序中所说:《三国演义的》“基本价值观是与人类的善道有背离的”。这就是说,刘再复的的价值观念,事实上是绝对的“善”,善和美是绝对统一的,但是,审美价值观念却并不一定符合“善”。二者的关系并不是统一的,一些不善的行为,恰恰是很美的。例如,第五十回毛宗岗的回评曰:

曹操于舟中舞槊之时,既大笑,今在华容败走之前,又大笑。前之笑是得意,后之笑是强颜;前之笑是适己,后之笑是骂人;前之笑,是既乐极生悲,后之笑又非苦中得乐。前之笑与后之笑,都无是处。

从道德价值观念看来,这些笑不管是真笑,还是虚伪的,都是不善的,横槊赋诗之时的笑,还杀死正直进谏他的人,华容道之笑,失败了以假笑诸葛亮用兵有失,不如自己,以鼓舞士气,从道德的善来说,是虚伪的,是负价值,但是,从审美价值来说,这正表现了曹操精神特征的丰富和深邃,是正价值。毛宗岗的分析更深刻的是把曹操的笑与他的哭加以对比:

曹操前哭典韦,而后哭郭嘉。哭虽同而所哭则异:哭典韦之哭,所以感众将士也;哭郭嘉之哭,所以愧众谋士也。前之哭胜似赏,后之哭胜似打。不谓奸雄眼泪,既可作钱帛用,又可作梃杖用。奸雄之奸,真是奸得可爱。

毛宗岗的分析真是入木三分,哭典韦,意不在伤猛将之死,而是表演,作为三军统帅公然出涕,以爱将之情激励活着的将士;而哭郭嘉,打了败仗,说是如果郭嘉在,就不会如此惨败了。这一来是为自己开脱,二来是用死人压活人。这在道德上都是虚伪的,但是,在审美上是深刻的,独特的,故毛宗岗最后的结论是“奸雄之奸,真是奸得可爱”。从道德的善来说,是奸诈,从审美来说是“可爱”。
刘再复之失,关键在于把实用理性道德价值绝对化到压倒了惊心动魄的审美价值的程度。他对刘备的批评,集中在一个道德的“虚伪”和“权术”上。他说:“被《三国演义》捧为正面形象的使君刘备,其特点也是只有权威而无至诚。”“刘备的胜利乃是伪装的胜利。”刘再复又把伪装的权术,通俗化为“骗术”。在这方面,他认为曹操还不如刘备。他以青梅煮酒论英雄为例来说明,这个片段是理解刘备的“钥匙”。
刘备参与了国舅董承等杀掉曹操的密谋,因而在曹操的门下很谨慎,不敢表现出丝毫的野心,伪装胸无大志,很笨、很傻,很土,安分守己。成天种花养草,连关公、张飞都不理解,“兄不留心天下大事,而学小人之事,何也?”曹操请刘备喝酒,就是著名的“青梅煮酒”论英雄,曹操问刘备,现在天下英雄并起,你看在各路人马中谁是真英雄,刘备知道如果自己讲得很有见地的话,曹操会起疑心,为了麻痹曹操,他尽挑一些曹操瞧不起的人物如袁绍、刘表、孙策,以至于不上台盘的张绣来应付。曹操哈哈大笑,你讲的都是蠢猪,英雄应该是“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天下数得上的英雄就是你和我。如果是我,听到一个掌握了中央政权的领导,对自己如此高的评价,是不是会心花怒放,得意忘形?我没有把握。(笑声)但是,刘备城府很深,不但没有开心,反而吓了一大跳,手里的筷子掉在地上了。曹操就问怎么了,这时正好打雷,刘备就说自己从来胆小,一听见雷声心里就惊慌,就吓得筷子都掉了,曹操哈哈大笑,英雄居然还怕雷声,这家伙不足为虑。就对他不再多疑。曹操非常迷信自己对刘备的判断。后来,还给了刘备五千军马去攻打袁术。他的谋士郭嘉、程昱就说了,昔日就劝你杀了他,你不杀,如今就是不杀,也不该给他军马。这一去肯定就肉馒头打狗――有去无回了。曹操只派许褚领五百人去追,无果而归。但是,他是他的自信、自恋使他不承认错误的,还要说,“吾既遣之,何复疑之!”。结果是放虎归山。
如果按刘再复的道德理性来衡量,曹操在这里应该是胸怀坦荡的,但是,读者却感觉不到,原因是,读者并没有忘记前文中,曹操的多疑和这里的自信、自恋对立中高度的统一。形象就立体化了。这样对人的信任,这样的被骗,并没有在读者心目留下胸怀坦荡的感觉,而多疑与自信的心理奇观。这不是道德的善的混乱,而是审美价值的胜利。
青梅煮酒论英雄,不但表现了曹操多疑和自恋,也生动地刻画了刘备的两面性。这个人是有政治野心的,他在三顾茅庐的时候,对诸葛亮说过,“备欲申大义于天下”,在《三国志·诸葛亮传》中是“孤欲申大义于天下”,《三国演义》的作者可能觉得,这太狂妄了,当时刘备在新野练兵,全县最多一两千百姓,充其量也就养得起一两千兵马,怎么能够称孤道寡起来,就改成自称“备”。当然,刘备立志要夺取中央王朝的政权的。但是,寄人篱下,他能够鞱光养晦,达到没有自尊程度。如果按刘再复的观念来看,这是道德上的虚伪,是狡猾的“面具”,这种面具很可恶,“人心愈险恶,面具愈精致,伪装愈巧妙,成功率就愈高。”“关键不在身具万夫不当之勇,而在身戴无人可比的面具”。但是,如果按此逻辑,刘备不伪装,不以“无人可比的面具”来麻痹曹操,应该是胸怀坦荡地对曹操说,我已经奉了皇帝的密诏,就是要杀死你。这样的话,道德律倒是胜利了,可是刘备就不是一个“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的英雄了。具有这样高贵的人格,一来,刘备就不是刘备,而是刘再复了。作为形象,就单薄了。何以见得单薄?请允许我作文本的具体分析。
这里有个很关键的问题,那就是《三国演义》是一部军事小说,而不是一部劝善惩恶的教科书。全书的绝大部分都写打仗,而且非常有特点的是,正面战场,主要取决于将领的勇敢和武力,成千的兵士,不过是摇旗呐喊而已。真正决定胜负的,却并不是战场上的将领,而是背后的谋士。徒有匹夫之勇,往往是被贬低的,如许禇之赤膊上阵。就是张飞也往往因为缺乏计谋闹出一些喜剧性的插曲。《孙子兵法·计篇》:“兵者,诡道也。”《谋攻篇》:“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故《三国演义》的许多关键战事,很明显的一种逻辑,不是大勇决定胜负,而是奇谋决定胜负。故曹操、刘备都把争取奇才放在第一位,刘备得诸葛亮,乃有如鱼得水之感。关张倒放在一边了。故曹操为争取奇才徐庶,不择手段,不讲道德。官渡之战,不取决于阵前交锋,而是断其粮草。赤壁之战,无连环计、反间计、苦肉计则不能以弱胜强。街亭之败,由于扎营无水之山上,空城计,解脱了诸葛亮当俘虏之险。可以说,《三国演义》的主题就是奇谋决胜,无谋(有勇无谋)必败。奇谋就是临变制机,料敌设奇,欺骗敌方,隐蔽意图。军事的常道,就是要讲诡计的,这叫做“上兵伐谋”和“其次伐交”。故能“不战而屈人之兵”(谋攻篇)。四面楚歌,成为搞心理战,蒙蔽敌人的经典。如果大家都诚实,那根本就不用打仗,真打起来,把自己的意图诚实地告诉给敌方,是自取灭亡。宋襄公式教条式遵循王道,在敌军渡河之时,不出击,一定等到人家渡过河列成阵了才正式开战,结果大败,留下了历史的笑柄,淝水之战则相反,取得了胜利。曹操尝言兵不厌诈,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是基本的生存智慧和取胜之道。当然,刘再复也肯定“兵者诡道也”这样的军事规律,但是,使他深恶痛绝的是“从《三国演义》开始,中国的诡计,从军事进入政治,进而泛化到一切人际关系领域。”把政治和军事绝对地分割开来,这话就有点匪夷所思了。克劳塞维茨有言:军事乃是政治的延续,政治是源,军事是流。二者是心脏和血管的关系。何况三国的军事斗争,乃是为了争夺政权。历史上,哪里有过没有政治原因的军事斗争?春秋战国,楚汉之战,哪一次战争不是政治野心导致的?西汉七国之乱,西晋八王之乱,哪一次不是政治上的勾心斗角,导致了公开的血战?唐太宗李世民并没有读过《三国演义》,在危急关头,也会搞阴谋,突然袭击,发动玄武门之变,把哥李建成,弟弟李元吉杀了,强制老父亲退休。中国几千年的宫廷政治斗争,成王败寇。故麻痹敌方,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就政治军事和政治斗争而言,各施诡计,双方是对等的。作为文学的审美不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都是人,人并不是仅为生理的满足而生,人与人之间,有好胜之心,这是人性。故体育竞技,是体胜,选美,是貌胜,而在《三国演义》中,则是智胜为上。其核心就是斗智。好人胜了,大快人心,坏人胜了,说明好人是智不如人,坏人智高一筹,也值得赞叹。
当然,刘再复不是等闲之辈,他对政治智慧肯定的,但是,令他深恶痛绝的是,在中国,尤其在《三国演义》中,的“政治智慧”“发生了“变形”,本来健康的古典文化变质了,变成了“伪形”。一是智慧权力化;二是智慧权术化。”殊不知《三国演义》各方拼的就是政治权力,把智慧用到政治权力争夺中去是必然的。刘再复还批判《三国演义》把争权之术延伸到“一切人际关系领域”,这就更离谱了。在政治军事领域,人际关系的“诡术”“诡行”“诡态”,中外古今皆然。
刘再复自述,他所说的文化的“原形”和“伪形”学说,是来自于德国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其第十四章,第十五章讲的就是阿拉伯历史文化的“伪形”化。但是,这位斯宾格勒的大作,虽然书名是“西方的没落”,但从根本上是西方文化中心论,西方文化优越论,而且是变本加厉,是德意志文化中心/优越的极端之作。他说,世界上有过八种文化,其中七种(埃及文化、印度文化、中国文化、古典文化、阿拉伯文化、墨西哥文化等)已经死亡,“只是作为一种死尸,一些无定形、无精神的人群,一种伟大历史的碎片而存在下去。”只有西方文化还处在文明的第一时期,这个时期的特点是不断战争和革命,一个大文化区内的各个国家经过互相攻伐以后,最终结合于一个大帝国的统治之下。他指的是从拿破仑到到20世纪。“各个大陆将被孤注一掷,印度、中国、南非、俄罗斯、伊斯兰将被召集,······主要的世界都市的权力中心将随意处置较小的国家――它们的领土地、它们的经济,它们的人民······在这血和恐怖的灾难中,一再响起民族和解、世界和平的呼声。······”虽然,他认为这些愿望应该受到尊重,但是,“生活”“不允许在战争与和平之间选择,”“只允许在胜利和毁灭之间选择,胜利的牺牲品是属于胜利的。”最后则是“强者战胜,赘余的人则成为他们的战利品。”斯氏还强调“帝国主义是不论何种文明的十分必要的产物,因而当一个民族不肯承担主人任务的时候,它就为他人所掌握,置于统治之下”。他所期待的是在未来理想时代(他给这个时代的命名是“恺撒主义”),其特征是“真正的重要性集中在完全个人的权力,行使个人权力的人是恺撒。”斯宾格勒把德国民族当作西方最高的希望,它负有完成西方历史最后一个阶段的伟大使命。在该书的译者齐世荣看来,该书的核心就是西方文化是唯一有生命的、优越的文化,二十世纪是西方人的世纪,德意志民族的历史使命,就是主宰全球。这就难怪这种种族优越论要受到法西斯的欢迎了。而在真正的思想家卢卡奇看来“这种‘历史’形态,唯我主义的本质,对于法西斯种族主义说来是一个方法论上的范例。法西斯对待其他种族那种野蛮的非人道态度的‘哲学’根据就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唯我主义的种族结构上的:种族之间完全陌生,互相敌对,壁垒森严,互不沟通的情况就像斯宾格勒的文化圈之间的关系一样。”在狄尔泰看来“斯宾格勒作为一个客串艺人或业余爱好者不能算是有才华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说浅薄和轻率的。”
刘再复的理论根据居然就是这样一种把西方文化优越感发展到接近法西斯的程度的学说。按照这种学说,除了西方的文化传统,其他民族的伟大文化传统都只能是退化的,从“原形”向“伪形”退化是普遍规律,只有西方/德国文化是例外。斯宾格勒比较熟悉的是西方文化,对书中涉及的其他文化,一知半解,甚至错误百出。对中国文化尤其如此。译者齐世荣先生指出,“他竟把李斯的老师荀子当做孙子。这暴露了他对中国历史知识贫乏到了何等的程度,可是他却敢在书中多处侈谈中国文化。”
刘再复作为一个严肃的学者,对此不加反思,就全盘照搬,以其东方文化从“原形”向“伪形”退化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拿来套中国数千年的文化史,轻率地论断中国传统文化也如阿拉伯文化一样从“原形”向《三国演义》这样的“伪形”退化。他说《山海经》中的夸父、精卫等,本来是非常美好的:

我国古代的神话英雄,不仅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而且其所作所为都是建设性的,都是为人民造福的。要末为天下赢得安宁,要么为百性治理洪水。这与后来《水浒传》《三国演义》杀人英雄和玩弄权术阴谋的英雄完全不同。

这里的诊断缺乏严肃的具体分析。古代神话人物固然有女娲补天、大禹治水那样为人民造福的英雄,但是,并不完全如此。如《山海经》中的精卫填海。“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漳水出焉,东流注于河。”这是为了复仇。《列子·汤问》:“昔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完全是为了“争帝”。共工的蛮性,是原始的,造成了天崩地裂的后果,根本不是“为天下赢得安宁”。从科学的眼光看来,这样的天崩地裂的造山运动,超过十级地震,对人类来说,乃是万劫不复的灾难。与刘再复的“建设性”是背道而驰的。《山海经·海外西经》中记载:“ 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之於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刑天是为了“争神”。根本谈不上为人民造福。他们的行为特点是盲目性,根本就是野蛮的,谈不上什么“英雄”。这一切和十四世纪才完成的《三国演义》根本没有逻辑的联系。怎么因斯宾格勒一说,就成为中国政治智慧退化变质,世道人心变伪,变诡的原因了。儒家的“杀生成仁”“舍生取义”“威武不能屈”“士可杀而不可辱”等等深厚的传统就不翼而飞了?只有《三国演义》深入人心。这些话如果是我说的,可能要引起你们的质疑,怀疑这个老头子是不是太弱智了,就是太幽默了。(大笑声)再说,《三国演义》不是《三言二拍》,不是《儒林外史》,不是《红楼梦》,它表现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谋略,根本没有写到平头百姓的日常生活,把它作为中国人心多“诡术”“诡心”“诡态”的证据,是不是给人以滑稽的感觉?
《三国演义》中的用兵之道,都是奇谋至上,“兵者,诡道也”,“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都是把智谋放在第一位的,以诡道取胜为上,以冷兵器杀戮为下。这种诡道多端的战争,不是通常的所说的以情动人,而是以智取胜,以智撼人。在这种情况下,康德的审美价值论,就不够用了。

审智的经典文本

一部伟大的作品,之所以说不尽,就是因为它的丰富,它的复杂,它的深邃,往往是现有的理论加起来,都是难以充分阐释的。作品越是伟大,越是不朽,现有的理论越是显得苍白,傻乎乎地用现成的理论去套,或者说得文雅一点吧,阐释,难免捉襟见肘,最傻的是,纯用一种理念,而且是非文学的单一的观念,强制性地扭曲经典。鲁迅先生不明于此,用真实论否定诸葛亮,易中天以历史否定艺术美化与丑化结合的深度,二者的理论,基本上属于机械反映论。胡适以单薄的想象论否定周瑜等,理论上接近于表现论。刘再复的道德论属于实用理性范畴,想来不够用,就拉上德国人的东方文化伪化/退化论来强制性阐释,从根本上说,只见其捉襟见肘,甚至文不对题。
文学经典越是伟大,现成理论越是苍白。越是从现成的概念出发,而不是从文本的实际出发,越是指手画脚,越是荒谬,连鲁迅、胡适都不例外。易中天、刘再复更是不在话下了。当然,补充一句,我孙绍振是最渺小的,是渺小中的渺小。可是渺小归渺小,我要发出反对渺小的嚷嚷。(大笑声)
要真正理解《三国演义》,我想不但要有现成理论的总和,而且要求解读文本的基础上,扬弃、批判,甚至颠覆,发展出新的理论和范畴系统来。我之所以敢在这里解读这部伟大的作品,就是为了实现我的雄心壮志,第一,把康德的审美价值论贯彻到底,第二,光有康德的审美是不够的。因为《三国演义》我说过了,是一本军事小说,而其胜负又不是仅仅武力,更多的是斗智,当然也结合着斗气。光有审美情感价值论是不够的,所以强调在逆境中保存自己的智慧,以奇谋转化为顺境,这不仅仅是情感的,而是抑制情感,主要是智性的。因而,康德的体系要突破,我在自己系统的理论著作中,提出“审智”。这个范畴比较抽象,我没有正面讲,只是按审美与审智的结合具体分析。最早作这样的试探,是1999年,第一篇文章是《余秋雨:从审美到审智的断桥》(《当代作家评论》2000年第五期)后来还出版了《审美、审丑与审智》(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
在这里不便大讲纯理论问题,我们还是把重心放在《三国演义》的人物分析上,以检验“审智”的可靠性。
在艺术上是人物性格的内涵本来就不可能是纯情感的,深刻的人物情感的深层是有意志,有智性的。所以黑格尔才说:“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高度审美的形象是离不开智慧/意志/理念的。可是这一点鲁迅有点不理解,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三国演义》“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这种“伪”是完全是必要的,这种伪,是高度的政治智慧,不对情感克制,刘备早就被曹操杀掉了。
这种处于逆境下的智慧,有两种传统,一是孟夫子的“威武不能屈”,和刘备不同的,完全没有人格面具的理想人格,在《三国演义》里不是没有体现。当时著名的文人叫祢衡,现在有一个京戏叫《击鼓骂曹》就是表现他的。祢衡有名士派头。他公开把曹操部下的文武百官都贬得一文不值,大抵皆是“衣架饭囊,酒桶肉袋”曹操问:你有什么本事呢?弥衡说:“天文地理,无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上可以致君为尧、舜,下可以配德于孔、颜。有人建议杀了他,曹操不想担杀名士之名,想侮辱他一下,安排他当一个鼓吏。也就是早朝晚宴的乐工。弥衡并不推辞。按规范“挝鼓必换新衣。弥衡当众脱下衣服,裸体而立,浑身尽露,坐客皆掩面。弥衡从容穿裤子,颜色不变。曹操叱责他,弥衡说:你欺君罔上,乃谓无礼。吾露父母之形,以显清白之体耳!曹操说:汝为清白,谁为污浊?”弥衡说:“汝不识贤愚,是眼浊也;不读诗书,是口浊也;不纳忠言,是耳浊也;不通古今,是身浊也;不容诸侯,是腹浊也;常怀篡逆,是心浊也。吾乃天下名士,用为鼓吏,是犹阳货轻仲尼,臧仓毁孟子耳。”这个弥衡一点也不伪装,一点不讲生存智慧,干脆豁出去,骂个痛快。曹操用借刀杀人之计,将弥衡送到刘表那里,弥衡还是公开瞧不起刘表的人,刘表也不愿担杀士之名,将他送到草包黄祖那里。黄祖问弥衡:“你在曹操那里看到有什么出色的人才?弥衡说:没有什么像样的。黄祖说,和我比怎么样?弥衡说:‘汝似庙中之神,虽受祭祀,恨无灵验。”黄祖大怒:你以我为土木偶人耶!就把他杀了。衡至死,骂不绝口。这种人物的行为和语言,并不一味是纵情任性,而是有智性的理想作为底蕴的。用我的话来说,就是审美与审智交融的。这个人物是《三国演义》歌颂的,一点也没有阴谋诡计,而曹操的借刀杀人,却是受到批判的。这怎么可以说,《三国演义》通统是赞美阴谋诡计的呢?
类似的人物,还有一个吉平。国舅董承等接受傀儡皇帝的衣带诏,谋杀曹操,他参与了,曹操得知。诈称患疾,召吉平。吉平暗下毒药。操要他先尝一下:吉平知事已泄,扯住曹操的耳朵硬灌。曹操推药泼地,砖皆迸裂。如果按刘再复的反“阴谋”论,这个吉平应该是个“阴谋家”。但是,《三国演义》的文本显示,他为了自己的选择,不但是个甘愿忍受非人的酷刑的烈士,而且在精神上一直处于居高临下的姿态。他被拷问,面不改色,略无惧怯。曹操要他召出后台。他义正词严:“汝乃欺君罔上之贼,天下皆欲杀汝,岂独我乎!”操再三追问,吉平说:我自己就要杀你,哪里有人指使?今事不成,惟死而已!曹操叫狱卒打到两个时辰,皮开肉裂,血流满阶。操恐打死无可对证,令狱卒揪去静处。次日设宴,请众大臣赴宴。说:吉平连结恶党,欲反背朝廷,谋害曹某。请听口供。操教先打一顿,昏绝于地,以水喷面。吉平苏醒,睁目切齿大骂:“操贼!不杀我,更待何时!”操要他交代同谋者另外六人。”吉平只是大骂。操教一面打,一面喷水,吉平并无求饶之意。后来又在他的后台董承面前:追问受谁指示,吉平说:“天使我来杀逆贼!”操教打,身上无容刑之处。曹操又问吉平:“你原有十指,今如何只有九指?”吉平干脆告诉他,为了杀你这样的国贼,发誓咬掉了。操教取刀截去其九指,说:“一发截了,教你为誓!”吉平说:“尚有口可以吞贼,有舌可以骂贼!”曹操令割掉他的舌头。吉平说:“吾今熬刑不过,只得供招。”操遂命解其缚。吉平起身,望阙拜曰:“臣不能为国家除贼,乃天数也!”拜毕,撞阶而死。这个人至死也没有将后台董承召出,被刑最惨,性最刚烈。这样的人物的动人之处,不完全是情感性质的审美,而是忠于其理念,为理想而献身的烈士。也可以说是一个融审美与审智于一体的人物。在这样的场景中,吉平绝对是个硬汉子,是一点心术、一点虚伪的面具也没有的,这大概符合刘再复的“完整的人格”的准则了。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刘再复为什么要说那个时代中国的人心黑到了极点,“几乎找不到人格完整的人。”
这只能说明,刘再复戴着斯宾格勒的眼镜,就视而不见。但是,在这以前,吉平也参与杀死曹操的阴谋,烈士也搞阴谋,对这样的复杂现象,刘再复的绝对反虚伪论,显得空洞而贫乏。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样的道德属于上品的人物,从文学成就上看却最多能列入中品。在《三国演义》这部长篇大著中,只起具揭露曹操的凶残的背景式的功能,就人物而言,突如其来,倏忽而去,属于跑龙套式的角色。不论从审美,还是审智的价值来说,其情感和理念的层次比较单调,缺乏深度。
我国文化中,与威武不能屈相对的另一种传统,是大丈夫能屈能伸。韩信少年时,曾经受胯下之辱是有名的典故。刘备因为巧于装傻,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装孙子,脱离了任人宰割的危险境地,才有后来联合孙权在赤壁之战中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打败曹操的胜利,进而,又袭取荆州,西取巴蜀,在蜀中称帝。这种韬光养晦的工夫,不但是政治家的一种智慧,而且在艺术上,也富于审智的魅力。就是单纯从道德上讲,一个军阀,虚伪才是真实的。如果刘备没有这一面,一味光明正大,不智,不以智力的控制自发的情感,还能成为生动的人物吗?
《三国演义》中有许多政治智慧,例如“韬光养晦”作为生存和取胜的策略,直至今天仍然是宝贵的精神遗产。虽然是近两千年前的事,但是,对民族和生存和发展仍然有重大的价值。
像刘备这样的以虚伪的面具为特征的人物,是有深度的。这一点鲁迅忽略了,刘再复倒不是完全没有注意,只是一笔带过。刘备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对自己的哥们动真情。但是,这种真情的意义只有了与之相对的伪装结合起来,才能看出其艺术和思想深度。
在孙权斩了关公以后,他就不伪装了,而是真情毕露了,完全不顾联合东吴与曹操对抗的总路线,起兵伐吴。当时,许多将领直谏,首先是赵云说:“国贼乃曹操,非孙权也。今曹丕篡汉,神人共怒。陛下可早图关中,屯兵渭河上流,以讨凶逆,则关东义士必裹粮策马以迎王师;若舍魏以伐吴,兵势一交,岂能骤解?”这就是说,主要敌人是曹操,而不是孙权,如今“舍魏以伐吴”,就被缠住了。意思是方向的错误。刘备却说 孙权害了我的兄弟,有切齿之仇:啖其肉而灭其族,方雪吾恨!赵云还是很理性的,又从原则上讲:“汉贼之仇,公也;兄弟之仇,私也。愿以天下为重。”刘备这时,完全失去理性,说:如不为兄弟报仇,虽有万里江山,何足为贵?”还是决定御驾亲征。蜀汉公卿劝谏无用,请诸葛亮出马。诸葛亮说,已经苦劝几番,奈何不听。最后一着,大家起去劝。孔明说:陛下初登宝位,若欲北讨汉贼曹操以伸大义于天下,方可亲统六师;若只欲伐吴,命一上将统军伐之可也,何必亲劳圣驾?” 孔明是很会说话的:先是顺着他,不是不可伐吴,而是不用这样兴全蜀之主力,与孙吴拼死一搏。诸葛亮的分量够重,加上又是说得委婉。伐吴根本不用动用主力,偏师即可,这完全是理性,而又委婉的,让刘备稍稍有所动摇,但是,张飞来一哭一闹:“陛下今日为君,早忘了桃园之誓!”,这顶大帽子一扣,刘备就失去了一国之君的理性,而是从当年结义发下的誓言,不愿同年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日死。这时,他就完全没有面具了。学士秦宓又谏,刘备居然要把他杀了。诸葛亮再谏,篡夺汉家天下的,不是孙权,而是曹操。不宜杀此人。刘备一向是很尊重诸葛亮的,常常是以师事之,但是,在义气这一点上,他绝不妥协,居然把诸葛亮的奏书甩在地上说:“朕意已决,毋得再谏!” 刘备在这种情况下,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再是那种城府很深,深知分清主次,在逆境中能够忍到没有自尊心的程度,此时却完全失去了统帅纵观全局的高度,完全陷入意气用事的盲动。
从战略上来说,这是绝对错误的,其后果是导致了蜀国先于东吴灭亡。从道德上来说,这是完全大义凛然的。从艺术上来说,则是展开了刘备心理的更深的层次。这个人,作为政治军事集团的领袖,虽然有理性的自我克制力,但是,也有草莽英雄,义气用事的时候。这是不能忽略的。刘备连诸葛亮的谏劝也不听,而且把把诸葛亮的奏书甩在地上,说“朕意已决,毋得再谏!”这在历史上毫无根据。《三国志》中记载 正面劝谏刘备征吴的只有赵云和秦宓,没有诸葛亮。只是在兵败以后,他发表感叹:“法孝正若在,则能止主上令不东行,必不倾危矣。”(《三国志·法正传》)当时,法正已经死了。诸葛亮不过是事后诸葛亮而已。《三国演义》硬把诸葛亮拉进劝谏的队伍中来,而且让刘备如此粗暴地对待他的劝谏,完全是为了强调,他的不虚伪的一面。
弄清这一面,才能充分理解,刘备的号召力,并不完全靠他中山靖王之后那多少有些渺茫的帝裔血统,而是把异姓当作血亲,这种异姓血亲应该是通俗演义中民间意识形态的基因。刘备、关公、张飞叙述的是帝王将领之事,贯穿着贵族化的历史文化精神(王权血统的合法性,军事政治的战略眼光、军事上的的诡道等等),但是,这只是一方面,与之相对的,则是民间义气的草莽精神。故其开头,采用民间野史和故事中的“桃园结义”而不是《三国志》中的"先主于乡里合徒衆,而羽与张飞为之御侮。先主为平原相,以羽、飞为别部司马,分统部曲。先主与二人寝则同牀,恩若兄弟。而稠人广坐,侍立终日,随先主周旋,不避艰险。"(《三国志·蜀书·先主传》)。
刘再复的批判之所以显得苍白,原因在于,第一,片面地看待刘备的人格面具,忽略了他也有完全抛弃面具,露出民间文化的天真情的精神。第二,刘再复一心以文化批判为务,完全看不到其中贵族文化和民间文化的交融的艺术形象。
回到《三国演义》,除了正面的像刘备这样的例子,也有反面的例子。
最突出的是杨修。他很聪明,很有才能。他聪明到曹操肚子里去。一次曹操与敌军相持,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打了个消耗战。对于战局前景,曹操沉吟不决。恰好下级问当夜口令。曹操告以“鸡肋”。杨修当时是主簿。猜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乃告左右,收拾行装,丞相将退兵。曹操发现,乃问为何。众告以主簿如此如此。曹操觉得此人智慧如此之高,心甚不快。曹操尝过曹娥碑下。(这是虚构的,曹操从未到达浙江)从碑上见题作“黄绢幼妇,外孙齑臼”八字,曹操谓修曰:“解否?”答曰:“解。”操曰:“卿未可言,待我思之。”行三十里,操乃曰:“吾已得。”令修别记所知。修曰:“黄绢,色丝也,于字为绝。幼妇,少女也,于字为妙。外孙,女子也,于字为好。齑臼,受辛也,于字为辞。在《世说新语》中,说曹操后来猜出了,并且承认自己“才不及卿”,落后杨修三十里。但是,在《三国演义》中,则并未让曹操直接猜出来,而是在杨修说出来以后,说“正合孤意”。这里,就隐含着对曹操究竟是否猜出来模糊性了。到了曹操晚年,考虑把权位传给曹植还是曹丕,最初倾向于曹植,每每属对都符合曹操的思路。但是,后来发现,这一切都是杨修出的主意,就十分恼火。最后就把杨修杀了。
杨修这个人,肯定是有才华的。但是,对自己在曹操这个人的领导下的处境显然没有清醒的智力。因而虽然有所顾忌,但是,没有完全意识到韬光养晦的重要性,总是克制不住自炫其能的情感冲动,这就是不智。这一笔有双重功能,一是触犯了曹操的智慧优越感,招来杀身之祸。二是,他的悲剧是没有像刘备那样理智,以装傻的面具来保全自己。

好人死在自己手中

《三国演义》那些写得最生动的人物的个性都是矛盾在运动着,显示出其多层次的丰富性的。但是,这一点却被我们许多前辈大师们忽略了。鲁迅先生就说过《三国演义》的缺点之一,是“描写过实”:

写好的人,简直一点坏处都没有;而写不好的人,又是一点好处都没有。

我想,鲁迅这话太离谱了。完全经不起文本的检验。好坏是一种道德实用理性,与超越功利的审美价值是错位的。《三国演义》中那些写得情感丰满的人物,往往都是好中有坏,坏中有好的。特别是被毛宗岗称之为“三绝”的曹操、诸葛亮、关公,都是好中有坏,善中有恶的。曹操从热血的壮士变血腥的屠夫的过程,好人变成坏人,就在一念之差,我已经说过了。诸葛亮是《三国演义》中第一理想人物吧,但是,他也是有很严重的缺点的。他对魏延,完全凭一时印象,认定他脑后有反骨,就有意谋害他。这一点在通行本不太明显,但是,齐裕焜教授引《三国演义》引嘉靖本卷二十一“孔明火烧木栅寨”:说他借火烧司马懿,顺便将自己的部下魏延烧死。

魏延望后谷中而走,只见谷口垒断,仰天长叹曰:“吾今休矣!”司马懿见火光甚急,乃下马抱二子大哭曰:“吾父子断死于此处矣!”
……魏延告曰:“马岱将葫芦谷后口垒断,若非天降大雨,延同五百军皆烧死谷内!”孔明大怒,唤马岱深责曰:“文长乃吾之大将,吾当初授计时,只教烧司马懿,如何将文长也困于谷中?幸朝廷福大,天降骤雨,方才保全;倘有疏虞,又失吾右臂也。”大叱:“武士!推出斩首回报!”……却说众将见孔明怒斩马岱,皆拜于帐下,再三哀告,孔明方免,令左右将马岱剥去衣甲,杖背四十,削去平北将军、陈仓侯官职,贬为散军。马岱责毕,回到旧寨,孔明密令樊建来谕曰:“丞相素知将军忠义,故令行此密计,如此如此。他日成功,当为第一。可只推是杨仪教如此行之,以解魏延之仇。”岱受计已毕,甚是忻喜,次日强行来见魏延,请罪曰:“非岱敢如此,乃长史杨仪之谋也。”延大恨杨仪,即时来告孔明曰:“延愿求马岱为部下裨将。”孔明不允,再三告求,孔明方从。

齐教授还指出此种情节,在叶逢春本、李渔本、乔山堂本、黄正甫本等情节文字大体相同,接着分析说:

李卓吾评本的几条评语非常尖锐地批评了诸葛亮,“孔明如此谋杀魏延,彼何肯服?何不明正其罪,乃为诡计乎?此正道之所无也。”在“马岱责毕,回到旧寨,孔明密令樊建来谕”这段文字后,评语曰:“如此举动,却也羞人。”103回《孔明火烧木栅寨,孔明秋夜祭北斗》总评:“孔明定非王道中人,勿论其他,即谋害魏延一事,岂正人所为?如魏延有罪,不妨明正其罪,何与司马父子一等视之也?”104回《孔明秋风五丈原,死诸葛走生仲达》总评:“大凡人之相与,决不可先有成心。如孔明之待魏延,一团成心,惟恐其不反,处处防之,着着算之,略不念其有功于我也。即是子午谷之失,实是孔明不能服魏延之心,故时有怨言。孔明当付之无闻可也,何相衔一至此哉?予至此实怜魏延,反为丞相不满也。但嚼了饭诸公不可闻此耳。”105回马岱按诸葛亮的遗计斩魏延,评语:“此一事叙明,亦非善心美腹之人。”
李卓吾的评语应该说是指出了问题的关键,即诸葛亮用阴谋诡计来谋害魏延,而且,诸葛亮明知魏延和杨仪关系如同水火,不但不去调解,反而让马岱嫁祸于杨仪,加深两人的矛盾,加速了诸葛亮逝世之后内乱的发生,这些对诸葛亮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三国志演义》全书的文本无法统一。毛评本把魏延仰天长叹、魏延对诸葛亮的质问、诸葛亮先假惩罚马岱后又安抚马岱并嫁祸杨仪等情节统统删去。显然毛宗岗认为诸葛亮对魏延搞阴谋是很不光彩的。

就是理想人物诸葛亮,《三国演义》也并不回避对其谋略的道德批判,而不是像刘再复所说一味宣扬黑暗的谋略。
关公是好人吧,但是,他的义气观念,毫无原则性,华容道放走了曹操,他的傲慢,得罪了孙权,瓦解了反曹联盟,从实用功利来说,他是第一大罪人。最后,正当他水淹七军,威震华夏之时,被孙权袭了后方,败走麦城,掉了脑袋。他表面上死于孙权部下,实际上死于他的“多傲”。
周瑜是好人吧,他在赤壁之战中,是战胜曹操的主角。是大英雄,他却十分妒忌自己的盟友诸葛亮的才能。总是用种种诡计来合法、不合法地把诸葛亮弄死。从草船借箭,到借东风,从盟友地位的优势变为智慧的劣势,接着被诸葛亮一气,二气,特别是三气,自己在前面亲冒矢石,攻城掠地,诸葛亮在后面收土得城。假途灭虢之计,又被诸葛识破,弄得四面被围,最后证明自己的确在智慧上不如诸葛亮,就活不下去了,发出“既生瑜,何生亮”的悲鸣。这个好人,死于自己的“多妒”。
把周瑜写成多妒,完全是《三国演义》的一个伟大创造,胡适看不懂这一点,不能接受《三国演义》把风流儒雅的周郎写成了一个妒忌阴险的小人。刘再复认为这是把周瑜“抹黑得面目全非”。其实,好就好在把历史改得面目全非。不然,还谈得上什么艺术创造。
从历史上看,这个“既生瑜,何生亮”,并不见于《三国志》,一些学人粗心大意,以为这是历史,写入文中,被后人嘲笑。事实上,在史书中,周瑜是气量宽宏的。赤壁战时,蒋干奉曹操命来说降周瑜,回去后说周瑜“雅量高致,非言词所间”。《三国志·吴书·周瑜传》说他 “性度恢廓,大率为得人。”刘备也说他“器量广大。”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周瑜写得气量狭窄,是对他的丑化。但是,光看到丑化这一面,是片面的。《三国演义》在赤壁之战中,也大幅度地美化了周瑜。本来在史书中,曹操并非单纯败于周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北方士兵到了南方,可能是水土不服而生“疾役”。《三国志》及裴注、《后汉书》、《华阳国志》、《资治通鉴》等都有此说。《三国志·武帝纪》:“公(曹操)至赤壁,与(刘)备战,不利。于是大疫,吏士多死者,乃引军还。”《三国志·刘璋传》:“会曹公军不利赤壁,兼以疫死。”《三国志·先主传》:“先主与吴军水陆并进,追到南郡,时又疾疫,北军多死,曹公引归。”《三国志·吴主传》:“(周) 瑜、(程)普为左右督,各领万人,与(刘)备俱进,遇于赤壁,大破曹公军。(曹)公烧其余船引退,士卒饥疫,死者大半。”《三国志·周瑜传》:“(孙) 权遂遣(周) 瑜及程普等与(刘) 备并力逆曹公,遇于赤壁。时曹公军众已有疾病,初一交战,(曹)公军败退,引次江北。”所有这些所谓正史的记载,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曹操固然败于赤壁,但是,其原因并不完全在周瑜之领导,而是曹军中役病严重,甚至“死者大半”“于是大疫,吏士多死者,乃引军还。”“曹公军不利赤壁,兼以疫死”“时又疾疫,北军多死,曹公引归。”“(曹)公烧其余船引退,士卒饥疫,死者大半。”第二,火攻也不完全是周瑜的计策,而是曹操自己把战船烧了。而《三国演义》中,曹操的大败的这些原因被省略了,战胜的原因完全是周瑜的连环计、反间计、苦肉计的系统驾驭。如此大胆地改变历史,绝对是对周瑜的美化,从胡适到刘再复都视而不见。却只看到他们愿意看到的所谓丑化、抹黑。其实,把美化和丑化结合起来,把英雄的心理写得渺小,把雄才大略的周瑜不顾大局,一味妒忌盟友,最后死于妒忌。正是《三国演义》的伟大创造。尽管权威不认同,但是,世代国人对此却置若罔闻,将之总结为“瑜亮情结”。揭示了心理学上的深邃的规律,那就是妒忌发生于近距离的相近性。周瑜不会去妒忌曹操地盘大,兵马多,也不会妒忌刘备就凭着姓刘,就能成为军事政治集团的领导。他与这些人不同等,没有现成的可比性。他就妒忌诸葛亮,原因就在,地位差不多。有现成的可比性。所以小妓女不会妒忌皇后,只会妒忌大妓女,小偷不会妒忌百万富豪,只可能妒忌大偷。因为其间有现成的可比性。正是因为这样,周瑜,死于公元210年,到现在已经有一千八百年左右了,但是,周瑜的灵魂仍然活在我们心中。日常谚语中的所谓“武大郎开店”就是明证。你比我高可以,但是,你不能活在我们这里。地位相当的人最容易发生攀比,妒忌由是而生。这种规律性,不仅仅体现在平头百姓身上,而且表现在大政治人物身上。例如,马英九和宋楚瑜。两人曾同为蒋经国的秘书,宋的资格还老一点。但是,马英九当上了总统,宋楚瑜就阴差阳错没有当上。待到马英九第二次参选总统的时候,他就出来搅局。同为蓝营,他出来竞选,明显可能分散了票源,但是他就是宁愿让绿营的蔡英文当选,也不让蓝营的马英九连任。最后以失败告终。
我们生活中的,单位中的许多矛盾,都可能从这个心理学原理得到阐明。什么评奖啊,评职称啊,都是资格差不多的人物在较劲。为什么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可以抬水吃,而三个和尚就没有水吃呢。因为同为和尚,有现成的可比性,互相攀比,很难绝对平衡。
在《三国演义》中比较重要的人物都是比较复杂的。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前面已经说过,《三国演义》的深刻之处。好人变成坏人,是源于他自己的内心。表面上许多人是被敌人杀死的,但是,这些都是外因,最根本的原因在内心,都是死在自己手里。曹操死在“多疑”上,周瑜死在“多妒”上。关羽死在“多傲”上。张飞也是死在自己手里。关羽的“多傲”是对上傲慢,对部下还可以,那么张飞就是对上不傲,对部下比较残暴。关羽死后,张飞觉得同生共死的兄弟死了,就要讨伐孙吴,且要两个部将,备全白盔白甲,部将要求时间上宽限,被张飞打了五十皮鞭,警告说,三天之内办不到,做不好就要杀头。这种任务怎么可能完成呢?这下肯定要掉脑袋了,与其等死还不如先下手为强,他们于是偷偷溜到张飞的营里,把他脑袋砍了送给孙吴。所以张飞是死于自己的“多暴”。刘备兵败,是后郁闷驾崩白帝城,死于自己的意气(义气)用事。
《三国演义》真的很精彩,真的很伟大,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太多的智慧,同时看到太多的丑恶,才感到太多的精彩。一味只有美好,如同一味只有丑恶,不是活在毫无人格面具的绝对精神境界,就是活在黑暗的精神地狱里,人物的性格静止不变,不是太单薄了吗?思想不是太浅薄了吗?
我长期不理解鲁迅、胡适对《三国演义》缺乏起码的理解,后来,我想到一个原因,读懂《三国演义》要有比较深厚的人生经验,太年青不行。鲁迅当年写《中国小说史略》时是1924年,那时他43岁,胡适否定《三国演义》时,也不到30岁。他们否定《三国演义》,各有各的原因,可有一个共同的原因,是他们当时太年轻了,所以中国有“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的说法,老了,人生经验的积累深厚了,再看三国,看懂了,就可能更更加老奸巨滑。当然,像我这样的人是例外。(大笑声)《三国演义》中的许多妙处,太年青是看不懂的。鲁迅和胡适这样片面,这样的荒谬,因为他们当时太年轻。我现在比当时的鲁迅老多了,今年77岁,比当时的鲁迅大了30多岁,是胡适的双倍。眼光不比他稍微精深一点,菩萨免费送给我的几十年不是浪费了吗?不是我比他们高明,而是老天决定的,是天意。谁让老天让我活得比鲁迅,比胡适还长呢?我不知道,你们也不知道,谁知道呢?菩萨知道。(笑声)我是中国人,我不说上帝知道,我只能说:菩萨知道。(笑声)但是,刘再复不同,只比我小了四岁,他是一个非常有建树的理论家,我视他为好友,他是非常好的人,非常有人格魅力,非常纯洁,可能就是因为太纯洁了,对心灵的黑暗义愤填膺,就说了很多糊涂话。我不满足于当他的朋友,而且要做他的诤友。看到他的弱点,我公开说出来,表明,我对他人格的确信。如果不相信,我就不说,让他感到,他说什么,我都相信,这不是对他的欺骗吗?你们同意吗?哦,同意!此时不鼓掌,更待何时?

(掌声热烈,笑声连连)

对话

教授您好,我们知道《三国演义》有三十六计,其中有一计是空城计,然后司马懿当时去攻打一个小城,然后他有十几万大军,我想请问的是为什么他不先派几千个兵先去探探路呢?(笑声)
答:呃,三十六计,并不是《三国演义》里全有的。《三十六计》或称三十六策,是指中国古代三十六个兵法策略,语源于三国以后的南北朝,成书于明清。至于司马懿的问题,我可以回答你,如果司马懿请你当参谋的话,这个小说情节就没有了。如鲁迅所讲的,为了要神化一下诸葛亮,历史的虚构在这里就有一些可推敲之处了。为什么呢?我发现《三国演义》的作者写高级超人的谋略的才能啊,到写到诸葛亮和曹操的时候写光了,再写司马懿实际上还是曹操。他的特点还是多疑,所以说他这个多疑就被诸葛亮又利用了一次,这是最后一次。但是这也很精彩就是了,它成为一个传奇了。如果你很现实地看问题,他先派几个兵去看一下,哦,原来没人,那么诸葛亮当了俘虏了,《三国演义》就没法写了(嘿嘿)。《三国演义》中的空城计,在正史中是没有的。当时阳平关并无交兵,司马懿也没有到过关中。据学者考证,《三国志》和裴松之注中,类似的空城策略,大约有五处,都与诸葛亮无关。其一,街亭溃败时,王平设的空寨计。其二,赵云夺汉中时,背汉水的空寨计。其三,陈登在匡拒孙策的空城计。其四,是吴将朱桓在濡须诱曹仁的空城计。其五,魏国文聘空城计。这些史实,最接近《三国演义》中的空城计。孙权率兵五万,渡江围攻今湖北孝感西南,当时该城城防尚未修复。文聘知道,此时战必败,坚守亦难。即令将士全部隐藏,多散在田间耕作,自己也高卧府衙。孙深为疑惑,认为像文聘那样的宿将,因为智勇双全才放在一线。今却若无其事,必然有诈,于是回军。《三国演义》的作者天才地把这些素材凝聚在司马懿的多疑上,多疑的恐惧,中埋伏的恐怖,来不及突围的可能,使他来不及周密地考虑先派兵侦察一下。,

问:
我想请老师对赵云这个人分析一下。
答:虽然这个他的形象非常高大、武功非常高强,人品也好。但作为一个艺术形象来说他是比较单薄的。他除了武功高强以外,人比较正派以外,还有一点战略思想,都没有什么个性的特点,没什么太大的缺点,没有做过坏事,也没有犯过任何错误。所以这个形象是很一般的形象。虽然说“五虎上将关张、赵马黄,赵云还是刘关张之后的第一位。特别是他死得莫名其妙,当诸葛亮出征的时候,旗吹折了,诸葛亮说坏了,一定是有不幸的事情了,结果赵云儿子跑出来说“我爸死了”,大哭一场,完了。这个东西艺术来说是败笔,还不如没有。呵呵,谢谢你这个题目,让我阐释一下战功卓著和艺术形象之间的矛盾。
啊,我想到《三国演义》有个缺点,你们刚才女同学都没有发现,我替你们发现一下。《三国演义》的女性都是没戏的,都是没有性格的,女性是不重要的,女性的英雄是非英雄。《三国演义》里面三顾茅庐,要把诸葛亮请出来,什么人都见了,是吧?那么,农民啊,弟弟啊,书童啊……都见了,丈人都见了,就没见老婆,他就认为女人在这个关键没有必要出现。照理说,诸葛亮要出去参加刘备的军事集团,当时二十六七岁,一去就是二十几年。照理说他参加这个部队,是吧,要跟老婆商量一下啊,孩子怎么办,你在哪里呆啊,你跟着我走呢,还是怎么样啊,老婆同不同意啊。这是起码的吧?没有。所以说,女性没有地位。有地位的叫孙夫人,那是政治工具。刘备跟那个孙权用招亲的办法来结成同盟,周瑜想利用这个招亲的办法把刘备给杀了,结果被诸葛亮破解。在周瑜的诡计表和诸葛亮的英明之间,她是一个道具。在较早版本的《三国演义》中,就没有下文了。最后毛宗岗帮他改了,刘备死了以后这个孙夫人,留在江东,投江自杀了,这个就更加封建了。这就是《三国演义》是一个男人的英雄传奇。女人是男人的牺牲品,这一点你们女性要特别站起来讲话。

问:
我一直很好奇三国时期谋士才能是从哪里来的,好像比近两千年以后的我们还要厉害(笑声),……
答:第一,因为是战争环境嘛,实践造成的,在漫长的接近百年的内战中,军事,还有政治实践。第二,那时大一统的政治局面崩溃了,人们的思想,知识分子的选择更自由了。有点像春秋战国时代了,可以良禽择木而栖了,可以不从一而终了。
其次,他们的政治、军事智慧、谋略,我们自然比不过他们,因为,没有把我们放到那种环境中去,逼迫我们作出选择。想想红军在江西福建打了十年仗,有些村子里,就出了很多将军。而现在,那些村子里,却一个将军都出不了。相反,倒是出了一些企业家。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时世造英雄也。

问:
我想就三个人物想听听教授对他们的评价和看法。一个是蜀后主刘禅。我想他在大部分人的印象中是庸碌无能的、一个废物,但是他在两个魏将到成都的时候,他没有任何抵抗,直接拿着国玺就出去投降,这是一种保全蜀国人民的方式。可能有些人持比较不屑的态度,想听一听您对刘禅的看法。第二个就是对那个庞统,因为卧龙、凤雏,得一者即可得天下。把诸葛亮写得那么熠熠生辉,庞统,最有名的也就是提出一个连环计,然后他就死在落凤坡了,这是为了突出诸葛亮特定的一个设置吗?还是什么?第三就是魏延,诸葛亮说他脑后生反骨,其后必反,这个写法,您怎么认为的。
答:你的问题太多,太长了。第一问问题什么?我没听清楚。(笑声)
同学:关于蜀后主刘禅。
答:哦,从历史眼光来看,啊,从历史眼光来看,蜀后主不投降,就要打仗,老百姓要死啊。按这种逻辑推演,刘备不碰到诸葛亮也更好,诸葛亮无能,早早就把刘备消灭了,不是更快统一吗?周瑜早一点死掉更好,最好是孙权、刘备等这些人早一点全死光,就让曹操一伙活着,统一天下,省得打了近一百年的仗,死成千上万计的生命,是吧?,那样也很好,对吧?那最理想。但是,历史不理想。因为我们人类不理想,人性不理想。想当皇帝的人太多,每个人都不满足短短的生命,都想在生前出人头地,死后青史留名。都想有所作为,不但,为子孙建基立业,而且在历史上流芳百世。所以,刘襅这样的人,就为人所不屑了。




诸葛亮人化还是妖化?*

一,诸葛亮:史家纪实和精英想象的对接

非常受鼓舞,来了这么多同学,后面还有站着的,前面有坐地板上的。说明对诸葛亮感兴趣。当然也包含了另外一层意义,对鄙人感兴趣!(笑声、掌声)我有自知之明,你们主要还是对诸葛亮感兴趣。(笑声)当然,对我感兴趣也是令人鼓舞的。(笑声)诸葛亮死的时候才54岁,我今年比他大到二十多岁了。(掌声)!所以刚才在休息室,你们两个女同学,非常美丽的,非常认真地,先后问我,说“老师,你是坐着讲啊,还是站着讲?”我觉得这个题目非非常常难回答。(笑声)后来我随便说,“你给我准备个座位,我想坐就坐,想站就站。”为什么呢?我眼睛一斜,走廊里站了那么多人。如果他们站着我坐着,有点于心不忍。我是个人道主义者啊。(笑声)但是后来又想,还是要坐着。(笑声)因为什么呢?诸葛亮的标准形象!就是我这个样子(笑声、掌声)不过还差一把鹅毛扇(笑声)看来你们也同意我坐下!好吧,有点仙风道骨了吧。(掌声)
诸葛亮很值得一讲,为什么呢?中国人呐,对诸葛亮是太熟悉了,用家喻户晓来形容他已经是陈词滥调了。诸葛亮的精神,成为我们国民灵魂的一个组成部分,以致进入日常口语,所谓“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不仅日常口语,而且还有进入书面语言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不仅仅是指智慧,而且指诚信、忠于,殉于自己的诺言,成为国人道德的一个准则。“草船借箭”“借东风”“三气周瑜”“六出祁山”等等更是妇孺皆知。还有个典故“挥泪斩马谡”,也是人家喻户晓,意味着坚持原则,杀了爱将,又为之哭泣。这是把对人才的爱惜和纪律无情分开的典范。
《三国演义》成书现在差不多600年了,老百姓一代一代为诸葛亮的形象着迷。实践证明诸葛亮形象不朽!但是,可是,像赵本山说的“可但是”,(笑声)我们一些权威、一些大人物却对《三国演义》表示不屑,我的朋友刘再复还专门写了系列文章批判《三国演义》,说它是国人的精神的“地狱之门”,后来收在他的《双典批判》中。和《三国演义》的不朽来比较,刘再复也许是文化大腕,但是还有更大的,我们敬爱的鲁迅先生,他却认为《三国演义》写得很差,很假,尤其是诸葛亮!“多智而近妖”,这就很值得挑战了,很值得争鸣一下了。为什么,小人物,没有什么人关注,没有什么影响,和鲁迅争辩,肃清他的流毒,就有人侧目了。特别是一些研究鲁迅的专家,把鲁迅的每一天日记都背得上了,学问太大了,我肯定甘拜下风。但是,我一说鲁迅不行,他们就要恼火了。他们一恼火,就可能骂我了,这是我巴不得的事,因为这等于扩大我思想的影响面,替我做广告。(笑声)
鲁迅先生认为,《三国演义》虽然根据《三国志》,包括裴松之插入其中的注解材料写的。这就把历史跟小说的虚构混淆了,产生了很多很多的混乱。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引用清章学诚《丙辰杂记》病其“七实三虚,惑乱观者。”鲁迅先生自己也说,“杂虚辞复,易滋混淆”。第二个缺点就点到诸葛亮了,就是“至于写人,亦颇有失” “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为了表现诸葛亮多智,智慧超群,如果让我来说,有点超人了。但是,鲁迅先生说话是很独特的,说”超人”,太平庸了。他要把话说得尖锐一点,超人到什么程度?不像人!这样说,在我看来已经不够厚道了,可他可能觉得不过瘾,说,诸葛亮多智得像妖怪了。(笑声)你只要看一次,就像钉子钉在记忆里了。鲁迅先生的语言,我是很佩服的,骂起人来,真是辣椒水磨刀,我每每心向往之,因为我也是喜欢骂人的,可惜至今学不到家。骂人,也是要骂出水平来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学问。(笑声)我在这一点上,比鲁迅差得太远了,够不上专业水平。(笑声)
话说回来,以鲁迅先生这么高的权威,我从本能上不敢反对他的,后来我自我分析,其实是胆子太小,没有做学问的起码的气魄。(笑声)反复阅读的结果,我的心告诉我:鲁迅错了!实际上是良心发现了。请你们相信,我这个人虽然有许多缺点,但是,良心还是有的,而且像红色电影里的日本鬼子说的:“我的,良心的,大大的,好的!”(笑声)凭着天理良心,我敢说,鲁迅的论断错误的,大大的。原因有三个,第一是,他根本就没读懂《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第二是,他压根儿就没有考虑过他所认定的历史,也就是《三国志》里的历史,也不完全是靠得住的;第三是,他忽略了《三国演义》所根据的并不完全是斐松之注解的《三国志》,还有文人笔记,宋元话本,民间传说,还有元杂剧,这一切在《三国演义》里所占的分量不是小小的,而是大大的;第四是,他分析小说艺术的方法是错误的,!我这话是不是太狂枉了?但是,我觉得我狂而不枉。(笑声)。你们可能想,嘿,这小子胆子怎么这么大?你们说这“小子”,不妥啊,我这么老了,可又你们又不能说这“老子”,是吧?(大笑声)在普通话里,一下子找不到恰当的说法,倒是在四川话里有相当精确的说法:“这老哥子”(笑声)。俗话说,艺高人胆大,谁说艺不高,胆子就不可以大啊?不是有一种说法,叫做贼胆包天吗?贼有什么“艺”呢?我却有一股上海人讲的,老寿星吃砒霜――活得不耐烦了的劲头。何况早在1985年,我就在《文学创作论》中建构了我自己的小说理论。小说的艺术生命在于,把人物打出常轨,表现其不同于表层的深层心理奇观。打出常规的人与人之间情志的关系,既不是单纯是对立的,也不是心心相印的,而是心心相错的,我把它叫做“错位”。长篇小说写的就是人与人的心理错位关系,可是鲁迅的分析却是单独地分析一个人物,把诸葛亮从和他关系密切的周瑜、关公、曹操、关公、刘备、司马懿、马谡等情志错位结构中硬生生抽出来,作孤立的论断。这是鲁迅的致命伤。
伟大的鲁迅先生为什么犯这么多并不高级的错误?还有一个原因,说出来你们可能吓一跳,他老人家太年青了。(哈哈大笑声)。当年他写《中国小说史略》的时候,才四十一岁吧。鄙人今年七十三,生薑还是老的辣嘛。老夫这点气魄还是有的。鲁迅如果今天还活着,四十多岁,如果还在厦门大学中文系,距离我们福建师大两个小时的车程,老夫有空的话,常常去关心这个有天才的小伙子。(热烈的掌声)
不但鲁迅没读懂,就连当年第一个把章回小说、白话小说提到文学正统的历史地位的胡适,也是没有读懂!他说,“《三国演义》极力把诸葛亮理想化,但是,只晓得足智多谋是诸葛亮的大本领,所以诸葛亮竟成了一个祭风祭星的神机妙算的道士。
鲁迅先生说《三国演义》里边好多虚构,歪曲了《三国志》。那我就抬杠了,《三国志》就那么可靠?就没有虚构?我举个简单的例子,《三国志》里写到诸葛亮第一次在政治舞台上露面的记录,就是后来被一些选本命名为《隆中对》的。在《三国演义》里就是:“三顾茅庐”。这在历史文献上倒是有的,但是,很简单,只有诸葛亮自己在《出师表》里提到。“先帝”,也就是刘备“不以臣为卑鄙,”不以自己低微卑陋,见识不高;“三顾臣于草庐之中,由是感激”。我非常感动,因而呢,“遂许先帝以驱驰”,我就决计把生命献给他。这个时候,诸葛亮是27岁,《三国志》的作者陈寿,这个时候多大呢?他还不存在。(笑声)要等到什么时候他才出生呢,诸葛亮53岁,陈寿出呱呱墮地了,1岁。陈寿整理《三国志》的材料,编《诸葛氏集》,什么时候呢?晋泰始十年,公元274年,诸葛亮死于公元234年,也就是40年以后,距离“隆中对”六十七年。陈寿如果是那个时候开始写《三国志》的话,那么,你想想看,刘备跟诸葛亮对话,怎么对话?《三国志》里写“因屏人曰”。把周围的人都赶出去,两个人密谈,谈了两三个小时,不会更多,因为早上去诸葛亮还没有起床,谈完了,也没有说留他们吃饭。(大笑声)当时没有录音机,他们也没有办法一面谈话,一面记录。又没有第三个人在场,肯定没有现场记录。当然,陈寿曾经在蜀国做过文官,也许看过什么文献材料吧!但是恰恰蜀国的资料特别少。中国古代有一个制度,就把皇帝的话、行为都要记录下来,皇帝不能看的,叫“起居注”。陈寿自己也批评过诸葛亮不置史官,唐朝史论家刘知几批评诸葛亮作蜀国的丞相,没有很好地坚持这个制度。“蜀国不置史,注记无官,是以行事多遗”。刘备和诸葛亮谈话,还没当皇帝,几十年前说的话,你陈寿一字一句,怎么会知道那么详细啊?再说,过了那么几十年你才出世,你的耳朵总不能提前贴到墙上窃听吧。而且,那个语言都特别漂亮!刘备问诸葛亮,奸臣窃命,主上蒙尘,我缺乏德行,要申大义于天下,用正统道德收拾人心,统一天下,我怎么办?刘备当时的眼光放在哪里呢?在中央王朝,也就是中原。陈寿把诸葛亮的话写简炼,说问题不在这里,曹操现在拥百万之众,挟天子以令诸侯。具有王朝正统的合法性,你不能硬碰。孙权那边,从他的父亲、他的哥哥已经积累了三代,贤能为之用,国险而民附,地形非常险要——江南,就是在你们南京这个地方。嗯,那个同学说得对,建业,对!你去碰也不成。诸葛亮提出,你不要老想着中原逐鹿,把眼光放在河南,许昌那一带。那些地方不要去,曹操你弄不过他的;江南这带也不行,现在有个空档,荆州!也就是湖北、襄阳、武汉,还有湖南那些地方,地盘很大,但是那里的地方官,太草包!你先从荆州,向四川发展,那是个大空档,天府之国,那里的行政长官,暗弱昏庸。诸葛亮转移了刘备的注意中心,硬石头不要碰,你赶快找软鼻子修理,到四川去建立根据地!这么宏大的战略意图,转变了刘备长期专注中原的焦点。但是,要费多少语言呢?要有多少交流和权衡呢?诸葛亮的语言是这样的:

今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而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用,此可以为援而不可图也。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而其主不能守,此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高祖因之以成帝业。刘璋暗弱,张鲁在北,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君。将军既帝室之胄,信义著于四海,总揽英雄,思贤如渴,若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以迎将军者乎?诚如是,则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
先主曰:“善!”于是与亮情好日密。

这么重大的战略方向的决策,总路线的转移,几个小时,就这么三百多个字啊?诸葛亮的语言怎么这么精炼啊?而刘备的话就更精炼了,只讲了一个字“善”!历史可能是这么简单的吗?再说诸葛亮哪里像在对话,一点口语都没有,在句法上,是是对仗与不对仗的交错,语气上,陈述、反问、感叹,变化丰富。其宏观的视野,其对称的句法,又是那么精致。

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
若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


这样居高临下的视觉,俯视九州的胸襟,明显不是日常即兴的语言,而是经过精心修饰的书面语言。这样的排比后来还成为经典模式。过了几百年,唐朝的王勃的《滕王阁序》就学得很到家,例如“北通巫峡,南极潇湘”。就是从隆中对的句法模式里套出来的。(笑声)
鲁迅说,《三国演义》里的东西,跟历史,也就是《三国志》不符合。因而造成了混乱!那么我就要问了,陈寿这个记载是不是就那么可靠呢?你们学过当代哲学的人知道,任何一种叙述都是一种回忆,这个陈寿连回忆都没有。任何一种叙述都经过主观的价值观念的同化、过滤和增补、增值。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因而,在我来看,光是《隆中对》就是想象的嘛。不过这个想象不是凭空捏造,而是陈寿对诸葛亮二十多年政治军事实践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历史跟小说之间,当然有很严格的区别,但是,也不见得没有相通之处,并不是历史绝对的是客观的真实,小说全是胡扯!所以,从理论上来说,鲁迅好像太迷信《三国志》了。你想想看,一个27岁的青年,跟40多岁的军阀在对话,而且是秘密的,过了60多年以后,有人拿出个一字不漏的记录来,这有多大的可靠性?我觉得,不必那么认真!在这一点上,钱钟书先生倒是比鲁迅更通达,他有个说法,小说和历史固然有所不同,但是,在一点上是相通的。钱先生说得很彻底:

   与其曰:古诗即史,毋宁曰:古史即诗。

这就是说,从文体功能来说是历史是纪实,然而,从作者情志的表现来说,却无不具有审美价值。钱钟书先生以《左传》为例还指出“史蕴诗心、文心”,特别指出:

史家追述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人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

这就是说,古代史家虽然标榜记事、记言的实录精神,但是事实上,记言,并非亲历,且大多并无文献根据,其为“代言”“拟言”者比比皆是。就是在这种“代言”“拟言”中,情志渗入到史笔中,造成历史性与文学性互渗,实用理性与审美情感交融是必然的。这就是说,《隆中对》中那些诸葛亮的语言,与其说是诸葛亮的,不如说是陈寿的。
所以,用历史来否定诸葛亮的形象道理是不充分的,不够雄辩的。
历史是求真的,但是,当代的哲学认为纯粹客观的历史是不存在的。一切历史都是渗透着叙述人的意志、情感、观念、文化等等,都是经过主体价值同化的。
从鲁迅、胡适一直到易中天、刘再复先生,都是怪《三国演义》歪曲历史,可是要知道历史也可能歪曲历史啊!我再说一句,表示负责:历史也可能歪曲历史啊。这是规律啊。所以一切历史都要批判,都要重写。这不是我好抬杠。事实上,就是严肃的《三国志》,也有许多不真实的东西。在陈寿死了一百多年以后,裴松之给它注解,其主要原因就是,它有错误。他在《上三国志注》中这样说《三国志》所说出入百载:

注记纷错,每多舛互。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词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若乃紕缪显然,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

一千多年以后,清代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总结说,裴注的目的是:

一曰引诸家之言,以辨是非,二曰参诸书之说,以核讹异,三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四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失。

这里明确指出,裴松之在纠正它的错误,补充它的遗漏时,也还有十余处“凿空怪语”。所谓“凿空怪语”,就不是历史,而是接近小说了。
当然,话也不能说绝对了,小说毕竟是小说,其虚构,其想象比历史不是在程度上要自由得多,而是在性质上,它的想象的是人物的内心,人物灵魂深处的奥秘。而历史的想象,则以记言、记事,尽可能地接近事实,而不加判断,不能作心理描写,更直接抒情和议论。
艺术就是虚构,虚构有虚构的价值。讲到虚构,适之先生又来了一套,他认为,《三国演义》除了别的毛病以外,还有一个毛病,缺乏想象!创作力太薄弱。全书大部分是严守历史,最多不过能在穿插琐事上表现一点小聪明,没有想象创造。“可算是一部很有势力的通俗历史演义,不能算是一部有文学价值的书。”鲁迅和胡适两位大师,都否定《三国演义》,但是,一个认为他歪曲了历史;一个认为过于拘泥于历史,“而想象力太少,创造力太薄弱”我想,如果罗贯中先生,还活着,正在写《三国演义》,那就要火了,就要发脾气了,你们TMD还让不让我活啊!(大笑声)。

二,诸葛亮形象:精英价值与大众文化对接的艺术丰碑

对于诸葛亮,胡适和鲁迅同调:“他们极力描写诸葛亮,但理想中只晓得足智多谋是诸葛亮大本领,结果把诸葛亮写成一个会祭风祭星的神机妙算的道士”,“奸刁险诈的小人”而鲁迅则说,在关公放走曹操这一节,孔明的形象“只见狡猾”,这就更严重了,这不是不真实的问题,而是品质问题。二位大师,我十分景仰,但是,他们这样的说法,我不但不能同意,而且受不了(笑声)。我以艺术为生命,我不能眼看艺术遭到这样残酷的践蹋。(笑声)
说句老实话,在这里,人不多,才敢斗胆说出来,鲁迅没有看懂诸葛亮形象的艺术奥秘。胡适就更不懂艺术了!(笑声)胡适在这篇文章里坦白,之前看了鲁迅的小说史的讲义,受了鲁迅的影响,那时他们还是战友,惺惺相惜。当然,胡适啊,才智不如鲁迅!他讲话越讲越豁边,越说越走火!他说,不但《三国演义》把诸葛亮写坏了,而且把周瑜也写坏了,“把一个风流儒雅的周郎写成一个妒忌阴险的小人”。这个胡适啊,完全是自相矛盾!一方面说人家没有想象力,都拘守历史的故事。一方面呢,又说把周瑜想象成一个“妒忌阴险的小人”。
不说别的,这本身就是“硬伤”。
其实,在《三国志》里,周瑜外貌漂亮,还懂得音乐。但是,没有什么“风流”。“风流”是几百年以后苏轼《赤壁怀古》里强加给他的。什么“小乔初嫁了”,实事上,《三国志》记载,是十年前周瑜和孙策攻拔皖城,得到的两个“流离”的女孩子,说得准确一点,是战利品。大乔、小乔,皆为“国色”,也就是绝色美女,孙策不像曹操,一人独享,他很慷慨,和周瑜哥们儿,一人一个。(大笑声)。历史记载,孙策当时,已经有儿女。则其身份则是妾,到了赤壁之战,已经是十之后,大乔、小乔已经是中年。半老徐娘哦。(大笑声)在吴国官方的正式文献中,他并不以风流潇洒为特点,而是“衔命出征,身当夭石,尽节用命,视死如归”的英雄(《三国志·周瑜、鲁肃、吕蒙传》)。再说,你有什么权利不许我这样想象?我这样想象才艺术嘛!《三国演义》有自己对“人”的理解嘛!主要是杰出的“人”与杰出的“人”之间的矛盾和错位,不管是敌人,还是盟友,都在使心眼啊,好心眼、坏心眼错位,才是立体的人嘛。我的朋友刘再复说,《三国演义》对周瑜“也抹黑得面目全非”。其实也是不理解《三国演义》的艺术。这种所谓抹黑,如果有利于好人之间的心理错位,周瑜的多妒和孔明的多智、曹操的多疑联系起来,形成错位,才有艺术的精彩嘛。这一点请允许我按下慢表。
胡适还把其作者说成是很愚蠢的“陋儒”。其实《三国演义》的作者对史书和相关的文献是很熟悉的,既有很高的文化修养,又有自己对人的理解,更有很高的艺术魄力。首先,把三个独立王国,不相连续的数百人的传记,近一百年的混战,千头万绪的人物关系,构成多元而统一的、有机的情节系统。其次,把从魏晋、宋元以降的文人笔记中的纷纭的奇闻逸事、唐宋诗歌中的异彩纷呈的赞颂、宋元话本、元杂剧中的曲折新异的情节,取其精华,去芜弃杂,将上百人物之间眼花繚乱的斗智,融入民间的想象的错综精神网络之中,以统一的思想同化纷纭的素材,以有机的构思组织错综的性格心理,其间或宏大、或精微,或智趣深邃,或情趣盎然,或谐趣横生,或壮怀激烈。其难度不亚于把堆积如山、大小不等,良莠不齐的零件,去粗取精,化腐朽为神奇,创造出一架能够自由翺翔的木牛流马。
从多彩的精神和从宏伟的结构来看,作者无疑具有视通百载,胸罗九洲,笔驱英杰,墨阵开合的气魄,其才华,在中国文学史上,绝对是空前的!可以说,从那以后,中国长篇小说,如《水浒》,都没有解决众多人物各自独立情节和结构有机,主题的统一问题,《西游记》倒是有了统一的情节,但是,其中太多类似的重复,至于《儒林外史》,间直是短篇的串连了。直到《红楼梦》才从整体上解决了长篇小说结构统一于有机的主题。胡适这话说的显然太幼稚了。这也难怪,他说这话的时候比较年轻,才二十多岁,毛头小伙子嘛。上帝允许年青人犯错误。(笑声)当然,胡适毕竟是胡适,他还是有一点艺术感觉的,他特别宣布“《三国演义》里最精彩的仅仅是赤壁之战”。这话我从情感上听起来很顺耳,但是,从理性上,却感到不太严谨,经不起分析。
我从小学五六年级念《三国演义》到现在,不知读了多少遍。一开始最让我感动的还不是赤壁之战,是什么?三顾茅庐嘛!表现出很丰富的想象力嘛。本来在《三国志》中根据只诸葛亮自己说的“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到了《三国演义》,洋洋洒洒写出三顾,情节曲折丰富。这种丰富,不是轻易得来的,也不是罗贯中一个的功劳,那是从三国时代,到元朝末年,上千年的文人笔记、民间说书人,戏剧家,反复加工,最后由罗贯中等把它集中起来。正是因为这样,《三国演义》的精彩,就不仅仅是史家的记实智慧,同时还有民间的想象的神奇。这一点集中在诸葛亮(还有关公)身上。
诸葛亮还没有出场。先让徐庶出来讲,说这个人呐,有经天纬地之才,天下第一人也!接着又来了名士司马徽来推崇,说他自比管仲和乐毅,但是实际上,比管仲乐毅还强!可以比得上兴周八百的姜太公和兴汉四百年的张良。这里的精彩在于,有一种矛盾的倾向,推崇他的司马徽说诸葛虽得其主,却不得其时,白费劲,注定要失败的,这是宿命。作者把诸葛亮放在互相矛盾的精神氛围当中。一面是赞美诸葛亮的盖世的才华,一种乐观的、一种诗化的氛围;另一方面呢,又有一种宿命的、悲剧的暗示,不管你本事多么大,最后不能成功的。这个场景,还有一个特点,一方面写他超凡脱俗,对于功名利禄无动于衷,一派仙风道骨的风貌;一方面又强调他自许甚高,有管仲、乐毅之才。这种才华是政治性质的,并不是陶渊明式的隐士,其最高的志向是要在政治实践中施展的。
三顾中,每一顾都有不一样的功能,每一顾都为诸葛亮的形象增添色彩。第一顾啊,来了一个人,去了一个人,都跟诸葛亮形象差不多,都不是诸葛亮。第二顾,碰到了那么多人,以为是诸葛亮,结果都不是。快回去了,冒出一个老先生来,以为诸葛亮来了,仙风道骨啊!狐裘蔽体,骑着一头小驴,后随一个青衣小童,拿着一壶酒,踏雪而来。一派隐士高人的风度,在古典诗意的山水画的背景上,这么悠闲自在,注意,是骑着驴,而不是骑着马,说明很朴素啊!如果骑着马,当时,骑马意味着富豪,相当于现在的奔驰宝马了。(笑声)。当然,也不寒酸,随一个小童表示生活安闲,不用自己劳神生火烹茶。诸葛亮还没出场,实际上他的情趣、他的志向、他的人格、他的情操、他的风貌都已经营造得很浓郁了。农民的歌颂他、高人雅士称赞他,还有仙风道骨的人很像他,。这说明,奇才不显山,不露水,“高卧隆中”,成为成语。要他出山,是要有非同小可的礼贤下士的卑谦的。这里隐藏着《三国演义》的主要思想:对奇才的特殊尊重。胡适不但没读懂它的思想,更严重的是,他没有读懂它的艺术。
第三顾以前,整个的情节,弄来弄去,都是意外的,一系列的转折,带着戏剧性。这是带着抒情性的,立意在歌颂赞叹他的超人的才能和脱俗的品格,是精英趣味。但是,这并不是全部,这里还有大众趣味。那个非常推崇他的人,却是反对他出山的,原因是命中注定是要失败,是宿命的,不可改变的,必然的。这就不是《三国志》的精英思想了,而是民间根据蜀国失败历史,想象出来的因果,带着民间传说的色彩。在艺术风格上,就是在颂歌的彩云中的一把达摩克利斯剑,一种悲剧的暗示。这种民间的宿命因果的逻辑,决定了,第一,把“凡三顾”,写得那样曲折,那样艰难;第二,这种曲折,明显带着说书人为了延续听众吸引力,不断“卖关子”,极尽山穷水尽,柳暗花明之能事,这是商业性质的手段。在章回小说中,这是公式化的“且听下回分解”的技巧,但是,《三顾茅庐》却出奇制胜。毛宗岗的评论三顾的情节,有如武夷九曲,他在《三国演义》第三十八回前的总评中这样说到刘备第三次光临见到孔明前的反复和曲折,用九曲武夷来比喻。我们用数字在括弧里分别标明这“九曲”:

  玄德第三番访孔明…..使一去便见,一见便允,又径直没有趣矣。妙在诸葛均不肯引见,待玄德自去,于此作一曲。(一)及令童子通报,正值先生昼眠,又一曲。(二)玄德不敢惊动,待其自醒,而先生只是不醒,则又一曲(三)。及半晌方醒,只不起身,却自吟诗,则又一曲(四)。此未见前之曲折也。及初见时,玄德英称誉再三,孔明谦让再三,只不肯赐教,于此作一曲(五)。及玄德又恳,方问其志若何:直待玄德促坐,细陈衷悃,然后为之画策,则又是一曲(六)及孔明既画策,而玄德不忍取二刘,孔明复决言之。而后玄德始谢教。则又一曲。(七)孔明虽代为画策,却不肯出山,直待玄德产、涕泣以请。然后许诺,则又一曲。(八)。及受聘,却不即行,直待留宿一宵,然后同归新野,则又一曲。(九)

《三国演义》向来被认为“七实三虚”,一般认为,得力于《三国志》有七成之多,但这里,恐怕是一实九虚,最生动处,完全是作者的虚构。这种虚构,充满了神秘感,洋溢着古典隐士的清高和文人雅士的诗境。这种意境,不仅是中国古典诗歌的,而且是《三国演义》的核心价值之所在。那就是对于奇才无条件地崇拜。孔明是奇才中的奇才,因而 ,要有尊崇之上的尊崇。理想化的君王,对于此等人才,要极尽殷勤之能事。
从初顾到三顾,多到近二十回合的曲折,很可能造成沉闷和单调。但是,读者却没有这样的感觉,就连易中天这样对《三国演义》持有批判态度的人士都认为,“实在很精彩,也很有意思。”这里除了情境本身的变化以外,最精彩之处,是刘备的亲信张飞和关公的反衬。关公比较有修养,只是委婉地表示怀疑,而张飞,前后三次表示愤怒:这就不仅仅是环境的渲染了,而是人情的阻力。张飞把诸葛亮看成一个“村夫”说是“使人唤来便了。”这个意思本是刘备当初对徐庶说的话,《三国演义》,为了把求贤若渴,诚恳殷勤强化到极端,把这话转送给张飞,从内涵上说,显然是反衬刘备求才的诚恳。从艺术上说,却是增添了生动性。前面的氛围的烘托,全是高雅的,诗化的,而张飞的这几笔,非常粗俗。这种粗俗却有另一种趣味,那就是有点好笑,也就是有点谐趣。第二顾的人情阻力,关公发难,但是,仍然非常委婉:怀疑诸葛亮徒有虚名,故意“避而不见”。所用的语言,全是书面的文言,这符合夜观春秋的关公的修养。而张飞第二次提出他的“村夫”论:

量此村夫,何为大贤!今番不须哥哥去;他如不来,我只用一条麻绳,缚将来!

这样的曲折,不但是情感的错位,而且是语言(书面语与口语)的分化。比第一次更加强化了。但是,作者并不以此为满足,还有第三次:等到明确了孔明就在家里,但是,“昼寝未醒”,刘备只好拱立于阶下,等了半晌,居然还没有动静。张飞大怒,谓云长曰:

   这先生如何傲慢!见我哥哥侍立阶下,他竟高卧,推睡不起!等我去屋后放一把火,看他起不起!“

张飞的插入,使得本来单纯的曲折的雅趣、诗趣,渗入了一些俗趣和谐趣。《三国演义》的价值观,是比较宏观的精英性质,主要是高级的谋略价值,这样的价值,很高雅,但是《三国演义》毕竟是大众文化,因而,不时要请张飞出来,加添一种平民视角。这在通篇都是雅致的诗化气氛中渗入一点诙谐之趣味,显得趣味丰富。因而,叶昼假托性格率真的李贽评语说:

孔明装腔,玄德作势,一对空头,不如张翼德,果然老实也,呵呵。

叶昼这样的批语,在艺术上是有道理的。这一笔,突出了三个人,张飞的粗率又反衬了对于孔明和刘备的虚虚实实。但是,从内容上说,对于诸葛亮是冤枉的,人家本来就反复强调不想出山,非到见到真正的知己,不轻易下决心。但是,对于刘备这样的批评,就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毕竟《三国演义》的作者,太过在意刘氏的王朝正统了,千方百计地美化刘备,弄倒真有点作态了。鲁迅批评《三国演义》,为了抬高刘备而把他弄得有点“似伪”。刘备反复请诸葛亮,就是不肯,刘备就哭啦!(笑声)刘备很会哭的啊,动不动就哭,有人就挖苦他说,刘备的江山就是哭出来的(大笑)。他好多次哭,人家就不相信,鲁迅就不相信,这是自然的,因为鲁迅同代人就说他也有个毛病,就是“多疑”。当然,这和曹操的“多疑”有本质的不同(大笑)。他的怀疑在许多场合是有道理的。例如,诸葛亮不干,他说“先生不出,如苍生何?”“言毕,泪沾袍袖,衣襟尽湿”,袍子袖子全湿了啦!那水(笑声)啊有多少,我们想象一下,至少相当于自来水龙头开了一两分钟。(大笑声)。但是,如果考虑到这是民间文学的想象,在元朝末年,在蒙古人统治下,对于国家统一于汉族的强烈渴望,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刘备的办法有点幼稚,我就姑且悲悯一番吧!但是到了明朝情况就不一样了,评注这《三国演义》的,叶昼就假托李贽(这是一个什么话都敢讲的人)说,玄德之哭,极似今日之妓女啊。(大笑声)我和你们不同,没有笑出声来。只是学着孔夫子,莞尔而笑。教授嘛,笑也得有笑的样子,笑也得显出笑的修养来。(笑声),这一点,你们现在不懂,等你们当了教授就知道了。(笑声)
对于一切都要具体分析,有的哭的可能是假的,但是假中有历史的真诚愿望。有的哭,则是真的,比如关公死了以后,刘备哭得眼里出血了,不可能是假的嘛。妓女假哭,会哭出血来吗?我们不不要像鲁迅和曹操那样过分多疑,(大笑声)
这是多么精彩的艺术啊,怎么胡适这样的大学问家没看到呢?我估计啊,可能是他觉得自己把通俗小说抬上了正统地位了,已经功劳够大的了。他是不是有一点骄傲自满了呢?他不像我这的人,背过《毛主席语录》:“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大笑声)我想,他没有意识到《三国演义》在当时和后世已经是我们国民精神的一个瑰宝。
讲到这里,我要提一个问题,谁能回答我,三顾茅庐,本来是刘备和诸葛亮的事,根本没有关公和张飞的份儿啊。为什么每一次作者都让关公和张飞一起去?这不是多费笔墨吗?有见解的可以举手。
(议论纷纷,无人举手)
啊,你们答不出,这问题太难,就是鲁迅、胡适都答不出。但是值得动脑筋,你们习惯于以读者的眼光看小说,人家写了什么,就看什么。这就很被动,往往看不出多少艺术的奥秘来。要真正洞察艺术的奥秘,就要换一个视角,就是用作者的眼光看作品。想象一下,他这样写了,为什么不那样写。我提供一个不那样写的例子给你们参考。《三国志平话》中写到第二顾以后,是这样的:张飞大叫起来,说“哥哥错矣”当年我们打仗,关公“刺颜良,追文醜,斩蔡阳,袭车胄,当时也无(这位)先生来(参与)。”你让我拿一百斤大刀,和他说话。刘备没有理睬他。
这个写法,和《三国演义》的写法哪一个更有趣味?(众答:《三国演义》!)当然是《三国演义》。原因是什么?《三国志平话》里的张飞只是不满,还要拿刀和诸葛亮比功劳,这固然有民间传说的味道,但是,不够,没有说要把诸葛亮用绳子綑起来,没有说,要到后屋去放火。没有让这位将军像草包一样撒野,因而民间文学那种天真的喜剧性就不够。
胡适说《三国演义》没有思想,我说有思想!《三国演义》有正统的王朝思想,姓刘的才是最正统的,我已经说过了,那是在蒙古统治下的国人的向往的汉家天下王朝正统,今天的读者看来,并不具强大的形象感染力。最动人的是,在恢复正统的合法之时,主要靠武装力量。但是,在《三国演义》中,决定战争胜负,不完全是由武功,它往往是由奇谋,没有好的计策,不管你多么勇猛,武功多强,如吕布,有勇无谋,也是白搭。可以说是它的主题就是奇才决定论。奇谋就能决定战争胜负、王朝的兴衰!说《三国演义》没有思想,是因为没有直接从文本中概括的抽象能力。这种奇才主要是是“人”的奇才,是杰出的人生理想。反间计中,在蒋干假睡的时候,周瑜装醉,唱:“丈夫处世兮,立功名,立功名兮,慰平生。”还有那个为黄盖传递假降书的阚泽说,大丈夫处世,不能建功立业,等于和“草木同朽”。《三国演义》所突出的是人,是杰出的人,是要超越生命暂短,名垂青史之人。
建功立业,不枉此生的理念。这个思想是跟《三国志》是不一样的。在《三国志》里面诸葛亮不是中心。可在《三国演义》里,诸葛亮是中心!为什么?他是奇才里面的奇才,奇谋里面的奇谋的典型!也是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理想的典范。
从艺术上说,当他出场的时候,用悲剧和喜剧、用抒情和神秘的复合氛围来烘托。这是很高级的艺术!很精彩的想象,怎么说里面没想象?作者把诸葛亮这个人理想化——才智理想化,仙化/神化,但是,又将之悲剧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崇高化,人化,在中国小说史上第一次出现!
很可惜,以后的小说写到才智上超人的人物,再也没超过诸葛亮的高度。《水浒传》里面,有个非常有才智的人,谁?吴用!能跟他能比吗?他倒是经常有些计策,但是都是智取生辰纲之类,小偷小摸,小儿科啊。和《三国演义》不在一个档次上,在大规模的军事对抗中,吴用几乎说不上有什么奇谋。《水浒传》最多是怪才决定论,凡有一技过人之长者,包括裁缝、鸡鸣狗盗之徒,一拉进来,就决定了战争的胜利。这种单因单果的逻辑太幼稚了。所以吴用的谐音是“无用”(笑声)。还有一个道人公孙胜,也是有法术的,是不是也可能像诸葛亮那样借东风的,我无法判断,但是,从战略和策略,用人和料敌如神的智慧来说,几乎无所作为。去诸葛亮远甚。更突出的是,诸葛亮的形象不管怎么诗化,怎么英雄化,怎么神化,从开头到结尾,一种悲剧的阴影一直笼罩在头上,从“三顾茅庐”开始一直到最后在军中病笃,甚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要死了,还有几天。(笑声)

    三,不是近妖而是近人/近仙
       
《三国演义》并不是绝对的历史小说,而是以精英文化为纲,大众文化为纬的小说,民间传说的趣味和历史正剧的逻辑是不同的,历史正剧的逻辑是现实的,而民间传说的逻辑因果则是超现实的。鲁迅批判《三国演义》违背历史,把诸葛亮写得“多智而近妖”,就是纯粹从历史的逻辑出发的。但是,鲁迅的说法,第一,是片面的。因为《三国演义》现存明刻多种版本,保存较多民间传说故事,有的刻本还详细记载不见于史籍的关索故事,张飞关索取阆中的专节。第二,鲁迅的论断,并不准确。从实际文本来看,鲁迅混淆了妖与仙的区别。就是在民间传说/话本中诸葛亮也不是妖,而是仙。《三国志平话》是这样介绍诸葛亮的:

话说先主,一年四季三往茅庐谒见卧龙,不得相见。诸葛本是一神仙,自小学业,时到中年,无书不览,达天地之机,神鬼难度之志,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挥剣成河。司马仲达曾道:“来不可当(《三分事略》作“袭”),攻(《三分事略》作“坐”)不可守,困不可围,未知是人也,神也,仙也。”

这是《三国演义》的早期话本,对诸葛亮的定位,显然是介于人、神和仙之间,而不是妖。这比鲁迅所说的“妖”的层次要高得多。妖最大的本事就是作怪,其动机乃是为了私利害人,其性质带着破坏性,其行为是盲动,没有长远眼光。妖术是单一的,思维是直线的,谈不上临变制机,往往是自作聪明,弄巧成拙,根本不可能有诸葛亮那样高贵的社会责任感。《三国演义》继承了话本的“无书不览,达天地之机,神鬼难度之志,”未卜先知的超人智慧。消解了“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挥剣成河”的荒诞性,但是,强调了的“达天地之机”的神化,也可以说仙化,仍然是与人化的历史叙述结合的:一方面是在人格上从超凡隐逸到鞠躬尽瘁,另一方面是在智慧上的未卜先知。把二者结合,定位在贤相的角色上,是《三国演义》的伟大想象。一方面,是精英趣味,高贵的,诗化的,在野的、隐逸的;另一方面是,民间的、通俗文学的宿命的悲剧。很天真的,带着神话性的!什么叫神话?马克思曾经给神话的功能说过,神话就是在幻想当中征服自然。诸葛亮的神话,就在幻想当中征服自然的一切困难,包括力图突破自然规律的人的寿限、人的命运。这种幻想不是很精英的、很理性的,而是很天真的、很纯朴的。所以说,“三顾茅庐”的动人就在于,就两种理想人格和能力在历史和传奇中的水乳交融。最后民间幻想达到最大限度,以七星灯,力图延长生命的大限,完成战争的大业,最后死于魏延的误入踏灯,表面上是微观出于偶然,而宏观则是必然地失败了。他在一些关键时刻虽然也能够施展近神似仙的民间想象逻辑,最后仍然不可逃脱的是历史严峻的悲剧命运。

四,赤壁之战:多元心理错位的宏大历史景观

胡适虽然对《三国演义》的艺术持否定态度,但是,并不绝对,他对赤壁之战,还是很肯定的。称道其想象力很丰富。但是,他的论断自相矛盾。他和鲁迅一样,否定了诸葛亮,而诸葛亮则是赤壁之战的主导者。实际上还是没洞察它在艺术上好在哪里。
胡适粗疏到连对赤壁之战的外延界定都没有下。严格说来,赤壁之战应该是史诗性的奏鸣曲。以舌战群儒为前奏,草船借箭为展开部(序曲),以心灵搏斗主题为呈示:苦肉计、连环计、反间计、借东风等等是展开部,从表面上上看,核心应该是赤壁纵火,曹军大败,尾声是华容道关公放走曹操,但是,实际上,应该是以三气周瑜,一气袭取荆州,二气东吴招亲,三气芦花荡,周瑜死亡为结束。为什么?因为,赤壁之战的魅力不仅在于孙吴联军与曹军的胜负,这只是实用理性价值,主题在诸葛亮和周瑜在智能、情感上的生死搏斗,在赤壁之战之前,诸葛亮是寄人篱下,处在被动地位,而到了三气周瑜,在周瑜的部队中,诸葛亮处主动地位。这一系列的矛盾,层层加码,直到周瑜被气死,才是审美价值的完整实现。
这完全是《三国演义》的伟大想象,在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上,周瑜与诸葛亮仅仅在赤壁之战前有所交往,战中战后,双方再也没有来往。
草船借箭是虚构的。鲁迅否定的原因,可能是诸葛亮料定三日之后必有大雾,这样精准的天气预报,超过你们江苏气象台,(大笑声)在那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是绝对不可能的。鲁迅忽略了这里是民间传说,是有超越科学的自由的。恰恰是准确的天气预料,构成了赤壁之战的宏大序曲。
如果从历史文献上来讲呢,这不是诸葛亮的事,有这么一点影子在孙权身上。孙权乘了船,去曹操那边侦察。曹操的水军射箭,船中箭甚多,船有点歪了。有人估计中了上千支箭吧。一支箭呐,金属的箭头,差不多四两,汉朝的斤,和今天的斤差不多,十六两一斤,合五百克,一千支就二百五十斤。船可能要翻了。但是孙权很机智,他把船调转头,让人家射另外一面,也射到差不多二百五十斤。就稳住了。(笑声)且不说这个故事发生在赤壁之战以后五年。就是移前五年,这样写,只能说明孙权是比较机智而已。后来《三国志平话》的作者把他换到周瑜身上去。周瑜跟曹操打仗,好像觉得不利就溜了,曹操在后面就追,双方都用箭来射。周瑜比较机智,他把船用黑布给蒙起来,曹操的箭射到船上,都插在布里了,周瑜赚了好多箭。这样故事不见得有多精彩。到了《三国演义》中,作者把这个素材,拿到诸葛亮头上去,两个平庸的故事就变成了伟大的历史经典。为什么呢?《三国演义》增加了一个自然条件,诸葛亮事前就预料到三天以后,有大雾。因为有了这个条件,使得鲁迅很不舒服,但是却让草船借箭,不仅仅是表现一个人的机智,而是表现了两个杰出的人之间奇妙的、深刻的心理错位。
周瑜找诸葛亮研究军事问题,表面上是要战胜曹操,实质上是要合法地整死诸葛亮。
他说现在江上作战,我什么都准备好了,但是呢,有个问题,刀枪够不着,要用弓箭,现在弓有了,没有箭。诸葛亮说,还缺了多少?他说缺十万支。你来一下把。诸葛亮说要几天那?他说十天。周瑜明明是在刁难他。在生产力那么低下的情况下,工匠啊,金属啊,竹片啊,十天哪能备齐?诸葛亮说,好像不用十天吧。(笑声。)周瑜说,几天呢?三天吧。周瑜大喜啊,说,军中无戏言那。立下军令状把。(笑声。)军令状啊,就是军事保证书嘛。完不成,军法从事的干活。是吧?结果,就签下来了。走出营帐的时候,周瑜在怀疑。这家伙怎么搞的,不负责任啊,叫鲁肃去探听他怎么回事。鲁肃就问诸葛亮,你怎么能答应这样的条件呢?诸葛亮说,我完蛋了,你救救我把。鲁肃说,你自己搞的,我怎么救?诸葛亮说,你给我准备二十条小船,船上束满稻草,青布为幔,三天以后,你到江边来取箭。鲁肃说这个容易。第一天不见动静,第二天不见动静,第三天孔明和鲁肃到了江边,大雾弥天哪,二十条小船江边一字儿排开,诸葛亮拉着鲁肃进入中舱,饮酒作乐,然后下令鸣鼓进军。鲁肃说,不行啊。我们船上都是稻草人和军乐队,这不是当俘虏去吗?诸葛亮说没关系。我早就料到今天会有大雾,公然鸣鼓进军,为什么呢?曹操这个家伙啊,非常多疑,啊,一定怀疑我有埋伏,一定不敢出来打仗,一定用箭射住阵脚。探马报到曹军中帐,曹操说,诸葛亮这个人做事很谨慎,哪里会这样冒险呢?大雾迷天,肯定有埋伏,他瞒不过我,嘿嘿,赶快用箭射住。于是箭如飞蝗,射了一个多小时吧。(笑声)他把原始材料里,周瑜的素材作利用了一下,但,不是船侧面改变,而是下令船头朝东,船朝西,可能又让它射了一个多小时,太阳快出来了,雾快散了,诸葛亮说,大家都回去吧。临走叫军士大喊:谢丞相箭。回到江东,把船停下来,把稻草人卸下来,把箭拔出来点一点,超过了十万支。
这里最大的一个创造是,增加了诸葛亮料定三天之后一定有大雾。由此把“借箭”的个人的机智,变成了周瑜和诸葛亮的一个心理较量,这么一来,周瑜妒忌之心更加严重了。这个家伙留在刘备那里太危险,赶紧把他杀掉。其实,贯穿孔明与周瑜的心理搏斗的线索,历史上是根本不存在的。但将周瑜与诸葛亮的心理搏斗贯穿到底,是赤壁之战的伟大创造。每一次较量都使周瑜的妒意递增,直至把周瑜送上死路。
再一次较量,是火攻。他说打曹操,我们来想个计策,先说的吃亏。写在手心里,两人都写了个“火”字。英雄所见略同嘛。后来,周瑜检阅部队,旗角被风一吹,在他脸上一刮,周瑜突然晕倒了。为什么?刮的是西风,西北风,他想要对在江北的曹操用火攻,东南风才行啊,西北风都吹到自己船上了。他就病倒了。诸葛亮去探看周瑜,说你的病,我可以治的。开了个药方给他:“欲破曹公,需用火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周瑜一看,病就好了。这一轮斗智,诸葛亮又是棋高一着。接下去一轮,就更高了,不但知道要东风,而且会筑起法坛,把东风借来了。向誰啊。老天啊(笑声。)又把周瑜给气坏了,周瑜喟然叹曰“此人有得天造化之法,鬼神不知之术。若留此人,乃东吴祸根也。极早杀绝,免生他日之忧。”步步棋高一着,对诸葛亮都是致命的危机,但是,层层都被诸葛亮轻松化解。赤壁之战的主线层层深入。《三国演义》和《三国志》不同,在一个军事三角的这个斗争里面,安排了超越军事三角的心理三角。心理三角不但是斗力,而且是斗智,而且斗气,斗感情。这三角之战,不完全取决于军事力量,而取决于智力,甚至不完全取决于智力,而是取决于感情。气,啊,心里一股气,而人活一口气。输了一口气,就不想活了。
诸葛亮的多智,鲁迅说近妖,其错有二,第一,人家是神化/仙化,不准确,第二,孤立地评价小说中的人物,脱离了人与人之间,特别是盟友之间的心理错位关系,就看不出艺术的奥秘来。关键是诸葛的多智是给盟友周瑜逼出来的。周瑜是个好人那,是吧?但他有个心理毛病,多妒。你虽然是我的战友,你的才能超过我,我不把你整死,我就不想活了。赤壁之战的伟大就在于多妒,逼出了多智,多智到近妖的程度,本来很荒谬,但是这是民间文学的想象,《三国演义》的作者让他们碰到曹操,这个人,又有心理毛病,多疑。多妒逼出了多智,多智算准了多疑,由于多疑,使得多智的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以致多妒的更加多妒,多智的就更加多智,多智到可以借东风的程度,那多妒的盟友,就更加多妒。如此循环不已(笑声)
《三国演义》的伟大,就在于突破了历史,把诸葛亮和周瑜的心理搏斗贯穿到底。赤壁战后,多妒的人前面打仗,浴血奋战夺来的土地,多智的在后边轻而易举地占去了。多妒的用美人计招亲,企图把刘备杀了,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这也是历史文献上没有的,而是从元杂剧《两军师隔江斗智》中借来的素材。斗来斗去斗不过他,最后怎么办?就我就不活了嘛。(笑声。)这个世界上我已经够聪明,够阳光的了,还有人比我更强?(笑声。)我不能活了,(笑声。)临死口吐鲜血,“既生瑜,何生亮?”何等伟大的心理发现那!(笑声。)
多妒的活着就凭着一种智慧的优越感,也就是一口气。失败了,智不如人,优越感没有了。多疑的倒还能活下去,多妒的活不下去了。智不如人!不如人家就算了嘛,向他学习嘛。曹操赤壁大败,也是智不如人,司马懿是中了空城计,也是智不如人,人家都活得好好的,最后还取得了胜利。而周瑜心眼太小了,反过来说,荣誉感太强了,我智不如你,我就不活了,没有活头了。(笑声)“既生瑜,何生亮”!明明是被自己心理憋死的,他怪老天,老天啊,老天,你既然生这么聪明的周瑜,为什么又生一个比我聪明的诸葛亮?因为有人比我聪明,所以我就是活着也没脸了。这老天真是坏透了。这句话,并不是《三国志》里的,而是《三国演义》的伟大想象和创造。这里揭示出来的,不仅仅是周瑜,而且是人类的妒忌心理上普遍规律。妒忌只发生在同等的人之间。因为它近距离,有现成的可比性。这一规律,直至现在我们的和西方的心理学还没有发现。
有人说,周瑜要害诸葛亮,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东吴,不留下奇谋强敌。这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真完全是为东吴,打了败仗,就应该吃一堑长一智,虽然屡战屡败,还要屡败屡战啊。但,这样的逻辑是理性的实用逻辑,可是《三国演义》里的周瑜遵循的是,情感逻辑。这种逻辑是不实用的。因为不实用才是审美的哦。
妒忌,并不是坏人才有的,而是好人,杰出的英雄也有的。这是人性的弱点啊。你想想看,一个以十万不到的人马打败了号称八十三万大军的大英雄,居然这样小鸡肚肠,把自己搞死。应该说,民间的想象,民间的趣味,并不完全是幼稚的,在心理上,其真实和深刻的程度,远远超过了《三国志》的。
可是胡适先生、鲁迅先生不理解,我的朋友刘再复先生也不理解,我实在只能说,我对他们的不理解非常――非常不理解。上海话,人心隔肚皮,我看到了人的局限性,他们看不到,没有办法,无可奈何!
赤壁之战之所以不朽,原因不但在于心灵奥秘的揭示,而且在于艺术结构的丰富。
周瑜和诸葛亮的心理错位堪称精绝:大敌当前,双方都面临着生死之危,作为盟友,只有齐心合力才是生存之道,可以说是生死关头啊。然而,在智力的竞争上双方又不能相容,无异于你活我死。这种关系的特点,不是简单的矛盾,而是我所说的“错位”。在这个错位结构当中,周瑜处于主帅地位,诸葛亮是客卿,周瑜反复处心积虑要置诸葛亮于死地。矛盾的激化为公开的敌对是可能的。但是,却一直没有激化到二元对立的程度。如果一味二元对立,那就可能简单化了,就是战场那种公开杀伐的关系了。瑜亮关系之精彩,除了大敌当前的制约以外,在小说的人物错位的丰富上,作者在他们中间安排了一个鲁肃。这个人物看来是多余的,但是,由于增加了错位,显得上非常重要。在历史上,鲁肃这个人很有战略眼光的,联刘抗曹就是他首倡的。他个子高大,挺帅的,而且有高超武功。(笑声)家里很有钱,也很慷慨的,曾经把自家粮食一半捐给周瑜练兵啊。(《三国志·鲁肃传》)而《三国演义》把他塑造成忠厚老实,心地宽厚的长者。其实赤壁战时,他才36岁。他是周瑜忠实的部下,但是,不主张周瑜杀害诸葛亮,他和周瑜的心理是错位的,他是诸葛亮的朋友,他在长远战略上,他也知道,打败了曹操,诸葛亮会成为东吴的敌人,但是,在眼前,他竭力保护诸葛亮,心态和诸葛亮也是错位的。这个“第三者”的功能,和张飞出现在三顾茅庐中,王甫出现在关公败走麦城前后,晴雯死前晴雯嫂子以第三者騒包眼光看他们的关系,其错位功能是一样的。从鲁肃的双重错位心态中,观照出周瑜和孔明的错位,就构成了复合的多重错位。这里,就显示出小说艺术的一种规律:复合错位不但比之单调的敌对,而且比单一的错位要精彩。
更精彩的是,错位不但是复合的,而且不是静止的,而是运动的,衍生的,由错位派生出错位来。
周瑜被孔明气死了,事前孔明想象到他要死了,是很高兴的。但是,《三国演义》的伟大还在于,居然大笔浓墨汁地写孔明跑过去吊丧,还写了篇祭文,念完了祭文,“伏地大哭。泪如泉涌,哀恸不已。”我最初读这一段,感受有点纠结,不知道这是表扬诸葛亮还是讽刺诸葛亮,你把人搞死了,你哭得出来呀。(笑声)孔明不是刘备啊,他不太会哭啊,怎么突然哭得这样成功呀。弄得周瑜的部下说:都说公瑾与孔明不和睦,今观其祭奠之情,人皆虚言也。在场的人都觉得,孔明的哭是真的。鲁肃见孔明如此悲切,也很感伤,心里想:“孔明自是多情啊。”就是周瑜气量太窄,自己弄死自己啊。其实,这一笔,体现了艺术上的规律性,那就是错位的衍生有时比静止的错位更具感染功能。如果按鲁迅的说法,写孔明“只见狡猾”,孔明的哭是假的,却引起周瑜部下的好感,这是一重错位,如果孔明的哭是真的,则是内心之喜与外表之痛,也是错位的。然从文本整体观之,这种哭泣,既不完全是真的,也不完全是假的。真假之间本身就是错位的。仔细阅读其祭文,我觉得,不简单。

吊君弱冠,万里鹏抟;定建霸业,割据江南。
吊君壮力,远镇巴丘;景升怀虑,讨逆无忧。
吊君丰度,佳配小乔;汉臣之婿,不愧当朝。
吊君气概,谏阻纳质;始不垂翅,终能奋翼。
吊君鄱阳,蒋干来说;挥洒自如,雅量高志。
吊君弘才,文武筹略;火攻破敌,挽强为弱。
想君当年,雄姿英发;哭君早逝,俯地流血。
忠义之心,英灵之气;命终三纪,名垂百世。

这篇祭文啊,把周瑜的三十五岁的生涯、功业全面地总结赞颂了一番。应该不是官样文章,而是实事求是的。祭文里,最后几句却含义甚深。

魂如有灵,以鉴我心;从此天下,更无知音。

关键是“从此天下,更无知音”,在诸葛亮心目中,所谓知音,就是在智商上能够和他在一个档次上的,只有周瑜,周瑜一死,则可以用《三国演义》常用的话说,天下无人矣。从这个意义上说,一方面是自诩,另一方面,也是对敌手的高度尊重和悲悯。这是《三国演义》的主题所关:虽为敌手,奇才之殇,良可痛也。故毛宗岗在第五十七回的总评中说:

孔明吊公瑾之曰:‘从此天下,更无知音。’盖不独爱我者为知己,能忌我者亦知己也;不独欲用我者为知音,欲杀我者亦知音也。不宁唯是,苟能爱我而不能用,用我而用之不尽其才,反不如忌我杀我者之知我耳。

只有忌妒我,欲杀而不成的人,才最了解我的智慧的高超,这就是《三国演义》奇才至上论的逻辑。由此观之,孔明之哭,“生离死别”之痛,当非虚言。从这里看,《三国演义》的奇才决定论是很彻底的,超越敌我的,超越仇恨的。刘再复和鲁迅一样对这样的“虚伪”嗤之以鼻,实在暴露了没有理解《三国演义》的思想和艺术的精华。其实,这里又显示了一条小说艺术的规律,蕴含深邃思想的错位,比之缺乏思想的错位,要精彩得多。这一点,在孔明挥泪斩马谡中得到突出的显示,诸葛亮爱才,杀之可惜,可出于军法,不得不杀,不得不杀之因,又归咎于自己未能领悟先帝之嘱。此时孔明之哭,在语言上有讲究,叫做挥泪,实在是太雅致了,如果说流泪,就俗了。弹泪呢?又太轻飘了。
但是,后来庞统跑出来说,你把人家气死了,又来弔唁,是不是太虚伪了一点。这个说法,又增加了诸葛亮和庞统的一层错位。从艺术上说,是神来之笔,显示出错位功能的运动的精彩。
其实,这种小说艺术的规律,并非《三国演义》所独有,在《儒林外史》中,范进中举也一样,胡屠户对范进前后相反的态度,由当面辱骂到不敢打耳光治疗,由旁观者嘲笑之。《水浒》中,李逵与人冲突之鲁莽往往有宋江宽容睿智的目光观之,林黛玉初进贾府,王熙凤之放声与众人屏声息气之错位,由林黛玉不敢多说一句话的心态观之。《安娜·卡列尼娜》中,安娜和伏伦斯基跳舞入迷,由等待伏伦斯基求婚的吉蒂的眼中看出伏伦斯基眼中那“狗一样的驯顺”。至于安娜伏隆斯基观赛马,精彩并不如卢卡奇所说,纯系描写的精细,不同于左拉一味着重包厢中上流社会之丰富细节,而在于安娜观伏隆斯基赛马转危为安后心态之失常,由她丈夫的目光看出来,而且力图掩饰。

五,难逃命运悲剧的儒将:智化和神化的对接

诸葛亮的形象就是《三国演义》奇才至上论的最高象征。他不是妖,甚至也不完全是仙,而是儒将。这种性质,早在晋朝的笔记文,就基本固定了。鲁迅在《古小说钩沉》中引晋裴启《裴子语林》中“诸葛武侯”条:

诸葛武侯与宣王在渭滨,将战,宣王戎服莅事;使人观武侯。乘素舆,著葛巾,持白羽扇,指麾三军。众军皆随其进止,宣王闻而叹曰:“可谓名士矣。”

这个形象出现的时机是战争即将开始,诸葛亮的形象的特点,首先不是骑马的,而坐着有轮子椅子的,其次是,没有着戎装,再次是,一点不紧张,摇着鹅毛扇子,从容淡定。效果是“名士风度”,而不是叱咤风云的将军。在空城计中,他甚至还焚香操琴。一点也不超人,完全是腹有奇谋的儒将!这是诸葛亮形象的主体,《三国演义》把这个形象与民间的超人计谋和法术有时结合,大部分时间是分离的。法术所占篇幅很少。民间说书中还有一些粗糙的,不合理的成分,在《三国演义》里基本淡出了。如在《三国志平话》中,诸葛亮有时像张飞一样,哪怕在外交场合下,行径也很粗鲁。曹操致书孙权劝降,用的是委婉的、文雅的语言,带有骈文色彩。孙权吓得汗流浃背。诸葛亮一看形势,吓得“大惊”。居然在人家的军营大帐之中:

结袍挽衣,提剑就阶,杀了来使。

这样的行径,完全是民间的草莽英雄,显然太离谱了,哪里像在外交场合,更与此前称赞他不知是神、是人不符。在《三国志平话》中,哪怕他对小皇帝刘后主也一样鲁莽,他在前线打仗,听说后主在宫内,和太监黄浩一起寻欢作乐。他就赶回来,看到后主跟黄浩两在玩耍,他“叫一声如雷‘官奴黄浩怎敢!’”当场就把黄浩锁了。这个水平啊,实在是太低了!我想曹操见了汉献帝都不敢这么不顾君臣之礼。到了《三国演义》里就把这个粗暴的、民间的、草莽的形象消除了,突出了他是一个杰出的人,一派儒将、贤相风范,但又具有某种超人智慧和近乎神仙能耐的人。最明显的表现在对关羽放走曹操,不加处罚,原因是他知道曹操命不该绝。但是,有一点他是不超人的,最主要的是,《三国演义》并不回避他也会犯错误,他在北伐时,就误用了夸夸其谈的马谡,结果导致失败。最后,他虽然严明地执行了军纪,把马谡斩了。但是,他哭了。这就不是神仙,不是超人,而是普遍的人了。 
当然,神化的篇幅有时和智化结合在一起,融合了神和人的特点。最明显的是,最后他知道自己要死了。在前线,突然得病。他说我阳寿已尽,只剩几天。是不是有办法做一些法术?有办法。就做了一些仪式,以七盏灯围着他,他坐当中。天上那个诸葛亮的将星就明亮了,看来有希望了。结果,部将魏延。这个家伙,听说司马懿派来部队,探探信息啊,匆忙跑到诸葛亮大帐里报告,一不小心踩灭了一盏灯,诸葛亮就活不下去了。马岱要杀魏延,诸葛亮说不要杀了,天命如此,老天注定我只能活这么多。从这一点说呢,他是一个超人,但是这个超人是有限的,天命是不可逾越的,毕竟他还只是一个不能超越生命大限的人。
不是有一种说法,中国文学缺乏悲剧精神吗?那是用西方的悲剧逻辑来硬套中国文学,一定要是崇高的人物的毁灭作为标准。我觉得对照《三国演义》,这是闭着眼睛说瞎话!《三国演义》中主要英雄都是悲剧英雄!诸葛亮是命运悲剧,刘备是最后意气用事的悲剧,关公是多傲的悲剧,孙权是战术上胜利,害了关公,战略上是失败,造成投降曹操的悲剧(早知如此,又何必打赤壁之战呢?)他的悲剧在战略性质和关公相同。周瑜是多妒的悲剧,曹操是多疑的悲剧,张飞是对下残暴的悲剧,吕布是有勇无谋,不讲信义的悲剧,袁绍是不听奇谋反害谋士的悲剧,马谡是书本脱离实践的悲剧,魏延是不得信任而背叛的悲剧,杨修是不能控制自己才能的悲剧,孔融、吉平则是慷慨赴义的悲剧。其他一些次要人物的也有悲剧,如董卓是残暴的悲剧,汉献帝是软弱的悲剧,陈宫是误投其主的悲剧。刘琮是投降主义的悲剧,刘璋是引狼入室的悲剧,刘禅是软弱昏庸的悲剧。阿斗这个悲剧很深刻,恰恰和《三国演义》中英雄人物的建功立业的生命观相反,故产生了“扶不起来的阿斗”“此间乐不思蜀”的典故。悲剧如此纷繁,各不相同。有“同枝异花”,“同花异果”之妙。这是毛宗岗的话,但是,毛宗岗用来说的是情节,如火攻之类,而我用来说的是人物的悲剧谱系,堪称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这要是放到古希腊,可真是不得了啊!他们搞来搞去就是俄狄浦斯王之类:命运悲剧。
但是在所有的悲剧中,最深刻的是诸葛亮的悲剧,诸葛亮形象的悲剧性的特点,超人的智慧和和宿命的死亡的交融,不是他没有本事,而是老天注定他要失败。
这一点,恰恰是鲁迅、胡适、易中天、刘再复都没有看出来的。其中特别是鲁迅,他的“多智而近妖”流毒甚广。
殊不知,诸葛亮的悲剧,虽系天命,但是,他对自己的死亡,不像周瑜那样怪老天,而是按人的理性地安排后事,把死亡可能引起的溃败转化为胜利。他说:不要发傻乎乎狂退,为我雕一个木头像,敌人一进攻,就推出去。司马懿一看糟糕了,诸葛亮没有死啊,赶快退。在《三国志平话》中,诸葛亮死后,是姜维和杨仪杀退司马懿。接着就是在魏国政治中心就有了传说:“死诸葛吓走活仲达(司马懿)”。读者看不出战胜与诸葛亮有什么关系。到了《三国演义》中,加上了诸葛亮遗嘱刻自己的木头雕像,吓退了司马懿。这就把神化和人化结合起来了,这就是现实的心理战术嘛。这个故事不但在中国家喻户晓,而且在日本,有本《太平记》里面都写到了。
我对轻薄地贬损《三国演义》,说它是中国人心灵的“地狱之门”,愣说我们中国人心爛到了极点,十分恼火。这是站在洋人的道德制高点上藐视我们伟大的文化,自我作践到盲目的程度了。

六 上千年民族审美经验的结晶和升华

胡适只是笼统地肯定了《三国演义》的赤壁之战有艺术性,可他不知道这是一个多么丰富的艺术创造工程啊。不说它融汇了那上千年的文人、艺人的积累,就是概括《三国志》也是十分困难的。要知道《三国志》是一本非常特殊的历史书。只有传记,将近400个,分魏、蜀、吴三本。并没有赤壁之战这一章啊,资料都分散在曹操、刘备、周瑜、孙权、诸葛亮、鲁肃等等人的传记中,有些相关的事,在不同的传记里提一下,往往很简略,不但不连贯,而且还有相互矛盾的。正是因为这样,到了宋朝,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把《三国志》里这些不相连续的传记,用编年的办法连续起来,让皇帝看起来比较顺当。同一件事情,如赤壁之战就放在一起。但是呢,由于是编年,有一些前因后果,不在一年,又不连续。于是后来又有人,也是宋朝人,又编了一本书,叫《通鉴纪事本末》。它不是编年的,是记事的,赤壁之战就一章。但是,它不是写人的,而是记事的。
要读懂《三国演义》的艺术真谛,不能光从读者的眼光看,而是要从作者的眼光,看他如何驾驭这样复杂的素材,克服了什么困难,怎样结构了这么宏大的艺术形象体系。
《三国演义》面临的是这样的艰巨任务,第一,就是把不统一的、分别在各个传记里面的头绪繁复的人和事,各路军阀的混战过程和文人逸事、民间传说,戏曲故事,从庞杂无序化为有序的整体,第二,这个整体还不是时间的顺序,而是要统一为情节因果系统,不是单纯的,而是多重因果的有机统一。第三,《资治通鉴》《通鉴纪事本末》的记事是比较完整的,但是,非常简略。曹操大军逼境,鲁肃跟孙权建议,刘表属下的荆州很重要,要去联合。鲁肃还没到,刘表死了,曹操已占了荆州。鲁肃去找刘备,说现在曹操在追赶你,你往哪儿跑?刘备没什么主意,说准备到西南地方去。那鲁肃说你不要去了,你还不如跟我们联合起来,抵抗曹操。刘备就同意了。当时确立刘备跟孙权的联盟,起主要作用的不是诸葛亮啊,是鲁肃!有了这样的共识以后,诸葛亮去跟孙权讲,你这样动摇不定,表面上服从中央王朝,实际上呢你是内怀异心。不当机立断,后果“死无宁日。”。孙权就被说服了。周瑜来了以后,又商量了一下,说的跟诸葛亮说的一样,曹操号称八十三万大军下江南,实际上真正下来的不过十几万刘表投降的部队有七八万,加起来二十多万。那我们有多少呢?我们也就十万人马不到。刘备多少呢,大致不过二万。但是诸葛亮提出,他这个北方旱地来的人,根本就不善于水战。而且追赶刘备的时候,一天追几百里,追得很疲倦,“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兵家大忌!最后就作出决策,联合抗曹!会战于赤壁,这时曹操的军队已经生病了,北方人水土不服。《三国志·武帝纪》说:“初一交战,曹军不利,引次江北”退回去了。《周瑜传》则是“(孙) 权遂遣(周)瑜及程普等与(刘)备并力逆曹公,遇于赤壁!时曹公军众已有疾病,初一交战,(曹)公军败退,引次江北!瑜等在南岸!瑜部将黄盖曰:‘今寇众我寡,难与持久!然观操军船舰首尾相接,可烧而走也!’乃取蒙冲斗舰数十艘,实以薪草,膏油灌其中,裹以帷幕,上建牙旗,先书报曹公,欺以欲降!又豫备走舸,各系大船后,因引次俱前!曹公军吏士皆延颈观望,指言(黄)盖降!盖放诸船,同时发火!时风盛猛,悉延烧岸上营落!顷之,烟炎张天,人马烧溺死者甚众,军遂败退,还保南郡!备与瑜等复共追!曹公留曹仁等守江陵城,径自北归!”
 但是,这里有个漏洞,那就是风向,孙吴在南,曹操在北,冬天多北风,火烧起来,不是烧了自己吗,《资治通鉴》在这里,加了个“时东南风急”按这样的历史记载,赤壁之战,在正面战场,并不太复杂,取胜的原因,战略战力还在其次,主要还是北方人水土不服,疾役发作,失去战斗力,其次就是黄盖诈降,曹操上当。还有一个关键,火烧赤壁之所以没有烧了自己,还亏了老天刮了东南风,这个风并不是借来的,可以说,诸葛亮在正面战场没有多少作为。
《三国演义》作者表现出伟大的魄力,把本来是分散的、非常简单的事情统一起来,怎么统一呢?一个核心思想:奇才决定,奇谋决定!奇才和奇谋里边核心的核心,诸葛亮!诸葛亮不但在战略策划上,而且在正面战场上,特别是在火烧赤壁之所以有东南风上,都起了决定的作用。
历史上,诸葛亮和周瑜在结盟初期会面以后,就一直没有见面,但是,艺术的辉煌就在于把他和周瑜一直放在一起,主导着周瑜的一切计谋。
在他身上,聚合了三条线索,两个三角关系……第一个三角关系,就是三家军事纷争,曹操、孙吴、刘备,两家联合起来打一家。这是个军事三角。但在军事三角底下建构了第二个更震撼人的心理三角!也就是多疑、多妒、多智之间的关系,而且把这个多疑、多妒、多智比之表面上的军马强弱更能决定战争的胜负。从美学理论上说,就是把人的心理,特殊的智慧、特殊的感知的关系,构成错综复杂的逻辑系统。为了这一点,《三国演义》比《三国志》增加了什么呢?草船借箭、借东风、连环计、反间计以及华容道。所有这些计,有的是诸葛亮的,有的不是诸葛亮的,但是哪怕是周瑜的、程昱的,都在诸葛亮的眼光之下,即使瞒着他,诸葛亮也是了如指掌。比如说反间计,诸葛亮算着对鲁肃讲,他说,“你骗得了曹操,你骗不了我啊!” 你杀了从刘表那儿投降来的水军都督以后,江南那些刚刚投降的水兵啊,将来都死无葬身之地。当鲁肃把诸葛亮猜中了周瑜的这种反间计以后,告诉周瑜,周瑜心理更妒忌了!
《三国演义》就用诸葛亮在智慧上高于周瑜的办法,把所有的计谋都跟诸葛亮的智慧优势、和周瑜的荣誉心纽结在一起。就成为一个连贯的、充满了惊心动魄的,大起大落的心理戏剧。这是第一阶段。
为了把诸葛亮和周瑜的较量衍生下去。弄出个孙刘联姻的大戏。这个情节大部分来自元杂剧《两军师隔江斗智》(或《刘玄德巧合良缘》)孙权跟周瑜商量好了,假假地把夫人要嫁给刘备,叫刘备来东吴,再把他干掉!结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诸葛亮棋高一着,不但没有杀成刘备,反而连孙权的妹妹都跟着刘备跑了。这就是著名的“赔了妹妹又折兵”。这是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是刘备集团内部的。诸葛亮资格比较嫩,有人不服气,谁?以关公为代表。怎么办?不着急,最后抓着你的小辫子,把你制服。华容道,我知道你这家伙是完不成任务的,而曹操天命未绝,让你去!你把曹操放走了,然后我再放你一马。你服不服?关公是很骄傲的,没有办法,只好服了。所以夏志清先生在他的中国小说论中很深刻地指出,在这个骄傲的关公上方,总有诸葛亮高明的眼睛在看着他。例如,关公镇守荆州,这是蜀国的门户,一个方面军的司令啊。可是,他太骄傲了,一听说,新投靠的马超,居然被刘备重用。他就要离职前往成都去和马超比武。这样心高气傲,不顾大局的人,谁能挡得住他?诸葛亮轻而易举地把他摆平了。诸葛亮只给他一封信,说,马超这种人,只在张飞的档次上,和你不在一个档次上,你这样去和他比武,不是抬高了他吗?关公很满足,把信在部将中传阅。
《三国演义》所展示的,实质上是,心理的审美价值对于实用的军事武功的超越。
夏志清说关公是诸葛亮眼皮底下,其实并不完全,实际上,周瑜也一样在诸葛亮眼皮底下。毛宗岗说《三国演义》的三绝,曹操、诸葛亮和关公,我觉得还有一绝,那就是周瑜,这四绝中,除了诸葛亮自己,其他三绝是在诸葛亮的智慧绝对控制之下的。《三国演义》的作者对诸葛亮可以说是以最大的热情、以最丰富的手法去表现他。但是,《三国演义》的作者也没有回避诸葛亮的缺点。鲁迅说《三国演义》写好人就没缺点,不对,有缺点!一个缺点,最大的缺点,失街亭!用错了人。先帝刘备生前就跟他讲,马谡这个人不行,夸夸其谈,言过其实。结果把那么重要的街亭交他去守,没有适当的牵制,最后街亭一失,粮草一断,前功尽弃。但是,即使写诸葛亮失败,他还是写的非常的动人!为什么?最后,把马谡给斩了,以后他哭了。他也是懂得人才的,马谡曾经有功劳的,出过很多好的主意啊,但是还是把他杀了。写出诸葛亮内心的矛盾,人家问他为什么哭?他说,我不是哭马谡啊,我是没有听先帝对我的嘱咐啊!我觉得《三国演义》里写了那么多“哭”,刘备哭了那么多次,还不如诸葛亮哭这么一次!还有,诸葛亮还有个缺点,这个缺点不过在版本演进的过程当中被修改掉了。原来的版本诸葛亮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就在北伐的时候啊,诸葛亮手下大将魏延,非常威猛,提出一个比较冒险的办法,他向北挺近,诸葛亮绕过去。诸葛亮这个人呐,一生唯谨慎,不敢弄险,就没接受魏延的建议。而且呢,故意压低魏延。甚至于有一次,他设计把劲敌——司马懿、司马昭,父子烧死在一个山谷里面。同时呢,叫马岱他们把魏延也弄进去,把他烧死,因为他以貌相人,觉得他脑后有反骨,迟早要反叛。早期的《三国演义》中,魏延这个人呐,长相跟关公一样的,面如重枣,很正派的,因为诸葛亮不喜欢他,他造反啦,就把他形象改变了。脑后有反骨,就是从背后看呐,腮骨可以看得到。这一说,脸方的同学可能有一点害怕,从后面看到腮骨,我本人过去也看得到,所以在反右,文化大革命,吃了不少的苦,现在胖了,看不到了,运气也好了。(笑声)诸葛亮死的时候,他留下遗嘱,不让魏延来率领部队,魏延是个骁将啊,而叫另外一个人,叫杨仪,来率领部队。更引起了矛盾,最后把魏延逼反了。当然,《三国演义》作者太爱诸葛亮了,即使诸葛亮犯错误,也把他写的很神。让他料准魏延必反,而且留下两道锦囊,一道给马岱,如此如此;一道给杨仪,如果他造反,怎么怎么。到了他造反了,杨仪打开一看,魏延说,谁敢杀我?魏延果然叫谁敢杀我?马岱的锦囊里是,如果他这样喊,你就把他杀了,马岱就从背后把他杀了。早期的版本呢,诸葛亮缺点很严重,这是计谋和品德双重的问题啊。现在通行的版本把这个删掉了。把诸葛亮的缺点掩盖了。
鲁迅批评《三国演义》写好人就一切皆好、写坏人就一切皆坏。其实,《三国演义》可以说,是我们中国各类小说里面,好人缺点最多,坏人优点最多的。它对人,对英雄的理解,真正是太深邃了!直至今天,也很少有作品对人,对英雄的理解,能够达到《三国演义》的水平,老实说,今天的小说,比之《三国演义》差远了,不要说,那些垃圾级的小说,好人都没什么缺点,坏人肯定是叛徒、资产阶级、日本鬼子、翻译官、汉奸,(笑声)。就是浩然的《艳阳天》,杨沫的《青春之歌》啊,甚至《白鹿原》啊,高行健的《灵山》啦,和《三国演义》一比,都可以说,很菜!(笑声)这些作品到了600年以后,全民还会津津乐道吗?没门!鲁迅的作品,能不能活600年,我都不敢打包票。再过600年,人们都不知道茅盾是谁了,至于巴金啦,根本不要谈。冰心嘛,虽然是我福建同乡,绝对没有读者了。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现在批评《三国演义》是“精神地狱”的人,到那时就更没有人知道他是老几了。尔曹肯定是身与名俱灭,《三国演义》肯定是不废长江万古流。当然,我今天的这些话,六百年后,鬼也不知道了。(笑声)不过还是要讲,希望引起大家阅读《三国演义》的兴趣。在那些把《三国演义》说得很黑暗的人面前,做一个亮相,一个造型,摆一个pose,在中国还有这样一个老头子,对那些胡言乱语表示不买帐。
好吧,现在开始我们对话。(掌声)
对话:
问:老师,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说周瑜这人多妒啊?
答:这个问题可能问到家了。(笑声、掌声)因为三国魏晋那个时代,知识分子中,佛学已经传播进来了,像曹操就在诗歌里感叹生命苦短。为了反抗生命的大限,就有两种倾向,一种就是做和尚,这叫出世,也就是与世无争。还有一种就追求青史留名,突破生命的局限,这叫入世。入世的特点是,人与人是要竞争的。天下大乱,要统一中国,建功立业,不但比武功,更要比智慧,这一点汉高祖在论功的时候,就把武将的功劳说成是“狗功”,而文臣如萧何曹参那样的是“人功”。所以,入世的人,认为活着是要有面子的,用今天的话就是自尊,《三国演义》中大多数人,是为自尊活着的。最大的面子就是智慧、奇谋就是比别人强。《三国演义》的思想就是奇才至上论。杰出的人是为精神而活的,人的自尊、人的荣誉,人的不朽,是英雄追求的目标。周瑜自我感觉很好,觉得自己很精彩,无人可比,就是曹操也不在话下。但是,他发现自己有什么奇谋,有什么精彩点子,诸葛亮都能看穿,了如指掌。周瑜想到什么,周瑜出什么难题,诸葛亮都能轻松解决。因而,周瑜感到还有人比自己更智慧,这太难过了,太没面子了,太缺乏荣誉感了,就想把他干掉,自己不是天下第一了吗。
补问:不,老师我并不这样想,我认为他处理诸葛亮只是为东吴日后排除强大的对手。周瑜不会那么狭,他应该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人。曹操那么多军队来打他,他敢跟曹操打,敢跟曹操PK!(笑声、掌声)
答:这个问题提的有点深度了。(笑声)可是,你有没有感到,他事实上,一直在处心积虑地和诸葛亮PK啊。
补问:我觉得周为统一天下立功。他可能认为诸葛亮是最大的障碍。因为一旦赤壁之战打胜之后,曹操的势力会元气大伤。刘备就是他主要的敌人,而且刘备现在他可以说有人心,然后有良将,再加上有谋士的话,他几乎可以说是……
答:对不起,我能不能打断你一下,你的意见我已经全部领会了。(笑声)那么,你提了个很深刻的问题。我刚才说,周瑜从个人心理上来说属于多妒。这位同学提出来,不是这样的,他实际上是从东吴的长远利益出发,这个人以后对我们绝对是个祸害。但是,鲁肃跟他讲,大敌当前,要打败曹操,胜负未卜。人家是八十三万大军,他们加起来不到十万,还有刘备,大概两万多。满打满算,才不到二十万,曹操还没有打败。你说日后这个人可能成为强大的敌人,可是现在,更强大的敌人正在要你的命啊。周瑜也觉得有理。但是,后来,周瑜来一个计谋,被诸葛亮识破一个。他想,这样,我就不管曹操大敌当前了,就是要光明正大地除掉他。我出一个难题,你进入圈套,你完不成任务,误了军机,军法从事。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他是不顾大局的。这就说明,他不完全首先是为国家考虑,因为他心理的妒病太极端。,如果不是多妒,他就失败一两次,无所谓嘛,胜败乃兵家常事,曹操也失败了很多次嘛。割袍断须,落花流水,华容道,屁滚尿流,他不会死嘛,一个大将打几次败仗有什么关系。但是,他一旦认识自己智不如人,居然就活不成了。这时,定他一个多妒,我想不会太冤枉他。(掌声)

问:我觉得鲁迅和胡适先生,他并不是没有看懂三国,我觉得他看懂了。但是由于一些政治原因,鲁迅和胡适,都是新文化运动的带头人,对吧?目的当时就是把矛头指向封建的思想,诸葛亮当时作为封建忠君思想典型的楷模,所以他自然就免不了成了众矢之的。而且我好像听说,当时蒋介石是当时有志比刘备的意思。鲁迅先生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笔杆子,就把矛头指向了诸葛亮。所以我觉得他本来就带有自己的政治原因,我觉得政治原因不可,我们说不能……
答:(打断)我听懂你的意思了。(笑声)我现在不得不直率一点说,我不太能同意你的意见,虽然你长的很美丽。(笑声、掌声)我还是有点勇气反对美人哦。你的问题啊,里面有些漏洞。你说鲁迅是因为当时蒋介石怎么样怎么样。你要知道,鲁迅写《中国小说史略》是1924年,那时蒋介石还在搞黄埔军校,三年以后才掌权。鲁迅的眼中,还没有他。你这个说法呢,不是很准确。但是呢,你有一个思路,就鲁迅他可能并不是没有读懂《三国演义》,只是呢,有另外一个原因。我认为,可能不是政治的问题,要是政治问题的话,首先反对北洋军阀。因为再过几年,鲁迅在北京呆不下去了,跑哪里去?就跑到广州!广州是孙中山在那儿掌权,蒋介石在开办黄埔军校。这里有一个文学流派上的原因,鲁迅是现实主义小说家,他主张对人生要现实地描写,批判国民性的毒疮嘛。至少他在写《中国小说史略》的时候是这样想。而《三国演义》写了超人,超越现实的人。他觉得,难以接受。但是,我认为,鲁迅的著作如果不是写在1924年,写在1936年的话,他可能改变看法。因为,1936年以前的这几年,他写了一本新的小说,叫《故事新编》,里面充满了超人的幻想。人头掉在油锅里还会唱歌的。(笑声)所以说,很可能是当时现实主义观念一时的局限。他后来突破了自己的局限,本来他还可以在这个问题上再作个讲座。但很可惜,天年不假,鲁迅只活了55.5岁。(笑声)他没有我这么幸福,活到73岁还在演讲!好吧,谢谢你!(笑声、掌声)

问:老师你刚才说,《三国演义》还会传600年,但是从我个人来说,它从政治角度还是比较有价值的。但是从文学、从人学这个角度来看呢,我觉得他并没有价值!文学是什么?是关于人的,但是,《三国演义》他有没有人在里面?他有没有一种爱人?有没有一种终极关怀,一种追问,他没有!这样我觉得,就说他对商战是很有意义的。像日本的,中国的大企业家。但是,他对人学来说,他对这个“人”,他没有爱。所以从文学这个角度来说,她并没有多大的价值!谢谢老师。
答:好,谢谢你!(掌声)我觉得你这个问题有一个字我听不懂,“ruan”是什么意思?
补问:“人”嘛,就要爱人!
答:噢,“人”!《三国演义》没有“人”?
补问:对啊,没有人。他就是,里面都是杀人,你杀我杀你,没人。夺天下,他夺天下,要占有天下嘛!但是天下是谁的天下?
答:好了,我听懂了!你第一次口音挺重,我没听懂,由于这个“ruan”没有听懂。(笑声)但是,我觉得你也没有听懂我的“人”。虽然我的普通话比你要好不少。(大笑声)《三国演义》里有它自身的人学。他的人,就是能够建功立业的,能够突破生命暂短的局限的,为后世所所景仰的人,这就孙权所说的“老贼以为江东无人啊”也就是庞统所说的,你以为我们这里,没有人啊。这里的人,不是一般的人,在争夺统一权的时代,有作为的人。不然的话,就是如阚泽所说的,与草木同腐。太暂短了。另外,《三国演义》中的人,很复杂,很丰富,我不同意鲁迅所说的,“好人一切皆好,坏人就没优点”。我说,好人也有缺点,比如周瑜,比如关公,比如张飞,比如刘备;坏人也有优点,比如曹操等等等等。这就是《三国演义》的人学。那么“人”,本来很难说性善,性恶的,当在特殊的情况下,把你打出了常规,好人就变坏了,例如曹操原来是义士,去行刺董卓,而且被通缉、被人抓住了。他慷慨赴义、面不改色,这样的好人。但他后来却被变成是坏人,为什么?他多疑。这就是它的人学!在他的眼里,好人会变坏;相反的,坏人也会变好。对吧,在这个情况下,我们没有下一个“人学”的定义,谁也下不了。但是我们看到的实事求是,这个所有的人物,都有缺点。哪怕奸贼,也有优点。这就是人性!一个人的妒忌,会把自己整死,一个人的骄傲会把自己的事业毁掉、把命送掉,就是关公,这就是《三国演义》的人学。你说《三国演义》没有“人”,但是,没有抽象的人,只有具体的各不相同的人。你说《三国演义》里只有杀人,没有爱。当然,如果以谈恋爱的爱作为标准,那么《三国演义》可以说,没有爱。那时的人应该是会谈恋爱的,早在《诗经》时代就会了,女孩子还会教人家小伙子爬墙。(笑声)《三国演义》里的人都不会谈恋爱。但是,《三国演义》里有恨,也有爱。你说刘备不爱关公、张飞吗?不爱,在关公死了,他的眼泪会哭出血来吗?不过这不是男女之爱,而是异姓兄弟之爱。刘备不爱诸葛亮吗?这是君臣之爱,曹操也是有爱的,他爱有才的人,爱到不让军士放箭射被围的赵云,爱到把关公放走。从这样意义上来说,爱的内涵,是要具体分析的,是很丰富的,不仅仅是冰心那种基督式的泛爱,也不是儿女情长之爱。比如,现在,我对你也是有爱的,但是,不是不是爱情,而是师生之爱。爱的内涵是无限丰富的,说不完全的。能不能这样说,说不完的爱,说不清的爱,甚至是越说越糊涂的爱。(大笑声)因为爱是因为人际关系的不同而不同的,好吧,因为你不是女同学,所以我敢说,我爱你。(笑声、鼓掌声)

问:我知道孙老师是研究当代文学的。我想,五六十年代中国出过两本写战争的书,一本是《红日》,一本是《林海雪原》。但《林海雪原》就深受像《三国演义》这样的小说,呈现出一种民间的审美模式,出现像一些五虎将啊。最典型的用的就是《三国演义》里面这样的一种计谋,一些农民式的智慧。而《红日》为什么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层面,无法用这样来描述一些小规模战役。他背后所隐含的是两种不同的文化,一种是农业文明战争,而另外一种则是现代化的战争。我认为这样对比来看,我认为《三国演义》建立的是中国传统社会上的一种小智谋,一种小利益集团之间的争斗,一种建立在人伦理基础之上的。不知道孙老师……
答:那么,你认为《林海雪原》和《红日》是大利益、大集团、大智谋?
补问:我认为《红日》描写的战争,是现代西方战争,有一种和西方的伦理关系。
答:我听懂了你部分意思,虽然有些地方还是不大懂。比如什么是小智谋,什么是大智谋?什么是西方战争,什么是东方战争?所有这些你都没有定义,所以说我们无法讨论。但是我认为,比起《三国演义》来说,《林海雪原》和《红日》小爬虫而已,很差,概念化。根本就没有什么战争和战略的大智慧,拿这些作品和《三国演义》相比,只能是拿小虫比大象。你如果没看出其艺术的拙劣,说明你还没长大。
补问:我知道虽然文艺水平,因为……
答:且不说,那里边多少的胡编乱造啊,多少的牵强附会啊。智取威虎山,是出于一种概念,一定把某一种英雄写得完美无缺,高大无比,一点点缺点都没有,那里有《三国演义》中的英雄那样丰富多彩。从人的理解来说,比《三国演义》不知落后了多少!你难道感觉不到?(笑声、掌声)我敢说,里边基本是主流的意识形态的概念化的图解呀!《林海雪原》我1956年,看的时候,我才20来岁,看不下去,好糟啊!(掌声)。你现在和我那里差不多年纪,我们还需要慢慢地沟通,今天可能来不及了,抱歉。

问:首先,我声明,我不是东南大学的。非常荣幸能够坐在东大这样一个充满艺术气息的大厅······
答:不是东大的更欢迎。(掌声)
问:在这座殿堂里面,听您非常激情,非常诗化的讲座。我非常赞同你的几句话,一个是“任何一种叙述都是一种回忆”,第二句话就是,您非常有意思地阐明了仙化、妖化和神化,您用了一个词叫“假定”。也就是说用假定来推动故事情节,用假定来推断这个人物之间的心理波动。您说《三国演义》里面,“英雄多半是悲剧的”,实际上所有的英雄都是悲剧的。您说“诸葛亮是命运的悲剧”,如果说诸葛亮是命运的悲剧的话,那所有人都是命运的悲剧,因为没有人能够掌控命运!但是,对于诸葛亮的悲剧性,我想请您再做一番阐述,他是否知道自己的命运?如果是的话,那么它怎么就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您怎么来阐述这种悲剧性呢?谢谢。
答:陆挺老师啊,你认不认为她提的这个问题相当深刻啊?(陆挺:深刻一点啊,我也觉得)先送她一本书。(掌声)那么,一方面是稍微深刻一点,二方面是我们要鼓励非东大的人士来参与东大的思想的狂欢。你说“所有人都是命运的悲剧”,这没错。人类就是悲剧!因为人是偶然的来到世界上,就必然的要离开这个世界。(掌声)从这个层面上理解是对的。但是,在来到这世界上以后,第二个层面,当你做命运的选择的时候,还是有不同的。诸葛亮有那么多辉煌的才智,他本来选择是“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他知道政治是很可怕的。他念那个《梁甫吟》啊,就非常警惕政治领域里的阴谋啊,“二桃杀三士”。文官可以搞个阴谋诡计,把功臣无缘无故的杀了!但他还是选择了出山,为什么?他被感动了,有这样一个人,他虚位以待,这么诚恳地请我发挥一下才智。成败利钝,就在所不计啊。他最后写《后出师表》的时候,事实上“知其不可而为之”,他知道这么小一国家,兵员才十多万吧,要去同时面对两方面的敌人,一方面曹操,一方面孙吴。特别是夷陵战败,连年征战,国家民疲国弱了。还是要打。诸葛亮讲了,“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汉就是蜀汉,跟曹操不能够并立。我现在不打,等我死了以后更没人打。这就是他的悲剧所在。他知道打,不一定能打赢,也可能赢,但是不打肯定输!他有个最大的缺陷,从历史上来看,他没很好培养接班人,姜维远不如他。但是,人家周瑜死了以后,鲁肃、吕蒙、陆逊、陆抗,不比周瑜差!包括曹操阵营那边,也是人才辈出。诸葛亮这把伞太大了,遮住了太多的阳光,底下小树长不起来。他一死,蜀国基本完了。所以,命运有三种,一种就是人类共同的宿命,第二种就是历史的命运,第三种就是你选择的命运。我认为,从他的选择来说,他最初是很乐观的。他说,你从荆州,到四川去建立根据地,外边联合了孙吴。天下一旦有变,这边派一支兵从荆州打过去,那边派一支兵往北面打过去。那时,全天下的人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霸业就可成了。但实际上毛泽东分析,这是错误的!怎么可以两路分兵呢,要集中优势兵力打一路嘛。他战略上意识到这一点,特别重视关羽这一方面,要和东吴搞好关系,结果关羽破坏了他外交路线,孙吴投降了曹操,蜀国孤立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可真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种悲剧是他自己选择的。当然,他不可能完全意识到还有其他因素,他没有重视魏延的才能,反而把他逼反了。也许这是一根最后的稻草,埋下了灭亡的悲剧的种子。这跟人类的所有的命运都是悲剧是不一样的。我不知道这个能不能解决你的问题。(掌声)

问:孙老师您好!就是因为今天看到您这个题目,就很兴奋嘛。从我三岁的时候,电视剧81集的《三国演义》开始首播,我从头到尾都坐在电视机旁边看。后来《三国演义》是我书柜里的第一本小说,算是读书的启蒙。《三国演义》每次重播的时候是必看的。都是从三顾茅庐开始看,看到五丈原他把羽毛扇放下的那一刻之后,我就从电视机前逃走,不忍心再看下去了。每次都是和我姥爷一起,一直到他去世。
答:这是个序言,是不是长了一点。(笑声)
问:在亲人去世之后,就是看到三国会回忆起来,不太忍心。后来就一直在想,为什么每次诸葛亮都会那么让人感动?刚才那个同学提了我问题的一半,我想到最感动的就是两句话,一句就是司马徽说的,“孔明得其主而不得其时,惜哉!”,另一句就是三国里面的诗,“只因先主丁宁后,星落秋风五丈原”。我的问题就是,你把诸葛亮的悲剧意义讲得非常地精彩!但还有想法,还有一种神秘的因素,能够唤起群体的中国人内心某种普遍的东西。这个形象才能够那么深刻地印在人们的脑子里。就是像刚刚您也讲过那种,大众的趣味,但是带有大众趣味的故事情节都很多,可是为什么都没有诸葛亮地位那么高?让我们记忆那么深刻,那么感动?是不是他还有一个什么东西能够神奇地勾起人的一种情感。谢谢!(掌声)
答:谢谢。第一,你提了一个相当美丽的问题!诸葛亮为什么那么让人感动呢?你刚才触及了,他自己说的“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就说,他被刘备感动了,让他来发挥他的才能。他希望能够得到实现。他最初啊,在《隆中对》的时候啊,非常乐观的。你只要去四川建立根据地,一旦天下有变,两支人马,北伐、东征就会取得胜利,大家都会迎接你!但是,到了晚年,他就不这么乐观了。当魏延提出来一个有风险的计划,他不敢采取,他太谨慎。年轻的时候很乐观,哪怕是什么草船借箭呐,三天之内,一定大雾,肯定我赢的!到后来他就不行了,为什么?他有一种沉重感,现实跟他梦想不一致,越来越感到沉重,虽然他取得了很多的战役的胜利,他甚至发明了木牛流马。但是,六出祁山,他就是打不赢。但是他还要干下去,为什么?他跟所有的三国英雄不一样,他是不为自己打的,他就是为了知遇之恩!他真正实现了中国文人士为知己者死的格言。刘备临死的时候说,我的孩子阿斗不行,你能教导他教导他,不能教导他取而代之可也!诸葛亮汗流浃背,磕头,绝对不可能!其实刘备要像曹操的儿子一样,篡夺天下,易如反掌。军队、行政权力全在他手里,他就不干!宁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也不违背自己的初衷。明明知道理想实现的前景是越来越渺茫,他还是尽着最大的努力。我估计,这一点奋斗的精神,这一点忠于诺言的精神,忠于自己最初选择坚持到底的精神,是人格的高度理想化。这是跟周瑜,跟曹操部下的那些谋士不一样。正是这样一种人格,成为了理想而献身典型。不过呢,《三国演义》里边他的神化、神机妙算,跟他超人的才能,把现实的人格光华倒反而淡化了。诸葛亮的六出祁山的过程,我们并没有感觉到太沉郁的悲剧的氛围,不像三顾茅庐那样,有那么强烈的悲剧氛围,没有!这是为什么呢?这是人们对现实的诸葛亮,他的品格,太 欣赏了,太崇拜了!以至于那个悲剧的氛围没有了,因为他的失败,不仅仅是因为某种战术上的失误,不是法术应用不当。实际上他的兵马很少,大不了十万左右,就是打下祁山,打过五丈原,占领了长安,孤军深入,给人家包围起来也死路一条。蜀国的力量在当时已经不可能来统一天下,这一点《三国演义》的作者回避了,用宿命论来遮蔽了。因而,我们只感到他那种坚持不懈的高贵精神,感到可贵,感到震撼,这种精英的道德观念,是我们民族精神的财富。这就是我为什么对我的朋友刘再复先生把《三国演义》说成是阴谋诡计,权术大全极其不满的原因。诸葛亮的这种为了自己信念,不计生死的精神和武松那样面对猛虎的勇敢的精神,都是我国传统的精神瑰宝,而不是什么精神的地狱之门。(掌声)今天我特别把感谢送给刚才向我挑战的,向我提问的同学。为了表示我的谢意,我要送给他一份薄礼,这份礼很薄,薄到只是一本书。我没有办法给你们厚而重的礼。我刚才说了,人人都有弱点,哪怕是诸葛亮,我和诸葛亮一样,也有弱点,不过,我最大的弱点是举重,(大笑声)。我只能举起这本很轻的书,但是,从某种意义,它也不太轻,因为是根据我在你们这里讲座的记录整理的书《演说经典之美》,送给刚才提问的同学。(掌声)当然,这本书,也不完全是我的,至少有一半是你们东南大学的。因为第一,你们陆挺老师给我提供了讲坛,每年来讲两次,让我发挥了演讲神聊海侃的特长;第二,特意向李福建表示感谢!为了这本书,他辛苦了!如果没有李福建所领导的那个小组给我整理,就没有这本书。李福建你是不是福建人吗?(不是,我河南人)那为什么要冒充福建人呢?(因为你是那儿的名人)。那我们还是同乡,因为福建大部分是从河南移民,其实是逃难过去的。
(掌声热烈)


关公:从失败的悲剧英雄到“义薄云天”之神*

今天讲关公。表面上关公跟前年讲的杨贵妃好像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在两点上是一致的。第一个呢,都是历史人物的公众形象。历史人物的评价好像有共同倾向,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人们的感觉中,负面的因素与时递减,正面的光彩与时递增。稍有作为的人物,一旦进入历史,人们就不断加码地怀念、崇敬。非正面的人物,有缺陷,有污点,往往并不一定是遗臭万年,而是相反,时间会把它淘汰,形象不断地高大,高大到一个什么程度呢?达到神仙的程度。我讲过杨贵妃,在当时,大约是公元八世纪中叶,她和唐明皇搞恋爱,谈得昏天黑地,导致了安史之乱,被认为是国家民族的罪人,过了差不多一百年,到了白居易(772年-846年)笔下,她变成仙人了。成了仙了,还要谈恋爱,还要相约与李隆基天上人间相约相恋,成为爱情不朽的象征:活着要谈恋爱,谈得送了性命,死了,成了仙,还是要谈恋爱。这实在太浪漫了,为恋爱而生,为恋爱而死。这样的人,我不知道,在座的诸君如何,反正我是绝对望尘莫及的。(大笑声)最奇妙的是,在日本杨贵妃成为“观音”。其神像至今仍然在立在京都泉湧寺供奉。相传这塑像是僧人湛海在南宋所塑,于1255年带回日本。
今天讲的关公也有类似的情形。当然,关公是不会谈恋爱的(笑声),这并不奇怪,《三国演义》里的英雄都不会谈恋爱。英雄们看中什么漂亮女性,抓来就是,管她同意不同意,女方已经结过婚呢?把丈夫打败就是了。历史上的关羽就有过这样的念头,不过没有成功。因为曹操插了一杠子。当然最好是守寡的,很漂亮的,可以送人,就看英雄要不要了。赵云就碰到这种事,他不要,因为美女的前夫也性赵,不光彩。当时的男女之情,是由政治权力决定的。《三国演义》文学成就很高,但是,和西方差不多时代的骑士小说不一样。西方的骑士是以恋爱为职业的。(笑声)。《三国演义》的英雄是以战争为职业的。作为文明古国,打仗这门学问是很先进的,早在春秋时代,就有了军事理论著作《孙子兵法》。在世界上是最早的。可恋爱这门学问,这门艺术,实在是很落后的,至今还没有一本恋爱战法或者搞法的著作。落后于军事理论两千多年。在文学上,除了诗歌,小说要到唐宋传奇里,恋爱中的男女才开始勇敢起来,其实是就是不害羞,不要脸起来。(笑声),不但不要脸,而且不要命。(笑声)但是,《三国演义》的英雄只会打仗时不要命,于百万军中取对方上将首级是理想,你要人家的命,你自己也要有不要命的准备。你们知道,谈恋爱和打仗固然不同,但是,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都是不要命的,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要死人的。(大笑声)不过一个是流血的,一个是不流血的。杜十娘、林黛玉、茶花女安娜·卡列尼娜之死就是不流血的。关公最后就流血了,脑袋被割下来,当作政治筹码送来送去。(听众:哦·····)

从失败的英雄到战神

关公本来是一个武艺高强的英雄,不过总体上来说,是一个失败的英雄。身负军事外交双重责任的将军,对于导致蜀国最后失败负有相当重大责任,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罪责,不但被淡化了,而且,被神化了,变成神了。这个神比杨贵妃要神得多了,杨贵妃神就神在传说当中,在诗歌中,戏剧当中。而关公很奇怪,他的神从民间到官方一体认同。直到清末、民国,我国大部分县城,包括台湾,都有关公的庙。他还神到国外。在日本,在东南亚,乃至于韩国,越南等等大中华文化影响地区他都是神化的人物。他的神像随着华人及其后裔经商,传到欧洲。在德国的小城市,在已经不会说汉语的华裔开的小超市里,都不难见到他的像放在神龛里,金碧辉煌。这可能是一神教传统深厚的基督教、伊斯兰教民族所不可思议的。
在我们的民族文化中,关公可以说达到了英雄神化的最高点。为什么我敢这样说啊?在清朝官方,对他的膜拜,赶上了我们的“大成至圣”,也就是孔夫子。什么叫做大成?就是集所有的优秀传统之大成,什么叫做至圣?那就是最高的顶峰,后来者无以复加。在民间,则更甚,孔夫子的庙叫孔庙,关公的庙不叫关庙,叫关帝庙,他神到变成“帝”了。我们中国是小生产者为主体的多神教国家,神是很多的,不像西方基督教、中东伊斯兰,只有一个神,其他都是魔鬼。在我们这里,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有城隍庙,每一个地方,都有土地庙,甚到每家都有灶神。在人间,不少英雄,甚至某些民女都会变成神,例如妈祖,也是神得不得了。当然,神是分等级的,最低的就是灶神,只管一家人,过年到天上去向玉帝汇报这家人一年的表现。他既有神的身份,同时又是密探。所以小年二十四夜祭灶的时候,少不了一块麦芽糖,让他吃得粘住了嘴巴,到了玉帝那里张不开口。稍高一点就是土地神,那个庙是非常寒伧的,在农村,人进去都要弯腰,在城市往往就是在墙壁上一个小神龛。最高的就是玉帝,就是《西游记》里面玉皇大帝,但玉皇大帝没有庙,可能是与老百姓距离太遥远了,没有亲近感。但是关公被称为关帝,关帝庙至今仍普遍存在,与老百姓是很亲近的。照理说皇帝只有一个,天无二日,民无二主,是一元化的政权的神圣法则。但是,把关公提高到玉帝的档次还不够,又把他拉高到(武)圣人高度。这是玉皇大帝所望尘莫及的。
但是,他这个人在历史上,是不是真的那么神呢?好像并不是。
这就是我今天要探究的课题。
这里有中华民族的文化密码和艺术的密码。那么,我们先把这个人还原一下,看看历史和小说中的关公是怎么回事。
从历史上讲关公是一个英雄,笼统说来,好像没有争议。但具体分析起来,他英雄在哪里呢?当然他是个武将,他英勇善战,有万夫不当之勇,这是毫无疑义的。他是刘备手下一员猛将,陈寿在《三国志·关张马黄赵传》盖棺论定,对他的评价是:“万人之敌,为世虎臣”,“有国士之风。”但是,并非十全十美,陈寿说他“羽刚而自矜······以短取败,理之常也。”从这里看,似乎并不是太出色的历史人物。难得的是一员猛将,又有国士之风,也就作风上相当正派、高贵,有文化,光明磊落。其次,最后失败,是由于自己的缺点:刚愎自用,骄傲自大。这样水平的,甚至超越这样水准的人物,在三国时代,在中国历史上,可说是比比皆是。至少诸葛亮就比他强得多了。可是诸葛亮在后世民间,并没有得到在县城普遍立庙的崇拜。
他第一次表现出个人的英雄气概,是奉曹操之命去攻打袁绍手下的颜良。这在《三国志》中,其背景是有点杀风景的,刘备打了败仗,“曹公禽关羽以归。拜为偏将军,礼之甚厚。”实际上关公当了俘虏,投降了。按当时的观念,可能不算什么太严重的缺点,因为曹操毕竟是挟天子以令诸侯。代表王朝正统的合法性。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看,你既然是反对这个汉贼、奸雄的,一旦被人家擒了,俘虏了,就投降,还接受人家的封赏,对于一个英雄,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待到曹操和袁绍打仗遇到了颜良,让关公出马。“羽望见(颜)良麾盖,策马刺良于万众之中”,“斩其首还。(袁)绍诸将莫能当者遂解白马围。”这的确也堪称神勇。但是,光有这么一点战绩,在三国英雄中,不算太出色,至少比之有点战略智慧的赵子龙,还有点逊色。胡适在五四时期写的《‘三国演义’序》中说其作者都是一些“腐儒”,只会照搬《三国志》等的材料,没有什么想象力和文学的创造力。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关公形象怎么会这么宏伟高大,其神化的形象,怎么会被民间广泛接受?这自然要归功于《三国志平话》以及一些元人杂剧,最后,最大的功劳应该是归功于《三国演义》的作者。
胡适这样的大师对之视而不见,可能是历史的局限,按照历史的评价正面递增的原则,我们不应苛求前人。如果他是一般小毛毛,就算了,我这个人是比较宽厚的,虽然说起话来有时有点尖刻。但是,他是权威,影响很大,说得不客气一点,流毒很深,至今还有人迷信。因而,今天,我选择这个题目,目的之一,就是肃清胡适的流毒。你们注意,我的用词,“流毒”,可能太尖刻了一点?我自己也有点奇怪,我本性是非常善良的,对人的缺点一向是抱着佛祖悲悯的情怀的。今天我脱口而出,“流毒”,这样的话,好像不是孙绍振的,而像另外一个人,一个大人物,你们猜猜看,谁说话最尖刻?(答:鲁迅、钱钟书)哦唷,鲁迅不敢当,有点像钱钟书,也不太够格,但是,马马虎虎,其他一切都不如,我不是英雄,但和钱钟书所见略同(笑声),心情挺滋润的(笑声)。你们呢,滋润不滋润?也应该滋润,为什么,现在你们是在和钱钟书这样的“文化昆仑”对话呀。千载难逢的良机呀(鼓掌声,大笑声)我要肃清胡适的什么流毒呢?肃清他不懂艺术的流毒。
胡适有所不知,《三国演义》在关公的形象早积淀了上千年的文学想象和创造力,才成为不朽的艺术丰碑的。
在《三国志》中,“策马刺良于万众之中,斩其首还”,就这么一句话,很难说有多大形象的感染力。何况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斩颜良解白马之围,并不是关羽一个人功劳,而是“张辽、关羽前登击破,斬良,遂解白马围”到了元人的《全相三国志平话》则先是渲染曹操的大将夏侯惇三次大败,大将曹仁出战又大败,“曹军痛折大半”。等到关公出寨,很轻松地说了一句:“此人小可”,意思是小儿科而已。到了真正出手则是面临“十万军围绕营寨”“云长單马持刀奔寨,见颜良寨中,不疑阻,一刀砍颜良头落地,用刀挑颜良头复出寨。” 与历史记载相比,显然是文学的想象了。先是大将两员,三战俱败,次是关公处此形势,轻松自信,三是,挑着颜良人头,胜利回营。但是,这还是比较粗糙的。斩颜良的人头,缺乏细节,和《三国志》一样,太轻松了。读者看到的仅仅是关公的武艺高强,临危不惧,充满自信。到了《三国演义》细节就丰富了:曹操指颜良排的阵势说,麾盖之下,绣袍金甲,持刀立马者,乃颜良也。”关公说:“吾观颜良,如插标卖首耳!”。把劲敌看成插着草标卖自己的人头,这就比“此人小可”要充满英雄的豪气和傲气了。接着是:关公奋然上马,倒提青龙刀;凤目圆睁,蚕眉直竖。关公径奔颜良。颜良正在麾盖下,见关公冲来,方欲问时,关公赤兔马快,早已跑到面前。颜良措手不及,被云长手起一刀,刺于马下。割了颜良首级,拴于马项之下。
从艺术上说,虽然细节丰富了一些,但是,仍然太轻松了,一是,颜良如此草包,二是,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关公的赤兔马跑得太快了,这很难反衬出关公的神勇。与此类似的还有诛文丑,在历史上,则根本与关公无关。当时,刘备还依附袁绍,与曹操为敌,文丑和刘备率领五六千騎兵。来势汹汹,曹操沉着应战。等他们“分趣輜重”,也就是有意让他们贪夺后勤辎重财物的时候,以不滿六百的骑兵。縱兵擊破,“斬丑”。《三国志》记载,此后,关公才“亡归刘备”。也就是从曹操阵营中逃到刘备这里来。在《三国志平话》中,水平也差不多:无非就是关公战文丑,文丑战败,关公追击三十里,至官渡,“关公抡刀,觑文丑便砍,连肩卸膊,分为两段。”如此写法,在《三国演义》中,实在是平庸之笔。毛宗岗《读“三国志”法》中指出:《三国演义》“以善避为能,又以善犯为能。”说的写同类的事情,叫做“犯”,要回避。但是,写了同类的事情,却又能写出不同来,“犯之而后避之”就是大本事了。如光是火攻就有吕布濮阳之火,曹操乌巢之火。周郎赤壁之火,陆逊猇亭之火,徐盛南徐之火,武候博望、新野之火,又有盘蛇谷、上方谷之火,没有一次是雷同的。这就叫做“树同是树,枝同是枝,叶同是叶,花同是花,而其植根安蒂,吐芳结子,五色纷披,各或异采。”毛宗岗将之总结为“同树异枝,同枝异叶,同叶异花,同花异果”。如果按这个标准,则斩颜良诛文丑,很明显有雷同的毛病,也就是“犯”了。从艺术上来说,不足为训。
鲁迅在论《三国演义》,时,对于诸葛亮和刘备的形象多所贬抑,而对关公特多赞语。首先得到他的赞赏的场面,不是这种历史上归功于关羽的情节,而是和关公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斩华雄。鲁迅的评价是以关公和和诸葛亮、刘备对比着行文的:

至于写人,亦颇有失,以致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惟于关羽,特多好语,义勇之概,时时如见矣。

鲁迅所举的第一个例子就是斩华雄,称赞叙事表现出关羽“出身丰采及勇力”:

阶下一人大呼出曰,“小将愿往,斩华雄头献于帐下!”众视之:见其人身长九尺五寸,髯长一尺八寸,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声似巨钟,立于帐前。绍问何人。公孙瓒曰,“此刘玄德之弟关某也。”绍回见居何职。瓒曰,“跟随刘玄德充马弓手。”帐上袁术大喝曰,“汝欺吾众诸侯无大将耶?量一弓手,安敢乱言。与我乱棒打出!”曹操急止之曰,“公路息怒,此人既出大言,必有广学;试教出马,如其不胜,诛亦未迟。”……关某曰,“如不胜,请斩我头。”操教酾热酒一杯,与关某饮了上马。关某曰,“酒且斟下,某去便来。”出帐提刀,飞身上马。众诸侯听得寨外鼓声大震,喊声大举,如天摧地塌,岳撼山崩。众皆失惊,却欲探听。鸾铃响处,马到中军,云长提华雄之头,掷于地上;其酒尚温。……(第九回《曹操起兵伐董卓》)

这个斩却华雄,“其酒尚温”的情节,经历几百的历史汰洗,至今仍然活在广大读者心目中。关公在《三国演义》中,有过许多胜绩,除了上面的,前有战黄巾,后有过五关,斩六将,在古城还斩了蔡阳,这些胜绩,在鲁迅看来,可能与斩颜良和文丑一样,无非是手起刀落,对方人头落地。都有点毛宗岗所说的“犯”,鲁迅那样的大师,哪里瞧得起这样的套路。但唯于斩华雄一节是例外,原因在于:第一,强敌在前,不止一个将军失败了,一个弓马手,低级军官,却敢于这么口出大言,遭到斥责以后,仍然充满信心,不惜主动以自己的头颅为赌注。第二,在一杯温酒未凉的短时间内,保证速胜,因为当时,没有钟表,如果有的话,关公就可能说,十分钟之内提头来见。鲁迅称赞其“义勇之概”跃然纸上。这里的文学想象力,不但表现了关公的神勇,而且表现了关公的自信,自信到毫无保留、不留余地的程度,这种自信,是不是有一点过份?有一点骄傲?打仗哪有这样绝对的把握?这太超人了。从这一点来看,应该说,不真实,可是鲁迅没有按评诸葛亮的标准说他多勇而近神。从这里,是不是可以看出,在诸葛亮身上,历史的成份比较多,精英的智慧比较丰富,故太过分的夸张,鲁迅不能忍受。而在关公的身上,则民间的传说成份比较多,故鲁迅凭直觉,觉得关公作为人的个性比较鲜明。实际上,超人的能力,和非凡的自信,多傲,恰恰是关公性格的核心,贯穿在关公整个生命之中,既成就了他后来威震华夏的大名,又导致了走向死亡的结局。和曹操的多疑一样,成为贯穿首尾的高度统一的性格特征。胡适太粗心了,居然连这样明显的突破历史事实,文学创造的辉煌想象居然没有感觉。
胡适说,他为《三国演义》写序时,参考过鲁迅的讲义,对于鲁迅十分赞赏的温酒斩华雄这样虚构,这样的文学想象,视而不见,一口咬定说《三国演义》没有想象力,实在是不可思议。其实,华雄这个人,在《三国志》中,根本微不足道,他的名字只出现过一次,好玩的是,不是在他活着的时候,而是在他被杀了头的时候。那时,孙坚和董卓打仗,孙坚一度败绩。抱头鼠窜。后来孙坚反攻,大破董卓“枭其都督华雄等”。华雄的名字,就在他的脑袋挂起来以后,才出现,而且仅仅一次。就这么一个跑龙套的一闪而过的人物,因为被关公的刀所砍,就比《三国志》中许多大有作为的猛士、谋臣要著名得多。也可以说是因祸得福吧。(笑声)从这个意义上说,人要死也要死在英雄手里,至少也落得个脍炙人口。(笑声)。死在无名小卒,脓包手中,就很亏了。(笑声)鲁迅欣赏的就是关公的“义勇之概”,英雄的超人化。在今天看来,胡适和他相比,在艺术感觉上不是一个档次。

二,“义”高于“忠”的“人”

关公是个大英雄,大在哪里呢?武艺高强,豪情满怀,辉煌的战绩,这是肯定的。但是,光是这样,在《三国演义》里是算不上大英雄的。吕布的武功比他还强,刘备关公张飞三个一起,三战吕布,都没有得手。但是,吕布不算是英雄。因为他不讲信义。赵云在武功英勇上,也比关公强,他被称为“一身是胆”。而且还比关公更懂得谋略。关公被杀,刘备意气用事,倾巢伐吴时,赵云就提出过战略性的意见:主要敌人是曹操,不应该倾全国之力去打吴国。而关公恰恰是破坏了和东吴的联盟,造成战略上的大错。
关公之所以成为大英雄,成为战神,还因为,他有思想,他的思想核心是“义”,这个“义”,是他高贵的人格内涵,是他生命的最高原则。我小时候,看到关公画像,背后是右关平,左周仓,黑脸周仓手里是他那著名的青龙偃月刀,白脸关平手里捧着黄布包着的印信。关公则是一手钭捋着长须,一手托着《春秋》,头顶上的横批是“义薄云天”。关公英雄之所以大,就是因为坚持一个“义”高到天上去的原则。不管在战胜还是在战败的时候,这个“义”字都让他的形象放射出夺目的光彩。鲁迅对《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和刘备抱着不屑态度,但是,对于关公的形象十分赞赏。在《中国小说史略》第十四篇“元明来之讲史”上,论及《三国演义》不足五页,分析关公华容道“义”释曹操一事,占了四页半。不惜引《全相三国志平话》中有关文字与《三国演义》作对比。得出结论是“此叙孔明只见狡狯,而羽之气概则凛然。”
但是,今人刘再复先生不以为然,他在系统批判《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双典批判》第七章中特别强调了《三国演义》中的“义”乃是“义的伪形”。其理由是中国文化传统最本真、最本然的“义”,原本是“是超越了世俗利害关系的纯洁情感。” “这种‘义’没有任何功利性,也没有时间性,它完全超越了时空界线。”“这种‘义’不知生于何代,也不知止于何代,是人类童年时期天赋的真、善、美,也是中国原始的价值理性价值情性。这是“‘义’的原型。” 但是,这种纯洁的“义”,经历了历史风浪的颠簸之后,却逐步变质,发展到《三国演义》与《水浒传》,‘义’的内涵已经发生重大的变化。其核心概念,变成“结义”“聚义”“忠义”这就变成了中国人的精神“地狱之门”了。“中国人如何走进你砍我杀,你死我活,布满心机权术的活地狱?中国人的人性如何变性、变态、变质?就通过这两部经典性小说。”
在我看来,这实在是比胡适更离谱,因为这里隐含着一种哲理,那就是和鲁迅早年的进化论相反的退化论。
首先,刘先生所说的中国的这种原型的“义”,“人类童年时期天赋的真、善、美”,是不是可能存在,是值得质疑的。仅用一则原始神话来验证就可看出其玄乎:共工怒触不周山,天柱折,地维绝。闹得天倾西北,地不满东南,其目的乃是与颛顼争帝。(《淮南鸿烈》)。这哪里是什么超越功利的真善美?相反倒是为了一己私利造成超级地质的大灾难。就是刘再复所赞赏的“精卫填海”,也是因为她原为炎帝少女,被淹死了,化为精卫,乃复仇填海。幸亏没有填成,填成了绝对造成生态的大灾难。其次,从理论上说,人类历史上,从来还没有一种意识形态,一种思想,是超历史的,一切思想都是历史的产物。怎么可能一种超越时间的空间的绝对的又真又善又美的“义”?再次,人类文化从总体来说,是从野蛮、蒙昧走向文明,而刘先生却认为,中国人却相反,原始的、纯洁的“义”越到后来越退化为“伪”,为恶。刘先生超时空的“义”的代表乃是俞伯牙和钟子期的故事。可这个故事说的是超越功利的友谊、不可再得的知音,与“义”似乎与并无直接的关系。最多只是交叉而已。
刘再复先生对“义”的批判,其实并不是从《三国演义》《水浒传》中概括出来的,而是从一个德国人那里来的,此人的特点是极端西方文化中心论,认为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世界上原有的八种文化,其中七种(包括中国、印度、埃及、阿拉伯、墨西哥等)多种亚洲文化皆退化了,成为“死尸”“碎片”,唯西方基督文化,特别是德国文化不朽。这种受到法西斯欢迎的所谓理论,其武断和荒谬,我在讲曹操和周瑜时,已经讲过了。这里再补充一下。
作者斯宾格勒对中国无知,却把中国文化概括在从原形向伪形退化之列,实在是浅陋、空疏可笑之极,在逻辑上犯了轻率概括的低级错误。作为推论的大前提是不周延的,不能成立的。退一万步说,只是一种假说。刘再复却不加反思,把它作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从中演绎出《三国演义》《水浒传》的“伪形”,得出其为国人的“精神地狱之门”。这种逻辑的三段论演绎,犯了中项不周的错误。中项在前提中没有被断定为全部外延(即周延),那就意味着在前提中大项与小项都只与中项的一部分外延发生联系,因而结论是不能推出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刘再复的文化批判,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这种方法上的不通,并非刘再复一人所特有,而是海内外学人的通病,不讲起码逻辑,滔滔者天下皆是,我如果年轻五十岁,肯定要一个个横扫过去,可怜年近八旬,垂垂老矣,只能在这里,对你们发出沥血的呼吁,不要以为只要拿上西方某些学者的理论篮子就能打到中国文化之海里的水。
其实,明眼人一望而知,斯宾格勒的理论,与《三国演义》《水浒传》毫无关系。拿它来对《三国演义》的复杂而丰富的思想和艺术作文化批评,无异于拿关鸡毛当令箭。
《三国演义》以“桃园三结义”开头,这个“义”是全书的纲领。这完全来自民间传说,与正史上刘关张亲密关系,有很大的差异。在《三国志》中是刘关张的关系的确比较密切:“先主与二人寝则同床,恩若兄弟。而稠人广坐,侍立终日,随先主周旋,不避艰险。”“恩若父子”,如此而已。并没有正面提出“义”的范畴。到了《三国演义》中“桃园三结义”,则成为全书的主旋律:“三人焚香再拜而说誓曰:“念刘备、关羽、 张飞,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誓毕,拜玄德为兄,关羽次之,张飞为弟。”这里作为核心价值的“义”,其内涵,第一是“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第二,异姓血缘,遇难,慷慨赴义。这里的结义,第一,不是为了将来的私利,而是为了国家和百姓。这当然包含着对汉室的“忠”。上报国家的“忠”的正统观念是第一位的。第二,是“义”的极端性,同年同月同日生,是不可能的,但是,“同年同月同日死”,是义不容辞的。一方遇难,则另外两方则万死不辞。第三,如果违背了这个誓言,就叫“背恩忘义”,老天不容,百姓也不齿。当然,这可能不过是最初的志向,说得好听,日后也可能背道而驰。但是,《三国演义》的好处在于,把这“义”和“忠”作为原则,贯穿在整个情节之中。与之对比的,有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奸”,杀吕伯奢被陈宫谴责为“大不义也”,武艺高超吕布不讲信义。与关羽同道的,有诸葛亮的鞠躬尽瘁、忠义双全,诸如此类的人物都是刘关张的“义”的正反两面的思想背景。
从全书看来,开头的“义”的誓言不过是个前奏。在刘关张三者的关系上,表面上,刘备为长兄,且为政治军事集团和领袖,但是,从艺术上看,关公才是核心,刘备和张飞不过是陪衬。总是他弄出乱子来,让刘备、张飞处于困难境地。
作者最有气魄的是,把关羽放在忠义不能两全的矛盾之中。
刘备为曹操所败,投奔袁绍,没来得及和关羽汇合,连两个妻子都顾不上了,被曹操俘虏。这个时候关羽在哪里呢,在你们江苏徐州那带,《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上是这样写的:“备将关羽屯下邳,复进攻之,羽降。”投降啊,投降曹操。应该说是,问题的性质很严重,第一,曹操是汉贼啊,投降他就是不忠啊,第二,刘备只是下落不明,如果是死,那你应该同日赴死啊。投降,就是不“义”啊。这是《魏书》曹操的传记里的,比较简单,到了《蜀书·关张马赵黄传》中,就比较复杂了:“曹公东征,先主奔袁绍。曹公禽羽以归,拜为偏将军,礼之甚厚。”陈寿真是不愧是史家,直书“禽羽以归”。不但当了俘虏,而且接受了曹操的厚禄。后来斩了颜良,解了白马之围更接受了“汉寿亭侯”的爵位。这种侯爵应该是很高的待遇啊,在承平时期,那个地方的税赋,就可以收归己有的啊。汉武帝时期有名将李广,运气不好,一辈子都没有得到“侯”这样的爵位,最后自杀了。但是,曹操毕竟是个细心人,觉得关羽,身在曹营心却不在。就让张辽去探探口气。关羽,也很坦诚地说,我知道曹操待我很好,但是,

“吾受刘将军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吾终不留,吾要当立效以报曹公乃去。”辽以羽言报曹公,曹公义之。

关公的意思是,一方面,曹操给我的待遇很优厚,但是,不管多么优厚,可刘备待我的厚恩,我已经发过“誓同生死”诺言了,无论如何,我不能背叛我的结“义”的誓言。曹操对我待遇优厚,我拍拍屁股就走,也是不义,等了立了功,报答了,我终究还是要走的。连曹操都认为这个人的“义”的品位是很值得尊重的。
最初的结“义”是和“忠”于汉室联系在一起的。刘备起兵,以匡抶汉室的旗号,主要敌人就是曹操,汉贼,但是,汉贼待我的恩义,是不能白白辜负的,一定要立功了,才不负义。但是,为曹操立功,不是不忠了吗?这说明关公的逻辑就是义高于忠。临走时,所受的物质财物,通统留下,这可能是达到了刘再复的标准,超越功利的了。这是关公的个性逻辑,也是《三国演义》的思想。这种“义”高于“忠”的逻辑,贯穿在关公性格中。这种逻辑不仅仅属于关公,而且是得到对手的认同的。《三国志》这样写:

羽杀颜良,曹公知其必去,重加赏赐。羽尽封其所赐,拜书告辞,而奔先主於袁军。左右欲追之,曹公曰:“彼各为其主,勿追也。”

裴松之在这一段下引《傅子》说:曹操听张辽秉说关公之志说道:“事君不忘其主,天下义士也”实际上,到了《三国演义》中,对于这样的矛盾有更精致的表现。关公投降提出三个条件,第一,明言,投降可以,但是,降汉不降操。曹操这个人比较自信,他想,我是汉朝的宰相,降汉就降我,这个没有问题。第二,二位嫂夫人的待遇要相当,不得侵扰。这在曹操看来,小意思,供给比刘备高都可以。第三,现在刘备下落不明,一旦明了,还是要投奔刘备的。这三点来自《三国志平话》,《三国演义》所写,与之相差不多。曹操觉得这第三条很难答应,这不是白白养他了吗?张辽说,刘备待他好,他便报答,你待他更好,他不是同样要报答你吗?曹操很自信,无非感情投资丰厚一点。曹操果然,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上马一提金,下马一提银。但是,《三国演义》让曹操没有想到,关公的“义”的观念高于一切,在为曹操立功以后,得知刘备的下落,坚决出走。《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只有一句“关羽亡归先主”《世语》,也只是说:“关羽封书辞操,间行迂道奔河北。中途颇为关隘守将所阻,羽皆以智力应付之。”《三国志平话》中卷在“关公千里独行”一节,也只有“过千山万水”,除了误入袁绍营中,并没有很大的风险。可到了《三国演义》中作者用浓墨重笔写了关公不等曹操批准,单人独马,千里转战,而且“尽封所赐金银等物。美女十人,另居内室。其汉寿亭侯印,悬于堂上。”就是曹操假意欢送,奉上黄金一盘,锦袍一领,关公只用刀挑起锦袍,黄金敬谢不敏。这里的“义”不但是超越功利的,超越物质的,而且是带着对曹操“决一死战”的意志的。这种不顾一切的“义”,连曹操都说“云长封金挂印,财贿不以动其心,爵禄不以移其志,此等人吾深敬之。”曹操虚情假意,只说欢送,但不给过关文书,关公千里走单骑,并没有必胜的把握,为了“义”的观念,过五关,斩六将,早置于生死于度外。但是,坚持“义”最大的挑战不是来自外部,而是内部,在古城受到张飞的误解,以为关羽投降了曹操,不问青红皂白,就来与关羽拼杀。所有这一切,都于史无据,作者一方面吸收了《三国志平话》的素材,“张飞责备关公“尔乃无信之人,忘却结义之心。”另一方面吸收了元佚名杂剧《关云长千里独行》,矛盾的焦点始终集中在“义”上。

只见张飞圆睁环眼,倒竖虎须,吼声如雷,挥矛向关公便搠,关公大惊,连忙闪过,便叫:“贤弟何故如此?岂忘了桃园结义耶?”飞喝曰:“你既无义,有何面目来与我相见!”关公曰:“我如何无义?”飞曰:“你背了兄长,降了曹操,封侯赐爵。今又来赚我,我今与你拼个死活!”

请注意,张飞的话语中的焦点不在不忠,而在“不义”。忘记了桃园结义,背了兄长,降了曹操,就要与他“拼个死活”。
这个关公出走的尾声,真是写得才华横溢,在这以前,皆是生死搏斗的正剧,到了这里,却是误会的导致的喜剧。
为什么“义”放在忠之上呢,我想,因为当时曹操啊,打的旗号是什么?汉朝王的正统旗号,但是,曹操是汉贼,这是当时的共识。一般地说,被俘的将领啊大都视死如归,连曹操被陈宫抓住的时候,都慷慨激昂,视死如归,关羽却没做到死节。但是,此前张辽说,你不投降就是死:

刘使君以家眷付托于兄,兄今战死,二夫人无所依赖,负却使君依托之重。

你战死了,两位嫂夫人怎么办?让关公带着刘备的妻子被俘,这是《三国演义》的作者的虚构,苦心为关公未能死节辩护。如果用文革眼光来看呢,肯定是叛徒,大节有亏。但是完全用现代眼光来看呢,好像也不是大问题,美国人在二次世界大战初期,跟日本人在菲律宾打仗,美国人打不过啊。一看形势不妙,统帅麦克阿瑟先飞(逃)走了,留下部队让魏瑞德将军指挥,这个人后来投降了,当俘虏了。为什么啊?再打下去,几万军人,白死。最后啊,日本人打败了,在美国密苏里军舰上,签署投降书的时候,美方的代表是麦克阿瑟,签名的时候,麦克阿瑟用了几支笔,第一支笔签完,就给了那个曾经被俘虏的魏瑞德。从美国人来说,虽然你投降过日本人,但出于人道,不得已,不算什么事。那么我们今天怎么来看关羽的投降呢,我想应该还是不能离开历史语境,在关公的形象上,如果不是污点的话,至少也不是亮点。当时曹操名义上是汉献帝中央王朝的代表,降汉不降曹,可能是文字游戏。但是,《三国演义》的作者的伟大在于,将关公处于这样不忠不义的处境以后,让他用行动证明他不但不是贪生怕死之辈,而且是孤身转战千里,置生死于度外的战神。
有了千里走单骑,这个“义”的主题还没有达到高潮,要到曹操赤壁战败,落到关公手里,完全可能当俘虏的情况下,关公才达到了超越于忠的“义薄云天”的高度。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最为赞赏的是赤壁之战后,关公“义”释曹操:
曹操狼狈逃窜,号称百万大军,只剩下三百人马。到了华容道,看到地形非常险要,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众将们曰:“丞相何故啊?”你笑什么呀?而且一路滑跌,一路疲惫不堪,你还笑什么呢?曹操说:人皆说诸葛亮、周瑜足智多谋,我笑其无能也。如果是我来指挥,在这个地方伏以兵马,我们不是束手就擒,肯定完蛋了嘛。这个诸葛亮虽然打赢了我,但是这个地方他不如我,他觉得很自豪啊。话还没讲完,一声炮响,冒出一支部队,当中关云长提青龙刀,跨赤兔马,拦住去路,曹军见了亡魂丧胆,完蛋了。面面相觑啊,曹操说:“只得决一死战。”众将曰:人纵然不缺,马力已乏,马已经走不动了,怎么打啊?这时候谋士程昱说,我知道关公这个人呐“傲上而不忍下”,怕软不怕硬,“欺强而不凌弱”,你越是强他越猛。你若是装出一副弱者的样子,他可能就放手了。丞相过去有恩于他,今日服一点软吧。曹操就听他的话,欠身云长曰:“将军别来无恙啊”,好久没有见身体怎么样啊,有没有感冒啊?(笑声)这哪里像在打仗啊。人在屋檐下,不敢不低头啊。云长答话说,我奉军师将令啊在这等候你好久了啊。曹操说:我今日兵败,你还是要以昔日之情为重啊。云长说:昔日关某虽蒙丞相厚恩,但是我立了功啊,斩颜良,诛文丑,解白马之围啦,报答你了,两清了。现在公家的事情不能营私啊。原则性不能退让啦。曹操说,但是还有一笔人情账你还没有还我呀。你过五关斩六将,许多将士都要去追杀你,我说:算了,各为其主,别追了。“大丈夫处世,必以信义为重”哦。接着《三国演义》写:云长是个“义重如山”之人,这个人呐,虽然是忠于刘备“匡扶汉室”的事业,曹操是匡扶汉室的最大敌人啊,杀了他就是最高的忠啊,放了他就是最大的不忠啊。但是,《三国演义》的作者的魄力就在于,让关公“如山”的“义”就是高于忠,见曹军惶惶,皆欲垂泪,都是哭巴巴的,让他动了悲悯之心了,于是马头勒回,对众军曰:“四散摆开”。这分明是放曹操的意思啊。曹操和众将一起冲将过去。云长回身,大喝一声,他一喝,那些过去的人又吓得发抖了,众军下马,哭拜于地。云长愈加不忍,长叹一声,并皆放去。在忠和义之间,作了“义”高于忠的选择。这是多么深邃,又是多么艺术的一笔啊。
鲁迅所欣赏的这个片断,是历史上没有的,赤壁之战,没有关羽的事。关羽当时在武昌,全是《三国演义》的作者虚构的。当然也用了《三国志平话》的素材,但是,那个素材曹操对关公说当年的恩情,关公强调“军师严令”,“曹军撞阵”,突然(关公)“面生尘雾,使曹军得脱。” 这个因果关系连情节的合理性都谈不上。
鲁迅为什么特别欣赏这一段?也许并不在乎义不义的,他在乎的是艺术。从实用功利价值来说这是极大的战略性的错误啊。从个人来说,立下军令状啊,放走了汉贼,回去要杀头的。但是,义重如山,可以违背忠的原则,“义”是最高的原则,“义”是他做人的底线,哪怕要掉脑袋,也要“义”无反顾。要不然就是不义之人,不义就没有脸活下去了。最后改定《三国演义》的毛宗岗在第五十回的回前总评这样说:

虽其人之大奸大恶,得罪朝廷,得罪天下,而彼能不害我,而以国士遇我,是即我之知己也。我杀我之知己,此在无义气丈夫则然,岂血性男子所肯为乎?使关公当日以公义灭私恩,曰:“吾能为朝廷斩贼,吾为天下除凶!”其谁曰不宜?而公之心,以为他人杀之则义,独我杀之则不义,故宁死而有所不忍耳。

从理性来说我这样把他杀了对我有利,立功,不会被军法从事,对匡扶汉室有利。但是如果我杀了“知己”(从知己的角度来说,有点像刘再复所推崇的俞伯牙、钟子期的主题),对我有恩的人,就不义,不义而活,不如义而死。关公作为一个艺术形象,打起仗来,是战神,但是,他不是战神的符号,而是一个独特的人,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时候,有他以“义”为前提的情感逻辑。“义”的原则是高于一切。作为英雄,他是不完美的,但是作为艺术形象,他的性格逻辑是独特的,非理性的,这样一个只讲感情,完全于大局不顾的人才是很生动的。这是个悲剧英雄,不仅是悲剧的战神,而且是悲剧的“义”神。
这个义神的个性逻辑,还有贯彻得更为精彩的一次,错误犯得更严重的一次,不但葬送了他的性命,而且毁了刘备的事业。

三,傲慢战神的自取灭亡

他被委任为战略重镇荆州的军事行政长官。诸葛亮交代他的任务是北拒曹操,东和孙吴。当时三国鼎立,魏国统一了北方,最为强大,蜀国和吴国只有组成统一战线,才有可能与之抗衡。这是外交上的总路线,也是蜀国得以存在的生命线。关公只有绝对忠于这条路线,才可能称得上对刘备实实在在的“义”。但是,他没有这方面的自觉。关羽作为独当一面的将领,他是一个只懂战术,不懂战略,自恋于匹夫之勇,不懂得团结干部,不懂得驾驭将领。这个人根本就不适合独当一面,因为什么呢?他太骄傲,太虚荣,自恃太高,他不一个帅才,只是一个将才。《三国志》上记载,马超归顺了刘备了。因为他不是刘备原来的老部下,不是什么黄埔一期出来的。(笑声)关羽就写信问诸葛亮:“马超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才大概是哪个档次?诸葛亮知道关羽这是很骄傲的,就写信把他热捧了一下,说马超这个人“兼资文武”,文武两方面都行,“雄烈过人”,英雄气概,个性刚烈超过一般人,“一世之杰”,一个时代的杰出人物。但是,他不是第一流人才,而是第二流的,如汉高祖手下的彭越啦,黥布之类的,只能跟张飞比比,跟你这个美髯公的“绝伦逸群”,还差很远,关公好高兴(笑声)。更没有水平的是,还把这封信,“以示宾客”,大家都来看看哦,嘿嘿。(笑声)你说这什么水平啊?《三国演义》在这个基础上,又作了天才的加工,他听说马超被抬得那么高,就要离开荆州到成都去和马超比武,这就更糊涂了。你是一方军事长官,怎么能不顾北有曹操,东有孙吴军事压力,擅离职守,去争个人的意气呢?《三国演义》保留了诸葛亮的来信,阻挡了关公意气用事的幼稚行动。特别保留了关公拿到那封信,向众人展示的情节。这就用诸葛亮的高明反衬了关公的幼稚。自我宣传是最笨的办法哦。更值得注意的是《三国演义》加了一笔,要从荆州跑到成都去和马超比武。这一笔表现了关公骄傲到不负责任的程度,是太精彩了。诸位啊,你们要从这里学点教训。将来你们当总经理啊,当校长啊,当省长啊,都是可能的,如果有人写信表扬你,就给老婆看看可以(大笑声),别人不要看了。别把你的虚荣,低级的自恋,公开化嘛。正是因为太傲慢,关公对内还马马虎虎,对外,对盟友的傲慢,后果就比较严重了。现在有句俗语,“关公大意失荆州”,其实此言不当,他失败是必然的,他的大意是由于他傲慢到粗野的程度造成的。
从人才素质上看,他这个人的确是英勇,万人敌,但是,他的智慧和修养,有缺陷,他不能独当一面。
他打许多仗,都不是独当一面的,都是在别人的指挥下,作战术性的配合的,唯一独当一面的,就是他从荆州北伐。曹操大将曹仁,也英勇无比,被他打得大败。曹操派于禁,去支援曹仁。正好“秋,大霖雨”,秋雨下得很厉害,汉水泛溢。关公水淹七军。于禁的七方面军全军覆没,只好投降。关羽又斩了曹操的大将庞德。真正是横扫千军如卷席。连那些强盗、土匪,恶霸都服了,都远远地就承认关羽正统,接受他的任命,成为他的羽翼。《三国志》上用“威震华夏”来形容他。曹操的政治中心许都,受到威胁。曹操就害怕了,要迁都,赶快溜。很可叹的是“司馬宣王”――也就是司马懿,和一个谋士蔣济说,不行,越逃越怕,还不如釜底抽薪。刘备和孙权老在争夺荆州这块地方,关公跟孙权的关系搞得很僵,我们联系孙权抄他的后路,他在前方打我们河南,孙权从江浙这一带,包括从诸位所在的南京这边打过去,把他的荆州抄了。他没有了战略后方,腹背受敌,他肯定完蛋。
曹操就听了这个计谋,关羽这个威震华夏的战神,就败走麦城了
所以说,关羽的确是将才,不是帅才。
主要的是,他缺乏帅才的战略眼光,如韩信所言,虽能将兵,而不能将将。既不善用部下,又不能控制部下,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包括暂时的盟友和犯错误的部下。作为荆州的最高长官,外交路线是确定了的,只有东联孙吴才能北拒曹操。孙吴也明确这一点。孙权曾经把妹妹嫁给刘备当小老婆,来巩固政治军事同盟的。关羽对此一窍不通。《三国志·关张马黄赵传》上说:“权遗使为子索关羽女,羽辱骂其使,不许婚。权大怒。”怎么骂的,没有写。裴松之在这句话下面,引《典略》说,的是关羽北伐战事顺利,围困樊城,孙权主动提出支援,不过来得比较迟了一点。这时,他水淹七军胜了于禁,关羽就骂了孙权“狢子”,等我攻克樊城,再来和你算账。貉(he)子,应该是一丘之貉的貉吧。据说外形像狐狸,跟狐狸兔子同类。说明这个熟悉《春秋左氏传》的关羽,其实,没有读懂春秋时代那么丰富的外交辞令,连修辞学上的委婉格都一窍不通。(大笑)。作为帅才来说,起码在修养上,有讲究,就是碰到恶人,坏蛋,出言要留有余地,喜怒不形于色,才能保守高深的谋略的秘密。但是,关羽太义气用事,不但,对不太称职的部下,管不住嘴,义形于言,不但义形于言,而且义形于骂。(大笑声)。这一点刘备没有看出来,诸葛亮有点感觉,但是,没有我看得这么清楚。(大笑声)
《三国演义》在此基础上进行创造,写孙权为了巩固与刘备的联盟,派诸葛亮的兄弟诸葛谨去说亲,关羽不答应。本来应该有起码的礼貌,但是,关羽却骂起来:“吾虎女安肯嫁犬子乎!”我虎将的女儿怎么能嫁你狗儿子。关公不懂外交上的间接拒绝就算了,至少不要这样粗野地侮辱人嘛!这不仅是个人修养问题,而是缺乏统一战线的起码自觉。统一战线是生命线这是谁讲的,毛泽东。他说中国革命,有三大法宝:1,武装斗争、枪杆子里出政权;2,党的建设,路线斗争,把王明等的教条主义赶下去;3,统一战线。关公的傲慢,破坏了统一战线,后果就是自取灭亡。
我说过,《三国演义》的主题可以说是奇谋决定论,军事长官身边都有高明的谋士,在关键时刻,起决定作用。曹操被打得落花流水,没有迁都,反败为胜,就是靠了司马懿的奇谋。可是,《三国演义》偏偏就没有在关羽身边安排个像样的谋士。只按排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王甫。其实,王甫当时并不在关公身边。《三国志·蜀书·杨戏传》说,他“随先主征吴,军败于秭归,遇害。”看来,作者是有意安排一个人微言轻的角色,让关公在生死关头,仍然骄傲得忘乎所以。
关羽进退失据了,还不一定完败呀,他还有回旋空间啊。毕竟刘备在南郡这一带还有一些将领在那里,叫糜芳。还有一个将军叫傅世仁,屯兵湖北公安这一带。这是他的后方,是供应粮草的。关羽往北打,节节胜利,后勤往往来不及。关公不满意啊,如果有政治修养,战争时期更要不动声色。他却说:记住,老子回来我收拾你。哇,刘备在汉中称王,拜关羽为“前将军”,“假节铖”,其排场,仪仗队和封了王差不多啊。这两个人心里就发抖了。你打赢了,肯定来整死我啊。打输了,我们就更没有日子过了。就心怀惴惴。孙权去引诱,两个人就投降了。曹操派大兵去营救被关羽打败的曹仁的时候,关羽一下打不过,想退回来,糟糕,孙权把他的后方荆州占领了,关羽的老婆孩子还有一些将领的家属都被俘虏了,自己人,连侄儿辈的刘封都不去救他。众叛亲离。“败走麦城”,到今还是口头的成语。这充分说明了,作为第一把手,他和韩信一样缺乏“将将”的才能,也就是驾驭干部的起码修养,最后只能是死路一条。

四,“义”人转化为神: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融合

《三国志》关羽的结局很简单:“权遣将逆击羽,斩羽及子平于临沮。” 裴松之的主引《蜀记》说:关羽被俘之后,“权欲活羽以敌刘、曹,左右曰‘狼子不可养,后必为害。’”还举出当年曹操没有杀他,后来弄到要迁都的程度。孙权就把关羽杀了。如果如胡适所言《三国演义》只会照搬历史的话,关羽的形象就这样被动地让人家杀掉,还有什么光彩呢?《三国演义》虚构了一个和当年曹操派张辽劝降一样的情节,让诸葛瑾劝降。说他孤城一区,内无粮草,外无救兵,危在旦夕。不如归顺吴侯,开出的条件,仍然是坐镇荆襄,保全家眷。关公正色而言曰:“吾乃解良一武夫,蒙吾主以手足相待,安肯背义投敌国乎?城若破,有死而已。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身虽殒,名可垂于竹帛也。汝勿多言,速请出城,吾欲与孙权决一死战!”诸葛瑾还要啰嗦,关平拔剑而前,欲斩诸葛瑾。顾虑到其兄诸葛亮的情面,把诸葛瑾赶了出去。这里回绝的理由一是,“吾主以手足相待”,手足就是兄弟,投降就是“背义”。二是,就是死了,“名可垂于竹帛”。这是《三国演义》英雄的人学高度,诸葛瑾回去说,“关公心如铁石,不可说也。”这就把关公的形象内涵回到“义”上来了。关羽被俘之后《三国演义》这样写:

权曰:“孤久慕将军盛德,欲结秦晋之好,何相弃耶?公平昔自以为天下无敌,今日何由被吾所擒?将军今日还服孙权否?”关公厉声骂曰:“碧眼小儿,紫髯鼠辈!吾与刘皇叔桃园结义,誓扶汉室,岂与汝叛汉之贼为伍耶?我今误中奸计,有死而已,何必多言!”

关羽从容就义,死是为了“桃源结义”的“义”。这样就完成了关羽为义而死,舍生取义的形象了。这个哪里有刘再复批判的结义是为了日后分赃的功利性?完全是超越功利,超越生死,大义凛然的精神。这种为自己的信念,为对他人的诺言而赴义的精神,怎么会毒害国人,致使中国文化堕入精神地狱?
刘再复先生对关公受到如此广泛的崇拜,感到很是“忧虑”。是莫名其妙的。他引黄仁宇先生的话说,对于这样一个不智的军事领袖,居然为民间奉之为战神,实在“令人费解”
二位的费解,其实是误解。
夏志清先生早就指出《三国演义》中“最为令人误解的”是关羽。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不抱偏见的读者来说,罗贯中不是出于无心或者有意采用了陈寿的观点,把英雄看成一位缺乏才干的刚愎自用的武夫,罗贯中写作时,关羽已经成为民间崇拜的偶像(到清代还成为神),所以他赋予关羽作为圣人应享受的一切尊敬。”“作者通过一个又一个事例表明他对策略的全然无知,孩子气的虚荣和令人难以容忍的傲慢,这个傲慢,加上总说来又很轻信,最终导致了他的失败。”“关羽的形象远不是像胡适所暗示的那样,给人的是一个不协调的印象。实际上,作者是将传说和历史中的关羽的性格之各个组成部分,在作品中协调地交织在一起,以塑造出一个有机的整体形象”
夏志清和刘再复有相当深厚的友谊,夏先生的这本著作,刘再复肯定是读过的。但是,不知为何,刘再复仍然对关羽发出诸如此类的误读,我想,问题出在观念和方法上:第一,对于关羽这个形象,没有从西方流行的接受过程去作具体分析,而是将之作为一个静止的、固定的、僵化的形态,作本质主义的批判。第二,更没有从《三国演义》一千多年的建构(创作过程)去阐释,去分析其中精英文化、大众文化和宗教文化的相互矛盾、妥协和融合的过程。第三,无视《三国演义》并不完全是《三国志》的图解,因而,对于《三国演义》中“义”与“忠”的内涵的矛盾缺乏具体分析。第四,缺乏艺术分析,无视关羽的形象,其性质已经不仅仅是历史的真、道德的善,而是情感的美。三者之间固然并未完全脱离,但是整体来说,则处于某种复合的错位关系。
关公作为“义”的典范,蕴含着精英文化和大从文化宗教文化的交织。
如果仅仅因为他是一个英雄就要崇拜,那三国的英雄很多。周瑜,打败曹操,以弱胜强,可没有人建周瑜的庙。在蜀国,最大的功臣是诸葛亮,就是按照他的隆中对的战略方针,刘备才有立足之地,三国鼎立之势才能形成。一生忠于刘家王朝,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是,除了当年四川有诸葛亮的庙,其他各地都没有单独祭祀诸葛亮的庙。这是因为,他太完美了,没有普通人的缺点,太精英了,很少普通人的毛病。而关公,一方面是,战功赫赫,最后为了哥们兄弟的“义”,为了自己的理念,引刀一快、慷慨赴义,另一方面,他幼稚到对孙权来使说那样粗野的话。这一切按黄仁宇先生的理论是不智的,是不合格的军事统帅,但是,从艺术上说,生动地显示了一个自信的,任性的英雄又是很平民的。正是因为他有太不智,太幼稚,水平太低,太可笑,又太可爱,他才太平民,才更能为普通人的共鸣。这个英雄高于普通人,却有普通人的平凡的言行,这就使他比诸葛亮更容易被民间所接受。
但是,这只能说明,他是一个超凡而普通的英雄,怎么会成为神呢?
这就不仅仅是关公个人的问题,而是社会期待的问题
这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是在民间社会,一方面则是统治阶级。
刘再复说,从《三国演义》(还有《水浒传》)以后,中国的人心就把传统的“义”“伪”化了,变得“厚黑”化了。此言甚为武断。殊不知,《三国演义》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从公元三世纪历经千年的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反复汰洗、积淀、升华的产物。关羽的形象的建构,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排除了一些明显负面的元素,逐渐从正面统一起来。在晋人常璩的《华阳国志》中说,关公在曹操率领下围攻吕布,对曹操说,自己的妻子没有生育,待攻城得手,想娶敌将秦宜禄的妻子,曹操答应了。待攻城得手,关羽一再申请,曹操觉得此女美艳,就自己拿来当了小老婆。这样看来,曹操在围猎时,关公欲杀曹操,后来,归降曹操,又毅然出走,原因之一是争美女的旧怨。这对关羽大义凛然的形象显然有损,故为后来史家和民间传说所不取。
到了南北朝,中原华北陷落,国危思良将,故关公张飞的形象就以威猛为特点而广泛流传。《南史》中有薛安都“单骑直入”斩“万人敌”之叛将鲁爽而还。“时人皆云关羽斩颜良,不是过也”
到了宋元时代,民间说唱和口头平话中,虚拟想象有了神化的倾向。关羽的形象进入神人交织的过程。一方面关羽有民间故事的平民世俗和情怀,另一方面,又有超现实的宗教神化。元杂剧《刘关张桃源三结义》中,关羽在家乡杀了人,逃亡到范阳,到张飞处买肉。张飞把刀子压在石头底下,谁能拔出,买肉不要钱。关公拔出刀子,拿了肉,留钱而去,张飞乃深为敬佩。二人同饮,遇到刘备,相貌不凡,刘备醉后,有蛇出七窍,皆以为大贵人,遂到涿州桃源结义。在《花关索传》中,关羽成为“神魔之父”出现。甚至有一连三声,唱倒了萧墙的特异功能。关汉卿的《关大王单刀会》自然是将关羽英雄超人化,但是,现存明刊本中,也有平民化的小人物的插科打诨。小道童说大话:“关羽是我酒肉朋友”。在《走凤雏庞惊四郡》中,在黄忠口中,关羽更是平民化:“当初我和应举去,为他和我平日有仇,他去御史台里插告状,靠下我一片虚词,他后来走了,倒拿住我打了二十。”而在《关张双赴西蜀梦》则有关羽鬼魂故事,《关大王大破蚩尤》则是关羽奉玉帝之命,率领五岳四渎之军,打败蚩尤。不少杂剧中出现将关羽归于“神道”的话语。在《锁白猿》中,关羽还以“四大天将”形象出现。很明显,在民间大众文化中,关羽的的“义”渗透着神化。
正是因为这样,他民间结社中被奉为神祉。农民造反军,张献忠、李自成、洪秀全没有可能创造自己的意识形态,只能将异性兄弟义气作为思想纲领,作为团结的最高准则,甚至以《三国演义》中之战案为“帐内秘本”。学刘关张结义,成为民间的一种风气。关公崇拜遂成普遍的民俗。关公的庙遍及全国城乡。据统计啊,到了光绪年间,仅北京城里“关帝庙”116处。那时候北京城里人口最多也就100万,每一万人他一个关帝庙。全国有关帝庙多少呢,30万处。当时孔庙有多少呢?3000处。超过孔庙百倍。关羽此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保佑民人的福神、财神。怎么搞得这么了不得呢?当然这与清朝官方提倡的关,但是,是关羽形象中民间文化的“义”可能是更重要的原因。要不然在清朝灭亡了以后,到了民国时期,关公的崇拜应该从根本上消解了,但是,关帝庙至今仍然普遍存在。1914年民国政府还将关公和岳飞合祀。三十年代,南京政府废除神庙,但是关公却继续保留。到了1982年,台湾还有主祀关公的庙195座。2001年大陆还举办了关公文化节。
对于这一点,清王侃《江州笔记》说“今天下无不知有关忠义,演义之功也。”
关公的民俗崇拜除了“义”的派性以外,作为神,还有更丰富的功能,如,“旨在治水、灭蝗、驱瘟”等,这完全是保佑百姓的性质。
从封建统治阶级这方面来看,和民间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宣扬忠于皇权。
农民造反军把《三国演义》作为战争的秘本来学。这不奇怪,最奇怪的是外族。满清人入关的时候,照理说关公这个汉王朝的正统观念对满清人是很不利的啊。但满族领袖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在1639年就非常重视《三国演义》,命人把它翻译成满文,让满人子弟学习。
当然,封建统治者目的所在,并不完全在民间的“义”,而在忠。统治阶级的推崇,和民间的神化不同,而是在神化的同时圣化,按封建等级制提升。
统治阶级从什么时候看中了关公呢,据研究最早是隋朝,始建汉寿亭侯庙,从宋哲宗开始,就火起来了。宋朝最没出息的一个皇帝,谁?后来当了俘虏的,一个大艺术家,宋徽宗。关公已经离开几百年了。他看中了关公,把民间“义”为核心观念转化为忠。封关公为“忠惠公”,“忠”就是忠于皇权的忠,“惠”就是恩惠的惠,皇帝的恩惠。这就大大地升格了,因为关公在世汉献帝封的是汉寿亭的侯,宋徽宗把他提升为公。我们知道诸葛亮不过是武乡侯啊。关公是三世纪左右吧,宋徽宗是十一二世纪了,八百年过去了,这支股票猛升了。因为什么呢?宋朝边防是很脆弱的,宋徽宗希望有个忠于他的猛将。过了不久以后,又加封为“武安王”,从“公”升为“王”,从此就是“关王”了。宋孝宗,宋徽宗的孙子这一辈,又把他封为“英济王”。为什么要加一个王?是北方的国土沦陷了,不得不南渡了,想猛将的想得更厉害了。到了元朝,关汉卿写那个单刀赴会啊,就是关王。光封一个王的爵位,还是空的。后来还进入官方法定的祭祀仪式,祭孔啊,祭天啊,要加一个祭关公。到了明代,已到了王了,那怎么办?再加上去,就是帝了,和皇帝一样,肯定不行。怎么办呢?本来就是春秋两祭嘛,一起祭,对不对?叫“重祭”,规定必须有单独祭祀关公的日子,什么时候呢?五月十三号——关公的生日。祭祀的礼品啊贡品啊都规定好了,用牛一头,羊一头,猪一头,果品五种,丝织品一匹,还正规化到要礼部派人去主持。更精彩的是“国有大事则告”,国家有什么大事情都要禀告一下关王。啊,这关王也不知道听得见听不见(笑声)。到了万历年间,关羽的股票还要升值,怎么升呢!加封为“协天忠义大帝”,成为大帝了。皇帝是天子,关公的职责是“协天”,级别是“大帝”,和玉皇大帝一样。好像比人间的皇帝还要高级一点。这可是无以复加了,不行,还再加,到了清朝更有名堂了。雍正皇帝,这是一个很残暴的家伙,是吧?但是很有政治智慧的,他觉得想利用关帝的忠。关帝啊,本来祭祀是春秋两祭,要下令一年要祭三次。我看政府官员可真要烦死了。(笑声)而且呢,其中规定春秋两祭,祭关公的档次和规格跟孔子一样。到了咸丰皇帝,这是1853年,就是鸦片战争打开大门以后的13年。这个时候大概更需要忠了。咸丰皇帝规定祭关公的时候,要三跪九叩!什么叫三跪九叩?跪一次磕一个头,这叫一叩。三跪。每次磕三个头,三跪九叩,这个就是用帝王仪。从这个时候开始可以说不但是帝号超过了孔子大成至圣先师,礼仪上超过了孔子。更出格的是,还要和观音、释迦牟尼相提并论。那么到了光绪五年清朝快灭亡了,这个关帝称号已经形容词快用完了,加起来谥号多到22个字,我念给你们听一下啊(笑声)。“忠义”,这是首要的,是吧?“神武”,神啊,武将嘛;“灵佑”,他这个灵会保佑清朝摇摇欲坠的小朝廷;然后“神勇”,又重复了“神”字;然后“威显”,威风啊显示出来;“保民”,啊,保护百姓嘛;“精诚”,精诚团结;“绥靖”,要消灭革命党啊,这个都好懂;还有一个“翊赞”,翊,相互,这是辅助皇帝的意思;“宣德”,宣扬德行,最后“关圣大帝”。所有的褒义的形容词都加他身上了。
满清统治者的文字游戏真是做得有点发疯了?好像并不完全是。
你宣扬这个偶像崇拜,你要得到民间的接受啊。关公和诸葛亮比,不论从人格上还是智能上都差远了。关公的人格价值,在于他忠于正统的刘氏王朝,但是好像没又做到绝对的。在刘备败亡之际投降曹操,但是得知刘备没死,他不甘心,谢绝了曹操的厚待,投奔刘备。这里的忠,有特点,在主子没有死的时候,是不甘心投降的,但是,在主子死了后呢?按关公的逻辑,就可以换主子了。这是清朝统治者对汉人知识分子和将领树立的典范。明朝已经灭亡了,你们可以名正言顺地投靠我了,像诸葛亮那样,刘备死了还忠于蜀汉,是清朝统治者所忌讳的,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忠,民间没感觉,有了义气,民间的感觉就比较亲近了。到了民国,这个忠字没有意义了,关公的崇拜为什么还是相当盛行呢,就是因为这个“义”字。这个义气的观念还有它的积极意义,那就民间的、小团体之间的互助,其原则就是重义轻利的,重义是光荣的,重利是可耻的。这是民间社会的精神密码。它不讲政治原则、社会法制的。这就是“义”的消极性。在《水浒传》中,武松醉打蒋门神,是义的,因为施恩对他友好,他们结拜为兄弟。但是,施恩从本质上和蒋门神是一样的,他得了势,和蒋门神一样,是要向店铺收保护费的。蒋门神是恶霸,施恩其实也是一丘之貉。这种消极性,直到如今还在民间颇有市场。好多青年,莫名其妙地就把人杀了,因为老哥儿叫我去啊,明知是犯罪啊,可能无期徒刑,但是,不去是没有脸的。这就是“义”的无原则性的流毒。但是,这只是消极方面,不是全面。就“义”的全面精神密码而言,在关公身上比置在诸葛亮身上要强烈多了。诸葛亮是谈不上义的,只有一个忠。
读《三国演义》有一点,很令我困惑,鲁迅这样一个智者,这样的大艺术家,眼光很毒的人,他在评价《三国演义》说,诸葛亮写很不成功,说他“多智而近妖”,却说《三国演义》写得最好的是关公。但是,关公也神化了嘛,诸葛亮不过是间接的效果上写他超人,而关公则是直接以神的身份行动,发言,显圣。关公给吕蒙杀了,接着来好几笔。第一笔,有一个老和尚普净,三更以后,庵中默坐,忽闻空中有人大呼曰:“还我头来!“和尚一看,只见空中一人按落云头,认得是关公,关公说,今天我某人遇祸而死,“愿求清诲”,愿你给我一个教导,“指点迷途。”普净曰:今你为吕蒙所害,大呼还我头来,但是你当年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那些人的头找谁去要啊?关公恍然大悟,稽首而去。以后玉泉山经常显圣来保护山民,乡人感其德,就于山顶上建庙世世祭祀。这难道不是真正成为神了吗?诸葛亮不过是“多智”就被鲁迅贬之为“近妖”,而关公死了,成了神,还能“来保护山民,”这算什么呢?但鲁迅就不管。
第二笔,更加神了。吕蒙把关公杀了(其实《三国志》和《水经注》上说,是潘彰杀的)孙权就庆功了,就把吕蒙放在上位上。孙权说,当年周郎一战,雄略过人,破了曹操,很不幸他死得太早了。赤壁之战,鲁肃跟周瑜把曹操打败了,是很痛快。但鲁肃有个短处,就是劝我把荆州借给刘备,弄得现在长期以来骨骾在喉,你力取荆州,你胜过周瑜和鲁肃。那么给吕蒙敬酒,注意啊,吕蒙忽然“置杯于地”,一手抓住孙权,厉声大骂“碧眼小儿”,这个我感觉很奇怪,孙权的眼睛是绿的,是不是有洋人的种呐(笑声)“紫髯鼠辈”,孙权是个江南人嘛,他胡子怎么会是是紫的呢?又不是泉州人,不可能有阿拉伯人的血统(笑声)?然后,“还认识我吗”,这显然是关公的话嘛。吕蒙推到孙权,大步前进,坐于孙权位上,孙权大惊,吓得要命,慌忙率大小将士下拜磕头啊。而吕蒙倒于地上,七窍流血而死(大笑)。如果诸葛亮“近妖”那么关公这算什么,至少也有点“近魔”吧。关公借着吕蒙的躯体“显圣”了。鲁迅就不管了。其实,吕蒙并不关公吓死的,《三国志·吴书·吕蒙传》说他上书孙权请病假“常有病,乞分士兵还建业”,并没有参与战事,是得慢性病死的。按我的想法,这种“显圣”,应该说这是民间大众文化的虚拟,是艺术的胜利。为什么呢?关公死了还会“显圣”,大叫“我自破黄巾来,纵横天下三十余年,今被汝以奸计突破,我生不能啖汝之肉,死当追吕贼之魂”,你看他死了以后还是很傲慢(笑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笑声)还在自我表扬。(笑声)他的性格核心特征的统一性,真是达到极致。读起来,太过瘾了(大笑声)
这种手法显然有异于《三国演义》中精英文化的智者的趣味,而充满了民间大众文化的神怪化的趣味。但是,这种趣味显然并不符合鲁迅的写《中国小说史略》之时(1924年)的趣味,但是,鲁迅却高抬贵手,为什么呢?因为,关公之死,不仅仅有神怪化,而且有现实主义的精英的智趣。
《三国演义》特别强调关公的义气用事,他的幼稚,常常是在另外一个人的眼光当中看出来的。谁呢?诸葛亮。夏志清先生说:“在所有心怀敬畏之情的旁观者中,却有一位不动情感的观察者:诸葛亮”从一开始,他就把关羽“(还有张飞),看成是“宠坏了的孩子”写小说、写戏和写诗是不一样的。写诗两个人谈恋爱,一见钟情,心心相印,生死不渝,是吧?那是很好的诗,“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可是写小说不能这样,写小里的两个人吵来吵去,完全敌对,一点感情纠葛都没有,那是很难写出好小说的,最好有第三个人介入,有第三者的眼光来看,这就是我讲过的为什么恋爱小说都是三角(笑声)。为什么在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要来一个薛宝钗。没有薛宝钗,林黛玉不用那么神经质。啊,这一点,也许你们女同学现在或者将来要琢磨琢磨,参考参考吧(笑声)。为什么在《西厢记》里边,张生和崔莺莺之间要安排一个谁?红娘,对了。让红娘来调笑张生真叫你去你又不敢了。银样鑞枪头。然后反过来又嘲笑小姐:啊呀,你这个人呐,约人家来,人家来你把他轰走,人家走了你又吃不下饭了,莫名其妙!(笑声)有了第三只眼睛来看情感的错位的人就生动。所以夏志清说关公这个人犯错误,犯得好生动。有一个原因,他的错误都在另外一个高处的人看着,关公肯定是要犯错误的(笑声)。华容道的错误是在诸葛亮眼中看出来的。可是鲁迅却怪罗贯中,说是诸葛亮在这里只显得“狡狯”。从艺术上说,好就好在有第三只狡猾的眼睛在一边看着,才把关公走向死路前因后果写得淋漓尽致。
鲁迅只看到华容道,关公犯错误犯得艺术,但是,没有看到,关公之死,在艺术也酣畅淋漓啊。关公死之前,诸葛亮在蜀中嘛,关公在湖北河南一带转战啊。但是有一个类似诸葛亮眼睛在看他走向死路,王甫几次说:不能这样啊,但关公不听。王甫的眼睛,没诸葛亮那么高远。但是,从艺术原则上说,《三国演义》还是遵循着小说人物之间情志错位的原则的。最后他突围,选择哪条路呢?去问本地的居民,说,此去有小路。就选小路,王甫,也就是诸葛亮眼睛的代表,就赶快出来提意见:小路可能有埋伏啊,走大路好。都死到临头了,关公怎么说:“虽有埋伏,何足惧哉?”打仗可以这样打的吗?知道有埋伏,我英勇无比,我就去找你的埋伏。完全是送死啊,或者从战略上说,是左倾冒险、盲动主义啊。(大笑声)临行出城之时,王甫哭了,君侯于小路一路小心保重啊!你不听我的,哭了都没用,最后就说,我这里,就是城破了,我也不降,准备死了,你不听我的话,我也奉上一条命。多么壮烈啊,这个王甫之死,为关公的多傲悲剧,增添了一份悲中有壮剧的反衬。
有了这一笔,关羽死亡的悲剧性已经够深沉的了。但是,《三国演义》显然觉得,还不够,在这以前,特别写了由于他的骄傲,还使两部下刘封和孟达,心怀鬼胎,他们两个不义的消极,成了关羽走向死亡最直接的原因。
他们本来在做他的后勤,要做他机动部队的。但是由于关公没有好好地团结他们,使他们感到受轻视。而到了关公被围,派廖化去求他们出兵支援,这两个人居然不干。一个是怯,麦城又很小,兵微将寡;第二个救了关公以后,好多账都不好交代,死路一条,就见死不救。这是“义”的反而,也就是 “不义”。这关公呢,表面上死在敌人手里,实际上呢,他在很大程度上死在“不义”的自己人手里,而这种不义恰恰是关公自己一手造成的。可以看出来,虽然说关公是被孙权的部将吕蒙抓住了,被孙权杀了。实际上是他的作为一个人,死的真正内因是自己的缺点,这个因果应该说是非常智性的。
把精英的现实的智性和大众文化民间的幻想结合起来,表现得更突出的是他死后的政治军事效果。罗贯中的伟大气魄就在于把关羽的失败的结果,又引出一连串结果的结果,每一结果,都充满精英的政治智慧,又结合着民间神化的奇观。
孙权好得意啊,关公杀了,荆州拿回来了。突然孙权的谋士张昭进来了,说:主公,你损了关公父子,江东之祸不远矣呀!吴国的祸事开始了啊!此人与刘备桃园结义,誓同生死。今刘备已有东川西川两川之兵,更兼诸葛亮之谋,张(张飞)、黄忠、马超、赵云之勇。若知关云长父子遇害,必倾国之兵,奋力报仇,恐东吴难与为敌也。权闻之大惊,害怕了。张昭说:不要怕,我有一计。“令西蜀之兵不犯东吴。”孙权问他:什么计策啊?张昭说:曹操拥百万之众,虎视华夏,刘备急欲报仇,必与曹操约和。若二处连兵而来,东吴肯定危险,不如先请人把关公的脑袋送给曹操,让刘备感觉到,是曹操叫我们杀的,那必然痛恨曹操,西蜀之兵啊就去打魏国了。那两虎相争,必有死伤,看谁伤了,我们再打受伤的。孙权就听了他的话,然后呢以一个木头盒子把关公的脑袋去送给了曹操。曹操也很高兴呀,哇,正在高兴的时候,又有一个人突然出来说,这是大祸啊!这个东吴之计呀,不要听他们的。什么人?司马懿。这个后来的晋王朝的开拓者。操问其故,说:昔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之时,誓同生死。害了关公,惧其复仇,把脑袋卸给我们,使刘备迁怒于我们,则不攻吴而攻魏,不要中他奸计啊。于是曹操说:对啊,这太深刻了。那怎么办呢?司马懿说:很好办,关公只有脑袋,没有身体,我们刻一个身体,葬以大臣之礼。刘备必定恨孙权,不会来打我们。我们就坐观胜负,啊,哪一家赢了我就打哪一家。这完全是政治精英的智慧啊,很现实的嘛,但是,如果光有这一点,《三国演义》就太现实了,大众文化趣味就不够淋漓了。《三国演义》展开了带宗教色彩的想象:底下的人,呈上木匣,曹操开匣视之,关公面如平日。诸位想想,从战场上,把关公脑袋割下来,木盒子装起来,运到许都,起码要好几天吧,这个脑袋还跟平常一样,嘿嘿,一点没有腐烂,没有发出恶心的气味(笑声)。曹操笑曰:“云长别来无恙啊?身体怎么样啊?有没有感冒啊?”(笑声)只见关公口开目动,嘴巴张开,眼睛在闪亮,须发皆张,胡子在飘起来。曹操吓倒了。然后呢,众官急救,良久方醒。谓众官曰:“关将军真天神也!”
你看看,这是写关公“天神”的精神威力多么强大:人头割下来,还那么有生命力,和孙权的得意,吕蒙的暴亡,曹操的惊吓,都是带着宗教性质的大众文化幻想,而这一切,都是和精英的战争理性:司马懿的战略眼光。有张昭的智谋,王甫的忠言,孟达、刘封的不义,在性质上是智性的,却结合得这样自然,连鲁迅那样苛刻的读者都没有提出其真实性的质疑。
当然因为这是中世纪的传奇,既不是《西游记》那样的神魔小说,也不是《儒林外史》那样的现实主义的小说,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过渡。其手法的特点,特别突出了中国史传文学传统,只重记言和记事,不重心理描写,故像关公之死这样的大手笔,也只是,第一,以叙述手法,记生前的言和事,也就是都是对话和动作,第二,不作环境和内心描写。人物形象,只从动作和语言效果上表现。这种效果,包括现实的和超现实的两个方面。这里不但有中国精英和民间英雄情结的精神密码,而且有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艺术密码。
这种精神和艺术的密码的最高表现,死了一次,却活了三次:一次在和尚面前,得到启蒙;一次在吕蒙面前、孙权面前,进行复仇;一次在曹操面前栩栩如生。这样的神化,为了自己的信念而死,即使头颅断了,仍然是虽死犹生,精神不死。这一死三活,真是太漂亮了!用你们的话说,哇沙,太有才了。(笑声)
他的死的效果导致了思想的高潮,还在于造成了刘备张飞实现不能同年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精神,刘备出于义的誓言,决策征讨东吴。赵云进谏:“汉贼之仇,公也;兄弟之仇,私也。愿以天下为重。”刘备答曰:“朕不为弟报仇,虽有万里江山,何足为贵?”悍然出兵东吴,结果是张飞和他先后死亡。这里显然是把“义”放在最高的“利”之上。而刘再复却说

“历史不断证明‘结义’――兄弟之盟不可靠。因为‘义’最后总是要受到利的考验。当兄弟全都贫穷患难时,也就是‘利益’并不突出时,平等关系是可以维持。然而一旦‘利’字凸显,共图的大业成功,新的权力关系――不平等的关系,必定要取代兄弟关系――平等关系,否则权力结构无法维持”。

刘再复先生的说法,从历史上看,固然不无道理,但是,《三国演义》是小说,不是历史。历史上的刘备兴兵讨吴,并没有考虑到“义”不“义”的问题,《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是这样写的:

先主忿孙权之袭关羽,将东征,秋七月,遂帅诸军伐吴。孙权遣书请和,先主盛怒不许。

这完全是因为失去荆州这个威胁河南曹操政治中心的战略地位,就难以实现“隆中对”中统一全国的前沿,所以连诸葛亮都没有出来劝谏。而到了《三国演义》中则变成了“不为弟报仇,虽有万里江山,何足为贵?”这恰恰是“义”的理想主义,重义轻利,重义轻国的性质显而易见。刘再复说结义、聚义的结果是“团伙的利益高于一切,大于一切”,而《三国演义》显示的则是“义”的精神准则高于一切,大于一切,为了“义”的原则,就是毁了“万里江山”,也义无反顾。关公的“义薄云天”和刘备的“义”无反顾,相得益彰,民间大众文化的“义”的理想主义,正是对刘再复先生所说的从结义到反义的历史规律的反驳,或者说批判。《三国演义》艺术形象的成功,为后世关公的神化奠定了的基础。而刘再复先生却说,由于《三国演义》的广泛传播造成了中国人的精神进入厚黑的精神地狱之门。事实恰恰相反,在民间,其精神正能量与时递增,其艺术魅力历经千年而不朽。在民间祭祀中,随着他从侯变成王,从王变成帝,大帝,成为超越孔夫子的武圣人,被广泛接受,就是最雄辩的证明。无数的关帝庙存在,其旺盛的香火,乃是刘再复先生的无声的反驳。(鼓掌声)
最后,我还要提一下刘再复先生把《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中的“义”一锅煮,同列为“精神地狱之门”,我觉得,这就更离谱了。其实,《三国演义》中的“义”和《水浒传》中的“义”内涵是很不相同的。《三国演义》中的“义”和“忠”处于对立统一的关系之中,不过是以“义”为主导,一旦矛盾,“义”高于“忠”。而《水浒传》中的“忠”则是“义”的从属。《水浒传》的“义”也是一种平等的观念。上了梁山,都是兄弟,“八方共域,异姓一家”,以兄弟相称。中国是宗法社会,最为可靠的人际关系,就是血缘关系。国民党最初在党内称同志,强调思想的认同。但是,许多领袖,如蒋介石和冯玉祥,和张学良称了同志还不够,还要“结义金兰”,拜把兄弟。血缘关系,比思想认同要紧密多了。在《水浒传》里,素不相识的人只要一到梁山,就像亲兄弟一样平等。那为什么要这样一个平等的社会呢?因为社会上不平等、不义。为什么不义呢?因为社会上有等级,经济地位、政治势差距太大。产生了很多不义的事情。要让社会“义”起来,就要取消不平等,这是很困难的,因为是法律规定的,再加上,贪官污吏,在法制以外,迫害老百姓。那怎么办呢?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就是让一种特别有力量,超勇敢的人,路见不平,哪怕素不相识,也要主动拔刀相助,用个人的、强大的暴力,不惜付出生命去帮你拼。所以才有一个英雄叫做拼命三郎。这很有象征性。能够路见不平,拔刀拼命的,就叫“义士”。这个“义”不但充满平等的社会理想,还渗透着人格理想。第二,但是为“义”拼命的英雄在《水浒传》中不是最高的义士,最高的义士是谁?宋江。他有没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能力呢?没有。这个家伙根本不会打架。可所有的拔刀拼命的义士,见了他,莫不“纳头便拜”。他为什么受到这种无条件的崇拜,不管是强盗、土匪、英雄、豪杰,一听到宋江的名字,就磕头,为什么?他有一个品格,叫仗“义”疏财。一看到你有困难,不管认识不认识,马上就拿五两银子,十两金子给你,请你“笑纳”吧。这就代表了另外一种理想。这个社会上弱者为什么老是受欺侮?就是因为没钱。梁山泊劫富济贫进行大规模的军事集团的斗争,一般的小百姓,等不到你梁山部队开过来,都饿死了。而宋江的绰号叫作“及时雨”。及时,就是一旦有需要,有钱的人马上主动奉献,请你收下,一定要笑纳。这样就有了两种义士:一种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士,也就是《水浒传》电视剧里面说的“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样一种人,为了他人,甘冒生命危险。当然,不一定都要用刀,也包括,你被通缉了,我立刻通风报信,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搭进去,在所不惜。第二种就是仗义疏财,人人都拼命聚财,我则拼命散财,主动用钱来填平社会的不平。在这两种义士里面,哪一个更难得呢?最高的义士,是什么人呢?是仗义疏财的。如果有钱的人都能够像宋江一样,把钱主动送出来,这个社会就平等了。这其实就是最善良的理想。当然这是空想。这和刘再复所欣赏的“夸父逐日”“精卫填海”“羿射九日”的空想,在某种性质上是一样的。但是,刘再复认为前者是美好的原形文化,后者是丑恶的“伪形文化”。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反《水浒传》的《荡寇志》,让宋江死于“贾(假)仁”“贾(假)义”之手算不算原形文化的回归呢?正是因为这种平等的空想,不能和平地实现,才有起义。和宋江差不多同时代的农民领袖王小波,就提出过“均贫富”的口号,但,那是要用刘再复所反对的暴力流血的办法,打很多的仗,才能像太平天国,正式颁布《天朝田亩制度》:“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这样的空想。全世界有这样理想的人挺多的。直到19世纪俄国还有一个伟大的文学家够得上宋江的水平,谁呢?托尔斯泰。他说,农奴这样惨,就是因为地主占有了土地,我是贵族,我有这么多土地,又有这么多农奴,我有罪,应该主动把土地还给农民,当然,他没有读过《水浒传》也没有达到宋江那样“仗义疏财”的自觉。(大笑声)。刘再复不会对《水浒传》和《三国演义》的“义”的内涵作具体分析,只会为中国人的精神退化而叹气。
我觉得他比托尔斯泰还天真。(笑声)。
当然《水浒传》中“义”也隐含着走向反面的危机。仗义疏财的前提是,必须有无限的财。但这是不可能的。特别是上了梁山以后,更没有来源了。靠打家劫舍,就变成了不义,而且不可持续。所有的头领兄弟,都没有远见,只有宋江,知道这种危机,所以有了受招安的决策。以打辽国为由,以民族矛盾来遮蔽阶级矛盾,体面地归顺朝廷。这里有一个很值得沉思的现象,就是,一般的起义军,都是面临失败之时,组织分裂,投降与反抗分化。但是,梁山泊则是在起义军取得辉煌胜利之时,组织上保持完整,投降朝廷的。即使像武松、李逵那样的反对派,也追随宋江投降了。这就是“义”最高的原则的团结功能所起的作用。在组织上保持统一投降之时,义就走向反面,也就是忠了。这就是“反贪官,不反皇帝”,也就是阮家兄弟所唱的“杀尽贪官和污吏,忠心献予赵官家”的注释。不过,其结果则是,梁山泊众好汉,由于义的盲目性,成了杀戮的机器和被杀戮的牺牲。这就是义的内在矛盾转化的必然结果。
好,时间差不多了。谢谢诸君这么耐心地听我老头子饶舌了快两个小时!好像都没有发现听得不耐烦而集体上厕所的。(笑声)你们对我真是太义气了。让我今天有一种义薄云天的感觉。 (鼓掌声,笑声)

对话:

昨天都是女同学问,今天我们要男女平等。男孩子,当中那个。

问题一:孙教授,感谢您精彩的演讲。但是,我有一点不大认同,就是关于华容道的,您说不是关羽的失误。但是我印象中《三国演义》里面写的是这一招是由诸葛亮特意安排的,如果诸葛亮真的想要把曹操干掉的话,他完全可以把张飞、赵云之类放在最后一关。而他认准了关羽一定会把曹操放掉,所以派他去,如果把曹操干掉了北方就会大乱。外族入侵,蜀国统一大业更加难以实现。
答:请坐请坐,你的问题提得非常精彩。我的回答是,我讲的是《三国演义》,你讲的是历史。《三国演义》里,没有讲到北方很严重的民族矛盾。和曹操的北方接近的是乌桓,据我所知,汉武帝打败匈奴,迁乌桓于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边塞,监护乌桓各部不得与匈奴通。东汉魏晋沿置。乌桓原是游牧部落,南迁后开始发展农业。三世纪初乌桓大部分归附曹操,有万余落入迁中原,渐与汉族融合。留居塞外的大多并于鲜卑。曹操征服乌桓,在《三国演义》里,好像没有花多大力气。倒是刘备接近的西凉,以马腾、马超父子为首,曾经打得曹操丢盔卸甲,割袍断须。西凉在今天甘肃酒泉这一带,和刘备的蜀国接近,后来就投降了刘备。
问:呃,不是。《三国演义》里面,关公声明不会因旧日恩情放过曹操,立下军令状。关羽领到任务走掉以后,刘备说,如果关羽真完不成任务,你不是真的要把关羽杀了。诸葛亮说:不。
答:具体地说是这样的:刘备说“吾弟义气深重,若曹操果然投华容道去时,只恐端的放了。”孔明曰:“亮夜观天象,操贼未合身亡。留这人情,教云长做了,亦是美事。”小说里的关键的一条。就是诸葛亮知道他会把他放走,而且呢,知道曹操命不该绝,这是有点迷信的。但是,我要提醒的是,我前面一直反复强调《三国演义》是史家精英文化和大众宗教文化的融合。命不该绝,是宿命论,从科学理性来说,是不真实的,但是,从艺术审美来说,是可以允许假定、想象的,像草船借箭那样预料三天以后一定有大雾。有了这个假定的好处是充分表现,关公在忠和义,在个人的生命,和正统的“忠”矛盾的时候,他选择了“义”,作了对自己生命有危险的选择。他的义无反顾,他的光明磊落才得到淋漓的表现。同时,我刚才说了,关公和曹操的生死之会,如果没有诸葛亮这又更高明的第三只眼睛来看,艺术就差得远了。这是罗贯中的伟大创造,比较早的《三国志平话》里曹操脱逃得逞,是偶然的莫名其妙的“面生尘雾”。《三国演义》改成诸葛亮索性做个好人。宿命论,从思想上说,是历史的局限性,而和《三国志平话》相比,从小说的情节构造来看,则是历史的突破性。反过来说,如果派赵云去,把曹操抓住了,刘备和孙权把他杀了,这既不符合历史,又弄得小说没有办法写下去。  
我们看中国古典小说,往往有宿命论的成分,这也要具体分析,《水浒传》众英雄为什么会造反呢?有个宿命论,张天师误走妖魔,后来就成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熬,成为造反的英雄。《说岳全传》,秦桧和老婆为什么东窗定计害岳飞呢?也有个宿命论的解释:当年佛祖讲学,讲得天花乱坠,信徒们听得十分入迷,有个狐狸也听的很入迷,不小心放了一个屁,很臭!(笑声)大鹏金翅鸟在佛祖头上盘旋,发现这个狐狸煞风景,就一啄把狐狸啄死了,狐狸一道阴魂就投入东洋大海,以后就投胎到了中国,它就变成了秦桧的老婆,大鹏金翅鸟受到佛祖的谴责,也发配下凡,投胎成了岳飞。秦桧的老婆后来就东窗设计要把岳飞害死,因果报应。我们分析的时候有一个原则:一,这是迷信,有历史的局限性;二,作为艺术形象起来说,它是想象、虚拟。这种想象有时艺术的自由,还蛮精彩的。《红楼梦》中,空空道人,渺渺大士啊,贾宝玉是一块玉啊,女娲补天留下了的,不科学,但是,它很好玩的。林黛玉动不动就哭,红楼梦有个解释:天宫里有株绛珠仙草,神瑛侍者天天浇水,日积月累,水浇那么多,那绛珠仙草,投胎到人世就是林黛玉,要把水都还给神瑛侍者,就是贾宝玉。怎么还,就是不断的哭。实际上呢,读者对这种因果关系并不太认真,显而易见,读者最能感染读者的并不是这些,而是《红楼梦》里那些人的丰富的情感奇观,对于那些神话、仙话、鬼话(如聊斋志异)的虚拟,并不太在意,头脑也不会给它搞乱,反而由于幻想的变异,更激发想象。关公这个命不该绝,是有局限性。但是最撼动人心的,是他的情感逻辑,他的个性,他的不智,他的非理性,甚至是愚蠢,这才像个活人。鲁迅,特别是胡适对三国演义中诸葛亮非常狡猾,其实仔细读文本,他不过是明知他会放过,别人去抓,《三国演义》就没法写了。还不如,将错就错,人情给关公做了,这是诸葛亮这个后来者拉拢、团结关公这个老资格的手法。不能简单说成是阴谋诡计、虚伪,而是做个顺水人情。你提出的问题,可能结论是和鲁迅一样的,你的来头比我大,很值得我思考,但是我思考结果和你,和鲁迅不一样,供你参考吧,好吧!谢谢。(鼓掌声)


贾宝玉:从痴爱、泛爱到无爱

讲这个题目我是有点担忧的。太难了。在我给你们讲《水浒传》、余秋雨、鲁迅,我都是得心应手。有一次我们讲一个题目,我带了一个U盘来,打不开,那怎么办啊?那就即兴随便乱讲,你们老师告诉我,说讲的效果最好。(掌声)
但是现在《红楼梦》不敢乱讲。为什么?。这个经典是太丰富,太精彩,太神秘,太复杂了,直到现在为止,不但我没有完全看懂,我看鲁迅啊,胡适啊,俞平伯,那些大师,还有我的老师吴组缃先生,我觉得,他们也好多地方都没懂。最近,我又花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仔仔细细读了一遍,也还有些地方不是很懂,但是,好像,好像,关起门来,在这里,可以吹一下,比他们多懂了一点。(笑声)不要笑嘛,鲁迅当年写《中国小说史略》,才四十多岁嘛,胡适当年弄《红楼梦》考证,才多大啊,三十岁左右呀,可老夫今年七十有七啊,在大学里,他们还只能算是中青年教师哦。(大笑声)老夫不但比杜甫的最高指望还多了七岁,而且比杜甫的学问大得多了,杜甫懂得黑格尔、马克思、康德、德里达、福柯吗?懂得莎士比亚的“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吗?杜甫读过《红楼梦》吗?杜甫会到互联网上查资料吗?(大笑、鼓掌声)都没有。有人可能觉得我太狂妄了,我可以坦率地告白,我狂而不妄。(大笑声)
读《红楼梦》啊,就是对自己智慧的考验。小人物要有排除大师们误读的气魄,就要有独立的、从直觉、初感直接形成观点,构成逻辑系统,这是严峻的考验。我向来是认为自己这方面有点优势的(笑声)。最近陆陆续续又钻研一番。信心反而好像又有点不足了,有点心虚了。(笑声)读的时候正好在台湾访问。晚上有空都读一读。越读越觉得精彩,越读越觉得我自己理解力太差了。怎么搞的,这个曹雪芹生在18世纪,他那么聪明,照鲁迅先生的进化论,应该一代胜过一代么,现在好像应了九斤老太所说的一代不如一代了。但是我还是想通过讲座来磨炼我的智慧。
歌德有一篇文章的标题,叫“说不尽的莎士比亚”。一代一代人研究莎士比亚,一代一代的论文写不完。对于俄国人来说是说不尽的普希金,说不尽的托尔斯泰,说不尽的陀斯退耶夫斯基。对中国人来说当然是有说不尽的《三国演义》。说不尽的《红楼梦》,说不尽的鲁迅,说不尽的阿Q。甚至是说不尽的《背影》,说不尽的《再别康桥》。
这说明什么问题呢?作为经典文本,它是民族智慧的、情感的、哲学的、生命体验和艺术表现的结晶,积淀着整个民族文化的精华。解读经典文本是民族智慧的历史的祭坛,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把自己最高的智慧放到这个祭坛上。当然,也免不了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出现大量废话、蠢话。我非常不耐烦某些研究《红楼梦》的文章。怎么搞的?本来很简单的事情被讲的很复杂,本来很复杂的事情又讲的很简单,一辈子吃《红楼梦》的饭,越吃头脑越空了。但是毕竟江山代有才人出,红学研究还是进步很大呀,我虽不是才人,可还是敢于在这个学术祭坛上燃烧一下,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可能比有些蠢话还好一点。其中也许有些智慧的光彩,让你们一辈子忘不了(笑声),也未可知。

《红楼梦》的主题:男性接班人的危机

鲁迅曾经讲过一句很有名的话,一部《红楼梦》,不同读者看到的东西是不同的。他说,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才子和佳人呀。缠绵悱恻嘛。革命家看到排满,流言家看到宫闱秘事。他讲的是所谓索引派,里面都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特别是康熙皇帝跟董小宛的恋爱故事。今天就不去浪费时间了。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胡适,俞平伯这些红学的人说,作者是把真事隐去以假事,以虚构,写他的自传。到了五十年代呢,主流意识形态是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来解释《红楼梦》,结果就把《红楼梦》说成是意识形态的斗争。李希凡、蓝翎,写了批评俞平伯的文章,引发了批判胡适思想的运动。李希凡他们说贾宝玉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新生力量的代表,其核心乃民主平等观念的萌芽。毛泽东干脆说,《红楼梦》就是姓贾的,姓薛的,姓史的,姓王的四大家族兴衰败落的历史。阶级斗争,有好多条人命啊。最近我看到台湾的叫杜鹏程教授,鹏程万里的鹏程,他现在被北大请去当文艺理论教研组的组长。他总结说《红楼梦》有人认为是毁僧谤道的小说,里面的僧道都是比较愚昧的。空空道人那,渺渺大士啊,信道的贾敬啊,一直炼丹,炼丹就是炼毒,把自己毒死了。还有赵姨娘做的那个迷信活动,诅咒贾宝玉和王熙凤,让他们发疯了,都是对这种迷信活动的批判。我做大学生的时候,看到郭沫若的文章说,其实不是发疯。郭沫若是学医出身的,他根据症状,断定是得了猩红热。(笑声)有的说是崇仰儒家的,还有说崇仰佛教的。对这些五花八门的学说,如果很系统地一一介绍,你们肯定会感到烦死了。(笑声)这样的文章加起来比《红楼梦》还多,我翻阅红学家的文章,觉得这些人真是呆,人生苦短,拿几十年的生命,只有一次的生命,不能打草稿的生命,耽溺在这么多胡话中,把生命这么挥霍掉,太令人悲悯了。第二,我不能像他们这样胡涂,与其被那些烂文章折腾,还不如节省一点生命,去享受阅读《红楼梦》那惊心动魄的体验(笑声)
鲁迅说,在《红楼梦》中,经学家、道学家、才子、革命家、流言家所看到的不是《红楼梦》,而是他们自己,和《红楼梦》没有关系的,如上海话所说,四大金刚腾云――悬空八只脚。我想,这许多说法,令人莫衷一是,真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福建师大的赖瑞云教授提出一千个哈姆雷特,还是哈姆雷特,不会变成罗密欧,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在一千个哈姆雷特中找寻出那个相对最像的哈姆雷特。
那么孙绍振看到什么呢,你知道么?我是用带电的目光,高贵地透视了一番(笑声),看到了封建大家族的接班人的危机。人的危机,人的精神的危机,人的生命力的危机,人的能耐的危机,尤其是男人,男性接班人的危机。这种看法,我是全国第一个。(大笑声)也是世界第一个(大笑声,掌声)谁说中国缺少世界第一呢?鄙人可能就是一个。(大笑声)
这个大家族的祖上功勋盖世,是战场上血拼出来的,焦大讲主子是他背出来救活了,焦大喝了马尿才没有死,才有宁国公和荣国公两府,水字辈,宁公演,荣公源。第二代是代字辈,荣国府是贾代善,也就是贾母的丈夫。第三代则是“文”字辈。老大是贾赦,还可以承袭他祖父的勋爵。贾赦的弟弟,贾宝玉的爸爸贾政,就不能够承袭了,照理应该是去科举考试,去考一个官,是吧?这有难度,皇帝同情,就赏了他一个“主事”,后来升任到“员外郎”,属于正员以外的。可能是有职务,没有编制。是不是?我没有把握。宁国府那边呢,到了第三代是贾敬,成天在庙里修道,妄求长生不老,不管事。第四代乃是“玉”字辈的,宁国府那边是贾珍,辈分和贾宝玉是一样的,贾珍吃喝玩乐,寻花问柳,其中包括在《红楼梦》的原稿里,跟他的儿媳妇,贾蓉的老婆秦可卿通奸,这是乱伦嘛,被发现了,秦可卿上吊死了,回目上叫“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后来删节了。这真是腐烂得可以了。第四代是草字头辈的,贾珍的儿子贾蓉,弄了个尤二姐、尤三姐,父子两个一起鬼混,你们可以想象吧。整个贾家的男人一代一代的垮下去。既没有道德,又没能耐,更没有责任感。贾家两府,烂得最严重的是宁国府,这是曹雪芹说明了的:“箕裘颓堕皆从敬”,“敬”就是贾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宁”就是宁国府。宁国府在腐烂之中,没有一个人感到这危机。而荣国府却稍有不同,贾政有危机感,他还想振兴家业。曹雪芹给贾政命名的谐音是假正经,可能太苛刻了,其实我觉得不是假正经,真有点正经的,比较正统就是了。
对这个正统的人,作为人,我觉得应该对他宽厚一点,对他人道一点,应该承认他是一个正派人。虽然他有两个姨娘,什么是姨娘?就是小老婆。按规矩,可以在结婚以前就“收房”的,满足一下男性生理需求的。但是,像贾琏那样结了婚,偷偷去乱搞腐化,再去二奶,三奶,X奶之类的搞,就不正派了。
贾政有严重的危机感,主要是接班人的危机。长房贾赦的儿子贾琏,就是王熙凤的丈夫,是个浪荡的淫棍,没什么当官作宰、治家的能耐。唯一的希望就是稍微正经一点的贾宝玉。他不能世袭爵位了,只能通过科举考试。按现在的说法,要通过高考,不过淘汰率很高,不像今天录取率达到百分之六七十。贾政拿钱给他捐了一个秀才,让他直接参加举人的考试。在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之时,作者借警幻仙子的口转述宁荣二公在天之灵所嘱:

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宝贵传流,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子孙虽多,竟无一个可以继业者。惟嫡孙宝玉一人,秉性乖张,生情怪谲,虽聪明灵慧,略可望。

男性后生都没什么希望了,就是贾宝玉比较有希望,希望你警告他一下,不要沉湎于女色,好好的承担起责任,振兴家业。
这个唯一像样的男性,在第二回,冷子兴说他“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但是,不愿意读八股文参加考试。认为那些考试的人都是“禄蠹”,禄就是俸禄,就是拿官方工资,蠹就是蛀虫。连跟他们谈话都懒。
贾府接班人不仅是品行的危机啊,而且是能耐的危机。譬如说,秦可卿死了,做丧事要有很大的排场,要安排几百个人的分工。整个宁国府,居然没一个男人具有管理的能耐。在这边荣国府,本来贾琏应该是管事的,但是,这个家伙完全是个二流子,那怎么办?只好把王熙凤请过去,说明什么呢?男性接班人的精神的危机,能力危机,生命力的危机。那么多男性还不如一个文盲女人会运用权力。这在封建社会叫什么呢,叫牝鸡司晨,牝鸡是母鸡,司晨就是打明,本来这是公鸡的职责,可男人的品种退化了,只好让女人承担。我声明一下,牝鸡司晨,是两三百年前的事,不是性别歧视,请女同学不要误解(笑声)。
这里曹雪芹大笔浓墨地展开潜在的双重矛盾,第一,非常豪华的丧礼,一方面却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具有掌控这样繁重事务的能耐。第二,虽然这么豪华,但是,经济上早就入不敷出了。也就是所谓“内囊”上早就空虚起来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虽然历年都是亏空,寅吃卯粮,可排场不能不照旧,稍有减省,面子上就过不去。危机的严重性在于,从经济到人才都没有未来,但是,谁也不在乎,谁也不想未来,就是王熙凤有弄权的智慧,也只能照这个惯性向崩溃的深渊滑下去。
这种向深渊下滑的危机,却是在表面上最奢华豪、最辉煌、最光彩的时刻发展到最严重。在这“忽剌剌大厦将倾”之时,却来了个贾妃省亲造大观园的盛举。前后花了大约五六万两银子。五六万两银子,是多少钱?让你们感觉一下吧,刘姥姥进大观园,正是贾府表面鼎盛的时候,人们捉弄他,让他吃鸽子蛋,但给她银筷子,刘姥姥一夹就掉到地上,她要去捡,马上就有下面的人处理掉了。刘姥姥得知一个鸽子蛋值一两银子,一个菜20多个,刘姥姥感叹了:20多两银子,够我们庄户人家过一年的了。那么,贾家的经济一年的收入是多少呢,第八十八回,管家的周瑞讲,“奴才在这里经管地租庄子银钱出入,每年也有三五十万来往”,平时动不动就是200两300两的花,光是让贾芸种花,就200两,小尼姑,原来放在大观园里,元春省亲完毕,送回庵里去,又200两,到于宫里太监来“借”,动不动上千两的花。经济危机越来越严重,谁都不关心,不担心,就这么醉生梦死。贾政是掌管这荣国府家族的家长,也稀里糊涂,第一百零六回,等到抄家事发,“管总的家人将近来支用簿子呈上。贾政看时,所入不敷所出,又加连年宫里花用,帐上有在外浮借的也不少。再查东省地租,近年所交不及祖上一半,如今用度比祖上更加十倍。贾政不看则已,看了急得跺脚道:‘这了不得!我打量虽是琏儿管事,在家自有把持,岂知好几年头里已就寅年用了卯年的,还是这样装好看,竟把世职俸禄当作不打紧的事情,为什么不败呢’”。寅吃卯粮,这个时辰把下个时辰的钱吃掉了,这个月把下个月的收入吃掉了,今年把明年的花掉了。这有点像这个美国人那个信用卡,这个月把下个月的工资花掉了,但是,人家是有下个月的收入来保证信用的,你一连几个月收入抵不上,你的信用卡就作废了。
贾政说,到这种情况下,还不把国家的俸禄当一回事,意思就是贾宝玉都不想做官,这个钱哪里来呢,怎么来挽救这个经济危机呢,所以说,《红楼梦》的第一个高潮,就是贾宝玉挨揍,贾宝玉跟金钏儿开玩笑,其实没多大事,金钏儿被赶走,自杀了,又加上宝玉在外面和一个戏子交往,弄得权势比贾府还有权势的派人来兴师问罪。贾政郁积已久,就下狠心把贾宝玉往死里揍,打得躺在那不能起床了,为什么那么狠,那么毒?贾母都哭了,你把我的孙子,命根子打死,我就不跟你过了,弄得贾政跪下来了,说儿子不敢,事态搞得这么严重,为什么呢?接班人危机,这个家族完蛋了,唯一的有希望的人,他不想高考,他没有光宗耀祖的责任心,这个家族就没有未来了。
贾宝玉和贾政的矛盾,在于家族责任感:贾宝玉既没有危机感,也没有责任感,厌恶八股文,不走仕途经济之道。经济的意思是经国济世,所以蒋介石的儿子才叫做经国呀。那些在官场里翻腾的人,即使对宝玉非常尊重,他也是感到发腻,比如贾雨村,本是贫苦出身,走了科举之路,很会钻营,跟贾家套近乎,要见见他,贾宝玉很厌恶。经国济世,是男性接班人的天职,而他厌恶男人,专门在女孩子堆里混。他对女孩子的评价,可能是全世界最高的,直到现在还没有人超过。西方骑士文学,最基本的精神是忠于王室,为女性去牺牲,但是还没有贾宝玉这样,对女性作绝对化地赞美,贬低男性。他最著名的话,就是,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看见女人呢,就觉得整个眼目清凉,看见男人就是感到污浊。(第二回)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结婚之前,结了婚就坏了,光辉就没有了。第七十七回,司棋被逐,他看到那些结了婚的妇女,那么无情地执行。贾宝玉“指着恨道:“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第五十九回,春燕说:“怨不得宝玉说:‘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那他觉得在女孩子堆里,在大观园里边,最自由,最幸福,最快乐,最干净,离开了大观园,就感到恶浊不堪。
这一点,实际上也是和他父亲矛盾的核心,因为男性有经国济世的责任,女孩子没有。她们要遵循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她们是男性的附属品。男性经国济世的成功是她们生存的前提。贾宝玉和她们一起,拒绝去沾染禄蠹,就摆脱了经世济国的压力,获得了自由,但是从根本上说,他这样一来,就失去了让女性附属他的经济基础。但是,他仍然成为女儿国的君王,这是因为,他的先人,他的父亲在做禄蠹,承担着经世济国的事业。

二,绝对专一的“情痴”和泛爱

《红楼梦》的核心当然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其特点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可替代的,除了林黛玉,即使换了薛宝钗那样美丽端庄的人物,也是要发疯的。
《红楼梦》中反反复复地强调,这种爱情专一的绝对化。
大观园里边那么多女孩子,为什么非林黛玉不可呢?园里的女孩子都很漂亮。漂亮集中在两个人身上:林黛玉和薛宝钗。在我想象中,薛宝钗应该更漂亮。为什么呢?林黛玉虽然漂亮,但是太瘦,那时还没有今天才时髦的“骨感美人”之说,当然也没有减肥的风气。(笑声)林黛玉的女性美,是娇娇滴滴,弱不禁风,多愁善感。这可能是因为心眼太细,把感情看得太重,过敏,多疑,胃溃疡,失眠,神经官能症,还有肺结核。薛宝钗,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当然更漂亮,很健康,长的比较胖么,应该是比较丰满的,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比较性感的(大笑声)。贾宝玉为什么对林黛玉情有独钟,林黛玉一生闷气就哭,一发脾气就哭,拿贾宝玉出气,贾宝玉不检讨,当然哭,检讨了,还是哭,翻来覆去,反正是,拿贾宝玉当受气包。在那男权社会中,这是很奇特的。贾宝玉在林黛玉面前,不但没有男性的优越感,更谈不上平等,有理没有理,都先承认自己不好,一味自贬,自贬有时达到自卑的程度,在我看来,在林黛玉闹得很凶的时候,贾宝玉连男性起码的自尊都没有了。有一次林黛玉又生气不理他了。贾宝玉这样说:

我也知道我如今不好了,但只凭着怎么不好,万不敢在妹妹跟前有错处。便有一二分错处,你倒是或教导我,戒我下次,或骂我两句,打我两下,我都不灰心。谁知你总不理我,叫我摸不着头脑,少魂失魄,不知怎么样才好。就便死了,也是个屈死鬼,任凭高僧高道忏悔也不能超生。还得你申明了缘故,我才得托生呢!

林黛玉生气,贾宝玉求饶,犯不着这样糟塌自己嘛!不要说是当时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就是在现在,男女平等了,也很少有男孩子这样自轻自贱,这样没有自尊,这样不要脸的(笑声)。这简直是无条件投降嘛(笑声),实际上,比无条件投降还糟。你想想看,不管有错没有错,都是自己错,不管错大错小,都要林黛玉“教导”,不但恳求“教导”,而且请求体罚,“打我几下”,请示责骂,“骂我两句”。条件仅仅是林黛玉不要不理睬他。你们看看,贾宝玉这样还像个男人吗?(笑声)这就是贾宝玉爱情的特点,《红楼梦》第二将之概括为“情痴”
“情痴”这一点,曹雪芹是有意识的:第二回:贾雨村说到像宝玉这种人

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

曹雪芹贾雨村之口,说明,情痴者,并不是真痴,在通常情况下,“聪俊灵秀”是超越“万万人之上”的,但是,一旦到了情感世界,从世俗眼光来看,就“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了。这一点,诸多评点家也是心领神会的。第五回,甲戌本侧批:

贵公子不怒而反退,却是宝玉天分中一段情痴。

第十九回庚辰双行夹批:

极不通极胡说中写出绝代情痴,宜乎众人谓之疯傻。

“绝代情痴”,至情之情,在众人,在局外人看来,是“极不通胡说”,“谓之疯傻” 。
第十八回,庚辰双行夹批:

按理论之,则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若以儿女之情论之,则事必有之,事必有之,理又系今古小说中不能道得写得,谈情者不能说出讲出,情痴之至文也!

这里强调的是,第一,是理与情的矛盾,从世俗眼光观之,是无理的,庸人自扰,但是从儿女之之间,则是合情的;第二,这种儿女情感,不但今古小说未能表现,而且“谈情者不能说出讲出”,这才是“情痴之至文”
“情痴”是不讲理性的,这一点可能是中外皆然。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第五幕第一场借希波吕特之口这样说:“疯子情人和诗人都是猜想的产儿”(the lunatic ,the lover ,and the poet are of imagination all compact)莎氏的的意思不过就是说诗人时有疯语,疯语当然超越了理性,但近于狂,狂之极端可能失之于暴,而《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痴语”超越理性,不近于狂暴,更近于迷(痴迷)。痴迷者,在逻辑上执于一端也,专注而且持久,近于迷醉。所谓执迷是也。照理说,痴迷、执迷,是一种欢乐,一种幸福感,但是,不管贾宝玉多么痴迷于黛玉,可林黛玉总是欢乐不起来,总是哭,委屈了哭,被宝玉感动了,也是哭。没有把握要哭,有了把握也是哭。其实,在爱情的痴迷上,黛玉和宝玉是一样的。但是,宝玉的性格核心乃是着迷于痴,痴之极乃疯,而黛玉则是着迷于悲,悲之极而泣,而殒。黛玉的执迷总是痛苦多于欢乐,即使偶有欢乐也是转化为悲苦。眼泪是流不完的,为了突出这一点,曹雪芹虚拟了一种因果的必然性:说林黛玉前世是绛珠仙草,贾宝玉前生是神瑛侍者,每日为仙草浇水。林黛玉今生的眼泪就是偿还贾宝玉前世所浇的水的。你们想想,每天一大壸,加起来,没有一条小溪,也有几大缸了。可是林黛玉的眼泪,虽然像自来水,但是,并不是非常豪迈地哗哗而下,而往往无声的,就是一滴也要慢慢积累,最后非常优雅地落下面颊,所以就没完没了,这两个人的爱情就在哭哭啼啼中尝尽甜酸苦辣。
薛宝钗呢,不但很漂亮,性格也很大方,上上下下还很得人心。曹雪芹这样介绍她:

来了一个薛宝钗,年纪虽然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下无尘,故比黛玉得下人之心。便是那小丫头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

宝钗从来不像黛玉那样动不动就和宝玉发脾气,闹矛盾。性格这么随和,人缘这么好,为什么贾宝玉就偏偏不爱她呢?在一段时期,主要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主流的权威理论是,在贾宝玉要不要参加科举,走仕途经济之路这一点上,两人判然不同。这一点,我们讲薛宝钗的时候,再详加分析。林黛玉也哭着劝过贾宝玉“你从此可都改了吧”。(第三十四回)和贾宝玉有过生理关系的袭人也威胁过他,说是要回家出嫁了。贾宝玉就吓得不得了。就求他不要走。袭人就提出条件:要好好读书,不要骂什么禄蠹之类的,听父亲的话,走仕途经济之路。贾宝玉一口答应,还说,那些话是年纪小,不懂事,从今以后,都改。这样的思想分歧,并没能影响他和袭人的亲密关系。(第十九回)
贾宝玉选择林黛玉,完全是情感的,而不是理性所能完全解释的,这在中国古典诗歌理论中叫做“无理而妙”,“入痴而妙”爱情就是不讲理的,是无理的,是痴迷的,讲理的,像薛宝钗那样理性的,就没有爱情。走不走仕途经济之路,是理性的,和无理的爱情的痴迷的关系,不是那么必然的。贾宝玉选择这种无理,这种入痴,就是在通常的人际交往中也是很难解释的。林黛玉那么不好侍候,对贾宝玉,每每没来由地怪罪(“歪派”),讽刺、挖苦,可宝玉就是心甘情愿,受她的折磨。一旦发现这种折磨可能结束了,就活不成了。第五十七回,紫鹃为了试探宝玉,说林黛玉迟早是要离开贾府的,理由是,“大了该出阁时,自然要送还林家的。终不成林家的女儿在你贾家一世不成?” 而且把时间说得很紧迫:

早则明年春天,迟则秋天。这里纵不送去,林家亦必有人来接的。前日夜里姑娘和我说了,叫我告诉你:将从前小时顽的东西,有他送你的,叫你都打点出来还他。他也将你送他的打叠了在那里呢。”宝玉听了,便如头顶上响了一个焦雷一般。紫鹃看他怎样回答,只不作声。”
       
写到这里,作者把紫鹃支到贾母那里去,用晴雯的眼睛看宝玉。

  晴雯见他呆呆的,一头热汗,满脸紫胀,忙拉他的手,一直到怡红院中。袭人见了这般,慌起来,只说时气所感,热汗被风扑了。无奈宝玉发热事犹小可,更觉两个眼珠儿直直的起来,口角边津液流出,皆不知觉。给他个枕头,他便睡下;扶他起来,他便坐着;倒了茶来,他便吃茶。

一听说林黛玉要离开,就痴了,神经不正常了,医生说“这症乃是急痛迷心”。这一切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上,到后来。让薛宝钗冒充林黛玉当新娘,贾宝玉发现了以后,当着薛宝钗的面,就毫无顾忌地大哭大闹起来,说是要和林黛玉睡到一起,死也死到一起。这种痴迷无疑是绝对的、专一的,不可替代的,不要命的。
贾宝玉这样不顾体面,不顾身份,如果林黛玉也和贾宝玉一样,两情相悦,心心相印,水乳交融,这就跟唐宋传奇、宋元话本中的《倩女离魂》,《碾玉观音》一见钟情,生死不渝差不多了,那么《红楼梦》在艺术上也就没有多大出息了。但是,《红楼梦》中最精彩的地方,最经得起欣赏的就是,这两个痴爱者,却往往吵吵闹闹,忍受着无限的痛苦。
《红楼梦》的伟大发现就在于越是相爱越是互相折磨。即使贾宝玉在行为上,在语言上有极其明确的暗示甚至表白,二人是有基本的默契的,但是,林黛玉还是时时刻刻警惕,红楼梦的精彩就在于:让这一对痴恋者陷入苦恋,不断地在心理上,语言上,发生“错位”,而且让这种错位时不时地衍生,连锁性地发展。这一点,《红楼梦》第二十九回,有明确的交代:

 原来那宝玉自幼生成有一种下流痴病,况从幼时和黛玉耳鬓厮磨,心情相对;及如今稍明时事,又看了那些邪书僻传,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闱秀,皆未有稍及林黛玉者,所以早存了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故每每或喜或怒,变尽法子暗中试探。那林黛玉偏生也是个有些痴病的,也每用假情试探。因你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我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只用假意,如此两假相逢,终有一真。其间琐琐碎碎,难保不有口角之争。即如此刻,宝玉的心内想的是:“别人不知我的心,还有可恕,难道你就不想我的心里眼里只有你!你不能为我烦恼,反来以这话奚落堵我。可见我心里一时一刻白有你,你竟心里没我。”心里这意思,只是口里说不出来。那林黛玉心里想着:“你心里自然有我,虽有‘金玉相对’之说,你岂是重这邪说不重我的?我便时常提这‘金玉’,你只管了然自若无闻的,方见得是待我重,而毫无此心了。如何我只一提‘金玉’的事,你就着急,可知你心里时时有‘金玉’,见我一提,你又怕我多心,故意着急,安心哄我。”
  看来两个人原本是一个心,但都多生了枝叶,反弄成两个心了。那宝玉心中又想着:“我不管怎么样都好,只要你随意,我便立刻因你死了也情愿。你知也罢,不知也罢,只由我的心,可见你方和我近,不和我远。”那林黛玉心里又想着:“你只管你,你好我自好,你何必为我而自失。殊不知你失我自失。可见是你不叫我近你,有意叫我远你了。”如此看来,却都是求近之心,反弄成疏远之。如此之话,皆他二人素习所存私心,也难备述,如今只述他们外面的形容。

以上都是作者的心理描述和分析,但是并不是红楼梦的特长,曹雪芹坦承自己对于相爱的人物内在的“私心”是难以“备述”的。纯用西方小说的心理分析法,这么一些话,没有什么生动的,而在《红楼梦》作者看来,心理分析,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不可靠的。第三十六回,作者就对“宝玉心中所怀”明言抱着“不可十分妄拟”的态度。故《红楼梦》中一些涉及心理的语言,十分简短,其功能,也只是说明性的。看得见,摸得着的,那就是行为和语言,主要在对话和动作上。二十九回罕见地点明“如今只述他们外面的形容。”无心于心理描写和分析,把重点放在外部可感的动作和对话上,在作者是自觉的。正是因为这样,在《红楼梦》中,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不到关键之时,都不直陈胸臆,心口如一,总是旁敲侧击地暗示。这就产生了相互在理解上的错位,正是因为这样,这一对绝对相爱的恋人,却是深深陷入不断衍生的心理错位之中:错位的幅度不断运动,时而扩大,甚至在口头上撕心裂肺,破裂的的边缘,时而缩小,到心有灵犀的程度,但是,在口头上,仍然保持距离。
林黛玉对贾宝玉总是无端指责,用紫鹃的话来说就是明是“歪派”贾宝玉,对薛宝钗则暗攻。绝对的爱,有时变成绝对无情的话语,但绝对无情恰恰因为把情感看得绝对重要。把话说得刻薄,正是把情感看得高于一切的结果。这就把爱情变成对所爱者的折磨,同时也是对自己的折磨。即使到四十回以后,林黛玉已逐渐明确薛宝钗不是竞争者,不是情敌,也改变了对薛宝钗“藏奸”的成见,而薛姨妈,又说起,贾母觉得林黛玉和贾宝玉是一对。但是,不管怎样,林黛玉就是不放心。动不动就有所讽喻。即使明明贾宝玉是爱意,她也歪扯上宝钗。把最深刻的爱意变成进攻,一切复杂的、微妙的、现场的、郁积的、都集中表现在林黛玉带着机锋的对话中。
比较典型的是,第十九回,宝玉在黛玉身上闻得一股幽香,问什么香,

黛玉冷道:“难道我也有什么‘罗汉’‘真人’给我些香不成?便是得了奇香,也没有亲哥哥亲兄弟弄了花儿、朵儿、霜儿、雪儿替我炮制。我有的是那些俗香罢了!”

这本来是宝玉对黛玉的欣赏,黛玉却含沙射影到宝钗身上去。

宝玉笑道:“凡我说一句,你就拉上这么些,”

这可以说,讲出黛玉和宝玉对话的规律。其精彩在于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从客观环境上来说,不可缓解的警惕性,危机感;第二,从林黛玉主观上来说,这不仅是为了防御,为了嘴上痛快,为了在宝玉面前建立一种心理优势。乐意看到贾宝玉的驯服,让宝玉更大限度地流露出真心,无理的“歪派”几乎成了一种本能。第三,也许更为重要,这是小说艺术的决定的。没有恋人之间的心理错位,就没有心理奥秘的间接的、微妙的透露了,小说就没有艺术生命可言了。小说和诗不一样,在诗中相爱的人可以心心相印,而充满了诗意,如果把心心相印搬到小说,就没有人物性格可言了。只有让相爱的心心相错,而且让这种错位造成无休无止的相互折磨,才有人物心理的深层奥秘可言,也才可能超越一般才子佳人小说的历史水准
第二十二回,两人又吵了,宝玉无法获得原谅,只好先离开,林黛玉见他去了,说道:“这一去,一辈子也别来,也别说话。”这话说得非常狠,非常绝情,但是,内涵很丰富,言内之意是,这一去,意味着永远绝交。言外之意,则是威胁:你这样一走,严重的后果是,从此一刀两断。
第二十八回,写到林黛玉到贾宝玉门前,丫头们误会没有开门,林黛玉惩罚贾宝玉,对贾宝玉不理不睬。弄得他“摸不着头脑,少魂失魄”,对她说“就便死了,也是个屈死鬼,”黛玉和宝玉沟通了,明白是“丫头们懒待动,丧声歪气的”。宝玉接着又发誓,要是有意如此“立刻就死了!”这样错位不是重合了么?主人公不是可以卿卿我我了吗?但是,曹雪芹即使在这种明明可以心灵无间的地方,让林黛玉的话语中,带着钩子:

“你的那些姑娘们。也该教训教训,只是我论理不该说。今儿得罪了我的事小,倘或明儿宝姑娘来,什么贝姑娘来,也得罪了,事情岂不大了。”说着抿着嘴笑。宝玉听了,又是咬牙,又是笑。

《红楼梦》的伟大天才就在于此,他不但在整体上不让有情人终成眷属,而且在片断的场景中,也要保持错位,哪怕是心照不宣的错位,不让绝对爱情享受心心相印的幸福。贾林的爱情总是充满心与心的错位造成的苦楚,但是,为什么又生死不渝,缠绵不已呢?这里的“又是咬牙,又是笑”中,透露着答案。无理地牵扯到宝姑娘,贝姑娘,纯属调笑性质。正是因为这样,眼泪浸透了的爱情才并不完全是痛苦,而是在心照不宣地增进幸福感。
对于林黛玉来说,爱情就是独占贾宝玉的一切感知,甚至连贾宝玉多看薛宝钗一眼,也会引起她带着警告意味的调侃。第二十八回,宝玉看到宝钗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正是恨没福得摸,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此时恰恰林黛玉看到了:

嘴里咬着手帕子笑呢。宝钗道:“你又禁不得风吹,怎么又站在那风口里?”林黛玉笑道:“何曾不是在屋里的。只因听见天上一声叫唤,出来瞧了瞧,原来是个呆雁。”薛宝钗道:“呆雁在那里呢?我也瞧一瞧。”林黛玉道:“我才出来,他就‘忒儿’一声飞了。”口里说着,将手里的帕子一甩,向宝玉脸上甩来。宝玉不防,正打在眼上,“嗳哟”了一声。

这当然不仅仅是即兴调侃,更多的是林黛玉妒意:见风就着火。即使贾宝玉明明白白告诉她“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要有第五个人,我也说个誓。”林黛玉道:“你也不用说誓,我很知道你心里有‘妹妹’,但只是见了‘姐姐’,就把‘妹妹’忘了。”即使发出“天诛地灭,万世不得人身!”这个的咒语来,也还是不能解脱林黛玉的警惕心。弄到贾宝玉对他说出,“你死了,我当和尚去”。这样明确的誓言,本该是最能使她放心,把他和宝玉之间理解的错位幅度缩小到等于零,也就是完全重合,错位消失的,但是,林黛玉现场的的反应,恰恰相反,而是:

林黛玉一闻此言,登时将脸放下来,问道:“想是你要死了,胡说的是什么!你家倒有几个亲姐姐亲妹妹呢,明儿都死了,你几个身子去作和尚?明儿我倒把这话告诉别人去评评。”

  对这样明确的表白,林黛玉反而很正统地谴责宝玉,还严厉到要公开化的程度(把这话告诉别人去评评)。这不是错位的幅度扩大到危险的地步了吗?但是,并不是,为什么呢?第一,从客观环境来说,提醒宝玉这样明白的表态风险太大了。所以“林黛玉直瞪瞪的瞅了他半天,气的一声儿也说不出来。”第二,从林黛玉主观心理上看,她当然是乐于听这样的表白的,是最明确的甜言蜜语,但是,她的警惕性超越了对这种甜言蜜语的享受:再甜蜜也不能这样“造次”哦,这样公开化,太鲁莽了呀。你这傻瓜!用你们的放说就是SB,(大笑声)。如果真是这样,把这话告诉别人评理,公开化,对林黛玉有什么好处呢?这句话的精彩在于,表面的绝情,内在的动机是维护爱情。在这一点上,贾宝玉并不傻瓜,不太SB,立即感到“造次”了,脸红了。写到这里,不是很够了吗?第三,但是,在曹雪芹看来,两个人完全心领神会对于小说艺术是不利的。不能让恋人绝对亲密无间,就是意会了,也不能在口头上说出来,还要让这两心心相印的人物保持最后哪怕是最后一点的距离。曹雪芹的天才就在于,在这样一个关键场景中,并没有让这种错位幅度静止化,而是让它运动着,变化着,在瞬息之间,扩大,缩小,在缩小到一定限度之时,又让它保持心照不宣的、微妙的错位。不过用的不是刚才那样明确的语言,而是一句没有说完的话。

见宝玉憋的脸上紫胀,便咬着牙用指头狠命的在他额颅上戳了一下,哼了一声,咬牙说道:“你这──”刚说了两个字,便又叹了一口气,仍拿起手帕子来檫眼泪。

口头上的谴责和行动上的亲切(咬着牙用指头狠命的在他额颅上戳了一下),这还不够,曹雪芹又让黛玉说了半句话。“你这――”这半句话比之整句话内涵要丰富深邃得多了:这是不能公开说出来的呀!你这傻鳖!(大笑声)。写到这里曹雪芹的才气还没有用完。作为小说家,他不会心慈手软,硬是不让两个人就此亲密起来,而是让贾宝玉感动得流下泪来。要用帕子揩拭,

不想又忘了带来,便用衫袖去檫。林黛玉虽然哭着,却一眼看见了,见他穿着簇新藕合纱衫,竟去拭泪,便一面自己拭着泪,一面回身将枕边搭的一方绡帕子拿起来,向宝玉怀里一摔,一语不发,仍掩面自泣。

这样“一摔”的动作,显然和前面的威胁有截然相反的意味。是两人的错位的幅度又进一步缩小:在贾宝玉感到获得解放了,心心相印了,错位幅度应该是等于零了,

宝玉见他摔了帕子来,忙接住拭了泪,又挨近前些,伸手拉了林黛玉一只手,笑道:“我的五脏都碎了,你还只是哭。走罢,我同你往老太太跟前去。”

但是,曹雪芹的伟大就在于,不但不让他们的心理错位消失,相反让他们保持一定距离。

林黛玉将手一摔道:“谁同你拉拉扯扯的。一天大似一天的,还这么涎皮赖脸的,连个道理也不知道。”

这正是林黛玉细心的地方,她的警惕心,不但在于薛宝钗,而且在于这样的环境,在于贾宝玉的粗心。这时,又用堂而皇之的正统逻辑拒绝的贾宝玉的亲切,错位的幅度在缩小的过程中,又突然扩大了。绝对的爱情,虽然充满了那么多的痛苦,但是,痛苦中又渗透着那么多的甜蜜。这种甜蜜与痛苦交织的艺术才能用得上今天的话说富有“可持续性”。
曹雪芹的天才不同西方小说大师,他不借助大起大落的事变,在几乎不营造什么情节,不借助心理描写,仅凭对话和动作,就显示了恋人的情感微妙的运动、震荡、起伏,曹雪芹对人物情感错位纵横捭阖,操纵自如,实在了得。
到了四十回以后,随着林黛玉对薛宝钗的误解的消除,贾林之间的错位的发作也逐渐消失了,逐渐淡化了。这不是万事大吉了吗?但是,绝对化的情痴,必然造成的爱的隔膜,还在持续性发展。林黛玉的敏感使得她的心理危机一点也没有缓解。外部环境劣势仍然是林黛玉愁苦的根源。她老是忧虑爱情外在保障的匮乏。林黛玉虽然在大观园中有特殊待遇,但是,这一切都与爱情无关,反倒让她感到自己是外人,没有父亲母亲兄弟,没有保护者。亲情的伤感,转化为爱情的伤感。第六十七回,薛宝钗因薛蟠从南方做生意带来了许多东西,就分了林黛玉一份,而且是双份。但是,林黛玉却因无兄弟姊妹而伤感起来了。哭得眼泪都干了。第八十三回。她在病中:忽听外面一个人嚷道:

你这不成人的小蹄子!你是个什么东西,来这园子里头混搅!”黛玉听了,大叫一声道:“这里住不得了。”一手指着窗外,两眼反插上去。原来黛玉住在大观园中,虽靠着贾母疼爱,然在别人身上,凡事终是寸步留心。听见窗外老婆子这样骂着,在别人呢,一句是贴不上的,竟像专骂着自己的。自思一个千金小姐,只因没了爹娘,不知何人指使这老婆子来这般辱骂,那里委屈得来,因此肝肠崩裂,哭晕去了。紫鹃只是哭叫:“姑娘怎么样了,快醒转来罢。”探春也叫了一回。半晌,黛玉回过这口气,还说不出话来,那只手仍向窗外指着。


后来,一了解,原来是一个老婆子在骂外孙女儿,偷吃了她分管的果子。不管大家如何劝说,她还是一味流泪,对自己的健康前景悲观。不管什么正面、负面的信息,都会引起她的患得患失,宝玉失了玉,她“反自喜欢,心里说道:‘和尚道士的话真个信不得。果真金玉有缘,宝玉如何能把这玉丢了呢。或者因我之事,拆散他们的金玉,也未可知。’想了半天,更觉安心”,第八十二回,听到老婆子嘟囔,说像黛玉这样的人,只有宝玉才配得上,她听了的感受是这样的:

  一时晚妆将卸,黛玉进了套间,猛抬头看见了荔枝瓶,不禁想起日间老婆子的一番混话,甚是刺心。当此黄昏人静,千愁万绪,堆上心来。想起自己身上不牢,年纪又大了。看宝玉的光景,心里虽没别人,但是老太太舅母又不见有半点意思。深恨父母在时,何不早定了这头婚姻。又转念一想道:“倘若父母在时,别处定了婚姻,怎能够似宝玉这般人才心地,不如此时尚有可图。”心内一上一下,辗转缠绵,竟像辘轳一般。叹了一回气,掉了几点泪,无情无绪,和衣倒下。

同一回,作者让她做梦,说是后母将她许配了,接她回去,黛玉

问宝玉道:“我是死活打定主意的了。你到底叫我去不去?”宝玉道:“我说叫你住下。你不信我的话,你就瞧瞧我的心。”说着,就拿着一把小刀子往胸口上一划,只见鲜血直流。黛玉吓得魂飞魄散,忙用手握着宝玉的心窝,哭道:“你怎么做出这个事来,你先来杀了我罢!”宝玉道:“不怕,我拿我的心给你瞧。”还把手在划开的地方儿乱抓。黛玉又颤又哭,又怕人撞破,抱住宝玉痛哭。宝玉道:“不好了,我的心没有了,活不得了。”说着,眼睛往上一翻,咕咚就倒了。黛玉拼命放声大哭。只听见紫鹃叫道:“姑娘,姑娘,怎么魇住了?快醒醒儿脱了衣服睡罢。”黛玉一翻身,却原来是一场恶梦。

第八十三回,医生对她的论断是“六脉皆弦,因平日郁结所致。”“即日间听见不干自己的事,也必要动气,且多疑多惧。不知者疑为性情乖诞,其实因肝阴亏损,心气衰耗,”《红楼梦》很少直接作心理分析的,在必要时,只好借医生之口(对话),将黛玉的病理作心理分析。点明以后,心理就顺理成章彻底转化为病理了。林黛玉的健康状况恶化了,痰中有血了。这才是致命的。待到林黛玉自己看到吐出来血,“心已灰了一半” 在最为绝望的时候,完全是自我摧残,故意不盖被子。这说明把爱情看比生命更为重要,而不是把生命作为爱情的基础。这个悲剧的深邃在于,封建文化体制性和林黛玉心理个性的双重因果性。这里有《红楼梦》最深邃的特点。不像西方现实主义小说理论,把悲剧仅仅归结为环境,并不完全是大观园的典型环境造成了林黛玉这样多愁善感的典型性格。
至于后来贾母决策,也是出于爱,不过爱是复杂的错位的。贾母肯定是特别钟爱宝玉和黛玉的,但是,所爱却是错位得厉害。黛玉临终说,“老太太,你白疼我了”。你什么都特别地疼爱我,可是我最要命的一点上,你却没有疼我。贾母肯定是最爱宝玉的,但是,正是为了疼爱他,才为他选择了身体健康,脾气又好的宝钗,但是,这种爱却导致了宝玉的疯傻。贾母道:“林丫头那孩子倒罢了,只是心重些,所以身子就不大很结实了。要赌灵性儿,也和宝丫头不差什么;要赌宽厚待人里头,却不济他宝姐姐有耽待、有尽让了。”这样的评价,应该是公允的。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到选择薛宝钗,而不选择林黛玉的原因是“以黛玉羸弱,乃独院宝钗”婚姻的天平向薛宝钗方面倾斜,当然是贾母对宝钗的疼爱,但是,这种爱的结果却是让她守活寡。


三,从泛爱到无爱

曹雪芹的伟大之处还在于,他没有把贾宝玉理想化,没有脱离历史条件,把他绝对纯洁化。相反,他为这种绝对专一的情痴的营造了一种并不绝对的专一的两性关系的等级体制环境。在贾宝玉理想的乐园里边,都是漂亮的少女。可以说是青春少女的王国。国王就是他。但是,他并未擅用国王的最高权威。对于女性,尤其是青春女性的感情却是普泛的。在贾宝玉这里,主子与女性奴仆之间,森严的等级是淡化到几乎是不存在的。给人一种绝对平等的感觉。
他对一切年轻的女孩子的爱是一种“泛爱”,从不以他的权势地位去分别对待。
不管是自己房中的丫环如晴雯、小红、还是林黛玉房中的紫鹃、雪雁,抑或是他人的小妾如平儿、香菱,他都以平等待之。丫头们可以对他顶撞,生气,有时还会气得他手发抖,也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他可以忘记主子的身份对之赔礼道歉。不但如此,每每以能为像平儿这样的小妾暗中做一点好事,尽一份心而自慰。第六十回,第六十一回,还为了保护柳五儿和彩云,顶替了偷玫瑰露的事。这种对女性的泛爱,有着某种超越生理的性质。对这一点,林黛玉似乎也是坦然接受的。哪怕是吃女孩子的嘴上的胭脂。曹雪芹将之与贾琏、贾珍、贾瑞等的肉欲作了严格的区分,叫做“意淫”。在第五回中,警幻仙子对他说:

自古来多少轻薄浪子,皆以“好色不淫”为饰,又以“情而不淫”作案,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宝玉听了,唬的忙答道:“仙姑差了。我因懒于读书,家父母尚每垂训饬,岂敢再冒‘淫’字?况且年纪尚小。不知‘淫’字为何物。”警幻道:“非也。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警幻仙子说“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她把“淫”分为两个档次:第一,“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这是肉体欲望之“淫”。但是,宝玉的“意淫”,“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良友乃是超越肉欲的,故警纪仙子答他为“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他就在这青春的女儿国里超越肉欲,逃离男性必然要走的仕途经济之路。他的理想是女孩子长大了,也不出嫁,永远年青,永远无忧无虑相守。第八十一回,宝玉从外面回来,突然放声大哭起来。黛玉问:“是怎么了?宝玉说,还不如早死的好。为什么呢?

我想人到了大的时候,为什么要嫁?嫁出去受人家这般苦楚!还记得咱们初结‘海棠社’的时候,大家吟诗做东道,那时候何等热闹。如今宝姐姐家去了,连香菱也不能过来,二姐姐又出了门子了,几个知心知意的人都不在一处,弄得这样光景。我原打算去告诉老太太接二姐姐回来,谁知太太不依,倒说我呆、混说,我又不敢言语。这不多几时,你瞧瞧,园中光景,已经大变了。若再过几年,又不知怎么样了。故此越想不由人不心里难受起来。”

第十九回,袭人说总有一天要回去出嫁,宝玉就求她不要走,永远厮守。

 只求你们同看着我,守着我,等我有一日化成了飞灰,——飞灰还不好,灰还有形有迹,还有知识。―― 等我化成一股轻烟,风一吹便散了的时候,你们也管不得我,我也顾不得你们了。那时凭我去,我也凭你们爱那里去就去了。”

他说,他藐视那些仕途经济者,口头上说什么“文死谏”,“武死战”,实际上是“只顾邀名”
面他的理想死亡则是:

……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

贾宝玉这样“意淫”的理想显然是诗化了的,纯洁的,但是,《红楼梦》在这一点上,似乎并不回避纯洁的对立面,并没有完全让贾宝玉绝对超越肉欲,而是让他往往打擦边球。我的朋友刘再复先生,就把贾宝玉的理想化为“基督式的人物”,

在茫茫的人间世界里,唯有此一个男性生命能充分发现女儿国的诗化生命,能充分看到她们无可比拟的价值,能理解他们的重合暗示着怎样的精神方向,也唯有此一个男性生命能与她共心灵,共脉搏,共命运,共悲欢,共歌哭·····

还说在贾宝玉这个“基督式的人物”的内心:

心里没有敌人,没有仇人,也没有坏人,他不仅没有敌我界限,也没有等级界限,也没有门第界限,没有尊卑界限,没有贫富界限,甚至也没有雅俗界限。这是一颗真正的齐物的平常之心,一颗天然确认人格平等的大爱之心。

这在我看来,这真是有点离谱了。首先,从意识形态来说,简直是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所赞美的理想的“纯粹的人”。其次,这样的人,内心很很贫乏,很抽象,只是一个“爱”的符号,这种爱,有点像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而没有“敌我”“等级”“尊卑”“雅俗”的区别,则违背了黑格尔的对立统一律。说得明白一点,这样一个抽象“基督式的”贾宝玉,已经不是人,而是神。其实,和他关系很好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夏志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论》中说,贾宝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要绝对平等、人道地对待女性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是处在“西方文化背景之中”他才可能像陀斯退耶夫斯基在《卡拉马卓夫兄弟》中的长老卓西玛和阿廖沙那样“重新获得人类的美德使余生成为仁慈博爱的榜样。”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一定会更加疼爱宝钗和袭人,更加同情她们惟有奉献而得不到补偿的状况。可是曹雪芹当然不可能创造出一个基督徒的故事,所以表面上看,他写了一个具有佛道 色彩的喜剧,展示出为欲望和痛苦所纠缠的人类的无望,以及主人公和另外几个出色的人的获得解救
夏先生提示了我们,这种基督精神,只有在西方基督文化的土壤中才能开花。不可能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产生,在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中只能产生佛道文化,以中国特有的模式去解决灵魂解脱的问题。
其实,只要回到文本中来研判,和宝玉接触的女性,显然有好坏之分的,像晴雯嫂子那样的骚包,把他强制性地拥抱,用腿夹住他,他不是吓得半死吗?贾宝玉看着那些老牌女仆把司棋强行驱逐:宝玉“恨的只瞪着他们,看已去远,方指着恨道:‘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七十七回)贾宝玉眼中的人不是没有等级的,最明显的就是,第二十八回,贾宝玉对林黛玉说了掏心窝子的话:

我心里的事也难对你说,日后自然明白。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这三个人,第四个就是妹妹了

骨肉亲情,是第一等级,性质是贵族宗法血统性质的。
第二个层次,则是男人和女人,女人是高级的,男人是低级的,当然,这里除了他的父亲。
第三层次,就是女人,也是有等级的,结婚以前是高级的,结了婚,就变低级了。当然,除了他的母亲和祖母,还有他的嫂子李纨、王熙凤。而老婆子则是等而下之的。
就是在贾宝玉的女儿国中也并不是绝对平等的,这里有两个档次,第一档是贵族,有血缘关系的,林黛玉、薛宝钗,然后是其他众的姐妹。迎春,探春,惜春,表姐妹史湘云等。第二档是奴仆,以袭人为首,她和贾宝玉有过生理的关系,是他母亲有意放在他身边当妾,她是可以批评、威胁宝玉要出嫁的。其次,就是晴雯,最泼辣的,最尖锐的,最天真的,最不跟老规矩妥协的,眼睛里最揉不下沙子的。贾宝玉得罪了他,晴雯生气了,贾宝玉跟他赔不是,晴雯不理他。因为扇子跌破了,扇子有什么了不起呢,你就这么发火,宝玉说没关系,拿去撕吧,家里一大堆,你撕,晴雯说拿来我就撕,那贾宝玉就把别的丫头的扇子拿给她,晴雯就一边笑,一边再撕。就听那个声音,感到快乐。
紫鹃是林黛玉的丫头么,贾宝玉习惯了跟女奴仆有一些身体的接触,因为他是主子嘛,连吃女孩子的嘴唇上的胭脂都无所谓,但是,这可能限于女奴仆,要吃林黛玉、薛宝钗嘴唇上的胭脂就不可想象了。当然,有一些自尊心的女孩子就不让他碰,紫鹃有一次穿的比较薄,宝玉寻思摸摸,哎呦,这个太薄了吗,紫鹃说,不要动手动脚,一年大两年小的,要尊重一点。贾宝玉也没有怎么样她。
当然,这种平等是有限的,贾宝玉发起主子脾气来就不平等了。有一次贾宝玉从外面回来,叫门,丫头没听出来是他,不开,袭人去开,贾宝玉不知道袭人,一脚踢过去,袭人吐血了,他毕竟是个公子哥儿,虽然他自以为是平等的,但是,他是怎么想的呢?

宝玉一肚子没好气,满心里要把开门的踢几脚,及开了门,并不看真是谁,还只当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便抬腿踢在肋上。袭人“嗳哟”了一声。宝玉还骂道:“下流东西们!我素日担待你们得了意,一点儿也不怕,越发拿我取笑儿了。

贾宝玉后悔来不及,因为是袭人,如果是别的丫头,就谈不上后悔了。
显然,即便是对丫头们平等,也还是有等级的,远远没有达到刘再复先生所说的“大包容、大悲悯,大关怀的基督之心”“没有等级的界限”。有基督之心的人,会把曾经睡过觉的女人和小丫头分成两类,一类是可以踢的,一类是不可以踢的吗?
贾宝玉的周围的女孩子都特别漂亮,但是贾宝玉也不完全是看漂亮的。薛蟠后来的老婆,叫夏金桂,是非常泼辣的,心术非常坏,折磨香菱,弄得薛姨妈没办法,薛蟠关在监牢里要判刑了,她就勾引薛蟠的堂弟薛科,也没勾引成。这样一个坏女人,贾宝玉感到很奇怪,漂亮女孩子都是很善良的,怎么有这样的人呢?他看金桂,举止形容也不乖戾,一般都是鲜花嫩柳。这么漂亮的人心术这么坏呢,漂亮的人就应该心术很好啊。这么说,硬要说在宝玉心目中,“没有雅俗的界限”,就有点站不住脚了。
刘先生说贾宝玉“只知爱,不知欲望为何物”。也与文本不符。与袭人“初试云雨情”,(有一个版本上是“重试云雨情”)就说明一切了。他觉得每一个女孩子都是可狎昵的,她们应该喜欢自己的,应该天然地拥有每一个女孩子的情感。第三十六回写他碰了一个大钉子。他看见龄官用花瓣在地上铺了一个蔷字,蔷薇的蔷啊,他有一个远房的侄子,叫贾蔷。是戏班子的领头人,这个龄官就喜欢贾蔷,龄官表达爱情的方式有点像西方人的方式,我大学生时代看过法国爱吕雅的诗,表达爱情的,在水上,在沙上,我写上你的名字,在哪里,在哪里,到处写上你的名字。贾宝玉很喜欢这个女孩子,就过去套近乎,龄官理都不理他,很烦他。这就给贾宝玉极大的刺激,本来他对袭人说过,他的理想是,他死了以后许多女孩子都来哭他一个人,眼泪把他飘起来,不管飘到哪里去了,都是幸福的。他说的眼泪包括所有的女孩子的眼泪。看到贾蔷和龄官这一幕,他感到“错了。我竟不能全得了。从此后只是各人各得眼泪罢了。”他为此深感遗憾。
刘再复先生讲贾宝玉非常的理想,几乎达到圣人的纯洁的境界,但是我认为,贾宝玉的这种泛爱,或者用《红楼梦》里的话来说,是“意淫”。一般来说,超生理的。但是,他跟女孩子关系也不是绝对纯洁的,他毕竟是一个男性,不可能绝对是个精神的“意淫”,更何况,《红楼梦》明确交代过,他跟袭人初试云雨。甲戌本第六回回前总评曰:“宝玉、袭人亦大家常事耳,写得是已全领警幻意淫之训。”这显然有点自相矛盾。既然是超肉欲的意淫,为什么要试云雨?按甲戌本回前总评,就是让他试了一回,就浅尝辄止了。肉欲一尝,是那样容易控制的吗?这是《红楼梦》留下的神秘之笔,有时候也是超越意淫的暗示的。晴雯死之前,他去看他,晴雯最后把自己贴身的小背心,脱了件给他,他偷偷穿上,然后说,早知今天这样,白扣了一个空名。这就是说,他本来是对一切女孩子都可以有肉欲之欢的,但是,他没有。他对一切年青女孩子基本上是好心对待,有时,还以并尽一份心面自慰,连犯错误的也拉到自己身上,加以保护,是无条件的。发现五儿比较像晴雯,特地把五儿从王熙凤那边调到身边。他那时和薛宝钗结婚了。第一百九回,他晚上要喝茶,五儿端茶过来,他看到她非常的像晴雯,以至于他盯着她看忘记接茶了,他说你坐下,坐到我边上,我要跟你说说话。那个五儿就讲,你这个躺在边上我没法坐啊,他就靠到里边去了,他说,你靠近点,五儿说不妥。宝玉说:

这个何妨。那一年冷天,也是你麝月姐姐和你晴雯姐姐顽,我怕冻着他,还把他揽在被里渥着呢。这有什么的!大凡一个人总不要酸文假醋才好。”五儿听了,句句都是宝玉调戏之意。那知这位呆爷却是实心实意的话儿。五儿此时走开不好,站着不好,坐下不好,倒没了主意了,因微微的笑着道:“你别混说了,看人家听见这是什么意思。怨不得人家说你专在女孩儿身上用工夫,你自己放着二奶奶和袭人姐姐都是仙人儿似的,只爱和别人胡缠。明儿再说这些话,我回了二奶奶,看你什么脸见人。”

宝玉碰了这么一个大钉子。这件事我非常怀疑,他和晴雯、麝月可能是绝对的柏拉图式的关系吗?。《红楼梦》里用了一个词非常严重,五儿觉得他有“调戏之意”,他跟女孩子接触我觉得主要是精神的。但是不排除生理的,因为他是男人么,他是少爷嘛。他对性的感觉还是有的,说圣人,可能是谈不上。但是,正是因为他不是圣人,他才一个活生生的艺术形象。
《红楼梦》写这些并不是要揭露他超越“意淫”,而是表扬他,他是贵族,他本来有权对每一个丫头做任何事情。但是他还是比较尊重这个五儿的。你不给我面子就算了。这一点来说,应该说没有超越“意淫”的最后界限。这个意淫,也就是泛爱,就是每一个漂亮姑娘都喜欢。并不排除身体的亲密,有固然好,没有当然遗憾,但是没有强制。
和他所不爱的薛宝钗,当然不同,但是,《红楼梦》毫不回避贾宝玉的生理冲动。
发现了薛宝钗冒充林黛玉,他也曾大哭大闹,要死要活。但是,时间久了以后。贾宝玉看见薛宝钗贴近身边,也很漂亮,也动心,于是《红楼梦》就写了一句话。“旧病发作”。这种用语是贬意的。那旧病是什么呢?就和袭人做的那个“病”。薛宝钗是非常冷静、非常理性,说,目前不行,你身体不大好,你好好养你身体。我们夫妻不在一日之长短,还是调养好再说。贾宝玉也没话说。时间久了,心里惭愧。原来睡在外面,然后就搬到里面跟薛宝钗住在一起了。两个人就相当缠绵了一番。在贾宝玉来说是负荆请罪。在薛宝钗来算呢,也好安慰他一下。让他忘了林黛玉。就半推半就。就恩爱缠绵。
缠绵到什么程度啊,贾宝玉开始对薛宝钗有些感情了。喜欢到什么程度啊,有一次薛宝钗跟他站在这个亭子里讲话。贾宝玉啊,被父亲叫到外面应酬。书童焙茗陪他去,刚走了不久,焙茗又回来了,说二爷啊,也就是贾宝玉啊。叫我回,告诉啦二奶奶,就是薛宝钗。叫二奶奶,风很大,当心吹着。还是进去说话吧。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贾宝玉变得非常多情。这是一个矛盾。他虽然泛爱,非常痴情专爱这个林黛玉。因为林黛玉而疯,而不省人事,变成一个傻瓜。这个冒充林黛玉的人他是不喜欢的。但是时间长了以后,他也跟她有感情起来。当然,这种感情更像是礼貌,和与林黛玉那种生生死死不可同日而语。
从整个《红楼梦》来看,这种感情似乎是短时间的,即使欲望得到满足,还是要脱离这个家族去出家。这当然是大环境中,一夫多妻制所决定的。在这个封建大家族中有一个现在看来是绝对荒谬规矩,那就是男孩子少年时期,尚未正式结婚,就可以纳妾,把丫头“收房”,结婚以后,则更是名正言顺地可以继续收房。这种男性特权从根本上决定了贾宝玉把欲望和爱情加以分离,曹雪芹似乎对这种未能免俗似乎也无批评之意。女仆即使与少爷即使有肉体关系,甚至收了房,也还是奴隶,这和主子阶层的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感情,在性质上不同的,故林黛玉对之并不在意,表现得很大度。贾宝玉和袭人,甚至晴雯,有着不一般的关系,林黛玉是心知肚明的,贾宝玉对一般女孩子的泛爱主义,她并不计较。她甚至和贾宝玉一起修改悼念晴雯的《芙蓉诔》,对贾宝玉的“红绡帐里,公子多情,黄土垄中,女儿薄命”,中的“红绡帐里”提出“未免熟滥些”,改成了比较含蓄的“茜纱窗下”(第七十九回)。林黛玉似乎胸无芥蒂地,但是,对于明显带着同床的意味的“红绡帐里”还是超出了她最大的容忍限度。
虽然体制如此,《红楼梦》仍把情和欲分得很清楚。没有让贾宝玉滥用这种体制放纵,没有让他和薛蟠、贾琏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对纵欲者贾瑞不惜以漫画式闹剧鞭挞。在曹雪芹心目中,爱情是专一,性欲是可以不专一的。这种性欲的不专一,贾宝玉不以为意的。曹雪芹并没有把贾宝玉的爱情绝对理想化。但是刘再复却把贾宝玉理想化为基督精神了,其实,如果真正从基督精神来看上,贾宝玉实在相去甚远。夏志清先生说:宝钗嫁给宝玉以后,虽然很委屈,但是她负起了妻子的责任,帮助他恢复健康和正常人的精神和情感。但是,

宝玉在恢复了知觉之后,却莫名其妙地冷淡她。她情愿放弃安乐、财富和地位,情愿弃绝夫妇之爱,她要求宝玉的(也是袭人要求的)是体贴和慈爱,

但是,宝玉生理的需求是有的,但是,精神上对她却十分冷淡,无异于一块石头。从真正的基督的精神来看,这是太残忍了。贾宝玉哪里还像刘先生所说的“发现女儿国的诗化生命,能充分看到她们无可比拟的价值”,这个“唯一男性”,哪里还有什么“人格平等的大爱之心”!夏志清先生觉得,贾宝玉对薛宝钗亏欠一个道歉。
贾宝玉把爱情专一和肉欲的多元结合得很自然,这一点,他好像不如鲁迅。
你们可能不知道啊,包办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一切。我们父辈结婚前往往是连面也没见过的,有如摸彩,有时,摸到头彩,有时,就是末彩了。叶圣陶先生说,他就摸到了头彩。鲁迅可真的摸了个末彩。他在日本留学,有人回来说他那个在日本,跟一个什么日本女人在携手游园,他母亲感到很紧张,怕他不回来,就写信,说妈母亲病重,鲁迅就回来了。发现张灯结彩,鲁迅无可奈何,面对妈妈送他一个礼物,鲁迅三天以后就跑掉了。以后在北京也同住,但是不跟她发生关系。朱安就说,你们老说我不生孩子,但大先生不跟我同房。
从这个意义上说,贾宝玉没有鲁迅那么严肃。(笑声)对情欲的事,我为什么要讲这么多呢,我们来理解贾宝玉,应该严格地具体分析。他的爱有两个层次,一个是精神层次,纯粹精神的是林黛玉;第二个层次,就是生命的层次,生理的欲望的层次。但是,贾宝玉还是值得我们称赞,尽管和薛宝钗结婚了,尽管跟她缠绵了,让他怀孕了,我还是看破了,既然爱不到我最爱的,我就不爱了,当和尚去了。归根到底来说,贾宝玉的爱情,是非常专一的。把自己的爱情看的像生命一样,爱情没有了,虽然生理上可以满足,但精神上我就不能再忍受,生了个孩子留下来,那是为了报答亲情。所以有的人,许多论者,非常不满意后四十回,既然贾宝玉要出家,干嘛又给他生个孩子呢?你干嘛又中个举人呢?这不违背了前八十回拒绝科举,仕途的初衷吗?纯粹是续作者对曹雪芹的歪曲,那家庭的悲剧留下了个不和谐的尾巴。
我想,后十四回这个肯定不是曹雪芹他独自完成的,或者是有一些遗稿,但是我是觉得是比较现实的。因为贾宝玉除了爱情以外还有亲情,他觉得对他父亲母亲,对他祖母有责任。他曾经跟林黛玉表白。林黛玉你在我贾宝玉心目中什么地位你知道么?是不是第一?不是。他说,除了老太太、老爷、太太,第四个就是你,老太太是谁,贾母,最疼爱他,第二是他父亲,贾政,他希望他继承家业,第三是他母亲,王夫人,身体肤发授之父母。林黛玉排第四。虽然可以为爱情牺牲世俗的生活,但是亲情还是排在爱情之上的。他留下个种子,为了亲情中了举人,亲情交代完了,我走我的路。我们讲审美价值的学者,往往有意无意地把情感价值,仅仅限于爱情,殊不知,亲情也是情感,也属于审美价值。贾宝玉并没有突破“百善孝为先”儒家文化价值。他也曾想到自杀:“欲待寻死,又想着梦中之言,又恐老太太、太太生气,又不能撩开。”他对父母是有愧疚的,因而临别时要跪拜,而妻子本该也是亲情,但是,他对妻子薛宝钗却不觉得有责任感,没有负疚感。如果真正是基督精神,那至少是应该忏悔的。
这个结局的把孝道放在夫妻之道之上,其文化价值是中国独特的,相当深邃的。
在爱情专一上,他和薛宝钗是不同的,但是,在亲情上,两人是一样的,薛宝钗之所以不反抗把自己嫁给一个为别人发疯的男人,乃是因为她不想让妈妈为难,在不想让长辈难这一点上,林黛玉和他们不同。她没有父母亲,把爱情看为生命。爱情没有了,就自我摧残了,命也就不要了。贾宝玉有亲情的责任感,所以他没有像潘又安那样自杀,而是中了举才遁入空门。
这里还有一点,是不能忽略的,那就是贾宝玉的理想的女儿国本来是用来逃避仕途经济的,但是,这个理想国存在的有政治和经济乃是其祖父的功勋,其父亲的为官。如果没有这些他认为是“禄蠹”的人,那就不可能有大观园,就是有了,大观园也是一天也维持不下去。如果贾宝玉坚持不走科举的路,他和大观园里的众姐妹,就可能陷于贫困,无以为生。故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辨》中说,他肯定(顾)颉刚以为曹雪芹写甄士隐的晚年,透露出宝玉底末路:

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勉强支持一二年,越发穷了。士隐……急忿怨痛,已有积伤,暮年之人,贫病交攻,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第一回)

从这里看去:宝玉出家除情悔以外,还有生活上底逼迫,做这件事情底动机······在本书上说宝玉后来落于穷困也屡见:

“蓬牖茅椽,绳床瓦灶。”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见第一回)

从这里,可以看出,有些学者认为到后来贾宝玉与史湘云沦为乞丐,应该是有必然性的。据说,电视剧《红楼梦》的导演曾经设想过这样的结局,但考虑到难以为观众接受,最后还是让贾宝玉出家。
不取沦为乞丐的结局还有一个更为深邃精神,因为这完全是形而下的现实,那块一开头就突出表现的玉,就没有下落了。从结构上看,《红楼梦》要解决的不仅仅形而下的生活问题,而且是形而上“玉”,也就是人类生存的欲望问题。
贾宝玉和薛宝钗生了孩子,又中了举人,有了那么温馨的亲情,似乎没有什么矛盾了。两个正派人在一起,情欲上也得到了满足。只是情感仍然不足。这个不足是无法弥补的,那怎么办,这样的人生就是个难题,无解的方程式。《红楼梦》把主题提升到形而上的层次,也是中国古典小说空前绝后的高度。夏志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论》中说:中国晚清委实出了许多著名的小说,民国期间接受了西方影响,也有了新的发展。

但即使是最好的现代小说,在广度和深度上很难与《红楼梦》相匹敌。因为除了少数例外,现代中国作家尽管拥有所有的新艺术技巧,但由于缺乏哲学方面的抱负和未能探索到更深的心理真实,依然更多的传统主义者。

他认为不但古典文学中,就是现代文学中,在形而上的哲理这个高度上,也没有一部作品可与《红楼梦》相比。他推崇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特别肯定王国维的“作者对于人类在这苦难的世界生存的意义所作的不懈的探求”。同时又指出在《红楼梦》中,哲学和心理学是紧密相连不可分离的。
王国维先生的解读和我们熟悉的解释,在方法上有很大的不同。我们习惯的思路大抵是从社会的,外部的原因去探索这个悲剧的根源,而王国维的解读则是从人性的内在深处去探索根源。
王国维根据的是叔本华的理论,人生的最大痛苦在于有欲望。人生、欲望和痛苦二者为一。这可以提醒我们,爱情的悲剧,不完全在外界社会原因,而在人的生存状态的困惑。人生的痛苦在于人有欲望,欲望是无限的。能够得到的满足是有限的。旧的欲望得到满足了,又有了新的欲望。因而不断的去追求,不断的痛苦。永远得不到绝对的满足,因而永远是痛苦的。特别是男女之欲,王国维说:

男女之欲,尤强于饮食之欲,则何?前者无尽的,后者有限的也;前者形而上的,后者形而下的也。又如上章所说,生活之于苦痛,二者一,而非二。

贾宝玉,这个“玉”就是“欲”,欲望得不到满足,这是人生悲剧的原因。
在这里,我要请大家注意,王国维的解释,归结于人性的内部,他的这种内部又和我前面所说的不同,我前面所说的是“情痴”“入痴而妙”“无理而妙”,是心理层次的:爱情是非理性的,不能仅仅用社会学的理性加以解释。王国维的说法,则是哲学化的,不是贾林两个人,也不是封建社会的特殊情况,而是人类本身欲望本身就隐含着不可排解的苦难。

所谓玉者,不过生活之欲之代表而已矣。故携入红尘者,非二人(按:僧道)之所为,顽石自己而已;引登彼岸者,亦非二人之力,顽石自己而已。此岂独宝玉一人然哉?人类之堕落与解脱,亦视其意志而已。

这种苦难不可逃脱,就是死亡,自杀,也是不能解脱的。王国维说:

而解脱之道,存於出世,而不存于自杀。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也······故金钏之墮井也,司棋之触墙也,尤三姐、潘又安之自刎也,非解脱也,求偿其欲而是不得是也。彼等之所不欲者,其特别之生活,而对生活之为物,则因欲之而不疑也。故此书中真正之解脱,仅贾宝玉、惜春、紫鹃三人耳。

要彻底摆脱苦难,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放弃那永远不断孳生的欲望。贾宝玉的痴爱是强烈的,泛爱是无限的,都是不可实现的,正是这这么多欲望带来了痛苦。故贾宝玉最终大彻大悟,“因空见色,因色悟空,” 放弃了肉欲,丧失了爱情,放弃了亲情,把爱看破,把痴看破,把“玉”还给了那神秘的僧人,了结一切欲望,看破红尘,最后遁入空门。这样,就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一切的爱是空的,一切的欲望是空的。这样,贾宝玉的绝对的痴爱、经过泛爱,最后就转化为绝对的无爱。
王国维的解释啊,不一定很全面,但把悲剧的根源从人性本身去探究,可能是纯粹用社会客观的原因去解读的一种补充。
林黛玉的悲剧,有社会体制的原因,还有她生理上病弱的原因,但是,生理的病弱恰恰是由于她强烈的爱,造成的恶性循环。越是爱,越是无望,就越是病,越是病在贾母看来,越是不能选择。这种悲剧,实质上是,爱情执着的悲剧,不是社会体制所能解决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生存的困惑。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把这个问题,完全归罪于社会,如巴金等鲁迅,但是,并没有解决问题。钱钟书在《围城》中又提出,自由恋爱,一旦结婚了婚,对方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又不和谐了,又矛盾得不可开交了。故在改革开放以后,又产生了《在遥远的地平线上》,美满爱情和婚姻的障碍,不在社会,而在男女双方自己。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原则问题,人的欲望,并不完全是消极的。人追求幸福的欲望,主要方面应该是积极的。这一点文艺复兴时期就解决了,欲望并不是罪,而是善,是美。要读懂《红楼梦》应该把社会和人性的,外部的和内部的探求结合起来,才可能是比较全面的。
追求自由幸福的人生是人天生的权利。《红楼梦》提出的问题,第一,追求幸福的个人是离不开社会的,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受到家族、社会条件的限制。离开的禄蠹的大观园女儿国乐园肯定要破产的。第二,在这种关系,《红楼梦》排斥了坏人,小人的破坏,而营造了一个对贾宝玉和林黛特别受宠的环境。但是,在爱的包围中,他们却走向了悲剧的结局。这里就有个人与人的沟通的问题了。这就涉及到人性的深处了。哪怕相爱的人,哪怕亲情,哪怕爱情,沟通是相当困难的,许多悲剧不仅仅是由于客观的原因,面是由于客观原因和主观的心理之间发生了错位。本来,人与动物的区别就人有语言,而恰恰是在相爱的人之间,人的语言失效了,不但在贾母与贾宝玉、林黛玉之间,而且在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在贾宝玉和薛宝钗之间,并不能以理性沟通。按日本有一位大作家的说法,叫做“爱的徒劳”。
但是,我觉得不能苛求王国维,他所说的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哲学问题,是普遍的,人类生存的困惑问题。沟通不但是爱情,亲情,而且是阶层、民族、国家的问题。
现代社会,欲望越是强烈,实现幸福可能越是大。拿破伦说法有名,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没有欲望,没有梦想的民族,会灭亡。马丁·路德·金有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想”。美国黑人花了一百年工夫才实现了自由选举的梦想。在这一点上是曹雪芹不如我们的。今天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宣布。欲望是无罪的,无欲是消极的,自杀更是消极的。在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关键在于设法来沟通,和亲人、爱人、朋友,和社会,和民族交流对话,那才是积极的。这是我们需要不断去实践中解决的。正是不会沟通,我们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乱得很。往近处看,那么多的罪犯,往无处看,从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局部战争从来没有断过。人为万物之灵,灵在什么地方呢?灵在有语言,能交流,可恰恰是我们和亲人和情人,和其他民族不能很沟通,于是把许多宝贵的金钱,用在杀人武器的制造上。我也有一个梦想,在未来,有一天,有情人终成眷属,未来有一天,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万物之灵,不再用武器对话,而是用歌声,用诗。我的理想就是人为万物之灵,总会有一天真的会灵起来。但是,全世界,整个人类都沟通,那一天,大概我是看不到了。但是,在家里,在班级里,在单位里,沟通是可能的,虽然那也是挺累。我想你们可能有体会,和一些现代林黛玉沟通,也可能是挺累的,挺要命的(笑声)。但是,诸位请记住我这句话。要超越贾宝玉,要超越潘又安,超越尤三姐。达到一个新的境界。那是一个真正的人的境界,万物之灵的境界。这是非艰巨的,我们如果不能度过这一关,我们就不像人了。(笑声掌声)谢谢大家。

对话:

问:
老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您,今天的话题是谈到贾宝玉从痴爱,泛爱到无爱,探讨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人的情感基础。今天认为呢,许多前辈学者都认为贾林两个人相爱的基础是共同的思想,您给出的很有意思的证据,林黛玉说你从此都改了吧。这样的思想和薛宝钗是差不多的。你说,爱上一个人是不一定要有清晰明白的理由的,情感是不是完全不讲理的,我想请你再阐释一下。

答:
    你这个问题太有意思了。爱上一个人是不是非要有理由呢,这个你有体会吗,有一首歌,这就是爱,糊里有糊涂的,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的。(笑声)真正的爱是感情,感情是跟理性相对的,往往有许多非理性成份,是说不清楚的。一见钟情,贾宝玉看到林黛玉第一眼,说这姑娘我见过的。第一次嘛,哪有会见过的。活见鬼嘛。没有理由的。情感和理性是不同的,薛宝钗却是理性的,到什么程度?当贾宝玉挨打以后,所有人都哭,林黛玉眼睛都哭肿了,薛宝钗是没有哭,她拿来一点药,好好的敷,这是最有效的。屁股打烂了,哭有什么用。这就是我讲的,薛宝钗是把自己的感情压抑了。符合传统的对女子的规范。她有金锁,有和尚说,要配一个有玉的人,才是良缘,她从此以后见了贾宝玉觉得没意思,就躲避贾宝玉。特别是她知道家里有意把他们两个配成一对之后,她就不到王夫人那边去。照理她要多看几眼吧,多接触,增进感情嘛,她不。她妈妈问她,贾宝玉配你怎么样,她说,你这个问题怎么能问我呢,我们的婚事我不能做主的,我父母决定的。这是一,第二,她不是没有感情。他知道贾宝玉为林黛玉而疯,她有痛苦,但是,她不是感情的真空管,她有很强的亲情,她不愿因此让妈妈伤心。她是非常孝顺,非常好心的一个人。她太理性了,太冷静了。她的理性是善的,但是,我们能说,她是丑的吗?显然不能。她是善的,也是美的,叫做善之美,我们只知道审美,却没有人敢说,审善。有的人因为她和林黛玉是对立的,就说她道德上坏,我无法想象,说林是美的,就非要说薛是丑的不可。我想这种二元对立是害人的。真善美是三元的,是三种价值,这是康德的学说。三者并不是完全统一的,但是也不完全是对立的,而是交叉的,我把这叫做错位。美和善,分布在不同位的部位,也有重叠的部分。善与美的统一,这就是薛宝钗。我把它叫做审善之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下一次详细地阐释吧。

问:

教授您好,你说贾宝玉就是对待男性的评价不是很高,而且他对待仕途的评价就更差了。但是在全书人物角色的设置中,有两个男性角色对他的评价是特别高的。一个是北静王,他是贵族,还有一个角色他的评价就更高了,而且对他的态度也很好,就是秦钟,我是想问您,您是怎样看待作者设置这两个角色的用意。您又是如何看待贾宝玉对待他们的这个态度和这种反差的。

答:
这个问题,提得太深邃了。
北静王,与其说贾宝玉对北静王评价很高,不如说贾宝玉对他很尊敬,北静王非常喜欢贾宝玉,器重贾宝玉。认为他长得好。北静王地位很高啊,他是王啊,荣国府是公啊,王公侯伯子男,比贾府高级呢,作者借他的欣赏来抬高贾宝玉的品位,不是那个靠科举出身的贾雨村之类。第二,秦钟,他也很喜欢的。秦钟就是情有独钟之意,有感情的嘛。但是曹雪芹显然对秦钟啊,好像无动于衷。很快就把他送上黄泉之路。我想,再写下去,就可能和贾宝玉一样的地方太多,就触及了毛宗岗所说的“犯”了。还不如把他莫名其妙地死了拉倒。(笑声)那么后来还有一个人贾宝玉很喜欢的。后来不喜欢了。叫甄宝玉,这个甄宝玉原来也是喜欢女孩子,这个也是女人是干净的男人是脏的。就被家里打了一顿,就做了一个梦。变得听话了。然后和贾宝玉谈天,谈些仕途经济,八股文,从此以后贾宝玉不想见他。这个甄宝玉,真的宝玉,贾宝玉是假的宝玉。但是这恰恰是反话,甄宝玉是一个肮脏的人。而贾宝玉是最清高的人,《红楼梦》里很多反话。假作真时真亦假,甄世(事)隐去,贾雨(语)村言,作者逼你去动脑筋。。

问: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刚刚您说到去除人的困惑,人的欲望,除了自杀,出家之外还有一个是不能沟通。我就想不明白了,沟通怎么能去除人的欲望呢。、

答:
我声明,我不主张,去除人欲。儒家发展到王阳明,有“存天理去人欲”的说法,我想是应该分析的。因为人呢,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总是自发地追求快乐的,快乐是来自欲望的实现,欲望不能实现就是痛苦。这个欲望包括爱情、亲情和友情等等。要去沟通,我爱你,你要爱我,你不爱我怎么沟通?设法、争取,你爱上我就很快乐嘛。贾宝玉泛爱很多人,不可能实现,他自己也知道。在贾宝玉那里,他和他所爱的人,爱他的人都不能沟通。他跟贾母不能沟通。他跟王夫人不能沟通。他实际上跟薛宝钗也不能沟通。他后来跟林黛玉的沟通也是不完全的。他是被骗去结婚的。如果他更自由一点,他跟贾母能沟通,贾母宠爱他嘛,那么人生的悲剧就可能少一点。或者如果你们读过《西厢记》,那个张生干脆爬墙,莺莺索性把被子抱过去,就把事情做出来,造成既成事实。让老夫人不得不妥协。(笑声),当然那是另外一种选择,另外一种沟通。但是,那是在崔家已经败落了,只剩下老太太、女儿和丫环三个人,事情比较好办。而在大观园这么庞大、森严的等级关系中,这是不可能的。
在这种体制还没有崩溃的情况下,是没有这样的自由的。只能靠暗示,不能讲出来,这就造成极度的悲惨的结局。
现在许多人天天看中央电视台第十二套,老是有夫妻、情人之间凶杀的。好多是沟通不了的嘛。我的意见是,人的本质特点,人区别于动物,就是人有语言。动物没有语言,语言就是为了交流,可是往往难以交流,这是人的生存的困惑。人希望快乐,但是有欲望。欲望往往叫人痛苦。实现了欲望又有更大的欲望,更大的痛苦。结果欲望不能实现就更痛苦。消极的就是干脆消灭痛苦,消灭欲望。我们不能消灭自己。所以说我们没有办法。所以只好你爱上谁,就要千方百计地去沟通。我们五十年代,做大学生,有了感情,我比较胆小,但有一个现在是名教授了,他就勇敢,就拿了一封信,给女同学,说,你看,同意就好,不同意我就从楼上跳下去。(大笑声)如果大家都能这样,就没有《红楼梦》了。但是,跳楼的,也可能太多了。(大笑声)我如果一味鼓动你们这样率性,这样审美,你们父母亲就可能要到法院去起诉我了。(鼓掌声,大笑声)
时间不早了,已经九点钟了。再讲下去,我今天要失眠了。要做梦了,但是,我不想和贾宝玉一起到太虚幻境去,所以到此为止。谢谢。
(掌声热烈)


美女危险论
     1996年4月的一天,我在福州大学科学报告厅作完演讲,照例留下一点时间回答问题。递上来的问题足有一公斤,我只能随机挑选一点作答。那一天我印象最深的一张字条上字体绢秀,这样写着:“读书使人变得充实,这好象并不中肯。生活中好象缺少了什么,你对大学生的谈恋爱有什么看法?”
     我的感觉是字里行间充满了爱情的渴望。的确,对于这些从幼儿园到大学都把生命奉献给无休无止的考试的青年学生来说,缤纷的梦幻和单调的现实之间反差太大,残忍的考试使得许多孩子没有童年,很多青年失去了青春的风采。对这样的问题,我难以圆满地回答,最好的办法是尽可能轻松一点、幽默一点,用笑声来沟通陷于困境的心灵就行了。于是我就信口胡柴起来:
     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何其芳先生在《夜歌与白天的歌》中所写的诗句:没有爱情的人,为没有爱情而苦闷,有了爱情的人,又为有了爱情而苦闷。他忍不住要喊出一句口号:“打倒爱情!”我的话显然有一点耸人听闻,有些小伙子开始鼓掌了。我说,这些鼓掌的人显然都是吃了爱情的苦头的。下面活跃起来,那些没有鼓掌的人幸灾乐祸地笑了。我说,你们不要笑,那些鼓掌的因为吃的苦不大,所以还能从痛苦中解放出来;而没有鼓掌的,其中就包含着一些苦头吃得太大,以至于有永远失去笑容的可能。
鼓掌的继续鼓掌,没有鼓掌的也有一些开始鼓掌。
      我说,我不知道你们这些新加入鼓掌派的人,究竟是为了我的演讲艺术还是为了你们的心灵得到解放,但是我注意到还一些同学,特别是那些漂亮的,漂亮得耀眼的姑娘,根本就是按兵不动。于是小伙子们不但更热烈地鼓掌,而且像美国大学生那样欢呼、尖叫起来。
我请他们平静一下,然后说,我认为这些美丽的姑娘按兵不动是完全正确的。她们的策略不但证明她们是漂亮的,而且是成熟的。做一个美丽的少女的起码的自卫能力就是不为掌声和奉承所动,哪怕痴情的、讨好的、狗一样驯顺的目光都一概要硬着头皮顶住。
     这下子轮到女孩子热烈地鼓掌了。
      我说,谢谢你们,但是你们的鼓掌说明你们还不够成熟;还顶不住奉承。越是美丽的女孩子,越是不能轻易为人所打动,不管你内心如何,在外表上,都要绝对冷若冰霜。在金庸的小说里,这叫“冷艳”,要冷到大政治家一样,喜怒不形于色。你们不但不能随便鼓掌,而且不能随便微笑。实在憋不住,也只能抿着双唇。绝对不能笑得很灿烂,你这么一灿烂,有些小伙子做梦就更灿烂了。(鼓掌声)《女儿经》上说,“笑勿露齿”,其深刻的历史经验和传统的智慧至今还没有被我们理解。现代中国女性的智商,至少在这一点上,不如古人。也许你已经忘了自己曾经对什么人灿烂过,可那个什么人老是没完没了的对你灿烂,那对你说来就是灾难了,这时,你只能用满脸的冰霜去残忍地扑灭他的灿烂。这将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持久战,不能心慈手软,不能有半点人道主义的同情心,面对他那可怜相,不管他是真的,还是装出来的,都要有战略家的果断,就像蒋介石炸毁黄河大堤所说的一样:不可有“妇人之仁”。   
      美丽的少女必须心狠手辣,快刀斩乱麻,一刀子下去,不管它三七二十一,面不改色,心不跳。这才不愧是巾帼英雄。(女生鼓掌)这可以说是美女最理想的性格。如果你拖泥带水,看他太可怜了,形容憔悴了,就赏他一个微笑,突破一下《女儿经》上的规范,把你锦贝灿然的牙齿露一下,这只能导致他更大的幻想,本来已经熄灭了的火、已经只剩下一堆冰冷的灰烬了,又可能重新燃烧起来。(笑)
     这样你就不但毁了他,而且可能毁了你自己(鼓掌)。首先你就被动了。你既然给了他一点颜色,他就更加厚脸皮,更加不要脸,更加耍花招了(掌声)更加摸准你软弱的穴位,(笑声)。其结果不是你重新变得心狠手辣起来,就是你不得不和他灿烂来,灿烂去,最后,造成既成事实,一面吃着后悔药,;面却不能不笑着和他一起去领结婚证。(笑)
     正因为这样,美丽的姑娘是危险的 (掌声) ,越是美丽,越是危险 (笑声) 。张洁在《方舟》中说过:女人长得丑陋是不幸的,长得美丽也是不幸的。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红颜薄命”,还有“巧妇常伴拙夫眠”,看来有点宿命论的色彩,其实很深刻的。
     根据法国雕塑家罗丹的说法,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刻是很短的,短到只有几分钟,几小时,这话说得有点过分挑剔。但女性的美最易凋零,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女孩子的青春期是最美的,但少女又是最单纯、最幼稚,最没有头脑,心理防线也是最容易攻破的。(掌声四起)四面倾慕的目光的包围,更可能使他们失去正常的智商,甚至人格。
      就是智商正常,人格健全的女性也很难抵挡住曲意逢迎,何况还有狗一样驯顺的目光(掌声)。自然,这些家伙并不都是花花公子、色狼、草包、绣花枕头,其中也有好样的。但好样的,常常自尊心较强,他们往往不会演戏,不会作多情科,不屑于到十九世纪作家那里去抄形容词,写情书,更不习惯于作奴才状。他们是金子,常常被沙埋住了,即是拿水来冲,也是沉在底下,哪怕拿火来烧,也是积在炉底。而被鲜花和掌声,倾慕的笑容和驯顺的目光宠得没了心眼的女孩子,他们最大的缺点就是弄不清多情种子和花花公子的区别。她们怎么会有杜十娘那样饱经风月的老练,保留一个百宝箱,选择死亡的自由呢?
     美女是危险的。西施因为美而被当作政治工具,而那个丑陋的东施却活得好好的。美是可以害死人的,海伦因为美而引起了特洛埃之战,死了十万人,那个打开了邪恶盒子的潘朵拉,把全世界的精神都污染了一下,反而没事。王昭君因为美而被弄到内蒙古插队,那些因为不够漂亮而落选的宫娥却能终老故乡。林黛玉的美毁了她的生命,而傻大姐却活得十分滋润。
     我这样讲,本来是开开玩笑,信口开河,歪理歪推,是我的拿手好戏。可没想到,越讲越感到歪理正在变成正理。我的思路突然从古老的故事向我亲身的经历过渡。我联想起一个人。
      那个华侨大学中文系的女生,是1960年印尼尼排华时期回国的。那可是我们的系花。黑油油的眼睛里充满天真无邪的光彩,像童话中的白雪公主一样,只是比白雪公主多了两个酒涡。现在想来,她笑起来不但比眼下的那些女影星灿烂,而且比她们高贵、纯洁。六十年代是禁止大学生谈恋爱的,华侨大学禁令尤烈。校党委书记伍治之每次做报告都要警告恋爱“不得转入地下”。然而,还是暗潮汹涌。这位校花就被包围在汹涌的暗潮之中。羊一样,狗一样的驯顺的目光像乱箭一样射来,她小小年纪,不可能身如磐石,心如枯井;也许春心不能自持,也许只是觉得好玩,她并不十分认真地、软弱地招架。她知道只能选择一个,不能同时拥有多个。但是她又感到。以一个为主,多一两个作辅助,也挺好玩的。她满园里拣瓜,拣得眼花,选择的标准绝对混乱,不管是羊一样的、狗一样的、还是狐狸一样的驯顺她都接受。在她看来,这真是一场有趣的游戏。小伙子们不期而然地展开了;驯顺的锦标赛,冠军就不断更迭。当然,所有这一切,都是在地下进行的。
      到了文化革命开始以后,地下的河流迅速泛滥到了地上。偷偷的游戏是有趣的,公开的游戏却失去了惊险的刺激。她有点厌倦了,想结束这种幼稚的调皮,终于她和我的一个朋友定情了。那时他们在福州华侨大厦参加武斗,两人各拿着一个手榴弹,对着月光发誓,日后谁变心,就用手榴弹把对方炸死。
他们秘密交换了手榴弹。
     虽然这还有点游戏性的残余,但却是走向成熟的一个契机,然而,克服顽皮的稚气是需要时间的。可在浩劫期间,道德的无政府状态却不可能给他们时间。带着灿烂的笑容,摄人心魄的魅力,她走出了校门,自然招来更淫邪的目光。出于轻信和无知,她和同派的一个有妇之夫去了漳州。回来以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更没法说清了。少女的羞愧使她终日闭门不出,而另一个追求者又来安慰她,把她带回他的故乡,一个小镇,“休息了一个月”。等我的朋友回来时,她就更是无言以对了。
    她唯一的办法就是回避。
     然而,在华侨大学那样一个小校园,她怎么可能和他不打照面。终于有一天,下午四点多钟,校园里惊天动地一声轰响,两个人同归于尽了。他使用了他们盟誓时的手榴弹。我是在两天以后才去现场的。为了入硷,必须为他们穿上较为整齐的衣服。
     那白雪公主腹部炸空了,可眼睛却还睁着,只是蒙上一片蓝膜,一只金头苍蝇从容地在上面爬来爬去。我可以想象得出,当那导火线嘶嘶作响时,她可能第一次体验到紧张和绝望。她手举过双肩,作投降状,手心朝天。
     正是七八月毒热天气。我一蹲下来,苍蝇一轰而起,一股腐肉的恶臭熏得我的肠胃翻江倒海,我的任务是把她的手扳回,平放到两侧。那手彻骨冰凉,而且带着阴湿的地狱气息。我的手还是第一次触到这种死亡的冰凉,不免心头一颤,多少有点退缩的想法,然而又不愿失去大男子的自尊,楞是硬着头皮坚持着。
      她的双手已经僵硬了,我用足了力气扳动她的手臂,关节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我也不管她那里的筋或纫带断了,用尽全力,以便另一个朋友替她把衣服穿好。
      就在这时,两头苍蝇忽然飞上我的嘴唇,苍蝇口部的吸盘还是湿湿的,我的神经猛的一震,双手不由得一缩,她那僵直的双手倏地反弹起来,冰凉的手掌击在我的脸上。恐怖的痉挛使浑身的神经和肠子一起纽成一团,喉咙一下像冒出烟来。我立即想起童年时代听过的僵尸复活的故事,全身毛孔一根根肃立起来,每根都带着透入骨髓的冷气,那可真是不折不扣魂飞魄散。
     在我记忆中,那是我一生中最恐怖的一刹那。
     至今,我还不明白那么美丽的女郎怎么会造成这么恐怖的震惊。从那以后,每当我回忆起这样的时刻,都不禁要想,如果那个女孩子不是那么美丽,也许我当时的恐怖就不至于强烈了。人们都习惯于认定美是幸福的,然而却闭眼不看美的悲剧。物质文明越是进步,有些人,尤其是一些女性,越是追求外表的美。每当我走过发廊,看着那些浓妆艳抹的女郎,每当我立在女性化妆品的广告牌下,都不禁为世间男女对容貌美的迷信而感到悲凉。
      当我把这个故事对着报告厅里的大学生讲完了以后,那些平时很爱激动的青年男女全都怔住了,一个个都陷入了沉思。甚至在我宣布“我的报告完了”以后,他们还是没有反应,连礼貌性的鼓掌都没有。为了提醒他们,我加了一句:“谢谢大家!”
    还是没有人鼓掌。
    向来,我的演讲富有轰动效应,以结束时的掌声达到高潮。这是唯一的一次,没有任何一个人鼓掌,连礼貌性的鼓掌都没有。

美女难逃英雄关


一、 三种学术研究方法

研究中国古典小说有三种方法可以选择:一种是比较通用的方法,按时间顺序,从神话叙事讲起,从最原始的向最高级的方面攀登,通常我们写自然史呀,中国通史呀,西方文学史呀,欧洲经济史呀,用的都是这种办法。顺时间程序,最容易看出发展变化,有了变化,原来是这样的,后来变成了那样的,就有矛盾了,就有分析的对象了,就不愁研究不出名堂来了。当然,这个方法也有缺点,那就是对现象被动追随,失去揭示深层规律的主动性,纷繁的现象很容易淹没内在的、深邃的逻辑。第二种方法,不是从最原始、最本初的状态讲起,而是从最高级的阶段回溯过去。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序言中曾经说过,人体解剖是猿体解剖的钥匙。要解剖猿猴可以按第一种方法,从猿猴的老祖宗下手,也可以用第二种方法,转向猿猴的后代,将人体解剖作为起点,从高级形态向低级形态回顾。这种方法之所以有必要,就是顺时间程序,可能太顺理成章了,直观所见略同,提不出深刻的问题来。只有倒过来看看,后来有的特点,原先没有啊,就可以提出问题了。为什么会这样呢?是什么条件造成的啊?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先有了一个完备的形态作为参照,此前一切形态的不完备性就一望而知了。第三种,既不从最高级、最完备的,也不从最低级、最不完备的,而是从当中比较典型、比较发达、比较成型的形态讲起,特别是研究太古时代的东西的时候,这种方法有优越性。这在研究语音史的时候,特别有用。因为古代没有录音机,不可能准确记录古代语音的实况。但是,那些变化了的语音,在方言、在汉字、在诗歌的用韵,还有双声叠韵词语方面留下了很多痕迹,不过是分散的,零乱的。语音史学者,可以把这些零碎的资料收集整理成系统。如果单纯从上古时代开始,距离太遥远,根据可能就很渺茫,也不容易准确,而仅仅从当代开始,又不利于往前推演。于是,想出一个方法,抓住一个中间时段的成型期,比如唐朝的语音,将其声母与韵母、声调研究清楚了,往上一推到上古,往下一推到现代。我的老师王力先生研究古典音韵,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我研究中国古典小说中的英雄和美女,要综合运用这三种方法。
我们从英雄和美女这两个字眼出发。

二、是英雄还是英“雌”

我还是把基本的观念弄得比较清楚一点。一个是美女的“美”,一个是英雄的“雄”。
中国人心目中的“美”,学者们一直说“美”是“羊”和“大”的会意,“羊大为美”,也就是味觉为美的核心,许多中国学者,如李泽厚、刘纲纪、肖兵,还有一些日本学者都是这样看的。如果真是味觉为美,就只是生理的快感,给人的感觉,一言以蔽之:“馋。”“羊羔美酒”吃饱了,喝足了,就美滋滋,笑眯眯,连睡大觉,脸上都带着猪八戒式傻乎乎的微笑。口腹之欲的满足,是饱,饱的结果美不美呢?很值得怀疑。“饱暖思淫欲”,可知“饱”,和“美”还有一段相当的距离,超越生理的快感才可能有美感,“万恶淫为首”,吃饱了,倒是和丑与恶接近到危险的程度。
美食家,说是“美”,因为讲究“色”、“香”、“味”,充分发挥眼睛和鼻子的职能,舌头的感觉倒排在第三。重点是让你盯着看,凑近了闻。一动舌头舔,口水拉下来,姿态就很难美得起来。狼吞虎咽,吃相不好看;囫囵吞枣,有拉肚子的可能;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有失君子风度;从容一点,又怕人家说黄雀在看着螳螂,阴险毒辣。光是会吃,通俗的说法,叫作“好吃鬼”,福州人叫作“贪吃婆”。吃喝不应该属于“美”。一头小山羊看着很可爱,碰到个馋人,把它宰了,锅里一煮,吃起来是很不错,可是小山羊那可爱的样子,对任何人都信任,都善良的眼神却没有了。哪儿还有什么美呢?和以畜牧业起家的欧洲人、匈奴人不同,汉族人感觉中,茹毛饮血,一点不美,我们以神农氏后代为荣。六畜之中,据说,老猪在排行榜上,位置不低。猪的体积比羊大,可不管比羊大多少,也永远是美不起来的。虽然,闽南人,把公猪,也就是配种的猪,叫作“猪哥”,(笑声)那不是说它和自己有什么血统关系,而是说它骚包。(大笑声)
汉人的“美”,是和农业联系在一起。男子汉的“男”,就是人在田里出力。从美学来说,中国男性的力量是一种征服自然的勤劳,但是,光出死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老婆孩子热炕头,还美不起来。农业这玩意儿,太不保险。水旱蝗疫,说来就来,种族绝灭,像影子一样追赶着人类。一场瘟疫来了孩子都死得差不多了,人的再生产就比五谷丰登还重要得多。没有盘尼西林啊,也没有医疗保险公司啊,所以,《山海经》上,最大的女中豪杰,叫女娲,她唯一的能耐就是批量生孩子。不怕老天消灭多少,我就是批量生产,让你消灭不了。
生孩子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且一个女人所生,所育,极其有限。所以古希腊最早的维纳斯,并不像从米罗岛发现的维纳斯那样仪态万方,而是一个又胖又矮的女人,不过有一对硕大无朋的乳房,因为这个,她就成了当时的美女。恩格斯论文艺复兴时代的人说,需要巨人,就能产生巨人。这话真是有点道理。需要巨乳,也就产生巨乳。(大笑声)需要多生孩子,就能产生母亲英雄,中国的女娲。先是用黄土造人。多方便啊!你想生一个孩子,十月怀胎,不能劳动,还得吃些酸梅汤,可是哪儿有啊,很难受,牙齿老是酸酸的,这还不算,处处得小心,不然,就流产了。就是临产了,还说不准要难产。我小时候,听我母亲说,生个孩子,等于在棺材边上转三转。多可怕啊!女娲所以是英雄,就是因为,她把生孩子的麻烦的生理过程,简单化了,手工化了。但是,她的伟大,还在于,手工化转化成某种程度的机械化,一个一个造太麻烦了,用绳子一甩,泥点飞溅,孩子纷纷落地,省事多了。这可能就是荀子说的“人定胜天”,有人说荀子说得不对,“胜天”,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以为,女娲生人例外,不是战胜了老天,人早就没有了。今天我们还在这里,开讲座,就证明女娲胜了老天。决胜的关键在于速度,你消灭得快,我比你更快,“速度就是硬道理”,在邓小平之前,历史就是这样证明的。女娲就是理想主义的英雄加上美人。在《诗经》里,我们还有一个女英雄,叫姜嫄,也是英雄。她是踩了一个特殊的脚印,才生下了一个部族的首领的。
这表明了造人的英雄是女的,而不是男的。
我们中国没有留下当时女娲的形象,虽有画图,形象是和蛇有关的,但是,没有《圣经》中那个教唆人吃智慧果的蛇那么刁钻古怪,总的来说,从今天的眼光来看,是不够漂亮的。我们的文字所泄露的信息却是比较可靠的,“母”字,以女字为框,当中两点,乳房,能够生育,又能哺育,这就是很了不得的美人啊!世界上还有比养育生命更美的吗?还有“姓”字,是血统的标记,这个标记,是什么样的呢?——一边是一个“女”,一边是一个“生”,这是会意的,血统由来,就是女性生的。《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人都是女性生的,这没有问题,但是,男性起着不可忽略的作用,可在“姓”这样一个重要的符号中,就被忽略了,就是说,男的没份儿。古代的姓氏很大一部分是与女子有关的,如“姬”、“姜”,这表明在中国历史很长一段时间里,女人是英雄,是生命的赋予者。这样的人,就是当时理想的、公认的美人。
学术研究说明,这不是孤立的现象,可能是母系社会留下的痕迹。福建师大教授詹石窗研究出来,道教经典里好多神是女性,比如西王母。他的结论是,中国有一段历史对女性的崇拜是高于男性崇拜的。
汉人的“美”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认为是羊与大的结合,羊大为美。
但是,近来中国美学研究有了突破,据我的朋友陈良运教授研究,古代中国人,并不是羊大为美食,相反,倒是以羊小为美食。所谓羊羔美酒是也。“羊”和“大”的结合,并不是美味的享受。从《易》的角度来解说,“羊”性情柔顺,生殖力强,“大”则为刚健雄强,是男性之意。上女下男,上阴下阳,在老祖宗那里,是男女阴阳交感为美。
这不是不要脸吗?但是,当时全世界的老祖宗都不知道要脸。古希腊和古印度原初的“性美学”,就美在不要脸,大家都不要脸,要脸的反而不美了。连孔夫子,据说,都是他老爸老妈野合而生的,也就是一时冲动,就有了旷古未有美好的结晶。孟子引用告子的话,“食色,性也”,不好色就是没有人性。要认真讲到美,最强烈的,就是色。因为它的刺激太强了,所以就不能不严加防范。偷东西吃的,可以原谅。贾琏偷养二奶尤二姐,被王熙凤发现了,这不是好吃,而是好色,所以就大闹一场,可是,贾母一句话,“哪有个猫儿不吃腥的?”把好色当作是偷吃,就开脱了。(大笑声)
要比生孩子的潜在能量,女性并没有多少优势,男性批量生孩子的潜能超过女性十万倍,可是就没有以生孩子为能事的男英雄,理由很简单,男性本来在这方面就够英雄的了,不是有句话叫作“雄起”吗?所以,最早的美学,就带有抑制男性的本能,性的冲动,本来就是够野性的了,再鼓励他朝这方面施展,一来怕地球上人太多,没法插脚,二来怕人和野兽也就差不多了。达尔文的进化论要变成退化论。
所以,男性英雄在这方面受到压抑,到什么方面去发挥呢?往力量方面去施展。最早的男英雄夸父,在逐猎美人方面,不让他有所成就,却让他在疯狂地追赶太阳方面大享威名。结果是渴死了。可是他的手杖,化为“桃林”。有一种解释说是,舍己为人的表现:让后人在大旱时期解渴。另一个男英雄后羿,把天上十个太阳射下来九个。哪来十个太阳?不过是形容大旱而已。征服了大旱,当然是豪杰。但是,就是再大的民族英雄,也是要抑制他男性本能。大禹战胜洪水,有重新安排中国山河的丰功伟绩,可却让他三过家门而不入,对于女色,哪怕是对老婆,多年不见,一过家门,无动于衷,肯定是难能可贵的,而经过三次,都没有任何性的冲动,实在不是一般的英雄了。因而,就扬美名于千古。
所有这一切可能是说明,男女在美学上似乎是有分工的。女性管繁衍,多生孩子的就受到崇拜;男性则要遏制本能,不发贱,才能保证不让老天欺侮。
在老祖宗那里,男性的美学是力的美学,叫作阳刚之美。这一传统一直到中世纪传奇,都源远流长,如江河不废。关公、张飞、赵子龙,等等,似乎都有超人力量,但是,要问他们有没有老婆,可能比较难以回答,当然是有的,不然,关公的儿子关兴(一般认为,关平是义子,关兴是亲生)、张飞的儿子张苞,从哪儿来的?总不是老婆偷汉子生的吧。还有诸葛亮正准备出征,忽然一阵大风吹折了大旗,诸葛亮就悲从中来,泪流满面,说一定有坏事,结果赵云的儿子来了,报告说赵子龙逝世了。《三国演义》没有交代赵云有太太,但是也没有交代赵云像贾琏包二奶呀!(大笑声)
拿我们的神话和《圣经》来做比较,在创造人的业绩上,我们是母亲(女娲)英雄创造了人类,《圣经》里是上帝创造了第一个人,亚当。亚当是什么性别呢?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亚当,亚当是男的,因而可以推知,上帝也是男的,如果说把希伯来文化和后来发展的基督教文化算在西方文化里的话,则似乎可以说,西方的上帝是男性,而我们的始祖则是女的。
当然,这一点不能说绝了。因为我们的汉字里,还有一个字,那就是祖宗的“祖”字。这个偏旁,在象形方面,是一个祭坛,而这边的而且的“且”字,则是一个男性的生殖器的形象,里面的两横,就是包皮,很形象的。(笑声)不要笑啊,我据很严肃的学者考证啊,它的确是在座男同学无论如何,都要遮挡起来的那个部位。(笑声)这在今天来看,是很不严肃的,是吧?但在当时可能是很庄重的,是受到顶礼膜拜的。这玩意儿,有什么可崇拜的?可了不得啦!庙堂里那些牌位,包括孔庙里,祠堂里那些牌位,包括我们祖先的,为什么搞成那样一个样子?你们想过没有?就是因为,它仿照而且的“且”啊!(笑声,掌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管是皇帝,还是老百姓,都要向这样而且的“且”磕头的啊!而且……(大笑声)这一磕,就磕了上千年。磕得忘乎所以,都忘记了这个而且的“且”原本是什么玩意儿了。甚至皇帝们称自己的前辈为太祖、高祖的时候,也忘记了,太祖、高祖的原初意义,应该叫人怪不好意思的。太,可能就是天下第一吧,宇宙第一吧,太祖,就是天下第一生殖器啊!(大笑声,鼓掌声)而高祖,就是高级的那个东西,有什么了不起的嘛?!(鼓掌声,欢呼声)据考证,东南亚一带,至今仍然有拜石笋的风俗,石笋就是而且的“且”字的另一种形象,不过那个很庞大、伟大,而且,(大笑声)你们不要笑,我说的这个“而且”,不是那个“而且”,(大笑声)一般人,没有那么庞大、伟大,就是了。(大笑声)而且,(笑声)好,糟了,从今以后,我不能再说这个连接词了,而且(大笑声)连讲“祖国”都感到亵渎了。(大笑声)
一方面是女性的生殖英雄,一方面又是男性血缘祖先崇拜,这不是矛盾吗?不矛盾,学者们研究的结果是,女性的生殖英雄在前,母系社会,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后来到了父系社会,男性的生殖英雄才开始“雄起”,登堂入室,走上祭坛,发出神圣的光辉。(惊叹声)
但是,这个男性的而且的“且”,有点矛盾,一方面是受到崇拜,可是另一方面,渐渐觉得,无遮无拦,怪害臊的。《圣经》上说,吃了智慧果以后,亚当就觉得这个而且的“且”,不太雅观,不用无花果的叶子把它给挡起来,不能大摇大摆地走路。这个办法很简单,可是只适用于日常生活,写成文字的时候,这种遮拦的办法却行不通。还是我们汉字厉害,就发明一种办法,把了不起的人,叫作花,花的功能,也是生殖呀。不过比那个而且的“且”,要漂亮好多了,是不是?(众答:是,是。)不过这个花字,太直白了,不够含蓄,换一个文雅些的吧,“英”,“华”,都是花的别称。后来就集中在“英”上。
英者,花也。屈原的《离骚》中不是有“夕餐秋菊之落英”吗?落英,就是落花。陶渊明《桃花源记》中的“落英缤纷”也就是花瓣纷纷落地的意思。用“英”来形容人,就是说,像花在植物生命中最为鲜艳、最为重要(生殖、传宗接代)、最为美好、最为杰出。现在我们说男英雄,就是男花瓣,女英雄,就是女花瓣,似乎是顺理成章。孟子说“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英才就是最精华的、最精英的。孟子为什么只说,英才,而没有说雄才?因为“雄才”就比较不够全面,就不能把女英才包括进去了。英雄,英雄,一定要是雄的?有一个女英雄,叫花木兰。说她是女“英雄”,但,这是不通的。英雄,英雄,在原初的字义里,英雄只能是雄的,只有男性才能“雄起”啊!(笑声)这是男权社会观念的普遍表现吗?是不是?
众答:是。
有没有怀疑的?
众答:没有。
可是我有怀疑。
众问:为什么呢?
不能孤立地研究问题呀,不能满足于单因单果的逻辑啊!这就要作比较。比如说,和英语比较,同样是英雄,就有一个男英雄(hero)一个女英雄啊(heroine)。俄语也是一样,读音有差异,词汇也是两个。而我们汉族,就很武断,英雄,就只能是雄的!(大笑声)那女英雄怎么办?花木兰怎么办?花木兰也只能是英雄,杰出的雄花朵。这是标准的汉族大男子主义!其实,花木兰根本不能称作是英雄,因为她不是雄的嘛,她是雌的嘛!她的正式名称,应该是英“雌”。是女性中的杰出的花朵,对不对?(众答:哦,对呀,有人伸出两个手指:耶)
孔夫子讲究正名,中国这么多女“英雌”却没有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汉字里充满对女性的歧视,什么坏事情都是“女”字旁。比方说,奴隶的“奴”,妖怪的“妖”,明明《西游记》里,许多妖怪,都是雄性的,可还是女字偏旁,谄媚的“媚”,娱乐的“娱”,其潜在预设,就是女性,都是讨好男人的,都是男人的娱乐工具。最不通的是“奸”字,汉奸,大都是男的,为什么一定要女字偏旁呢?更荒谬的是,强奸,也是这个“奸”字,繁体的写法是,三个女字叠在一起,就更不通了。明明是男性犯罪,写起字来,却全算在女人账上。对于这么普遍、这么多的冤案,居然,没有人提出疑问,说明隐藏在汉字中的成见有多深了。
懂得一点儿人类文化史的人知道,这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美国的女权主义却愤愤不平:英语里的chairman中的man就是男的,她们抗议,女的就不能做主席吗?!如果是女性当主席,改称chairwoman,要是主席还没选出来,不知是男是女,就改称chairperson,有时候仅仅是一般抽象叙述,并没有具体所指,怎么办?就干脆改称chair。这样她们就痛快了,感觉自己和男性平等了。其实,她们是把自己和男人一起贬低了,宁愿把自己当成椅子,也不愿让男人有任何优越感。
我跟一个女权主义者说,这种改变是可疑的。美国人重视历史,因为美国历史太短。从保存古董的角度来说,你们这种改变,不但好笑得要命,而且改革也不可能成功,因为文字是历史的积累的文化地层。你们可以改变chairman,但是history就不能改变。history就是his story,就是男人的历史。改作 herstory,那就谁也看不懂了!文字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博物馆。我说,你们(美国女权主义者)去篡改它,是粗暴的。你们美国西部乡村酒馆的墙上,上个世纪40年代的花露水瓶子就当作古董来展示,可对文字这么古老的文物,几千年的历史文化积层,你们的态度不够文明。我一边说,一边把汉字“奴隶”的“奴”字写给她看。我说,这边的偏旁,是个女字,它本身就是象形的,是一个人(侧面的)被绳子捆住了,就是“女”字,这边一个“又”字,是一个人的右手。一个被捆着,就是女人,另一个人的右手把绳子抓着,就是“奴”字。她问为什么被捆着的就是女人?我说,这是几千年前,古代嘛,部族之间战争是很残酷的。男人战死了一大批,没有死的,就被俘虏了,俘虏是要杀掉的。而女人则留下来,干吗?生孩子。女的不是要溜吗?就用绳子给捆起来。所以原初的“奴”字,就是留下来生孩子的工具。后来事情变化了,不仅仅有女俘虏,而且更多的是男俘虏,但是这个“奴”字,却一直没有改变。
这个女权主义者,大为兴奋,求我把所画的“奴”字,送给她,她说,你看看,从汉字里就有着女性受奴役的铁证。我说其实并不一定要从汉字里才能找到这样的证明,就是《圣经》里,不是说人类之所以要受苦,受难,都因为女人,因为夏娃,才被上帝逐出天堂的吗?还有古希腊的神话,人类本来生活在没有任何灾祸的境界,所有的病毒恶疾都被关在一个箱子里,在普罗米修斯手中。他把这个箱子交给弟弟,叮嘱他,绝对不能打开,但弟弟的老婆,漂亮的潘多拉很好奇,趁老公外出,偷偷敲开了箱子。结果里面无数的灾祸、疾病、虫害就冒了出来,人类从此就受苦了。我要说明,我说的是,历史的偏见,不是我自己的观念。我是尊重女性的。在座的女同学,不要误会。就是女权主义者,我也心怀敬意。一些美国男性说美国女权主义者把性骚扰扩大化了,说女权主义者,是“女性希特勒”,我严正声明,我不同意。理由很简单,因为我母亲就是女的,我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否论母亲的伟大。

三、红色英雄的无性和古典英雄的无性

从最原始的状态研究,这个方法是管用的,但是也有很大的缺点,很少有直接的材料,大多数,是残缺的,我们中国最可靠的历史材料,不过是乌龟壳、兽骨上的原始文字,其他的,都是推理、想象出来的,虽然有很大的可能性,但不是绝对的可靠。
这就用得上另一种方法,那就从现实的、当代的情况出发。第一,那是我们亲身经历的,那是最没有疑问的。第二,用当代的生活经验,很高级的文明去分析历史。比如说花木兰,在《木兰辞》里,她女扮男装,参军去了。诗歌里写她在行军打仗,特别是宿营的时候,和男性在一起,一点没有女性的感觉。一千多年来,没有人发出怀疑。可是,以当代经验设身处地想想,一个单身女人,和男性同吃同住,是很不方便的,会不会引发男性的,或者自身的敏感?但是,一概没有。可是,美国的动画片《花木兰》,就让她谈恋爱了,中国早期的电影《花木兰》也让她谈恋爱了。从当代男女性爱的观念出发,就不难看出,花木兰可是一个没有女性感觉的女英雄啊!
当代红色文学,革命文学,还是这样。虽然有口号曰:“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又曰:“妇女能顶半边天。”但是,60年代初期,女英雄值得夸耀的形象是“铁姑娘”,“假小子”。主流的文学理论,说是性别感,谈情说爱,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无产阶级是与之绝缘的。所以女英雄越来越男性化了。“文化大革命”时期,样板戏可能由于领导人江青是女性,女英雄多了起来,但是,更加没有性别感。以《沙家浜》为例,起初,剧作家在设置阿庆嫂作为一个单身女性开春来茶馆时,就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太容易引人注目。按照地下工作的规定,没有丈夫,要配一个假丈夫,没有妻子,要配一个假妻子,以夫妻的名义去租房子。在“样板戏”创作过程中,毛泽东、江青都发表了很多指示,但是他们对地下工作是外行。内行是周恩来,他发现这个不对,单身女人跑到沙家浜那还不是去送死?人家马上就怀疑你的春来茶馆有特殊名堂。周恩来提议,阿庆嫂应该有个丈夫,但是按照当时意识形态,英雄有了性的感觉就不美了。于是,让胡传魁问了一句,“阿庆呢?”阿庆嫂的回答是,“和我拌了几句嘴,到上海跑单帮去了,说是不混出人样来,不回来见我”。就解决了矛盾,既让她有丈夫,又不让丈夫出来和她卿卿我我,耳鬓厮磨。(笑声)这样的增添是有根据的,举一个你们不太陌生的人为例——丁玲。丁玲的丈夫胡也频牺牲了,她要继续革命,就配给她一个男通讯员,比她年轻,叫冯白,假夫妻,两个人总是住在一个房间里,冯白是没有武松那种拒绝投怀送抱的修养的,结果可想而知。后来被捕,冯白叛变,丁玲入狱也是他给保释出来的。然后,他们继续同居一段时间过后,丁玲要革命,远去延安,从此一辈子也讲不清楚她和叛徒冯白的关系,风风雨雨,挨周扬整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从历史实践来说,在30年代,革命和恋爱有冲突,但是可以调和。
到了40年代,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后,革命和恋爱的关系不同了,基本上没有恋爱的地位,就只有革命了。虽然还有恋爱题材的小说,比如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讲的是两个人谈恋爱受到封建势力的干扰迫害,最后自由结婚,但两个人异性的感觉没有了。小芹看到小二黑很漂亮,是因为脸很黑,为什么黑?民兵特等射手,露天打靶造成的,是劳动造成的。但这里没有女性的感觉。小芹很健康,但是像茅盾那种对女性起伏的胸脯的描写没有了。
所以样板戏里的英雄角色,不但是单身的,而且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比如李玉和、李奶奶、李铁梅,说是三代,但是李奶奶和李玉和是养母子,李铁梅不是李玉和亲生的女儿,是抱来的。《智取威虎山》啊,《龙江颂》啊,《奇袭白虎团》啊,都是这个路子,特别是《红色娘子军》,大概你们不知道,主人公吴琼花和指导员洪常青,本来,在最初的电影脚本里,是有情感上的萌动的,但为了革命化,就把这种烦恼丝无情地斩断了。而在《智取威虎山》中,小常宝,对解放军诉说饱受压迫之苦:到了除夕之夜,和父亲,十分凄凉,心里想什么呢?“爹想祖母我想娘”,爹爹只能想祖母,不能想母亲,一想母亲,就有了男女情爱,就是资产阶级的名堂了,就不是无产阶级的美学了。虽然《白毛女》是例外,有一个对象,但是,只有这个恋爱关系被破坏的场景,并没有他们之间谈恋爱的表现。
提醒一下,我们研究问题的方法,从当代往前面研究。这就是马克思讲的,从高级形态回顾低级形态。按我们当代的观念,英雄,不管男英雄、女英雄,不能光是一个革命的概念,而且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仅仅是一个献身革命事业的螺丝钉,一个齿轮,一种驯服工具,他应该有自己七情六欲的人,哪怕是大写的人,只有革命的意志,没有男女之爱情,这样的人是很难让人觉得美好的。当然,像我们银幕上“小燕子”赵薇那样的人物,以谈恋爱为主要的事业,我们也是可以容忍的。有了这样的胸怀,我们的研究就可能比较深刻了。
在美女和英雄方面,我们中国文学和西方有很大的不同。
西方的“文艺复兴”的口号,就是复兴到古希腊。反对中世纪的神学,把人的身体,人的欲望,当作是有罪的,而是借助古希腊的思想,把人的肉体当作是美好的、自然的、神圣的美,就是裸体也是美的。而中国恰恰相反,男女授受不亲,不能让他们在肉体上有接触,一接触,就是丑事。就是没有肌肤的直接接触,远距离,视觉,眉目传情,也要防范,女人要把人体包裹得比较紧密,不透气才好。所以有了束胸的陋习。最极端的是,女性的身体不能被男性看到。一个民间故事,属于孟姜女与万喜良的系列,孟姜女为什么要嫁给万喜良呢?原因是:她在池塘边洗手,把袖子捋起来,让万喜良看到了,孟姜女就觉得非嫁给他不可,肉体也不能给第二个人看。
人在对待自己的性别感觉方面,经历了一种很矛盾,很曲折的历史。
英雄和美女的关系,本来是异性相互吸引,身体的吸引,一为本能的需要,无师自通,一如食欲。二为发展,生儿育女。这本来是很自然的,但是,太自然就不美了。说是为了美,就要超越自然,才有精神,才有美。这一点,连古希腊也有一点相通的东西,他们把爱神分为两种:
一是阿佛洛狄德潘得斯:情欲之神
一是阿佛洛狄德乌拉尼亚:精神女神
不过超越人性,超越生理的诱惑,就越搞越野蛮了。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宋理宗以来的小脚,都是以美的名义来折磨自己,损害健康。当然,西方近代也有为了束腰而瘦身的。据说用一种鲸鱼骨头,反正和今天的减肥一样,是很难受的。但是,西方有一句谚语说,人为了漂亮,就是要受折磨的。但问题是,一时流行的漂亮观念,可靠不可靠?比如,小脚,比如,西方近代女性用鲸鱼骨头卡腰,卡得那样细,不过就是为了突出乳房罢了。其实,很难受的,这样受苦,都为了既让它突现,又把它隐藏。干脆隐藏,或者干脆突出,不是舒服得多吗?但是,干脆突出,不加包装,又不敢,干脆隐藏,又不甘,真是苦得很,苦海无边啊!(笑声)
在相当长一个时间里,全民努力把性征遮盖起来,掩盖到越是彻底越好,可是当代,又反过来,强调性感是一种美,越是暴露,越有诱惑性越好。据报道说,说西方已经发明了一种新的乳罩,其实,就是像一个膏药,具有某种半透明的质地,可以让人隐约地看到乳头,但是又不能看得很清楚。更为解放的,是一种人,提倡“天体运动”,人体是神圣的,干嘛要把它挡起来?不穿任何衣服,不是更好吗?于是,他们不但在浴场,而且在日常,不论男女,只要愿意,都可以把性征最强烈的部位露出来。这显然,是部分人的一种追求,据说,加拿大人,就立法保护这样的自由。这可能是太解放了,连美国,都不敢接受这样的解放。有些加拿大人,就很生气,在国界这边,他们穿得严严正正,一到美国境内马上把衣服脱光。据说,美国警察就只好把这些光溜溜、滑溜溜的泥鳅一样的家伙抓起来。
这说明什么呢?人类虽然号称万物之灵,但对于自己的身体,一点也不灵。对于自己的生命,充满了困惑,还没有想出绝对安全的好办法。先前我们中国女士,林黛玉式的樱桃小口,是美,今天梦露式的丰厚的阔大嘴唇是美。当代人以自己的性征为自豪,“性感”成了一个美好的词语。可能是认识到,人类没有这种性别的感觉的话可能世界就不存在了,也不要建设四个现代化的国家了,因为后代也没有了。但是,人又意识到,如果人类过分放纵这种欲望的话,也不得了,可能是到处充满罪犯。
据说有人研究过,性欲这个东西最可怕,其快感是人最强烈的。表面上看,食欲更强烈,不吃饭几天就要死,没有老婆十年也不会死,但是,色的诱惑性,或者叫做刺激性,很强烈。有一个特点是,胆子特别大,中国人所谓“色胆包天”真是说到了点子上。希腊神话中小爱神丘比特是盲目的,相比起来,异曲同工。所以英国的妓院是不能做广告的,性商店,也不能有色彩鲜明的橱窗。连美国女明星,在颁奖会上暴露一下乳房都是要受到谴责的。把红烧肉放到橱窗里不会有人去抢,不会引发犯罪的冲动,妓女在橱窗里,只有少数地方,如汉堡和阿姆斯特丹才是合法的。但是都是穿戴整齐的,如果把一个女性,脱光了放到橱窗里,就可能出乱子。
对于自己的性欲,人类是最无可奈何的。
所以,你们大学生,男女宿舍要分开,因为学校当局,不相信男性能够“坐怀不乱”,柳下惠那样的君子,几千年才出一个。性爱是排他的,排他就是会打仗的,所以古希腊的史诗《伊利亚特》里的特洛伊战争,打得很有名。为什么会打仗,就是因为争夺一个美女:海伦。打了十年仗,死了十万人。等到海伦出现在特洛伊城楼上,那些元老院的老头子,一个看得目瞪口呆,说是,这真是一个女神啊,为她打十年仗,是值得的哟!
在座的男同学个个崇拜柳下惠,我愿意相信,但是,能不能坐怀不乱,我没有把握。至于,会不会像接受特洛伊战争的教训,为了美女决不干仗,就更没有把握了。(大笑声)因为人性在这方面太经不住考验了。就算你经过社会主义教育,学过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受过“三个代表”理论的熏陶,有关当局,还是不敢天真。现在男女间间隔得更严格了,我们50年代念大学时可以随便跑女生宿舍里坐着谈天,赖着不走也可以,而且是可以结婚的,有女同学喜欢,就宣布结婚,大家就来祝贺,现在允许不允许结婚,却成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了。
有人说,这是因为,现在的女孩子穿得太暴露了,应该是太凉快了。这有什么办法?现在地球变暖了,人家凉快一点,透风一点嘛!(笑声)那是不是一定要捂得紧紧的呢?在古代,张生见了穿戴得严严实实的崔莺莺,不是照样跳墙吗?我想,根本的原因,就是,人对自己的本性,只有两手,防御和惩罚,此外,有什么办法,可能有的,那就听听我的讲座之类。(大笑声)
我们生而为人,可是对人,人性,究竟懂得多少呢?

四、美女难逃英雄关

研究人性,有个难处,人性,就是所有人的性,就不是个别人的。研究每一个人,这是不可能的,只能研究个别的人。这就要选择。选择什么样的人呢?研究坏人,这是一种方法。弗洛伊德,就是这样选择的。人在潜意识里,都是性心理,“利比多”为基础的“快乐原则”,这是人的内趋力,虽然,下丘脑有所有约束机制,但是,那还是从自私的、安全、面子考虑的。但是,马斯洛,作为人本主义者,觉得不妥。他认为应该研究高尚的人,以无私的人为基础,不管对自我多么不利,就是面临杀身之祸,好人也很坦然,享受着一种“自我实现”的“高峰体验”。这两种选择都有可取之处。如果单纯用弗洛伊德的方法,研究的结果,大家都和西门庆差不多,那样多少有点煞风景。按照马斯洛的方法,就应该研究英雄,这个方法可能比较优雅一点。
正因为这样,我决定从英雄身上的人性,人的色与食的关系上深入研究。
对这个问题,我想采用第三种方法,不是从讲最原始的英雄讲起,不是从当代英雄讲起,而是从中间讲起。具体说来,从《水浒传》,从小说比较成熟的时期讲起。这里所谓“成熟”的英雄有很奇怪的矛盾,凡是英雄,大概都有很大的食量,但是,对于色,偏偏就没有任何感觉。
以武松为例。武松肯定是英雄,他打死了老虎呀,可他光打老虎还不够英雄,他那打虎的方法不科学,有人怀疑过他是不是真能打死老虎。更英雄的是看到美女无动于衷,尤其是潘金莲那样漂亮的女人,他居然无动于衷,眼皮都不抬一下。这一点却没有人怀疑过。这就是中国人的设想,或者叫做理想。这和西方恰恰相反,与中世纪英雄传奇——骑士文学恰恰相反,骑士是孔武有力的,最大的光荣是把自己的生命献给女士,为女士献身,这是英雄本色。《堂吉诃德》就是讽刺骑士的小说,他看到美女就要冒险、献身,献出自己生命是最大的光荣。而在中国宋元小说中,中国的男性英雄,碰到美丽的女性怎么办?当然,碰到王婆无所谓啦,我们都顶得住。但是碰到了非常漂亮的,碰到潘金莲啊,这就有难度了。有难度而能克服,那就是英雄了。
《水浒传》里,理想的英雄,可以海吃海喝,像武松那样,一口气喝了十八碗酒,还吃了几斤牛肉,也就是说,食欲,越是超人越是英雄。古语云,饥寒起盗心。到饿得发慌,就不要脸,什么坏事都敢干了。吃得饱,是一种理想。吃得多,就是志气豪迈。吃牛肉的胃口和打老虎的精神胆略成正比。但是,吃有一个缺点,肚子的容量非常有限。超过了肚皮的弹性限度,有爆裂的危险。所以谁能吃得多,肚皮的弹性没有限度,就很了不起,很值得崇拜。武松的英雄气概和吃喝的程度成正比。尤其是喝醉了,能醉打吊睛白额大虎,能醉打蒋门神。如果不醉,头脑清醒,醒打蒋门神,其令人肃然起敬的程度,就要打折扣。
当然,这一切充满了中国式的肚皮理想主义的天真烂漫。
可是对于人性的另一个方面,性欲,却相反,英雄对美女是不能感兴趣的,一旦感兴趣,就不是英雄。《水浒传》里的“矮脚虎”王英,外号叫“虎”啊!可他看到对方有个女将叫“一丈青”扈三娘,长得不错,就被迷住了,就打不成仗了,英雄宁愿被美女俘虏,就有点狗熊相了。幸亏,扈三娘比较随和,被梁山泊收服后,宋江做媒人把她许配给王英,没有嫌弃他个子太矮,但是王英成为被嘲笑的喜剧角色。
而武松,则是真正的英雄,他就反复顶住了美女的诱惑,潘金莲去引诱他,先是关心他呀,做好吃的呀,这个没用,武松的戒备是密不透风的。后来潘金莲就更加放开一点,用身体来接近,武松没有表情,潘金莲就忍不住了,借酒为媒。酒能乱性呀!请他喝酒,就主动挑逗。一般地说,一次就被挑逗上钩,就太不够英雄了。调戏数次没用,说明武松不是一般的英雄。于是潘金莲采取了的办法,“酥胸微露,云鬟半散”,就是把胸衣敞开一点,露出来一点,今天对女性来说无所谓啦。将自己喝了半杯的残酒请武松来喝,武松拒绝,并且态度严厉,潘金莲看酒不行,身体就靠上去,靠在他身上,武松的男性感觉,果然如铁壁铜墙,不仅没有内心的任何骚动,而且产生了一种厌恶,不但厌恶,而且严词痛斥,“不知羞耻”,武松之所以英雄,不完全是因为打老虎,因为他在真正见到老虎时,心里七上八下;在《水浒传》的作者看来,最为完美的是,他在美人的勾引面前,无动于衷,端的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当然,这是形容,用科学的语言说,应该是:血压、脉搏,一概正常。聪明绝顶的金圣叹称赞他为“神人”、“天人”。也就是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境界。这比柳下惠所受的考验要严峻得多了。柳下惠怀中的女士,光是坐着,并没有什么其他的表示,而柳下惠不过是不动而已。但是,武松怀中的女士,有更多的动作,而武松的态度又更为严厉。这说明这种英雄的特点,就是根本就没有性的感觉。我把这一点叫做“英雄无性”。英雄就英雄在特异感觉系统的伟大和坚强——身为男性,却有一种“反男性感觉”。当然,我们不是英雄,但,我们和英雄相比,差别并不大,仅仅是多了一点点感觉而已。当然,我们要向英雄学习,但是,我们的这种感觉,就是一点点也不肯消灭。(大笑声)
中国古典传奇小说中一个很特殊的美学原则,就是“英雄无性”。
正是因为这种“英雄无性”美学的追求,传奇小说中,英雄对美女,主要是性感觉强烈的美女,手段十分凶残。在《水浒传》作者看来,这可能比打虎更值得大书特书。金圣叹在评语中说,本来武松杀虎,凭的是赤手空拳,花了一回笔墨,可是要杀一个小女子,“举手之劳焉耳”,应该是没有什么写头的,但是,施耐庵也花了一回的笔墨,狮子搏兔,淋漓细致。手伸到漂亮女人胸脯中去两次,性的刺激本来应该比饥饿的刺激是更为强烈的,更疯狂的,更不要脸的,但是,英雄的手是带着刀的,是去捅美女的胸脯的。打虎和杀嫂,用俞平伯评论《红楼梦》中林黛玉和薛宝钗的话说,是“遥遥相对,息息相通”。但是,打虎没有重复,杀嫂却不怕重复。可见是重头戏。武松的英雄姿态是这样的:武松把刀子插在桌子上,

用左手揪住那妇人头髻,右手劈胸提住……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
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 ,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

手伸到女性胸脯中去,口里还衔着刀,肯定是《水浒传》作者精心设计的英雄姿态。
似乎《水浒传》的作者对这段很得意,情不自禁地写了一次又一次,总共写了三次。有一个英雄叫杨雄,杨雄这个人一点也不雄,他自己马大哈,老婆与和尚通奸,都没有觉察,义弟石秀告诉他,他还不相信。他老婆也姓潘,叫潘巧云,对杨雄花言巧语,说石秀调戏她,杨雄疏远了石秀。石秀也是英雄,对美女是以心狠手辣为特点的。你弄得我说不清楚,我就要让你活不下去。石秀就暗地侦察,踩点很精确,拿准了潘巧云到庙里烧香和和尚通奸的时间。把杨雄带过去看,抓了个现行。杨雄对待美女怎样呢?我再念一段:

先用刀,挖出舌头。

咔嚓!为什么呢?因为造谣石秀调戏她。下面是:

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

基本上是重复吧?是盗版武松的模式吧?这种重复,在中国古典小说评点中,本来是大忌。毛宗岗在评论《三国演义》时说过罗贯中写了许多次火攻,容易重复,甚至雷同,这在艺术上叫作“犯”。但是,火烧新野,火烧博望坡、火烧赤壁、火烧濮阳、火烧盘陀谷,等等,都各有特点,没有雷同,这就叫做“同枝异叶,同花异果”。而《水浒传》杀潘金莲、杀潘巧云、杀卢俊义的老婆贾氏,方法、工具、手段、部位实在是基本雷同,可以说是“同枝同叶,同花同果”,但是为了突出英雄仇视美女的本色,施耐庵也就顾不了许多了。当然,《水浒传》作者并不是没有避“犯”的起码自觉,写了武松打虎以后,再写李逵打虎,就不让他像武松那样赤手空拳,而是让他带着两把刀子。一把塞到老虎屁股里去了,腰里还有一把。而写杀美女,却不怕“犯”。杨雄这个家伙有什么资格配称为英雄?太太偷和尚,戴了绿帽子,被女人灌了迷魂汤,冤枉了义弟石秀,这样的窝囊废还偏偏名叫杨“雄”,他“雄”个什么呀?(大笑声)枉了“雄”字的光彩。应该叫作杨“熊”才对。他“雄”在利索地套用了杀女人的模式。这种杀女人的办法大概是施耐庵的拿手好戏。武松和杨雄都没有多少文化,那么比较文雅的卢俊义,应该有比较文雅的办法了吧,还是老一套。可能,这是英雄的最高准则。这个准则太重要了,一次不够,两次印象不深。作者还不解气。又写了第三个淫妇的下场,这个是卢俊义的老婆,与大管家通奸陷害卢俊义,最后被抓住,送到梁山泊忠义堂上。卢俊义怎么对他老婆呢?是这样的:

卢俊义手拿短刀,自下堂来,大骂泼妇贼奴,就将二人剖腹剜心,凌迟处死。

年轻的读者可能不知道什么叫作“凌迟”。要直接详细说明是相当野蛮的。大体上相当于生削鱼片——把鱼肉从活鱼身上一片一片削下来,直到它不挣扎为止,不过要在想象中把鱼改为美女。英雄打老虎倒在其次,杀美女更见功夫。真好汉的标准形象是,杀美女“口里衔刀”,进行“切美女片”的操作。怪不得中国人把厉害的女人叫作“母老虎”(上海话叫作“雌老虎”),不然,杀女人的成就怎么能超过杀老虎?武松后来血溅鸳鸯楼,杀了张都监一大家子,刀口都杀卷了。他在墙上用布蘸着血写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端的是英雄。但是,我时常感到还不够全面。多年写作教师的职业习惯,使我时常有一种冲动,想去替他改成:“杀人者打虎并杀嫂武松也。”现在看来,可能还是施耐庵老到,“打虎武松”,中的“虎”,并不简单是指景阳冈上的吊睛白额大虎,而且包括潘金莲那样的美丽的母老虎。如果只会打山上的老虎,却杀不了美丽的母老虎,就和英雄无缘了。矮脚虎王英虽然号称“虎”,见了美丽的母老虎,就流口水,就只有受嘲弄的份儿,被作者安排当了“一丈青”(是一丈长的蟒蛇吗?)的俘虏。万恶淫为首,女人是祸水,所以对她们不能心慈手软。不仅仅是《水浒传》如此,《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所有的英雄都是无性的。只有猪八戒,有性别感。但是,恰恰是这个正常人,男子汉,被处理成喜剧性的角色。三打白骨精,盘丝洞,女儿国,都是为了让他出洋相。
对女人无情,是英雄。不但无情,而且要无感觉。
反过来,有了感觉,轻则被嘲笑,重则被归入强盗中的丑类,如,小霸王周通之类。但,也有一个例外,宋江包二奶,《水浒传》就在情节上,千方百计为他辩护,强调他是被动的。首先,出于怜悯阎婆惜母女,她们太穷了,给她们弄了一座小楼,还给生活费。其次,并不常常去和阎婆惜睡觉,也就是不好色。这一点,有点牵强,不常常去,就是说,有时去,去干什么?这个漏洞,不言而喻,虽然是推理,没有正面描写,虽有点骗鬼的嫌疑,但维护了天下英雄都无条件崇拜的宋江的光辉形象。第三,让宋江把这个女人杀了。杀的理由,其一,和潘金莲、潘巧云、贾氏是一样的:淫妇,这是古代语言,现代语言则是,女性的感觉和性要求太强;其二,让这个女人从性行为上的出轨,红杏出墙,发展到政治上的讹诈,非杀不可,不杀后果严重。虽然杀得没有武松英雄,也没有让宋江口中含刀,但是,却把宋江推向逼上梁山之路。这对同情水浒梁山的读者是一个极大的安慰。
《水浒传》对于女人也并非一味残忍,有时也宽容到让她们杀人放火,如菜园子张青的老婆母夜叉孙二娘,以杀害过往客商做人肉包子为生,还有以母大虫为绰号的顾大嫂,杀人越货,都可以列入梁山英雄的正式谱系之中。这是因为,这些女人,不像潘金莲,不像潘巧云,她们没有女人的感觉和感情,她们的感觉、行为方式,早已和男人一样。
她们是英雄,就是因为她们没有女性的感觉,符合英雄无性的美学原则。
这样的原则,不仅仅适用于这种草莽女英雄,而且适用于那些贵族美女。贵族美女和英雄在一起,在英雄左右,起什么作用呢?英雄末路的祭品,牺牲品。比如楚霸王是英雄吧,“力拔山兮气盖世”,英雄盖世的时候,我们不知道虞姬在哪里,在男的快完蛋的时候,女的突然冒出来了,做霸王太太的感觉,司马迁觉得不重要,没有必要告诉读者。等到楚霸王死到临头的时候,虞姬为成全英雄的事业,就提前自杀了。贵族美女和英雄的描写是不平衡的:一方面,英雄如何被美女迷住,如何缠绵悱恻,作家是不会告诉读者的,但当英雄倒霉的时候,美女则要正面描写她如何义无反顾,比英雄提前奉献生命。要不然会被别人俘虏去,捆起来替别人生孩子。美女的功能就是要为英雄牺牲。关键是提前,要死在英雄前头。有时,则更为突出,还没有开始英雄事业,英雄就亲自动手,把美女,自己的老婆给杀掉了。有一出戏叫《斩经堂》,又叫《吴汉杀妻》。刘秀起义的时候,他策反一个大将吴汉为他打江山,他是王莽的附马,老婆是王莽的女儿,这个附马爷要当忠于正统王朝的大英雄,带着王莽的女儿去参加起义队伍,一个问题是很拖累,第二问题,更为严峻,人家不会信任他。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老婆。那时夫人在经堂里念经,求菩萨保佑夫君平安归来,过红红火火的小日子,好不容易把丈夫盼回来,没有想到第一件事就是把她给捅了。
贵族美女还有一种功能,就是做英雄的政治工具。比如,貂蝉,让她嫁给董卓,就和董卓睡觉,为什么心甘情愿,因为身负政治使命,离间董卓和吕布的关系。这个美女和董卓这个老家伙睡在一张床,还要跟吕布那样的小白脸亲热,作为女人,应该有不同的感性,但是,作者不屑一写。
周瑜设计把刘备杀了,堂而皇之地招亲,把孙权的妹妹嫁给他。刘备原来不敢去,诸葛亮说你去不要紧的,我给你三条妙计,一条一条做下去就成了。孙权的妹妹是没有自己意志的,虽然她爱摆弄刀枪,而她的母亲一看刘备长得不错,而且还是正统王朝的后代,明知人家早有过两老婆,还有孩子。明明是当刘备的小老婆,居然同意了,但周瑜把刘备软禁起来了。孙权的妹妹一嫁给刘备,刘备要溜,就死心塌地地跟他溜了,妈妈也不要了,哥哥也不要了。到了吴蜀关系紧张的时候,终于被孙权给弄回来了,和刘备就不能见面了。这样一过就是好些年,刘备军事上盲动冒进,死了以后,孙夫人居然不想活了,自己投江了。因为,刘备是英雄,所以他的老婆,就要成为烈女,才能配得上。这是毛宗岗加上去的,虽然不是原文,但,毛宗岗的本子被广泛接受,说明这个观念是普遍的。
为什么刘备三顾茅庐,到诸葛亮庄上,什么人都见了:丈人、兄弟、朋友、童仆、邻居整整一个系统,可是,就是没有见诸葛亮老婆。难道他是没有老婆?有的,不然怎么会有儿子,诸葛亮后来有名的“宁静致远,淡泊明志”,就是写在给他儿子的信里的。只是在作者心目中,贵族女人除了发挥政治功能,还有什么功能呢?让她谈恋爱,《三国演义》的作者不会写。强烈的女性感觉一来,就可能变成潘金莲,怎么把女性的感觉和男性战争中的情感和智慧结合起来,罗贯中是地地道道的外行。本来,诸葛亮要出山,参加刘备的军事集团,一去就二十多年。要不要和老婆商量一下?至少安顿一下啊,可是没有。老婆是不是要缠绵一番,是不是不太同意,冒这么大的险,干啥啊?图个什么呀?还不如老婆孩子热炕头,过小日子呢!但是,《三国演义》觉得不好玩,来个完全留白。老婆,英雄是不应该放在心上的。有了这些东西就麻烦了,赵子龙在刘备溃败,在长坂坡杀回去,在百万军中救阿斗时,刘备的老婆糜夫人就投井自杀了,赵子龙血染征袍,把孩子交给刘备,刘备对其妻子的死活,问都没问,英雄就应该这样,美女也应该安于如此。
英雄有自己的政治理想、谋略,需要美人的帮助,条件是美人不但不能有自己的意志,而且不应该有自己的感情,哪怕是和自己的老公太好,也是坏事,国家亡了,都是女人搞的。比如说把盛唐搞得一塌糊涂的是杨贵妃,所以陈鸿要写《长恨歌传》来“惩尤物,窒乱阶”。连白居易都未能免俗:“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朝政不理,都是因为美女太漂亮,当然就要出事了。
正因为此,英雄必须是无性的,美女也必须是无性的。
英雄难逃美人关,美人难逃英雄关,美学原则遥遥相对,息息相通。
女人还有一种恶德,那就是对大英雄不识货,势利。你们看过《封神演义》没有?姜子牙八十余岁,一直不得志,只是做些小本经营,卖面粉,结果风一吹,都飞走了,一塌糊涂,老婆嫌弃他,结果姜子牙写了一首诗: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由是可,最毒妇人心。

姜子牙无疑是大英雄,辅佐周朝得到天下,在他心目中,女人就是这样的。这个评价不仅仅是英雄的评价,更是作者的评价,整个社会似乎都有这个共识。
《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的作者们才气都很大,可是并不是全才,他们只会写英雄豪迈,就是不会写儿女情长。写这种情感的才气,他们没有,他们似乎是外行。内行是后来产生的,那就是唐宋传奇、《三言二拍》系列。作者对于这方面的艺术,很是内行,什么杜十娘眼见爱情失落,就自杀啊;崔宁和秀秀趁失火,就卷包私奔啊,这些男女情爱之感,就强大到不要命的程度。可是,这些人物却并不是超凡的英雄,而是世俗的小人物了。

五、以丑为美,以傻(呆)为美和喜剧性

但是,我们看到这三大经典古典小说,在揭示男女之情方面局限的时候,可不要绝对化。我觉得《西游记》,在性意识方面,有一点很可宝贵的发展,或者叫做突破。不过不是从英雄主义方面去突破的,不是向诗意的、美化的、颂歌方向,而是向反诗意的,调侃的、幽默的、喜剧的,甚至是“丑”角化的方向发挥。应该说是一种很了不起的、在世界文学史上都很独特的创造。
《西游记》和《水浒传》有所不同,它所有的英雄,在女性面前都是中性的,唐僧看到女孩子,不要说心动了,眼皮都不会跳一下的。在座的男生可能是望尘莫及吧,因为他们是和尚啊,我们却不想当和尚。孙悟空对女性也没有感觉。沙僧更是这样,我说过,他的特点是,不但对女性没有感觉,就是对男性也没有感觉。(大笑声)不过唐僧是以美为善,美女一定是善良的,孙悟空相反,他的英雄性,就是在于从美女的外表中,看出妖,看出假,看出恶来。可以说,他的美学原则是以美为假,以美为恶。你越是漂亮,我越是无情。和他相反的,是猪八戒,他对美女有感觉,一看见美女,整个心就激动起来。他的美学原则,是以美为真。不管她是人是妖,只要是美的,就是真正的花姑娘,像电影中的日本鬼子口中念念有词的:“花姑娘的,大大的好!”(大笑声)他是中国古代小说中,唯一的一个唯美主义者。(大笑声)三个人,三种美学原则,在同一个对象身上,就发生冲突了。唐僧就怪罪孙悟空了,去西天取经就是为了救老百姓,小乘佛教不够用,只能治病而已,大乘佛教可以使人长生不老。现在人还没救,你把一个善良的女生给杀死了。孙悟空解释说这是一个妖怪,是假的,要吃你的肉,想长生不老的。唐僧将信将疑,如果这时候猪八戒和孙悟空配合,说师傅啊,你要相信师兄,他是火眼金睛,是太上老君炉里面炼出来的,假美女,真妖精,在他眼中,是无所遁逃的。如果这样,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但是猪八戒有性感觉,性意识,他内心有些骚动,这么多天了,就是在和尚堆里混,好端端一个女生,至少要和她讲几句话嘛!话还没讲上,就被打死了,多可惜。猪八戒就挑拨,说这个猴子天性残忍,师父绝对不能饶过他。这就弄得孙悟空被唐僧开除了。结果是大大的倒霉,一起被白骨精抓去,放在蒸笼里,差一点被蒸熟来吃掉。
性意识,小小的;吃亏的,大大的。这就是对猪八戒的嘲笑。谁让你这么“色”了?自讨苦吃嘛。同样是“色”,猪八戒比王英那种单纯的“色”,可爱得多了。为什么呢?这里,有个讲究。
第一, 吴承恩在折磨猪八戒的时候,反复揭露他,明明出于私心,却冠冕堂皇说了一大套话,欲盖弥彰,错位很大,喜剧性很强,不是王英式的,光是流口水。
第二, 把孙悟空弄走了,被妖精抓住,小命难保,狼狈得很!祸闯得越大,越有喜剧性。
第三, 猪八戒可恨而又可爱,还因为“性趣”,屡犯不改。在白骨精面前顶不住,到了盘丝洞,只见女儿身,不见妖怪,还是顶不住,到了女儿国,就更顶不住了。死心眼、活受罪。喜剧性层层加码。
第四, 不可忽略的是,他的恋爱史,不但不可恶,反而值得同情。他本来是天上的天蓬元帅,一个将军,因为“调戏”王母娘娘的宫女,下放并不太过分,但把他变为猪脸,太过分。但这种丑脸,并不妨碍他喜欢女孩子。
第五, 孙悟空把他收服了,一路去取经。但是,猪八戒取经的意志并不坚定,迷恋浑家的意志却很坚定。在常人,应该是隐蔽的,而他却傻乎乎地公开讲出来。临行的告别词是这样的:上拜老丈人,此番西天去取经,若能取成正果,那是最好,如果不成,我还回来做你的女婿。孙悟空就骂他憨货。还没开拔,公然就想当逃兵。有私心,却没有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孙悟空经常说他“呆子”,这一点很关键,不呆,干那么多坏事,就不可爱了。
第六, 猪八戒取经坚持到最后,当然,也是英雄,不过,是比较平凡的、有毛病的呆英雄,但是,呆,是智慧的缺乏,却是心境的坦然,是缺点又不是缺点。从《西游记》作者的角度说是对猪八戒的“呆”进行调侃,从当代读者角度说,猪八戒的“呆”,恰恰是人性未灭的表现,还是蛮可爱的。火眼金睛看到敌人,一棒子打死,看到女孩子,面不改色心不跳,这种英雄值得尊重。但是,猪八戒看到女孩子动心了,孽根不断,呆头呆脑,表现出来,就更有人情味,更好玩,更有喜剧性的审美价值。
猪八戒是中国古典小说的一个伟大的创造。伟大在何处?给猪八戒设计一个猪脸,又给他那么强的爱好女生的感觉,让他皈依佛教,又不让他六根不清净,男性好“色”的本性,时时流露。他有情欲,照理说,应该把欲望遮蔽起来,但是,他很坦然,没有一点害羞的样子。和西方文学相比,他不像薄伽丘《十日谈》中那些教士好色而耍弄诡计,成为被讽刺的角色。也不像雨果的《巴黎圣母院》里的神父,很迷恋美女爱斯梅拉达,一味虚伪。猪八戒是公开的,你笑话也好,调侃也好,都无所谓。就是被嘲笑,被惩罚,他也大度得很,好像是宠辱不惊,反正活得挺滋润。他和《巴黎圣母院》里那个外貌极丑,又迷恋美女爱斯梅拉达的卡西莫多,又有不同,卡西莫多只爱爱斯梅拉达一个,无声的爱,很谦卑,碰都不敢碰一下,生死不渝,等人家死了,才敢和她爬到一起,死在一起。这个卡西莫多,也是以丑为美的典型,但是,是很浪漫的、理想的美。而猪八戒并不浪漫,他只有男性的本能,见一个爱一个,男性多恋的弱点表现得淋漓尽致。他是一个自发的男人,而不是神,不是大英雄。他也有自尊,掩盖小私心,希望得到尊重,但在性方面不同,却不以醜为丑,读者也不觉得他有多丑。为什么?因为,他丑得很真诚,很自然,有点傻,有点痴。似乎很坦荡,无私无畏嘛!(大笑声)丑和美是对立的,其转化的条件就是“痴”,但是,他又不是贾宝玉那种痴,他没有那么深刻,他的“痴”其实,就是“傻”。如果说贾宝玉是情痴,是以痴为美,那猪八戒,就是以傻(呆)为美。痴是有智慧的人,只是在一个异性身上着了迷,傻(呆)是比较笨的人,见了异性都着迷。以痴为美,深层有智慧,情智交融,可能是抒情的正剧,或者是悲剧。而以傻为美,因为笨,智力低下,就反常,就可笑,就荒谬,故可能是喜剧。这表现在:第一,小心眼,大失算;第二,不断失败,永远快乐。融可笑可叹、可悲可喜,可爱与可恨于一体,充满矛盾、错位,又和谐统一。统一在他丑陋的外貌中,更在行为逻辑导致的出“丑”中。
这叫作以丑为美,以傻,以呆为美。
吴承恩把美与丑的尖锐矛盾放在猪八戒的形象中,又以一个中介成分“傻”(呆),而使之和谐,这在世界古典小说、戏剧史上,乃至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大奇观。当然莎士比亚的戏剧中,也有小丑,我国戏曲中也有三花脸小丑,但,只是配角,作用仅仅限于插科打诨,但是,猪八戒是贯穿首尾的重要角色。丑-傻-美三元错位又三位一体,达到水乳交融的和谐程度。高尔泰说,美是自由的象征,猪八戒的丑、傻、美三元错位交融的自由,在美学史上,值得大书特书。
对于读者来说,能不能,会不会欣赏猪八戒的这种三元错位交融,是内心美感是否自由的试金石。不会欣赏猪八戒,不同情他,就说明你没有看到不可抑制的人性。他所有的狼狈,都是因为坚持对异性爱好的不可更改,都是对中国文化中禁欲主义的冲击。
当然,后来有了《卖油郎独占花魁》,也是公然坚持对异性的追求。卖油郎为了与青楼女子花魁一度良宵,经营了好几年小生意,才有了一点钱,去了一下,却碰上她应酬回来喝醉了,卖油郎尊重她,并没有发生什么。这样的人物,也是英雄吧,但是不如猪八戒可爱,因为他没有猪八戒那么丰富的内心,卖油郎太理性了,而且长得很端正,美好的外貌和道德化的内心统一得很单调。把丰富的人性,通过想象和一个长得非常丑的外貌结合起来,这种喜剧性的想象,实在是了不起的。这是对诗性美化的喜剧性颠覆。
很可惜,我们后来的“三言”、“二拍”、“宋元话本”没有承继猪八戒这个传统。虽然《说唐》中的程咬金,《说岳全传》中的牛皋、《大明英烈传》中的胡大海,固然有某种喜剧性,但是,都没有在性意识中开拓,七情六欲,独独回避了性欲,内在的悖谬就荡然无存,人性深度就与猪八戒那种可爱、可笑、可同情、可怜悯的,不可同日而语。我们的古典小说,把性和恶联系的,比比皆是;把性和善相联系构成为喜剧美的,绝无仅有,在《红楼梦》中,有把性和善结合为美的,如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但是,那是诗的和谐,而不是喜剧的,没有荒谬。当然,《红楼梦》中还有贾瑞和薛蟠,但那是真正的淫荡,那是闹剧,而猪八戒则是轻喜剧,恶中有真,丑中有善,这一轻喜剧传统,没有得到继承,轻喜剧传统的断层是中国小说史的一大遗憾。
人的色欲是很排他的。食欲不同,有了好吃东西,可以和别人分享,但是妻子却不能分享。《水浒传》里有一个理想,就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但是,异性,是不是可以共享呢?回答是,干脆共同禁欲。
英雄和性的关系,一直是个矛盾。从《三国演义》《水浒传》到《西游记》,都极端压抑。物极必反,就走向反面。后来,对于性的描写就泛滥起来。《金瓶梅》中就很直接描写肉欲,有时,还用诗词来描写、赞颂性事。感官刺激很强,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不能公开发行。我们要研究,还得到香港去买。当然,在西方,意大利薄伽丘的《十日谈》也有性描写,却很优雅,其中有许多暗示。我举一例:有一个教士,十分好色,经常接受女孩子的忏悔。有一个女孩子不懂得自己的私处是何性质,传教士说那是地狱,罪恶。教士要和女孩子发生关系,女孩说,这是地狱呀,你来干什么?他说我这里有一个魔鬼,它要到地狱去。《十日谈》里讲得非常文雅,十分幽默,而《金瓶梅》则不然。
极端禁欲导致极端泛滥,极端泛滥又导致极端禁欲,源远流长导致当代,所有样板戏中的男主人公没有妻子,女主人公没有丈夫,母亲没有亲生的儿子,孩子没有亲生的父母。这样的极端,导致在改革开放后,性事主题,起初还偷偷摸摸、羞羞答答,后来,就出现了张贤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其后是王安忆的《小城之恋》等,现在就产生了《上海宝贝》之类,这个是必然的。禁欲过于厉害必然会产生纵欲。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过分的禁欲、英雄化最后导致走向它的反面。人都不再英雄了,而且变得卑下了。
哦,对了,我讲得太多,应该是回答你们挑战和质疑的时间了。

对话

问:孙教授,您好,您说,中国人的情欲观和西方是不太一样,我们的孔夫子瞧不起女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而西方,则有骑士小说,把崇拜女人,把生命献身给女人,当成一种光荣。这里,是不是有某种文化传统上的差异?

答:你的说法,是很意思的,我可能刚才讲得不是很清楚,现在作些补充。我想这里的原因是很深邃的。西方文化关于性的观念和我们国家,从文化源头上,或者说原型上,就差异很大。这和后来的差异不同,源头上的差异,一点点小差异,到了后来,差之毫厘,就失之千里。关于男人和女人,在我们文化传统中,不管什么样的古代神话,民间故事,都是两个独立的人。要结合,就不免有主体之间的矛盾,男女之间性的吸引,虽然是最强烈的,但是,两个人要结合,起码要沟通感情和感觉,但是,人性决定了人的感觉和感情是难以彻底沟通的。因为,人对外部信息,并不是被动反应,而是以其主体认知模式去同化的,这个过程中,就免不了充满了误解。互相间完全认同,就有挺高的难度。故先是女人不能充分估计男人的价值,后来是男人体悟不清女人的价值,因而在中国到文明社会之后,男女不平等的时间持续可能就比较长。男性对女性的歧视,可能要多一点。而西方的早期哲学,则有所不同。有一种思想,男人的一半是女人,或者女人的一半是男人。柏拉图在《会饮》中,引用阿里斯托芬的说法,最初的时候,人的性别有三种,除了男的和女的,还有第三种,男女两性的合体。四只手,四只脚,两张脸,一模一样,方向相反,生殖器则有一对。这种人的体力和精力都非常强壮,因此常有非分之想,竟要与神们比高低。宙斯和其他神很恼火,想把这类人干脆灭掉,但就再也得不到从人那里来的崇拜和献祭了。绞尽脑汁,宙斯想出了个法子,把人们个个切成两半。人只能用两只脚走路,就变得虚弱,人数却倍增,要是继续捣乱,就把他们再切一次,只能一只脚蹦跳着走路。人被切成两半后,每一半都急切地欲求自己的另一半,紧紧抱住不放,恨不得合到一起。由于不愿分离,饭也不吃、事也不做,结果就死掉了。这一半死了,活着的一半就再寻另一半去拥缠在一起,不管遇到的是女人的一半,还是男人的一半。这样,人就快要死光了。宙斯就把人的生殖器移到前面——让人可以交媾。要是男的抱着女的,马上就会生育,传下后代;要是男人抱着男人,至少也可以发泄情欲。所以,人身上本来就有彼此吸引的情欲,像两片比目鱼,人人都总在寻求自己的另一片。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西方的文化源头上,男人和女人相互追求,不过是恢复原生的自我,自己找回自己,沟通的障碍,就微乎其微,就是互相进入,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不存在害羞之类的事情,相反可能是很光荣的。西方中世纪的骑士以崇拜女性为荣,而中国中世纪的好汉却以仇视美女为荣,是不是可以,从这里,看到一点原型。
西方的原型意识,就是由于分成两半,人不完整了,就要追求恢复完整,这是天经地义的。从亚里士多德到弗洛伊德,全都认为,通过性爱,爱他人,实际上是实现爱自己。性交媾就是对这种结合的幸福的庆典。柏拉图甚至鼓吹滥交,原因很简单,这是自己和自己的幸福的事情,和其他无关。希腊人(和一些东方宗教),还以某种带性交的仪式来赞颂爱神,还有圣洁而又淫猥的爱的法典。知道了这些,对上个世纪60年代,西方的性解放,群交,裸体运动,才可能充分理解。显然,这一切,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原因就在文化原型有差异。你们有兴趣可以去查阅柏拉图的《会饮》,刘小枫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48~51页。

问:孙教授,您说,男人以力为美,难道男人就一直是出死力气的?后来,不是有奶油小生吗?美是一个历史建构的观念,怎么能一概而论,是不是这样呢?请以古典传奇小说为例说明。

答:谢谢你,这个问题可能补充了我刚才所说的不足。
最初的人,女性以生孩子为美,男性以力量为美。所以中国的“男”字是田力,就是说他是从事农业劳动,很有力气的。中国的英雄是以力为美,“力拔山兮气盖世”。京戏里,张飞在长坂坡当阳桥前一声吼,吼断了桥梁水倒流。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光有力量就不行了,更大的英雄不是由于力,《水浒传》第一把交椅是宋江,他没有什么多大的力气。第二把交椅是卢俊义,和宋江一样,他的名声靠的是仗义疏财,是一种精神号召力。第三把交椅是吴用,他不会打架,手无缚鸡之力,但是他有智慧。这就渐渐显示一种转化,最美的、吸引人的不是力气,而是智慧。以力为美变成了以智为美。诸葛亮比一般武夫要美多了。《说唐》里面,程咬金做皇帝,有个徐茂公,程咬金简直可以说是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后来《大明英烈传》中有徐达,在《太平天国》里有一个叫钱江,虽然这些人武艺都不行,但都是以神机妙算见长。他们有更高的威信。这些人物可以叫做“诸葛亮系列”,都是以智为美。就女性方面来说,一些人物的美,既不是力,也不是智,如杜十娘、崔莺莺,而是情,以情为美。就男性来说就是贾宝玉了,最大的特点是“情痴”,感情到了发痴的程度就更美了。情感强烈,发痴,就是不讲理,不合逻辑,把感情看得比性命还重要,用学术语言来说,就是以情为美。所谓“痴”,就是说,这种情,是超越实用理性的。如果贾宝玉选择对象,局限于实用理性,先看对方身体怎么样,能不能生孩子,绝对是不能选林黛玉的。第一,她有病,最健康的是薛宝钗;第二,脾气,心眼小,她越是喜欢你越是折磨你,整天挑剔你,整天讽刺你,弄得贾宝玉整天作检讨。不赔不是不好,赔了不是更不好,这就是爱。有了感情就痴了,逻辑就乱了。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人彼此最爱,却闹得最一塌糊涂,天天吵、天天闹。比较平静的是薛宝钗。薛宝钗非常宁静,她不痴,因此就没有情。她无所谓,看到唯一比较干净的男人被别人迷住,也不激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不是感性人物,很有理性修养。这个人很漂亮,但不如林黛玉美。真正美的是把感情看得比命还重要的人,就是林黛玉,谈恋爱到不要命的地步,这就是以情为美的典范。到这个时候,古典小说发展到了古典美的顶峰了。
从中国传奇小说来看,从武松、孙悟空的无性,到贾宝玉、林黛玉的感情至上,一步步把感情提到更高的价值层次。从17世纪莎士比亚到19世纪的托尔斯泰,从罗密欧、朱丽叶为情而牺牲,到安娜·卡列尼娜为情而自杀,都是同样的审美境界,把感情看得比生命更重要!这正是世界文学历史不约而同的潮流。

(录音整理:阎孟华  统稿:李福建)

2001年4月15日


和中学教师谈演讲的现场感和互动共创
    ----以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为案例

     

诸位都是中学的骨干、有的还是特级教师。我对你们怀着敬意,这不是虚伪的讨好。因为我的中学语文教师,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既不是特级,也不是高级。但是,是他引导我走上文学道路,决定我当上作家,当上教授,还有资格给你们这些特级教师讲课。他当然没有教我如何演讲,但是,他教我如何在实际生活中发现问题,去思考,去解决。最近这几年,我就按着他的思路,在我们生活中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我们的学者、教师、企业家、官员到国外和同行交流,也许在智商上并不亚于对手,但就是在讲话,离不开事前准备好的讲稿。一到现场即兴对话,就往往结结巴巴,而对方则谈笑风生,有时,我也在场,未免感到丧气,难为情。这不但大影响了我们的国际竞争力,而且有损我们的大国形象。在国内则更是这样,连一个小型的座谈会,都要念稿子。不能即席对话,成为国人素质的一大缺陷。原因何在?在我看来,根源在于语文课,语文课程本来是文本、作文和口语交际的三位一体。现在文本和作文都受到了重视,因为高考必考,但是,口语交际,却并没有真正展开。因为与高考无关。更为严峻的是,在语文课本上的口语交际理论,基本是错误的,例如有一个影响极大的初中语文课本口语交际一开始就是朗诵,殊不知朗诵既不是口语的,也不是交际的。
这样的低水平的错误,许多大学教师都把这当作笑话。但是,他们笑得起来,我却笑不起来。课本是谁编的呢?中学权威教师。中学教师是谁教出来的呢?大学教师。前些年有一位教育部的首席专家,一位权威教授在南京做报告,说,你们中学教师百分之八十不合格。他说着这样的话,做出怪得意的、神圣的,忧国忧民的样子。我却觉得,这不是做报告,而是军事训话。一味以社会地位的优势来压人,虚假的精神优越感,这本身就不符合口语交际的基本原则。
平等互动,即兴生成,这个原则,很抽象,也很丰富,要让我写大块文章,滔滔不绝的讲座,可能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我和你们领导商量了一下,最简便的方法,就是通过解剖一篇经典的演说,来具体地阐明这个原则。我所选的就是二十世纪美国历史上最经典的演讲词――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

   关于《我有一个梦想》,我看了你们不少公开课的教案,大体都把教学目标定位在1.整体感知全文,把握情感脉络。2.体会演讲辞激情飞扬、极富感召力的语言特点。 3.感受马丁•路德•马丁•路德•金为民请命的战斗精神和反对“以暴易暴”的远见卓识。
   这样的教案,基本上重复课文,可以说是全是废话。当然,一些教师也提出了问题,但是所提出的不是问题的伪问题,什么“我有一个梦想”中的“我”指的是谁啊?不仅仅是.马丁•路德•金个人,而是千千万万黑人同胞。恕我直言,这完全是口水话。从一开始演说,作者就宣称,他不是代表个人,而是全体美国黑人。又如,哪些段落是作者的梦想 ?这更是伪得不不能再伪的伪问题了。因为,文章中有直接的、以排比句反复的表白。再如,哪些段落是他产生这个梦想的原因?答:1—7自然段 。接着是,他以怎样的方式来实现这个梦想 ?答:8—17自然段:非暴力斗争方式。很显然,这样的伪问题造成的伪对话,其实变相的段落大意。从某种程度上说,比之段落大意还不如。因为教师已经把段落大意归纳出来了,学生除了迎合教师的结论以外,根本没有主动提出问题的空间,只能处于被动接受状态。最后,教师据之总结出本文特点:思路新颖、清晰,结尾引人深思、令人振奋,印响深刻。很明显,所谓的特点,根本就算不上特点,而是许多演讲,甚至是许多散文的共同性。如果仅仅是这样,这个演讲就不可能上升为美国一百年中划时代的经典。
  然而,这样从一望而知到一望而知,满足于在文本表面滑行的教案却成为公开课的样板,可见指导思想混乱和教学的低效具有普遍性。
要使对话超越伪对话。问题要成为真问题,起码是对学生初始感知有所触动,有所冲击的,本以为一望而知,实际上可能一无所知。
文本是天衣无缝的,水乳交融的,而情感的脉络则是潜在的、隐性的。提出问题就是要突破有机的表层,进入深层。问题在哪里?其实就在文本内在的矛盾中。
  文本开门见山,就提出100年前,颁布解放黑奴宣言,强调黑人与白人平等自由,于法有据,理所当然,落实应该天经地义。关键词是100年前。第二段把“100后”强调了四次。黑人仍然在“种族隔离的镣铐和种族歧视的枷锁下”,备受压榨。100年前的理想和100年后的现实,形成了“骇人听闻”的矛盾。
     问题要真实和深邃,就要揭示出内在的、潜在的矛盾。情感的脉络隐藏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中。理想的合法性和现实的不合法性,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对于合法性,用了感情非常强烈的定语:“伟大的美国人”,“希望之光的硕大灯塔”,“结束漫漫长夜禁锢的欢畅黎明”。对于不合法性,也用了情感非常强烈的形容语:“蹒跚于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的枷锁”“物质繁荣瀚海的贫困孤岛”“向隅而泣”“流离漂泊”“骇人听闻”。对比的强烈,表现了情感的强烈。要把握“情感脉络”就得从这里开始。
   这是情感脉络的“脉头”。对比的强烈性贯穿于文本后面几段:从“共和国的缔造者”“宪法和独立宣言的辉煌篇章”“的气壮山河”到“空头支票”;一百年之久,二十五万人之众,兑现支票之微,都为了反复强化情感。有些教案,感觉到了文本“排山倒海的语言气势对听众的震撼力”,甚至还涉及了“作为演讲词理论性与艺术性、鼓动性与形象性有机结合。”可惜的是,几乎没有一个把“演讲词”的特点落到实处。原因是,几乎毫无例外地把演讲和散文混为一谈,一味“揣摩朗读贯穿教学始终”。
   殊不知朗读(包括朗诵)和演讲有根本的区别。把演讲和朗读(朗诵)混为一谈。演讲和一般朗读的不同在于,第一,演讲者和听众处在同一现场的,有着交流的现场性,直接性。因而,情思必须聚焦,起码要抓住绝大多数听众的注意,即使有百分之十的听众精神不集中,也可能影响到其周围的百分之十,导致现场情绪涣散。效果是立竿见影的,须要现场见机调整,事后不管多高明的修改,脱离了现场也于事无补。第二,演讲者听众的双向互动的。而朗读(和朗诵)的作品其作者和听众在不同现场,是非现场性的,文章是单向传输的。演讲的成功并不完全取决于演讲者,而且取决于听众,氛围是双向共同创造的。(下文详述)。特别值得提出 的是,马丁•路德•马丁•路德•金所面临的现场,有二十五万人之多。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命运,带着不同的喜怒哀乐前来,演讲在一开头就必须把这些不同的情感统一起来,让他们暂时忘记个人各自不同的一切,在一个焦点上凝聚起来。不明于此,一味依赖朗读,其实是盲人瞎马。
   明确了这一点,才能真正理解马丁•路德•金为什么开宗明义,抬出“一个伟大的美国人”,对于二十五万人来说,不言而喻是林肯,游行的出发点,乃是林肯纪念堂,点出了这些,就是突出了现场感。显然,他可能还觉得不够感性,接着特别点出了“今天我们就是在他的雕像前集会”。现场感的形象化强化了现场氛围。一些老师感到了演讲的“鼓动性”,却不知鼓动性离不开现场感。美国卡内基演讲术认为,演讲一定要准备,但不能事前完全准备好。事前准备好的,就不是现场的。念讲稿肯定失败,就是因为,稿子挡住了眼睛,而眼睛是灵魂的窗子,是现场交流的重要通道,把唯一的窗子关上,一些随大流而来的消极分子肯定就会注意力涣散,控制不住消极听众的注意力,会造成会场的骚动。把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演讲的思想焦点上来还不够,更重要的是集中到所有的人有目共睹的感觉上来(林肯塑像)。有了这种共同的感觉,思想才可能凝聚起来,构成热烈的,甚至狂热的氛围,产生鼓动性的效果。  许多教案都强调要把握演说的“情感脉络”,却忽略了情感的特点就动,所谓情动于衷,所谓感动、激动、动心,动情,触动,关键都在于动,动就是变动,就是情感从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而鼓动性,也是动,煽动性,更是动,指的是情感从低到高,达到顶点,叫做高潮。
   鼓动性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正面的,如上所述,开头对林肯的赞扬,二是负面的,也就是接着而来的“空头支票”,这是很尖锐的,用了相当口语化的词汇(bad check),是很粗率的,在美国开空头支票就是没有诚信,是很不名誉的。但是,他指出这张神圣的支票是林肯开的,而百年来美国政府使之变为“空头”。从这个暗喻再引申出第二个暗喻“资金不足”,相当不客气了,把百年来的美国政府暗喻为破产的银行,这在美国是相当严峻的指斥。这就叫做鼓动性,甚至煽动性。但是,从语言上,用了相当文雅的书面语词语(insufficient funds),在修辞上把委婉和尖锐结合了起来。,这就把鼓动性、煽动性,适当节制了,接着,顺理成章地引出了正面的暗喻:“决不相信正义的银行会破产”。又把现行政府和百年政府作了区分,你的银行是“正义的”,而且有着“巨大的机会宝库”应该是不会破产的,  本来开头已经说过,诺言不可信,那是过去,而现在说,我们还是相信你们,支票会兑现的。接下去,情绪化的语言转化为第一个结论:这个结论可谓大笔浓墨,用了几个复合的句组,从正面说要提醒美国现在是“非常紧迫的时候”,从反面说,不能冷静下来,搞渐进主义的等待。然后用三个相当华丽的比喻,甚至动用上帝的名义来形容这个紧迫性。不但如此,而且带着警告性的严厉,漠视迫切性和“低估黑人的决心”的后果,“对美国来说,将是致命伤”。

1963年并不意味着斗争的结束,而是开始。有人希望,黑人只要撒撒气就会满足;如果国家安之若素,毫无反应,这些人必会大失所望的。黑人得不到公民的基本权利,美国就不可能有安宁或平静,正义的光明的一天不到来,叛乱的旋风就将继续动摇这个国家的基础。


把“叛乱”这样的字眼拿出来,那就意味着是暴力,就意味着动摇美国根基。这样思想和情感的脉络就达到了第一个高潮。
  许多教案都强调了这篇演讲的非暴力思想的伟大,但是,恰恰没有看到,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不是绝对的,而是和暴力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转化的。看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理解马丁•路德•金非暴力的深刻。事实上,马丁•路德•金在策略上有精致的考虑的。这次大游行,乃是对两个月前肯尼迪当局提出的“自由民权法案”进行群众性的支持,事前他和其它黑人领袖决策:演说要尽可要能保持平和,也就是克制(to keep their speeches calm)避免挑动“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或者“公民抗命”情绪,故在语言上回避了他在1960对美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 (NAACP) 以《黑人和美国人的梦》为题的演说中的一些尖锐的语言,如“显而易见,白人优越主义分子践踏了这个梦,而我们的联邦政府以其冷漠和虚伪表现出对这个梦惊惶失措,从而背叛了这项正义的事业”。尽管如此,联邦调查局(FBI)还是把他当作“美国最主要的敌人”。而另一方面,在当时的黑人中,具有相当明显的暴力的倾向。就在他这篇演说发表引起轰动之后,激进的黑人领袖(Malcolm X)还谴责他的演说“太妥协了”,“光是听到压迫者和愤怒的革命者光着脚在睡莲叶子垫上,念着福音,弹着吉它,唱着‘我有一个梦想’”。正是因为这样,马丁•路德•金特别提醒,在斗争过程中,不能容许“抗议蜕变为暴力行动”。不能“为了满足对自由的渴望而抱着敌对和仇恨之杯痛饮”。还原到历史语境中去,就不难看出马丁•路德•金的智慧:在极端的暴力反抗和极端的反动压制思潮中间,找到最佳平衡策略。这种平衡的睿智就在于不能以全部白人为敌,而是把广大白人争取到自己这方面来:

  不能因此而不信任所有的白人。因为我们的许多白人兄弟已经认识到,他们的命运与我们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他们今天参加游行集会就是明证。他们的自由与我们的自由是息息相关的。我们不能单独行动。

但是,这种策略,仅仅是政治性质的,马丁•路德•金不满足于此,将之提升到精神的崇高上去:“必须永远举止得体,纪律严明。”应该“升华到以精神力量对付物质力量的崇高境界中去。”
   严格从文本分析,和情感的第一个高潮相比,这里出现了一个转折,不再是激情的强烈鼓动,而是相对冷静,相对理性。应该说,这是情感脉络的一个变化,一个起伏。
   在情感的脉头,他向林肯致敬,但是,却没有采取林肯在葛底斯堡著名演说的风格。林肯的风格是那样简洁、朴实、通篇平静陈述,连最最重要的结论,虽然用了排比,却不是词采华瞻的句子的排比,而是没有并列形容词的介词结构(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可以说精炼到不能再精炼的程度,亏得孙中山将之传神地翻译成并列的句子“民有、民治、民享”。林肯之所以能够这样宁静,是因为现场性的不同。南北战争胜卷在握,林肯的演说发表在为双方战死者安葬的典礼上,聆听者怀着哀悼的深思。而马丁•路德•金面对的是群情愤激的人群。诺言一百年来未曾兑现,拒绝冷静下来,不能忍受渐进主义的等待。故他在理性的转折以后,仍然对采用了激情和华彩的语句,进行鼓动。这种鼓动,很快变成了抒情:而抒情的逻辑只能是极端的,情感的分量是是在排比句中叠加的,实际上让抒情变成了煽动:“只要密西西比州仍然有一个黑人不能参加选举,只要纽约有一个黑人认为他投票无济于事,我们就绝不会满足。不!我们现在并不满足,我们将来也不满足。”他还特别点明南方黑人聚居的密西西比、亚拉巴马、南卡罗来纳、佐治亚、路易斯安那,北方城市中的贫民区,但不管那里黑人的遭遇多么悲惨,也不能陷入绝望。说到这里,他回到六年前他的《黑人和美国人的梦》中去:“我仍然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深深扎根于美国的梦想之中。”这时候,一个黑人歌手Mahalia Jackson's 大喊一声: “把我们的梦想告诉他们,”(Tell them about the dream, Martin!)
  在这个歌手的激发下,马丁•路德•金离开了他事前准备好的讲稿,即兴发挥起来,所用的完全是抒情语言,而且是个人化的:

    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生活。
  今天,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亚拉巴马州能够有所转变,尽管该州州长现在仍然满口异议,反对联邦法令,但有朝一日,那里的黑人男孩和女孩将能与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携手并进。
  今天,我有一个梦想。
  我梦想有一天,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成坦途,圣光披露,满照人间。
  这就是我们的希望。我怀着这种信念回到南方。有了这个信念,我们将能从绝望之岭劈出一块希望之石。有了这个信念,我们将能把这个国家刺耳的争吵声,改变成为一支洋溢手足之情的优美交响曲。

  “ 我有一个梦想”。不但变成了当场整个演说中最为激动听众语言,而且变成了从那以后最著名的格言。在1999年对美国学人公共演讲的民意测验中,成为二十世纪最佳演说的决定因素,不是那些华丽的形容词和排比句,而是这样平常的口语成为日后家喻户晓的格言,效果是如此惊人,真问题应该从这里提出来,为什么?
   首先,这不是一句平常的话语,它来自圣经
   这是圣经的一个典故。出自依赛亚书(Isaiah 40:4-5):“我有一个梦想: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成坦途。”(I have a dream that every valley shall be exalted...)由于圣经的神圣性,又非常符合他牧师的身份,这句话就带上了传播上帝神圣福音的意味,基督教国家广大群众自然喜闻乐见。
  其次,这样的发挥,不是事前准备的,而是现场即兴的,不是单向传达,而是双向互动中生成、共创的,不是演讲者个人的智慧,而是演讲主体和听众主体智慧的遇合和建构。听众在这里,就不是被动的听者,也是主动地参与者和创造者,这种互动生成氛围,恰恰是演讲氛围达到水乳交融共创效果的表现,这是不管什么样的朗读根本不可能达到的境界。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氛围,演讲者和听众之间打成一片,社会地位、文化背景和命运的差距,并没有改变,但是,在现场群众统一的感情的交融中,心理距离缩短了,达到浑然一体的程度,不但是演讲者与听众的双向交融,而且是二十几万人之间的交融,实际上是三维交融,情感强度等于乘了三次方,达到某种狂热的程度,此时,演讲者就获得了最大的自由,不管说什么,都会引起全体狂热的反应。马丁•路德•金以惠特曼式的排比,以乐观的狂想,把听众的情绪推向狂热的高潮:

让自由之声响彻每个山岗。”
  如果美国要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这个梦想必须实现!
  让自由之声从新罕布什尔州的巍峨的崇山峻岭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纽约州的崇山峻岭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宾夕法尼亚州的阿勒格尼山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科罗拉多州冰雪覆盖的落基山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加利福尼亚州蜿蜒的群峰响起来!
  不仅如此,还要让自由之声从佐治亚州的石岭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田纳西州的了望山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密西西比的每一座丘陵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每一片山坡响起来!
  当我们让自由之声响起,让自由之声从每一个大小村庄、每一个州和每一个城市响起来时,我们将能够加速这一天的到来,那时,上帝的所有儿女,黑人和白人,犹太教徒和非犹太教徒,耶稣教徒和天主教徒,都将手携手,合唱一首古老的黑人灵歌:“自由啦!自由啦!感谢全能上帝,我们终于自由啦!

如果以林肯葛底斯堡演说衡量,或者用一般散文准则来评判,这样渲泄式的排比,可能成为空洞的滥情、有挥霍语言之嫌的,但是,现场感,心心相印的氛围,演讲者和听众,听众与听众,三方互相鼓舞,使每个人都成为了情绪的俘虏而汇入心理完全没有距离,情感完全没有区别的海洋。这就构了情感脉络的最高潮。
许多教案之所以失败,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不懂散文与演说,朗读与演讲的起码区别,以致造成朗读的泛滥,就是对“情绪脉络”有自发的感觉者,真正到了情绪起伏的关键,由于在理论上缺乏自觉而感而不觉,缺乏理性的分析,自发的朗读,尤其是一些教师的朗读,拿腔拿调的滥情,不能不给人一种虚假的,甚至是令人肉麻的感觉。

我国的口语交际,在学术上基础是落伍了。本来在先秦游说之士那里是很发达的,可能说是世界领先的。只要在口头上说服诸侯,就可以当大官,苏秦甚至拜六国相印,有口才就可以飞黄腾达。文心雕龙还在理论上总结为“喻巧理至,飞文敏以济词”,但是,从汉朝以后,就不行了。为什么?我有一个想法,这可能要怪蔡伦,他把纸发明得太早了。以致后来人们就不重视口头交际,而重视写文章了。汉武帝选拔人才就把候选人召集起来写文章,择优录取。这个办法到了隋朝就变成了科学考试。写文章成为当时知识分子唯一的进身之階,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口语交际的智慧,也就是口才,变得不吃香了,一千多年下来,先秦游说的艺术,口取胜的传统就这么丧失了。
与我国相反,西方,可能因为造纸术普及得比较晚,故口头表达,特别是演说术,就比较重要。有一个现象你们注意到没有?就是临刑的英雄,在西方,好作演说,而在中国则好作诗。这一点我在本书《中华诗国论》中已经说过,不再重复。
美国中学有口语交际课,其实就是演讲,初中是public speaking.也就是演讲,高中则有辩论。口语交际(有时叫做communication)和写作同为大学一切院系必修,不少大学有演讲系,演讲博士,演讲教授。
所以我们口头交际水准比较低,要怪大学教授,没有建构一门口语交际的学科。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不能怪蔡伦,要怪大学教授。特别是我这样的,活到八十岁,还没有写出一本口语交际的学术著作来。


2013年6月6日,2014年5月15日,2017年7月12日又修改



附录


答美丽的主持小姐

我对于目前大学生辩论赛有许多不满,新加坡国际大专辩论赛模式,陈述的时间太多,针锋相对的自由辩论才有四五分钟,而美国俄勒冈式辩论模式,一个陈词结束,马上就要应付对方的质询。氛围就紧张得多。自然,把美国法庭上的质询搬到大学生的辩论赛上来,难免胶柱鼓瑟。还有一个局限是:对于辩论队员的素质要求太高,在基层难以普及。
我本以为,作为一种训练口才的方式,辩论赛像许多时髦玩意一样,流行了一段时间以后就很快受到冷落。但是,几年过去以后,没有想到连比较小的大学每年都经常地举行,就是功课最重的医学院的学生,居然也在一段时间里,把那几十本厚得像砖头一样的书丢在一边,投入各种各样的辩论赛。投入得火热自然是好事,但是,越是火热,各校之向的关系也就越容易紧张。每逢宣布胜负,气氛都有冰冻之感,事后都免不了一些不甜不酸,不咸不淡的议论。偏偏在这时,我还要上台去作总结。
在这种决定命运的时刻,上去作讲评很难,讲得太没有水平,辩手和啦啦队员会用叭叭喳喳来表示对你的蔑视,讲得太一本正经,他们会以懒懒洋洋的眼神和施舍性掌声来表示对于你的怜悯。以最简洁的语言打中要害,把他们镇住,又太冷酷,不够轻松,也可能使人家不耐烦。当我不得不走上台去讲评时,我给自己设定的任务是首先把他们从紧张的期待中解脱出来。但是一上台,我就感觉到:男大学生的好胜心由于女大学生们如花的笑容而空前高涨起来了。我决定用现场即兴的办法未调侃一番,我把所要调侃男大学生的精神状态勉强命名为:“异性在场的自尊膨胀”。想清楚了,就拿它来开测。
我说:每逢演讲、辩论,都是女选手多于男选手。都说妇女半边天,男性自然也是半边天,互相平衡。可是在眼下这样的场合,常常有男性的半边天摇摇欲坠之感(笑声)。这种感觉和我们看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实况转播时相同。中国人拿了不少金牌,当然过瘾,但是一种阴盛阳衰之感实在不太美妙(掌声)。差不多每一回最佳辩手都是女性,这使我这样一个须眉男子感到莫名其妙的压抑(笑声)、自卑(笑声)、恼火(笑声)、脸红(笑声)、头皮发麻(笑声)、怒发冲冠(大笑声、掌声)。但是我作为男性也有可以自我安慰之处,那就是:女人会讲话(笑声、掌声),但是,男人会做事。(掌声四起)。何以为证?转头看看评委席,几乎所有的评委都是须眉男子,这使我心花怒放。(大笑声、热烈的掌声)
把年青人的神经放松以后,我正经八辈地把辩论双方的得失讲了一下。轮到要宣布胜负了。会场上气氛又紧张起来。
我把那张藏着评委投票结果的信封举了起来:我知道,在你们看来,我的讲话轻于鸿毛,而这张信封,才是重于泰山。(大笑声)要我来拆开这信封,本来也未尝不可。但是,这是非常残酷的。我不适合于做这样残酷的事,一来我生性懦弱(会心的笑声),二来,我是个革命的人道主义者(大笑声,鼓掌声)。所以我和评委商议,还是让美丽的主持人小姐来宣布。因为,美丽的小姐经常做残酷的事(热烈掌声,笑声)。
等笑声和掌声停下来以后,我说,谢谢你们的掌声;我们达到了完全的沟通。很显然,刚才鼓掌的男同学,对于美丽的小姐经常做残酷的事情——深有体会。(掌声。欢呼声)
当我走下台来的时候,一位大学生辩手对我说:你好不残酷地调侃我们,可是我们却感到好不快活。
会场上听众和演说者的情绪达到了高度的交融。
可是主持人小姐接下来的话却有些煞风景,她老实巴交地说,现在只好由我来残酷地打开这个信封了。她显然立刻感到了有点不妙,但是却无能为力。只好干巴巴他说了几句套话,眼睁睁地让会场冷清下来。
吃饭的时候,她正好和我坐在一起,她说,你按你的幽默理论,把会场的气氛搞得浓浓的了,可是我却傻乎平地把气氛弄糟了。依你的理论,我要怎样才能幽默起来呢?
我说,我也不是想好了才上去的。幽默贵在即兴发挥。但是这并不排除事前多动脑筋,你接过我的信封以后,不要那么一本正经。可以轻松一点,关键在于要有讲点歪理的勇气,要有违背事实的魄力,你的心态要从日常的思路中解放出来,比如说你本来很漂亮,这是人所共知的。你乐于得到人们的欣赏,如果有人说你不漂亮,你会生气的,这很合乎常情,可就是没有幽默感。要幽默起来,你就得把事情和自己的情绪颠倒过来。比如说,你能不能设想一下,坦然宣称自己长得很丑,你敢于这样想了,这样说了,绝对不会减少你的仪表的漂亮,但却可能增加你内心的美丽,使你变得更加可爱。你接过信封,要有魄力把我的说法顶回来?比如,这样说:我并不同意教授的意见,当我撕开这个信封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感到残酷。相反,我感到很温柔。因为美丽的小姐才是残酷的,我并不美丽,所以我并不残酷。
我说到这里,她笑了。好像有一点开窍的样子。她承认这样有一点幽默了,不过,还有点不够分量。她问我如何加足分量。
我说,这也不难,只要再加上一句,火候就差不多了。
我看到她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期待的光。
我沉吟了一下,说:你可以这样说:平时,我最爱唱的歌是:
《我很丑,但是我很温柔》。  
美丽的小姐灿然而笑。



附:贵在随机应变
               

九十年代初,我写了一本有关幽默谈吐的书,完全出乎意料的是十分畅销。中央电视台的一位部门领导,在香港看到了,就导演把我追踪到了。那是上个世纪末,1992年,在中央电视台做了二十集的“幽默漫谈”。那个节目应该说做得并不怎么样。但是,从此以后,我就被当成对于幽默有研究的人士。经常被一些单位请去做讲座。当然,随便讲讲有关幽默的知识和趣闻是并不困难的。但是,听众并不太关心幽默的学问,他们最为关注的是: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幽默谈吐。有时候,纸条递上来,问得很刁钻。而且要马上回答。有一次在一个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的礼堂里,条子递上来是:如果,你母亲和你太太都掉下了大河,你是会游泳的,你是先救妈妈还是先救太太。请回答,而且要幽默。
这完全是出乎意料,我只能承认,我无法回答,原因是我的幽默还没有遇到过这样严峻的考验。下面发出了一些笑声,虽然,其中充满了谅解,但是,却不能不使我感到遗憾。讲座结束以后,心里还有一点失落之感。
后来,我在一本西方的幽默书发现,我所回答不了的题目,原来是有现成答案的。
那就是:先救太太,因为妈妈会游泳。
从那以后,经过苦心钻研,我对于幽默逻辑错位有了更多的体会。对听众递上来的条子,就逐步比较有信心了。虽然时间很紧迫,但是只要放下一本正经的架势,歪理歪推,总能对付过去。
后来有一次,一张条子上的问题是:
如果请女朋友吃饭,结帐时,却发现没有带钱,怎么办?
我的回答是:你先使劲骂那些请女朋友吃饭,而不带钱的家伙。骂得越凶越好,骂得差不多,叹一口气说,我今天全骂自己了。
事后,我想想了很久,虽然当时听众都给我鼓掌了,还很热烈,但是总有些美中不足。作些修改才好。
似乎应该这样说:你骂这种人,是小器鬼,贪吃鬼,没有资格做人,连鬼都配不上,不要脸的鬼。骂得差不多,摸摸口袋,叹一口气:可是,你(指着对方),今天可是真是碰见鬼了。我呢,也是,把自己骂成鬼了。
但是,幽默谈吐是口语的现场交流,事后不管你想出多么好的点子来,也是白搭。
从这个意义上说,幽默谈吐永远是随机应变,如果你能在几秒钟之内能够反应过来,不一定完美无缺,但是,多少可以达到心理距离的缩短,事后不管想得多么完美,也是白搭。但是,事后多加思索无疑有利于随机的发挥。
有一次,在漳州师范学院演讲,我讲了一个故事:一个顾客来到一个咖啡馆,小姐给他端上啤酒。但啤酒杯里有一只苍蝇。故事说,如果这个顾客是个英国人,英国人是十分讲究绅士风度的,他就耸耸肩走了。如果这个顾客是德国人,德国人是很讲究科学的,为了避免别人再受害,就把啤酒倒掉了。如果这是个日本人,日本人是很讲究严格管理的,他就会把经理叫过来训一顿,要求他检查管理方面的漏洞。如果这个顾客,是个俄国人,俄国人是很讲究实际的。他想,啤酒里面的酒精,是可以消毒的。苍蝇身上的细菌已经给杀死了。他就把苍蝇从啤酒杯里挑出来,把啤酒喝掉了。如果他是个美国人(这个故事大概是美国人编的)他就会把小姐叫来,说,我有一个建议,以后再发现苍蝇在杯子里,我建议,把苍蝇和啤酒分开,一个杯子装啤酒,一个杯子装苍蝇,送给顾客。
听众大笑。
到了最后,一个听众,递上一张条子来:如果你是那个顾客,你会怎么说呢?
读完条子,思想跟着舌头自动化地活动起来。我说,我会指着苍蝇对着小姐说:小姐,我很荣幸,你把这样一只像你一样美丽的苍蝇奉献给我,我肯定,这一定是一只经过精心培育,最没有污染,既能排毒、又能止泻,专治胃口不好,恶心呕吐的特效药。
台下的听众,为我热烈鼓掌。
前不久,福州一所军事通讯性质的高等学校,请我去讲幽默谈吐。
快结束时,递上来的条子是:
如果我在听一位学者(或者领导)的报告,忍不住放了一个屁,很响,又很臭,怎么用幽默来化解我的尴尬?
我一点准备没有。读条子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怎么回答。
但是,冥冥中有一种灵感冒出来,我一头念条子,一头就歪理歪推起来。
我说:你可以对坐在身边的朋友抱歉:对不起,报告很精彩,启发性很强,我突然觉得有许多想法和他交换,但是,他老是讲个没完。不知不觉,实在是憋不住了。真是不好意思。
底下哄堂大笑。
又有条子递上来:这是什么方法?
我回答:自我调侃。
底下报之以鼓掌。
就在写这篇文章的前两天,我应邀到福建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去做报告。
一个学生递上来一个条子,说:我们班主任今天本来布置我参加一个会,但是为了听你的报告,我没有去。如果你是我,如何向班主任交代呢?
不知从哪里来的灵感让我的舌头活动起来,我听见自己说:“主任,你也年青过,当年你是不是也曾经有过为了一个好报告而逃会的历史记录,如果你从来没有,请允许我从明天开始向你学习;如果也和我一样,逃过会,那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交流既逃会,又不让班主任生气的经验。”
台下的听众,为我的思想的迅速投胎而鼓掌欢呼。
在当时,我并没有细想这是为什么,直到我去查阅了我自己写的一些幽默谈吐的书,我才一一为它找到了归属。这就涉及到一个很幽默的问题,幽默是可以学习的吗?凭我的经验,应该是可以的。不要把幽默看得太神秘,只要会开一点玩笑,或者能听懂别人的玩笑,就有幽默的天赋。只要从平时一心一意美化自我的定势中解脱出来,敢于调侃自己,敢于讲歪理,人家的心灵就会心照不宣,就能和你会心而笑。
而笑是心灵最短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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