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语言来说,这是比较罗嗦的,很明显,这是有意为之,这么不厌其烦、反反复复。一些地方,还插入了一些自问自答。这在论文中,可能是多余的,但在是讲座中,则有一种提神作用,同时也可以放慢推理节奏。面对大学生,这不是太婆婆妈妈了吗?不然,为了保证的交流的全面性。会场上,几百人,你不能光和那些素质高,理解力强的、反应敏锐的听众交流,那样的人士最多只占三分之二,还有三分之一的人士,你拉下他们,他们就可能要开小差,要做小动作,还要发出蜜蜂一样的声音。因而,需要等待,怎么等待?不能停顿下来等待,用层层推进的办法,语词分量不断加重、观念在排比中推进。这样已经理解的,因为强化的层递性,理解加深了,不觉得重复罗嗦,而不那么敏感的,也可以在强化的过程中赶上你的速度。一旦可以下结论了,可以很干脆,不一定要拖泥带水,可以下得很明快,很干脆,很果断。因为,结论在层层推理的后面,是演讲者和听众有序互动、共同思考的结果,而不是像某些论文,先把结论亮出来,然后举例子。先下结论后举例子,可以说是演讲的大忌。结论有了,听众从根本上就停止思考了。就也就无法交流互动了。
在这些方面做得到位,可以保证交流的顺畅,但互动、互创的氛围还不一定饱和,还不一定达到高度和谐。为了创造出高度的和谐和互动的氛围,就得有一点趣味,通常我们最为熟悉的是情趣和理趣,演讲的内容虽然是理性的,为了吸引听众,当然要争取把事情和道理讲得有趣,一般地说,这就是理趣,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说,其最后说到民有、民享、民治(of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不但道理有深刻,而且文字上,把那么复杂的事情,只用介词结构的微妙的变化来表达,就充满智慧的趣味,或者理趣。但是,光有理趣,或者智趣,很难形成现场交流的持久专注。现场的互动的交流,需要更强烈的趣味,那就是情趣和谐趣。情趣当然是很重要的,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就用排山倒海的排比句,来表现激情,进行煽动。他面对二十万听众。以极端强化的情绪,强调黑人的要求的很小,林肯早有承诺,但却拖延了一百年,至今却没有兑现。这种风格,应该说,更适合于政治鼓动,而且如果没有特殊的文化历史背景,太过强烈、持久的煽情,会造成疲倦。而学术思考,要引人入胜,过度的抒情和鼓动,肯定是不宜的,抒情往往夸张,容易变成滥情,一旦导致滥情,很可能破坏心领神会互动的氛围。在当今的历史语境下,人们对夸张的滥情是反感的,因而从某种意义来说,学术演讲,似乎应该要有一定的谐趣,也就是幽默。
讲这个题目我是有点担忧的。太难了。在我给你们讲《水浒传》、余秋雨、鲁迅,我都是得心应手。有一次我们讲一个题目,我带了一个U盘来,打不开,那怎么办啊?那就即兴随便乱讲,你们老师告诉我,说讲的效果最好。(掌声)
但是现在《红楼梦》不敢乱讲。为什么?。这个经典是太丰富,太精彩,太神秘,太复杂了,直到现在为止,不但我没有完全看懂,我看鲁迅啊,胡适啊,俞平伯,那些大师,还有我的老师吴组缃先生,我觉得,他们也好多地方都没懂。最近,我又花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仔仔细细读了一遍,也还有些地方不是很懂,但是,好像,好像,关起门来,在这里,可以吹一下,比他们多懂了一点。(笑声)不要笑嘛,鲁迅当年写《中国小说史略》,才四十多岁嘛,胡适当年弄《红楼梦》考证,才多大啊,三十岁左右呀,可老夫今年七十有七啊,在大学里,他们还只能算是中青年教师哦。(大笑声)老夫不但比杜甫的最高指望还多了七岁,而且比杜甫的学问大得多了,杜甫懂得黑格尔、马克思、康德、德里达、福柯吗?懂得莎士比亚的“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吗?杜甫读过《红楼梦》吗?杜甫会到互联网上查资料吗?(大笑、鼓掌声)都没有。有人可能觉得我太狂妄了,我可以坦率地告白,我狂而不妄。(大笑声)
读《红楼梦》啊,就是对自己智慧的考验。小人物要有排除大师们误读的气魄,就要有独立的、从直觉、初感直接形成观点,构成逻辑系统,这是严峻的考验。我向来是认为自己这方面有点优势的(笑声)。最近陆陆续续又钻研一番。信心反而好像又有点不足了,有点心虚了。(笑声)读的时候正好在台湾访问。晚上有空都读一读。越读越觉得精彩,越读越觉得我自己理解力太差了。怎么搞的,这个曹雪芹生在18世纪,他那么聪明,照鲁迅先生的进化论,应该一代胜过一代么,现在好像应了九斤老太所说的一代不如一代了。但是我还是想通过讲座来磨炼我的智慧。
歌德有一篇文章的标题,叫“说不尽的莎士比亚”。一代一代人研究莎士比亚,一代一代的论文写不完。对于俄国人来说是说不尽的普希金,说不尽的托尔斯泰,说不尽的陀斯退耶夫斯基。对中国人来说当然是有说不尽的《三国演义》。说不尽的《红楼梦》,说不尽的鲁迅,说不尽的阿Q。甚至是说不尽的《背影》,说不尽的《再别康桥》。
这说明什么问题呢?作为经典文本,它是民族智慧的、情感的、哲学的、生命体验和艺术表现的结晶,积淀着整个民族文化的精华。解读经典文本是民族智慧的历史的祭坛,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把自己最高的智慧放到这个祭坛上。当然,也免不了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出现大量废话、蠢话。我非常不耐烦某些研究《红楼梦》的文章。怎么搞的?本来很简单的事情被讲的很复杂,本来很复杂的事情又讲的很简单,一辈子吃《红楼梦》的饭,越吃头脑越空了。但是毕竟江山代有才人出,红学研究还是进步很大呀,我虽不是才人,可还是敢于在这个学术祭坛上燃烧一下,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可能比有些蠢话还好一点。其中也许有些智慧的光彩,让你们一辈子忘不了(笑声),也未可知。
这里强调的是,第一,是理与情的矛盾,从世俗眼光观之,是无理的,庸人自扰,但是从儿女之之间,则是合情的;第二,这种儿女情感,不但今古小说未能表现,而且“谈情者不能说出讲出”,这才是“情痴之至文”
“情痴”是不讲理性的,这一点可能是中外皆然。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第五幕第一场借希波吕特之口这样说:“疯子情人和诗人都是猜想的产儿”(the lunatic ,the lover ,and the poet are of imagination all compact)莎氏的的意思不过就是说诗人时有疯语,疯语当然超越了理性,但近于狂,狂之极端可能失之于暴,而《红楼梦》中贾宝玉的“痴语”超越理性,不近于狂暴,更近于迷(痴迷)。痴迷者,在逻辑上执于一端也,专注而且持久,近于迷醉。所谓执迷是也。照理说,痴迷、执迷,是一种欢乐,一种幸福感,但是,不管贾宝玉多么痴迷于黛玉,可林黛玉总是欢乐不起来,总是哭,委屈了哭,被宝玉感动了,也是哭。没有把握要哭,有了把握也是哭。其实,在爱情的痴迷上,黛玉和宝玉是一样的。但是,宝玉的性格核心乃是着迷于痴,痴之极乃疯,而黛玉则是着迷于悲,悲之极而泣,而殒。黛玉的执迷总是痛苦多于欢乐,即使偶有欢乐也是转化为悲苦。眼泪是流不完的,为了突出这一点,曹雪芹虚拟了一种因果的必然性:说林黛玉前世是绛珠仙草,贾宝玉前生是神瑛侍者,每日为仙草浇水。林黛玉今生的眼泪就是偿还贾宝玉前世所浇的水的。你们想想,每天一大壸,加起来,没有一条小溪,也有几大缸了。可是林黛玉的眼泪,虽然像自来水,但是,并不是非常豪迈地哗哗而下,而往往无声的,就是一滴也要慢慢积累,最后非常优雅地落下面颊,所以就没完没了,这两个人的爱情就在哭哭啼啼中尝尽甜酸苦辣。
薛宝钗呢,不但很漂亮,性格也很大方,上上下下还很得人心。曹雪芹这样介绍她:
但是,这种策略,仅仅是政治性质的,马丁•路德•金不满足于此,将之提升到精神的崇高上去:“必须永远举止得体,纪律严明。”应该“升华到以精神力量对付物质力量的崇高境界中去。”
严格从文本分析,和情感的第一个高潮相比,这里出现了一个转折,不再是激情的强烈鼓动,而是相对冷静,相对理性。应该说,这是情感脉络的一个变化,一个起伏。
在情感的脉头,他向林肯致敬,但是,却没有采取林肯在葛底斯堡著名演说的风格。林肯的风格是那样简洁、朴实、通篇平静陈述,连最最重要的结论,虽然用了排比,却不是词采华瞻的句子的排比,而是没有并列形容词的介词结构(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可以说精炼到不能再精炼的程度,亏得孙中山将之传神地翻译成并列的句子“民有、民治、民享”。林肯之所以能够这样宁静,是因为现场性的不同。南北战争胜卷在握,林肯的演说发表在为双方战死者安葬的典礼上,聆听者怀着哀悼的深思。而马丁•路德•金面对的是群情愤激的人群。诺言一百年来未曾兑现,拒绝冷静下来,不能忍受渐进主义的等待。故他在理性的转折以后,仍然对采用了激情和华彩的语句,进行鼓动。这种鼓动,很快变成了抒情:而抒情的逻辑只能是极端的,情感的分量是是在排比句中叠加的,实际上让抒情变成了煽动:“只要密西西比州仍然有一个黑人不能参加选举,只要纽约有一个黑人认为他投票无济于事,我们就绝不会满足。不!我们现在并不满足,我们将来也不满足。”他还特别点明南方黑人聚居的密西西比、亚拉巴马、南卡罗来纳、佐治亚、路易斯安那,北方城市中的贫民区,但不管那里黑人的遭遇多么悲惨,也不能陷入绝望。说到这里,他回到六年前他的《黑人和美国人的梦》中去:“我仍然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深深扎根于美国的梦想之中。”这时候,一个黑人歌手Mahalia Jackson's 大喊一声: “把我们的梦想告诉他们,”(Tell them about the dream, Martin!)
在这个歌手的激发下,马丁•路德•金离开了他事前准备好的讲稿,即兴发挥起来,所用的完全是抒情语言,而且是个人化的:
“ 我有一个梦想”。不但变成了当场整个演说中最为激动听众语言,而且变成了从那以后最著名的格言。在1999年对美国学人公共演讲的民意测验中,成为二十世纪最佳演说的决定因素,不是那些华丽的形容词和排比句,而是这样平常的口语成为日后家喻户晓的格言,效果是如此惊人,真问题应该从这里提出来,为什么?
首先,这不是一句平常的话语,它来自圣经
这是圣经的一个典故。出自依赛亚书(Isaiah 40:4-5):“我有一个梦想: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成坦途。”(I have a dream that every valley shall be exalted...)由于圣经的神圣性,又非常符合他牧师的身份,这句话就带上了传播上帝神圣福音的意味,基督教国家广大群众自然喜闻乐见。
其次,这样的发挥,不是事前准备的,而是现场即兴的,不是单向传达,而是双向互动中生成、共创的,不是演讲者个人的智慧,而是演讲主体和听众主体智慧的遇合和建构。听众在这里,就不是被动的听者,也是主动地参与者和创造者,这种互动生成氛围,恰恰是演讲氛围达到水乳交融共创效果的表现,这是不管什么样的朗读根本不可能达到的境界。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氛围,演讲者和听众之间打成一片,社会地位、文化背景和命运的差距,并没有改变,但是,在现场群众统一的感情的交融中,心理距离缩短了,达到浑然一体的程度,不但是演讲者与听众的双向交融,而且是二十几万人之间的交融,实际上是三维交融,情感强度等于乘了三次方,达到某种狂热的程度,此时,演讲者就获得了最大的自由,不管说什么,都会引起全体狂热的反应。马丁•路德•金以惠特曼式的排比,以乐观的狂想,把听众的情绪推向狂热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