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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世纪后半叶历史解密》 [打印本頁]

作者: sunwinism    時間: 2018-6-5 22:29     標題: 《20世纪后半叶历史解密》

《20世纪后半叶历史解密》
(1950----2000)
目    录
序言:解构虚假的历史──论国家罪错与政治责任……………………何清涟(1)
第一编
1.整风压倒启蒙:“五四精神”和“党文化”的碰撞………………………王若水(6)
2.毛泽东的知识份子政策……………………………………………………王来棣(22)
3.1949年至1976年间中国知识份子及其它阶层自杀现象之剖析…………谢 泳(30)
4.从中国院士制度的变迁看国共两党的文化理念……………………………谢 泳(45)
第二编
5.制宪仪式背后的曲衷 ──从《共同纲领》到《1954年宪法》…………萧北声(50)
6.20世纪50至60年代“中苏大论战”的背后 ──评吴冷西的
  《十年论战(1956-1966)──中苏关系回忆录》…………………………陈小平(56)
7.1952年中国高等院校的院系调整 ──“以苏联为师”的后果……………陈辉(67)
8.从政治土改到农业合作化高潮:中国农业集体化运动的历史反思之一……高蒙(71)
9.中苏农业集体化成败得失的比较……………………………………………高王凌(75)
第三编
10.天问──“三年自然灾害” ………………………………………………王维洛(79)
11.风雨故土──四川成都华阳县上游人民公社“大跃进”运动纪实………左颖嶷(83)
第四编
12.文化大革命:神权政治下的国家罪错……………………………………单正平(87)
13.“文革”中的暴力与大屠杀………………………………………………宋永毅(94)
14.毛泽东逼出来的“九.一三林彪出逃事件”……………王年一 何 蜀 陈 昭(99)
15.被疯狂的年代愚弄的外国人──在华外国专家的“文革”经历…………何蜀(108)
16.文革中所谓的“上海一月革命”─毛泽东制造的一个“文革样板”……何蜀(119)
17.从样板戏看“文艺为政治服务”的造神功能………………………………吴 迪(124)
第五编
18.从“三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变化看科学如何沦为政治的婢女……王维洛(130)
19.为甚幺中国至今水旱灾害无穷──简评50年来的中国水利工作…………陈实(137)
第六编
20.沉痛的“使命”──回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任国庆(141)

               解构虚假的历史——论国家罪错与政治责任
——《20世纪后半叶历史解密》序
何清涟

编辑出版这本中国当代史论文集,多触及中国现代史中的大问题与大事件。聚焦于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解构虚假的历史。编者的目的并不是仅仅在于让人们了解历史,而是因为认识真正的中国历史,既是了解中国当代社会政治问题由来的正确途径,也是中国重组政治社会生活的认识前提。
一位叫做琼·玛丝蒂尔的美国女士曾在中国的中央电视台4频道工作过几年。当年,她怀着对中国的美好期望踏上了中国这块国土,以其“外国友人”的身份受雇于中央电视台4频道这一专事对海外宣传的工作机构。很快她就发现一点,她所从事的既非真正的新闻工作,也无一般媒体从业者应该拥有的自由。所有采编工作者都只是宣传机器上一个零部件而已。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发现中国政府的宣传从来只谈中国政府如何“英明伟大”地纠正了错误,率领人民从某个历史的黑洞里成功地爬出来,但却从来不谈当初是如何掉进那个黑洞的。
应该说,这位琼·玛丝蒂尔女士的感觉相当准确,她抓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中国当局对历史的蓄意阉割,这种阉割让人们忘记了“中国人民”是如何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一步步走到今天的。而阉割历史之所以必要,是因为这些被中国当局说成是个别领导人错误的历史上的惊涛骇浪,其实正是中国现行政治体制运转的必然结果。如果人们对历史有了真正的了解,就必然会质疑当代中国政治体制以及当局的政治合法性。
正因为了解历史是如此重要,这本文集定名为《20世纪后半叶历史解密》。
一、走进历史深处
这本文集分为六编,均为历年来发表于《当代中国研究》这本杂志上的文章。这些文章有些是对重大历史事件的研究,比如第一编的几篇文章分析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知识份子政策的历史演变。王若水在“整风压倒启蒙:‘五四精神’和‘党文化’的碰撞”一文中,深刻分析了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之知识份子政策的发韧时期:延安整风运动。作者鞭辟入里地指出延安整风运动开创了依靠群众运动来进行思想斗争和“肃反”的先例,成为中共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的预演,从“反右派”、“大跃进”、“反右倾”一直到“文革”,所有这些事件都和延安整风一脉相承。近年来,曾亲身经历过延安整风者陆续有些文章问世,但多为一些事实的追忆,王若水这篇文章因其高屋建瓴的深刻分析,使之成为反思延安整风运动的经典之作。本文集收集王若水先生这篇文章,以纪念王先生的在天之灵。
王来棣的“毛泽东的知识份子政策”一文,选择了毛泽东这位中国共产党政治文化的塑造者对知识份子的态度这一角度,展示了中共知识份子政策的由来。而谢泳的文章共有三篇,“ 1949年至1976年间中国知识份子及其它阶层自杀现象之剖析”,再现了1949年至1976年这28年间中国知识份子的悲惨遭遇; “从中国院士制度的变迁看国共两党的文化理念”一文,则从院士制度出发,不仅分析了文化的载体――知识份子群体是如何被政治威权打落尘埃,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制度变迁展示了中国文化之命运;而“一段不应该被忘记的历史──从一份被遗落的文档看中国的政治文化”,则以一份当年中宣部文件作为分析蓝本,真实地再现了中共当局当年如何罗织“胡风反党集团”文字狱这一过程。这些文章提供了一把解读毛泽东时代中共政治的钥匙。毛泽东的党内权威建立于延安时代,在“文革”时期终于达到了举国每日颂祷“万万岁”的高峰,这个过程正好与毛泽东领导的中共对知识份子的打击逐步升级直到几乎消灭知识份子这一过程相伴而生。可以说,知识份子地位的沦落恰恰是毛登上“神坛”的前提,自比“秦皇汉武”的毛泽东早就明白这一点,这也是毛泽东对打击知识份子乐此不疲的主要原因。
萧北声“制宪仪式背后的曲衷”一文,通过分析中共第一次制宪如何为建立一党专治服务的过程,让读者可以管窥西方的现代政治形式在中土淮桔成枳的命运:中国近百年来从西方学来的大部份政治理念,如宪政,民主等等,到中国落地生根之后就有其名而无其实,甚至为相反的政治目的服务。
20世纪的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经历了“以俄为师,以俄为友,以俄为敌”这一过程。陈辉“1952年中国高等院校的院系调整──‘以苏联为师’的后果”,高蒙“从政治土改到农业合作化高潮:中国农业集体化运动的历史反思之一”,以及高王凌“中苏农业集体化成败得失的比较”,记述分析了“以俄为师、以俄为友”的历史侧面。中苏关系,对中国而言,从来不仅仅只是外交关系,无论是中国当代政治制度还是意识形态,都可以从苏联模式中找到文化密码。而陈小平的“20世纪50至60年代‘中苏大论战’的背后 ──评吴冷西的《十年论战(1956-1966)──中苏关系回忆录》” 谈的则是“以俄为敌”这段历史时期内一场持续10多年颇为戏剧化的国际政治冲突的背景和根源。
王维洛的“天问──‘三年自然灾害’一文,更是用大量史实揭示了一个惊心动魄的事实:那饿死3,000多万人的大饥荒,完全是中共政治失误导致的一场亘古少见的人祸,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之说,纯粹是用来掩盖国家罪错的借口。 左颖嶷的“风雨故土──四川成都华阳县上游人民公社‘大跃进’运动纪实”,则是作者走访了大跃进的幸存者,并查阅了大量地方文献资料而记述的历史。通过这两篇文章,读者可以管窥蠡测到两段历史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四编是有关“文革”历史的专辑。单正平的“文化大革命:神权政治下的国家罪错”一文,首次正面提出了“文革”是毛时代的国家罪错。作者指出,在“文革”(包括“反右”)时期,具有政治色彩的不同类型和程度的犯罪,都与国家有关,而非一般的自然人的刑事犯罪。“文革”中最严重的犯罪之一是对任何违背领袖意旨和意识形态教旨的人,如林昭、遇罗克、张志新、王申酉等,凌辱虐待最后处以极刑。其它类型的犯罪,如抄家或“打砸抢”、对所谓“地富反坏右”家庭成员的集体屠杀等,其施行者固然是“红卫兵”或“造反派”等“革命群众”,但此类行为总体上是受国家最高领导人指导的,服从于最高领导人通过国家机器的策划、动员和部署。从1963年开始,宣传机器就为“阶级斗争”、“兴无灭资”、“批判封资修”做舆论准备了。因此,“文革”中发生的种种暴行,与党和政府多年的指示号召有直接关系,虽说是“奉旨”行事,但却是通过国家机器对人民施以体制性暴力,这类犯罪真正的主要责任人是国家而非个人。国家罪错的主要表现是政府与国家首脑对那些犯罪行为的指使、煽动、鼓励和纵容;即使行为者没有接受国家的直接具体的行动指令,但国家通过意识形态宣传和全面广泛的政治动员,实际上或者直接鼓动或者默许(包括对大面积普遍性的犯罪行为免予追究处理)了这些行为。已有的“文革”研究大多还只限于史料的整理,始终没有人将“文革”的政治责任提高到国家罪错这点来认识。单正平的研究提出了一种新的判断。有了这一认识,“文革”研究可以有所突破,对“文革”的反思才能找到一个经得住历史洪涛冲刷的支撑点。宋永毅的“ ‘文革’中的暴力与大屠杀”,则用大量的史实论证了毛泽东作为领袖以及“文革”时期的中国政府应该对“文革”的暴力与大屠杀负何种责任。
王年一、何蜀等作者在“1970年的庐山会议及毛泽东、林彪冲突之起源──在‘设国家主席’之争的背后”、“毛泽东逼出来的‘九·一三’事件”两篇文章中,在对史料仔细爬梳后,分析了至今中共中央尚无可信解释的所谓“林彪叛逃事件”,提出了比较可信的分析。在何蜀另一篇题为“文革中所谓的‘上海一月革命’──毛泽东制造的一个‘文革样板’”一文中,则将文革另一个大事件的本来面目展现在读者眼前。吴迪的“从样板戏看‘文艺为政治服务’的造神功能”,分析了毛时代制造的一个“文化波普”――“样板戏”是如何为毛的极权政治服务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何蜀的“被疯狂的年代愚弄的外国人──在华外国专家的‘文革’经历”,这篇文章谈了一群当年为了支持中国革命而远渡重洋到中国的西方左派人士在“文革”中的荒唐经历。可以作为补注的是,这些外国左派当中,有部分人对中国是因误解而产生对中共政权的爱恋,因醒悟而开始反思。但还有不少人却因为拒绝否定自己的经历,因而认为中国发生的一切不是马克思主义及社会(共产)主义制度的问题,只是实践中出了偏差,是领袖个人的问题。由于难于自圆其说,这部分人选择了沉默。对改革中所发生的一切,有个别人更是不看、不听,为了他们心里那个现实中不存在的“社会主义中国”,他们宁可怀疑自己的眼睛。
这组文章对认清历史的真实面貌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出于现实需要,官版的中国现代史有颇多失实之处,对“文化大革命”的解说和认识,或可视为其中之最。对这场人类历史上亘古未有的浩劫,官版正史一直采取一种“皇帝圣明,只是奸臣蒙蔽圣聪”或者“毛的晚年错误”之类的解释,将责任主要归于已经死亡的林彪与政治失败者“四人帮”。至于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动机,以及“文革”中毛以革命的名义制造的无数冤魂,还有“文革”对中华民族的摧残,一直是讳莫如深的话题,悬为言禁。80年代出生的青年一代,对“文革”的认识多与真相相去甚远。尤为可叹的是,近几年在“新左派”的刻意误导下,“文革”居然被描画成理想主义年代。不死的“毛泽东”在90年代重回民间充分表明,当官方对社会的历史灌输缺乏最起码的真诚时,民众扭曲的认识会如何反弹。
第五编收集了两篇文章,“为什么中国至今水旱灾害无穷――简评50年来的中国水利工作”一文是对中国50年水利工作的回顾。作者曾长期在中国的水利部工作,他以自己的亲见亲闻写了这篇披肝沥胆之作,痛陈在专制体制下,中国的水利工程经历了排斥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以群众运动为主的“三主工程”到完全由领导拍脑袋说了算的“三边工程”这一荒谬过程。“三主工程”的后果是将水利变成了水害,华北三省几千万亩农田盐碱化;在淮北平原推行的“河网化”工程,其结果是加重了淮北的洪涝灾害;60至70年代中国每年都要垮塌“病、险”水库几百座;而到了70年代中后期,大型水利工程成了水利部在部门利益驱动下向中央索要钜额投资的本钱。正是这种近乎荒谬的“改造大自然”,严重破坏了中国的生态环境。而王维洛的“从‘三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变化看科学如何沦为政治的婢女”一文则是对三峡工程这一重要个案的分析。该文详细评述了权力如何干预并决定“三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写,透过这一过程展示了一个政治支配科学、权力高于法律的生动实例。从这两篇文章中,读者不难看出中国生态环境恶化背后的制度成因。
第六编收集了任国庆“沉痛的‘使命’ ──回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一文,再现了中国60年代至70年代一段特殊历史时期城市青年的一段特殊命运。35年前,由于“大跃进”和“文革”造成中国经济的连年衰退,无法为数千万城市中学毕业生在城市经济中提供就业机会,中央政府拟定了将数千万城市中学生大规模强制迁往农村定居的计划。在全国狂热的“个人崇拜”气氛下,毛泽东发布了关于“知识青年应当到农村接受再教育”的指示,为这场向农民转嫁国家经济困难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涂上了“革命”的油彩。这场运动造就了中国现代史上境遇极为特殊的一代人,他们中的许多人曾经在改革年代叱咤风云;但其中也有更多的人“当年下乡,如今下岗”,其悲凉的命运不仅不为当下的青年一代所解,也被歌颂“主流”的“文化”所掩盖。任国庆的文章,既是为还原真实历史作的个人努力,也是对这一代人的纪念。
一叶知秋,上述这些文章虽然都只是一些历史断片,但从这些断片拼接的画图中,读者多少可以了解中国人曾经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荒谬时代当中。
二、中国人为何被剥夺对历史的真实回忆?
没有一个明智的国家会让自己的国民对本国的历史懵然无知。若用伪造的“历史”代替真实,逃避承担历史罪错的责任,实际上是对民族的犯罪。重新认识中国近现代史,其实就是重新寻找建设未来中国的途径。可惜的是中国政府仍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继续用谎言来解说历史,并教育下一代。
今年“六四”期间,中国当局仍然采用15年以来一以贯之的老办法,即让至今还滞留于中国境内的“六四”参加者在“敏感时期”内“失踪”,在网路及任何媒体上严禁一切带有“六四”字样的文字出现,并且在国内组织处以上干部观看所谓“六四事件纪实”的录相带,而那录相带中充满了精心编织的谎言――中国政府想藉此从中国人的记忆里剥夺对“六四”的真实回忆。历经劫难的中国人仍然只能在海外纪念15年前“六四”事件中的死难者。更可悲的是,不仅大陆的中国人失去了回忆真实历史的权利,海外华人也被各种中共控制的媒体那些“不要纠缠于历史,要向前看”的说法模糊了视野,部分人接受了这种似是而非的看法。曾经是自由世界一部分的香港,目前中学教科书中对“六四”事件的叙述,就已经被歪曲得面目全非。
但是,“六四”这一严重的国家罪错,与中国共产党执掌中国政权以来所犯下的一切罪错,绝不会因为中国政府刻意遮蔽歪曲而从历史上消失。毕竟,中国政府能够篡改的“历史”书籍只能限于中国境内。在各种传播手段日益发达的今天,要想从人们记忆里剜去那些血淋淋的回忆,仅仅依靠罗织文字狱以及秦始皇与希特勒式的焚书,并不能达到目的。对于“六四”,以及中共建政以来中国所发生的许许多多国家罪错,中国人应当在弄清历史真相的前提下,明白谁是承担国家罪错的责任主体,以及由谁来承担罪错责任。
对于承担国家罪错的责任主体,大多数中国人一直认识模糊。这种模糊是两个原因所造成,一是中国共产党政治的“替罪羊”机制,这种机制从来就将体制化暴力归结于某个政治领袖或者政治责任人。二是在专制文化的浸染下,中国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那种对圣君贤相的渴求,皇帝虽然已经虚位,但皇帝的替代物在中国却层出不穷。
因为上述原因,中国人往往不去思考(也可以说是中国当局不允许思考)领袖个人与其赖以存在的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因此,在绝大多数国人的认知中,国家领导人执政期间的政治罪错主体始终针对个人,而不是针对政治体制。这使中国从1949年以后的历史充满了荒谬的解读:领袖个人不断制造滔天罪错,但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批判与反思却始终被悬为厉禁。比如邓小平对毛泽东的一生可以做所谓“三七开”(三分错误,七分功绩)的评价,但却还要提出所谓“四个坚持”(即所谓“邓小平理论“的核心之一),以至于被民谚讽之为“坚持社会主义没有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没有思想,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没有对象(目标)”。
三、国家罪错与中共政治的“替罪羊”机制
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世界文明国家日渐对政治体制产生的罪错与政治领袖个人责任之间的关系有了更为文明的认识,但共产党文化中却始终存在一种政治“替罪羊”机制。为什么需要“替罪羊”?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实践所决定的。从1921年开始,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实践充满了错误与血腥。但这种充满血腥味的错误与共产党宣传自己的“一向光荣伟大正确”的形像严重不符,并影响了中国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知道真相的人很容易产生怀疑:这样一个屡屡制造错误,并让人民为其错误付出成千上万生命的政党,是否具有执政资格?因此每一次政治斗争过后,新接任的领导人为了赋予自己统治的合法性,总是习惯性地将造成以往错误的责任推到某一个或几个失势的政治人物头上。如著名的中共十次“错误路线”,每一次都是一个共产党的高层领导下台,包括创始人陈独秀在内;1958年“大跃进”时期毛泽东对彭德怀的惩罚批判;“文化大革命”当中,原国家主席刘少奇更是被毛当作“17年错误路线”的代表和“叛徒、内奸、工贼”,悲惨地瘐死狱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当局为了不动摇中共统治的合法性,让所谓“四人帮”承担罪责,而“文化大革命”的元凶首恶毛泽东却仍然被视为“伟大领袖”;1983到1986年,在“清除精神污染”运动抛出中共总书记胡耀邦做“替罪羊”,使胡郁郁以终;1989年“六四”事件,接任胡耀邦任中共总书记的赵紫阳又成了“替罪羊”,至今还被软禁。可以说,“替罪羊”机制成了共产党清洗自己的污水桶,每一次将罪错推到“替罪羊”头上后,共产党又照样“光荣伟大正确”下去。这种习惯性的宣传让中国人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所有的国家罪错只是政治领袖个人造成,而专制政治体制却永远被赞扬歌颂。远的不说,只以近几年法轮功反迫害的认识为例,就可以看出,大多数法轮功成员很少意识到他们遭受的迫害是种体制化政治暴力,只认为这是江泽民等少数几个高层领导的错误,如今江泽民已经退休,他们对胡温二位屡寄厚望,希望他们否定江的“错误”。
一直被指为“六四”事件元凶的前中国总理李鹏撰书回忆“六四”,无论是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李鹏,还是不允许李鹏出版这本书的中共政治高层,两者暗中较劲的焦点其实就在于“谁来为六四负责”。在这个问题上,李鹏与中共政治高层领导犯的错误就在于,他们都忽视了一点:“六四事件”是国家罪错,即使当时的所有政治高层全部作古且墓木已拱,但只要权力的继承者与中共有法统、政统关系,都应该为那次严重的国家罪错承担责任。这一认定责任主体的原则同样适用于中共制造的所有历史罪错与国家非正义行为。道理很简单: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在制造这些国家罪错时,他们都是这个国家的元首或实际上的国家领导人,他们是依靠他们掌握的组织资源与军事资源实施了这些国家非正义行为,制造了这些严重的国家罪错。所以,应该对这些国家罪错负责任的不仅有当时亲手制造了罪错的政治领导人,还有他们的权力继承者,即通过钦定接班人方式产生的政府。为前几届政府的政治错误承担责任,这些继任者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对国家罪错的政治补偿――政治道歉
事实上,对大规模的国家罪错,继任者确实很难用经济手段实行政治赔偿,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其它的补偿方式。随着政治文明的进步,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政治领导人代表国家对受害者道歉,已经成为不少国家纠正历史性国家非正义行为并争取与受害者实现社会和解的方式。不少国家领袖都曾代表他们的国家道过歉:其中最著名的是已经谢世的前西德总理维利·勃兰特(Willy Brandt)1971访问波兰时,在纪念被德国纳粹杀害的波兰人纪念碑前伤心下跪。3年后,当勃兰特接受义大利著名女记者奥莉亚娜·法拉奇的采访时,他解释说,他的下跪之举“不仅是对波兰人,实际上首先是对本国人民”,因为“太多的人需要排除孤独感,需要共同承担这个重责……承认我们的责任不仅有助于洗刷我们的良心,而且有助于大家生活在一起。犹太人、波兰人、德国人,我们应该生活在一起。”这一勇敢的行为使勃兰特成为1971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并为国家道歉这一政治和解行为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先河:1995年7月,法国总统雅克·希拉克为法国人在德国占领法国期间迫害犹太人的行为道歉;1993年,俄国总统叶利钦正式为苏联1968年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道歉;1993年4月、1996年8月及1997年9月,南非总统德·克拉克数次为过去的种族隔离政策道歉;挪威国王1997年10月为挪威对闪族少数族裔的压迫道歉;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于1997年5月为英国政府对土豆饥荒饿死无数爱尔兰人表示歉意。
上述这些道歉都涉及国家在历史中的非正义行为──巴坎(E·Barkan)将此称之为“国家之罪”。在这些对国家历史中的非正义行为的反思和道歉中,巴坎看到了一种新的“国际道德”和“新全球化”趋向。由于现在与未来的社会发展是以反思历史和纠正历史错误为前提的,加害者对受害者所作的政治道歉已经成为一种对社会发展具有道德意义、能够起社会和解作用的政治承诺,
五、中国政府如何对待自己的罪错?
上述政治领导人代表政府对国家非正义行为道歉,主要源于两种压力,一是民主政治的纠错机制,二是修复国家形像的需要。以此观照至今还对威权政治难舍难分的中国政府,纠错机制并不存在,修复形象的压力则时断时续,但并未强大到迫使中国政府改变其固有的行为方式。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中国虽然是一个“国家之罪”频发的国家,10多亿中国人为此饱受痛苦,但当局却从来没有为“国家之罪”做过任何道歉。在遍及中国以及全球的那些受中国政府操控的华文媒体上,发出的“向前看”之说法,恰恰成了中国政府涂改历史、忘却过去的借口。在中国,历史中一次又一次的国家非正义行为,如“胡风反革命集团事件”、“反右”、“大跃进”与1959-1961年间饿死3,000万人的大饥荒(即中共官史上说的“三年自然灾害”)、绵延数十年的残酷阶级斗争、“文化大革命”、“六四”、镇压法轮功等等,这些历史的黑暗面不是被当政者刻意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就是被弄得面目全非。而且为了掩盖这些以往的国家罪错,中国当局还要不断制造新的罪错。
中国政府曾经对“文革”的错误有过不彻底的认识,一是缘于国内政治形格势禁,二是希望走向国际社会,需要修复形象。从90年代开始,随着精英联盟的确立,国内政治压力越来越小,草根阶层的反抗不能迫使当权者改变政治态度。最后只剩下所谓国际形象的考量。对当权者来说,伯诺特曾指出,修复形像的策略或方法有5种,它们分别是“抵赖、诿过、大事化小、知耻和改过”。在这5种对待国家罪错的态度中,中国政府从来就没有采取第四种态度(知耻)与第五种态度(改过),而是抵赖、诿过、大事化小,再加上前述五种态度中没有的颠倒黑白手法。
如对“反右” 这样的历史罪错,当年积极推行毛的知识份子政策的邓小平采取的是诿过与大事化小策略,为个别几个人保留“右派”帽子,以证明“反右”没错,只承认“打击面宽了些”,把造成“反右”偏差的责任推给毛,而邓自己却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对于饿死3,000万人的大饥荒,当局则诿过于苏联“逼迫还债”(其实当时中国政府正花费钜资支持越南的反美战争)与“自然灾害”(事实上那3年根本就没有大规模的自然灾害)。而对于“六四”事件,则颠倒黑白,将此事件诠释成完全不同的情形。在中国大陆,没有任何教科书谈到“六四”事件;香港现有的7本包含“六四”内容的教科书都避开了“六四”事件一个最敏感的话题――中央政府曾下令以坦克车和军队向人民、学生开枪,而仅仅只点到军队在天安门广场武力清场,但没有说明当时到底使用了什么武力,也没有说清场后有没有造成死伤。最让人惊讶的是,这些教科书竟然如此描写中国政府处理“六四事件”的“睿智”:“1989年6月,中国国内爆发了‘六四事件’,中国在国际上一度受到孤立。当时中国采取冷静观察、沈着应付的政策,不因受外国孤立而采取敌对态度,以静候与外国关系改善的时机到来。1996年,大部分国家与中国关系恢复正常,中国在国际上再担当重要的角色。”从这种自吹自赞颠倒黑白的说法中,根本看不到中国政府对这次屠杀有任何“惭愧”之心及“改过”之意。但也从中可以看出,中国政府之所以如此对待“六四”等历史罪错,有一个根本原因,即国际社会的主流力量近年来为了经济利益而减少了对中国人权状况的关心与批评。在国内的反对声音被强行消灭,国际社会批评声音日渐弱化的情况下,中国政府觉得为修复形象而就以往的国家罪错道歉根本就没有任何必要。
在维利·勃朗特伤心一跪之后的30多年,德国统一后的第二位联邦总理施罗德在波兰进行短暂访问期间,再次来到他的前辈曾经真诚下跪的纪念碑前,郑重地献上了一个花圈。随后,施罗德为安放在犹太人死难者纪念碑附近的维利·勃兰特纪念碑揭了幕。施罗德对当年勃兰特的伤心一跪作了最恰当的解释:勃兰特以一种特殊的姿态表明,只有承担起历史责任,才能走向未来。
记得罗马政治家西塞罗曾说过一句名言,一个人如果不了解自己出生前的事情,就等于永远没有长大。中国是世界各国中保存文字历史最长的的国度,也有秉笔直书的传统,文天祥的“正气歌”里谈到的“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赞美的就是两位不畏权势与强暴、秉笔直书的史官。但如今中国人却被剥夺了对历史的记忆,青年一代不知道15年前中国发生过的“六四”真相如何,更不知道“文化大革命”以及无数发生在中国共产党执政50多年当中的历史事件之真相。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对自己本国历史懵然无知的人,等于没有进入社会成年期。而在那一次次国家罪错中悲惨死去的数千万中国人,更不应该被看作是单纯的数位或人口统计资料,因为那是有着喜怒哀乐的鲜活生命,他们被无端剥夺生命的事实,无论如何不应该被湮没在历史烟尘之中,否则今后中国还会发生无数次国家权力制造的罪错。
笔者认为,无论今后中共政权的性质如何演变,中国政府都应该为中共执政以来的历史罪错道歉。原因很简单,只有当局者主动承担起历史责任,中国才有可能走向一个前景美好的未来。而要求当政者承担历史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解构虚假的历史,还原那被阉割得面目全非的历史真相。

第一编
整风压倒启蒙:“五四精神”和“党文化”的碰撞
王若水《人民日报》原副总编辑
    “五四”作为一个启蒙运动,可以被视为中国走向现代化的精神准备,但在中国,这一启蒙竟延续如此之久而难以取得进展,这就值得我们深刻反思了。当我们跨入二十一世纪时,回顾二十世纪初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所提的口号,无论是“科学”和“民主”,还是自由主义、个性解放、人权和人道主义等,这些近八十年前提出的口号至今仍然是思想界关注的焦点。
    尽管经过近四十年的弯路,共产党终于承认了市场经济是走向现代化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改革了经济体制,但却仍然不承认宪政民主同样是现代化中不可逾越的阶段。尽管鲁迅在“五四”时期就已提出“国民性”的改造问题,可是,直到现在人的现代化仍然未被当作目的而提上议事日程。这样,中国就不得不把上一世纪迟迟未完成的这些任务带到新世纪里继续艰难地推动。
    谈到“五四”的启蒙后继无力,就必然涉及到一个问题:五四运动是如何夭折的?1986年李泽厚在“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一文中提出了“救亡压倒启蒙”的观点,引起了学界的注意。最早提出“革命压倒启蒙”和“救亡压倒启蒙”观点的其实是美国学者舒衡哲(Vera Schwarcz)。[1] 当时着重探讨的是“五四”运动的代表人物面临的窘境和本身思想的转变。本文则想通过份析延安整风事件,对毛泽东和“党文化”所起的作用作一些探讨,从而说明“五四”的启蒙精神是如何被“党文化”压倒的。
毛泽东和共产党曾高唱民主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的大部份地区(即国民党统治地区),民主运动一直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蒋介石企图以国家利益为借口来镇压这种运动,但并不成功。而共产党则强调抗日和民主的一致性,声称其革命的目的之一就是建立民主的中国。
    1933年1月毛泽东和朱德联名发布的宣言提出,与国民党军队停战合作、共同抗日的条件之一就是国民政府要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毛泽东在1937年5月的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指出:为了建立真正的坚实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没有国内民主不行,“所以争取民主,是目前发展阶段中革命任务的中心一环。看不清民主任务的重要性,降低对于争取民主的努力,我们将不能达到真正的坚实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2] 他提出的民主化目标是:一,将国民党一党一派的独裁政体改变为各党派各阶级合作的民主政体;二,允许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自由;最低限度也应释放政治犯,开放党禁。[3] 他还说:“抗日与民主互为条件……民主是抗日的保证,抗日能给予民主运动发展以有利的条件。”[4]
    1943年3月14日,《解放日报》发表的社论“抗战与民主不可分离”说:“现在所进行的世界战争,就是法西斯主义的政治原则与民主的政治原则之间的战争。在这个战争中,自由主义与共产主义在民主的旗帜下反对法西斯主义。”按照这一说法,共产党人是把自己看成是西方自由主义精神的同盟军的。1944年7月,毛泽东与访问延安的美国外交官谢伟思等人谈话时就说,我们并不害怕民主的美国的影响,我们欢迎它;美国人发挥美国影响的其它方法是多谈美国的理想;在中国或在美国,每一个美国官员见任何中国官员时,可以谈论民主;每一个在中国的美国士兵都应当成为民主的活广告,他应当对他遇到的每一个中国人谈论民主。……总之,中国人尊重你们美国人民主的理想。[5]
    那时在野的共产党对民主的热情确实很高。1944年6月12日毛泽东对中外记者团说:“中国是有缺点,而且是很大的缺点,这种缺点,一言以蔽之,就是缺乏民主。中国人民非常需要民主,因为只有民主,抗战才有力量,中国内部关系与对外关系,才能走上轨道,才能取得抗战的胜利,才能建设一个好的国家,亦只有民主才能使中国在战后继续团结。......中国缺乏一个为推进战争所必需的民主制度。只有民主,抗战才能够有力量,这是苏联、美国、英国的经验都证明了的,中国几十年以来以及抗战七年以来的经验,也证明这一点。”[6]
    一直到1945年,毛在党的七大上作“论联合政府”的报告时还批驳了国民党关于“大敌当前,民主民生的问题不应该提起,等日本人走了再提好了”的说法。在这个报告里,毛甚至提出了“发展个性”和“个性解放”,说“有些人怀疑中国共产党人不赞成发展个性”,这是不对的;“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残酷地束缚着中国人民的个性发展”,而新民主主义制度则解除这些束缚,“保障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7] 他说,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8]
    从这些言论来看,毛泽东似乎是个主张启蒙思想的政治家,反对用“救亡”或“革命”来“压倒启蒙”。在《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反对党八股》(1942年)、《论人民民主专政》及《唯心史观的破产》(1949年)等文着当中,他都谈到了启蒙运动和救亡以及革命的关系。他说,五四以前的所谓“新学”、“西学”,就是资产阶级所需要的自然科学(如进化论)和社会政治学说(天赋人权论、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等);这种思想在当时有同封建思想作斗争的革命作用,“可是,因为中国资产阶级的无力和世界已经进到帝国主义时代,这种资产阶级思想只能上阵打几个回合,就被外国帝国主义的奴化思想和中国封建主义的复古思想的反动同盟所打退了”。[9] 按照这种叙述,似乎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压倒了启蒙。毛泽东宣称,“五四”以后产生了崭新的文化生力军,即中共所倡导的共产主义思想;只有无产阶级的文化思想才能领导“五四”以后的新文化,资产阶级思想至多只能充当一个盟员;共产主义者是“五四”启蒙运动的批判继承者,他们“继承了五四运动的科学和民主的精神,并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加以改造”。[10]
从反对教条到贬低知识
    1935年的“一二·九”运动带动了抗日救国浪潮,青年知识分子纷纷寻找献身救国的道路。他们一要抗日,二要民主。而国民党的所作所为令他们失望,共产党既鼓吹抗日又争取民主的立场则吸引着他们。“芦沟桥事变”后国共两党开始合作,国民党暂时停止了对共产党员的迫害,共产党可以公开活动了。中共抓住这个机会在1939年12月做出了“大量吸收知识分子”的决定。这个由毛泽东起草的决定说,全党同志必须认识到,对于知识分子的正确的政策是革命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那时,大批知识青年加入了共产党,其中很多人从国民党统治区涌入延安。在1938年5月至8月的四个月当中,经武汉、西安等地八路军办事处介绍到延安的革命青年及各界人士就达2,288人,当时延安每天接待几十到一百多新来者。[11] 到1938年12月,延安的抗大有学员一万人,陕北公学有三千人,青训班有二千人,加上鲁迅艺术学院、马列学院、党校,共约两万人。[12] 小小的延安城的街上出现了许多陌生的城里人面孔。
    虽然在抗日战争时期延安从未成为对日作战的前线,那里并没有日军可抵抗,但这些怀着抗日热情的青年知识分子仍然像朝圣一样来到处于抗战后方的延安,因为投奔共产党能满足他们心中对革命的虔诚之感,那时在许多知识分子的心目中,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附近山上的一座宝塔成了革命和光明的象征。[13] 在那种气氛下,共产党的领导人可以感觉到,知识分子需要共产党更甚于共产党需要知识分子;党完全不必发愁吸引不来知识分子,即使边区的物质条件差,即使对知识分子有些不尊重,也没关系。
    城市来的年轻人给单调的延安生活带来了生气和活泼,延河两岸到处可以听到他们的歌声笑语。这些知识分子和学生都受到“一二·九”和“五四”启蒙运动的影响,也真诚地相信共产党关于民主的宣传。[14] 他们起初喜欢这个新的革命环境,但时间一久,就发现这里并非一切都好,而开始了种种对共产党统治区的议论。但是,这些天真的青年人遇到的回应并不是更多的民主和言论自由,而是共产党发动的整风运动。
    中共的党史教科书都把延安整风说成是用无产阶级思想克服资产阶级思想的思想革命运动,是打破党内以王明为代表的教条主义束缚的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是用民主方法解决党内分歧的典范。周扬甚至把“延安整风”与“五四运动”、七十年代末的“真理标准讨论”并列为“三大思想解放运动”。延安整风确曾纠正过王明路线的错误,但这一事件中的“审干”运动和一些冤案近年来陆续被披露,揭示出“延安整风”反对思想解放的另一面,因此现在对“延安整风”有再评价的必要。
    1941年5月,毛泽东作了《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此后在中央领导层进行了整风。1942年2月,毛又连续发表了《整顿党的作风》和《反对党八股》两篇演说,随后整风运动在全党范围内正式开始。起初,整风运动确实可以说是一种启蒙运动,因为它所反对的是以王明等人为代表的共产国际的教条主义。[15] 毛泽东认为,“五四”运动是要使中国人从老八股、老教条主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整风运动则是要使中国人从新八股、新教条主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所以我们要在党内发动一个启蒙运动,使我们同志的精神从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的蒙蔽中解放出来。......共产党员对任何事情都要问一个为什幺,都要经过自己头脑的周密思考,想一想它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真有道理,绝对不应盲从,绝对不应提倡奴隶主义”。[16]
    毛泽东批评教条主义者“言必称希腊”(即“言必称国际”),说他们“把马列主义的个别词句看作现成的灵丹圣药,可以包医百病,......这是一种幼稚者的蒙昧,我们对这些人应该作启蒙运动”。[17] 他挖苦教条主义者说:“那些将马列主义当宗教教条看待的人,就是这种蒙昧无知的人。对于这种人,应该老实地对他说,你的教条没有什幺用处了。说句不客气的话,实在比屎还没有用。我们看,狗屎可以肥田,人屎可以喂狗。教条吗,既不能肥田,又不能喂狗,有什幺用处呢?(笑声)”[18]
    这些批评本身是对的,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毛泽东在反对国际派的教条主义的同时,他还把矛头指向所有的知识分子,贬低书本知识。他不仅对王明等人,而且对所有知识分子都加以嘲笑。他说:“许多所谓知识分子,其实是比较地最无知识的,工农分子的知识有时倒比他们多一点。”[19] 毛还说,学习书本知识并不难,甚至可以说是最容易的;相反,大师傅做饭倒要困难得多,“要把柴米油盐酱醋等件合起来创造成吃的东西,这是并不容易的事情……火大了要焦,盐多了要发苦(笑声)。煮饭做菜真正是一门艺术。书本上的知识呢?如果只是读死书,那幺,只要你识得三五千字,学会了翻字典,手中又有一本什幺书,公家又给你小米吃,你就可以摇头摆脑地读起来。书是不会走路的,也可以随便把它打开或者关起,这是世界上最容易办的事情,这比大师傅煮饭容易得多,比他杀猪更容易。你要捉猪,猪会跑(笑声);杀它,它会叫(笑声)。一本书摆在桌子上既不会跑,又不会叫(笑声),随你怎样摆布都可以。世界上哪有这样容易的事呀!”从文中提到的那些笑声可以想象得到,坐在台下的农民出身的党员干部会觉得毛泽东的挖苦实在是痛快。
    应当承认,知识分子不应该以为有了知识而自高自大,他们应当多了解一些中国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农村的情况,不能轻视工农兵,要了解他们,和他们交朋友;但是,工农大众也没有理由鄙视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同样可以给工农兵很多帮助,工农兵也应当向知识分子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和政治;他们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平等、互动的。事实上,在普通工农大众中间,并没有鄙视知识分子的习惯;真正想鄙视知识分子的,是一些工农出身的共产党员、特别是这类的党员干部,他们没受多少教育,不少人工作能力不强,但以革命的“功臣”自居,最不愿在知识分子面前承认自己的“短处”。毛泽东用对知识分子的鄙视迎合并支持了一些工农干部把知识分子视为异类的心理。
    而对在延安的知识分子来说,对革命和共产党的景仰使他们不敢挑战毛泽东的说法,而只能默认。从此,在投奔延安的知识分子中出现了一种自卑感,似乎有知识还不如没有知识,受过教育反而成了一种原罪;他们不得不承认,共产主义的“乐园”欢迎工农兵,却并不欢迎知识分子。
    启蒙精神的活的载体是知识分子群体;贬低知识分子,实际上就是站到了启蒙精神的对立面。毛泽东是以启蒙的名义抵制共产国际,同时也以“工农兵”的名义压制知识分子的启蒙精神。他把“工农兵”、“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神圣化,而他则在这些名义下以自己的权威主义代替了共产国际的权威主义,以自己的教条主义代替了共产国际的教条主义。这就是毛泽东和延安整风留给中共以及中国社会的最大的遗产之一。
延安整风运动最后树立起了新的偶像和教条
    启蒙运动是要把一切现成的事物带到理性法庭前,接受批判的审查。所以,启蒙精神就是批判精神。这种精神,也为马克思主义所继承和改造。青年马克思曾宣称,要“从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马克思的代表著作《资本论》的副题就是《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承认的理性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理性;他说,辩证法的本质就是批判的、革命的。恩格斯说,辩证法不承认任何神圣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并不反对权威,但反对迷信权威,反对权威主义。
    尽管毛批评了追随斯大林的王明路线,可是他小心地避免涉及到斯大林;不但如此,他还要维护斯大林的权威,并借此建立自己的权威。他宣称要以联共为榜样,要实现党的“布尔什维克化”。他提出,在职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应以《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要读本》为中心材料。他赞扬这本集教条主义之大成的书“是一百年来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最高的综合和总结,是理论和实际结合的典型,在全世界还只有这一个完全的典型。......我们看列宁、斯大林他们是如何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苏联革命的具体实践互相结合又从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就可以知道我们在中国是应该如何地工作了。”[20]
    毛一面反对教条主义,一面又宣扬教条主义。例如,毛批评宗派主义的理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给了我们这样的根据吗?没有。......中国共产党中央给了我们这个根据吗?没有。......所以,一切脱离群众的行为,并没有任何的根据。”[21] 他说得如此振振有词,好象“根据”只能从马恩列斯的著作中去找,从中央文件中去找;于是,凡在这些著作和文件中没有讲过的事,就都是错的,不可以做。至于马恩列斯的话又有什幺根据?中央文件又是根据什幺形成的?马恩列斯或中央文件是否也会出错?那是绝对不可思考的大逆不道之问。在这方面党是不允许党员和民众采取“实事求是”态度的,虽然毛确实曾提倡过这种态度。
    毛的这种论证方式正是地地道道的教条主义。延安整风以反对王明的教条主义开始,又以确立毛式教条主义结束。“言必称希腊(共产国际)”变成了“言必称毛泽东”。延安整风运动曾提出要反对“洋八股”或“党八股”,说这是教条主义的表现形式;毛指出,不除去党八股,生动活泼的革命精神就不能启发。但只要中共内部仍然保留对马列主义的权威主义、教条主义式态度,党八股就会继续存在。当然,也有一些变化,那就是在毛本人文风的影响下,延安报纸上的文章写得生动一些、短一些了;但这只是形式上的,依然不允许在报纸上自由探讨的精神,报纸的内容更是不得越雷池一步。所谓的“雷池”,就是党的文件、毛的指示文章以及马列的“经典著作”。1949年以后,随着对新闻出版越来越严格的控制以及一个接一个的政治运动,人们变得越来越不敢讲话,报刊上的文章是千篇一律,“党八股”泛滥成灾。到了文革时期,这种“党八股”更是发展到了最高峰,人们只会不知所云地瞎背毛的语录了。
    批判毛的“个人崇拜”时不应忽略“个人崇拜”背后的“党崇拜”,这源于马列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宣称,无产阶级肩负着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使命,这就给了无产阶级一种特殊的高于其它阶级的地位。列宁提出了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这又为“党崇拜”进一步奠定了政治基础。毛泽东则发挥了这个观念,他宣称:“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从客观实际产生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获得了证明的最正确最科学最革命的真理。”[22] 据此,党就天然地占据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即使犯下多少严重的错误,其地位也不可动摇,因为,它代表最先进、最革命的无产阶级,又掌握了最先进、最革命、最科学的理论马列主义。
    波普尔指出,凡是不能证伪的就不是科学。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中,也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一条。虽然马克思恩格斯相信他们自己的学说是科学而不是空想,但这是否属实,则要由后人根据历史的发展进行独立的审查。在毛泽东说上述话的上一世纪四十年代,共产主义并未实现,怎幺能说这种学说就已获得实践的证明呢?作为一种学说,马克思主义只不过是社会科学中诸多流派里的一支,它不可能也不应当垄断思想界。一种理论是否能被公认居于主导地位,取决于学术争论中的证伪和公评;如果用权力消灭了开放自由的学术争论,则任何理论流派都没有资格再宣称自己是真理。当然,倘若把马克思主义当做一种意识形态来运用,那幺,在政治权力的支撑下,它确实可以取得垄断性地位;然而,如此则马克思主义就与科学无关了,更不能再在科学和马克思主义之间划等号,因为依靠意识形态的垄断地位而自我宣称为真理的做法本身就违反科学精神。
    而且,宣布马克思主义为唯一真理的做法事实上也是反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说过他最喜欢的格言是“怀疑一切”[23] 但是,从列宁斯大林到毛泽东,却不容对马克思主义提出质疑。他们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目的是为了在“科学”的名义下宣传教条,用教条来巩固共产党对政治权力的永远垄断。一旦马克思主义被宣布成真理的唯一标准,那就可以假科学之名进而宣称,合乎马克思主义的才合乎科学,违反马克思主义就是违反科学,不同意马克思主义就是反科学。不仅如此,毛泽东在延安整风中还提出,马克思主义这种最先进最革命的科学是有阶级性和实践性的;既然从苏联留学回来的教条主义者不懂中国的实际,而从国民党统治区来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既对马克思主义知之甚少,又受其阶级立场的局限,所以他们都不能掌握马克思主义;唯有中共党内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这一派才具备诠释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权威。政治领袖之所以神化教条,是为了用教条来神化自己。毛泽东垄断了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权,似乎只有他才有资格发展马克思主义,只有他才是正统;似乎弄通了马克思主义就“一通百通”,就具有了判断一切、裁定一切的能力和权威。毛泽东在党内和中国的“话语霸权”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党文化”的纲领
    1942年5月毛泽东发表了“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这是篇重要文献。中共建国后,文艺界每年都要纪念这篇文章的发表,毛的其它文章都未受到这种方式的对待。此文不能被看作只是面向文艺界的,而应被视为是针对整个文化界的。“讲话”涉及到三个主要问题: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文艺是反映阶级斗争还是表现人性;今天的文艺作品应写光明还是应写黑暗。毛泽东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是:文艺从属于政治,为政治服务;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反映,不能去表现普遍的人性;今天的文艺应写光明,歌颂工农兵。这三条原则都是与启蒙精神对立的。
    首先,文艺家应当关心政治,尤其在国难当头的非常时期,他们的作品应该有抗日的政治内容,这并不错。问题在于,毛泽东却把“文艺为政治服务”规定为一个长期、普遍的原则,此观点来自列宁。[24] 文艺要为什幺样的政治服务呢?毛泽东说,要为无产阶级、人民大众的政治服务,实际上是为共产党的政治服务。笔者以为,这种政治即便得到人民的拥护,也不能说一定是百分之百正确的,更不能说这种政治就不可评论、不受质疑、不需要实践检验。文艺家可以有自己对政治和现实问题的看法,不一定要和共产党完全一致。这个“从属”和“服务”的提法取消了文艺的自由,取消了文艺对政治和现实的批判功能;这样,政治家就得以对文艺家指手划脚、横加干涉,“应当写这个、不应当写那个”,“应当这样写、不应当那样写”。欧洲中世纪的教会把哲学当作神学的婢女,列宁和毛泽东则要求文学成为政治的婢女。鲁迅在承认他的作品是“遵命文学”时,大概没有想到,在他所景仰的共产党统治下,作家会丧失精神的独立性,被迫去适应当权者的需要。
    其次,所谓的“人性论”本来是关于人性的理论,但在毛泽东的影响下这个术语一直被当作贬义词来用,似乎讨论人性是错误的、要讲马克思主义就不能讲人性。毛泽东批驳“人性论”说:“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就是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什幺超阶级的人性。”这个说法是不恰当的。首先,承认具体的人性,这也是一种人性论;不能说一讲人性论就必须是抽象的人性。其次,毛在否定抽象的人性的同时,把普遍的人性也否定了,又把具体的人性等同于阶级性。[25] 如果说,一些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作家在人性观点上有错误,其错并不在于他们承认普遍的人性,而在于他们把人性看作是永恒不变的,并把某些本阶级的阶级性误认为普遍的人性。马克思说人的类特性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这就是普遍的人性。他又说,人的现实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既然是“总和”,就不是只有阶级关系,还应有其它关系,如亲子、夫妻、朋友关系等,所有这些都是社会关系。如果只承认阶级性而抹杀其它,如此描写出来的“人”仍然不是具体的人而是抽象的“人”。
    说人性中没有超阶级的侧面也是不对的。超阶级的爱情是存在的,超阶级的民族性也同样存在。中国的古典文学作品和苏联文学作品中都有过这样的描写。贾府的焦大固然不爱林妹妹,宝二爷和晴雯之间还是很缠绵的;而《雷雨》中的周家大少爷和小少爷都爱上了丫头四凤;苏联小说和电影《第四十一》也写了内战时期一个红军女战士爱上一个白军军官的故事。虽然这类爱情往往以以悲剧告终,但这并不表明共同的人性不存在,反而反映了人性与阶级性的矛盾和冲突。“阿Q”按阶级成份说应当是雇农,可鲁迅刻画的“阿Q精神”却代表一种普遍的国民性,并不限于某一个阶级。
    毛泽东把“无产阶级的人性”定义为“大公无私”、“最有远见”等,似乎一切革命的美德无不具备。后来,中国的文艺作品中就应声而出现了样板戏里那种“高、大、全”的英雄人物。这是理想化的无产阶级,并非现实中的无产阶级。按照马克思的观点,阶级乃是人的异化;因此,即使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性”,最终也是应当克服的东西,这样才能在更高阶段上实现“人性的复归”。只承认阶级性,把阶级对立绝对化,这就一方面否认了共同的人性,另一方面也否认了人的个性。[26] 到了文革开始时的“五一六通知”发表时,上述否认共同的人性的观念就进一步发展到公然否认人人平等(宣称“无产阶级”和所谓的“资产阶级”之间没有平等可言,无产阶级就是要压迫资产阶级),从而掀起了对“自由”、“平等”观念和人道主义的批判。因此,如果说五四运动是“人的觉醒”,那幺延安整风运动就是“人的丧失”。
    再次,所谓“歌颂”还是“暴露”的争论之实质,就是允许不允许批评、有没有言论自由的问题。毛清楚地表示,他是鼓励歌颂而不欢迎暴露(批评)的,“对于人民,这个世界历史的创造者,为什幺不该歌颂呢?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为什幺不应该歌颂呢?”“你是资产阶级文艺家,你就不歌颂无产阶级而歌颂资产阶级;你是无产阶级文艺家,你就不歌颂资产阶级而歌颂无产阶级:二者必居其一。”他用了一种“非此即彼”的两分法,好象所有文艺家不是“资产阶级”的就是“无产阶级”的。那幺,有没有农民阶级或小资产阶级的文艺家呢?是不是对所有的作家都要按阶级来定性呢?难道作家除了歌颂之外写的就必然是暴露性的东西,那幺有没有既歌颂又暴露、既不是歌颂也不是暴露的作品呢?其实,资产阶级作家也不一定只歌颂资产阶级而不歌颂无产阶级。十九世纪欧洲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就是批判资产阶级的。美国记者斯诺写了著名的《西行漫记》,歌颂了中共和边区,可是毛泽东不还是认为斯诺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的吗。
    人民、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是应当歌颂的;可是它们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为什幺就批评不得呢?马克思恩格斯说过,辩证法不承认任何神圣的东西,而毛泽东却把这些东西神圣化了。其实,延安的那些作家并没有说共产党不好,新民主主义不好;否则,他们跑到边区来干什幺?他们只不过对某些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和某些制度上的缺陷提出了批评,认为革命队伍里不应该有这种东西。而在毛泽东看来,批评共产党的某些干部就是批评共产党,就是批评无产阶级、工农兵、人民大众,就是立场有问题。毛泽东一方面贬低知识分子,贬到一文不值的地位;另一方面又抬高“工农兵”和“人民大众”,抬高到实际上不容批评的地位。我说“实际上”,是因为毛泽东没有说人民大众不能批评;相反,他承认,人民大众也是有缺点的,是需要批评的,甚至可以讽刺。但是他说,这些缺点应当“用人民内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来克服”。他警告说,这种批评“必须是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保护人民、教育人民的满腔热情来说话。如果把同志当作敌人来对待,就是使自己站在敌人立场上去了”。在毛看来,对敌人的讽刺和对人民的讽刺是不一样的。怎样区别这两者呢?难矣。说是可以批评,可又左一个必须这样批评,右一个必须那样批评,使人感到要符合这种所谓正确的批评实在太为难、太冒险(谁不害怕“站在敌人立场上”这一罪名呢),于是还不如不批评的好。今天来看王实味和丁玲的杂文,都感到他们是抱着满腔热情来写批评文字的,但他们的遭遇是什幺呢?
驯服知识分子
    整风运动的最初目的是反对教条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可是很快毛泽东就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提出,反对一切非无产阶级思想、特别是反对小资产阶级思想。他说:“需要展开一个无产阶级对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斗争。”这就开创了用阶级斗争方法来统一思想的先例,要用所谓的“无产阶级思想”来消灭一切所谓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毛泽东曾批判国民党的“一个主义”论调,毛说:“在阶级存在的条件下,有多少阶级就有多少主义,甚至一个阶级的各集团内部还各有各的主义。”[27] 这是为了在国民党统治区里扩大共产党的势力而寻找理由。可是在共产党统治的边区,他却只允许“一个主义”,而且这个主义的解释权还是属于他的。毛泽东在建国后多次搞思想斗争,提出“兴无灭资”这种极左口号,这一思想早在延安时期就有了。
    为什幺毛不能容忍所谓的“小资产阶级思想”的存在呢?他说:“小资产阶级出身的人们总是经过种种方法,也经过文学艺术的方法,顽强地表现他们自己,宣传他们自己的主张,要求人们按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面貌来改造党,改造世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向他们大喝一声,说:‘同志’们,你们那一套是不行的,无产阶级是不能迁就你们的,依了你们,实际上就是依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就有亡党亡国的危险。”而按照毛泽东的分析,抗日战争时期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构成了抗日统一战线的右翼集团,“这是民族投降主义的大本营”;“他们中间,许多人已经是汉奸,许多人已经是亲日派,许多人是准备作亲日派,许多人在动摇中”;“一般地说来,他们之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分裂出去是为期不远的。”[28] 毛的话说得很重,却是完全错误的,他竟然把接受知识分子的批评与投降日本联系起来了。他凭什幺认为这些为了抗日而投奔延安的知识分子的政治倾向是要投降日本呢?这些知识分子究竟宣传了一些什幺样的主张、要来“改造”共产党呢?即就毛在讲话中批评的那些言论而议,哪怕都是错的,也谈不上要“改造共产党而投降日本”。
    毛在“讲话”中批评许多知识分子对工农兵没有感情,“灵魂深处还是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王国”;他们“头脑里还装着许多剥削阶级的脏东西”,需要彻底改造;知识分子必须使自己的心理改变到承认自己不干净,工人农民最干净,这才叫“立足点的变化”,或者立场的转变。这些知识分子头脑里究竟装着一些什幺样的“剥削阶级的脏东西”,为毛泽东如此深恶痛绝呢?拿受到重点批判的丁玲的“三八节有感”和王实味的“野百合花”来说,前者不过是为延安妇女的艰难处境(婚姻的负担,男性舆论的压力等)鸣不平;后者只是批评有些干部对下级漠不关心,缺乏同志之爱,有官僚主义,不愿听一些新来的学生出身的青年的批评,以及党内有等级制度等。这些批评并无不实,更无恶意,不过是希望共产党变得民主一些,不正之风少一些,党组织若果真是“为人民服务”的,为什幺不能认真听取这些意见呢?退一步说,即使批评有什幺不对的地方,又有何了不得呢?
    毛泽东对知识分子最不满、最讨厌的一点,说穿了,正是知识分子身上最可贵的东西──即他们所继承的五四传统和启蒙精神,他们怀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理念,和他们的独立思考精神和批判的思维方式。这种思想确实来自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但它们并不“脏”,反而比农民阶级的思想进步。共产党在动员知识分子反对国民党的时候也充份利用了这一点,但是,在涉及反对自己的态度时,毛泽东喜欢的,还是农民追随者的驯服、盲从和愚忠。而知识分子却因为具有自己的特性而喜欢批评,有自己的看法,或者用毛的话来说,“对任何事情都要问一个为什幺”,不肯盲从,不肯老老实实地当驯服工具。这就令毛泽东不能忍受了。他所需要的启蒙,不过是为了打倒王明之流而“启”共产国际之“蒙”;一旦知识分子表现出真正的启蒙精神,批评延安生活的不合理方面时,毛就终于忍不住而把矛头对准知识分子了。
    毛对付知识分子的一个办法就是给他们插上“小资产阶级”的标签,既然小资产阶级不属于无产阶级,而一切非无产阶级的思想都是错误的,知识分子就必须用所谓的“无产阶级世界观”来消灭自己的启蒙思想,抛弃自己的人格尊严和思想独立,贬低自我,否定自我,放弃自我,学会作党的驯服工具,这才能使自己的立场“转变过来”,才有希望在革命的阵营中得到“新生”。这种炼狱般的磨炼要多久呢?毛泽东当时说,“非有十年八年的长时间不可”。[29] 其实,在毛泽东眼中,知识分子这个群体无论怎样改造,都不会令他满意,他要把知识分子一辈子置于被改造的境地。
    人们有时或许会感到奇怪:毛泽东本来是以反左起家的,为什幺自己后来变得那样左呢?其实,在延安整风中,毛泽东一面反对王明的左,一面推行自己的左。这在“讲话”中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自由、平等、民主、科学、个性解放、人道主义、批判的精神、独立的人格等等,本来都是启蒙运动所张扬的东西,在延安整风中统统被自称继承了“五四”精神的毛泽东所阉割了。这既非抗日的需要也非革命的需要,只是党及其领袖独裁的需要。[30]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要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文化”,这种新文化是“科学的民族的大众的”,从字面上看很好听。但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科学的”意味着以马列主义教条为标准;“民族的”意味着排斥西方文化(即“资产阶级思想”);“大众的”就是适应“工农兵”需要的(贬低精英文化的)。需要指出的是,张闻天当时曾建议在这一提法中加上“民主的”,却被毛泽东否定了。将毛泽东一手扶持起来的这种政治文化称为“党文化”是比较确切的。笔者虽不知道是谁先提出这个概念的,但觉得这个概念很有用。“党文化”的指导原则中有列宁主义的成份,有斯大林主义的成份,也有毛的带中国特色的发展,其社会基础则是占党员大多数的农民。在延安整风期间,知识分子的启蒙精神与这种“党文化”相撞而被压倒了。
“审干”的恐怖和对王实味等知识分子的镇压
    要驯服知识分子这个不够听话的群体,毛泽东所依赖的并不仅仅是宣传或所谓的“教育”,而且还靠高压、靠迫害、靠恐怖手段。延安整风期间被推荐为学习材料的《联共党史》“结束语”中写道:“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为要达到胜利,首先就必须把工人阶级政党中间,工人阶级的领导司令部中间,工人阶级先头堡垒中间所有的投降主义者、逃兵、工贼和叛徒清除出去。”这是斯大林用残酷手段肃清异己之行动的理论辩护和经验总结。其实,一部《联共党史》,除了讲列宁,就是讲斯大林如何同形形色色的“机会主义分子”和“暗藏的敌人”作斗争并消灭他们的历史。共产国际指导下的中共历史同样如此,而当毛泽东破除了共产国际的教条主义和权威之后,中共的党内斗争历史就更是如此。毛虽然批判过王明的左的组织路线,那是为了替自己夺取党内权力;一旦权力到手,毛就开始奉行斯大林的所谓“党内斗争”路线,直到把刘少奇诬指为“资产阶级司令部”,定性为“叛徒、内奸、工贼”而置于死地。
    其实,毛泽东年青时就对恐怖手段有兴趣[31],以后在革命中也一直奉行这个原则。他在江西苏区任用了一个杀人魔王李韶九,在毛的指挥下整肃所谓的AB团,造成了骇人听闻的血腥大清洗[32],毛后来不过是承认杀错了人,却从无忏悔。在延安时代,毛又找到了一个建立恐怖政治的得力助手康生。康生1937年与王明一起从莫斯科回到延安,在苏联已熟悉并学会应用斯大林的肃反式恐怖政策。回到延安后康生很快倒向毛泽东,毛授予他对党内干部生杀予夺的大权,委任康生为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和情报部部长,后来又兼任整风运动的总学委副主任(主任毛泽东)。这样,康生从苏联搬来的那套斯大林“肃反”式阴谋诡计就与毛泽东在江西苏区行使的残酷斗争的土办法结合在一起了。毛任用迫害狂康生,其实并不象许多人相信的那样是用错了人;相反,这正是毛的聪明之处,他借用“洋干部”康生之手达到了全面整肃的目的。事后,毛又象当年整肃AB团事件后那样,轻描淡写地承认整错了人。现在的党史著作都着重讲李韶九和康生的罪责,其实无论是李韶九还是康生,都未因残酷整肃而受到毛泽东的惩处或批评。
    毛在延安整风报告中曾批评过“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提倡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种做法后来被大肆宣传为毛泽东的贡献。确实,在延安整风中,毛解决党内高层领导人如王明的问题时大体上是这样做的,并未过份整人。这倒不是毛泽东真的宽容大度,而是因为“国际派”的后面站着斯大林,毛泽东不能没有顾忌。[33] 但对付来自国民党统治区的知识分子和学生时,毛就没有这样客气了。他诡辩说,“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只是不能用来对付“自己的同志”,至于用来对付敌人却是“完全必要的”,“党内也常常有敌人和敌对思想混进来,如《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要读本》结束语所说的那样。对于这种人,毫无疑义地是应该采用残酷斗争或无情打击的手段的,因为那些坏人正在利用这种手段对付党,如果我们还对他们宽容,那就会正中他们的奸计”[34]。可见,毛说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丝毫也不妨碍他采用高压手段对付他想打击的人,只要给打击对象戴上一顶“敌人”的帽子就可以了。
    值得注意的是,毛在这里还提出了“敌对思想”的说法,换言之,就是要治“思想罪”。表面上毛表示:“任何犯错误的人,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固执错误,以至于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是老老实实,真正愿意医治,愿意改正,我们就要欢迎他,把他的毛病治好,使他变为一个好同志。......对待思想上的毛病和政治上的毛病,决不能采用鲁莽态度”[35](这些原则后来就发展成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但延安整风时毛实际上是采用对敌斗争的方法来对待不同思想的。所谓的“治病救人”原则其实是有条件的:你必须“不讳疾忌医,不固执错误”,即主动承认有组织上认定的所谓“错误”;如果你觉得自己没有错,要为自己辩护,那就属于“不可救药”了,“治病救人”的原则对你就不适用了;而一旦把你视为“敌人”,你就更不能申辩了,只有“坦白交代、争取宽大”。这套按照“有罪推定”原则建立起来的处理手法既用于党内,也用到了司法体系当中,所以中共统治下之没有人权保障远始于延安和江西苏区时代。
    当时延安的知识分子本来是响应党关于整风的号召而发表批评言论的。整风运动起先把党内高干关于历史问题的学习推向全党、变为整顿“三风”的学习,那时毛的初衷是趁热打铁、借助群众的力量来揭发党的高中两级干部中的问题,以克服自由主义和对党闹独立性的倾向,从而统一全党思想,建立一元化的领导。在发动群众对干部提意见的过程中,知识分子显得最活跃。他们的批评固然针对某些人,但批评的内容却广泛得多。青委的墙报《轻骑队》和中央研究院的墙报《矢与的》,还有丁玲主持的《解放日报》第四版,都出现了一些尖锐批评老干部的杂文,内容包括弃旧娶新、生活待遇上实行等级制度等。当然,最受注意的是丁玲的“三八节有感”,尤其是王实味的“野百合花”。据康生说,中央研究院有百分之九十五的人赞成“野百合花”这篇文章的看法。[36] 显然,王实味讲出了许多新来的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的心里话。
    期间,中央研究院召开了整风动员大会。院领导罗迈(李维汉)在讲话中提出:检查要同时着重领导作风和群众的个人思想两个方面;院长、秘书和各主任是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墙报文章要署名等。王实味带头反对这些意见,主张整风应该着重整领导人,全部委员都应由选举产生,墙报文章可以匿名。经过长时间的辩论,罗迈的意见被大会以84票对28票的绝对多数否决了。接着,中央研究院的墙报《矢与的》创刊,王实味连发三文,指名批评罗迈。来看墙报的人川流不息,王实味一时成了明星。这些现象反映出新来的知识分子和老干部之间的矛盾。在大批知识分子涌入延安之前,这种情况还未发生过。
    一些高级领导人将王实味等人的活跃看成是“目无领导”,把王的批评视为“挖苦讽刺”,到毛泽东面前去发泄怨气。最早批评丁玲和王实味文章的就是两位将军王震和贺龙。王震看了王实味的文章后说:“前方的同志为党为全国人民流血牺牲,你们在后方吃饱饭骂党!”[37] 贺龙说:“丁玲,你是我老乡啊,你怎幺写出这样的文章?跳舞有什幺妨碍?值得这样挖苦?”[38] 毛泽东立刻作出反应:“贺龙、王震他们是政治家,他们一眼就看出了问题。”[39] 不久毛就在《解放日报》改版座谈会上表示:我们的工作制度中,确有许多缺点,应当改革,但如果要求绝对平均主义,则不但现在,将来也是办不到的;批评应该是严正的、尖锐的,但又应该是诚恳的、坦白的、与人为善的。随后,毛又听到中央研究院领导人汇报院内墙报上的一些激烈的批评意见,专门去看了《矢与的》墙报,然后说:“思想斗争有了目标了”。紧跟着,《解放日报》上就出现了一些批评王实味的文章。
    很快,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了会。康生在会上汇报说,国民党特务称赞《轻骑队》;有中共领导人趁机表示,特务分子正利用党内的整风进行活动,故意夸大缺点错误,反对领导,并写文章、出墙报、进行“小广播”,鼓动不坚定的党员反党。当时,毛泽东一方面仍然强调,整风是无产阶级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王实味只是个别较严重的问题;但另一方面又表示,要对干部进行审查,发现和清除反革命分子。[40] 会后不久,在康生的插手下,中央研究院给王实味戴上了“托派”的帽子。接着毛泽东在一次会议上也肯定了王实味是托派。他并且提出,要发现托派、国特、敌特这三种坏人,拯救好人。这样,思想问题就和政治问题混在一起,政治问题又和敌我问题混在一起。
    与此同时,除了党内许多高层干部对群众批评的怨气越来越大以外,敌情也严重起来。蒋介石正准备发动第三次反共高潮,国民党报刊也利用王实味事件及《轻骑队》等墙报的言论大肆宣传。于是,毛的态度越来越倾向于全面整肃按照整风精神向干部提意见的知识分子,给受到群众批评冲击的干部报复那些目无领导、好提意见的知识分子的机会。这样,整风的对象完全改变了,变成了整肃批评者。[41]王实味开始遭到一连串的批判和迫害,随后甚至搞出了一个“反党五人集团”,指王实味为这个集团的头目,给他套上了“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和“暗藏的国民党探子、特务”的罪名。中央研究院党委开除了王实味的党籍,王不久被逮捕。
    在处理王实味问题的同时,中共中央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以“审干”为名的政治大迫害。1942年11月,毛宣布,整风不仅要弄清无产阶级与“非无产阶级”思想,而且要弄清革命与反革命。所谓的“反革命”,当然不包括毛视为依靠力量的农民军人,而是指白区来的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中的某些人。整风运动本来有一个目标是反对宗派主义,可是这种“抓白区来的反革命”的做法恰恰是最大的宗派主义,反映了农民军人等“土包子”对外来的学生和知识分子整体上的歧视和不信任。1942年12月,康生以总学委副主任的身份作“关于锄奸问题”的报告,耸人听闻地声称延安“特务如麻”。1943年4月1日,康生亲自圈定名单、指令抓人,一夜就逮捕了260多人。两天后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提出除纠正非无产阶级思想外,还要“肃清党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此决定说:“日寇与国民党大规模地施行其特务政策,我党各地党政军民学机关中,已被他们打入大批内奸分子,其方法非常巧妙,其数量至足惊人”。7月11日,中共中央总学委发出通知,要求加紧对反革命分子的清查。15日,康生作了“抢救失足者”的报告,于是“审干”运动又发展成“抢救失足者运动”。
    在《解放日报》和新华社,起初并未找出什幺“特务”,两单位为此受到康生的严厉批评。于是再采用逼供信的办法,于是这两个单位的一百多人中百分之七十左右被逼承认是“特务”。[42] 军委三局电讯学校有200多人,居然挖出170个“特务”。中央秘书处有60余人,也挖出了十几个“特务”。西北公学总人数为390人,清出了208人。陕甘宁边区政府机关共有三四百人,被“抢救”的达百余人。据胡绩伟回忆,他所在的《边区群众报》社,算是搞得比较文明的,可是气氛也很紧张。“每天开斗争大会时,陕北干部的总支书记一上场,就把手枪摆在桌子上作为威慑力量”,还动不动把人吊在房梁上。报社四五十个外来知识分子中,未被当特务斗争的只有两人。[43]
    在延安之所以会在半个月内就挖出特嫌分子1,400多人[44],是因为在“审干”中采用了恐吓和刑讯。许多人承受不起那种强大的精神压力和肉体折磨而自杀,仅延安一地的自杀者就达五六十人。从1943年底到1944年初,延安和陕甘宁边区共清理出“特务”15,000多人。驻延安的共产国际联络员弗拉基米洛夫描写当时的气氛说:“延安的形势令人沮丧。最近的事态发展,使人们不敢与朋友往来,避免在公事以外进行接触,彼此之间互不信任。人们露出紧张和恐惧的神情。人们都无意维护真理和保护被诬陷的同志,也无意听取对这个或那个问题的解释。人人都为保命而斗争。不用说,好多坏蛋倒玩弄‘忠于毛’的一套而爬上去了。......人们不发表自己的意见,而是引用毛主席的讲话和文章。”[45] 在此之前,延安的政治气氛还是比较宽松活泼的。毛泽东虽是公认的领袖,得到大家的拥护和爱戴,但人们还可以对他的讲话、决策、用人到恋爱婚姻有所议论批评。例如,毛说“工人农民最干净”,就受到一些知识分子的嘲笑。[46] 然而,“审干”开始以后,人人变得谨小慎微起来,而对毛的个人崇拜却滋长起来。
    毛泽东以及他周围那些农民军人都把王实味等知识分子的言论看作是向共产党和毛的个人权威的挑战。1945年整风结束后的中共“七大”期间毛谈到王实味时还说:“当时很多文化人总是和工农兵搞不到一起”;“王实味挑动勤务员反对我们,他像是站在勤务员立场上反对所谓三等九级、吃小厨房”;“党要统一思想才能前进,否则意见分歧。王实味称王称霸,就不能前进。四二年,王实味在延安挂帅,他出墙报,引得南门外各地的人都出来看。他是总司令。我们打了败仗。我们承认打了败仗,于是好好整风。”[47] 王实味不过是发表了几篇批评时弊的文章,受到知识分子的欢迎,就被说成是“和工农兵搞不到一起”,是“称王称霸”的“总司令”,把共产党“打败”了,于是共产党就“好好整风”──肃清反革命。
为什么国民党镇压知识分子难以收效?
    同样是镇压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为什幺国民党总是失败(如1935年的“一二·九”和1945年的“一二·一”事件),而共产党却能成功呢?因为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对共产党的基本政治口号(抗战时期的“抗日”、“民主”,抗战结束后的“反内战”、“反独裁”)是认同的,而反对国民党的政策。既然他们把救国救民的希望都寄托在共产党身上了,并因此把共产党的敌人看作是自己的敌人,那幺,当共产党提出要肃清反革命时,他们怎能反对呢?谁能说边区没有特务呢?他们至多只能在清理到自己头上时尽力为自己的清白辩护,如此而已。
    国民党对付学生用的是一套笨办法:水龙、警棍、枪口、监狱;越是这样越遭到学生的反抗。学生遭到迫害时能在其群体内获得精神上的胜利感、光荣感,被迫害是受到群体舆论赞扬的英雄行为。在国民党统治区,“市民社会”基本上还是存在的,虽然比较弱势,各种倾向、舆论多元化的报纸杂志仍能出版。如果青年学生受到国民党政府的不公正对待,仍然可以诉诸舆论,总会有人出来同情他们,为他们讲话。
    而边区的“审干”运动的情形就完全不同了。从重庆、昆明等国民党统治的城市来到延安的进步学生和知识分子,所面对的是一个有严密组织、有军队、又掌握了边区政权的党,这个党还有对知识分子极具吸引力的崇高理想和一套完备的革命理论。自由知识分子一到延安,他们的一切,从生活到工作,就都只能依赖共产党,首先在经济上就失去了独立性。而且,他们很快就发现,与国民党统治区的情况不同,共产党统治下的社会是个一元化的社会,党的控制无所不在。尤其是外来的青年知识分子精英中大部份人已加入了共产党,尚未入党的也正积极地争取入党,而共产党又是个有严格纪律的党,他们必须时刻听从党的指示。开起会来,他们只能按照上级定的调子来讲话。上级说王实味是错的,他就一定是错的;上级领导说王实味是托派,他就一定是托派;领导说要批判王实味,他们就必须群起而攻之。也许有极少数的人敢出来为王实味说话,但却很难得到响应,而这种人随后一定会受到打击。萧军就是一个例子,由于他不同意对王实味的做法,最后竟不让他吃公粮。而且,自由知识分子在国民党统治区所依托的那种“市民社会”在延安是完全不存在的,有人受了共产党的不公正打击,报纸不会登他们的辩护,没有人会出来帮他们讲公道话。即便是那些非党社团,如延安有个“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延安分会)”,也受共产党的严密控制,受打击的人找这样的团体求助是没有用的;相反,正是这个团体全体“一致”地决定开除了王实味的会籍。
    在延安,受迫害者只能以孤立的个人身份面对一个强大的威权的党,不仅在经济、社会活动方面如此,在精神上也是如此。他们以前是共产党的狂热拥护者,并为此来到延安,被审查时从一开始就在精神上处于劣势。他们不能反抗共产党,那会否定自己以往的信念和追求,结果只能竭力证明自己对共产党的忠诚;共产党可以批评他们和党不是一条心,他们却不能指摘共产党不相信知识分子。要他们从整体上批评审干运动,认为这是大规模侵犯人权的行为、不应该把清理思想和清理敌人这两件事混在一起、不应用群众运动的方法来肃反,对这些青年知识分子来说都是过高的要求。
    知识分子在共产党的镇压面前之精神失败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他们面对的是毛泽东这样一个“卡里斯马”(charisma)型的领袖人物。他有谋略,有手腕,有传奇性的革命经历和丰功伟绩,有一套理论,有个人魅力,写起文章来有文采,讲起话来风趣生动。虽然那时毛还未被神化,但他的个人威望正如日东升,无论工农兵还是知识分子都为之倾倒。对他的指示,学习还来不及,哪里谈得上质疑呢?知识分子的那一点启蒙精神,在这里不够用了,何况毛泽东还打着启蒙的旗帜呢?
    从桀骜不驯的王实味被整肃后的情形就能看出,知识分子在共产党的镇压面前是如何惨败的。王实味被监禁期间如何受折磨的具体情况已不得而知,现在所知道的,只是王被捕几个月后被带出来见中外记者的情形。一个记者的描述是:“一个脸色呈死灰色的青年,让丁玲带着,出来背书似地向记者们痛骂自己。”另一记者写道:“我在他几乎毫无表情的脸上唯一察觉到的情绪是恐惧。”[48] 当时王实味对记者反复说:“我是个托派。我攻击毛主席应该被处死。我应当被枪毙一千次。但毛主席宽宏大量,他不希望我死。他让我工作。我勤奋地工作,这才了解到劳工神圣的伟大。我对他的仁慈感激不尽。”他还驳斥外界的“谣言”,说他不但没有被迫害致死,而且生活得很好。
    毛泽东是胜利者,王实味的精神崩溃了!毛在延安审干时提出过“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因为延安不像江西苏区那样封闭,常有中外客人来访参观,杀人捕人的事多了会严重破坏中共的形像。但是,1947年春,王实味还是在行军的路上被杀了,时年41岁。其实,他即使不被杀害,也早已在精神上成了一个“木偶”。这样的情形在1957年、1966年又反复大量地出现,值得深思。
农民运动和民主革命
    毛泽东说,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使马克思主义适应中国的情况,带上中国的特点;他实际上做的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改造得适合中国的农民运动。马克思主义本来是批判地继承了启蒙运动的,但这种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却变得敌视启蒙精神了。这是启蒙运动在中国失败的深层原因。近代中国历史上有两股要求变革的力量,一是农民运动,一是民主革命运动。启蒙运动就是民主革命的思想准备,其社会基础是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他们是新兴的社会势力,但力量相对弱小。
    中共是一批激进的接受了马列主义的知识分子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成立的。起初,党用较多的力量来做工会工作,搞工人运动,但中国的工人阶级人数很少,不足以支撑中共想发动的革命。中国是个农业国,在农民中也蕴藏着要求变革的力量,而且比工人的力量大得多。在民主革命的进程中,对农民运动的地位和作用应如何认识,与农民阶级建立什幺样的关系,在党内本是有不同认识的。陈独秀一方面承认农民是伟大的力量,另一方面又对农民的落后意识深表忧虑。
    1926年,在北伐的胜利进军中,湖南、湖北、江西等省的农民运动迅猛发展。毛泽东写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无保留地赞美和支持当时的农民运动。这个报告获得了时任共产国际主席的布哈林的赞赏。1927年中共的南昌起义失败后,剩余部队被迫转移到农村,与农民武装汇合或打游击;秋收起义失败的部队则上了井岗山。农村根据地的发展越来越受到莫斯科的重视,但仍被视为城市工人起义的一种辅助手段。1933年1月,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因在上海无法立足而被迫迁入江西苏区根据地。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转折点,从此中共的工作重点转到农村,党把武装斗争作为主要斗争形式,而农民成了革命的主力军。与农民的结合极大地增强了共产党的力量,从此弱小的工人阶级有了一个强大的声称代表他们的共产党。但中共这种与农民的关系又使党的阶级属性成了问题。毛泽东说这是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但与此同时,我们还看到,农村也包围了共产党,党脱离了城市就意味着脱离了工人阶级。因此,党员中的农民成份大大增加;红军、八路军、新四军的指战员大多数都是穿上了军装的农民;党内的农村作风、农民习气、农民意识大为泛滥,共产党则变得越来越象个农民党了。
    毛泽东本人出生于农民家庭,只上过师范学校。青年时期的毛在湖南本也可算是当地的一个小有名气的活跃分子,但他在“五四”运动那一年去北京时却发现,自己在那些大知识分子面前其实只不过是个无名小卒而已,甚至算不得一个知识分子,每月工资仅有八块大洋。他回忆那时在北大的情景说:“我的职位低微,大家都不理我。我的工作中有一项是登记来图书馆读报的人的姓名,可是对他们大多数人来说,我这个人是不存在的。那些来阅览的人当中,我认出了一些有名的新文化运动头面人物的名字,如傅斯年、罗家伦等等,我对他们极有兴趣。我打算去和他们攀谈政治和文化问题,可是他们都是些大忙人,没有时间听一个图书馆助理员说南方话。”[49]
    体验了在北京大学校园里的那种挫折感后,毛又回到湖南搞农民运动。这时,他发现自己在气质、心理、习惯、思想上,其实和农民更亲近。他叙述自己的感情变化经过时说:过去,觉得世界上干净的人只有知识分子,工人农民总是比较脏的;革命了,同工人农民和革命军的战士在一起了,相互熟悉了,这时就觉得知识分子不干净了,最干净的还是工人农民;“这就叫感情起了变化,由一个阶级变到另一个阶级”。中共许多早期领导人到莫斯科的中山大学留过学,还有不少人到过欧洲,在他们面前,毛只能算一个土包子了。特别是从苏联回来的“国际派”的人排挤他,嘲笑他是“狭隘经验主义”,这更是对毛的刺激。毛到延安后钻研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也是一种发愤。但毛从此有了一种“仇知识分子情结”。
    在土地革命时期成长起来的干部,名为“工农干部”,其实工人很少,产业工人更少,绝大部份来自农村,其中大部份加入了军队。他们因此对知识分子往往有一种复杂的排斥心理,由于在文化上不如知识分子而感到自卑,更怕知识分子干部抢了他们的位置;同时又觉得知识分子不会种田打仗。正如1939年毛泽东所说的:“许多军队中的干部......还存着恐惧知识分子甚至排斥知识分子的心理。许多我们办的学校,还不敢放手地大量地招收青年学生。许多地方党部,还不愿意吸收知识分子入党。”[50]
    毛泽东领导的革命主要依靠的就是这批农民军人。所以他高度评价农民的造反运动:“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动力。”[51] 他认为,贫农“是中国革命的最广大的动力,是无产阶级的天然的和最可靠的同盟者,是中国革命队伍的主力军”[52];“中国共产党的武装斗争,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农民战争”。[53] 毛虽知道革命不能没有知识分子的参加,但他也和那些农民军人一样,并不喜欢知识分子。他对知识分子的批评恰好适应了在党内占大多数的农民出身的党员的心理,他们对那些从城市来的人从来就没有多少亲切感。
    虽然中共的大部份农民军人从来不懂得多少民主,也未必是为了民主政治才加入农民造反队伍的,但毛泽东懂得,他必须把这场农民革命包装成民主革命,以迎合国际社会的同情和城市知识分子的支持。所以,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开始,中国革命进入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阶段;中经太平天国运动、中法战争、中日战争、戊戌政变、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以及抗日战争,所有这些,都是“实行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为了建立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社会而斗争”。[54] 毛的理由是:农民的绝大多数要求“耕者有其田”,而“耕者有其田”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主张”。[55]
    历次农民战争的口号确实都是分田分地,但分到土地后农民就满足了;“建立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社会”并不是农民的目标,而是市民阶级的要求。把农民运动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混为一谈,这是根本错误的。马克思、恩格斯曾热烈地注视过太平天国运动的发展,并期待这个运动能在古老的中华帝国建立一个以“自由、平等、博爱”为口号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56] 但后来他们失望了,批评太平天国运动不过是想“改朝换代”,“仅仅是用丑恶万状的破坏来与停滞腐朽对立,这种破坏没有一点建设工作的苗头。”[57] 其实,就连中共领导的苏区土地革命也不能算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改革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和历史上历次农民运动的要求并没有什幺区别。
    有学者指出:“中国的启蒙运动,是中国近代化现代化运动的一个现行运动。它的基本任务,就是使全体国民从传统的小农文明桎梏下解放出来,成为具有现代文明品格与素养的人。”在启蒙运动和农民运动相遇时,“启蒙运动自然就会发现,在反对帝国主义与殖民掠夺、反对封建主义的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削方面,他们确实是同一战壕的战友;在变小生产为现代文明方面,他们的价值取向与行动实践却大相径庭。启蒙运动所希望改变的,却往往是正是农民运动所坚持的;启蒙运动所希望达到的,却往往正是农民运动所希望去除的。”[58] 启蒙运动所追求的现代化,经济方面是工业化的大生产和发达的市场经济,政治方面是宪政民主和法治,思想方面是建筑在个人自由、平等和人权基础上的价值观念。而农民的企求却是,有个好皇帝或贤明的领袖,能分给他们土地,从而过上安稳太平的生活,实现“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梦想。至于那些参加了共产党和军队的干部,其想法其实和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头目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他们相信“枪杆子里出政权”,有一种强烈的“穷人打江山坐江山”的观念。
    马克思对农民有这样的分析:由于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孤立的,缺乏社会交往,不能形成全国性的联系,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保护自己的利益;他在《路易·波拿巴政变记》中指出,农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它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他认为,路易·波拿巴就是法国人数最多的阶级──小农的代表,他正是利用了农民渴望主宰的心态,利用农民对“拿破仑”这个名字的迷信,得以复辟帝制,以“拿破仑三世”的称号登基。
    和毛泽东的观点相反,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是落后的阶级,因为农民是小生产者,不代表新的生产力,“他们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不仅如此,他们甚至是反动的,因为他们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如果说他们是革命的,那是鉴于他们行将转入无产阶级的队伍,这样,他们就不是维护他们目前的利益,而是维护他们将来的利益,他们就离开自己原来的立场,而站到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来。”在中国的现代革命中,农民并没有离开自己的传统立场,更谈不上“转入无产阶级的队伍”;相反,是“无产阶级”(共产党)转入了农民阶级的队伍,站到了农民阶级的立场上。
延安整风模式评析
    将延安整风和“审干”的一些做法与中共建国后的多次政治运动相比,会发现惊人的相似。其共同的行为模式是:一,中央在开始阶段表示要整风,要改正工作中的一些偏向或作风上的某些缺点,号召大家大胆提批评意见,充份发扬民主;二,大家纷纷展开批评,形成热潮,平时没有机会讲或不敢讲的话都说出来了,其中有些不中听的意见惹恼了领导人,但他并不急于反驳,一面观察形势,让对方充份暴露,一面寻找机会,准备反击;三,领导人突然来个急转弯,声称整风受到了干扰,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思想在进攻,或者是敌人利用这个机会来破坏,思想问题变成政治问题,政治问题又变成敌我问题,于是,反教条主义变成了反自由主义或修正主义,纠左变为反右,整风变成肃反。
    1957年2月,毛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本意是反左,他还强调,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并不是个新问题,延安整风就是这样做的。随后,党中央决定整风,号召党外人士提意见。后来却突然转为“反右派斗争”。斗争对象主要是知识分子,而他们不过是要求更多的民主和自由。出来打头阵的则是工农:“我们工人阶级决不答应!”“贫下中农的肺都气炸了!”最后55万知识分子被打成“右派”,大批人被送到农村去劳动改造。毛泽东后来把他指挥的“反右”运动称为“阳谋”,确实,“反右”的整个过程不就是延安整风期间“审干”运动的翻版吗?
    1959年的庐山会议也是如此,开始是和风细雨地纠左,彭德怀的意见书一出来,马上转为狂风暴雨的反右倾。1962年初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号召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刘少奇也讲了几句真话(如“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半年后毛就提出了“资产阶级复辟的危险”,强调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接着就相继发动了农村的“四清”运动,外事、哲学、电影、戏剧、历史学各方面一轮又一轮的批判运动,最后一直延伸为既斗“走资派”、又整知识分子的“文化大革命”。[59] 1972年的“批林整风”运动也是从反极左转变为“评法批儒”、批右。1974年毛批评了几句“四人帮”,好象又要纠左,但不久还是变成了“反击右倾翻案风”、批邓小平。
    之所以会形成这样一个政治运动“三段式”,是因为实际上毛泽东在每次运动初期鼓吹的所谓“民主”,不过是一种服务于他的政治斗争和权力斗争的工具(用毛泽东自己的话来说,民主是手段,不是目的)。毛每次为这类政治运动确定的目标,其实都是特定的、有限的,可是不能明说。由于把真正的政治目标隐藏起来了,只好用“整顿党风、纠正错误”之类的说法来发动广大党员或群众──即所谓的“发扬民主”,以达到这个目标。起初,党员和群众总是不大敢讲话的,为了打破沉默,鼓励他们批判、议论,毛就要提出一些冠冕堂皇的原则,诸如什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啦,什幺“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啦,什幺“马克思主义者不怕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唯一方法”啦,什幺“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让群众讲话,天塌不下来”啦……。毛如此表示了自己的诚意,于是党员或民众就真的开始发言了。但是,毛心中暗自允许的言论尺度其实是很小的,而党的干部又从来都有那幺多可被批评之处,所以党员和民众批评的范围很快就会超出毛所允许的界限。这样,毛又处于本能而提高警惕,准备“引蛇出洞”了。他一旦抓住了机会,马上就会来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开始强调“集中”,要展开“阶级斗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了。
    延安整风运动开创了依靠群众运动来进行思想斗争和“肃反”的先例。毛泽东在1943年写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提出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一种工作方法,这是可以的;但以此来代替民主制度的“多数决定”原则却是不行的。实际上,这就是毛对“民主集中制”的运用,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里,所谓的“民主”只是让群众发表一些意见而已,而且意见的发表也得在党的指导控制下进行;至于对群众的意见采纳与否,采纳哪种意见,则是党的权力;群众有先进与落后之分,他们的意见也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必须由党来选择判别并作出决定,这就是所谓的“集中”(“从群众中来”);然后,党要教育群众,把党的意见“化为群众的意见”,用党的决定来统一思想,这就是“指导”(“到群众中去”)。在这个过程中,“领导者必须善于团结少数积极分子作为领导的骨干”,而这个领导骨干的主要标准就是“无限忠心”,然后“凭借这批骨干去提高中间分子,争取落后分子”;那些有不同意见的人当然属于“落后分子”,甚至是“斗争对象”。
    按照这个“民主集中制”,党总是正确的,永远比群众高明。如果把这种党居高临下地倾听下面的意见的形式称为“民主”,它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家长制的“开明”而已;古代的皇帝也能作到,甚至做得更好,唐太宗不就能“从谏如流”吗?。古代君主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区别不过在于,前者是君主让大臣发表意见,后者是“党主”让群众发表意见。在“民主集中制”下,群众中自然会有人懂得看党的眼色讲话,争取当“积极分子”;他们的意见也会被采纳,而在形式上还好象是党接受了“群众的要求”。在“民主集中制”里没有制约党的机制,党如果作出了错误的决定或其决定并不符合群众的意愿,也照样会得到贯彻执行;而群众中的不同意见则因为受到强大的压力而难以表达,如此党的错误就很难纠正。毛在延安整风中推动的“审干运动”虽然是完全错误的,但仍能顺利无阻地以“群众运动”的形式进行;当时党报上的文章、群众在会议上的发言,形式上是每个人发表自己的意见,实际上不过是重复党的指示而已。在“民主集中制”下,形式上看是有“群众运动”,实质上这只不过是“运动群众”;用这种方法,“民意”是可以“制造”出来的(毛本人就说过“造舆论”),并形成一种声势。
    延安整风是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的预演,从“反右派”、“大跃进”、“反右倾”一直到“文革”,所有这些事件都和延安整风一脉相承,无不是以群众运动的形式出现的。一个接一个的这种运动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盲目跟随者;一次又一次的压制、摧残、打击、迫害,摧毁了人们的独立思考精神,这也是毛泽东最后能够发动文革的重要原因之一。有人把文革说成是“五四”传统的继承,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文革宣传迷信,提倡愚昧,搞暴民政治,完全是反科学、反文化、反理性、反启蒙。这都是对“五四”精神的反动,是延安整风的恶性发展。在毛泽东的统治下,知识分子的精英备受蹂躏,中华民族的生机摧残殆尽。直到毛泽东逝世、文革结束,中国才有了转机。
    但是,毛泽东建立的这种制度模式并未完全改变。1978年批了“两个凡是”,肯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号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标志着启蒙精神的复苏。但道路仍有曲折,1979年初的“理论务虚会议”起初开得生动活泼,会上的发言不乏真知灼见;但党中央却认为,一些知识分子走得太远了,超过了他们允许的限度,于是又刹车,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实际上是“四个凡是”。1983年10月的十二届二中全会本来的决定是要“整党”,解决党风和组织问题;但会后很快就变为“清除精神污染”,批人道主义,批异化理论,把矛头转向知识分子。可见,即使在后毛泽东时代,也仍然可以看到延安整风的余绪。一般说来,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整人没有过去那样厉害了,但到“六四”时又开了枪;此后,毛时代的政治运动的一套做法有时还在重演。
我们今天需要一个新的觉悟,新的启蒙运动,不仅因为“五四”运动的任务还未完成,还因为现在又多了一个启“党文化”之蒙的需要。笔者认为,对“党文化”的影响不能低估。首先,知识分子应当反思,重新对我们多年来所受的教育进行批判的审查,从左的精神桎梏下彻底解放出来,恢复自己的人格尊严和独立思考精神。不解决这个问题,国民素质得不到改造,人的现代化不能实现,中国也无法迎接新世纪的挑战。跨进新千年之后,我们仍要举起启蒙的火炬,把上一世纪未能走完的启蒙之路继续走下去!
【作者注】本文是提交国际学术会议“中国和东欧知识分子如何应付21世纪的挑战”(香港,2000年12月14日─15日)的论文,初稿成于2000年12月,修改于2001年5月。
【注释】
[1] 舒衡哲现为美国威斯里安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八十年代初曾与李泽厚合作。她写过《中国的启蒙运动:知识分子和五四遗产(The Chinese Enlightenment: Intellectuals and the Legacy of the May Fourth Movement of 1919)》,该书于1986年由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出版,有中文译本,中译本作者名译为微拉·施瓦茨。她在给笔者的信中曾强调,事实上是她先提出“救亡压倒启蒙”这一问题及相关观点的,李泽厚在自己的文着中使用了这一观点却未提及她的名字。
[2] 《毛选》一卷,第255页。
[3] 出处同上,第257页。
[4] 出处同上,第274页。
[5] 《党史通讯》,1983年第2021期。
[6] 《解放日报》(延安),1944年6月13日。
[7] 《毛选》三卷,第1058页。
[8] 出处同上,第1060页。
[9] 《毛选》二卷,第696至698页。
[10] 《毛选》三卷,第832页。
[11] 赵生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第139页。
[12] 《毛泽东年谱》中卷,第99页。
[13] 延安的延河边有一座嘉岭山,山上有一座出名的宝塔,因此这座山又名宝塔山。宝塔始建于唐代,明代重修,是九层砖塔,八面八角,登到塔顶可鸟瞰延安全景。
[14] 当时延安也确实实行了一些民主措施,如“三三制”、民主选举等。参看李普的《我们的民主传统》,胡绩伟的《青春岁月》。这个传统在共产党执政后反而被逐渐丢掉了。
[15] 共产国际(第三国际)是列宁组织的,中国共产党是它的一个支部。在二十和三十年代,把共产国际神圣化是中共党内流行的风气。
[16] 出处同上,第827页。
[17] 出处同上,第820页。
[18] 这段话以及下面贬低书本知识的话不但信口开河,胡说八道,而且十分粗野,所以中共建国后编辑《毛泽东选集》时将其删除。
[19]《毛选》三卷第815页。这些话就是要剥夺知识分子借以骄傲的文化资本。不过,毛的这句话有语法错误,“比较地最无知识”此语连用了“比较”和“最”这两个彼此互斥的比较级副词,任何中学语文老师都很容易发现这一点。
[20] 《毛选》三卷,第803页。
[21] 出处同上,第826页。
[22] 出处同上,第817页。
[23] “怀疑一切”是十七世纪法国理性主义哲学家笛卡尔所用的方法。“怀疑一切”并不是指否定一切,而是强调否定那些经不起怀疑的东西;对于经得起怀疑的东西则予以肯定。无论肯定或否定,都不是盲目的,而是经过思考和审查的。怀疑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求真理。
[24] 参看列宁的“党的组织和党的文学”,《列宁选集》(第一卷),1995年第3版。中共中央马列著作编译局根据胡乔木的意见把此文中的“文学”一词改成了“出版物”。这样修改政治上好听一些。但对这一修改是有不同意见的,由于此词原文的多义性,在有的地方这样改可能合适;但在另一些地方,依上下文似仍应译作“文学”。即使译作“出版物”,文学作品也属于出版物。胡乔木的意思是,“党的文学”的概念是错的,但它不是列宁的观点。我的看法是,“党的文学”就是列宁的观点,不过它显然是个错误观点。
[25] “抽象的人性”是抹杀了具体的人的特点,脱离了人所处的特定社会历史条件而得出的;因此,它是和“具体的人性”相互对立的。“普遍的人性”中的“普遍”,则是一个辩证的概念,指存在于具体的事物之中,并包括特殊于自身之中的普遍性,亦即黑格尔说的“具体的普遍”。因此,普遍的人性即存在于具体的人性之中;不能用“具体的人性”来否认“普遍的人性”。
[26] 下面的一段话出自1942年7月周扬批判王实味的文章“王实味的文艺观与我们的文艺观”(《周扬文集》第一卷):“人性论者又常常以个性之热烈辩护者的而登场。解放个性曾是五四新文学的一个中心主题,起了它在反封建的思想革命上的巨大作用,但是现在却早已不是易卜生主义的时代了。在现在这个新的时代,解放个性的斗争,应当从属于解放民族,解放社会的斗争。……尤其在我们共产主义者说来,个性应当从属于集体,最好的个性是应当集体性表现得最强的。……人性论者关于个性的观念却正是旧的个性,即是和集体性对立的个性的观念。”笔者在这里不能详细论述这个问题,只想指出:如果和集体对立的个性是旧的个性观念的话,那幺,和个性相对立的集体性也是旧的集体性观念;这种集体就是马克思所批判的“虚幻的集体”,也就是异化的集体。要提防少数人把自己的利益冒充为集体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周扬的这篇文章是带总结性的。由此可见,对共产党不赞成个性解放的怀疑是有根据的,而毛泽东在“七大”报告中赞成个性解放的话是不能信以为真的──不过是宣传而已。
[27] 《毛选》二卷,第687页。
[28] 出处同上,第396页。
[29] 出处同上,三卷,第857页。
[30] 毛其实并不避讳“独裁”这个字眼。他在回答“你们独裁”的指责时说,“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讲对了,我们正是这样。”见《论人民民主专政》。
[31] 在他二十年代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就说:“每个农村都必须造成一个短时期的恐怖现象,非如此绝不能镇压农村反革命派的活动,绝不能打倒绅权。”见《毛选》第一卷,第17页。
[32] 1930年到1931年,毛在赣西南搞肃清“AB团”的运动,杀害了一大批无辜的革命者。红一方面军四万多人中就杀了几十个团长,打出四千四百多AB团分子。红二十军从军长、政委到副排长以上的干部里,共有七百多人都被当作AB团关押,被先后处死;红二十军番号被取消,战士被编入红七军,一支英勇善战的红军队伍就这样全军覆灭了!地方的情况更糟,赣西南地区的干部百分之九十被打成AB团分子;永新县被错杀的约1,890人,连江西省行委书记李文林等人也遇害。
[33] 其实,毛指责王明在抗战初期犯了投降主义的错误,对国民党只团结不斗争,做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应声虫,是假马列主义,又说王明的机会主义如不改正,有走向敌人的危险,这些罪名其实都安得过重。与其说王明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应声虫,不如说他是共产国际和斯大林的应声虫。说王明对国民政府有“迁就主义”是可以的,但这是共产国际的要求;说王明是“投降主义”就过份了。而毛当时对周恩来的批评就更谈不上有与人为善的态度了。
[34] 《毛选》三卷,第835页。
[35] 出处同上,第828页。
[36] 参看高新民、张树军的《延安整风实录》,第360页。
[37] 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第483页。
[38]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55页。
[39] 出处同上,第56页。
[40]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若干问题说明》,第200页。
[41] 参看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第138至142页。
[42] 温济泽,《征鸿片羽集》,第776页。
[43] 胡绩伟,《青春岁月》,第226至227页。
[44]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278页。
[45] 《延安日记》,第165至166页。
[46] 参看胡绩伟的《青春岁月》,第218页。
[47] 《毛泽东在七大的报告和讲话集》,第142至143页。
[48] 戴晴,《梁漱溟 王实味 储安平》,第99页。
[49] 斯诺,《西行漫记》,第127页。
[50] 《毛选》二卷,第618页。
[51] 出处同上,第619页。
[52] 出处同上,第638页。
[53] 出处同上,第600页。
[54] 出处同上,第666至667页。
[55] 《毛选》三卷,第1074至1075页。
[56] 《马恩全集》,第7卷,第264至265页。
[57] 《马恩全集》,第15卷,第545页。
[58] 姜义华,“论农民运动与启蒙运动在现代中国的拮抗与对流”,载《五四与现代中国──五四新论》。
[59] 笔者认为,毛泽东是从“七千人大会”开始就产生了除掉刘少奇和发动文革的动机。参看笔者的“毛泽东为什幺发动文革”,《明报月刊》(香港),1996年10月号。

毛泽东的知识分子政策
王来棣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从延安时代开始到“文革”时期,毛泽东发动过一系列打击知识分子的政治运动。究竟应当如何理解毛泽东对知识分子的真正看法以及毛时代的知识分子政策?本文通过份析毛泽东在他著名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原稿中的观点以及中共历史上各次打击知识分子的政治运动,试图说明毛泽东的知识分子政策的特点。

令人毛骨悚然的毛罗对话
    2002年12月,黄宗英发表了“我亲聆毛泽东与罗稷南对话”一文,读后令人毛骨悚然。1957年7月7日,即“反右”运动开始后一个月,正当毛泽东“引蛇出洞”策略成功之时,毛在上海接见30多位文教工商界人士,翻译家罗稷南位列其中。会上罗稷南向毛提出一个大胆的问题:要是鲁迅今天还活着,他会怎幺样?毛泽东回答:“鲁迅嘛──要幺被关在牢里继续写他的,要幺一句话也不说。”[1]当时罗稷南“惊出一身冷汗,不敢再作声”。黄宗英也感到毛那“不发脾气的脾气,真仿佛巨雷就在眼前炸裂”,“吓得手心冒汗”。众所周知,鲁迅是毛泽东最赞赏的知识分子,曾被誉为“文化新军的最伟大和最英勇的旗手”、“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而到了1957年,毛泽东却认为,若鲁迅还健在,他也只能沉默地苟活着,倘若鲁迅要继续发表文章,就要把他“关在牢里”。为毛盛赞的鲁迅尚且被视若寇仇,他人岂有别途可觅?
    2001年鲁迅之子周海婴首先在《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中披露了毛泽东与罗稷南的这段对话,但却招来一些知名文人的质疑和批驳。他们认为,毛泽东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是周海婴本人“思想有问题”。正当周海婴陷入围攻之际,黄宗英以现场见证人的身份发表了上述文章,并提供了当时刊载着新华社报导和会场全景照片的报纸,可谓证据凿凿。黄文不但为周海婴解了围,而且证实了中国现代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史实,毛泽东对知识分子抱着极强烈的敌视心态。
    鲁迅生前替共产党说过不少好话,也帮助过共产党。他的风格是“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种风格曾经为共产党所鼓励,以与国民党斗争。然而,共产党执政后,鲁迅若继续保持这种风格,自然就成了对毛泽东和共产党的威胁。毛泽东对付这类知识分子的办法就是他1949年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所说的,对敌人要实行专政,“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其实,毛泽东敌视知识分子并非从此时开始,早在1925年,他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就强烈表达了这种心态。
把知识分子看作反革命或半反革命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凡是经历过“文革”的中国人,无不熟悉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以下简称为“阶级分析”)一文。1951年出版《毛泽东选集》时,毛泽东亲自把这篇文章定为开卷篇。此文发表于国共合作时期,当时毛泽东任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由于得到汪精卫的赏识,被推荐担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代理部长。[2]“阶级分析”一文原载1925年12月出版的《革命》半月刊,《中国农民》1926年2月号和《中国青年》1926年3月号也先后转载了这篇文章[3],随后又在广州和汕头出版了单行本。当时这几个杂志刊登的“阶级分析”原文之文字略有不同,但主要内容和所有观点都相同。但是,1951年毛泽东将此文收入《毛选》时,却把将近原文一半的篇幅尽数删去,他所删去的是敌视知识分子的观点。原文把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看作“极端的反革命派”和“半反革命”,这些文字在《毛选》版中再也看不到了。与此相关,原文有一张说明各阶级“对于革命的态度”的表格,也全部删去。因此,“阶级分析”一文的《毛选》版与原文相较,已面目全非了。当时此文影响极大,致使1926年部份北伐军提出了“打倒知识阶级”的口号,引起知识界的不满和恐慌,纷纷着文质疑批驳。[4]
    “阶级分析”原文是研究毛泽东特别是他的知识分子观的重要资料,可惜至今未见有任何介绍和评论文字。笔者以为,有必要把“阶级分析”1925年版的原文与此文的《毛选》版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加以比较,以便读者了解,毛泽东究竟是如何看待知识分子的。收入《毛选》的“阶级分析”修改稿源自1926年《中国青年》3月号的原文,本文也以《中国青年》所载之原文(以下简称“原文”)为据说明如下。
    “原文”把中国社会各阶级划分为五大类:大资产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大资产阶级”是指买办阶级、大地主、官僚、军阀和反动派知识阶级,而以“反动派知识阶级”为重点。“原文”指出:“反动派知识阶级──上列四种人附属物,如买办性质的银行工商业高等员司,军阀政府之高等事务员,政客,一部份东西洋留学生,一部份大学校专门学校教授、学生,大律师等都是这一类。这一个阶级与民族革命之目的完全不兼容,始终站在帝国主义一边,乃极端的反革命派。”而在“修改稿”中,毛将“大资产阶级”改称为“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并删去了上述“反动派知识阶级……”一段话。在“修改稿”的文章结尾部份,毛用“一部份反动知识界”取代了原来的“反动派知识阶级”,涵盖范围缩小了,但并未交代“反动知识界”究竟指的是哪些人。
    毛泽东在“原文”中把以下社会群体称为“中产阶级”:“高等知识分子──华商银行工商业之从业员,大部份东西洋留学生,大部份大学校专门学校教授学生,小律师等都是这一类。。”他进一步把这类知识分子区分为右翼和左翼:小地主家庭出身的留学生和大学生是“中产阶级的右翼”,因为他们“染受了许多资本主义国的洋气”,而且与教会、买办阶级有联系;“中产阶级的左翼,即与帝国主义完全无缘者。”在“原文”所列的表格里,关于中产阶级“对于革命的态度”一栏中说:“右翼邻于反革命,左翼有时可参加革命,然易与敌人妥协,全体看来是半反革命。”毛在“原文”的结束语中还说:“那摇动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应该把他当做我们的敌人──即现时非敌人也去敌人不远;其左翼可以把他当做我们的朋友──但不是真正的朋友,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不要让他乱了我们的阵线!”毛指出,全国四万万人中,“大资产阶级”一百万人,“中产阶级”四百万人。“我们真正的敌人有多少?有一百万。那可友可敌的中间派有多少?有四百万。让这四百万算做敌人,他们也不过有一个五百万人的团体,依然抵不住三万万九千五百万人。”可见,毛是把“中产阶级”当作敌人的。但他在“修改稿”中却把所有关于“高等知识分子”的种种分析评论全部删去。
    “原文”对“小资产阶级”给出了这样的定义:“如自耕农,小商,手工业主,小知识阶级──小员司,小事务员,中学学生及中小学教员,小律师等,都属于这一类。”毛泽东又按这些人的家庭富裕程度把他们分为左中右三部份。“富裕部份──右翼,平时近似中产阶级之半反革命,战时可附和革命;自足部份──中央,平时中立,战时参加(革命);不足部份──左翼,欢迎(革命)。”“修改稿”对这部份内容基本上未改动,只是取消了原文的表格,为小资产阶级右翼摘除了“半反革命”的帽子。当谈到“半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时,“原文”未涉及知识分子,修改稿于此节亦无大改动。
    “原文”把工业无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都说成“是我们的朋友”;而“修改稿”则改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按照马克思主义标准来看,毛泽东写作“阶级分析”时有一个重大政治错误:他虽然认为工业无产阶级是革命的“主力军”,但把它与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平列,同称为“我们的朋友”,此观点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工业无产阶级是领导阶级──相悖。在此文发表前11个月的1925年1月,中共第4次全国代表大会曾特别为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作出了决议,毛泽东在此文中表述的观点也违反了中共的决议。
    毛泽东视知识分子为“极端的反革命派”或“半反革命派”,非自建国后的“反右”始,而是由来以久。“修改稿”虽然将这些可怕的文字删除了,删除的原因却非悔悟,而是出于掩盖和欺骗之需要。虽然删去了这些话,毛泽东敌视知识分子的心态其实从未改变。
毛泽东为何敌视知识分子?
    毛泽东如此仇恨知识分子,究其原因,或许可归结为青年时代不顺心的经历和无产阶级专政外衣掩盖下的帝王思想。
    毛泽东从师范学校毕业以后从未上过大学,为谋生曾一度到北京大学就任图书馆助理员,月薪仅8元(那时北大教授的月薪为200至300元)。这段工作经历让毛感到自尊心深受伤害。直到1936年毛还告诉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我的职位低微,大家都不理我。我的工作中有一项是登记来图书馆读报的人的姓名,可是对他们大多数人来说,我这个人是不存在的。”[5]自视甚高的毛泽东,一直将这段地位卑微的就业过程视为毕生的奇耻大辱,久而久之,这种屈辱感转化成了对成功的知识分子之嫉妒心理和仇恨情绪,埋藏在他的心灵深处。
    毛泽东青少年时狂妄自大,有强烈的造反情绪,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一直是他仰慕的人物。“五四”后毛接受了与中国传统专制主义一拍即合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主张政治上高度集权、思想统一、行动一致。而接受过科学训练和民主精神熏陶的知识分子,崇尚独立思考,不愿人云亦云和盲从,他们继承“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士大夫传统,关心国家命运,追求民主自由,反对专制独裁,对国家大事好发议论,对政府领导人的行为评头品足,不愿做驯服的臣民,而要求做有尊严的独立的公民。当毛泽东尚隐身于草莽之中时,他或许愿与这些知识分子议论国事,但思想上却既不尊重、也不认同接受了西方民主理念的知识分子的精神传统;一旦有机会逞雄,毛的帝王思想就会显露出来,要凌驾于知识分子之上,成为他们的人身和精神主宰。
    自从1942年毛泽东通过“延安整风运动”确立了其在党内的绝对领导地位以后,他的“王气霸道”就逐渐肆无忌惮地表露于外。1945年毛发表了“沁园春.咏雪”,公然自比“秦皇、汉武”;“反右运动”大获全胜后的1958年,他更是得意忘形地自称“马克思加秦始皇”,并自夸比秦始皇“坑儒”多一百倍!毛泽东精于权术,诡计多端,其整治知识分子的手法比秦始皇“坑儒”和清朝雍正皇帝大兴曾静、吕留良文字狱的“出奇料理”策略[6]更加“出奇”。他把秦始皇的“杀儒”改变成全国规模的群众运动,让群众来检举、揭发、批判、斗争,造成人人自危的态势。
    这种大规模打击知识分子的运动始于1942年,夺取全国政权后不久又发动了一系列这类运动,如1951年批判电影“武训传”、1951年至1952年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1953年批判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1954年批判胡适思想、1955年制造“胡风反革命集团”冤案和“肃反”运动、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紧接着又有“拔白旗”运动,直到1966年开始的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些运动都是逐步毁灭知识和文化的民族大灾难,而其肇始者毛泽东鄙视知识、敌视知识分子的心态也随着这些运动的“升级”而近于疯狂。
制造“王实味冤案”和“抢救运动”
    1931年日本侵占东北三省的“九一八事变”后,中共于1935年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为此改善了对知识分子的态度,以得到主张抗日的知识分子的支持,这一策略相当有效。特别是“一二九运动”后,追求进步的中小知识分子越来越向往共产党。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大批知识青年投奔延安。毛泽东对此是喜忧参半,存有戒心。1942年,毛泽东为树立自己的领导权威而发动了一场“整风”运动。这次“整风”始于1942年2月,一些初到延安的知识分子不知就里,遂积极响应中共的号召,天真地向党组织和各级领导人提意见,不料却犯了禁忌,被当作“异端”惨遭镇压。“王实味冤案”和继之而来的“抢救运动”就是这样发生的。现代史学者一向把这两件事的责任全部归罪于康生,最近的文章仍沿用官方的这一说法[7]。事实上,康生只是从犯,主谋是毛泽东,这两个事件是毛泽东仇视知识分子心态的大暴露。
    王实味是中共党员,1937年到延安后在中央研究院任特别研究员。1942年3月,他在《解放日报》副刊上发表杂文“野百合花”,批评延安的中共干部生活待遇上“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的“等级制度”,并在墙报《矢与的》上鼓动群众向“大人物”提意见。王实味对中共领导人的批评令毛泽东非常震怒。当时主管中央研究院的中宣部副部长李维汉提到,毛泽东深夜去看了《矢与的》,当即指出“思想斗争有了目标了”。[8]中央研究院的“整风运动”随之转为对王实味的批判斗争,思想批判很快又升级为政治斗争,最后把“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和“组织五人反党集团”等罪名强加给王实味,将其逮捕。[9]
    逮捕王实味后,毛又把矛头指向所有知识分子集中的单位。他说:“医大、中研院、民族学院、延大、科学院、鲁艺、西北局、边区政府,都有可能暗藏坏人”[10]毛还下达如下指示:整风运动不仅要弄清无产阶级与非无产阶级(半条心)问题,还要弄清革命与反革命(两条心)问题。要注意反特务斗争。[11]1943年4月,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该文件指出:抗战以来,日本和国民党双方都派遣大批内奸分子打入党的各级机关,要求在整顿党的作风的同时,在全党开展一次组织审查,以肃清党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同年7月,康生作题为“抢救失足者”动员报告,号召“政治失足者”坦白交代,鼓励群众揭发检举。于是从延安到各抗日根据地全面掀起“抢救运动”高潮,知识分子成为“抢救”的重点。
    在“抢救运动”中,通过批斗会、诱供逼供、关禁闭、施酷刑等手段,“挖出”了大量“特务”。1943年8月8日,毛泽东“在中央党校第二部开学典礼大会上讲话”中说:中央党校挖出特务250人(全校只有2,500人),他估计还不止此数。他还认为,行政学院里“除了一个人以外,教员、职员全部是特务”,“学生中很多是特务,恐怕是过半数”。[12]据披露,军委三局电讯学校200多人中,挖出170个“特务”;西北公学500多人,只有20人没有被“抢救”。[13]许多坦白自己是“特务”的外来干部是中共地下组织介绍来的,这些地下组织也因此被打成“特务组织”,甘、陕、川、豫、浙、鄂等省的中共地下党组织都曾被认为是“打着红旗反红旗”的“红旗党”。[14]
    当时中共甚至把“一二.九运动”也视为国民党“红旗政策”的产物。时任中共中央青委负责人的蒋南翔在1945年3月给刘少奇和中共中央的“关于‘抢救运动’的意见书”中谈到:听说不少地方把参加“一二.九运动”作为审干的尺度;陇东领导“抢救运动”的干部公开说:“国民党于1935年起就在全国实行党化教育,所有那时以后来到边区的知识分子,无例外地都有问题。”因此陇东的外来知识分子,就有百分之九十九点几是被“抢(救)”了(全陇东只有两个外来新知识分子未被“抢救”)。直“抢(救)”得所有外来知识分子叫苦连天,怨声载道(这是我亲历的见闻)!”“抢救运动”中“90%以上的打击是落在自己同志的身上”。蒋建议中央以后不再用群众斗争的方式“普遍肃反”。[15]
    据李锐回忆,抢救运动中“延安80%的知识分子上台‘坦白’,被‘抢救’成特务,结果这些人中,一个特务也没有”。[16]象李锐、于光远这些上过大学的中共党员,当时都曾被当作特务关押了一年多。
    1943年底,中共中央鉴于绝大多数知识分子都被打成“特务”、各机构无法正常工作,乃决定对“抢救运动”中被定为“特务”的人逐个甄别,结果大部份人被平反。但是,为了掩盖“抢救运动”的严重错误,王实味不但未得到平反,相反却于1947年被处决,以王实味为首的“五人反党集团”也不予平反。
    据亲历延安“抢救运动”的温济泽、韦君宜等人回忆,“抢救运动”制造的冤假错案甄别后,毛泽东为挽回影响,曾多次在群众集会上赔礼道歉,为抢救运动的错误承担责任。[17]但这仅仅是口头道歉而已,毛始终不承认所谓的以王实味为首的“五人反党集团”是他刻意制造的大冤案,更谈不上认真总结这次运动的惨痛教训了。当时,蒋南翔的“意见书”送到中央后,毛不但将其“留中不发”,而且对蒋南翔组织批判。此情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从蒋南翔的遗稿中获悉。[18]直到1962年,毛还毫无根据地信口胡言:王实味“是个暗藏的国民党探子”,只是认为当时把他“杀了不好”,应该“让他劳动去”。[19]毛死了6年后,中共才为所谓“王实味五人反党集团”平反。1991年,在温济泽等人的推动下,蒙冤将近50年的王实味才获昭雪。
借题发挥的“武训传”批判
    中共夺取政权前夕,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宣称,今后国内的“基本矛盾”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历来被视为资产阶级附属物的知识分子,自然成为主要打击对象。但解决知识分子问题远比消灭地主资本家复杂,何况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都需要知识分子,因此中共中央提出的针对知识分子的工作方针是“团结、教育、改造”,其着重点显然是“教育、改造”,也就是采用延安“整风”、“抢救”运动的做法,用群众性批判运动来“改造”知识分子。毛泽东于1951年5月发动的批判电影“武训传”,揭开了“改造”知识分子运动的序幕。
    “武训传”描写清末贫苦农民武训行乞兴学的故事。黄宗英的丈夫赵丹演武训,黄宗英也在片中演一位女教师。影片于1951年初放映后,报刊上发表不少赞扬的文章,但也有人认为,武训用磕头讨钱的方式兴学“不足为训”。1951年5月20日,毛泽东以《人民日报》社论的名义发表了批判文章“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把评价历史人物的学术争论变成了一场政治批判运动,认为“‘武训传’所提出的问题带有根本的性质”,因为它“根本不去触动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一根毫毛,反而狂热地宣传封建文化”,承认或者容忍对武训的歌颂,“就是承认或者容忍诬蔑农民革命斗争,诬蔑中国历史,诬蔑中国民族的反动宣传”,是向“反动思想投降”,是“资产阶级的反动思想侵入了战斗的共产党”。该社论开列了一个很长的名单,批评43篇赞扬武训和“武训传”的文章及48名作者,毛泽东的恼怒跃然纸上。随后他又派江青等人到武训的家乡“调查”,写成长篇“武训历史调查记”,经毛泽东修改后在7月23日至28日的《人民日报》上连续刊载。该“调查记”断言,武训是“劳动人民的叛徒”,指责“武训传”是“利用武训这具僵尸欺骗中国人民”的“反动宣传”。
    毛泽东为何借“武训传”大做文章、搞政治运动呢?1957年1月他“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回答了这个问题:“电影‘武训传’你们看了没有?那里头有一支笔,几丈长,象征‘文化人’,那一扫可厉害啦。他们现在要出来,大概是要扫我们了。是不是想复辟?”[20]显然,在毛的心目中,“文化人”就是复辟势力,应被列为“打倒在地”的对象。按照毛泽东的命令,党员、团员、宣传部门、文艺界、教育界、史学界、报刊编辑、记者全都卷入了这场批判“武训传”的运动。被上述社论点名的48人以及该影片的编导和主要演员都被迫按照毛的观点检讨并接受批判,全国各地报刊发表的批判和检讨文章达数百篇。从此不但该影片遭禁演,各地为纪念武训而办的“武训学校”也一律更改校名,相关的纪念石碑、塑像、画像、纪念亭统统被拆除。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虽已去世多年,但因他生前推崇过武训,于是也遭到无情批判,而且殃及其弟子。
让知识分子“脱胎换骨”的“思想改造运动”
    “武训传”批判硝烟未散,1951年10月23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思想改造,首先是各种知识分子思想改造,是我国在各方面彻底实现民主改革和逐步实行工业化的重要条件之一。”[21]紧接着,《人民日报》以通栏标题发表了“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开展思想改造运动”长文。11月30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内部文件“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在所有大中小学校的教职员和高中以上的学生中开展“思想改造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在这些人当中组织“忠诚老实交清历史”的运动,清理其中的“反革命分子”,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清除学校中的“反动遗迹”,使全国学校完全被党掌控。12月23日和24日,毛还两次指示中共各中央局,要求在各地学校开展大规模的“思想改造工作”。[22]
    “思想改造运动”迅速从教育界扩展到整个知识界。时值朝鲜战争,政府要求肃清“亲美、恐美、崇美”思想,树立“仇视、蔑视、鄙视美帝国主义”思想。曾经在欧美留过学和在国民党统治下工作过的知识分子都成为整肃重点。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所有从所谓“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都得坦白交代自己的历史,尽力挖掘自己内心的所谓“反动思想”,不顾事实地丑化自己。
    官方还鼓励一些知名知识分子充当“领头羊”,在报上率先发表文章咒骂自己。例如,梁思成发表了“我为谁服务了二十余年”,罗常培写了“我究竟站在什幺立场为谁服务”,还有游国恩的“我在解放前走的是怎样一条道路”和光未然的“正视自己的错误”等等。但知识分子们的检讨往往不为各单位党委组织的群众性学习会所接受。有些党团员和积极分子象斗地主一样对他们“揭露”批判,知识分子稍有辩解便遭到辱骂,他们为了“过关”,不得不颠倒是非地加倍丑化自己。比如著名桥梁专家茅以升在20世纪30年代因主持建造杭州钱塘江大桥闻名于世,此时却被迫检讨说:“我于1920年初返国,自此为反动统治阶级服务,……对于反动统治下的所谓建设,但求能参加促成,而不惜阿附其权势”。他甚至给自己戴上“剥削者”的帽子,说“这种剥削手段,最集中地表现在钱塘江桥工程上,那都是劳动人民的血汗,我因此而得名。”[23]著名物理学家周培源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在美国参加过军事科学研究,此时被迫检讨说:从事这一研究“是我一生历史上最可耻的一页”,“我要控诉我自己,控诉我这个丧失人民立场,甘心为美国刽子手作帮凶的所谓科学工作者……”。[24]
    经过所谓“脱胎换骨”的“改造”,大多数知识分子表示“与旧社会割断联系”,效忠共产党,其人格遭到严重侮辱。知识分子应有的个人尊严、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全被冠上“反动”标签。不久后毛泽东宣布中国实行向苏联“一边倒”的政治方针,迫使知识分子奉苏联为师,在官方意识形态的严密控制下,根本不可能有学术研究所必需的自由探索和实事求是精神,在中国的学术园地里,从此只见曲阿附世之文,而上乘的精神产品则完全绝迹。
制造“胡风反革命集团”冤案
    作为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的组成部份,文艺界于1951年11月开始“整风”,胡风的文艺思想成了“整风”的靶子。胡风曾被中共认作是“党外进步作家”,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与鲁迅合作同国民党文化“围剿”作过斗争。因他的文艺观点与毛泽东1942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相左,被视为“异己”,迭遭同仁的批判。胡风为了批驳对方,说明自已的文艺思想完全符合马克思、恩格斯、毛泽东的观点,在一些朋友帮助下,写成长达30万字的“关于解放以来的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于1954年7月送呈中共中央。这封30万言书对毛泽东的“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表面上尊重,骨子里却大相径庭,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愤怒。1955年春,胡风与朋友之间来往的信件被其中一个“朋友”告密,落入毛泽东之手。信中有对毛不敬的语言和对文艺界现状不满的牢骚,毛泽东如获至宝,立即命令《人民日报》于1955年5至6月分3批发表这些信件,并加上标题“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亲自写了“序言”和“按语”,毫无根据地捏造罪名,诬指“胡风分子是以伪装出现的反革命分子”,“是以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特务、反动军官、共产党的叛徒为骨干组成的反革命派别”,“是以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恢复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统治为任务的。”[25]
    根据毛泽东的旨意,胡风夫妇于1955年5月17日被捕,其它“胡风分子”也陆续锒铛入狱,他们的被捕未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凡是与“胡风分子”有过来往、在胡风主编的刊物上发表过文章的,都成了“反革命嫌疑犯”,无一例外地受到群众的揭发批判,或停职审查,或被剥夺人身自由而“隔离审查”。1980年司法部门关于“胡风一案复查报告”称:在全国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过程中,共涉及2,100人,逮捕92人,正式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的78人,其中划为骨干分子的23人。而据知情者称,“真实数字远不止此数”。[26]
    胡风和他的朋友们或判刑,或劳动教养,历尽摧残。直到毛泽东死后,中共中央才开始复查此案。1980年司法部门的复查结论是:“胡风不是反革命分子,也不存在一个以胡风为首的反革命集团。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应属错案错判。”[27]胡风和他的朋友们入狱25年后才得以无罪释放。但是,为了维护毛泽东的面子(实则是党的面子),“平反通知书”中对胡风的政治历史、文艺思想和文艺活动仍有不少捏造之词,尔后又过了8年,胡风一案才从政治上到文艺思想上得到彻底平反。此时已是胡风蒙冤33年之后,而胡风业已辞世3年之久。
    “反胡风运动”后,毛泽东又在全国范围开展了“肃清反革命运动”(简称“肃反”)。许多在“思想改造运动”中“交代”或被“揭发”出“有某些历史问题”的知识分子,又成为“肃反”对象,造成了不少冤案。
    比起“武训传”批判与“思想改造运动”,“反胡风运动”的惩罚手段升级了。在前两次运动中,虽然对知识分子态度粗暴,乱扣“反动”帽子,毕竟还是在思想批判的范围之内,批判对象没有受到任何处份;而“反胡风运动”则将持不同文艺观点的知识分子统统打成“反革命”,送进监狱。从此,毛泽东整肃知识分子进入一个新阶段,动辄扣以“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的帽子,对知识分子的“无产阶级专政”成为国家机器的主要职能。
把中华民族导向灾难的“反右运动”
    1956年是中国知识分子难得的平静而舒畅的一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周恩来在报告中指出,经过“思想改造”后的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份”,是国家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为改变科学落后的状况,会后又号召“向科学进军”。2月,赫鲁晓夫在苏共第20次代表大会上的秘密报告中揭露了斯大林的暴政和个人崇拜,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意识形态基础因此而被撼动。为挽救极权统治的危局,毛泽东提出了缓和政治矛盾的“十大关系”和博得知识分子欢心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中共中央宣传部长陆定一进而公开鼓吹有“独立思考的自由”和“宣传唯心论的自由”。于是有人欢呼,中国迎来了“知识分子的春天”!
    可是这不过是毛泽东设计的一个圈套,一年后毛把这些举措统统称为“引蛇出洞”的“阳谋”。1957年1月,他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交了底:“苏共二十大的台风一刮,中国也有那幺一些蚂蚁出洞。”“在一些教授中,也有各种怪议论,不要共产党呀,共产党领导不了他呀,社会主义不好呀,如此等等。他们有这幺一些思想,过去没有讲,百家争鸣,让他们讲,这些话就出来了。”“他们不搞什么大民主,不到处贴标语,还不晓得他们想干什幺。他们一搞大民主,尾巴就被抓住了。”同时,他还泄露了所谓“双百”方针的天机:“毒草、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只能处在被统治地位。”[28]他的所谓“百家争鸣”,不过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争鸣”,而“百花齐放”不过是只让他喜欢的“香花”“齐放”,至于他不喜欢的那就必然被视为“毒草”而铲除之,归根结底,在毛的思维中,被统治的知识分子只能作驯服的奴隶!
    为了使他设计的圈套具有诱人的光彩,一个月后,毛泽东发表了长篇讲话“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29],用“人民内部”的美名来麻痹人心。3月12日,他又发表了“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声称“双百方针”“也是我们进行一切工作的好方法”,号召“一切立志改革的志士仁人”以“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精神向共产党提批评意见。为鼓吹“鸣放”,毛泽东从3月6日到20日这15天内,在京、沪等地对各级干部至少讲了9次话,他批评老干部中有90%对“双百”方针有抵触。4月下旬,“整风鸣放”开始了,中共号召党外人士消除一切顾虑、毫无保留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要求党内外之间“拆墙”、“填沟”、“通气”。4月30日,毛泽东甚至对各民主党派负责人说:大学里如果对党委制有意见,可以考虑取消;教授治校,恐怕有道理。可是,39天后,凡是表达过同样意见的人,无一不被打成“右派”。
    经过连续几年的思想批判运动后,知识分子其实已噤若寒蝉,不敢也不愿对共产党提意见。只因毛泽东反复动员,各单位领导人奉命“热忱”相邀,继承了“以天下为己任”传统的中国知识分子终于为毛泽东的“诚意”所动,纷纷在鸣放座谈会上开怀畅言,使1957年5月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空前热闹的“鸣放”局面。5月10日,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座谈会上,罗隆基说,文教机关中青年党员不应该也不能够领导老年的旧的高级知识分子,他指出:“无产阶级小知识分子同小资产阶级的大知识分子是个矛盾。”[30]这句话深深刺痛了只不过是小知识分子出身的毛泽东。他听了统战部长李维汉的汇报后,觉得一年来不断谋划张设的大罗网可以收网了。
    5月15日,毛泽东写了一篇供党内干部阅读的文章“事情正在起变化”,把4个月前向高级干部交的底告诉一般党内干部。他将鸣放中“欣赏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赞成民主”的人统统称为“右派”。毛写道:“最近这个时期,在民主党派中和在高等学校中,右派表现得最坚决最猖狂。”“我们还要让他们猖狂一个时期,让他们走到顶点。他们越猖狂,对于我们越有利益。”这是他惯用的“诱敌深入、聚而歼之”的策略。[31]在毛泽东的亲手策划和中共总书记邓小平卖力执行下,6月8日开始“收网”,全国开展了所谓的“反右派斗争”。所有在“大鸣大放”中敢于直言的知识分子统统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从此,在“专政对象”中,除了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份子之外,又加上了“右派分子”。
    全国被打成“右派”的共55万人,占当时全国知识分子总数的11%。他们全部被迫“劳动改造”,一部份还被关进监狱。此外,在反右运动中,小学教师和农村区乡干部中也有不少被打成“右派”,估计人数达50万;但不久后中共中央决定,不在小学教师和农村干部中划“右派”,于是他们就改戴“坏份子”或“地主”这类“帽子”,境遇比“右派分子”还要惨。“反右运动”后期,在“右派”之外又划了一大批属于“内部控制使用”的“中右分子”,其人数估计在50万以上。总之,经过“反右”运动,中国知识分子中有30%左右成为专政对象和“异己分子”。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民族大灾难。
    “反右运动”所造成的灾难性后果,不仅打击了所有敢于独立思考并直言的知识分子,而且毒化了整个社会,完全颠倒了是非标准。1958年,毛泽东为他自己精心策划的“阳谋”取得了“辉煌战果”而得意忘形,公然自比秦始皇,说自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夸耀自己坑的儒比秦始皇多100倍。他还说,“对资产阶级还是少一些良心好”。毛泽东一向否定普遍的人性,1942年5月他就说过:“没有什幺超阶级的人性”;知识分子所鼓吹的人性,“实质上不过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32]如今,他连良心也否定了,在他身上只剩下一个比秦始皇还要暴戾的暴君之品性。在视良心如敝屣的骗子和暴君的威慑下,造谣、告密成为时尚,出卖灵魂的咬人、整人者官运亨通,中国从此进入一个史所未见的恐惧与谎言相交织的时代。
    镇压了数以百万计的知识分子后,毛泽东的权力欲大大膨胀。1958年春,在“反右运动”尚处于收尾阶段时,他就迫不及待地发动了以征服自然、“向地球开战”为目标的所谓“大跃进”运动。“大跃进”从全民打麻雀和全民大炼生铁开始,全国到处高喊“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豪言壮语”,到处出现亩产“几万斤”、“十几万斤”粮食的“卫星田”。毛泽东再一次为他的“胜利”所陶醉,提出今后农田只需要留下三分之一种粮食,以解决“粮食多了怎幺办”的问题,甚至还提出“三年实现共产主义”的美梦。结果则适得其反,全民大炼钢铁使全国的森林遭到毁灭性砍伐,结果却是废铁渣堆积如山;农业“放卫星”的谎言造成饿殍遍野,从1959年到1961年,全国饿死4,000万人,出现了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一场大灾难。这正是毛泽东用欺骗与镇压两种手法实施统治的必然恶果,但丧失了人性和良心的毛泽东却毫无自疚自责之心,他为了逃避责任而宣布“退居二线”,让刘少奇出面主持党和政府的日常事务。这场由毛一手造成的大灾难最后被中共归咎为“自然灾害”。事实上,这3年中国的气候基本正常,并无大旱大涝。
毁灭文化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1962年1月,被毛封为“接班人”的刘少奇在7,000人干部大会上说了半句实话,认为这场灾难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于是毛泽东就认定刘少奇是他“身边的赫鲁晓夫”,罪当诛灭。但精于计谋的毛当时却不露声色。8个月后,他提出“社会主义时期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强调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随后又发动了“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矛头实指刘少奇。
    经过数年精心策划,毛泽东于1966年5月发动了“文革”。在关于“文革”的第一个文件“五.一六通知”中,他避而不谈“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问题,只说要彻底揭露批判“反动学术权威”和“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结果,知识分子再次成为毛泽东的打击迫害对象,也成了毛诛灭刘少奇的殉葬品。直到8月8日,关于“文革”的第二个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才点明,“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但文件同时又再次提出,要批判“反动学术权威”和“哲学、历史学、政治经济学、教育学、文艺作品、文艺理论、自然科学理论战线上的各种反动观点”。一年后毛把这种意识形态批判概括为:“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中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33]
    为了对所有知识文化领域实行绝对专制的“全面专政”,毛泽东鼓动年幼无知的中学生起来“造反”,开展所谓的“破四旧”运动,意图把所有“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统统消灭。于是书籍被烧,文物被毁,知识分子受尽羞辱,以至遭毒打、杀戮。从这时开始,知识分子作为一个阶层终于被中共明确列入专政对象的清单,称作“臭老九”(列在知识分子前面的其它8类专政对象是:叛徒、特务、走资派和地、富、反、坏、右)。“文革”时期是毛泽东一生敌视知识分子情绪的一次最彻底、最疯狂的发泄。正是在这一阶段,知识在中国成了罪恶,“知识越多越反动”则成为时髦的口号。
    毛泽东为诛灭刘少奇而发动的文化大革命不仅毁灭了知识和文化,而且通过镇压和欺骗手法制造出一场尊毛为神的现代造神运动。在这场充满了政治愚昧的造神运动中,毛泽东被说成是“人民心中的红太阳”,毛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全国人人都必须向他“表忠心”,向他“早请示、晚汇报”;人人都必须胸佩毛主席像章,手捧红宝书《毛主席语录》,每天要在公众场合集体跳“忠字舞”。这场荒唐的装神弄鬼的滑稽剧不仅愚弄了长期愚民政策造就的群氓,也让毛泽东深为陶醉。他临死前还得意地把“文革”和1949年以前的革命并列为他一生所做的两件大事。毛死后一个月,这场历时10年又4个月的古今中外史无前例的浩劫也寿终正寝了。不过,毛泽东的阴魂依然未散,谎言和鬼话依然大有市场,毛泽东思想依然被奉为指导思想,中国也仍然没有走出毛泽东的知识分子政策的阴影。
【注释】   
[1]黄宗英,“我亲聆毛泽东与罗稷南对话”,《文汇读书周报》,2002年12月6日。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上册,第99页。当时汪精卫任国民政府主席兼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
[3]1986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注释称:“本文原载于中国国民革命军第二军司令部1925年12月1日出版的《革命》半月刊第4期,以后又在1926年3月广州出版的《中国青年》第116、117期上发表。”笔者除找到上述两种杂志外,又找到了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农民部1926年2月1日出版的《中国农民》月刊第一集第二期,也刊有“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
[4]见《现代评论》1927年1月发表的张奚若的“中国今日所谓知识阶级”,1927年2月发表的宇文的“打倒知识阶级”,《一般》杂志1927年9月发表的心如的“‘打倒知识阶级’口号中所认识的”等文章。
[5]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三联书店,1979年,第127页。
[6]参见谢苍霖、万芳珍的《三千年文祸》,江西高校出版社,1991年,第447-452页。
[7]“王实味问题第一次公开平反纪略”,《百年潮》,2002年12月。
[8]李维汉,“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工作和整风运动”,《延安中央研究院回忆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李言,“对中央研究院整风运动的几点体会”,同上书,第105、108页;李维汉《回忆与思考》(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第491页。
[9]当时下逮捕令的是负责领导“整风”的“中央总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该委员会主任为毛泽东)、中央社会部部长康生。见李维汉的“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工作和整风运动,出处同上。
[10]转引自杨奎松的《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43页。
[11]王素园,“陕甘宁边区‘抢救运动’始末”,《中共党史资料》,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第37辑,第208页。
[12]转引自杨奎松的《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出处同注[9],第153页。
[13]王素园,“陕甘宁边区‘抢救运动’始末”,出处同注[10],第217页。
[14]王素园,“陕甘宁边区‘抢救运动’始末”,出处同注[10],第210页。
[15]文聿,《中国‘左’祸》,新华出版社,1993年第130、140、143、149页。
[16]李锐,《毛泽东的早年与晚年》,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25页。
[17]王素园,“陕甘宁边区‘抢救运动’始末”,出处同注[10],第229页;温济泽,“延安的抢救运动”,《文汇读书周报》,1999年7月24日;韦君宜,《思痛录》,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9页。
[18]韦君宜,《思痛录》,出处同上,第20页。
[19]《毛泽东著作选》(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36页。
[20]《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49页。
[21]《毛泽东选集》,第5卷,出处同上,第333页。
[22]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大事年表》,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04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526、620、627页。
[23]《光明日报》1952年8月13日,转引自丁抒的《阳谋》,《九十年代》杂志社出版,1993年,第46至47页。
[24]《光明日报》1952年4月8日,出处同上,第47页。
[25]《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161、163页。
[26]晓风,“九死未悔──胡风的一生”,《胡风,死人复活的时候》,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第63页。
[27]转引自李辉的《胡风集团冤案始末》,人民日报出版社,1989年,第3页。
[28]《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33-350页。
[29]5个月后该讲话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时改名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内容亦作了根本性改动。
[30]罗隆基,“我的初步交代”,1957年7月15日的发言。见谢泳编,《罗隆基: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第311-312页。
[31]《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24-425页。
[32]《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27页。
[33]《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社论,“沿着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的道路前进”,1967年11月6日。

1949年至1976年间中国知识分子及其它阶层自杀现象之剖析
谢 泳 山西省《黄河》杂志副总编辑
    自杀是一个常态社会中始终存在的现象,本身并不足为奇。之所以考察1949年至1976年间中国知识分子及其它阶层的自杀情况,是因为这一期间此类人士的自杀人数惊人。一个社会突然出现大量的自杀现象,特别是知识分子自杀,显然是不正常的。这种自杀现象的原因可能与正常社会里常见的自杀原因不同。因此,本文不会从社会学观察通常的自杀现象的视角来分析上述情况,而是通过剖析那个时代的政治文化来研究这一现象的发生。
    本文选择的研究时段为1949年至1976年,政治上这一时代可以被称为毛泽东时代。文中涉及的主要案例起自1950年,截止于毛时代结束之时。由于中国大陆有关的档案尚未解密,所以不可能通过正常的档案检索而统计出这一时期知识分子自杀的完整人数(在档案开放的情况下这并不难做到)。本文只能根据有关的回忆和有限的访谈及调查,选取一部份知识分子的自杀情况作为研究的基本材料。本研究所有的原始材料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当事人的回忆录和相关的回忆文章;二,笔者对死者家庭的访问记录及朋友提供的材料;三,《内部参考》,此刊物为新华社“参考消息”组编辑的内部参考资料,1949年9月22日创刊,每日一期,供主要官员了解国内国际动态,本文注释均注明引文出处之期号和页码。需要说明的是,1949年至1976年间自杀的知识分子中,多数人并不知名,但由于相关资料极难收集,所以本文据以分析的知识分子自杀资料偏重于知名知识分子,包括作家、学者、名演员、科学家、大学生等。
一、不同时期的的自杀现象
1. “反右”之前
    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频繁的政治运动。在反右运动开始前,规模较大的政治运动就有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批判电影《武训传》、知识分子思想改造、抗美授朝、“三反”“五反”、批判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批判胡适思想、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社会主义教育等。这些政治运动的主要对象虽然不同,运动本身的激烈程度也稍有差别,但都有一个基本特点即整人,都是以毁灭个人尊严和人格为基本特征的,其基本取向是统一思想、消灭个性。由于采取了极为残酷的方式和手段,所以在五十年代初期,整个国家处在一种恐怖的氛围中。这样的生存环境,给人们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这是知识分子自杀现象开始大量出现的一个基本前提。
    一位研究“三反”和“五反”运动的学者,曾描述过当时的情景:
    自二月中旬起,各地即恶噩频传,仅上海一处,自杀、中风与发神经者,即不下万人。自杀方式以跳楼、跃江、触电、吊颈者为最多,毒烈药品尤其是安眠药片,早已禁止发售,故欲求安卧而死,亦不可得。法国公园与兆丰花园楼丛中,经常悬死三五人不等,马路之上,常见有人自高楼跳下,跳黄浦者更多,棺材店一扫而空,中共为节约木料,以“反浪费”为名,禁止添制棺木,遂大开火葬场,而亦时常客满。......其它天津、北京、武汉、重庆、沈阳、广州各处商阜,以及凡有工商业之全国大小市镇,无不有同样事。四月间有人自广州逃出,谓赶早车于晨五时经西关多宝路,见马路上横尸二具,血肉狼籍,迨坐上三轮车,乃不禁向车夫叹息而道:车夫遂四面瞻顾,见左右无人,乃低声凄然道:“两个算什幺!我经过惠爱路时,怕不躺着有十几个?”
    上海中共当局眼看自杀的人日益增多,为防止蔓延,影响其预定计划起见,乃采取紧急措施:一、公园及僻静之处,均派兵逡巡,不准行游之人逗留。二、黄浦江岸口偏僻之处,筑是竹笆,要冲之地,均有解放军站岗防守,黄昏以后即不准人行近江边。三、各马路高楼顶上均站岗防守,又因有从四层楼以上楼窗跳下者,乃严令三层以上楼窗均须装置木栏与铁丝网。四、凡以自杀逃避“五反”运动者之公司行号器物财产一律充公,丝毫不留,籍以胁迫其家属为之监视。除此,更加紧发动群众,鼓励员工,一面积极予以训练,一面督令严密防范,凡重要目标,派人跟随,寸步不离,虽寝食便溲,亦不放松。
    上海工商界自杀的以三月底四月初为最多,因那时除“五反”之外还要催逼1951年度所得税。跑马厅七层楼公寓那一对夫妇同时跳楼自杀,就是为着欠税。自杀也有一种风气,“五反”的自杀方式以跳楼为最风行,服毒次之。像华成烟草公司姓沉的副总经理投井而死,究竟少数。跳楼所以风行,也是由于这种自杀方式较简单,而且不易被防范。上海流行这样一个故事:一天一个妇人牵着一个孩子打霞飞路经过,后面不知哪个熟人喊了她一声,她刚立定脚跟回过头来看时,离开她两步路外,楼上忽跌下一个人来。如果那个人不招呼她一声,她和她的小孩岂不都被压碎了吗?有一个时期,高楼大厦之下经过的人确都有戒心。跳黄浦是最不聪明,不仅黄浦江边防备森严,就是有机会跳进,遇救的机会也比较多,而且尸首漂失了只以为失踪,家属还有帮助隐匿或纵逃的嫌疑。自杀一定要达到自杀的目的,万一不遂或遇救,那才受罪,因为你又加了一重罪名,就是“胆敢拿死来威胁政府和人民!”自杀者的遗书有一个普遍的特点,为了死后不要再给家属以任何的麻烦,总是痛骂自己一顿,然后再歌颂一番人民政府的德政。[1]
    面对如此情景,有一次上海市长陈毅在广播里说:“我不懂为什幺许多资产阶级,愿意跳楼自杀而不肯坦白。”[2] 他或许不知道,像前金城银行沪行经理殷纪常是在严寒初春之时被迫穿着短衫裤在金城大楼七楼跪了五天五夜,经受了职工的疲劳审问后身体实在忍受不了而跳楼的。[3] 当时广州的“五反”高潮较上海稍迟一点,四五月间最厉害,自杀的也最多。
    一位当时在上海目击过“三反”和“五反”的法官最近写道:反右和“三反”一样,也有自杀的人,如上海民盟中就有华丁夷同志,被批斗而自杀,此外还有一位市劳动局副局长,也在反右中自杀。估计他们可能过去自诩革命过,一旦遇上反右,自己被斗,戴上右派帽子,好象从万丈高崖一下坠入万丈深渊,心理上实在承受不起,于是自毁生命,走向自杀。也有心灵脆弱,实在承受不起猛烈的冲击而致自杀的。总之是由于采取逼供信无理批斗所造成的恶果。“三反”时,在延安东路口,亲眼看到一人从高高的五楼纵身跃下,立时坠地身亡,死壮之惨,目不忍睹。“三反”后听陈毅市长作报告,全市共自杀五百余人,反右自杀者有多少,则不得而知了。[4]
    目前所见到的关于当时自杀规模的主要数字来自一些海外政治避难者的叙述,有人估计,在“镇压反革命”时期有五十万以上的人自杀,“三反”、“五反”运动又有二十万人自杀。[5] 周鲸文写道:“有一个动人的例子发生在北京钢铁学院。这个案件轰动了北京以及各处的学术界和文化界。可惜我忘却了主角的姓名。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学生平常很用功,但是拒绝加入青年团。因此党和团的积极分子就想以他为斗争的对象,而且是在大会上开始对他斗争。这个学生性情耿直,以为埋头读书,还闹成这个样子,人生有什幺意味。而且自己也很自尊,受不了他们的污辱。他想这是没法活下去了,于是决定自杀。他的自杀方法新奇,所以也就轰动了远近。他决定自杀之后,决以头颅抨击这个昏无天日的运动;他选择了学校汽炉的七八丈高的烟囱。事前他买好了一瓶酒、糖果,放在书包里,另外带了十几块碎石头。他就拿着这些东西向烟囱上爬,忽然被一个同学看见,要他不要上去。他说:‘你近前来,我就用石头打你。’这个同学见势不好,就跑去告诉学校当局。不一会,院长、教授和大批同学都围在烟囱底下。院长劝他下来,说:‘一切都好办。’这个学生坐在烟囱上,把瓶饮酒,吃着糖果,用沉着语气回答:‘你们不必想污辱我这活人了,我是清白的学生,我没有罪。我要以纯洁的学生身份,拿头颅鲜血,评判你们这无法无天的运动。……’接着又是饮酒。谁要上来,他就投石打,而且说逼他紧了,他就跳下。在全校紧张观望他的时候,他饮完了酒,跃身一跳,他的脑血染红了灰色的洋灰地面。接着是同学们一阵哭泣的声音。”[6] 由此可见当时运动的残酷程度。
    虽然上述数字可能是被夸大了的,但是,即使根据官方材料也可以发现,当时自杀显然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并引起了官方的注意,但自杀现象并未得到制止。1955年的第237期《内部参考》有一篇“北京市自杀事件增加”的报导,提供了北京市的完整数字:据北京市公安局统计:1954年发生的自杀事件有1,086起,死亡386人;1955年10个月有1,246起,死亡517人。根据今年10个月发生的自杀事件分析,有如下情况:(一) 自杀者的身份和政治面貌:在工厂企业中有185人,在机关干部中有340人,在家庭妇女中有326人,在学生中有75人,在军警中有13人;临时散工、独立劳动者19人;小商贩、资本家及老弱病残和无业者共179人;在农村的农民中有109人。其中,党员47人,团员57人,群众1,142人。(二) 自杀原因:在肃反运动中自杀的484人,其中大部份是因为不了解政策或反革命分子畏罪自杀。......另外,也有由于个别地区在肃反运动宣传中方式简单、对坦白材料处理不及时而自杀的。
    五十年代是一个恐怖时期,基层官员在执行上面的政策时有一个基本思路,即“宁左勿右”,这种政治运动方式造成了自杀现象的蔓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自杀现象的大量出现,当时无论是上层官员还是基层干部都习以为常;虽然上层官员也提醒基层注意这样的事,但并没有采取措施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从官方内部材料中,可以看到相当数量的与自杀有关的报导,但从中既看不出对自杀现象的特别关注,也看不到对死者的同情和关怀。从下面列举的《内部参考》中的相关材料可以看出这一点:
    1952年11号79页,“西北区的单位在三反运动中宣传政策不够发生自杀事件”:西北区级机关为迅速展开三反运动,自本月7日起实行首长十日包干制后,部份机关已发生简单急躁宣传政策不够的现象。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学生铁炳坦已畏罪自杀,西北企业公司经理王德彪等五人自杀未死。
    1952年16号118页,“上海铁路管理局三反运动开展后高级技术人员贪污嫌疑分子自杀者已有三起”:该局直属单位三反运动深入后,至17日已连续发生四件自杀案件。自杀的除一个是铁路公安部队的战士外,其余三个都是高级技术人员中的大贪污嫌疑犯。如上海铁路管理局材料处计划科科长陆逸智(曾留学美国),于1月16日即表现情绪不安,领导上发现这一情况后即由该局政委谭光启、副局长吴良珂亲自找他谈话,鼓励他坦白,并向他说明不一定要在群众中坦白,可以找个别负责同志坦白。陆逸智当时很受感动,但回宿舍后又服DDT自杀,经急救后未死。中央铁道部材料局驻沪办事处采购组副组长吴培松被该处采购员涂耀南当众检举后,次日即投黄浦江自杀,临死前留了一个条子说:“我为涂耀南而死”。上海铁路管理局卫生处药济师王英才服吗啡自杀未死。这些高级技术人员大贪污犯的自杀事件,该局领导上很感棘手。
    1952年19号143页,“沈阳三反运动中发生工人自杀事件数起”:沈阳在三反运动中发现几起工人自杀事件,其中沈阳市电车厂就有两个20多年工龄的工人,因为自己有贪污行为,基于阶级的自觉,认为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而自杀。市委书记凯丰认为这一问题严重,他提出,在工人中不要搞坦白运动和相互检举(检举工厂领导和奸商在外),对工人应着重进行阶级教育,否则就会紊乱了斗争的阵营,模糊了斗争目标。
    1952年35号125页,“上海市在打虎运动中强打硬仗老虎自杀、翻案现象十分严重”:华东区级机关亦发现老虎自杀翻案现象,如合作总社至16日为止,已捉到大老虎17只,但其中有8个人坦白后又重新翻案,其中有一个人坦白七次,翻案七次,有二人企图自杀未死。华东财委办公室主任蔡辉(一只很大的老虎)撤职查办后,于11日卧轨自杀,影响到该重大贪污案已无法破获。
    1952年35号130页,“私营轮船业民生公司总经理卢作孚畏罪自杀”:我国最大私营轮船业民生公司总经理卢作孚突于2月8日自杀身死。自杀原因尚待了解,外间揣测可能是:(一)解放前卢与蒋匪勾结很紧,可能有政治问题,怕“三反”、“五反”运动中追出。(二)民生公司盗窃国家财产很严重,害怕坦白和被检举,据说民生公司内部已有职工检举卢贪污事情。(三)民生公司内部有派系斗争,近有轮船两艘被特务击沈,卢的周围也有特务,卢死的原因甚为可疑。卢是国内航业巨头,在四川影响尤大,但死后却少见议论,主要是因为工商界进行“五反”甚紧,人们不便顾此,有的人也不敢发言或表示态度。记者与工商界人士谈话时,他们均故作镇静,但言语之间仍透露了他们的心意。上层人物如李仲平(重庆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认为卢死并不突然,甚至说:“死得其时”,意谓再活下去将来查出政治问题仍不得好死;中、小、工商业者则传说纷纷,揣测死因,表示惋惜。目前工商界消极情绪很浓,有的说“五反后我把产业卖了,不干了”。民生公司内卢所培养提拨的高级职员曾号啕大哭,童少生也哭了,该公司附属的民生机器厂副厂长说:“卢作孚白手兴家(卢青年时候是一贫苦小职员,由于攀附得法,迅速变质为资本家, 以后从掠夺性的原始资本积累,成为大资本家),平生也没有干过什幺坏事,落得这般下场,有些可惜”。但在该厂工人中则确认为卢有政治问题,情绪未受影响。
    1952年40号185页,“三反简讯”:在三反运动中,南京市自杀的贪污分子已有26人(其中有12人未死),还有8个贪污分子的家属自杀。贪污分子用“自杀”吓人的手段抗拒运动以及在斗争大会自打自伤的现象也有。
    1952年55号95页,“西北铁路干线工程局问题严重相持二十多天还未打中老虎要害”:徐鹏飞(日本留学生、工程师)在打虎战斗开始不久投井自杀了。
    1952年82号133页,“重庆五反转入处理阶段以来自杀案件增多”:重庆市“五反”运动转入处理中小户,复查四、五类违法户以来,自杀案增多。截至9日止,自杀总数达120多起,死者70多人,未死者46人。其中除一部份为情节严重的大盗窃犯外,有一部份系中小工商业者,本身违法不大,有的才几十万元,有的还是职员。一般多是问题严重或与政治问题有联系的畏罪自杀;个别的是由于检查人员逼供;造成中小户自杀者多是由于检查人员工作方式简单,政策交代不够,未安定其情绪;有的摸不清罪情大小;有的被坏份子恐吓,造成自杀。二、三区均发现有中小户为“大虎”逼死的严重事件,群众影响极不好,对死者多表同情,坏份子并乘机造谣,情节恶劣的奸商甚至藉此反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集体自杀的现象出现。牙刷业有几个奸商被管制后,互相递条子商量自杀。大美绸布店股东之一的翟大庆四月八日晚与妻子、母亲一同自杀而死,原因尚未查明。对此问题有的单位已引起注意。
    1952年287号444页,“上海二期失业登记中发生自杀事件四起”:有一个人是因为申请登记后害怕追查他们的历史,不登记又没有办法,最后只好自杀。
    1952年231号67页,“甘肃武都专区在土地改革试办中干部宣传不够连续发生自杀事件”:甘肃省武都专区在试办土改中先后发生自杀案件30起,其中有中农14人,地主9人。发生自杀事件的原因,一方面是有些恶霸和不法地主畏罪自杀。另方面是由于该专区在土改中宣传政策不普遍,不深入,一般干部的政策思想很不明确,观点模糊在工作中存在包办代替,强迫命令的现象。
    1953年58号370页,“重庆因婚姻问题自杀者增多”:重庆市“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在上月下旬开始后,因婚姻问题自杀的案件骤然增多;仅据一、二、三、五等四个区不完全的统计,截至3月3日止,已发生自杀案36起,因领导机关先有布置。控制较严,全市自杀者只死了2人,其余获救未死。……上述自杀案大半是在二月下旬发生的,三月以来已减少了,如二、五两区已有五六天未发生此类事件,其原因是各区工作干部已经下去,根据中央补充指示进行了宣传纠正了急躁现象,同时各区负责同志都下去亲自指导,由专人掌握和照管可能自杀者,并分别情况进行了教育和处理,所以群众情绪已超稳定。
    1953年66号573页,“西南各地大中学校连续发生学生自杀事件”:西南各地大中学校连续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学校中的青年团组织对所谓“反动”、“落后”的学生采取孤立和打击的态度。严重的如四川大学团委,仅1951年3月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到去年7月为止,被孤立的学生共达418人,占全校学生总数14%以上。被“孤立”的学生,包括曾经参加过反动党团者,社会关系复杂者,个人历史复杂者,生活作风恶劣者,“有没落阶级情绪者”等等。“孤立”的办法是不让他们和同学们接近,常常被斗争和打击。……该校相继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去年暑期,历史系四年级学生周彦能投河自杀(未死);去年12月,历史系二年级学生张可成坠楼自杀(伤);同月,农学系三年级学生冯寿夫用剪刀割喉自杀(伤)。该校前后得神经病者三人,并有退团退学者。又如重庆高级工业学校团支部,于去年3月,将32个所谓有“反动思想”的学生进行集训,其中3人挨过打,两人挨过捆。“五一”游行、成渝路通车、以及“七一”、捷克文工团来渝都不准这些人参加。对这些学生的行动限制直到去年10月团市工委的检查组下去后才停止。
    1953年132号183页,“山西省人民政府人事厅通报农村转业干部李文元自杀事件”:山西榆次区企业公司营造厂秘书李文元因工作不适应自杀。
    1953年141号355页,“河南、湖北、湖南夏荒情况”;祁东、嘉乐、耒阳、临武等县已先后发现饥民因病饿自杀和自杀未遂的事件多起。
    1953年168号316页,“贵州王家司选区审查选民资格时发生死人事件”:贵州都匀县纸坊乡王家司区在审查选民资格时发生偏向,致选民王继华自杀。主要原因是由于以往的历史问题,不给王继华选民资格。
    1954年8号124页,“安徽省粮食统购中发生十五人自杀事件”:在粮食统购中,已发现十五人自杀。 其中一个原因是:在与投机粮商斗争中,没有注意策略。望江县洒口区区委书记江良,在公审投机粮商徐树华的群众会上,用“打鸡骂狗”的办法,点了私商胡效祝(开屠宰店、南货店、兼营粮食生意)的名字,胡回家后,很畏惧,与妻一同自杀。
    1954年76号33页,“辽西第二批基层普选中发生自杀事件十四起”:绥中县某村工作组因对政策交待的不全面,不清楚,该村一个富农因没有得到选民证上吊自杀了。
    1954年131号174页,“河南省在第一季度内因家庭和婚姻问题死了六百人”中说:自杀者536人。
    1955年163期219页,“河南省今年有25万初中、高小毕业生不能升学学生的不满情绪日益表面化”中说:全省已发生自杀事件五起。
    1955年25期43页,“旅大市在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发生十起自杀事件”:旅大市在打击刑事犯罪中,由于调查方式不当和政策交代不明确,在不到一个月内,已发生十起自杀事件(其中六人自杀已死,四人自杀未遂)。……有不少报告员和宣传员对打击刑事犯罪的政策领会不深,在宣传中“信口开河”地乱讲,有的还歪曲了党的政策。金县十区山后村宣传员在群众大会上讲,“歪戴帽子、斜瞪眼、喝酒的、搞恋爱的都是流氓,都应检举。”已引起许多青年男女不安。金县六区河阿尔宾村农民侯忠良爱喝酒,有时酒醉骂大街,在1月6日晚召开打击刑事犯罪的宣传大会上,有人提到:“我们村里有喝酒骂人的,为什幺不处理?”当时公安派出所的同志也未进行解释便散会。因而引起侯忠良不安,他回家后便上吊自杀。大连机车车辆制造工厂61岁的老工人邱馨齐,1月7日在工厂听报告,当听到“有偷窃行为的人自己说吧”的话后,表现惊慌,过了两天便投井自杀,并留有遣书一封,上写:“我拿了工厂一点钉子,东西虽少,很可耻。”
    1955年37期213,“浙江省在粮食统购统销等工作中副死群众113人”:浙江省在粮食统购统销和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等工作中,逼死人命的情况严重。根据最近不完全的统计,全省自去秋粮食统购统销以来,群众被迫自杀已遂者达133人。嘉兴专区在土改扫尾、统销补课、发展互助合作组织以及这次统购统销等工作中,逼死了109条人命。金华专区在粮食统购统销中,自杀74人。据省委办公厅在一月份的统计材料分析,自杀者除地主、富农外,贫农和中农要占到50%以上。嘉兴专区三个乡受逼害的224人中有地主13人,富农18人,雇、贫中农193人。据金华专区的了解,自杀和受逼害者,还有青年团员、村干部、劳动模范、互助组长、人民代表、转业军人和军属。
    1956年2103期231页,“江苏复员军人自杀事件逐年增多”:从1950年到1956年共有395起。
    1956年2105期287页,“吉林的十所中学这一学期有七名学生因失学失业自杀身死”。
    从上述中共内部关于1952年到1957年4月前发生的自杀现象的通报中可以看出,因正常生活出现障碍(如升学、婚姻、失业、饥饿、工作中压力等)而自杀的只有少数几例。绝大多数自杀现象都与政治相关,特别是在“三反”和“五反”运动中,工商业者和知识分子自杀达到了1949年以后自杀现象的第一个高峰。1956年没有发生大的政治运动,从以上的官方报导中可以看出,就只发现两起常态情况下的自杀现象。
2. “反右”期间
    1957年4月以后发生的“反右派”运动是对中国知识分子最沉重的一次打击。在这次运动中,自杀的知识分子达到了1949年以后的又一个高峰。这一时期被逼自杀的知识分子在中国各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比比皆是,中国许多知名作家和科学家即在这一时期自杀。对许多知识分子来说,这是一个绝望的年代,除了自杀没有别的路可走。
    当时的自杀现象相对集中在大城市。下面列举几例:著名生物学家汤非凡是当时的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于1958年的拔白旗运动中自杀。[7] 东北人民大学(现吉林大学)历史系主任丁则良鸣放期间正在苏联开会,并无反党言论,但他尚未回国,学校里就已制造出一个“余(瑞璜,物理学家)丁、徐(理治,数学家)反党集团”,把丁则良定成右派;他返国后回到北京大学拟继续编写教材,可是东北人大却电话召其返校接受批判;他对来势凶猛的运动毫无思想准备,遂投身北大校园内的未名湖自杀。云南昆明的政协委员、资本家汤汝光本以为自己听党的话,积极批判右派,党就会信任他;不料传出消息云,他照样可能被定为右派,于是痛不欲生,跳河自杀。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女生江凤英是该校第一份大字报《党委在干什幺?》22位署名人中的第一位,因此成为全校“斗臭斗垮斗倒”的头号目标;她被连续斗了三天,昏到在台上,喷几口冷水弄醒再斗,直到倒下后喷水不灵为止;她被抬回宿舍后当晚就跳楼自杀。云南大学中文系有四名同学因向系党总支的领导提了意见,一并被定为右派分子;因不堪批判斗争的侮辱,其中一位党员跳河自杀。[8] 著名电影演员石挥反右时刚完成一部根据真事改编的电影《雾海夜航》,由于片中有一干部是个自私自利的家伙,算是“诬蔑党的干部”,他平时说的笑话(指电影局的人为“警察局派来的警察”、“咱们拍镜头都要经过警察局批准”)也拿来作为罪证;连续被批判斗争两天后,他登上自上海赴宁波的轮船,在真正的雾海夜航中跳进吴淞口外的扬子江,年仅42岁。[9] 胡适留在大陆的孩子胡思杜是河北唐山铁道学院的讲师,虽然他在1949年初已公开宣布和“反动”的父亲划清了界线,但《人民日报》报导该校机械系主任孙竹生及胡“使用卑鄙手段妄图夺取学校领导权”时,特别注明胡是“胡适的儿子”,胡不甘受辱而自杀。广东某县一位年轻的小学校长在全区右派指标缺一个时被补入名单凑数;他被准许留校,撤职当教员,但不能教政治、历史、语文,只能教数学及做杂工;每月仅得15元生活费,养不活妻子小孩,还要忍受批斗及辱骂,终于寻了短见。死后县广播站对全县宣布:“右派、特务、反革命XXX畏罪自杀,死于汽车轮下”。[10] 广州水利发电设计院女技术员黄倩,是黄金荣的堂侄孙女,哥哥又在台湾,只因写了一份大字报,希望领导“对目前的知识青年的取舍、培养、使用和鉴定,不能再死死抱住其家庭出身,而应着重从他们具体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去观察、鉴别和评价”,因而被定为右派;一连几天几晚的斗争,斗争之余又打扫厕所,这位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受不了,上吊自杀了;第二天设计院照样召开“批判黄倩右派谬论大会”,在党委的安排下,发言者批判死者是“用死来软化群众博取同情,用死来威胁党,用死来否定党的反右的正确性和必要性,用死来洗脱自己见不得人的丑恶......”。[11] 还有著名的电影导演史东山,曾担任周恩来机要秘书和《人民日报》副总编的著名女散文家杨刚,中共中央党校秘书长、著名文学理论家周文,以及新闻工作者洛蔚、麦招汉等,都是此时自己结束了生命。[12]
    当时对“反右”时自杀的人都以“畏罪自杀”而论,人们不敢公开表达对死者的同情。在“反右”初期,知识分子曾就此前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自杀现象有过一些反映,但这些意见最后均未受到重视。[13]
    以下则是1957年官方在短短的两个月里内部通报过的29起自杀事件,当时对“反右”时发生的大量自杀事件均不报导,这些作为内参上报的案例只是其中极少的一部份。在这29起自杀事件的报导中,因正常社会问题引起的只有两起,其余全是政治运动所致。
    1957年2214期13页,“清华大学学生‘放’的劲头不足”:最近学生中陆续发生6起自杀事件,团组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957年2215期27页,“武汉医学院被迫停课情况”:对在运动中自杀身死的学生刘卓勋应做出结论,如是冤屈而死,应做好善后工作。
    1957年2216期52页上的一篇报导中说:两百多个归国华侨学生,斗争了80%,已有一个归国的华侨跳楼自杀。
    1957年2218期13页,“天津大学掀起了大字报风潮”一文称,有一个叫周树仁的女生在肃反中投河自杀。同期另一篇文章中说:党员秘书丁猛一口咬定是某某公务员偷窃的,逼得那个公务员自杀,被救后变成了神经病。
    1957年2219期12页,“天津大学许多学生贴出大字报追查于逢自杀事件”,提到在肃反时于逢的人格被污辱损害了,……于先生终于被迫自杀。
    1957年2220期13页,“天津高等学校的‘鸣’、‘放’普遍活跃”:河北师范学院也开始出现活跃的情况,许多大字报提到“李奎顺自杀事件”。同期新华社记者李正杰的文章“南开大学‘程京事件’基本平息,天津大学继续在肃反问题上纠缠”提到,鉴于天大揭发的肃反中几个事件的情况,南大党委顾虑因类似事件也会在南大引起波动(南大有两个教授、一个教师在肃反中自杀)。
    1957年2223期19页,“山东师范学院‘鸣放’情况》:化学系在肃反时教授崔永福自杀,崔不是肃反对象,是被吓自杀的。
    1957年2224期13页,“南京高等学校‘鸣’‘放’情况”提到江苏医学院的情况时曾就陈少伯教授为何自杀表示可疑。
    1957年2149期180页,“上海电机制造学校因追查反动标语引起一学员跳楼自杀”:1月25日,上海电机制造学校因追查反动标语,导致师资训练班学员陈君豪跳楼自杀。(未死)原因是怀疑陈厕所里写了“打倒共产党”“消灭共集团”的反动标语。
    1957年2150期208页,“内蒙古复员军人中发生多起自杀、被杀和烈属、军属被奸案”。
    1957年2252期26页,“重庆市反右派中连续发和自杀逃跑事件”: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派在四川人民艺术剧院“鸣”、“放”的党员干部胡汉忏2日晚八时三刻左右在该院自杀身死,自杀发生在他参加市委宣传部召开的一个布置反右派斗争会议后的两个小时内。据重庆市公安局检验证明,胡系用自备小型洋刀在颈项左右动脉戮了五刀后死的。……胡本人有问题未彻底交代可能是自杀的原因,而反右派斗争的压力则促成了这次自杀。文章还提到,西南农学院的右派分子李友霖六月底曾嘱其妻准备后事,表示要自杀。
    1957年2254期11页,“武汉高等学校反右派斗争中发生自杀事件”:武汉高等学校在反右派斗争的第一个高潮中有一人自杀,一人自杀未遂。……自杀的是中南财经学院经济系二年级学生彭先赞。彭是共青团员,湖南人,23岁。他看到反右派斗争声势较大,就在7月1日投江自杀。这一情况该院已向湖北省委书记汇报,省委书记许道琦指示该院不能因此影响反右派斗争的进行。院方已将此事向全院宣布,并进一步揭露彭的右派言论,团委会还宣布了开除彭的团藉。据说学生中反映还好。
    1957年2256期28页,“上海外国语学院在反右派斗争中有两人自杀、两人逃跑”:上海外国语学院在7月5日至8日四天中,有两人自杀,两人逃跑。该院一年级七班学生陆立时(女,21岁)于8日中午自杀身死。经过情形是这样的:当天上午班里开会批判其右派言论,因陆态度强硬,激起了同学们的愤怒,曾高呼“只有老实交代才有出路,继续抗拒只有自绝于人民”等口号,这时陆承认有反党言论,并表示愿在下午交代。会议结束后,校方为防止发生意外,曾派两名女同学注意她的行动,吃饭时那两个女同学没有留神,陆即奔宿舍,写了一封简短的绝命书,随即用剪刀剪断喉管自杀,发现后,经校医急救无效,死亡。另一个自杀的是工友施永丰(未死)。
    1957年2256期31页,“湖南各地中等学校酝酿闹事”:最近,有些地方由于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没有跟上去,已发生学生自杀或企图自杀事件。
    1957年2263期29页,“安徽省右派分子吕荫南畏罪自杀”:安徽省右派分子、民革安徽省委常委兼组织处处长、省文史馆员吕荫南畏罪自杀,原因是他不承认对他的批判,7月12日夜服安眠药自杀。
    1957年2274期7页,“最近陆续发现有右派分子逃避斗争、自杀和逃跑现象”:截止7月20日,安徽一个专区发生自杀自死一起,死者为淮北公路运输分局姜福海。他在第一次斗争会议被提名为右派分子并责令继续交代以后,当晚即投淮河自杀。文章分析原因说:领导上缺乏警惕,没有注意掌握右派分子的思想动态,有的已表现了紧张情绪亦未引起足够注意;同时对右派分子只一味强调斗争,而没有进行启发诱导等劝降工作,亦未交待政策。
    1957年2281期11页,“湖南中小学毕业生发生自杀失踪事件七起”。
    1957年2281期15页,“重庆市反右派斗争中发生自杀事件六起”:重庆反右派斗争期间先后发生自杀事件6起,死6人,未遂2起,伤2人。死者除1人系小孩被父母自杀前杀死外,有党员4人,共青团员1人。论职别:处长一,科长一,一般工作人员三。自杀未遂之二人,一为一般工作人员,一为学生。自杀者一般都有政治历史问题。如东林煤矿生产科长王彬1939年参加过国民党,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平时他有一系列的反动言论,大“鸣”大“放”期间,他又竭力为肃反对象“鸣冤”;其妻有杀父之仇,因此他们以全家三口自杀表示“不与共产党同处一世界”。文章还说:“据了解,自杀事件大部份发生于反右派斗争初期,可能是因来不及全面交待政策所致”。
    1957年2289期15页,“北京市有些未考上学校的中、小学毕业生思想波动很大”一文说:“目前已发现未考取学校的的学生自杀的有三起”。
    1957年2304期55页,“河南省农村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生畏罪自杀案件多起”:河南省农村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生地主、富农分子畏罪自杀事件多起。据初步了解已有18人自杀身死。如信阳专区发生自杀事件6起,死5人。其中属于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畏罪自杀者4人,农民2人。
    1957年2307期18页,“吴县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生三起自杀事件”:吴县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普遍提高,发扬了正气,压倒了邪气,但有部份基层干部和群众却随之产生了偏激情绪,以致在运动中出现了乱扣政治帽子、查粮、抄家、打人、绑人等情况,最严重的是在8月中旬,六天内竟因此先后发生了3起自杀身死事件。本期还有一篇文章,“山东省农村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连续发生自杀事件”:山东省农村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个另地区发生重点批判面过宽、乱点名、乱斗争、翻粮食。乃至打人、捆人、罚跪、游街等现象,有的因此造成了自杀的严重事件。截至9月5日的统计,已发生自杀事件57起(内未遂9起)
    1957年2320期9页,“青海农业区在大辩论中十二天内有十一人自杀身死”:青海省农业区在大辩论中,从本月12日到25日已有11人自杀身死,其中藏民2人,汉民9人,地主1人,上中农8人,下中农1人,贫农1人。死者大多数是思想落后,没有破坏活动;少数有破坏活动,也不够法办程度。”文章分析原因:“总的来说是对不法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打击斗争和对富裕中农资本主义思想的说理批判没有严格分清,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把土改时斗争地主的方式用于社会主义大辩论。
    1957年2322期9页,“武汉高等学校在反右斗争中一周内发生自杀、逃跑事件十五起”:近一周来武汉各高等学校在反右派斗争中发生自杀、逃跑事件15起,其中自杀的有5人(1人得救未死)。文章分析原因说:“经过开学前的批判右倾思想后,开学后的反右派斗争声势很大,右派分子和中右分子到压力很大,惊慌不安。如华中工学院死了的一学生,原来是划做中右,他在大鸣大放时只偷偷地写过一张大字报,反右派斗争开展后也没有跟任何人谈,开学后思想斗争很激烈,一时转不过弯来就自杀了。武汉大学物理系教授毕长林是一般右派分子,上学期未点他的名,暑假中他还和李达校长等一同去庐山休养,回来后也还未动他。上星期有一天晚上物理系一个教师到他家闲谈,谈到物理系开会时对他意见颇多。毕长林听了后惶惶不安,晚上8时谈的,10时即上吊死了。
    1957年2324期14页,“辽宁省各民主党派反右派斗争的情况”:有些右派以死威胁。如吴润芝(民进大连市委秘书长)表示“活着没意思”。姜陟庭(民建辽阳市工商联主委)已经服毒自杀。
    1957年2332期11页,“河北省农村在社会主义教育中发生许多自杀事件”:河北省各地农村在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发生许多自杀事件。据不完全统计,53个县发生105起,死95人。据79起自杀事件统计,有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份子5人,顽伪人员、人,富裕中农4人,中、贫农19人,军属2人,村、社干部3人。”文章说,这其中“畏罪自杀的12起。另外,在社会主义教育中对党的政策宣传不够深透,使一些有问题的人,摸不着底,恐慌自杀的38起。还一个原因是,由于斗争方法简单生硬,甚至采用打、拉等办法,使被斗对象感到无路可走,造成自杀的14起。
    1957年2361期3页,“党内右派分子、大众日报总编辑刘建畏罪自杀”:党内极右派分子、原中共山东省委时候补委员、大众日报总编辑刘建已于10月28日夜畏罪自杀身死。刘建死时,年龄仅39岁。在刘建死后,山东省委认为:刘是畏罪而死,其中也有自愧的成份。目前,大众日报根据省委指示已经和正在召开各种会议,并通过大字报,声讨刘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肃清刘的影响。
    1957年2371期13页,“山东省秋粮征购、定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定销方面,由于摸底不清,安排迟缓,个别地区民发生闹粮、外逃和自杀现象。
    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反右”期间的自杀者未必是因为懦弱。有的人是见到与自己背景相同的人被划为右派后受尽凌辱,为免自己受辱而宁肯先死。而有的人是因为亲人被斗争,不愿与之“划清界线’而宁可玉碎。例如,一位中学生因为说“苏联并不是真正帮助中国,他们把中国的鸡蛋、苹果、好吃的东西都运到苏联去了”而被检举,当局便责令其父“揭发”,父亲不愿伤子而卧轨自杀。[14] 还有的父母因为孩子成为右派而自杀的。[15] 尤其应当指出的是,当时的许多自杀案都可以被看做是一种抗议行为,这可能与中国知识分子“士可杀不可辱”的传统有关。不仅许多人以终结自己的生命向当局及其追随者的倒行逆施表示最后的不屈的抗议,甚至还有为朋友被整而愤然自杀的。例如,当刘宾雁被打成右派而遭到批判时,其好友戚学毅即以跳楼表现了“士为知己者死”之气概。[16]
3. “文革”期间
    “文革”期间发生的知识分子自杀现象达到了1949年以后的最高峰,反右后已基本消失的因政治运动而导致大量自杀的现象又开始集中出现。仅湖南省道县在1967年8月到10月之间被迫自杀的即达326人;文革期间,零陵地区的自杀人数达到1,397人[17]
    在文革的发源地北京大学,据那里的教师叙述,当那张“马列主义大字报”出现后,全校被关被斗的所谓“反动学术权威”多达500多人,有一个时期燕园天天都有跳楼和上吊的,有的教学楼女生晚上都不敢近前。笔者曾看过的一个材料说,仅在北京大学,“文革”初期和工宣队进驻期间,自杀的著名教授就有24名。[18] 北大历史系共青团总支书记、后任北京大学历史系办公室主任的吴伟能文革中曾经是“左派”,担任了历史系文革委员会主任。1968年11月4日晚,他悄悄离开了“学习班”,在圆明园东北角投水自杀。死后第二天,北大历史系召开了针对他的批判会,给死者扣上了“反革命”、”叛党”(指自杀)等六顶帽子。在吴伟能的尸体被发现时,圆明园的那个池塘里还有三具尸体,其中有一对夫妇是北京地质学院的,有一个是清华大学的老师。[19]
    其实,文革中对知识分子的迫害遍及全国,岂止是北大一校。1966年6月,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教授、清史专家、副系主任傅洛焕看到大字报和遭到“斗争会”攻击后在北京陶然亭跳湖自杀。文革时天津有一阵子自杀成了风,据说是由市委书记万晓塘、副书记王亢之的自杀开的头。一位天津的老大夫告诉笔者其亲自目睹之事:1966年8、9月间,在“红色风暴”刚刮起来的日子,他在市区海河上的解放桥上经常看见有尸体从河面上漂过,如果站立的时间长一些,还会见到两、三具。由于人们普遍见过投水自杀的尸体,以致于北京市民中流传着一种说法,不用看死者的面容,仅看尸体浮起时的状态就知道死者的性别,女的仰着,男的趴着。这种生活经验大概是中国人独有的。
    “文革”中自杀现象与以往不同的一个特点是,随着政治运动向社会各阶层全面延伸,其残酷程度越来越高,自杀行为也蔓延到了社会各阶层,不再集中于某几个阶层。从大学到中央机关,从普通工人到中小学生,都有人遭到或惧于政治迫害而自杀。[20] 但迄今为止关于这一时期自杀的记录始终是零散的。[21] 那时的自杀还有个奇怪的特点,即为数不少的夫妻结伴走上黄泉路。笔者居住的大院里“文革”一开始就死了好几对,来自延安、拍摄“开国大典”的著名摄影记者陈正青和他的妻子何慧是走得最早的一对。文革中的自杀行为一直延续了几年,根据一份”内部”的统计材料,仅上海市在1968年到1969年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饱受侮辱和折磨后自杀的人即达一万多人。由于关于文革的资料和回忆录比较多,读者可以从许多出版物中找到类似叙述,这里就不再进一步说明了。
二、知识分子自杀现象的分析与评价
    在已收集到的1949至1976年间自杀者的案例中,以知识分子的自杀最引人注意。下面的分析以笔者选择的部份知名知识分子的案例为基础[22],这一名单与上一节注[21]的自杀名单基本不重复。在这一名单中的知识分子多数是本世纪上半叶的大学毕业生,不少人曾留学国外,多半学有专攻,是各自学科或领域内的骨干,也可以说是民族的知识精英。他们在中共建立政权时都留在大陆或在中共建政后特地从海外回国,投身祖国的科学文化建设事业。他们是爱国的,并非中共的政敌,不少人甚至就是中共早年的党员和重要干部。但是,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这样的知识分子却变成了政治打击的对象,使得他们走上了绝路。
1. 39例自杀案例的归类分析
    为找出自杀现象的共性特征以研究其成因,笔者曾按下列项目分析对比过名单中的案例资料:1.自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2.自杀的具体方式(如跳河、跳楼、跳烟囱、跳海、跳井、跳粪坑;自缢;打开煤气;服过量安眠药;触电;切断动脉;卧轨等)。3.自杀的直接动机。4.生前工作单位。5.生前经济状况(主要指收入)。6.自杀前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疾病)。7.自杀时的婚姻状况(主要指是否与配偶不和)。8.自杀时与子女的关系。9.自杀时的年龄。10.自杀后单位的结论。11.自杀者家族成员中有无自杀史。12.其它特殊情况。
    经过归纳分析后,发现了如下特征:
    第一,在诸种自杀方式中死者通常选用最简单、成功率较高的方式,如跳楼、自缢,这表明知识分子自杀时的绝望程度和必死的决心。他们选择的自杀方式还受制于物质条件的制约。例如,只有少数人选择打开煤气的方式,且集中在家庭煤气使用率较高的上海;自杀的高级官员中多采用服安眠药的方式;而其它自杀者则往往选择自缢和跳楼等痛苦或惨烈的方式。[23]
    第二,自杀者中,除少数人外(老舍67岁、饶毓泰77岁、卢作孚69岁、王重民73岁、周瘦鹃67岁),其余35人的年龄约在45岁至55岁之间。自杀者的这一年龄特征说明,自杀的知识分子中以年富力强、正处在事业高峰期的中年人为主。例如,其中有张宗燧、饶毓泰,谢家荣、汤非凡四位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饶、谢两位还是1948年的中央研究院院士,还有熊十力、周予同等国学大师。这个年龄段的人一般也都上有父母、下有儿女。既然处于这一年龄段的知识分子有较多自杀者,说明社会生活是极不正常的,这些人如果不是被逼到绝路上,一般情况下其自杀动机本来可能会比其它年龄段的人低。
    第三,自杀者集中分布在高等院校、作协文联、艺术团体,这些职业恰恰是“思想改造运动”、“反右”和“文革”的矛头所向。
    第四,自杀者中有不少是夫妻双方同时自杀,如翦伯赞夫妇、傅雷夫妇、吴晗夫妇、闻捷夫妇、刘盼遂夫妇、刘绶松夫妇、杨嘉仁夫妇、田保生夫妇、李绂夫妇、张宗颖夫妇。这种现象说明,这些自杀者的婚姻状况良好,他们选择这种方式反映了夫妻双方对自杀身死有高度认同。
    第五,绝大多数自杀者的家族中都没有自杀记录,从自杀者的性格、年龄、经济、婚姻状况里,都找不到明显的自杀理由。由此可以推测,这些自杀现象的原因与社会学通常对常态社会里自杀现象的假设不同。
2. 自杀现象的原因解析
    著名社会学家爱米尔·杜尔凯姆(Emile Durkheim)曾对自杀现象做过系统的研究[24],他从对宗教活动、婚姻家庭以及政治、民族群体的研究中,将自杀的类型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利己型(egoistic),这类自杀的根源在于个人未与社会融为一体;第二种为利他型自杀(altruistic),即自杀者出于高尚的信念,如为宗教信仰或义无反顾的政治忠诚而贡献自己的生命;第三种为动乱型自杀(anomic),它的产生是由于个人缺乏社会约束的调节,个人需求和欲望的实现受到了社会的制约。杜尔凯姆将自杀的原因归结为社会因素的思路,给人们很大的启发。他认为,自杀与社会环境有关;正是从自杀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才能找到某人自杀的根源和背景。
    1949年至1976年间中国知识分子的自杀状况,恰好能从它们发生的社会环境中找出根源。但是,导致这一时期中国知识分子自杀的原因与杜尔凯姆的分析并不吻合。因为,杜尔凯姆所描述的是常态社会中自杀现象的一般规律,而笔者在本文中所考察的却是一个非常态社会中知识分子自杀的奇异现象。杜尔凯姆有关自杀的理论难以解释中国的这种自杀现象。仅在分析某些个案时,杜氏的理论或许有参考价值。
    在1949年至1976年间自杀的大批著名知识分子与他们所处的社会之间,本来并不存在特别的紧张和冲突,但是,在当局有意识地引导操纵下,形成了一种对知识分子强加政治压力的社会政治环境,这种压力在1952年、1957年和1966年达到了高峰,而知识分子的自杀率则与这几年政治运动中的政治压力高低完全成正比例。在已知案例中,自杀的时间集中在1952年、1957年和1966年这三次高峰,这些自杀高峰与当时的三次几次政治运动的高潮期完全重合,恰好揭示了这些政治运动的实质。
    这一时期出现的知识分子自杀现象还带有明显的突发性和传染性。当许多人处于几乎相同的政治压力之下时,个别自杀者的行为具有对其它社会成员的某种暗示性,而别的正感到恐惧的知识分子很容易接受这一暗示,而选择相同的结局。例如,1966年9月3日著名音乐家傅雷夫妇自杀后,仅过了三天,上海音乐学院指挥系系主任杨嘉仁教授和夫人程卓如副教授也一起自杀;又隔了三天,傅雷生前的好友、该音乐学院钢琴系系主任李翠贞教授也自杀身亡[25];随后,该院的音乐理论家沈知白、管弦系主任陈又新也相继自杀。
    在这二十多年里,有这幺多的知识分子选择自杀的道路,确实是令人吃惊的。从这些案例中,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自杀的原因。
    首先,这个时代的政治社会制度产生了一种严重威胁知识分子生存的气氛。在自杀者中以早年信奉自由主义理想、并有留学和国外生活背景的知识分子为多。这些知识分子曾经感受过自由社会的生活方式,他们回国前或者对中共的制度不了解,或者是对这一制度抱有不少美好的幻想,结果国内现实的政治环境与他们所期待和愿意接受的显现出巨大的差异。发现受骗上当后,他们的内心可能长期处于复杂的矛盾状态下而无法自拔,再遭遇突然降临的政治打击,就很可能导致他们的精神崩溃。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是,当年从香港回到中国的三个著名乒乓球运动员姜永宁、容国团和傅其芳,最后全都选择了自杀的道路。另一方面,在中共建政之初,有不少知识分子本来是可以选择离开中国大陆的,由于对新政权抱有幻想而留了下来。当后来他们面临政治高压时,或许会对自己当年的选择有一种追悔莫及之感,这也是令他们走上自杀之路的可能原因之一。
    其次,五十年代初期接二连三的政治运动,产生了一种媚上卖友、不择手段打击同事甚至亲友的极为恶劣的政治文化,而且这种政治文化被冠上“革命”的旗号而受到政府鼓励。社会当中充满了对立,中国社会中传统的友情被无条件对党和干部的效忠所替代,正常的社会人际关系受到很大的破坏。这样的政治文化是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也是这些知识分子难以认同的。从以往早已习惯了的比较自由的社会环境落入这样恶劣的社会环境,并且毫无选择地不得不在其中生存下去,使许多知识分子的身心受到摧残,个人与社会的紧张关系无法通过任何渠道释放出来。人际关系的普遍恶化,甚至使家庭、亲戚、甚至长幼之间的关系都发生了异化。知识分子自守的个人道德和人格,无法对抗这种由政权强加给整个社会的无道德化,因而他们会有孤立无援之感。长期生活在这样的政治文化和社会气氛中,让许多正直而洁身自好的知识分子产生厌世的社会心理,这是自杀现象大量出现的重要原因。
    再次,五十年代以降,社会生活的高度政治化日益取代、甚至消灭了传统的日常文化生活;人为地制造阶级对立,使整个社会普遍缺少人道主义精神;由于取消了教会,使一切与教会相关的博爱观念都淡化了。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人都自顾不暇,甚至人人自危,充满了对未来的恐惧,社会成员也普遍失去了人类本应有的同情心。在这种情况下,绝望而有可能走上绝路的人们以及已经自杀的死者,不但得不到别人的关心和爱护,反而受到更严酷的打击。从本文列举的自杀案例中可以发现,某人自杀后,其所在单位往往不会放弃对他们的批判,他们的多数在“畏罪自杀的”名义下而被罪加一等。巴金曾说过:“当时大家都像发了疯一样,看见一个熟人从高楼跳下,毫无同情,反而开会批判,高呼口号,用恶毒的言词功击死者。”[26] 不仅在社会基层如此,党政高层也毫不关心绝望者的命运。毛泽东就曾对他的医生李志绥说过这样轻松的话:“这次恐怕又要有千把人自杀”。整个社会从上到下对自杀现象缺少起码的人道关怀,也是加剧自杀现象激增的原因。
    第四,中国知识分子的高自杀率,与1952年、1957年和1966年间政治运动中对他们人格的恶意侮辱有关。从已知的自杀案例中发现,自杀者往往相对地集中在这样几个社会群体,即大学教授(学者)、作家、大学生、名演员。有研究表明,在西方和日本,作家自杀的情况比较为人熟知,而历史上中国作家却很少自杀。[27] 为什幺在特定历史时期在这些知识分子中却集中出现了一个自杀的高峰呢?其原因只能从那一时代的政治文化中去寻找。从案例中发现,当时对知识分子的人格污辱有时甚至超过了政治迫害。比如,当年武汉大学教授刘绶松夫妇就是在被人当面扇了耳光之后自杀的,其它诸如老舍、傅雷、翦伯赞等都有类似情况。知识分子是高度自尊传统上也受到社会充份尊重的社会群体,只是到了毛泽东时代,知识分子才史无前例地受到了自上而下的、有系统、刻意的政治迫害和人格侮辱,这是许多知识分子自杀的直接原因。
    最后,自中共建政以来,除了连续不断的政治高压外,知识分子的生存空间也迅速缩小,他们一旦受到打压就只有死路一条。知识分子以传播思想文化为职业,但1949年后完全取消了新闻和出版自由,逼着知识分子只能依赖现存体制生存。同时,政府垄断了几乎一切知识分子可能就业的场所。如果知识分子被这个体制所排斥,他们将再也无法以自己的知识技能谋生,而只能去从事体力劳动;而对一些中年以上的知识分子来说,失去了原来的职业,他们的生存能力是很低的。多数知识分子受迫害后的绝望正是由此而生的。这种为了明确的政治目而塑造的严酷的生存环境,是导致这一期间知识分子自杀现象急剧上升的根本原因。在这一时期,受到政治迫害的知识分子的处境,既不同于帝俄时代的流放,也不同于中国古代的谪贬。在那样的时代里,在皇权之外还有民间社会,被正统贬斥并不意味着在民间无法生存。而在1949年至1976年间,民间社会基本上消失了,这样,一个知识分子受到政治迫害后根本就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
    当时对受迫害的知识分子的处理方式通常是两种,一种是将其下放到最为贫困的地区,另一种是将其遣返回乡。两种方式都以急剧改变知识分子的生存条件为特点,从肉体和物质上进行双重折磨。前一种方式把原来生活状况尚属中上的知识分子(其中许多习惯于南方气候)送到新疆、青海、山西、北大荒等地最偏僻的乡间,故意从物质条件和精神状态两方面长期折磨他们,目的是要让思想上比较独立的知识分子臣服。后一种方式对知识分子的打击则是双重的,中国有荣归故里、衣锦还乡的文化传统,但把来自农村的、好不容易才从乡间挣扎出去的读书人遣返回老家,让他们戴着右派、历史反革命、特嫌、阶级异己分子等帽子,在故乡的前辈、亲戚、朋友面前认罪,是对他们的尊严的最后的严酷打击。在1949年以后的很长时间里,这种对知识分子的打击方式已经成为一种受到主政者鼓励的政治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里,这无形中对知识分子受到迫害时考虑最终出路产生了极为负面的影响。
三、结论
    在1949年至1976年间,中国出现的大批知识分子自杀的现象是人类的耻辱。对这一现象的深入研究有助于了解毛时代给民族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也可以帮助人们理解这一时期其它阶层的生活状况。在一个没有自杀传统的国家里,突然出现异常的知识分子自杀高峰,这个现象从反面证明,这一时期的政治文化不仅具有摧毁社会传统的能力,而且对知识分子怀有特殊的敌意。本文所研究的自杀现象对中国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极为明显的,而且为祸之久,至今仍未消失。知识分子的大批自杀与打击知识精英的其它结果一起,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的科学技术和人文艺术的正常发展,造成了学术文化发展的断层,进而妨碍了现代化的进程。这些损失可能是永远也补不回来的了,何况这一政治文化至今仍然束缚着我们的国家和社会,由此就更可以体会到坚持类似研究的意义。
【注释】
[1] 华明,《三反五反的剖析》,第66页,友联出版社,1952年,香港。
[2] 出处同上,第68页。
[3] 上海解放后,殷纪常第一个把大西路他家私有的中国最大的脚踏车零件厂送给政府“合营”,在银行界他也是最早去请范长江到行里向职工演讲的,这种人他自不想死,但终于受尽折磨还是不免跳楼一死。见华明的《三反五反的剖析》第70页,出处同上。
[4] 何济翔,《沪上法治梦》,第3页,北京出版社,2001年2月,北京。岳骞在“我亲见的土改镇反杀人”中也说过:所谓反对偷税漏税是从光绪年间上海开埠算起,谁也无力还债,于是纷纷跳楼自杀。当时上海马路上无人敢行走,担心突然自空中飞下一人将自己压死。当时的上海市长陈毅每天晚上听完汇报悠闲地问:“今天又有多少降落伞部队?”即是指跳楼商人。(见金钟主编的《共产中国五十年》,第17页,开放杂志社,1999年10月,香港)
[5]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第9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北京。
[6] 周鲸文,《风暴十年:中国红色政权的真面貌》,第224至225页、235页、258至259页,时代批评社,中华民国五十一年六月,香港。周鲸文在书中曾提到,在“三反”“五反”时期,北京东四一个区在运动高潮时,就有26个老板自杀。天津中国实业银行副经理就是自己吃安眠药自杀的。当时自杀者不下二三十万人,在北京什刹海解冻之后,一个冰孔处就捞起十几具尸体。天津矿业学院的一位教授在思想改造运动中受不了人格污辱,在自己的卧室里悬梁自杀了。在北京大学,1952年“五月上旬,工学院两名职员自杀身亡。被解除隔离的工程科一名职员和其妻子(总办事处职员)投什刹海自杀身亡。校医室一名医生在家中自杀身亡。”(《北京大学纪事》上册页450,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4月,北京)巫宁坤的“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提到:因为一位资深的教授受不了运动的压力,在图书馆前的水塘中自沉。(《共产中国五十年》页72)1949年以后,对各种政治运动中发生的自杀事件通常是不报导的,这也是延安时代的传统。1942年4月以后,延安《解放日报》在整风运动的高潮中分别报导了中央党校一男学员自杀和延安大学一女学员自杀的消息,受到了毛泽东的严厉批评:“有些消息如党校学生自杀是不应该登的”。(转引自高华《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页376,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0年,香港)
[7] 李真真,“中国科学院学部的筹备与建立”,《自然辩证法通讯》,1992年第4期,第46页,北京。
[8] 丁抒,《阳谋──“反右”前后》,第350至353页,《九十年代》杂志社,1995年,香港。
[9] 当时曾发过一则内参“右派分子石挥不知去向”,其中写道:“有人怀疑石挥是否会跳海自杀,但经查对上海码头售出的船票和宁波收回的船票数字相等,估计石挥已在宁波登岸,但目前尚未找到他”。《内部参考》,新华社编,1957年2372期,第16页。
[10] 出处同注[8]。
[11] 出处同注[8]。
[12] 黄秋耘,《风雨年华》,第16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北京。
[13] 冰心在谈到肃反时曾说:“这太过了。许多做法是违反宪法的。有些人自杀了。这不是平常的损失,这是我们队伍,向科学进军的队伍中少了几个人。”见《内部参考》1957年2212期,第24页。民盟中央的陈新桂在“对过去几阵暴风雨的批评和建议”一文中也谈到了对历次政治运动中自杀者的评价:“在运动中自杀的人,当时都被说成是‘畏罪自杀’,这是很不公平的,应深入调查,如是畏罪,应指出罪在那里,如是畏逼、畏斗自杀的人,政府应恢复其名誉,照顾其家属生活。”为此,陈新桂后来成了著名的右派。见《内部参考》1957年2225期,第57页。
[14] 出处同注[8]。
[15] “鸣放”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的秘书吉世林奉谢之命写信给中国人民大学女生林希翎,说谢欲在家中见她。后来接见时吉也在场陪同。林被定为“大右派”后,吉也受累落网。老婆离婚带走了孩子,他被遣送老家农村监督劳动。老母见此,愤而上吊自杀。又如,1957年80多岁的学者蒋维乔听其子回家诉说被打成“右派”,蒋当即说“我不想活了”,不久即死。出处同注[8]。
[16] 从维熙,《走向混沌》,第6页,作家出版社,1989年,北京。
[17] 见《疯狂岁月──“文革”酷刑实录》,转引自《大时代文摘》,1997年7月10日第8版(广州)。丁抒认为,“文革”初期自杀者约有20万人,他提供了几个具体数字:湖南大学在文革期间的“清队”中有18人自杀;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有4人自杀,包括从美国回来的女科学家雷宏淑,另有9人自杀获救未死;国防科委第九研究院自杀的达59人;上海市南汇县在清查“五一六分子”和“一打三反”中有41人自杀;青海省贵德县“一打三反”中有14人自杀;陕西省安康县“一打三反”中有12人自杀。(金钟主编的《共产中国五十年》第216、222、223、225页,开放杂志社,1999年,香港)。目前关于“文革”中自杀人数的估计都是不准确的,因为官方不开放相关的档案。
[18] 北大教授季羡林在回忆“文革”时,对于这个时期的自杀现象曾有特别的感慨。他写道:“我首先想到的是‘文化大革命’开始以来北大自杀的教授和干部。第一个就是历史系教授汪某人。‘文化大革命’开始没有几天,革命小将大概找上门去,问了他若干问题,不知道是否动手动脚了。我猜想,这还不大可能。因为‘造反’经验是逐步总结、完善起来的。折磨人的手段也是逐步‘去粗取精’地‘完善’起来的。我总的印象是,开始是‘革命者’的思想还没有完全开放,一般是比较温和的。然而我们这一位汪教授脸皮太薄,太遵守‘士可杀,不可辱’的教条,连温和的手段也不能忍受,服安眠药,离开人间了。他一死就被定为‘反革命分子’。打倒‘反革命分子汪某’的大标语,赫然贴在大饭厅的东墙上,引起了极大震惊和震动。汪教授我是非常熟悉的。他在解放前夕冒着生命危险加入了地下党,为人治学都是好的。然而一下子就成了‘反革命’。我实在不理解。但是我同情他。第二个我想到的人是中文系总支书记程贤策。对他我也是非常熟悉的。他是解放前夕地下学生运动的领导人之一,后来担任过北大学生会的主席。年纪虽不大,也算是一个老革命了。然而他也自杀了。他的罪名按逻辑推断应该是‘走资派’,他够不上‘反动学术权威’这个杠杠。他挨过批斗,六一八斗‘鬼’时当过‘鬼’,在校园里颈悬木牌劳动也有他的份。大概所有这些‘待遇’他实在无法忍受,一时想不开,听说是带着一瓶白酒和一瓶敌敌畏,离家到了西山一个树林子里。恐怕是先喝了白酒,麻痹了一下自己的神智,然后再把敌敌畏灌下去,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我想到他喝了毒药以后,胃内像火烧一般,一定是满地乱滚的情况,浑身就汗毛直竖,不寒而栗。我还想到了一些别的人,他们有的从很高的楼上跳下来,粉身碎骨而死;有的到铁道上去卧轨,身首异外而死。这都是听说的,没有亲眼见到。类似的事情还听到不少,人数太多,我无法一一想到了。每个人在自杀前,都会有极其剧烈的思想斗争,这是血淋淋的思想斗争,我无法想下去了。我的思绪在时间上又转了回去。我想到了很多年前的五十年代,当时两位教授投未名湖自尽。湖水是并不深的。他们是怎样淹死的呢?现在想来,莫非是他们志在必死,在水深只达到腰部的水中,把自己的头硬埋入水里生生地憋死的吗?差不多同时,一位哲学系姓方的教授用刮胡刀切断了自己的动脉,血流如注,无论怎能样抢救也无济于事,人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慢慢地痛苦地死去。......我从来没研究过自杀学,可现在非考虑不行了。我原以为离开自己很远很远、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现在就出现在自己眼前了。我决无意于创建一门新的‘边缘科学’,自杀学或比较自杀学。现在是箭在弦上,非创建不行了。凡是一门新兴学科,必有自己的理论基础。我在别的方面理论水平也很低,对于这一门新的比较自杀学,我更没有高深的理论。但是想法当然是有一点的。我不敢敝帚自珍,现在就公开出来。”见季羡林的《牛棚杂忆》第74、78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北京。
[19] 据美国芝加哥大学教师王友琴的回忆。
[20] 例如,外交部干部凌其翰叙述道:“田保生是我在国民党外交部同事多年的老友。…….不幸1957年他被错划为右派,十年浩劫初期,又遭受严重的冲击,1966年8月28日,他因不堪‘造反派’的百般凌辱,与夫人双双含冤而死。”(凌其翰,《我的外交官生涯》,第202至203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93年,北京)又如,1966年夏天,北京市第三中学的语文老师石之宗在龙潭湖投水自杀,北京市第八中学历史老师申先哲也在被殴打后自杀;两年后,在新一轮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的历史老师梁希孔、北京市第六中学的历史老师焦庭训,相继自杀;吴晗的女儿吴小彦在文革的迫害中于1973年神经错乱,1975秋天“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时候,她又被捕入狱,1976年9月23日自杀。(据美国芝加哥大学教师王友琴的回忆)。
[21] 笔者整理的文革时期部份自杀者的名单、自杀时间、自杀方式及部份相关记录之出处如下:湖南省委书记周小舟(1966年12月26日,服安眠药)、北京市委宣传部长李琪(1966年7月10日)、公安部长李震(自缢于公安部大院的防空洞里,见高建国的《顾准全传》页724,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中共中央统战部长徐冰(1968年)、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1969年1月7日,服安眠药)、纺织部副部长张琴秋(茅盾弟媳,沈泽民遗孀,跳楼)、江苏省教育厅厅长吴天石和南京师院党委副书记李敬仪夫妇(1966年8月3日)、北京大学英语系教授俞大因(1966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副秘书长余心清(1966年9月4日,切断动脉)、天津市委副书记王亢之(1968年2月)、学者熊十力(1968年5月24日)、南开大学党委书记高仰云(1966年,跳河)、哲学家李达(1966年8月24日)、电影剧作家海默(1967年)、电影艺术家应云卫(1967年1月26日)、复旦大学教授周予同、华东师大教授姚启钧(1966年8月4日)、电影演员舒绣文(1968年,在狱中)、著名民主人士黄绍宏(1966年8月)、物理学家赵九章(1967年)、作家孔厥(1966年,投水)、名演员赵慧深(1967年12月)、王达仁(见《吴宓日记》,第9册,页464,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黄操良(见蓝翎,《龙卷风》,页121、124,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经济学家沉志远(见《徐铸成回忆录》,页303,三联书店,1999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沉乃璋(1966年10月6日,服毒,见《北京大学纪事》下册)、北京大学中文系62级学生沈达力(生前被打成“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反动学生,1966年3月17日,见《北京大学纪事》下册)、北京大学数学力学系教授董铁宝(1966年10月18日,见《北京大学纪事》下册)、中共新北大领导小组负责人崔雄昆(1968年,投水)、北京大学经济系学生杨复明(1966年9月14日)、北京大学生物系教授陈同庆(1968年8月28日,服毒)、著名京剧演员马连良(1966年12月16日)、作家马寒冰(服毒)、作曲家李劫夫(1976年)、郭世英(1968年4月22日,跳楼)、郭民英(1968年)、钢琴家顾圣婴(与母亲、弟弟一起,开煤气,见顾训中的“想起了顾圣婴”,1998年3月23日上海《文汇报·笔会》第8版)、良卿法师(见“良卿法师自杀之谜”,1997年4月18日《作家文摘》15版)、上海市北郊中学体育教师薜寿虎(1967年,与其妻及4岁、6岁的儿子一起,开煤气,据上海社科院文学研究所袁进先生回忆)、《大公报》记者刘克林(1966年8月,见刘自立的“父亲──“堂堂之鼓,正正之旗”: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幻灭》,《北京文学》1999年6期)、施济美(自缢,见黄世瑜的“记忆中的施济美先生”,1998年4月13日上海《文汇报·笔会》12版)、乒乓球运动员姜永宁(自缢,见者永年主编的《那个年代中的我们》,远方出版社 1998年)、复旦大学副校长陈传纲(1966年,服大量安眠药,见陈四益的“传纲之死”,1999年2期《随笔》杂志页80)、教师蒋荫恩(自缢,见唐振常的“旧稿旧事──忆往事之二”,1999年4月24日《文汇读书周报》3版)、学者阎简弼(倒入卡车轮底,见赵俪生的《篱槿堂自叙》页157,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学者黄少荃(自缢,见赵俪生的《篱槿堂自叙》页157,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汪璧(顾准的妻子,吞服大量消毒用的“来沙尔”药水,见高建国的《顾准全传》页588,上海文艺出版社)、佟霭成(自缢,见戴煌的《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页193,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珠江电影制片厂编剧孙笑林(1967年,自缢,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刘纳女士回忆)、珠江电影厂演员黄玉中(1968年,跳楼,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刘纳女士回忆)、武汉大学教授杨端六(1966年)、天津河北梆子剧院著名青衣演员韩俊卿(服毒)、复旦大学哲学系总支副书记郭仁杰(1967年,见葛剑雄的《悠悠长水──谭基骧后传》页19,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南开大学外语系教授吴恕求(1966年7月9日,服毒,据南开大学张汉如教授回忆)、南开大学化学系教授陈天池(1968年12月20日,自缢,据南开大学张汉如教授回忆)、南开大学经济系讲师孙兆禄(1969年1月24日,跳楼,据南开大学张汉如教授回忆)、南开大学数学系讲师孙凤池(1971年4月25日,自缢,据南开大学张汉如教授回忆)、北京大学西语系教师吴兴华(1966年,斯坦福大学教师王友琴回忆)、北京大学西语系德语教师徐月如和程远(1968年,斯坦福大学教师王友琴回忆)、北京大学西语系西班牙语教师蒙复地(1968年,斯坦福大学教师王友琴女士回忆)、上海市北郊中学高中学生李大申(1975年,跳楼,斯坦福大学教师王友琴女士回忆)、上海师范学院中文系学生王祖华(撞向汽车,见谢蔚明的“早期的《文汇月刊》和他的作者们”,《山西文学》,2001年2期)、其母张启行(服毒)、其父王熊飞(1969年,自缢)、小说《敌后武工队》的作者冯志(1967年,自缢)、留美归国博士肖光琰(一家三口被迫相继自杀)、作家白辛(1966年9月,服毒)。
[22] 翦伯赞(1989年生,武昌商专毕业,留学美国,生前工作单位北京大学,死于1968年)、傅雷(1908年生,留学法国,生前工作单位上海文联,死于1966年,自缢)、老舍(生于1899年,北京师范毕业,留学英国,生前工作单位北京文联,死于1966年,投水)、储安平(生于1909年,光华大学毕业,留学英国,生前工作单位九三学社,死于1966年,投水)、李广田(生于1906年,北京大学毕业、生前工作单位云南大学、死于1968年,跳池)、陈梦家(生于1911年,燕京大学毕业,留学美国,生前工作单位中科院考古所,死于1966年,自缢)、邓拓(生于1912年,光华大学毕业,生前工作单位北京市委,死于1966年,自缢)、范长江(生于1909年,北京大学毕业,生前工作单位新华社,死于1970年,跳井)、许政扬(生于1926年,燕京大学毕业,生前工作单位南开大学,死于1967年,投水)、汪钱(生于1916年,西南联大毕业,生前工作单位北京大学,死于1966年)、赵宗复(生于1915年,燕京大学毕业,生前工作单位太原工大,死于1966年,跳楼)、姚溱(生于1921年,大同大学毕业,生前工作单位中宣部,死于1966年,自缢)、李平心(生于 1907年,上海大学毕业,生前工作单位华东师大,死于1966年)、杨刚(生于1905年,燕京大学毕业,留学美国,生前工作单位《人民日报》社,死于1957年,自缢)、闻捷(生于1923年,生前工作单位上海作协,死于1971年,煤气中毒)、田家英(生于1922年,生前工作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死于1966年,自缢)、张宗燧(生于1915年,西南联大毕业,生前工作单位中科院物理所,死于1969年,自缢)、张宗颖(生于1917年,西南联大毕业,生前工作单位中科院社会所,死于1957年,自缢)、陈笑雨(生于1917年,生前工作单位人民日报社,死于1966年,投水)、饶毓泰(生于1891年,中国公学毕业,留学美国,生前工作单位南开大学,死于1968年,自缢)、谢家荣(生于1898年,留学美国,生前工作单位中科院地质所,死于1966年)、卢作孚(生于1893年,生前工作单位四川省政协,死于1952年)、言慧珠(生于1919年,生前工作单位上海戏校,死于1966年,自缢)、上官云珠(生于1920年,生前工作单位上影,死于1968年,跳楼)、叶以群(生于1920年,留学日本,生前工作单位上海文联,死于1966年,跳楼)、郑思群(生于1912年,留学日本,生前工作单位重庆大学,死于1966年,割腕)、杨朔(生于 1913年,生前工作单位全国总工会,死于1968年)、刘盼遂(生于1896年,山西大学毕业,生前工作单位北师大,死于1966年)、田羽翔(生于 1900年,北京大学毕业,生前工作单位山西大学,死于1957年,自缢)、王重民(生于1903年,生前工作单位北京图书馆,死于1975年,自缢)、顾而已(生于1915年,生前工作单位上影,死于1970年,自缢)、刘绶松(生于 1912年,西南联大毕业,生前工作单位武汉大学,死于1969年,自缢)、陈琏(生于1919年,西南联大毕业,生前工作单位华东局宣传部,死于1967年,跳楼)、张若名(生于 1902年,天津女子师范毕业,留学法国,生前工作单位云南大学,死于1958年,投河)、方书春(生于1916年,中山大学毕业,留学美国,生前工作单位北京大学,死于1957年,自缢)、罗广斌(生于1924年,西南联大毕业,生前工作单位四川文联,死于1967年,跳楼)、周瘦鹃(生于1894年,生前工作单位苏州博物馆,死于1968年,投井)、冯大海(生于1927年,北京大学毕业,生前工作单位中国作协,死于1967年,投河)、孟秋江(生于1910年,生前工作单位天津市委统战部,死于1967年)。
[23] 季羡林曾说:“我用不着把历史上和当前的自杀案例一一都搜集齐全,然后再从中抽绎出理论来。仅就我上面提到的一些案例,就能抽绎出不少的理论来。使用历史唯物主义阶级分析的方法,我能够把历史上出现的自杀方式按社会发展的程序分成不同的类型。悬梁、跳井,大概是最古老的方式,也是生命力最强的方式,从原始社会,经过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能使用。今天也还没有绝迹。可谓数千年一贯制了。氰化钾是科学发达国家法西斯头子的专用品。剖腹或跳入火山口恐怕只限于日本,别国人是学不来的。这方式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同样可以使用。至于切开动脉仅限于懂点生理学的知识分子,一般老百姓是不懂得的。不过,我想,这也恐怕仅限于由于脑力劳动过度而患神经衰弱的知识分子,终日锄地的农民是不懂得服安眠药的。我为什幺说它是资本主义方式呢?中药也有镇静剂;但药力微弱,催眠则可,自杀不行。现在世纪上流行的安眠药多半出自资本主义国家。所以说它是资本主义方式。服安眠药自杀最保险,最无痛苦。这可以说是资本主义优越性之一吧。”出处同注[18]。
[24] 爱米尔·杜尔凯姆,《自杀论》,第128、174、200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
[25] 陈丹晨,《在历史的边缘》,第2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北京。
[26] 见丁抒的文章,载金钟主编的《共产中国五十年》,第216页,开放杂志社,1999年10月,香港。
[27] 陈丹晨在一篇比较中西作家自杀现象的文章中认为:“在古代历史上,这种社会动乱,政治黑暗,专制迫害等等情况是经常发生的。诗人作家处境十分艰难,一般却并不选择自尽方法,而寻找了另一出路。”他认为,这与中国文人的生死观有关。“中国传统文人中,包括儒、佛、道各家在生死问题上有一点绝对相似的是重生轻死。”出处同注[25],第27、29页。

从中国院士制度的变迁看国共两党的文化理念
谢 泳 山西省《黄河》杂志副总编辑
    1949年以后中共和知识分子(特别是人文知识分子)的紧张关系始终存在。中共对人文知识分子一向怀有成见,也许是早已意识到人文知识分子很难在思想上与党协调一致,所以中共执政后从来就未信任过人文知识分子。虽然中共不得不留用了一些国民政府时代的知名知识分子,但对他们的使用却从来都有所保留。
    评价一个时代的政治文化,要看它对于学者个人政治选择的容忍程度,以及制度性运作的过程本身是否能相对宽容学者个人的政治立场和观点。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央研究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科学院都是国家的最高科学(包括人文)研究机构,从这两个机构的院士(中国科学院称之为学部委员)产生过程中,可以比较不同时代的学术自由和政治宽容方面的差异。
    本文选择比较1948年的中央研究院人文组院士的选举过程及结果以及1955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的产生过程,因为中研院人文组(以下简称“中研院”)与中科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以下简称“学部”)是性质相似的两个最高层级的学术机构,两次成员的产生过程时隔不远,不少中研院当选院士仍是中科院学部委员的最佳人选,在这种背景下比较两个机构成员的变化,可以发现两个机构制度和政治文化的显着差异。
一、1948年中央研究院人文组院士的产生
    据后来当选中央研究院院长的吴大猷回忆,1948年的中央研究院士选举过程是这样的:“(民国)35年由评议会筹办院士选举,先由各大学院校、专门学会、研究机构及学术界有资望人士,分科提名候选人,约400余人,(民国)36年由评议会审定候选人150人。(民国)37年再由评议会选出院士81人。”[1] 这是一次非常慎重的选举,从人文组当选院士的28人名单[2]可以看出,这次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的选举以学术为唯一原则,没有意识形态色彩,也没有政治干预。
    这可以从两个例子看出来。首先,当选名单中并没有国民党负责意识形态的主管人员[3]。其次,当时人文组的院士候选人共有55人[4],多数是当时中国第一流的学者,其中在国民政府中做过官的人也不在少数(像蒋廷黻、吴景超、何廉等),在当选率约为50%的情况下,这几位曾做过官的都未当选;而政治立场接近中共的郭沫若、马寅初反而能当选[5],中央研究院并未因为郭、马的政治倾向就把他们排斥在院士选举之外,也未在院士选举中“做手脚”去阻挠他们的当选。当时的院士、后来长期任浙江大学校长的竺可桢认为,这次选举对不同政治倾向的人能兼容并蓄[6]。
    同时,这次选举相当公正,并无营私舞弊之类的事发生。“中研院”院士的选举主要由胡适、傅斯年和陶孟和负责,而胡适和傅斯年是关键人物。但与他们两人关系好的学者中,未当选者也很多。[7] 查考《胡适日记》,发现日记中曾记载了胡适当时准备推荐提名的中央研究院人文组院士人选名单。[8] 名单上没有他自己的名字,可见是有回避制度,即推荐人不能自荐。在胡适提名的这些人选中,有2人未当选[9]。胡适推荐了政见不同的郭沫若[10]。董作宾在给胡适的一封信中也明确说过,他愿放弃考古学界的院士人选位置,同时提名郭沫若,因为“沫若是院外人,以昭大公”。后来“中研院”的评议会投票果然将郭沫若和马寅初选为院士。
    现在看来,那次的院士选举虽然不能说完美无缺,但大体上是公正的,为中国现代学术的发展开了一个好头。夏鼐对是次院士选举的评论是:“这次中央研究院举行第1次院士会议,可算是近年来国内文化界的一件大事。中央研究院创办已达20年,今年才举行选举院士;原拟选出80名至100名,听说选举时第一次投票仅选出60来名。一连投了5次票,才选足81名,可以说相当的郑重审慎。不管各方面对于这次院士名单的意见如何(尤其因为提名的办法不佳,有些可以当选的学者,根本没有被提名,以致无从选出,令人颇有遗珠之憾),我们如果说‘这一个名单,相当的足以代表今日中国学术界的情况’。这话大致不会有多大的错误吧。”[11] 可惜的是,“中研院”院士选举的良好传统在大陆却未能继承下去。
二、1955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的产生
    1955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的产生方式就完全不同了。
    据当时负责学部筹备工作并担任社会科学领域学术秘书的刘大年回忆:“第一届学部委员的产生属于协商性质,是协商产生的。自然科学方面的人选是科学家推荐,但推荐不是选举。......社会科学方面是在提出名单之前,征求了各学科主要人物的意见。我当时参加了这些活动,主要在北京地区找有关人士谈。北京以外的就没有去找,是书面征求意见的。我记得当时找了这样几方面的人:哲学方面有杨献珍、艾思奇、张如心、汤用彤;语言学方面有王力、罗常培、丁声树、吕淑湘;历史学方面有季羡林;经济学方面有狄超白,等等。当然不止这几位,还有一些我现在记不清了。在征求意见时,我们首先把科学院的精神告诉他们。当时提出的人选标准主要有这幺两条:一条是政治的标准。社会科学的的政治标准主要是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另一条是学术标准,即在本学科中是否有成绩。所谓成绩就是看他的著作,以及群众对他学术著作的评价。根据这个要求,来征求他们认为适合做学部委员的人选来。然后,党组根据这些意见拟出名单。”[12] 刘大年很明确地指出了1949年以后政治文化和政治运作是如何直接介入学术领域和学部委员的产生的。
    1955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共有61人[13];在自然科学的学部委员中,凡1949年未离开大陆的原中央研究院院士基本上都成了中国科学院的学部委员,但也有一个例外,即少了生物学家胡先蚨。在1949年赴美、赴台的24名原中央研究院院士中,有10人是人文组的院士,也就是说,原中央研究院人文组的28名院士中多于三分之一的人离开了大陆;或者说,当年离开的中央研究院院士主要是人文组的。
    比较一下“中研院”和“学部”的人员组成就会发现,两者在组建理念上是完全不同的。“中研院”是以美国模式组成的,但成立时并无外国代表到场;而“学部”则是以苏联模式组成的,“学部”成立大会上通过的总决议明确说要“进一步学习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先进科学”[14],“学部”成立大会还特邀苏联科学院副院长巴尔金、苏联驻华大使尤金和波兰科学院副院长维尔茨皮斯基出席。“学部”成立的年代是个政治笼罩一切的时代,连科学也未能幸免,其实那时先进的科学并不在苏联和其它“人民民主”国家。
    “中研院”人文组原有院士28人,其中留学欧美的19人,有博士学位的13人,有硕士学位的3人(其余3人不详);这些院士中有6人未出国接受西式教育,其中4人是前清科举出身(进士、举人、廪生各1人,1人不详),另外2人是国立大学本科或研究所毕业的。“中研院”人文组的院士构成中,除兼顾各学科的专业水平外,一个明显的特点是法学家占较大比例,王世杰、王宠惠、周鲠生、钱端升4位院士均为知名法学家。
    “学部”成立时学部委员人数增加到61人,是“中研院”人文组院士人数的2倍多,除了人数大增之外,更突出的是强化了人文学科的意识形态色彩。虽然“学部”的人数增加了,但1949年后留在大陆的18位原“中研院”院士中,近一半人未被挑选为学部委员[15],例如原“中研院”院士法学家周鲠生和钱端升以及社会学家陈达均未入选。将“中研院”院士中的法学家和社会学家排除在“学部”委员之外,反映出中共对法学和社会学的基本态度,早在此次“学部”成立之前,1952年实行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教育部就取消了大学里原有的法学和社会学系科。
    这种现象正如法国左翼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所说:“社会科学即便仅仅描述事实与效果,即使仅仅揭示某些机制(例如制造Symbolique暴力的机制),它产生的效果也具有批判性。因此社会学的存在本身便是无法容忍的。任何专制政体从一开始便取缔社会学。他们要求的是实用社会学,这种社会学有助于调解矛盾和冲突,有助于使统治合理化。”[16]
    1955年“学部”成立之前不久,中国大陆刚发动“批判胡适”的思想运动,过去和胡适关系较近的学者自然就被从“学部”委员的挑选名单中剔除了。最典型的是顾颉刚,他是一位研究古代史的学者,其专业与政治并不紧密,但因为他过去和胡适的关系比较好,再加上在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与尹达的个人关系不好,于是顾颉刚就被排斥在“学部”委员之外了。他在日记中记载:“近来批判胡适历史学、考据学的文字中,常常牵到我和《古史辨》,因此,我在今天会上说个明白。”[17] 由于在大陆人文学界批判胡适的考据学时顾颉刚曾说了几句公道话,他认为考据学是反封建的,于是“闻者大哗,对予抨击”,当时学界的风气可见一斑。
    “学部”成员的主体是来自延安的知识分子,特别是原延安“中央研究院”的人,如陈伯达、胡乔木、周扬、艾思奇、胡绳、范文澜、尹达、张如心等。这些被毛泽东称为“秀才”的人当中不少人当时正是负责中共的意识形态和文化部门的主要官员,他们被挑选成为“学部”委员,就使“学部”委员的构成高度意识形态化了。这些人与原来的“中研院”院士本来就是同时代人,之所以在1948年未当选为院士,并非政治态度之故,实乃其学术水平无法望“中研院”院士之项背。虽然这些人被“任命”为“学部”委员,但他们的“学部”委员身分却未必能提升其学术水平,甚至他们其实也未必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以控制学术研究为己任。
三、“学部”的功能
    郭沫若在“学部”成立大会的开幕词中,“学部”的建立“为中国科学院进一步建立院士制度准备了条件”,这话反映出中国科学院荣誉学术地位的产生方式之独特。中央研究院由蔡元培先生创建于中国民国时期,到1948年选出第一届院士时已历20年;从中央研究院的评议会到院士的公正选举,本来已经在中国完成了建立院士制度的制度准备;而且在40年代后期的战乱环境中成功地选出了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为学术界一致好评,早已开创了中国的院士制度。后来在这方面“一切都从头做起”,不但抛弃了原有的学术制度和学术界文化,而且开启了政治对学术界文化的操纵。负责安排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名单并“指导”“协商推荐”过程的,并非任何学术机构,而是中共中央宣传部。让负责政治宣传的机构来安排学术机构、学术荣誉、学术地位的产生和学术机构的管理框架,显然是为了让学术为政治服务。这种制度必然把负有政治控制使命的人置于学者之上,同时也彻底剥夺了学术机构的自治式管理。
    “学部”与“中研院”截然不同的地位就是个明证。“中研院”是学术的最高权力机关,而“学部”则更象一个管理学者的机关,在“学部”内学者的地位甚至低于行政人员。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竺可桢对此就很不理解,他在日记中说:“学部既有专家,应为最高权力机关,为何组织章程草案第十条院务委员会最高权力机关许多统是行政人员而院务常委会中行政人员的成份更大。”[18]
    从前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的张稼夫的回忆中也可看出当时执政党对“学部”功能的认知。张稼夫提到,选举“学部”委员时,“自然科学部门并不感到困难,比较难的是社会科学部门。社会科学这个部门定学位没有个明确的标准,特别是科学院党内的一些同志,没有多少社会科学的著作。但他搞的工作是社会科学,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能讲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来不及写多少文章和不会着书立说,其中有一些人也有不少著作,这些人不进学部也不大合理。实事求是的办吧,后来还是在这些同志中定了一批学部委员。在这个工作中,矛盾最尖锐的是研究隋唐五代史的历史学家陈寅恪,他是这个学科的权威人士,不选进学部委员会不行,他下边一班人也会有意见。若选他进学部委员会,他却又一再申明他不信仰马克思主义。我们只好请示毛主席,毛主席批示:‘要选上’。这样,陈寅恪就进了哲学社会科学的学部委员会。”[19]
    显然,陈寅恪能成为“学部”委员,是个特例。若按照当时的制度和意识形态标准来看,陈寅恪是没有资格当选的,因为他不相信马列。他的这个“学部”委员身分是“钦定”的。“中研院”院士是选出来的,而“学部”委员是“定”出来的;除了“安排”一些学术界人士担任“学部”委员以维护“学部”的形像之外,也把当时负责意识形态控制的官员都“安排”进“学部”而成了委员,实现了对“学术”的“领导”。据说当时担任中宣部长的陆定一虽然从未从事过学术工作,却也在“学部”委员的预定名单上,因他本人主动放弃才未入列。
    应当指出,在50年代中期,党内高层有人还是对管理控制学术活动持比较谨慎的态度。杨尚昆在他的日记中曾提到过:“对于科学院的领导工作,政治局表示不满。对学部委员名单,少奇同志指出必须十分慎重,要真是在学术上有地位的人;共产党员的安排亦必须是有学术贡献的,不能凭资格和地位,党派去在科学机关服务的人则不能以学者资格出现,要老老实实为科学服务。共产党员不能靠党的资格作院士。”[20] 但1957年的“反右”运动之后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到了“文革”期间则发展到极致,知识分子成了“臭老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军人成了学术研究机构的“领导”。
    即使在由“延安来的知识分子”管理学术机构的时代,学术机构也很难有学术研究上的独立性。那些“延安来的知识分子”往往比中共高层的某些领导人更左倾,他们在帮助执政党建立意识形态控制的过程中,因为没有思想上的独立性,常常以“宁左勿右”的态度行事,结果必然把政治凌驾于学术之上。而这些人自己最后也逃脱不了悲剧式命运,先后担任中宣部长的陆定一和周扬都是如此。
四、从生物学家胡先蚨的遭遇看政治对自然科学的干扰
    胡先蚨是中国生物学的创始人、享有世界声誉的植物学家,1935年42岁时就是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的委员,他在中国生物学界有很高的威望,可以说是泰斗级的人物。1949年以后胡先蚨没有离开大陆,而是留下来继续生物学研究,那年他55岁,正是科学家的最佳年龄。然而,1955年中国科学院成立时,在自然科学家中,胡先蚨是极少几个老中央研究院士而未成为学部委员的。不仅如此,他还遭到一系列批判打击,其原因非常简单──政治干预了自然科学的学术研究。
    胡先蚨是留学美国的生物学家,多年来养成了坚持对科学研究的独立判断、维护学术尊严的学者品格;然而,在50年代的政治气氛中,一切以政治“正确”为首要标准,科学完全成了政治的婢女,胡先蚨因为坚持自己独立的学术见解,竟然无法为领导人和某些学术界同行所容。
    在50年代前半期,中共采取了对苏联“一面倒”的政治策略,在政治主宰一切的环境下,这种国际关系方面的策略进一步演变成学术上对苏联“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观点的“一面倒”倾向,批评苏联学者的生物学观点居然被视为有“反苏”之嫌。
    有个曾任苏联农科院院长的生物学者李森科提出了一些生物学方面与国际生物学界主流观点不同的看法,在苏联被捧上了天。1955年3月,胡先蚨在《植物分类学简编》一书中,针对李森科的“小麦变黑麦”论点作了严肃的学术批判,指出李森科的学术观点不符合现代遗传学的理论,是反达尔文演化学说的非科学理论;胡先蚨还批评李森科是靠政治力量来支持其反科学的理论。他在书中告诫中国的生物学者、尤其是植物分类学者:“必须有深刻的认识,才不至于被引入迷途。”虽然那时苏联也有科学家(如苏卡高夫等)也批判李森科的非科学理论,但在中国科学界胡先蚨是率先公开批判李森科理论的第一人。
    中共中央宣传部长陆定一在1956年4月27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讨论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时一次发言中提到了胡先蚨,发言时毛泽东、康生等人也有插话,从中可以了解陆定一、毛泽东、康生等当时对胡先蚨的看法。
    据《陆定一传》的记载,当时陆定一说:“从前胡先蚨那个文件我也看了一下,看一看是不是能够辩护一下,那是很难辩护的。那个时候我们给他加了几句,就是着重他的政治问题,因为他那个时候骂苏联,所以我们就气了。他讲的问题是生物学界很重要的问题,这个人在生物学界很有威望(毛泽东插话:不是什幺人叫我们跟他斗一斗吗?)。后来我们把那个东西和缓了,报纸上没有提他的名字,是在一个什幺米丘林的纪念会上有几个人讲话讲到他,我们掌握了这一点,就是报纸上的一个名字都不讲,因此没有和他撕破脸(毛泽东插话:胡先蚨的那个文章对不对?)他批评李森科的观点很好,那是属于学术性质的问题,我们不要去干涉比较好。(康生插话:我问了一下于光远,他觉得胡先蚨是有道理的)。胡先蚨是反对李森科的,什幺问题呢?李森科说,从松树上长出一棵榆树来,这是辨证法的突变,松树可以变榆树(笑声),这是一种突变论。(毛泽东问:能不能变?康生答:怎幺能变呢?那棵松树上常常长榆树,那是榆树掉下来的种子长出来的。这件事情胡反对是对的。但胡先蚨说李森科可以吃得开是有政治支持着的,其实,斯大林死了以后,苏共批评了李森科,没有支持李森科,所以胡先蚨这一点没有说对。但整个的来讲,胡先蚨讲得还是对的,他只讲错了一个例子,我们不应该去抓人家的小辫子,就说他是错误的)。那倒不一定去向他承认错误。(毛泽东插话:那个人是很顽固的,他是中国生物学界的老祖宗,年纪七八十了。他赞成文言文,反对白话文,这个人现在是学部委员吗?)不是,没有给(毛泽东插话:恐怕还是要给,他是中国生物学界的老祖宗)。”[21]
    毛泽东对胡先蚨其人略之一二,因为胡先蚨在“五四时期”是《学衡》杂志的主要撰稿人,也是主将之一,那时胡先蚨反对过白话文,毛泽东对此还有印象。但毛并不了解胡先蚨的具体情况,毛泽东说胡先蚨“年纪七八十了”,其实那时胡先蚨只有63岁,仅比毛大2岁而已。
    中国科学院最初上报的一个238名学部委员名单中本来是有胡先蚨的,但在最后确定的233人名单中,胡先蚨等几人却被抹掉了,“他们最终由于政治上的原因而落榜”。[22] 从陆定一的发言中可以看出,毛泽东并不反对把胡先蚨安排为学部委员,但是中宣部的官员、包括陆定一在内却对胡有很大的成见,最后坚持取消了胡先蚨的学部委员资格。直到1957年“反右”时,陆定一对胡先蚨仍然耿耿于怀,陆曾说过:“胡先蚨是不用戴帽的右派”。[23] 最令人感叹的是,主宰学术界命运的陆定一明知胡先蚨的生物学观点并不错,但却顽固地坚持打击胡先蚨的做法,原因只不过是不想“向他承认错误”。这些政治人物的一个基本思路是,他们什幺时候都有理,错了也要坚持到底。
    最近有人指出:认为胡先蚨的《植物分类学简编》“有‘严重政治性错误’的始作俑者,是北京农业大学6位讲师助教于是年夏给出版社的信函,要求停止《简编》的发行,随后在高教部的苏联专家提出‘严重抗议’,说‘这是对苏联在政治上的诬蔑’。继而中科院在纪念米丘林诞生100周年的纪念会上,对胡先蚨的观点进行了批判。”[24]
    最早反对胡先蚨的其实还不是中宣部的官员,而是胡先蚨的学术界同行,即以乐天宇为代表的北京农业大学那些赞成李森科理论的人。这个现象在政治主宰学术的中国其实并不少见,屈从于政治压力、甚至善于利用政治手段打击学术界同行,是1949年以后中国学术界政治文化的必然产物。它表明,一旦政治介入学术之后,不少学术界人士的个人品格和行为也就随之卑污起来。毛泽东说,“不是什幺人叫我们跟他斗一斗”,这个“什幺人”,很可能就是乐天宇们。苏联专家给中宣部写信告状,指责胡先蚨“在政治上诬蔑苏联”,也是造成胡先蚨的重要原因。苏联专家的这种手法与乐天宇们如出一辙,在苏联体制下成长起来的一些苏联学者之人品,并不比苏式体制下中国的乐天宇们好到哪里去。胡先蚨说李森科靠政治支持来维系自己的学术地位,其实基本上没有错,这一点后来已有公论。
    胡先蚨于1968年去世,终年75岁。在“文革”中他的身心受到极大折磨,他被迫从原来居住的一处约300平米的住宅迁到一间仅有10平方米的斗室中,平生所藏之图书、资料和尚未发表的研究成果散失殆尽。一代科学宗师,就在这样悲凉的生存处境中离开了人世。
    当然,对胡先蚨来说,是不是拥有学部委员的名誉称号,并不是最重要的,一个真正的科学家的学术声誉并不取决于这种名誉称号,而是取决于他在科学上的贡献。中国的这种学术管理体制为什幺会把一个一流的科学家排斥在外,才是值得深思的问题。胡先蚨1955年被从学部委员名单上除名,不是他个人的耻辱,而是这种体制的耻辱。
    从“学部”的建立到前几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选出,相隔了将近40年,至今中国仍然没有建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院士制度。中央研究院本来已经为中国创建了良好的院士选举制度,这样的制度遗产却被“新时代”有意识地抛弃了。院士制度可以说是一个国家科学和文化的最高象征,从中央研究院的院士制度到中国科学院的学部委员制度的转变,集中地映现出两个不同时代的政治文化特点和两种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较量。院士制最终为学部制所取代,也从一个角度体现了20世纪后半期中国知识分子的命运。
【注释】
[1] 吴大猷,“中央研究院的回顾、现况及前瞻”,《传记文学》(台湾),第48卷第5期,第56页。
[2] 1948年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共有81人,其中人文组28人,他们是:吴敬恒、金岳霖、汤用彤、冯友兰、余嘉锡、胡适、张元济、杨树达、柳诒征、陈垣、陈寅恪、傅斯年、顾颉刚、李方桂、赵元任、李济、梁思永、郭沫若、董作宾、梁思成、王世杰、王宠惠、周鲠生、钱端升、萧公权、马寅初、陈达、陶孟和。
[3] 当选院士中的王世杰曾做过国民党的宣传部长,但在院士选举时他已离任而改就外交部长一职,是以法学家身份当选的。
[4] 人文组55名候选人名单:吴敬恒、金岳霖、陈康、汤用彤、冯友兰、余嘉锡、胡适、唐兰、张元济、杨树达、刘文典、李剑农、柳诒征、徐中舒、徐炳昶、陈垣、陈寅恪、陈受颐、傅斯年、蒋廷黻、顾颉刚、王力、李方桂、赵元任、罗常培、李济、梁思永、郭沫若、董作宾、梁思成、徐鸿宝、王世杰、王宠惠、吴经熊、李浩培、郭云观、燕树棠、周鲠生、张忠绂、张奚若、钱端升、萧公权、方显廷、何廉、巫宝三、马寅初、陈总、杨西孟、杨端六、刘大钧、吴景超、凌纯声、陈达、陶孟和、潘光旦。
[5] 1948年郭沫若的政治态度是人所共知的,马寅初在40年代的政治选择与郭沫若是一致的,国民党曾软禁过马寅初。30年代末期,马通过经济学家沉志远、许涤新和中共建立了联系,此后他一直是个左倾知识分子。40年代他是批评国民党最激烈的一个经济学家,写过很多骂国民党政权、对蒋介石、对四大家族和官僚资本的文章,国民党对他恨之入骨。1948年秋马寅初就被中共接到香港、然后转道抵达解放区。他的那些抨击国民党官僚资本的文章并没有影响他的当选。中央研究院在人文组候选人的评语中对他的介绍是:“研究中国金融市场及财政金融等问题。”(见李扬编,《国立中央研究院史》,第143页,中国科学出版社)
[6] 1949年5月30日,竺可桢在上海见到陈毅,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到:“渠曾阅研究院院士录,见有郭沫若之名,知研究院之能兼收并蓄”。见《竺可桢日记》,第2册,第1257页,科学出版社,1989年11月。
[7] 例如,张忠绂曾是胡适做驻美大使时身边的两个助手之一,但提名时胡适并未推荐他,张忠绂因别人的推荐但并未当选。还有潘光旦也未当选。}
[8] 这个名单是如下:哲学,吴敬恒、汤用彤、金岳霖;中国文学,沉兼士、杨树达、傅增湘;史学,张元济、陈垣、陈寅恪、傅斯年;语言学,赵元任、李方桂、罗常培;考古学及艺术史,董作宾、郭沫若、李济、梁思成;人文地理民族学,想不出人名。见《胡适日记》手稿本第15册,台湾远流出版公司。
[9] 是中国文学领域的沉兼士和傅增湘。
[10] 《胡适日记》的记载显示,郭沫若在他的提名名单当中。
[11] 《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的分析》,《观察》周刊,第5卷第14期,第3页。
[12] 刘潞,“刘大年忆郭沫若”,《百年潮》,1998年第4期,第61页。
[13] 他们是丁声树、千家驹、于光远、尹达、王力、王亚南、王学文、向达、艾思奇、何其芳、吴玉章、吴晗、吕淑湘、吕振羽、李亚农、李达、李俨、杜国庠、沉志远、狄超白、周扬、季羡林、金岳霖、侯外庐、胡乔木、胡绳、范文澜、茅盾、夏鼐、马寅初、马叙伦、张如心、张稼夫、许涤新、郭大力、郭沫若、陈伯达、陈垣、陈寅恪、陈望道、陈翰笙、陶孟和、汤用彤、冯友兰、冯至、冯定、黄松龄、杨树达、杨献珍、刘大年、潘梓年、翦伯赞、邓拓、郑振铎、黎锦熙、钱俊瑞、骆耕漠、包尔汉、薛暮桥、魏建功、罗常培。
[14] 《一九五六年人民手册》,第572页,《大公报》社。
[15] 未成为学部委员的人文组院士包括如张元济、柳诒征、余嘉锡(1955年逝世)、陈达、周鲠生、钱端升、顾颉刚、梁思永(1954年逝世)。
[16] 桂裕芳译,《自由交流》,第53页,三联书店。
[17] 顾潮,《顾颉刚年谱》,第35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3月。
[18] 《竺可桢日记》,第3册,第568页,科学出版社,1989年11月。
[19] 《庚申忆逝》,131页,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4月。
[20] 《杨尚昆日记》上册,第19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9月。
[21] 陈清泉、宋广渭,《陆定一传》,第415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12月。
[22] 李真真,“中国科学院学部的筹备与建立”,《自然辨证法通讯》,1992年第4期,46页。
[23] 江西庐山植物园,《胡先蚨、秦人昌、陈封怀生平简介汇编》,第12页,1994年8月。
[24] 即现在庐山植物园工作的胡宗刚先生,他是研究胡先蚨生平的专家,曾编过胡先蚨年谱。他的这段话载于胡宗刚的一篇文章,此文尚未发表。

第二编
制宪仪式背后的曲衷
──从《共同纲领》到《1954年宪法》
萧北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1954年中国共产党政府制定第一部宪法的过程,除了国内党史话语内的某些叙述性论述外,一向不被学界关注。人们或许认为,这一过程过于仪式化而缺少实质性内容;也许还有人以为,宪法的制定以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远不及一个党的会议对新中国的历史进程的影响大,因而对研究1954年制宪过程兴趣索然。其实,尽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给人的印象是“橡皮图章”,《1954年宪法》也没有给中国人留下多少印象,它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之作用就更是有限,但50年前的这次制宪过程对中国政治的演进却产生了相当重要的影响。正是经过这次制宪,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精英协商的政治体系从此退出历史舞台,中共政府在建立全能主义政治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制宪的过程与问题的提出
    与极富传奇色彩的中共革命相比,中共政府第一部宪法的出台似乎显得有些平淡。其过程大体上如下:1952年10月,刘少奇率中共代表团访苏前夕,在给斯大林的信中提到了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制订宪法的问题。随后在刘少奇与斯大林的会面时,斯大林提出,“为了驳斥国际上敌对势力对新中国的攻击和便于中国更好地开展建设事业”,中国应该尽快地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订宪法。[1] 出自中共权威机构之手的《刘少奇年谱》也透露,1952年10月20日,刘少奇在出访苏联前夕曾给斯大林写信,谈到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订宪法的问题,而且刘到了苏联以后,于10月26、29、30日先后3次打电报将两次同斯大林会谈的情况向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做了汇报。[2] 在此之前,中共原来是打算在完全建成社会主义之后再着手制宪的,但是斯大林既然这幺说了,于是中共中央接受了斯大林的“建议”。随即是一连串快节奏的“落实”动作,先是在第一时间内由中共中央做出了尽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宪的决定,并由主持政协的周恩来在随后召开的政协会议上公布中共中央的决定,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接着,在1953年1月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作出决议,决定当年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宪法。会议成立了两个委员会:以毛泽东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和以周恩来为首的选举法起草委员会。随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选举法就被制订出来并获得通过。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制宪进程出现了一个暂时的停顿,直到1953年的下半年才又重新启动,不过这次却进入了“快车道”。在刘少奇的亲自主持下,从1953年的下半年到1954年夏天,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全国范围的异常繁难的人口普查、选民登记和基层选举全部完成。相对而言,宪法的起草工作起步则要晚些,1953年底毛泽东率一干秀才组成的起草小组到杭州,算是启动工作,1954年1月才真正开始动手。宪法的起草虽然起步迟,但进度却惊人地快。按毛泽东的计划,1月9日开始起草工作,1月31日就完成初稿,中间经过几次复议之后,到5月1日就可以将宪法草案向全国公布了。[3] 实际进度差不多也是如此,只是宪法草案的大讨论被分成了两步,3月底先由中共和民主党派的地方组织讨论,6月上旬才交由全国人民讨论。据说在3个月的人民宪法大讨论中,有将近1亿5千万人参加,到了这个地步,制宪过程已经有几分像一场颇有声势的群众运动。在这场讨论过后,1954年9月15日,新中国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期召开,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产生了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直主持选举工作的刘少奇当选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至此,新中国的首次制宪过程全部完成。
    纵观整个制宪过程,其实存在着明显的疑问。其一,仓促制宪是出于斯大林的建议,但斯大林催促中国制宪的真实理由究竟为何?“为了驳斥国际上敌对势力对新中国的攻击和便于中国更好地开展建设事业?”苏联及东欧国家都有宪法,但西方国家依然不认为这些国家的当局具有民选的合法性;至于制宪有助于开展建设事业,此说则更加牵强,宪法既不关经济政策的走向,也不会改变党领导经济建设的结构,事实上中国的各项建设事业也并未因制宪而出现重大转机。其二,既然其时制宪并非中共之所愿,为什幺斯大林一提议中共就马上闻风而动?其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宪的真实意图到底是什幺?难道是为了让国家走向法制化吗?如果确实如此,为什幺制宪以后中国并未着手制订与宪法配套的法律,以致于到70年代末中国能够应用的正式法律实际上只有一部《婚姻法》?
    显然,要想解开这些谜团,中苏之间关于制宪的意见交流是重要的线索。
斯大林的制宪建议之谜
    新中国筹建之初,成立了“新政协”,制订了作为多党合作制基础的《共同纲领》。在许多“民主人士”中,在那些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还不了解的人们当中,《共同纲领》有如一颗定心丸,实际上起到了某种类似宪法的作用。而“新政协”作为一种多党派政治协商的平台,更是受到民主人士的欢迎。所以,相当一部份与共产党合作的民主人士对制宪和建立欲取代“政协”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可能有多少热情和兴趣。中共虽然甫建国就将新中国的政体确定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声明“政协”只是一种过渡,但当时中共并没有马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宪的意愿。1952年10月20日,刘少奇就制宪问题给斯大林的“请示”信中明确表示:“因为人民政协在全国有很好的(威)信,各民主党派也愿意召开人民政协,而不积极要求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选举的准备工作也还有些不够,因此,我们考虑在明年春夏之间召开人民政协的第二次全体会议,而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推到三年以后去召开。”[4] 显然,中共考虑到民主人士的情绪,对采用一种新的体制取代当时看来行之有效的“政治协商”体制,从心理到制度上的准备都不足,所以才有如此打算。
    至于推迟制宪,其原因除了《共同纲领》比较合中共之意外,更多地是顾及到某种将来可能出现的法理逻辑上的出格。在给斯大林的同一封信中刘少奇说:中共认为,“在目前过渡时期即以共同纲领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可以过得去的。如果在目前要制订宪法,其绝大部份特别是对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关系也还是要重复共同纲领,现在基本上不会有什幺改变,不过把条文的形式及共同纲领的名称加以改变而已。因此,我们考虑在目前过渡时期是否可以暂时不制订宪法,而以共同纲领代替宪法,共同纲领则可以在历次政协全体会议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加以修改补充,待中国目前的阶级关系有了基本的改变以后,即中国在基本上进入社会主义以后,再来制订宪法,而那时我们在基本上就可以制订一个社会主义的宪法。”[5] 也就是说,新中国的成熟的国家形态应该是社会主义国家,而按照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应该存在“资产阶级”的;若立即制宪,就不得不将中国既存的承认资本家、富农的存在与保护私有财产的现实,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在过渡时期也只能如此),这似乎对中国向社会主义前进的过程会有某些法理上的麻烦。刘少奇在另一封给毛泽东的信中比较明确地说出了这个意思:“如果我们在今后两三年内制订宪法,势必重复共同纲领,承认资本家的财产及剥削雇佣劳动为合法。但是再过七八年以后,我们又要把资本家的企业国有化,再制订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似乎是有些不好。”[6]
    建国之始,新中国选择的确实是一种有别于苏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精英协商的政治体制。这种体制不仅有“政协”这种议政平台,而且还有各类精英直接参政的各级政府,吸引了很大一部份具有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才集聚到共产党周围,非常有效地为共产党治理一个庞大的国家提供了知识甚至政策性建议,符合当时中共治国的需要。勿庸讳言,中共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党,缺乏统治经验,也缺乏各种专业人才,在面对国家治理和建设事业难局的初创时刻,团结精英共同治国的谋略至关重要。虽然在制宪之前的中国政府其实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联合政府,但政府中民主人士的比例确实相当高:全国政协5个副主席中有4人是民主人士;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6人中民主人士占3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56人中民主人士达28人;政务院副总理4人里民主人士占2人;在各部部长中民主人士居然占了20位,达三分之二,连最高法院院长也是民主人士沈钧儒。中央政府如此,地方各级政府也存在类似情况。
    应该说,在制宪之前,这种“政治协商”体制还确实不是“共产党请客吃饭”,民主人士的确程度不同地参与了国家管理,这种参与不仅有技术层面的,也有政策层面的。虽然随着共产党人的治理经验逐渐增加,最初表现的“谦虚谨慎”在逐渐减退,共产党与民主人士合作中的摩擦也日渐其多,而“镇反”、“三反”、“五反”和“知识分子改造”诸运动也给多党派合作蒙上了某种让民主人士担心的暧昧色彩,但至少在1952年10月中共中央向斯大林请示制宪问题时,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之间还基本上处于“蜜月期”。不仅多数民主人士极力配合,尽量向共产党靠拢,即使在令他们颇为难堪的各种“运动”和“改造”中也保持了这种让共产党颇为放心的姿态;就连共产党自己对这种合作的局面也算基本满意。这里不仅有双方情感的融洽,更有现实的相互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许才是刘少奇反复向斯大林强调中国不急于制宪的真正原由。
    既然如此,中共为何最终又听从了斯大林的建议,提前召开人大制宪呢?从刘少奇与斯大林会谈后写给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信中可以看出,斯大林对中共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建议中共通过选举和制宪解决自身合法性的问题:“如果你们不制订宪法,不进行选举,敌人可以用两种说法向工农群众进行宣传反对你们:一是说你们的政府不是人民选举的;二是说你们国家没有宪法。因政协不是人民经选举产生的,人家就可以说你们的政权是建立在刺刀上的,是自封的。此外,共同纲领也不是人民选举的代表大会通过的,而是由一党提出、其它党派同意的东西,人家也可以说你们国家没有法律。”第二、所谓泄密问题。斯大林认为中国现在是各党派的联合政府,而“其它党派的人很多是和英美有关系的”,所以,“我感到你们有些重要机密情况外国人都知道”。第三、通过选举实现向一党政府转换的问题。“如果人民选举的结果,当选者共产党员占大多数,你们就可以组织一党的政府。其它党派在选举中落选了,但你们在组织政府时可给其它党派以恩惠,这样对你们更好。”[7]
    这三点之中,第一点虽然听起来堂堂正正,似乎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只是一种说词。虽然苏共比中共多少熟悉一点“程序民主”,但实际上他们也从未认真看待这种民选程序的合法性,因为按照列宁主义理论,相信“暴力革命”的共产党人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政权是否要依赖于选举。斯大林当政的几十年间,无论是在仪式性的选举,还是在“党内民主”方面,做得都相当差,他也从不理会西方国家对苏维埃政权合法性的批评。斯大林此时却偏偏对中共大讲“合法性”之必要,除了显示苏共在见识和理论上较中共更具优势之外,恐怕更多的只是以此作为一种说服中共的借口。实际上刚刚夺得政权的中共根本就不担心自己的“合法性”,革命的胜利已经给中国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带来了朝气蓬勃的新气象,在新中国建国的那些年里中共的威望达到了顶峰,那时即使完全采用西方式的民主选举方式产生议会和政府,也必然是共产党获得压倒性优势。但是中共对斯大林关于合法性的说词即使不以为然,但也不好辩驳。
    所谓的“泄密”问题,从当时冷战状态下两大阵营对峙的情景看,这种担忧似乎有些道理。1970年代法国社会党和法共联合竞选时,美国政府也有过类似的忧虑。不过,对当时的中国来说,这种担忧却没有必要。与中共合作的民主人士中,尽管许多人确实与英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他们对国家甚至对共产党的忠诚都是无可置疑的,何况当时民主人士也并不知道国家的核心机密。斯大林说,你们“有些重要的机密情况外国人都知道”,其根据是所谓“你们政府代表团这次来苏联,英美就知道要谈旅顺口问题”。[8] 实际上这只是西方媒体的合理推测,并不能证明是中国方面泄密。但这一点对中共的确有相当大的压力,因为刘少奇在访苏前刚处理过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的张东荪泄露国家机密案。虽然在今天看来,当时的所谓泄密案充其量不过是张东荪在无意中与一位美籍华人谈及政府预算,根本就难以称得上是什幺“泄露国家机密”,但在那个时代人们的确会将张的行为视为带有叛国性质的泄密。[9] 机密的泄露,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安危,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的安危,作为“世界革命领袖”的斯大林提出这样问题,中共显然是必须认真对待的。
    但真正打动了毛泽东、让中共痛快地改弦更张仓促制宪的,还是斯大林所谈的最后一点,这的确是最具诱惑力的一个建议。这个建议妙就妙在通过看似最合理合法的选举,将还稍微有点“民主协商”味道的联合政府改换成一党政府;而变成一党政府之后再“给其它党派以恩惠”。如此既可将民主人士从权力结构中基本排除,把他们变成了完全意义上的“点缀”,却又令他们必须对共产党感恩戴德。这样的巧妙安排出于苏共操纵建立二战后东欧各国共产党政府的经验。斯大林为中国设计的这种体制转换,多少有点搔到了中共的痒处。对中共而言,建国初期之所以建构有点类似于联合政府的精英协商体制,虽不能说全属权宜之计,但决非长久属意的制度安排;然而,如何从联合政府转向一党政权,则尚待筹谋,一时无计。如今既有斯大林的耳提面命,中共自然乐从,于是便按照斯大林提出的时间表着手筹备“选举”和制宪。
    斯大林之所以急于让中国尽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制订宪法,其真实意图当然不是着眼于赋予中国政府合法性,即便是所谓的泄密问题其实也只是某种施加压力的手段,他真正想要的其实就是中国的政府体制实现苏联化,即向一党政府转换。虽然自朝鲜战争爆发,中国陷入与美国直接交战的境地后,新中国已经被紧紧地绑在了苏联的战车上,可以说自从遵义会议以来中共领导人从未象1950年代初那样对苏联柔顺听话,但中共过去毕竟有过那幺多的“不臣”记录,所以斯大林并未真正放心。最令斯大林担心的自然还是中国人的民族主义情绪。尽管在“中苏友好”的蜜月期间,针对苏联的民族主义情绪在中国已经被完全压制下去,但在中国的非党知识分子中仍然存在着产生民族主义的温床。在中共建国前后,反对“一边倒”的声音多来自民主人士,对此斯大林自然心中有数。在斯大林眼里,中国的充斥着民主人士的“联合政府”若长期存在下去(至少按中共原定的时间表来说已经太长了),不能说不是一种有可能导致中国向民族主义方向发展的隐患。欲最大可能地消除各种隐患,彻底断掉中国走南斯拉夫道路的可能性,才是斯大林在中共明显表示不情愿的情况下坚持要中国制宪的真正原因。
    在制宪问题上,尽管中苏双方各有盘算,但最后还是走到一起来了。
制宪仪式和体制转换
    在应允制宪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中共的动作幅度并不大。一方面,对体制的这一转换还缺乏思想和制度安排的准备;另一方面,这种大幅度的转换操作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10] 然而,随着各项政治运动的开展,火爆的阶级斗争形式开始让一部份民主人士和他们所代表的阶层尴尬不安。随着这些运动对社会的触动日深,在“抗美援朝”、“镇反”、“统购统销”等问题上,部份民主人士与中共的意见分歧开始凸显。在这些民主人士看来,他们表达不同意见不过是尽谋国之忠,但有些却明显碰上了中共的敏感神经。如果说在斯大林制宪建议之前中共还能有某种“雅量”的话,现在则越发显得不耐烦了。在1953年9月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7次会议上梁漱溟就农民问题与毛泽东的争论,看来似乎只是关注农民的现状,实际上却意味着对政府的工业化政策之质疑。也许只是巧合,也许有某种逻辑的联系,从“梁漱溟事件”之后,中共明显加快了制宪的步伐。
    制宪工作兵分两路,一路由刘少奇领导,其工作是选举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另一路则由毛泽东亲自挂帅,主持宪法的起草工作。两路工作有一个共同特点,即进展快速。
    省一级的选举于1953年夏开始启动,到1954年春天就已基本完成。为了加快进度,基层选举在党和政府组织提名候选人之后,选民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出代表[11],这显然比当年根据地时期“丢豆子”的选举方式还要退步。[12] 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准备似乎也不足,作为“国家议会”的第一次会议,由与会代表(“议员”)提交的可供讨论的议案只有39项,其中有一个是要求提前根治长江水患的(以当时的国力显然不可能),一个要求宣传宪法,还有两个几乎完全相同的提案都建议用草浆和棉絮代替木浆造纸(实际上中国民间一直存在用草浆和棉絮造纸的作坊),另有一位石增荣代表提的议案最为冬烘,题目是“眼科医生要加倍努力,作好卫生工作,提高生产效率”。[13]
    宪法草案的起草也相当草率。从清末开始,中国的高等教育向以法科最为发达。如果说50年代初期理工科人才还相当稀缺,那幺在新中国制宪的时候法学人才可是人才济济。然而,其中著名者如倪征才、罗隆基、史良、韩德培、张奚若等一流的法学家都没资格参与宪法的起草,连有过制宪经验的沉钧儒和韩幽桐也被置之一边,只有周鲠生和钱端升两个人以“顾问”的身份参与;宪法起草工作主要由陈伯达、田家英和胡乔木这3位根本没有任何法学背景的中共党内“秀才”来做,由毛泽东再加3个秀才就组成了宪法起草小组。据逄先知回忆,宪法草案基本上是田家英和胡乔木的手笔,田还为此临时读了很多法学书籍。[14] 颁布宪法即使仅仅是为了摆样子,起草时所需要的也并不是起草者的文采,而是法理的缜密和逻辑的严整。可是这次宪法起草放着现成的法学家不用,偏要让其实对文学比较擅长的“秀才”来草拟宪法,显然是因为宪法草案内容的关键并不在于法理的严密完整,而是要保障宪法草案政治上的正确性,实现了这一点就可以了。
    与宪法的起草相配套,还有一个声势浩大的对宪法草案初稿的全民大讨论。先是有8,000多人参加草案的初稿讨论,讨论中一共收集到5,900多条意见。但是这些意见被分为“不正确”、“不适当”和“采用”三类,其中大部份被剔除了。按照毛泽东的说法,即使上述意见中有不少“不正确”和“不适当”的,但宪法草案初稿的“基本条文”、“基本原则”还是为大家赞成的。[15] 从各种讨论关于修改宪法草案的意见汇总来看,多数意见基本上只涉及条目的调整和文辞上的改动,比如将草案初稿第8条的“富农的剥削制度”改为“富农经济”,第10条的“民族资本家”改为“资本家”,第11条的“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收入”改为“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第78条的“全体公民”被删去“全体”二字,第82条的“通讯秘密”改成“通信秘密”等等。这类修改有些是适当的,比如将“富农的剥削制度”变成“富农经济”、“劳动收入”改成“合法收入”,以及增加“迁徙自由”字样等等;但也有改得不好的,比如将“通讯秘密”错改为“通信秘密”。[16] 修改后的初稿接着又交付全民讨论。从当时《人民日报》的报导看,从工人、农民到资本家,从读书的到教书的,从和尚、喇嘛到神甫、修女,社会各阶层几乎都参加了讨论;报纸上的报导显示,几乎所有发表意见的人都是根据自身的境遇对宪法草案与自己相关的部份表示赞美。宪法草案最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定时又删去了草案中的第81条(定稿为第89条)关于“任何公民非经法院决定或者检察院的批准,不受逮捕”一款中“在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拘留,至迟要在3日内得到法院或者检察长的批准,否则被拘留的人应当得到释放”之内容。[17]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和修改,虽然据说也参考过欧美的宪法,包括中华民国开国以来的几种宪法,但基本框架还是模仿苏联宪法的,连条文的撰写也有照搬的痕迹。例如,上面提到的把公民的“通讯秘密”错改为“通信秘密”,结果宪法第90条变成了公民的“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之所以如此,其理由仅仅是因为1936年的苏联宪法第128条就是这样写的,所以即便不妥也必须按照苏联的条文照搬。[18]
    这整个制宪过程,从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起草宪法到最后的开会仪式,实际上更象是按照标准程序的一次排演,其作为制宪仪式的意义显然远大于对宪法内涵的追索,选举与宪法内容上的价值显然远逊于仪式本身。
    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代会完成了政治体制的转换。虽然依然保留政协,但它已由此前的代行“国会”变成了咨议机构[19],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则由宪法规定为议行合一的最高权力机关。实际上它与政协一样,政治仪式的作用要更大一些,也可以使民主人士的安置有了更大的空间。与此同时,原来民主人士占主要成份的政务委员会取消了,原来拥有大量民主人士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也取消了(这个委员会曾担负讨论国家政策和重大行政举措的职责,所以非同小可);取而代之的是最高国务会议,参加者有严格的限制,由国家主席、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组成,也就是说,民主人士基本上被从最高国务会议中排除出去了;原来的政务院变成了国务院,权力有所扩张,不过副总理中却连一个民主人士也没有了,政府各部长中民主人士也大幅度减少(在36个部委的正职负责人中仅占12席),这些尚保有部长位置的民主人士在此后的几年内逐渐地退了下来。此前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的政务都移到了最高国务会议,原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开会时政协委员得列席参加,大家七嘴八舌发言讨论的情形从此再也不可能重现了。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新中国政治演进和制度变迁中起了非常关键的转折作用,通过制宪仪式,中国完成了体制的转换,确认了转换的合法性。
民主人士忧虑和希冀交杂的心态
    对于召开人大和制宪,民主人士并非没有顾虑。1953年《人民日报》的“元旦社论”曾号召人民把“真正满意”和“认为必要”的人选出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此引起了某些民主人士的忧虑。结果,毛泽东在“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几点说明”中就民主党派是否“有份”一事特意作了解释:“我想,他们中间的多数,甚至是大多数、绝大多数,可能是会被人民选举的。但是,你要我写保票我不能写,因为那是人民的事,人民选举你是可能的。当然我们应该有适当的安排。所以,对于这一条,用不着担心。”他还“希望到会的各位在各民主党派里边做些解释工作”。[20]
    确实,第一届人大开过之后,民主人士的“担心”是没有了,就象预先安排的那样,对几乎所有的知名民主人士都有所安置,那些从前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政务院高位上的民主人士又被列名在“最高权力机构”人大常委会中。但是,执政体制转换之后,整体的政治架构变成了共产党的“请客吃饭”。
    当一些民主人士对制宪表示忧虑之时,更多的民主人士还是对制宪寄予希望,以为从此中国就可以摆脱以往那种以政策代替法律的状况,会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罗隆基在这次人大会上的发言就反映了他和其它一些民主人士当时的心态:“这些年来,中国人民殷切地盼望国家早早制定一个宪法,并根据宪法制定一切法律。建国初期,我们打倒了封建的《六法全书》。在时间上和经验上我们赶不及制定新的法律。我们曾经用政府的政策做政法人员的工作方针。有些下级干部因为对政策体会得不够清楚,所以在贯彻政策的时候,就不免有了些偏差。这是事实。几年来中央人民政府曾经先后制定过一些主要的法律,不过在宣传法律上,在解释法律上,在执行法律上,有过些缺点,犯过些错误,这是事实。个别的上层负责人,不但不倡导守法精神,反以超越法律的特殊地位自居,这也是事实。这些年来,没有满足人民愿望,完全发扬法治精神,这种缺点,我们应该承认的。
    国家越是进步,法治的精神就越应该提高。我们对这样的一个观念,过去还重视得不够,对这样的工作,还努力得不够。所以几年来社会上就发生了一种轻视政法工作的观念。在旧社会里,政法工作人员太多;在新社会里,政法工作人员太少。国家对旧的政法人员,没有完全做好思想改造工作;对新的政法干部,没有完全做好业务训练工作。少数旧的政法人员,闲置失业;新的政法干部,供不应求。从前想做官的人太多;现在愿做官的人太少。一般青年学生入学选科的时候,分配到理工方面,就眉飞色舞;分配到政法方面,就垂头丧气。青年们认定:到工厂是前程远大;进机关,进政法机关就是末路穷途。这个观念,毫无问题,是错误的。国家没有好的政法人员,没有好的政法工作,国家就不可能有好的宪政,不可能有真的法治。国家现在要通过宪法,实行宪政,这种现象就必须及时加以纠正。”[21]
    然而“人大”成立后并未象罗隆基所期待的那样“根据宪法制定一切法律”,立法机关建立了,立法工作却基本上停顿下来,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连起码的刑法都没有,可据以作法律裁量的只有一部《婚姻法》。[22] 以政策代替法律依然是中国社会的常规现象,司法人员仍旧是未经训练,且多由初中以下学历的人担任。至于宪法上规定的“保护公民通信秘密”之类公民权利则纯属纸上文章,制宪次年就有胡风因私人通信被举报而进了监狱。罗隆基或许不明白,此次制宪的实质只是政治体制与权力结构的转换;即便他明白这一点,可能也无法说出来。在制宪前后,中国整肃知识分子的措施已从“思想改造(洗澡)”、“批判胡适”、“批判俞平伯”发展到批判党内的异端分子胡风等人,而与此同时进行的“三反”、“五反”运动则更使不少中下层非党知识分子处于险恶的政治风浪之中,也牵累到某些已经进入政协和政府的上层人士。正是这一个接一个的运动和“改造”,有力地“推动”了民主人士接受这种体制的转换。
    制宪期间还发生了一个政治插曲──“高饶事件”,此后刘少奇和周恩来的地位明显提高,毛、刘、周构成了中国直到“文革”前的最顶层权力核心,对中国政治的演进发挥了巨大的影响。
【注释】  
[1] 金冲及主编,《刘少奇传》,页758。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2] 《刘少奇年谱》(下卷),页304、305。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
[3]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页437,“关于宪法起草小组的工作计划给刘少奇并中央的电报(1954年1月15日)”。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
[4] 刘少奇1952年10月20日给斯大林的信。
[5] 出处同上。
[6] 刘少奇1952年10月30日给毛泽东并中央的信。
[7] 出处同上。
[8] 出处同上。
[9] 发生在1950年8月的“张东荪泄密案”参见左玉河的《张东荪传》,页434─439。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还可参阅王海波的“张东荪:一个不忘朝市的哲学家”,《档案与史学》,1998年第5期。
[10] 1953年9月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曾对制宪工作的推迟有一个说明,理由是有些地区有灾情,难以进行基层选举工作。参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推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记录》第3辑,页149。很显然,这是一种托词。
[11] 参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记录》第3辑,页31─32。
[12] 根据地用“豆选法”办理选举时,被选举人背对选民,每个被选举人背后的桌上有一只碗,不识字的农民可以往不同的碗里放豆子选择他们想选举的人。与“举手通过”相比,“豆选法”多少还有一点“秘密投票”的意思。
[13]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意见(草案)”。
[14] 逄先知,《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页20─22。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
[1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辑,页500。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法草案座谈会各组召集人联席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的修改意见”。
[17] 参见上述材料第154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第89条。
[18] 毛泽东曾经赞同将此条改为“通讯自由”,但宪法草案定稿时,依然按苏联宪法改成“通信秘密”。参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页454、459。
[19] 毛泽东在第一届人大召开后认为,政协的任务还剩4项:一、协商国际问题;二、协商(人大)侯选人名单;三、提意见;四、协调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民主人士领导人员之间的关系,但政协不是国家机关。参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页384─386,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0] 《毛泽东文集》第6卷,页259─260,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1] 《人民日报》,1954年9月18日。其中黑体字为笔者所注。
[22] 此外还有已经过时的《土地改革法》和没有多大作用的《工会法》等。

20世纪50至60年代“中苏大论战”的背后
──评吴冷西的《十年论战(1956-1966)──中苏关系回忆录》
陈小平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从1956年到1966年的10年间,过去“亲密无间”的中苏两党突然翻脸相向,中共批判苏共是“修正主义”,苏共则指中共为“教条主义”,双方起初密函对责,继而公开论战,由意识形态之争发展到指着对方领袖点名道姓地互骂,两党、两国关系遂急剧恶化,终致爆发1969年的中苏边界武装冲突。中国从此把苏联视为主要敌人,为了钳制苏联而于1972年与美国复好。“中苏大论战”的遗恨延续了30年,直到1989年戈尔巴乔夫访华中苏两党的关系才算回归到正常化。事虽不远,如今竟无几人能说得清两党当年究竟有何深仇大恨。20世纪80年代以来,当初专用于指责苏联和苏共的“修正主义”、“苏联社会帝国主义”等词汇已基本上从官方的意识形态话语中消失,这段本来就深藏种种隐情的历史被掩埋得不露痕迹,7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甚至可能一无所知。
    然而,回顾这段历史绝不是单纯的史家之好,了解这场纠葛的由来始末其实仍有现实意义。20世纪50至60年代的“中苏大论战”不仅是中国外交史中最关键的事件之一,也牵动了整个国际关系和国际共运的动向;更重要的是,在“中苏大论战”的年代里,那些批判苏共和苏联的理论体系和话语符号在国内也占据支配地位,具有极强的感召力和煽动性;毛泽东及其同事们不仅以中国的国家利益为赌注与苏联进行了一场国际政治“豪赌”,而且运用这些意识形态话语把中国引入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这一巨大灾难之中,中国的发展因而迟滞多年。尤其令人感怀不已的是,今天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竟比当年苏共那些被指为“修正主义”的政策观点走得更远;或许正因为如此,那场震动国内及世界的反苏反修运动究竟是耶非耶,当下竟无人再议。
    反苏反修运动先锋诸将中最晚辞世的几位刚离开人世不久,国内于1999年出版了两本与本文话题直接相关、值得注意的书,一本是前《人民日报》总编辑吴冷西的《十年论战(1956-1966)──中苏关系回忆录》(中央文献出版社),另一本是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杨奎松的《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吴冷西的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主要谈中苏论战前的两党关系,下卷谈中苏论战过程,全书共17章、50万字。本文主要评论前一本书[1],并引用后一本书的部份内容略作补充。
    90年代初俄罗斯总统档案馆将大量有关中苏关系的文档解密,但是中国的相关档案文件并未开放,研究中苏关系史的学者目前还无法用双方的史料作对比研究。在这种背景下,这两本书的出版对这方面的研究就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了。吴冷西的官方地位十分显赫:1949年后曾历任新华社副总编辑、总编辑、社长、《人民日报》总编辑、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共中央毛主席著作编委会办公室副主任;1980年后曾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广播电视部部长、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团主席及第二届至第四届理事会主席。毛泽东曾经说过,人民日报编辑部就是中共中央[2];而中苏大论战前后吴冷西正是《人民日报》总编辑,是中共唯一喉舌的主管。此外吴还有一个不公开的头衔──“反修文件起草小组”副组长(这个小组于1963年2月由政治局常委会决定设立并直属常委会领导),当时此头衔甚至比《人民日报》总编辑更显要,他因这一特殊地位而掌握了许多一般学者无法接触到的有关“中苏大论战”经过和背景的资料。吴在该书后记中说,“本书基本上是本著述而不作的初衷,披露笔者十年间亲身见闻所及”,写作此书“前后十年之久,才得定稿”。尽管此书作者是一位虔诚的马列主义者,直到今天仍然认为,“我们党在论战中提出的过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未曾论及的许多论点,可能还要在世界范围内争论100年,最后要由历史来作结论”,他的特殊身份、经历、所掌握资料的独特性及这本书的记述特点,使读者有理由把该书视为迄今为止最具官史色彩的中苏论战问题的重要参考材料,从他引用的一些绝密文件和毛泽东未发表的诗亦可看出作者提供的这些材料的权威性。
一、中苏两党论战的由来及关于“修正主义”之争论
1. 中共对苏共不满的开端:反对批判斯大林主义
    导致中苏两党、两国关系大逆转的这场论战始于1956年苏共“20大”之后。吴冷西认为,“那次代表大会是苏共领导走上修正主义道路的第一步。因为在那次会议上,苏共领导借口所谓反对个人迷信全盘否定斯大林,且提出所谓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议会道路这样一个重大原则错误”。(641-642) 把苏共“20大”对斯大林的批判贴上修正主义标签,这是毛泽东首先提出来的,他是这场大论战的发起人、总导演和总指挥,而中共政治局常委会、政治局乃至中共中央基本上都随着毛的旋律起舞。
    1956年的波兰、匈牙利事件后,中共特使刘少奇、邓小平从苏联回国,毛泽东立即召开了政治局会议听取刘、邓的汇报。在这次会议上毛谈到苏共“20大”时说:我看有两把刀子,一把是列宁,另一把是斯大林,现在,斯大林这把刀子,赫鲁晓夫这些人丢掉了。除了斯大林这把刀子之外,列宁这把刀子也丢得差不多了。赫鲁晓夫在“20大”报告上说,可以通过议会道路去取得政权,这个门一开,列宁主义基本上就丢掉了。1956年11月15日毛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再次强调:赫鲁晓夫认为议会道路可以取得政权,说明他把列宁主义丢得差不多了。根据毛的这一判断,中共发表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1956年3月17日到4月3日,毛泽东连续主持召开了一次书记处扩大会议、两次政治局扩大会议,接着又委托刘少奇主持召开了一次政治局扩大会议,然后产生了这篇文章。该文虽然为了表面上顺应当时国际共运的主流而对斯大林的严重错误作了一些批评,但正如吴冷西所说,“明眼人一望而知我们同赫鲁晓夫的分歧。”(30)
    此后不久,南斯拉夫领导人铁托于1956年11月11日发表演讲,提出要反斯大林主义、反斯大林主义分子,号召各国把斯大林主义分子赶下台。(82) 铁托的这次讲话使毛泽东捍卫斯大林主义的立场进一步强硬起来。从1956“11月25日开始,毛主席查不多每天都召开政治局常委会”(25、27、28、29、62),提出要写一篇题为“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文章;11月25日、27日至29日的4次常委会开始酝酿如何写这篇文章;在11月30日的政治局常委会上毛说了文章的最初要点;12月2日他建议将文章改名为“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教训”;12月13日毛主持政治局全体会议讨论初稿;12月19日、20日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修改了初稿;12月22日常委会继续讨论;12月23日、24日政治局扩大会议进一步讨论;“27日下午,毛主席召集常委会,讨论修改过的稿子。……我们开完会就在中南海吃晚饭,饭后就在中南海修改。毛主席说他等着看。我们修改一段,他看一段,……毛主席也看一部份改一部份……”(80-82);毛看完后决定当天晚上(28日晚)将这篇最后定名为“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的文章广播,29日在《人民日报》见报。吴冷西认为,这篇文章“留下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其国际影响超过了4月间发表的“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82)。3天后苏共机关报《真理报》差不多全文转载。
    在讨论这篇文章的内容时,毛泽东再次指出:苏共“20大”提出的一些观点助长了共产党内部的社会民主主义倾向,助长了修正主义思潮的泛滥。(69) 吴冷西认为,这篇文章“回答了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争论最尖锐的问题,包括了对苏联、苏共和斯大林的评价问题,也包括对苏联、苏共和斯大林的评价问题,也包括对匈牙利事件、苏波关系以至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和共产党、工人党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根据吴的回忆,毛泽东为这篇文章的问世几近废寝忘食,从此时起,中共最高决策机构──政治局常委会──的一个中心工作便是在毛的导演下开展与国际共运中形形色色的“修正主义”思潮的论战。
    1959年赫鲁晓夫访问美国前后,苏联的外交政策开始出现重大调整,赫鲁晓夫提出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阵营“和平共处、和平竞争,和平过渡”(中共称之为“三和论”)以及“争取建立一个没有武器、没有军队、没有战争的世界”(中共称之为“三无世界”,简称“三无论”)。毛泽东及中共中央认为,赫鲁晓夫及苏共的这些观点造成了整个国际共运的思想混乱。于是,中共的秀才班子奉毛泽东的命令,在列宁诞辰90周年之际,于1960年4月连续发表了三篇文章──“沿着伟大列宁的道路前进”、“在列宁的革命旗帜下团结起来”、“列宁主义万岁”,开始全面批判苏共及国际共运中的“修正主义”。这3篇文章涉及世界形势、列宁主义是否过时、马列的革命学说、战争与和平、和平与帝国主义、革命斗争与议会斗争等命题。1960年6月20日至25日在布加勒斯特召开了罗马尼亚工人党第3次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苏共代表团向以彭真为团长的中共代表团提交了一封信,信中系统地驳斥了中共在上述3篇文章中的观点。中苏两党之间的论战就此开场。
    据吴冷西回忆,从1960年的“列宁主义万岁”这3篇文章开始,中共高层建立了起草反修文章的工作班子。这个小组从62年11月开始正式工作,1963年2月政治局常委会议正式决定由康生任组长,吴冷西担任副组长,整个工作由邓小平主持(560),小组成员包括廖承志、伍修权、刘宁一、章汉夫、孔原,以及“秀才”写作班子成员──许立群、姚溱、乔冠华、王力、范若愚、胡绳、熊复。这个班子直到“文革”时才解散。
    论战初起,毛泽东及中共基本上以苏共“20大”否定斯大林为批判的目标,同时在党内高层将赫鲁晓夫称为“半修正主义”;但由于1957年莫斯科会议前后毛泽东与赫鲁晓夫还需要彼此利用,毛不愿意公开翻脸,所以对赫鲁晓夫立场的定性还算温和。1959年12月4日至6日,毛泽东在杭州主持召开了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形成的基本结论是:赫鲁晓夫不是一个好的马克思主义者,但他也不完全是修正主义者;他的宇宙观是实用主义,思想方法是形而上学,有大国主义,有资产阶级自由主义。(231)
2. 对苏共的批评进一步升级:反对缓和国内的阶级斗争及与西方和平共处
    虽然中苏两党的意识形态分歧开始并未导致双方翻脸,但对苏共所主张的对内缓和阶级斗争、对外缓和国际关系,毛和中共一直感到芒刺在背。在1956年12月23日、24日主持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再论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时毛就讲过:“现在修正主义思潮集中在一个问题上,这就是不要无产阶级专政”。当时中共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陆定一也认为,不讲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背叛,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背叛。(462) 1960年在美苏两国公开关系明显改善的情况下,发生了美国U2型间谍飞机入侵苏联腹地、在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市(现在该市改名为叶卡杰琳堡)上空被击落的事件。此次事件后邓小平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传达了毛的看法。邓说:毛主席认为,从这两年的情况看,赫鲁晓夫在重大问题上是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但不能说他在所有问题上是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不好说他的修正主义已经彻底形成了,但总的来说,可以说他是半修正主义(272);赫鲁晓夫修正主义的系统化和发展的最高峰是苏共“22大”通过的苏共纲领。(642、659)
    当时赫鲁晓夫为了改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的关系,在国际关系上提出了比较务实的“三和”、“三无”理论。苏共“22大”纲领据此确定了新的内外政策:在世界范围内提倡改良主义、人道主义、三无世界;在国内强调全民党、全民国家。赫鲁晓夫在1960年11月召开的苏共第81次党代表大会上的发言作了进一步解释:现在的时代不能只说是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不能只说帝国主义的本性没有改变,这不符合当代实际;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搞分工合作,单独建设社会主义是不成功的,单干是民族主义;帝国主义发动的局部战争、民族解放战争可能发生,但不能就此认为战争不可避免;社会主义国家对外政策的总路线是和平共处,裁军是防止战争的根本道路;资本主义国家的和平过渡具备可能性,有可能使资本主义议会变成人民的议会;要注意防止国际共运中的教条主义、宗派主义、警惕极端革命性、“左”倾冒险主义等。(378-380)
    但在毛泽东和中共看来,这套理论是地道的修正主义。毛把赫鲁晓夫与中共的分歧归结为:根本的问题是全世界除社会主义国家以外的三分之二的人民要不要革命的问题,属于社会主义国家三分之一的人民要不要继续革命的问题。赫鲁晓夫是代表老板阶级,代表资产阶级,不要继续革命,不要共产主义。(290) 刘少奇也指出,“三和两全(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及全民党、全民国家)”是赫鲁晓夫路线的概括,至此赫鲁晓夫修正主义的一整套理论已经形成。(466) 苏共“22大”之后,邓小平在1962年的“7,000人大会”之前的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说:现在摆在我们党面前和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面前的一个十分严肃的任务,就是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反对修正主义思潮。(482)
3. 不畏孤立、“敲山震虎”
    由于毛泽东及中共以斯大林主义、列宁主义的正宗自居,高调抨击苏共的“修正主义”,这种教条主义和好斗姿态导致中共与社会主义阵营其它共产党和工人党的关系空前紧张。从1962年11月初至1963年1月下旬,保加利亚共产党、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意大利共产党、东德的统一社会党分别在各自的党代表大会上批评中共,中共因此成为被“兄弟党”“围剿”的对象,在国际共运中几乎成了“孤家寡人”。但当时在毛泽东及中共领导人心中普遍存在着一种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的傲慢心态,对论敌非常轻蔑。几十年过去了,现在吴冷西的书中仍然残留着这种轻蔑傲慢心态的余痕。
    当时毛泽东不在北京,在京主持工作的刘少奇及政治局常委会决定,首先反击意大利共产党总书记陶里亚蒂。这是根据毛泽东的意见而确定的一种“敲山震虎”式论战策略。尽管赫鲁晓夫1962年12月12日在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上的讲话和1963年1月16日在东德统一社会党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以及苏共机关报《真理报》上的一些文章已开始指名批评中共,但毛泽东认为,暂时不要点苏共和赫鲁晓夫的名字,以便留有余地。(514)
    当时的国际共运中批评(中共则认为属于“攻击”)中共的政党很多,为什幺中共偏偏挑选陶里亚蒂作为第一个公开打击的对象呢?陶里亚蒂长期主张“结构改革论”,这一理论比赫鲁晓夫在苏共“20大”上提出的“和平过渡论”更早、更系统。1962年12月,在意共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陶里亚蒂也公开批评了中共。当时中共认为,陶里亚蒂的讲话“稍有理论色彩”(517),他的观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篡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核心──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这一思潮的典型理论。批判陶里亚蒂的文章“陶里亚蒂同志同我们的分歧”发表于1962年12月31日的《人民日报》。这篇社论传给在杭州的毛泽东阅后,毛夸奖说:“写得很好”。(517) 吴冷西在书中提到:“我们评论捷共和意共领导或现代修正主义的论点,其实也就是苏共领导人的观点(518)。”换言之,论战中期阶段采用的是“指桑骂槐”手法。
4. 与苏共公开翻脸
    1963年春中共公开发表苏共3月30日的来信,使两党的内部争端完全公开化,并以1963年6月17日的“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对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1963年3月30日来信的复信”对苏共强硬反击,使两党之间的论战进入了新的高潮,从此双方不再保留任何余地,“撕破脸皮”,公开点名相互批判,“在全世界引起轰动”(591)。
    为发动这一批判高潮,中共作了大量准备,组织对苏共的全面批判几乎成了中共中央的“头等大事”。1963年3月30日中共中央收到了苏共中央的来信。4月3日,毛泽东带病在家中主持了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发动对苏共的全面批判,与苏共翻脸。因此,4月4日的《人民日报》奉命将苏共这封两党之间内部往来的信件发表出来,从此两党之间的争端就在全国和全世界公开化了。毛指令邓小平在北京主持一个写作班子起草一篇公开反击的文稿,同时要求陈伯达在杭州单独组织另一篇文稿,两地平行作业。据吴冷西回忆:为了搞好这个文件并为后来写文章作准备,曾经收集和整理了大约400万字的资料。(591) 4月底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了这两篇文稿。5月3日至5日,在邓小平主持下进一步讨论了这两篇稿子。5月5日政治局常委会议再次专门讨论了这两篇稿子的修改问题。从5月17日起,邓小平组织“反修文章起草小组”的“秀才”们在钓鱼台宾馆修改文稿,邓小平、彭真均搬进钓鱼台居住,直接参与讨论修改,一周后拿出了初稿。
    当时,中共在国际共运中非常孤立,只与少数亚洲国家的共产党还有往来。为了争取其中一些党的积极表态,中共还“征求”了一向由其扶持的缅甸、马来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共产党的“意见”;趁新西兰共产党总书记威尔科克斯访华,毛泽东也于5月22日向他“征求意见”;5月底、6月初又“征求”了北朝鲜的意见;此外,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聘用的一些外国共产党顾问也参与了一些意见。吴冷西在书中披露的一个情节尤其令人震惊:毛泽东及中共当时曾不惜血本拉拢越共,派邓小平带着此文的草稿和提供200亿人民币经济援助的承诺赶赴越南,用巨额经济援助换取越共支持中共的立场。(667) 这200亿人民币相当于当年(1963年)国民收入的五分之一、财政收入的60%。时值大跃进重创国力、几千万人饿死不久,全国老少面黄饥瘦、营养不良,毛竟置6亿国民的生计于不顾,倾国库欲“收买”越共,以壮大其与苏共“决战”之势。
    该文修改稿先经6月10日的政治局常委会议通过,再经6月12日的政治局会议通过,最后由毛定稿,然后派专人送到莫斯科,由驻苏联大使潘自力约见苏共负责人递交了此信。中共在信中提出了与苏共针锋相对的“国际共运总路线”:“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世界无产者及其被压迫人民、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反对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争取世界和平、民族解放、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巩固和转达社会主义阵营,逐步实现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完全胜利,建立一个没有帝国主义、没有资本主义、没有剥削制度的新世界。这就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总路线。”(581) 中共认为,苏共的“三和原则”违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学说、在当代世界的基本矛盾及阶级分析方面有5种错误观点;同时就“社会主义阵营问题”、“美帝国主义是全世界最凶恶的敌人”、“建立反帝统一战线问题”、“亚非拉国家及反帝问题”、“与社会民主党划清界限”、“和平过渡论”、“禁止核武器问题”、“和平共处问题”、“无产阶级专政与全民党问题”、“领袖、政党、群众、阶级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国家间的关系问题”、“兄弟党之间的准则”等全面批判了苏共。
    苏共收到中共的这一信件后,于7月14日发表了“给苏联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公开信”,同时将中共的这封信公开见报。吴冷西书中的说法反映出当时中国国内对两党争端公开化的官方解释:苏共7月14日的这封“公开信”开始对中共领导人进行“指名道性恶毒攻击”,“苏共的行动表明,赫鲁晓夫撕破了假面具,露出了反华真面目,进行公开论战”。(611) 但实际上,早在4月4日中共率先公布3月30日苏共中央信件时,双方的论战就事实上已曝光。从此两党之间“撕破脸皮”的公开论争就正式“开战”。在此后的1年内中共接连发表了批判苏共的9篇“重头文章”(即当时著名的“九评”):
    一评:“苏共领导同我们分歧的由来和发展──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1963年9月6日);
    二评:“斯大林主义问题”(1963年9月13日);
    三评:“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吗?”(1963年9月13日);
    四评:“新殖民主义的辩护士”(1963年10月22日);
    五评:“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的两条路线”(1963年11月19日);
    六评:“两种根本对立的和平共处政策”(1963年12月12日);
    七评:“苏共领导是当代最大的分裂主义者”(1964年2月4日);
    八评:“无产阶级革命和赫鲁晓夫修正主义”(1964年3月31日);
    九评:“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1964年7月14日)。
    吴冷西在回忆中提到,“我们评论苏共中央‘公开信’的九篇文章,都是经过常委讨论修改,由毛主席审定的。毛主席对这九篇文章,提了许多重要意见,并作了许多重要修改”(639);毛泽东对“二评”提出的修改意见最多,还亲自作了多处重大修改,文章完稿后还夸赞此文“堪称难得的政论佳作”(659);“三评”“对南斯拉夫实际情况的分析不明确,有些提法过份了”(651);“七评”“前后修改了18遍,比我们过去文章花的力气都大,时间也最长”(663);“九评”“是由毛主席主持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784),“是重头文章”,“挖了赫鲁晓夫的老底”(795)。据中共统计,在双方论战中苏联前后发表了2,000多篇文章,而中国发表文章的总数目前尚无人统计。
    从吴冷西的书中可以看出,在长达10年的“中苏大论战”过程里中共上层的意见是相当一致的,并无任何不同的声音。笔者以为,正因为高层领导人全体参与了这场论战,无法把政治责任推到少数“替罪羊”头上,为了维护领导层的集体权威,就只能事后对这一论战长期采取集体沉默的态度,希望让时间把这段历史悄然一笔带过。如此就自然不能指望官方会对这场论战有所反思了。而当事人如吴冷西则至今仍以“当然正确”自居,在书中处处为毛泽东及中共辩护;说到激动处,当年那种激昂好斗的毛式情绪就跃然纸上。
    “中苏大论战”里中共“秀才班子”贬低赫鲁晓夫及其论点时大量使用了辱骂式语词,如“嬉皮笑脸、泼妇骂街”(389)、“信口雌黄、大肆谩骂”(281)、“大肆咆哮”(618)、“耍赖”(621)、“狡辩”(622)、“歪曲事实、捏造事实、颠倒事实”(741)、“陈词滥调”(612)。这样的文风通过当时全国强行实施的“政治学习”而侵淫社会,一改中国传统文化的语言表达习惯,此后“文革”时期红卫兵的“大批判文风”,乃至以后几代人在书面文体中时而流露的“语言暴力”,均承袭于此。
二、中国为何与苏联翻脸?
    1949年以后,中共曾经选择了对苏联“一边倒”的国际关系定位,为此还严厉迫害过国内许多批评苏联的人。但为什幺中苏很快又会彻底翻脸呢?杨奎松认为它与毛泽东的个性有关[3],而吴冷西的书则似乎反映出截然不同的原因。
1. 为什幺对斯大林深怀不满的毛泽东要捍卫斯大林?
    毛泽东向来对斯大林深怀怨恨,因为他不甘心居于斯大林的领导指挥之下,也不肯让中共的利益服从苏联的通盘考虑;但毛又强烈地反对国际共运批判斯大林,因为对斯大林的公开批判会动摇斯大林主义,而斯大林主义正是毛泽东和中共掌握政权的“本钱”和基本手段。
    苏共“20大”之后,趁着国际共运中批判斯大林浪潮的兴起,毛终于有机会发泄对斯大林个人的不满了。在1956年3月24日的一次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他历数斯大林4次压制中共的记录:土地革命时期,斯大林支持王明路线,使中共的力量在白区损失了100%,在苏区损失90%;抗战初期斯大林又支持王明路线,让中共听蒋介石的;抗战后期斯大林又不许中共打内战;1949年12月16日至1950年2月17日期间毛泽东在莫斯科为斯大林祝寿,但自觉未受充份敬重[4],于是说自己在莫斯科浪费了时间,只是每天“吃饭”、“拉屎”、“睡觉”。1956年底毛又在一次政治局常委会议上说,我一生写过3篇歌颂斯大林的文章,说老实话,3篇文章都是我不愿意写的;一次是向斯大林祝寿,把斯大林当作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领袖来写,其它2篇,也不是出于心愿,而是出于需要。(65) 1957年国际共产党和工人党莫斯科会议期间,毛泽东与赫鲁晓夫及苏共其它主要领导人有一次开诚布公的谈话。在这次谈话中毛泽东说:“过去说是兄弟党,不过是口头说说而已,实际上是父子党,是猫鼠党。”(100) 这可能是毛首次当面向苏共领导人表达对斯大林的不满。
    中共领导人周恩来也表示了类似看法。他在1960年的北戴河会议上关于中苏关系的长篇讲话中提到:斯大林晚年时期,虽然共产国际解散了,但是,苏共长期养成了一种习气,一切以它为中心,一切以它为转移、以它为首的大国主义、大党思想,这种习惯越来越严重,要求世界各国党都服从它的对外政策。(320) 周还引述了毛泽东的话:“他要占领我们的大连、旅顺、要共管中长路,还要在新疆合办三个合营公司。这就是大国沙文主义。”(851)
    但是,一旦斯大林死了,国际共运开始批判斯大林时,毛泽东却反而捍卫起斯大林来。当时国际共运对斯大林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两点上:其一是肃反扩大化,其二是大国沙文主义。中共政治局1956年12月讨论“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内容时,与会者不但不批评斯大林,相反却处处为斯大林摆好;甚至认为肃反扩大化也“有它正确的一面,杀人杀多了但对真正的反革命分子是杀对了,问题是扩大化,此外,即使认为斯大林有大国沙文主义,但还是认为他在多数情况下,坚持了无产阶级国际主义”。(73-74) 毛泽东对斯大林的不满并未改变,此时站出来捍卫斯大林的目的其实是为了维护斯大林主义。毛在1956年11月下旬的几次政治局常委会议上曾明确提出:依我看,斯大林基本上是正确的,是“三七开”。斯大林主义基本上也是正确的。……斯大林是好人犯了错误,铁托的观点要彻底驳倒,否则,共产主义队伍就要分裂,自家人打自家人。现在看来,斯大林主义还是要的,非保持不可,因为它基本上是对的。……这把刀子不能丢。这是我们的资本,跟列宁主义一样。(64)
    毛讨厌斯大林,却对斯大林主义情有独钟;捍卫斯大林主义,其实就是捍卫毛坚持实行的“阶级斗争挂帅”和“无产阶级专政”。正因为如此,当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主义时,毛会如此地怒不可遏。这样就不难理解,毛为何要与批判斯大林主义的苏联斗得你死我活。这从他与苏共领导人的对话也看得出来。1965年中苏论战刚降下帷幕,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柯西金利用访问越南的机会路过北京,会见了毛泽东(下述对话中“柯”代表柯西金,“毛”代表毛泽东):
    柯:我们都是马克思主义者,为什幺不可以好好谈谈呢?
    毛:你们说你们是“马克思主义者”,我们不是,我们是“教条主义者”。
    柯:最近一个时期,我们并没有把你们叫做教条主义,只是你们把马列主义分成两半,把自己叫做教条主义,把我们叫做修正主义。而我们认为,既要反对修正主义,也要反对教条主义,列宁就是这样做的。
    毛:......如果修正主义、教条主义有一万年,我们就要反一万年。(915-916)……第一是“教条主义者”,第二是“好战分子”,我这个人名誉不好。全世界都骂我们这两条。(916)
2. 毛泽东与赫鲁晓夫之间的“蜜月期”
    尽管毛对赫鲁晓夫反斯大林主义之举极为不满,这并不妨碍他们彼此笑脸相迎、握手言欢;正是在苏共“20大”批判斯大林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毛与赫鲁晓夫之间出现了一段“蜜月期”。当然在“蜜月”的背后是双方十足的机会主义态度──因为彼此还需要利用对方,就把意识形态上的严重分歧搁在一边。按照吴冷西的官式说法,赫鲁晓夫上台后想把中苏关系搞得好一点,于是把斯大林的沙文主义的某些做法收敛了一点(6);而中共则为了苏联政局的稳定而支持赫鲁晓夫:“毛泽东后来常提到,我们在那个时候总的想法是在斯大林逝世后,苏联以稳定为好。多次支持赫鲁晓夫正是出于这种照顾大局的考虑。”(94)
    其实,吴的书还透露了中共不便明说的真实意图。当时毛及中共正热衷于到国际共运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1956年国际共运中风云突起,为毛及中共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表演的舞台。而恰在这个时刻,赫鲁晓夫驾驭国际共运时却有些力不从心。波兰、匈牙利事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这两起事件说明,斯大林时代形成的铁桶般的社会主义阵营已出现裂痕,这个阵营内部的离心力正在滋长,而赫鲁晓夫却缺乏整合社会主义阵营的能力。他后来曾多次说,“在那个时候,我们很需要中国的声音”(95)。正当赫鲁晓夫曲意拉拢中共领导人时,中共领导人也恰好想借此机会提升自己的国际地位,双方一拍即合。在这种背景下,毛一再称赞赫鲁晓夫,说他这个人“不死板”、“较灵活”,“有点实用主义”。
    1956年波兰发生了反共起义,苏共倍感棘手,于是邀请中共参加波苏两党的会谈,商议按照《华沙条约》对波兰出兵的问题。毛泽东立即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议商量,会后毛把苏联驻华大使尤金召到卧室,自己穿着睡衣出场宣布:“如果对波兰出兵,我们将支持波兰反对你们,并公开声明反对你们武装干涉波兰”。吴冷西的描述是,当时苏联大使直紧张出汗,连说“是、是”。(40) 接着毛又派刘少奇和邓小平前往莫斯科为苏波双方“劝和”。“此后,差不多每天晚上,政治局常委都在毛主席家里开会,研究我党代表团从莫斯科发来的电报,商量我党代表团与苏波代表团会谈中出现的问题。”(45) 苏联最后未出兵,波兰工人党领袖哥穆尔卡曾对中共表示感谢,说“波兰党和波兰人民忘不了中国党的支持”。(46) 10年后毛泽东曾在政治局常委会上说,当时苏联没有向波兰出兵是因为中共表态产生了影响。这次“劝和”的另一收获是,苏联同意发表一个声明,承认过去在处理社会主义国家关系方面有错误,不符合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平等原则,今后要根据平等、不干涉内政原则处理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5] 就这样中共正式在国际共运的舞台上开始扮演重要角色。
    继“波兰事件”后发生的“匈牙利事件”是毛及中共在国际共运舞台上演出的又一个好机会。当时苏共原打算把苏联军队从匈牙利撤出,刘少奇、邓小平率领的中共代表团正在苏联,中共警告苏共,这样作要犯历史性错误。当刘少奇等回国时赫鲁晓夫前去送行,他与刘少奇同车赴机场并在车上告诉刘,中苏两党会谈后苏共中央开了一夜会,决定苏军继续留在匈牙利。
    赫鲁晓夫给了毛泽东及中共在国际共运舞台上表演的机会,毛及中共自然也会投桃报李。赫鲁晓夫把苏共领导人马林科夫等打成“反党集团”时,毛泽东及中共虽对此做法有看法,但以这是苏共内部的事为由闭口不言,仍然竭力支持赫鲁晓夫。而赫鲁晓夫则以增加对中国的援助作为报答。
    1957年12月毛率领中国党政代表团访问苏联,参加有12个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及60多个兄弟党参加的莫斯科会议,这是毛和中共在国际共运史中最得意的时刻,也是中苏“蜜月期”的高潮。“这次毛主席访问苏联,与1949年访问苏联时的情况大不相同。……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展露头角,威望迅速上升。特别是因为1956年苏共‘20大’赫鲁晓夫反对斯大林、结果引起了全世界的反苏反共浪潮,接着又爆发了苏波纠纷和匈牙利事件。在这浪潮中,中国党俨然中流砥柱,……从发表‘论无产阶级政治的历史经验’到‘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两篇文章,在全世界引起了巨大的影响。中国党在国际上越来越引人注目。毛主席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访问苏联的”。(93-94) 在大会上毛作了3次发言,会议期间不停地穿梭外交,表现出十足的“明星”丰采。
    在这次会议期间苏中两党俨然并肩成了国际共运的共同领袖。最让毛泽东得意的是,赫鲁晓夫在会上提出,社会主义阵营应以中苏为首。(131)。毛对赫鲁晓夫的回报是,在国际共运家族中率先提出要以苏联为首,其实那时正是毛在中共党内高层指责赫鲁晓夫是“半修正主义”的时候。为了得到国际共运领袖的地位,毛并不在乎与“修正主义者”相互提携。那次会上,双方确实合作得亲密无间,毛与赫鲁晓夫商定,由中共出3人、苏共出3人,双方包办会议共同宣言的起草等事宜(100),全然不考虑还要不要尊重各国共产党之间的平等原则。
    但是,对毛泽东为首的中共别有用心地提出要“以苏联为首”,波兰、南斯拉夫等执政党均表示反对。波兰的哥穆尔卡既不赞成提“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也不赞成再象斯大林时代那样组织类似“第三国际”那样的机构,甚至连各国共同出一个刊物都不赞成。(103) 然而,毛泽东一再坚持自己的意见,并再三对这些国家做工作,要他们认同他提出的“要苏联为首”的主张。毛解释说,提出“以苏联为首”是因为社会主义阵营内部的事情需要互相协商、互相调节、互相合作。
3. 毛泽东及中共开始挑战赫鲁晓夫的国际共运领袖地位
    但赫鲁晓夫与毛之间的“蜜月期”毕竟是短暂的,彼此对对方的态度很快都发生了变化。对赫鲁晓夫来说,在国际共运这个舞台上,1957年莫斯科会议以前毛泽东及中共的利用价值最大,此后赫鲁晓夫虽然为了保持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声势而不会与中共过不去,但他也不可能再给毛及中共更多的好处了;而走上了国际共运舞台的中共领导人却雄心勃勃,得寸进尺,急于充当真正的“国际领袖”,在赫鲁晓夫面前表现得越来越咄咄逼人。
    实际上毛及中共并不是真心要让“苏联为首”,在他的心目中所谓的社会主义阵营基本上只是个为其实用主义目的服务的集团,毛的意图是让苏联充当反帝和与美国对抗的“老大”,这就是毛1957年力主在“莫斯科宣言”中写入反对美帝国主义的原因。这种强硬的反帝立场当时便遭到波兰等国的激烈抵制。正因为毛坚持对美国的这种立场,导致他极度反感赫鲁晓夫提出的“与帝国主义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建设三无世界(没有军队、没有武器、没有战争)”的新外交思维。毛的护士长吴旭君曾有如下回忆:“毛泽东受不了这种欺辱,不管是五十年代来自美帝国主义的,或是六十年代来自苏联老子党的。毛泽东认为这两个大国都没有把中国放在眼里,更没有对新中国存在的价值和深远的意义予以重视。这些都深深地刺痛了他。”吴旭君引用了毛私下里对身边工作人员说的真心话:“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不能让别人牵着鼻子走,既要对付正面的敌人,还要防止背后射来的冷箭。所以,看来,我得象鲁迅说的那样,我也得横过身子来战斗,才能有效地进行两面战斗。一手对付美国,一手对付苏联。”[6] 所以,毛领导下的中国始终不肯加入“华沙条约”和“经互会”。中苏两党因意识形态问题闹翻后,罗马尼亚党代表团前往北京斡旋,并提出要中国加入“经互会”,中国方面始终回避这一提议。
    杨奎松认为:“赫鲁晓夫在处理同中国的关系上,确实比斯大林谦虚得多,也小心得多。……严格地说,赫鲁晓夫也存在严重的大国沙文主义,……若比较斯大林当年迫使毛泽东接受那些不平等条款,赫鲁晓夫这时的建议[7]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8] 他指出:“斯大林坚持要把中国东北和新疆划为苏联的势力范围,坚持要保持在中长铁路上的部份特权,坚持要中国接受不平等的合营公司……所有这些,赫鲁晓夫上台后都主动放弃或废除了。……因为需要毛泽东的支持,赫鲁晓夫对毛泽东的任何不满,通常都采取个人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其态度一般也比较谦虚。这些在斯大林时代是不可想象的。”[9]
    从毛及其它中共领导人的实用主义立场来看,赫鲁晓夫在对华关系上表现出较低的姿态,这只不过是双方实力变化的结果,不但不值得尊重,反而可以把赫鲁晓夫的温和谦虚视为软弱可欺。毛泽东在1960年的北戴河政治局常委会上就蔑视地把赫鲁晓夫称为“银样蜡枪头”。(168) 毛及中共其它领导人过去在斯大林面前从来不敢公开挑战,现在终于找到了挑战对象。虽然中共是国际共运中的一个大执政党,但斯大林在世时毛即使有再大的野心也只能埋藏在心中。而赫鲁晓夫给了毛及中共登台演出的机会之后,毛及其它中共领导人“食髓知味”,看到了争当领袖的种种“良机”,自然就不会再安分下去了。
    “中苏翻脸”发生在大跃进全面摧毁了国民经济之后,全国百姓嗷嗷待粮,各行各业百废待兴,可那时中共领导人真正热衷的却不是救国民于水火;相反,毛泽东、政治局及其常委会花了大量时间去开会反复讨论几篇批判苏共的文章,逐词逐句反复推敲,甚至直接代替“秀才班子”干起了耍嘴皮子、摇笔杆子之类的工作。为什幺舞文弄墨会成为政治局和中共领导人的“头等大事”呢?他们并不是故意不干正事,而是在舞文弄墨的背后有大图谋──为毛泽东争国际共运的“精神教父”地位。在中共高层看来,这比国计民生重要得多。
    自从赫鲁晓夫否定斯大林、铁托号召把斯大林主义分子赶下台之后,毛及其同事们立即意识到社会主义政权开始面临“合法性”危机,但同时他们也看到了机会。既然以苏共为首的国际共产主义阵营主流“出了修正主义”,毛及中共通过高举斯大林主义的旗帜就有可能代替斯大林而成为国际共运的旗手和“精神教父”,那样中共在国际共运中的地位将达到顶峰。正如吴冷西所说,中共发表的“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这2篇文章在全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中国党在国际上越来越引人注目”。(93-94) 这种“巨大的影响”和“引人注目”感正是当时毛及其同事们的动力,因此他们才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地舞文弄墨,“悠悠万事,唯此为大”。1960年参加81党莫斯科大会的中共代表团副团长邓小平回国后曾踌躇满志地表示:现在看来,苏共这样一个大党,以赫鲁晓夫为首的种种违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言论、行动在全世界发生那幺大的影响,如果不是中国党站出来说话,任何其它党都不可能起阻挡它的作用。(443) 苏共“22大”之后,邓在中央工作会议(7,000人大会)上又说,现在全世界确实只有中国这个大党能够顶住赫鲁晓夫的压力。
    正是在这种高度自信和对赫鲁晓夫的轻蔑之心支配下,毛泽东及中共其它领导人开始当面挑战赫鲁晓夫的国际共运领袖地位。赫鲁晓夫1959年访华期间参加了中国的国庆10周年招待会,招待会期间,陈毅、彭真、周恩来轮番出场主动找赫鲁晓夫辩论,陈毅更是摆出一介武夫的形像。(224-226) 而毛泽东在这场争论中却始终站在一边幸灾乐祸。杨奎松指出:“这次会议可以说是中苏两党领导人之间有史以来所发生的空前严重的争吵。……赫鲁晓夫刚回到西伯利亚就公开发表批评中国党的言论,其中甚至影射毛泽东是‘好斗的公鸡’。......十分明显,1959年10月在北京发生的这场争吵,已经从根本上恶化了中苏两国领导人之间的关系。”[10]
4. 中苏摩擦日益加剧
    当然,毛很清楚地意识到,他自己和中共如要在社会主义阵营当实实在在的老大,份量远远不够。在1957年莫斯科会议期间毛曾就“提苏联为首”这一说法解释道:我们中国是当不了这个头的,我们没有这个资格。因为我们经验少,虽然人口上是一个大国,但是经济上是一个小国。苏联发射了卫星,我们连半个卫星都没有,只有山药蛋,为首就很困难了。而苏联共产党有40多年的经验,是经验丰富的,也是最完全的。(113)
    此后不久,毛泽东就发动了大跃进,其目的之一是用非常手段在经济上赶超苏联,从而增强其国际共运领袖地位的经济实力。赫鲁晓夫对毛这个自鸣得意的荒唐决策从一开始就不表支持。后来大跃进直接导致全国经济几近崩溃,农村人口饿死数千万,这样的瞎折腾事件招致赫鲁晓夫的批评。1959年7月18日,在波兰的波兹南市赫鲁晓夫就中国的人民公社问题不点名地批评了中国的做法。(204) 1960年6月20日至25日在布加勒斯特召开的罗马尼亚工人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赫鲁晓夫对以彭真为团长的中共代表团说:你们搞大跃进,可是人民没有裤子穿,穷得要命。(281) 大跃进的后果证明,赫鲁晓夫的这些批评其实并无偏差,这让毛脸面尽失,他对赫鲁晓夫的不满更加强烈了。
    国内经济政策的彻底失败不但没有减少毛的争雄之心,反而激起他的好斗意志;经济政策不成功,毛就在其它方面出击,这使中国与苏联进一步发生摩擦。赫鲁晓夫虽对毛这个“好战分子”有所了解,但他仍想拉着中国一起推行他的与西方国家缓和关系的“和平计划”。为此,他曾向毛及中共通报苏联的国际关系政策。例如,苏联大使曾受苏共中央主席团委托,向中共领导人介绍过苏联政府对中东危机的态度等。1960年,在苏联参加英、美、法、苏四国会议之前,赫鲁晓夫呼吁在社会主义阵营内部要形成共识;9月访问美国后他又在12月的匈牙利社会党代表大会上呼吁,社会主义阵营和世界各国共产党要“对表”。
    尽管中共表示要“以苏联为首”,中苏两国之间还有“互助同盟条约”(依照此条约,一方卷入涉外冲突时另一方有义务参与),但毛泽东及中共处理涉外事务时依然我行我素。1958年8月13日毛泽东突然下令炮击金门、马祖,台湾海峡的局势顿时紧张起来,不但美国茫然不知所措,中共对苏联也事先未打招呼。赫鲁晓夫急忙派外交部长葛罗米柯来北京询问毛泽东到底要干什幺,毛则轻率地表示,他只是想摸摸美国人的底。吴冷西在书中提到,赫鲁晓夫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10周年的讲话中对此事耿耿于怀,认为中共竟想用武力来试试资本主义的稳定性。(220)
    1959年8月27日中国和印度发生了边界武装冲突,此事导致中苏两国的关系进一步恶化。赫鲁晓夫不相信印度是侵略者,未支持中国,苏联的官方通讯社塔斯社9月9日发表声明“表示遗憾”。赫鲁晓夫更指责中国在中印边界冲突中违背了社会主义阵营和共产主义运动的利益;中共放走达赖喇嘛,给印度共产党造成困难,使得印度共产党在某邦的竞选中失败,使印度领导人尼赫鲁更加右倾,使南亚和东南亚各国对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不信任。(250) 中共当然无法忍受这种批评。陈毅曾指着赫鲁晓夫说:你们和我们都是社会主义国家,你是社会主义阵营的头头,为什幺对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和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发生冲突,分明是资本主义国家首先挑衅的,你不但不支持社会主义国家,反而支持资本主义国家,指责社会主义国家。(224) 周恩来在1960年7月14日至16日的北戴河会议批评苏联“不惜牺牲盟友利益来讨好民族资产阶级”,指责赫鲁晓夫在西藏叛乱问题、中印边界冲突问题、中国与印尼的关系问题上不为中国说话。
    据吴冷西回忆:从1958年开始,赫鲁晓夫不断对中国进行影射攻击。1958年12月21日,赫鲁晓夫在与一位美国参议员会谈时,攻击了中国;1959年1月,赫鲁晓夫在苏共“21大”报告中又不指名地影射中国,因此开始了不指名攻击的恶劣先例,也开创了在兄弟党之间,由一个党的总书记公开地、不指名地批评另一个党的恶劣先例(191);1960年赫鲁晓夫在莫斯科召开的华沙条约首脑会议上“放肆攻击中国和毛泽东”(250),赫鲁晓夫酒后吐真言,大发脾气说:“有人要苏联为首,可是‘为首’能给什幺呢?既不能给面包、黄油,又不能给道义、政治支持。......过去,你们的声音对我们来讲是非常重要的,现在,我们要走我们自己的路了。”(251-252)
    5. 责难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
    中共对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也十分不满。吴冷西举了3个实例:“中苏国家关系的恶化是从1958年开始的,就是苏联提出要建立中苏联合舰队,企图在军事上控制中国”(643),1958年春苏联国防部长马林诺夫斯基向中国国防部提出要求,希望在中国建一个长波电台,以便利苏联的核舰队在太平洋的活动;7月21日,苏联驻华大使尤金会见毛泽东时提出,赫鲁晓夫希望中国考虑与苏联一起建立一个联合舰队(158),毛毫不客气地告诉尤金,看来你们是想控制我们(160);毛泽东1958年决定炮击金门后,苏联曾先后建议派导弹部队和空军驻扎到福建前线(181-182)。其实,早在这些事情发生之前,中共就已经背地里指责苏共的“大国沙文主义”了:在中共领导人看来,苏共“20大”批判斯大林的秘密报告事先“不与各国党商量”(6),就是中共难以接受的,而且中共直到该报告被波兰共产党泄漏出去、《纽约时报》全文刊登时才见到书面文本;毛泽东、邓小平等在一起开会聊天时,认为在这件事上十分没面子,立即就联想到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后来波兰事件发生后,毛泽东就说,“苏波关系搞得这样紧张,我看是苏联大国沙文主义造成的”。(35)
    当时的官方认知是,两国间分歧的“实质问题是控制与反控制间的斗争。……赫鲁晓夫在莫斯科会议以后,看到中国威信上升,自认为对他是一个‘威胁’,于是采取步骤,试图控制中国(首先在军事上)。……俄罗斯大国主义的幽灵在徘徊,赫鲁晓夫要控制中国的阴谋在进行”。(173) 这典型地代表了当时毛对国际环境的看法。赫鲁晓夫1959年9月为改善苏美关系而访美,动身前借口苏美正在讨论签署禁止核试验条约而决定取消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的合同和生产原子弹的技术资料。中共高层从中引出了这样的结论:“赫鲁晓夫......想控制中国,没有得逞之后,就想依靠美国来解决世界问题,不惜牺牲中国的利益”(229),甚至可能同西方主要是美国站在一起反对中国(208)。1960年5月邓小平主持书记处会议时说,毛泽东对赫鲁晓夫分析是“赫鲁晓夫以美苏合作主宰世界”(271)。周恩来在北戴河的一次会议上也这样指责赫鲁晓夫,“他企图控制中国,控制不成就公开反对中国”(330)。始终坚持毛泽东当时观点的吴冷西甚至把苏联对中国大跃进的批评也解释为:“赫鲁晓夫在控制中国的企图没有得逞之后的愤懑情绪,对中国的强烈不满,一有机会就发泄出来。”(191)
三、对“中苏大论战”的反思
1. 毛、刘、邓在“中苏大论战”中的角色
    吴冷西的回忆录表明,在整个“中苏大论战”中,毛泽东是主帅,刘少奇、邓小平、彭真则是几员冲锋陷阵的大将,整个领导群完全步调一致,无论是在政治局常委会、政治局还是在中央委员会,都没有任何不同意见。所以,很难把这场大论战以及随后出现的中苏对立归咎为毛泽东的个人责任。
    当然,论战中几乎所有的重大决定都是毛主导的。他经常处于情感和理智双重兴奋状态,甚至不分昼夜地指导批苏文章的具体细节,连政治局常委会也挪到他的卧室去开。1963年中苏公开论战开始后,毛曾指示说:由于苏联《真理报》发表的“苏共中央给苏联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公开信”公开指名攻击我们党,我们的批评也要指名道性;豺狼当道,焉问服理;紧紧抓住“公开信”,直接指名苏共领导。对其它兄弟党的反华言论暂不置理;擒贼先擒王,矛头对准赫鲁晓夫,他是急先锋,讲话也最多,最恶劣;步骤上先发表苏共的反华言论,其它的可精选发表一些,挂一笔帐。(638) 1964年毛在家里召开政治局常委会时提到:近一年,我的主要精力主要花在同赫鲁晓夫斗争中。(733)
    在这场论战中决策层的另一个关键性辅助人物是刘少奇。通常,毛泽东不在北京时,刘少奇就主持常委会,发动对其它共产党的公开论战,发表批判意大利共产党总书记陶里亚蒂的文章,就是刘少奇主持下决定的。1964年元旦后中共发表了“六评”,这时苏方希望双方能停止论战。在刘少奇在毛泽东主持召开政治局常委会上说:我们要全面地批判修正主义。要在理论上打垮它,要在哲学和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展开批判。......我们要象对蒋介石那样,“宜将剩勇追穷寇”。现在,我们的口号是穷寇要追,不是穷寇莫追。当然,在追的过程中也有间歇,打打停停。(661-662)
    邓小平也是这场论战的先锋人物,他多次代表中共与苏共会谈[11];同时,他领导的中央书记处基本上被毛泽东当作反修斗争的工作机构。吴冷西说,论战工作是在“小平同志的具体指导下,根据毛主席的指点”(662)进行的。但已出版的研究邓小平的文着却鲜有提及邓小平在这场论战中的作用和形像。
2. 与苏联翻脸争到了什幺?
    现在来回顾这场“中苏大论战”,究竟双方所争为何?从吴冷西的书可以看出,中苏之争既有意识形态之争,也有领袖地位之争和国家利益之争。虽然中共对赫鲁晓夫的大国沙文主义非常不满,但这不是争端的起源;还在赫鲁晓夫竭力拉拢中共、两国关系尚处在“蜜月期”之时,毛泽东及中共就先发制人地就双方的意识形态差异开始了对苏共的批判。尽管当时中共在社会主义阵营成为“一小撮”──1963年毛泽东会见苏联驻中国大使契尔年科时说,有43个党骂我们(545)),但中共其实深为这场争论的扩大化和在争论中带头挑战苏共而感到自豪。在1961年的“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上邓小平说,“如果不是中国党站起来说话,任何其它兄弟党都不可能起阻挡它的作用。在整个斗争过程中,我们党领头,左派高兴,中间派发生动摇,而以赫鲁晓夫为代表的右派最后只好退却。”(443)
    吴冷西现在仍然坚持当年的官方看法:“在激烈的论战中间,我们党提出了一系列论点,虽然其中某些论点,受当时情势的影响,是值得商榷的。但是,我党坚持反对苏共领导人的修正主义特别是大国沙文主义的斗争,是十分必要的,卓有成效的。我们党在论战中提出的过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未曾论及的许多论点,可能还要在世界范围内争论100年,最后要由历史来作结论。”(939)
    但是,正是毛及其同事们当时坚持的斯大林主义教条把中国推进了死胡同,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文革”这场大灾难,而毛的国际共运精神领袖之梦也彻底破产了。毛死后,当年紧紧追随毛指挥反苏“反修”运动的邓小平不得不部份放弃了斯大林主义,改而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这些政策全盘否定了当年“反修”主张的正当性,比赫鲁晓夫的“修正主义”政策有过之而无不及。
    从国家利益的角度看,这场论战导致中苏全面为敌,中国最后不得不走上了倾国力“备战反苏”的道路,给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损失。由于反苏“反修”而在国际上陷入空前孤立,毛及中共为拉拢一些小国替中国捧场,大幅度扩大对外援助,使国民利益蒙受了巨大牺牲。1961年和1962年中国对外援助支出合计为13亿7千万元,连同前3年的对外援助支出,5年总计23亿6千万元;其中援助阿尔巴尼亚、朝鲜、越南、古巴、蒙古等社会主义国家的部份为18亿7千万,援助亚洲、非洲民族主义国家的部份为5亿元。[12] 而这些小国后来多与中国翻脸相向,特别是中国勒紧国民的裤腰带为越南提供了巨额援助,最后两国关系却走到了发动战争的地步。这一系列外交政策的后果证明,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毛及其同事们当年制定的这些外交政策有多少成功之处。唯一具有正面意义的是,为了钳制苏联中国不得不改善与美国的关系。正如李慎之先生所说,毛留给邓小平的最大遗产就是联美反苏。[13] 这一决策虽然终于把中国从完全孤立的国际环境中解脱出来了,但同时也否定了毛泽东立意对抗美帝的初衷。
【注释】  
[1] 下文中园括号内数字均为引用吴冷西一书内容出处的页号。
[2] 参见吴书第640至641页。
[3] 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40、478、536页。
[4] 据美国多维新闻社2002年2月19日转自《莫斯科新闻》的报导,在毛泽东赴苏为斯大林祝寿的那段时间里,斯大林患轻度中风症,经治疗后勉强出席了其70岁生日宴会,随即离开莫斯科赴苏联南方继续治疗达数月。毛见不到斯大林其实是因为斯大林仍在病中根本无法见客。但社会主义国家向来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病况高度保密,连对毛这样最亲密的兄弟党领导人也不例外。所以毛泽东不知道他不得不在莫斯科无所事事的真正原因。
[5] 苏共的这份“检讨书”发表在1956年12月1、2日的《人民日报》上。
[6] 吴旭君,“毛泽东的五步棋──打开中美关系大门始末”,《历史的真实──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的证言》,利文出版社,香港,1995年。
[7] 指关于中苏建立联合舰队的建议。
[8] 杨奎松,《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出处同注[3],第524页。
[9] 出处同上,第536页。
[10] 出处同上,第440页。
[11] 波兰事件后,中共获邀参加苏波两党会谈,邓与刘少奇同往;1960年北戴河会议后的中苏两党会谈是邓小平为团长、彭真为副团长;1960年11月出席81党莫斯科会议,邓小平是副团长,刘少奇是团长,邓代表中共发言,“把问题全摆到了大会上去,充份揭露了赫鲁晓夫的修正主义面目”(384);1963年7月6日至20日邓率领中共代表团参加了中苏两党会谈,为表彰邓的突出表现,毛曾亲自到机场迎接他。
[12] 见李先念“关于1961年和196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13] 见《亚洲周刊》(香港)对李慎之的专访,2002年3月。

  1952年中国高等院校的院系调整
──“以苏联为师”的后果
陈辉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1952年6月至9月[1],中国政府大规模调整了高等学校的院系设置,把民国时代的现代高等院校系统改造成了服务于集权体制的“苏联模式”高等教育体系。这些措施虽然能缓解当时的技术人才短缺,但也对20世纪后半期中国的高等教育和社会进步产生了不利影响,使中国的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过程走了很长的弯路。目前,中国虽然正试图通过增设院系与合并院校来重新改造这种“苏联式”高等教育系统,但并未反思50年前高校院系调整政策的深刻教训。本文试图分析1952年院系调整的缘起、过程与后果,以为当前高等教育改革之镜鉴。
一、中国共产党建政初期对高等院校的接管
    早在中共建政之前的“解放战争”时期,随着新解放区的不断开辟,1948年7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争取和改造知识分子及新区学校教育的指示”。该文件提出:“对于原有学校要维持其存在,逐步地加以必要的与可能的改良”,“所谓要维持其存在,就是每到一处,要保护学校及各种文化设备,不要损坏”,“所谓逐步地加以必要的与可能的改良,就是在开始时只做可以做到的事,例如取消反动的政治课程、公民读本及国民党的训导制度。其余则一概仍旧。教员中只去掉极少数分子,其余一概争取继续工作”。[2]
    解放军占领大中城市后,立即由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军管会”)接管当地的高等院校。1948年12月15日,解放军进入北平市海淀地区,次年1月10日中共北平市“军管会”派出“军代表”正式接管了清华大学。“军代表”先召开学校负责人及教员、学生、工警代表会,宣布接管方针和政策,征询他们的意见,接着召开师生员工全体大会,宣布正式接管。接管后,学校的业务和员工的生活即由“军代表”管理,“军管会”提供师生员工的生活维持费和维持校务的必要经费;同时也变更了部份课程设置,废除了“国民党党义”、“六法全书”等课程,增添了马列主义课程。1949年6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公布了“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了“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的职权,从此北平市所有被接管的高等学校都移交给“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管理。[3]上海解放前夕,中共的接管人员集中于江苏省丹阳地区,为准备接管高等学校,专门成立了“高等教育处”,专司调查高校情况并制定方案。接管人员进城后先号召复校上课,同时召开各种座谈会,宣传中共的方针政策。他们于1949年6月15日接管交通大学,6月24日接管复旦大学,6月25日接管同济大学,至6月底完成了交接工作。从7月到12月接管人员在各高校组织了校务委员会,绝大多数学校添设了政治课,还把发给学生的“临时救济金”改名为“人民助学金”。1950年3月11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正式成立,从此上海高校均移归该部管理。[4]全国各地高校的接管程序与沪京两地基本相同。
二、按照“苏联模式”实施院系调整
    1949年10月以后,中央政府颁布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5]按中央政府的解释,当时的大学课程在相当程度上还不算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也不能适应国家建设对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6]。
    同年12月,中央政府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根据毛泽东的建议,确定了“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的高校改造方针,并且认为,由于老解放区高等干部教育是农村环境与战争环境的产物,因此“特别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7],“应该特别着重于政治教育和技术教育”[8]。当时,中国政府缺少办学经验,非常倚重苏联专家的帮助,在1950年代中国的高等院校共聘请了861名苏联教育专家,直接参与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造和建设,而中国派往苏联的留学生和进修教师亦高达9,106人。
    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政府在1950年树立了两个按照苏联经验实行“教学改革”的“样板”:其一是文科的中国人民大学,另一个是理工科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仿效苏联工业大学的模式管理。政府为中国人民大学确定的办学方针是,“教学与实际联系,苏联经验与与中国情况结合”,并且在该校投入重金,为全国高校培养马列主义政治理论课的师资,同时大批培训“调干生”,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一所学校的经费就占教育部全部预算的20%[9]。
    1950年6月1日,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在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我们要在统一的方针下,按照必要和可能,初步调整全国公私立高等学校或其某些院系,以便更好地配合国家建设的需要”[10]。同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有步骤地谨慎地进行旧有学校教育事业和旧有社会文化事业的改革工作”,“在这个问题上,拖延时间不愿改革的思想是不对的”。[11]此后,中央政府教育部针对各地、各校有关合并、调整院校的请示报告,逐步提出了院系调整的一些具体原则,如“各系科之分设,主要应视其设备及师资等项条件是否足够而定”,“今后开设新学系,必须日趋专门化”,“学校中原有系组向专门化方面发展,是符合建设需要的”。[12]
    中共建国之初就已在小范围内零星组织高等院校的院系调整。1949年底,北京大学和南开大学的教育系并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北大学三校的农学院合并成立了北京农业大学。1950年下半年,南京大学法学院的边政系被取消,该校社会学系并入政治系;安徽大学的土木工程系和艺术系并入南京大学;复旦大学的生物系海洋组并入山东大学;南京大学医学院改属华东军政委员会卫生部领导,后改称“第五军医大学”。
    在“以苏联为师”和“向苏联一边倒”政策的影响下,1951年中国政府提出,要系统地移植苏联的教育模式,按照苏联的高等教育集权管理、高等教育国有体制和高度分工的专门教育体系来建构中国的高教制度。从此,中国政府开始对高等学校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将各校的招生人数、专业设置、人事任命、学籍管理以及课程设置等全部纳入政府的计划管理范围。各高等院校试行政治辅导员制度,由专人担任各级政治辅导员,主持大学生的政治学习及思想改造工作。与此同时,政府还逐步取消教会大学,并改造和限制私立大学。华东教育部以上海的私立大夏大学、私立光华大学为基础,筹建了公立的华东师范大学。1951年底全国20所教会大学全部改组完毕,其中11所被收归国有、改为公立大学(即辅仁大学、燕京大学、津沽大学、协和医学院、铭贤学院、金陵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华中大学、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华西协和大学),其它9所则维持私立,由中国人自办,政府予以补助(即东吴大学、齐鲁大学、圣约翰大学、之江大学、沪江大学、震旦大学、震旦女子文理学院、岭南大学、求精商学院)。
    1951年11月,中央政府教育部召开了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拟订了全国工学院院系调整方案,而后教育部和中央政府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及其它有关部门多次磋商,最后拟订了“关于全国工学院调整方案”[13],由政务院批准。该调整方案以华北、华东、中南地区的工学院为重点。在北京市,清华大学改为多科性工业高等学校,北京大学工学院、燕京大学工科各系并入清华大学;保留北京大学为综合性大学,撤销燕京大学,清华大学文、理、法三个学院及燕京大学的文、理、法各系并入北京大学。在天津市,南开大学工学院、津沽大学工学院、河北工学院合并到天津大学。此外,浙江大学改为多科性工业高等院校,之江大学的土木、机械两系并入浙大,浙江大学文学院并入之江大学;以南京大学工学院、金陵大学电机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及杭州的之江大学建筑系合并组成独立的南京工学院;又将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两个航空工程系并入上海交通大学,成立航空工程学院;武汉大学水利系、南昌大学水利系和广西大学土木系水利组则合并成立武汉大学水科学院;武汉大学矿冶工程系、湖南大学矿冶系、广西大学矿冶系、南昌大学采矿系则合并为设在长沙的新建学校中南矿冶学院,在该校专设采煤系和钢铁冶炼系;中山大学工学院、华南联合大学工学院、岭南大学工程方面的系科及广东工业专科学校也合并为新成立的华南工学院;西南工业专科学校航空工程专科则并入北京工业学院(即原华北大学工学院)。
    随着中国工业化建设的推进,亟需“大量的合格的各种专门人才,尤其是工业建设的专门人才”[14]。上述“工学院调整方案”旨在集中相同学科的师资于一地,但工科院校的数量所增有限,至1952年初,全国206所高校中工科院校仅为36所,约占17%,工科学生在大学在校生中的比重也大致是这个水平[15],而且工科院校的水平不高,规模小,不能培养配套齐全的工程技术专业人才。
    1952年教育部按照中共中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16]的方针,提出了“及时培养供应各种建设事业(首先是工业)所必需的高、中级干部和技术人才”的任务,为此决定增加高等学校95所,其中高等工学院50所,师范学院25所[17]。教育部拟定发布了“关于全国高等学校1952年的调整设置方案”,仿照苏联高校模式,以华北、华东和东北三区为重点实施全国高校院系调整。这次调整的特点是:除保留少数文理科综合性大学外,按行业归口建立单科性高校;大力发展独立建制的工科院校,相继新设钢铁、地质、航空、矿业、水利等专门学院和专业。
    1952年6月,京津地区开始了又一轮高校院系调整,华东、西南、东北等地随即跟进。至1952年底,全国已有四分之三的院校实施了院系调整,形成了20世纪后半叶中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基本格局。当时,教育部规定,以综合性大学培养科学研究人才及师资,全国各大行政区最少有1所,但最多不超过4所;“少办或不办多科性的工学院,多办专业性的工学院”;每个大行政区必须开办1至3所师范学院,以培养高中师资,各省可办师范专科学校,培养初中师资,师范学院设系应严格按照中学教育所需。[18]
    根据这次的调整方案,仅保留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东北人民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等校为文理综合性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工学院、重庆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等校则被定位为多科性高等工业院校。同时新设立以下院校: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的地质系科组合成立北京地质学院;由北京工业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山西大学工学院、西北工学院等校冶金系科及北京工业学院采矿、钢铁机械、天津大学采矿系金属组合并成立北京钢铁学院;由北京工业学院航空系、清华大学航空学院、四川大学航空系合并成立北京航空学院;由北京农业大学、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森林系合并成立北京林学院;由北京农业大学机械系、北京机耕学校及农业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由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经济系财经部份与中央财政学院各系科合并成立中央财经学院;由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的政治、法律系与辅仁大学社会系合并成立北京政法学院;由原津沽大学师范学院、天津市教师学院合并成立天津师范学院;由原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大学、震旦大学、上海学院、东吴法学院的法律系与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沪江大学、圣约翰大学的政治系合并成立华东政法学院;由原圣约翰大学医学院、震旦大学医学院等校合并成立上海第二医学院;由原齐鲁大学药学系、东吴大学药学专修科合并成立华东药学院;由原交通大学、大同大学、震旦大学、东吴大学、江南大学的化工系合并成立华东化工学院;由原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的水利系及华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华东水利学院;由原南京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的航空系合并成立华东航空工业学院;由原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金陵大学三校体育系科合并成立华东体育学院;由齐鲁大学经济系与山东会计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山东财经学院;由江南大学农艺系与南通学院农科等校合并成立苏北农学院;由武汉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的矿冶系合并成立中南矿冶学院;由原重庆大学、贵州大学、川北大学的土木系合并成立重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由原重庆大学、四川大学、川北大学的化工系等系科合并组成四川化工工业学院;由东北人民大学财政信贷、会计统计两系与东北财政专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东北计划统计学院合并成立东北财经学院;由原东北地质专科学校、东北工学院地质系与山东大学地矿系合并成立东北地质学院;由东北农学院森林系与黑龙江省农业专科学校森林科合并成立东北林学院;由原复旦大学农学院移设沈阳农学院,并将东北水利专修科并入;由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两校畜牧兽医系合并成立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
    经过1952年的院系调整,工科、农林、师范、医药院校的数量从此前的108所大幅度增加到149所,而综合性院校则明显减少,由调整前的51所减为21所[19];与1949年以前工科、农林、师范、医药院校的在校生历史最高年份人数相比,1952年这4个科类的学生人数从7.04万人上升到13.84万人,几乎翻了一番,但政法类在校生却从37,682人下降到3,830人[20]。
    此次院系调整除了合并重组高校系科,还根据计划经济和工业建设的需要设置新专业,“新的专业的面则常比西方大学生主修的专业窄”[21];同时把民国时期大学内部的“校─→院─→系─→组”结构改变为苏联模式的“校─→系─→教研室(组)”。此外,私立大学和原教会大学全部改为公立,撤销了辅仁大学、金陵大学、齐鲁大学、圣约翰大学、之江大学、沪江大学、震旦大学、岭南大学、华南联合大学等校的校名,其系科并入当地其它院校(如辅仁大学并入北京师范大学,金陵大学文理学院各系并入南京大学相关系科)。
三、院系调整及“苏联模式”的长期后果
    1952年的院系调整固然解决了中国高等教育中工科过于薄弱的痼疾,但其缺失不容轻忽。当时,中国政府对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及实况缺乏了解,将苏联的教育经验作泛政治化理解,甚至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混同起来,进而全面否定欧美国家以及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理念与有益的学术传统,摒弃了本科的通识教育(Generaleducation),办学主体也从过去的多元化改变成一元化。这种“苏联模式”的教育体制有以下明显缺失:
    第一,用技能训练替代现代教育模式。1952年的院系调整确立了高度一统化的教育模式,抹煞了学校之间以及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而分科过细的专门教育体系又使高校的专业变得相当狭窄,学生的知识结构单一,影响了学科之间的渗透、交融与发展,也阻断了培养大师级人才的可能性。现代教育与技能训练的最大不同就在于,现代教育不仅传授知识,更孕育着一种源源不断的人文资源。学生如果单有狭隘的专业知识和兴趣,也许可以被训练成“工匠”,但绝对出不了大师。人文主义熏陶与科学技术教育,和而不同;两者对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品质与逻辑和抽象思维皆功不可没。1949年以后中国虽然培养出不少技术专家,但几乎未产生在世界科技与社会科学领域内堪称顶尖级的人才。这与1952年院系调整造成“高等教育长期文理、理工分家,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相割裂,给培养的学生带来了思维方式的缺陷和知识面的偏颇”[22]是高度关联的。即便是在那21所号称综合性大学的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学校里,其实也仅仅剩下了文、理科,其它系科已被撤销。解放初期的南京大学有文、理、工、农、医、师范等7类42个系科,院系调整后仅保留了文、理方面的13个系[23],这有限的系科又各自按照文、理科传统的学科分类组成系科和专业,不仅文理科之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就连文科各系科之间以及理科各专业之间也缺乏相互的渗透和交融。因此,院系调整后形成的所谓“综合大学(文理学科型)─多科型工科大学─单科型专门学校”的高校设置模式,因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的相互脱节和分离,影响了学科的更新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时,还妨碍了以后高等学校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之结合。[24]
    第二,偏重工科,忽视理科,严重削弱政法、财经等人文社会学科。1947年中国高等院校中政法系科的在校生占大学在校学生总数的24%,到了1952年这一比例下降到2%,而到1962年则仅占0.46%。以政治学(PoliticalScience)为例,清朝末期京师大学堂开办不久,其所设的8个科目中就有“政治学科”,辛亥革命后相继建立的各高等院校也大都建立了政治学系;1948年全国约200所大学中有近50所大学设立了政治学系,以培养政治学人才,这些系的课程设置中不仅有政治学理论、比较政治、国际政治、中国政治等政治学课程,也有行政学和操作性比较强的行政管理。那时中国的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的教学与研究曾取得相当成绩,涌现出一批著名学者,出版了不少有价值的政治学与行政管理著作。1949年后中国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建设一个稳定的、高效能的、真正由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按理说政治学逢此良机本应大有用武之地,然而1952年中国政府却模仿苏联模式,在院系调整过程中取消了大学中的政治学系科,也不允许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存在。在政治学被取消、法学日渐式微之后,就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大悲剧,这不能不令人深思。[25]至今中国仍然只将法律当作统治者手中的工具,宪政理念尚处于萌芽状态、远未进入治国理念,也与这次院系调整后政法教育的阙失有直接关系。
    第三,“苏联模式”的高等教育体制导致中国整整几代人缺乏人文精神的熏陶,这给现今国人道德精神的劣变埋下了根子。当时中国政府只从经济建设的短期需要出发,滋生了急功近利的教育理念,着重培养大批工科专业技术人员,而与实用技能训练无关的重要系科则被连根拔掉,由此造成了人文精神(Humanism)的流失。学生在一种高度威权主义的教育体制和教育哲学的引导下被作为工具加以训练。例如,清华大学原是一所有着浓厚人文底蕴和文理工结合的一流综合性大学,上个世纪初在人文与科学方面曾经璀璨一时,群英荟萃,一大批光辉不朽的名字如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朱自清、胡适、王国维、顾毓秀、闻一多、金岳霖、张奚若、梁思成、冯友兰、潘光旦、曹禺、钱钟书、熊庆来、华罗庚等,为中国的学术研究和东西方文化的交融做出了辉煌贡献。但1950年代初政府只考虑到国家建设对培养工业人才的迫切需要,取消了清华大学的人文社会学科和理科,大大影响了清华大学此后的发展。工科的发展与理科的发展是紧密相联的,没有理科知识作为知识基础,工科不可能单科独进。北大的情况亦复如此。由于1952年院系调整造成的内伤,中国的清华与北大如今只能成为出国留学生的摇篮。更重要的是,这种教育体制下成长起来的几代人都缺乏人文精神。中国的有识之士曾经呼吁关注这种阙失对中国社会发展的消极影响,但“苏联模式”高等教育体制的不良影响还将延续相当长一段时期。
【注释】
[1] 陈文斌、林蕴晖等主编,《中国共产党执政五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
[2]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编,《政策汇编》,1949年5月5日。
[3] 教育部档案,《1948──1949年长期卷》,卷12。
[4] 教育部档案,《1950年长期卷》,卷11。
[5] 翟葆奎主编,《教育学文集》(第17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3、4页。
[6] 出处同上。
[7] 《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684页。
[8] 出处同注[5],第5页。
[9] 成仿吾,《战火中的大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版,第159页。
[10] 毛礼锐、沉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6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73页。
[11]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394页。
[12] 教育部档案,《1950年院系调整卷》。
[13] 苏渭昌等主编,《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8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94、95页。
[14] “做好院系调整工作,有效地培养国家建设干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45页。
[15] 出处同注[7],第967页。
[16] 出处同注[14],第346页。
[17] “中央教育部党组六、七月份的综合报告”,《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55、356页。
[18] 教育部档案,《1952年院系调整卷》。
[19] 《中国高等教育研究50年》,1999年,第1864页。
[20] 《中国教育年鉴》,1981年,第966页。
[21] R.麦克法夸儿、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08页。
[22] 周远清,“挑战重理轻文,推进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融合”,《中国高教研究》,2002年1期。
[23] 王德滋等主编,《南京大学百年史》,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09页。
[24] 出处同上。
[25] 赵宝煦,“中国政治学百年历程”,《新华文摘》,2000年第7期。

  从政治土改到农业合作化高潮:
中国农业集体化运动的历史反思之一
高 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农业集体化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但也是一种失败的、代价极高的制度性实验。苏联当年强行实行农业集体化后,农民饿殍遍野,死亡人数达数百万,此后苏联的农业生产长期落后。中共建国后以苏联模式为制度建设的样版,在农村强力推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实行人民公社化,随后于1959至1961年期间出现了大饥荒,导致约四千万农民非正常死亡。此后二十年里中国农业也与苏联一样始终徘徊不前,农民生活长期贫困。直到农村改革终结了“农业社会主义”实验,中国的农村才重新恢复了活力。为什幺中共当年发展经济的愿望和努力却成为一场数千万人民丧生的悲剧,还造成了中国大陆三十年的贫弱落后,这种结局究竟是个别领导人的失误,是偶然的政策失当,还是制度的必然失败?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中国过去五十年来走过的弯路。本文的上篇主要回答一个问题:为什幺中共热衷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为了实现工业化的发展战略?
    西方一些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推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是实现工业化发展战略的需要,这种解释试图从理性选择的角度来解释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例如,保罗·肯尼迪在他的《大国的兴衰》一书中指出,十月革命后,苏联“由于没有外国投资,所以不得不靠国内筹集资金,以支持庞大工业的发展,同时在充满敌意的世界中建立一支庞大的军队。既然消灭了中产阶级,78%的俄国人口(1926年)仍然从事占国民经济大头的农业生产,而农业的绝大部份又掌握在私人手里,那幺,在斯大林看来,为国家集资以及加速实现农业向工业转化的唯一出路就是,实行农业集体化,强迫农民加入公社,消灭富农,规定农场工人的工资和转卖粮食的价格。国家置身于农村生产者和城市消费者之间,采取令人惊愕的严酷办法从两方面拼命捞钱,”[1] 看起来,这一描述与五十年代中国农业集体化过程的实际情况似乎也颇为相似。
    在五十年代中国的制度形成过程中,工业化发展战略的实施确实对农业集体化的进程及后果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是,应当看到,中共建国后不久,就开始鼓励农业合作化,而在那个时期,中共其实根本还没有一个完整系统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当然更谈不上根据工业化发展战略来决定与农村有关的制度和政策。在建国初期,擅长于“打天下”的中共并未充份考虑国家的发展战略,它的发展战略是在建国后的国际国内环境中逐步形成的。1949年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2] 那时,他只是把“社会主义”的目标与“工业化”等同起来,但并未提出明确的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更未谈过工业发展的具体步骤。在农村问题上,毛认为:“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的步骤,必须和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强大的工业的发展相适应”。[3] 与其说毛的这个看法是主张农业的发展为工业建设服务,倒不如说他是在讲要让工业建设为农业的“社会化”服务。这些含糊的说法也表明,当时中共或者是还不十分懂得苏联模式的“真缔”,或者是还未决定是否要全面仿效以发展重工业为中心的苏联发展模式。
    况且,建国初期中共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恢复经济,而不是大规模的工业建设。毛泽东在1949年12月还认为,中国大陆需要“三年五年恢复,十年八年(才能)发展”。[4] 1951年2月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又进一步提出了“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设想。[5] 这都说明,从1949年到1951年初,中共所关心的主要是如何恢复被连年战乱破坏的经济,自然也没有制定什幺工业发展战略。大概只有刘少奇在1950年的一篇未发表的手稿中,分析过如何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问题,他认为,在经济恢复以后,要先发展农业、轻工业,再以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但是,中共还未来得及讨论他的看法,朝鲜战争就爆发了,国际形势的急剧变化对当时中国的内政决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6]
    中共参加朝鲜战争后,对国际形势的判断也发生了根本变化,打仗和备战成了中共基本政策的出发点,由此又产生了强烈的紧迫感和加快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图早日建成军事强国。这导致中国更加靠拢苏联,并放弃了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中比较温和的东欧道路,转而全面仿效苏联模式,形成了以军事工业为主的重工业导向发展战略。1952年底,中共中央发出指示,要求有关部门按照中央“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来制订计划、组织经济建设,同时必须以发展重工业为建设的重点,首先集中资金、力量给予保证。[7] 1952年8月,中财委编制出第一个《五年计划轮廓草案》,在该计划中提出,工业建设以重工业为主、轻工业为辅,在可能条件下建设速度应力求迅速。中国政府代表团立即于同月携带此计划访问苏联,征询苏方对“一五”计划的意见,并向苏方要求资金和技术援助。这个代表团在苏联滞留了9个月之久,才完成了与苏方关于苏联援助的谈判,并据此修订了计划。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中共首次明确宣布的制度建设纲领和战略。
    中共选择苏联模式与当时建设资金短缺也有密切关系。当时中国建设资金不足,必须向外国大量贷款。1949年前中共曾把建国后向国外借款的希望寄托在美国身上,期望能得到几十亿甚至更多的美元贷款。但1949年底中共转而宣布了向苏联“一边倒”的国际关系政策,随后毛泽东访问了苏联。但苏联的贷款能力有限,毛此行从苏联得到的贷款只有3亿美元,与预期差距很大,远不敷用。[8] 随后朝鲜战争的爆发又堵死了中共向西方借贷的大门。这样,中共既需要尽快建立军事工业及支撑重工业,不能比较从容地量力而行、逐步发展工业,又得不到充裕的外援,就只能在国内从农业、其它行业和城市消费者那里挤出重工业建设所必须的庞大资金来。因此,毛泽东在1951年底明确提出,要“用一切方法挤出钱来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9] 这样中共才终于走上了照搬苏联模式的道路,确立了从农业中挤压出建设资金的发展战略。从此,中共的各项农业政策,从1953年的“统购统销”、1955年的“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最后建立起来的“集体经济制度”,都与这种战略有密切的关联或受到它的支配。
二、“社会主义理想”和基层政治需要决定了农村政策的倾向
    如果当年不是因为投入朝鲜战争而被迫选择苏联模式的发展战略,是否中共就不会推行加速农业集体化的政策呢?一个值得注意的史实是,在中共建国以前和建国后的最初几年里,它就一直在鼓励农业合作化,那并不是为了“工业化”,而是另有原因。其实,苏联也是如此,它在推行“集体化”之前,就实行过“公社”和“共产化”。中共推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有上述的因应对外战争的“发展战略”的考虑,也有为工业建设挤出资金的需要,但是,我们还应当进一步拓宽视野,考虑到其它决定性因素,特别是共产党人的基本目标及目标确定后的行为方式,比如对所谓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理想追求,以及在这个“理想”和认知基础上的重大农村政策的选择。
    中共早在其“武装夺取政权”的阶段就提出了并一直追求“社会主义”理想,这不仅是苏联影响的结果,也与中国的农民社会中一部份乡村知识分子偏好“均平富”式的“乌托邦”的历史传统有关。中共在开辟根据地的时代就成功地运用这种“理想”去争取农民的民心。但中共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并不是局限在单纯的“意识形态”层面,而是有其明确、具体的操作性内容的,即在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领导之下,由它按照一定的规划,来统筹、支配和调拨各种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实现某种社会理想。这样的“社会主义”自然就需要有一个“计划”,来有秩序地、“科学”地指挥社会和经济的各个方面。所以,它和计划经济以及强制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是天然合拍、相辅相成的。
    很少有人注意到,中共加速农业集体化还有其巩固乡村政治统治的需要。土改完成后无地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农业正在迅速恢复当中。但这样的局势并未令中共放心,相反,中共却看到了很大的“隐患”。隐患之一是,农村的私有经济制度和共产党人的“理想境界”实在是格格不入。中共一方面认为,个体的小农经济状况是“封建制度”的基础,它必然导致农村社会的“两极分化”(尽管这一点在当时并不严重);另一方面又觉得小农经济本身也显示不出发展农业生产的“宏伟前景”。隐患之二是,共产党在农村所依靠的是一批过去在土改中“翻身”的农民、特别是其中的“政治积极分子”,要保持这些人对共产党的政治热情,就必须给他们提供继续活动的“舞台”和必要的社会地位。只有通过发动大规模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才可能让这些“政治积极分子”转变成共产党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干部,从而使共产党在农村有了稳固的政治依靠;否则,如果土地改革后这些“政治积极分子”没有新的政治前途,都回家专心务农,共产党就可能会逐渐失去对其农村骨干的支配性影响力,进而失去对农村社会的严密控制。
    所以,早在1950至1951年,在经济发展的“五年计划”和“发展战略”还未制订出来之前,中共内部就已准备“趁热打铁”、“动手”推行农业集体化了。“趁热打铁”的说法首先是针对老解放区土改后的情况提出来的,那里的农民分到了地,就安于务农持家,对共产党的种种政治口号和要求没有兴趣,因此毛泽东曾说,“分土地的好处有些农民已经开始忘记了”[10]。为此中共在老解放区一面阻止农民“致富”,一面组织“互助合作”,但成效不佳,已建立的“互助合作”十分涣散。所谓的“趁热打铁”说强调,趁农民分得土地后对共产党的热情还未消失,在土改后紧接着就组织合作社;否则,时间再长一些,不但会出现不少反对合作化的新的富农和富裕中农,而且共产党靠发动土改而培养的一批农村政治基干力量也会转而追求经济利益,而失去政治“积极性”,以后就很难再重新组织起来了;既然农业集体化这个“铁”将来总是要“打”的,那晚“打”还不如早“打”,应该趁着土改后农村尚存的政治热度立刻就“打铁”。
    1953年初,为了实现农业集体化的任务,成立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由邓子恢任部长。当时,有的地方村干部向群众说:“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看你走哪条,要走社会主义的在桌上签名入社”,“谁要不参加社就是想走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美国的道路”;甚至把大农具都集中在社里,不入社不叫使用,或以派差、换地块等手段胁迫群众入社;许多合作社将农民的耕畜、农具等全部归社公有,造成群众中的思想混乱,以致不少地方一冬无人拾粪,副业生产无人搞,场、地庄稼无人收,牲口无人喂(甚至有饿瘦、饿死者),有的地方甚至发生了卖土地、卖牲口、砍树、杀猪、大吃大喝等现象,严重危害到农业生产的发展。[11] 农工部起初的工作是比较谨慎的。邓子恢提出:要认真保护农民的所有权和应得的收益,这是党和农民搞好关系的主要一条;在互助合作这件事上,现在主要问题是基层干部操之过急,农村中不少地区存在着程度不等的紧张情况,就是农民不安;“现在的方针是把农村安定下来”。[12] 针对这一问题,1953年3月中共中央在下发文件中还批评说,“目前无论在老区(如华北等地)或新区(如四川等地),均已发生了左倾冒进的严重现象”。[13]
    但在纠正急躁冒进的过程中,农村基层干部中出现了反弹。一部份贫农、党团员和积极分子反映说:“政府政策一掉过来,他们(指尚在单干的富裕农民)都反性了!”“提倡单干,人家发展的快,咱们早晚还不是给人家扛活去?”“光这幺着,不奔‘社会’了吗?”“政府政策,一紧一松,三改两改,弄得五迷三造!”他们要求恢复以前的那种紧张空气,查那些农民的“漏网”(“查几户都老实了”),认为“互助组还不行,非把他们弄在合作社里,按劳力分粮,有几年就拉平啦”。他们想从各方面严厉地限制和打击富裕农民,并把这种个人目的与“实现集体化”拴在一起。[14] 从这些言论中可看出,基层干部并不懂多少社会主义,但却意识到土改后他们这些热衷于政治活动的分子们社会经济地位可能下降,而恢复其社会政治地位的最佳途径就是发动政治运动式的农业集体化。
    毛泽东注意到来自基层骨干的这种声音后,立刻改变了自己年初对“反冒进”的支持,反过来支持农村中党的“积极分子”。他说:“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打井开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步犁、水车、喷雾器、农药,等等,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会主义,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这一套,那就是对农民行小惠。……至于‘确保私有’,‘四大自由’,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农和富裕中农。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15]
    毛泽东其实早就明白,普通农民并不欢迎社会主义和集体化。后来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他总结说:是否民主革命较早的老区,对社会主义革命不那幺积极?两年前,河北、西北都有此情况,十年前,陕北有此情况。[16] 因此毛泽东就提出:趁贫农正在热情份土地的情况下,趁热打铁,就把上中农一锤子定死;否则时间长了,再推翻富裕中农和富农,费劲就大了;现在这个铁已经烧红了,不用以后再烧了;将来这个铁一定是要打的,不如早打。[17] 事实上,农村里原来的贫农和上中农土改后拥有的土地数量相差不大,再也不能根据地多地少区别这些农民的成份了;毛在这里所讲的“贫农”,并不是那些老老实实种地经营的农民,而主要是指那些热衷于政治活动、对种好土改后分得的土地并无多少兴趣的乡村“积极分子”,至于被毛称为“富农”的实际上是靠本份经营改善了生活的农民。那时毛真正担心的,不仅是“富农”会变得强大起来,更重要的是,如果对小农经济“放任”一段时间,许多基层组织中的党员干部都可能因没有政治舞台而转向“发家致富”,一旦出现这样的变化,再想重组中共在农村的骨干队伍就没有那幺容易了。
    正是中共反中农的“社会主义理想”和控制农村的政治需要等原因,促使共产党人加快了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该年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提出到1957年要发展80万个合作社(约占农村总户数的20%左右)。[18] 但是,由于农民的抵制,合作化运动在头几年中的进展并不顺利,到了1955年集体化的农户仅占农户总数的15%,已经建立的合作社内部也矛盾重重。可是,这并未使中共知难而退,相反,中共随后强行加快了农业合作化的速度,发动了一个农村集体化的“高潮”。
【注释】   
[1] 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中译本,求实出版社,1988,页395-396。
[2]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38页。
[3] 同上,第1482页。
[4]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87年,第174页。
[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88年,第126页。
[6] 林蕴晖、范守信、张弓,《凯歌行进的时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404至405页。
[7] 同上,第407至408页;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285至288页。
[8]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80至289页。
[9] 宁志一,“毛泽东与中国工业化的起步“,《毛泽东和他的事业》(下),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第683页。
[10] 国家农委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以下简称《文件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第198页;《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四)》,1990年,第384页。
[11] 《文件汇编》,出处同上,页146、152、154、150、158、186、168、174、184、172等。
[12] 《文件汇编》,第130至136页。
[13] 《文件汇编》,第104页。
[14] 《文件汇编》,第179页。
[15] 《文件汇编》,第199至200页。
[16] 石英,“回忆两次小白楼会议”,《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1986,试刊。
[17] 笔者1991年1月访问杜瑞芝时根据其回忆记录。
[18] 《文件汇编》,第225页。

  中苏农业集体化成败得失的比较
高王凌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中共建国后在农村强力推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实行人民公社化,随后造成了大饥荒,导致数千万农民非正常死亡。这种制度实践是中共自己的创新,还是模仿苏联的农业集体化模式的结果?中共推行农业集体化时对20年前苏联农业集体化的惨痛教训一无所知吗?从历史研究的角度,中苏两国农业集体化的成败得失应该如何评价呢?这些就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苏联农业集体化的经验教训
     苏联十月革命后曾经历了一个短暂的“战时共产主义”时期,政府对工业实施监督,实施劳动义务制以及粮食贸易垄断和余粮收集制,在农村组织“公社”及其它集体农庄。1921年后又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医治战争带来的创伤;以粮食税取代余粮收集制,同时着手恢复工农业生产。当时有些反对意见认为,这是从战时共产主义倒退了一步。为此,列宁不久后就声言“退却”已经结束,并提出口号要“准备向私人经济的资本实行进攻”。这表明新经济政策只是一种暂时过渡,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发动社会主义的“正面进攻”,把“新经济政策的俄罗斯变成社会主义的俄罗斯”。于是在1929年左右就开始国家的工业化和农业的全盘集体化。[1]
     苏联处理农业经济体制的做法对中共建国后的农村政策选择确实具有巨大的示范作用。下面从几个方面来介绍苏联的农业集体化道路,并适当地与中国的情况作某些比较,以分析苏联农业集体化的经验教训对中国的影响。
     苏联“十月革命”过了11年之后,经济仍然走不出“恢复时期”,工业刚超过一次大战前的水平,农业则还低于战前水平,社会中充满了各种矛盾,党内派系斗争激烈。当时苏联的农业总产量虽比布尔什维克建立政权之初有所提高,但商品率即“上市量”却有所减少,农产品在出口中的比重从战前的73.7%下降到1928年的46%;在国家进口机械和各种原料主要依赖农产品出口的情况下,工业建设的目标严重受阻;在农产品出口减少的同时,城市和工业中心地区粮食供应不足的现象日趋严重,这使“五年计划”的主要支柱有垮台的危险。[2] 斯大林于1928年决定加速农业集体化,其实是力图从这种经济困境中解脱出来的手段。但当农业集体化完成后,苏联却把当初的这种真实意图遮掩起来,而声称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然做法。后来中共完全接受了这一观点。
     俄共(布尔什维克)是个城市“无产阶级”的政党,十月革命走的是一条先占领城市再占领乡村的道路,俄共向来对农民不信任。在1917年的革命中,没收了地主及皇室、教会的土地重新分配,并在1918年夏的第二次土地重分中又没收了旧式富农的多余土地,相当于完成了“土地改革”。虽然布尔什维克出于政治考虑,为了争取农民在内战中对自己的支持而承认农民的土地私有权,但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即指出,农村在革命后会更加小资产阶级化,这种农民“在地主和资本家被击溃并被放逐以后,是能够向无产阶级的政治上的专政挑战的唯一残存的独立阶级”。以下两段话则更为著名:“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列宁)“能不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把苏维埃政权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建立在两个不同的基础上,就是说,建立在最巨大最统一的社会主义工业基础上和最分散最落后的农民小商品经济基础上呢?不,不能。”(斯大林)[3] 显然,对苏共而言,农村集体化不仅仅是为了“工业化”,而且也是为了打击个体农民、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需要。中共与俄共本来有很大不同,与乡间的农民有密切联系,是以“农村包围城市”取得政权的,若效法俄共推行农业集体化,势必严重伤害党在农村的社会基础。
     在农业集体化运动之前,苏联曾出现过3种试验型集体农庄,即“公社”、“共耕社”和“劳动组合”(很像是中国的“人民公社”、“互助组”和“合作社”)。早先,苏共鼓励建立的形式是“公社”(一切归社员公有,连伙食也由公社供给),而农民却宁肯选择另一种形式“共耕社”(家畜以至土地、耕畜等都不需集体化)[4];由于“公社”要依靠政府补贴、“共耕社”也不利于农产品的抽取,所以苏共后来改为支持“劳动组合”,这种形式遂成为集体农庄的主要形式(当然是配合着某种特定的收购和分配制度)[5];但农业集体化运动之前的数年内它的发展始终处于停滞状态,至1928年参加集体农庄的农户只占农户总数的1.7%。
     苏联自1929年开始强行推动农业集体化运动,这一运动遭到了农民强烈的反抗,大批生产资料被毁,例如,在统计数据相对可靠一些的家畜数量方面,集体化过程中三分之二的马匹、五分之四的牛、六分之五的猪和八成五的羊都失踪了。因此,苏共采取了极其残酷的强制、甚至武力手段来剥夺所有富裕的和不愿集体化的农民,在这一运动中有数百万农民被处死或驱赶出家园、其财产则被没收[6];运动也造成农业生产的急剧下降,农业产量在30年代初期降低了30%以上,农村因此出现了严重的饥荒,仅在1932年至1933年期间就有数百万农民被活活饿死。[7] 苏联的农业集体化不仅是自上而下强加给农民的,而且实际上是依靠近于“国内战争”的手段和“大饥荒”才把农民“征服”了的。虽然农村集体化的目标最后是实现了,但农业产量却多年下降,直到1938年才略微超过1928年的水平(仍未恢复到战前水平)。[8]
     集体农庄唯一的“成就”就是在农产品的征集或所谓“收购”上达到了预期目标。与集体化运动同时发展形成的收购制度规定,集体农庄首先要满足国家的交售任务(当然是低价的),并规定农业的种植计划;在这些方面农庄本身没有自决权,农民所有的人力和财产实际上都被国家征用了。其结果是,在农产品总产量下降的情况下,其“上市量”却增加了4倍以上[9] 有学者指出:“假如集体农庄可以保留它们的全部收入用来报酬成员的劳动,是否可能适当地组织集体农庄的劳动队伍还有疑问。当国家拿走这种收入中最大的一部份时,失败是必然的。”[10] 可惜的是,这样的集体化竟然成了中国的榜样。
     需要指出的是,苏联和中国的经济传统也就是集体化的背景和所针对的问题是完全不同的。传统的中国是个典型的小农经济社会,生产效率很高。而俄国近代史上实行的却是一种村社制度,土地定期重分,三圃轮休,使用效率低下;再加上地广人稀,基本上还停留在粗放耕作的自然经济阶段。十月革命以前俄国农村虽然出现了脱离村社而独立生产的倾向,但这种倾向直到1906年斯托雷平改革时期才得到政府的鼓励和法律的承认。十月革命胜利后直到集体化之前,个体农户仍仅占极少数(例如俄罗斯统计中有95%的土地仍为村社所有)。如果把俄国和传统的中国同称为“封建制度”,显然会造成极大的误解;同样地,也很难把这种小农称之为“资本主义”,因为这在俄国虽是晚近的现象,在中国已有了二三千年的历史。如果把这称为同类的历史现象,那幺它的发生在中国就要比俄国早得多。显然,俄国的传统和中国的传统是完全不一样的,苏联的集体化所要解决的问题也与中国大不相同,它提出有效的组织、机械化的耕作,是有所指的,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内核。从某种角度来看,在俄国特殊的背景下产生的解决俄国农业特定问题的模式,又怎幺可以不加分析地照搬到中国呢?可惜,僵硬的意识形态把对所有这些客观问题的思考都剿灭了,中国为此深受其害。
苏联农业集体化模式对中国的影响
     中共的农村政策负责人并非对苏联集体化运动的经验教训茫然无知,他们虽未认识到集体农庄根本就是一个失败的制度试验,但至少了解这一过程的“近期”后果。[11] 有些负责干部当时之所以对苏联的这一模式仍采取肯定的态度,是认为苏联能战胜法西斯德国靠的就是集体农庄,否则就做不到这点。[12]
     由于苏联集体化运动中存在着这样严重的教训,中共中央暨农村工作部在农业集体化的初始阶段比较谨慎。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的态度则是矛盾的:“有些同志,又在苏联共产党的历史上找到了根据,拿来批评我国目前的农业合作化工作中的所谓急躁冒进。《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不是告诉了我们,他们的许多地方党组织,曾经在合作化的速度问题上,在一个时期内,犯过急躁冒进的错误吗?我们难道不应当注意这一项国际经验吗?......我认为我们应当注意苏联的这一项经验,……但是我们不应当容许我们的一些同志利用苏联的这项经验来为他们的爬行思想作掩护。”他又举出三条理由为中国的农业集体化运动辩护:第一,准备以18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这个计划;第二,采取逐步前进的方法,如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一切均按自愿和互利原则;第三,每年规定控制数字,并有停顿、间歇和整顿。[13] 但是,毛泽东的上述3条保证其实都是空话,实际上一条也未照做;相反,他推动的中国农业集体化比苏联更快。苏联的农业集体化从1921年到1937年总共享了17年时间,而中共却只用了6年。
     其实,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集体化安排得慢一点还是快一点,而在于党内各级干部在政治教条教育下早已盲目地对集体经济的成功抱有一种坚信不疑的态度了,再加上急功近利的心态,怎幺可能不“急躁冒进”呢?薄一波曾谈到过,从建国开始,中共对小农经济就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而对农业集体化寄予了特殊期望;土改后大家都有一个认识,靠小农经济满足日益增长的粮食需要是不行的;1952年苏共召开第十九次代表大会,马林科夫在报告中宣布,苏联以前认为是最尖锐、最严重的粮食问题依靠农业集体化,“顺利地解决了,彻底而永远地解决了”[14],这在中共高级干部中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1953年全国财经会议的粮食组开会,大家深感粮食问题严重,把解决中国粮食问题的出路寄托在走苏联集体化的道路上。这年10月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粮食问题,毛泽东曾引用马林科夫说的苏联依靠农业集体化解决粮食问题的成果鼓舞到会的人。10月15日,他在同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谈话时更明确指出:“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改为集体所有制”。他在1955年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更明确地说:“苏联所走过的这一条道路,正是我们的榜样”。[15]
     中共建国后的经济情况在相当程度上与苏联当年的情形颇为相似,这也促成了中国仿效苏联的农业集体化模式。1953年第一次宣布“一五”计划,规定粮食生产年平均增长5.3%,但当年实际粮产量仅增长1.8%,棉花产量则下降9%;1954年粮食增长仅1.6%,棉花再次减产9%。当时中央把增产的希望寄托在合作化上,但合作化后的1956和1957年粮食的增产幅度仍然远远低于一再降低的计划指标。这严重地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占工业产值一半以上的轻工业所需的原材料大受影响,而轻工业发展受限制又间接影响到政府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下降,进而引起工业投资的削减;农业增长速度下降也影响农产品出口,减少了国家赚取外汇的主要来源;农业发展缓慢还引起了粮食商品率的下降和1953年的食品供应危机,结果政府开始仿效苏联实行“统购统销”。[16]
     当然,中国走上苏联的强制农业集体化模式的过程也不是没有曲折。斯大林逝世后苏联某些政策的改变,如加强农业、围绕重工业为主的发展方针的争论等,曾使中共觉察到斯大林和苏联经验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发现了苏联的某些经验并不适合于中国国情。[17] 1956年初,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到:“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18] 可惜的是,这一反思并未能充份展开,就被“大跃进”的决定所打断了。因为毛泽东其实骨子里仍然十分热衷于中国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和“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当时刘少奇传达说:“毛主席说,‘我们要利用目前国际休战时间,利用这个国际和平时期,再加上我们的努力,加快我们的发展,提早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否则,将来一旦打起来,我们的困难就会更大。因此,一切工作都要反对保守主义;八大的准备工作,‘中心思想是要讲反对右倾思想,反对保守主义’。毛主席说,‘我们可以有几条路前进,几条路比较一下,要选一条比较合理、正确的路线’。按常规走路,时间拉得长,成绩不大,这是保守路线。现在各方面的工作都落后于形势的发展,我们有不少同志正在走着这条保守的路线。......客观事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平衡不断被冲破是好事。不要按平衡办事,按平衡办事的单位就有问题。”
     在毛泽东的心目中,吸取苏联模式教训的方法有两个。一是做一定的调整并相应降低发展速度,即他所谓的“按常规走路”,但他嫌这样“成绩不大”;同时也顾虑这种“常规”的增长将会伴随着“官僚主义”的蔓延和“革命意志”的消退,这些都是不能接受的。于是他就转而考虑那种他以为能迅速赶超苏联、比苏联模式更激进的方法,那种符合他一贯风格的雄心勃勃的方法,即以非同寻常的建设速度和手段去冲破经济发展上的僵局。由此便产生了1956年初的“冒进”和1958年的“大跃进”。但是,“大跃进”彻底失败了,其结果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既不同于苏联模式而又没有摆脱苏联模式”。[19]
     苏联模式对中国的影响是极大的,而且,它有如“骑虎难下”,一旦骑上去就很难下来。所谓的苏联计划体制,本来就是一个诘聱难行的东西。它要求将整个经济置于集中的指挥之下,按照某种计划或意旨统一调拨资源,只能实行所谓的“产品经济”;因而也只能抹灭“传统”,一切重头开始建构。这种制度在苏联已是不伦不类,传播到中国这样的国家,就更是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许多问题。
     苏联决定开始强制农业集体化的直接导因是1928年至1929年的“谷物收购危机”,从某种角度来说,它可与中国1953年的粮食紧张相比。表面上看,这都是一些“偶然”的“意外”事件和因素,但却造成了具有极大“必然性”的重要后果,这是中国和苏联非常相象的一点。它构成一个很有趣也很迷惑人的问题:为什幺总有这样一些“偶然”因素出现,使事物导向“社会主义改造”和“苏联模式”的道路?事实上,苏联的此类危机已出现过不止一次,如十月革命胜利不久后的粮食危机、1923年的销售危机,到1928年则已是第3次了。[20] 所以它的出现,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通过对苏联和中国农业集体化历史的对比研究,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在力图或意欲取消市场机制、而改由一切经济活动归政府控制的情况下,经济萎缩或经济困难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这不一定取决于工业化速度的高低;可是,在社会主义国家,每当提高经济的计划化或公有化程度造成经济困难时,计划经济的制度架构和意识形态教条就象“诱饵”一样,诱使政策滑向进一步的“统制经济”,似乎舍此别无他途。中国五十年代初期经济政策的走向也存在着这样的倾向。一旦实行苏联式的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农产品的供给和价格也就会成为突出问题;“统购统销”本不是中共预期要建立的制度,当初也并不想学习苏联的“余粮收集制”或粮食“收购制”;“统购统销”的实施在当时完全是一个意外和应急手段,但一旦实行了这一制度,就自然引出了相应的需要加快农业集体化的后果。官修史书往往倾向于把建国后30年中农村政策的失误缩减到“大跃进”一个侧面,从而回避一个更具根本性的问题:从互助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从“统购统销”到“户口和粮食配给”,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高潮”,难道不是一个完整的、环环相扣的乌托邦方案吗?改革是对这一乌托邦的彻底否定,其意义远远超出对经济体制的认知;从农业集体化道路的失败当中所要总结的,也不应该只是农村政策而已。
【注释】
[1] 《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外文书籍出版局,1948,莫斯科,第8、9章。此书50年代初期在中国曾被指定为“干部必读”的经典著作,人手一册,用以教育党员干部。毛泽东对这本书也非常重视,要求全党仔细研读,见李锐的《毛泽东的早年与晚年》,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页221。
[2] 沃尔沃·拉德钦斯基,《苏联农业的社会化》,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24至25页。
[3] 《列宁全集》,莫斯科第二版,第22卷,第289页;《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58,第6页;《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64,第372页;《苏联农业的社会化》,第23页;瑙姆·贾斯尼,《苏联的社会化农业》,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25至26页。
[4] 在1929年“大运动”之前,共耕社大约占60%的比重,见《苏联的社会化农业》,第323页。
[5] 出处同上,第300页。
[6] 《联共(布)党史》后来也遮遮掩掩地承认运动中存在着强制粗暴:“有许多党工作人员......不问地方和时间条件怎样,不问农民加入集体农庄的准备程度如何,而用人工方法勉强加速集体化。......当时暴露出违背集体农庄运动自愿原则的事实。在好几个区域里,人们竟用对农民采取‘剥夺财产’、褫夺选举权等等要挟手段强迫他们加入集体农庄的办法来代替了自愿原则。......在好几个区域里,人们竟用官僚主义的号令手段浮报集体农庄数目的办法,用勉强夸大集体化百分数的办法来代替了集体化方面的准备工作,来代替了耐心解释党在集体化方面政策基础的工作。......在好几个地方,人们不顾中央认定集体农庄运动基本环节是只把基本生产资料实行公有的农业劳动组合这种指示,公然鲁莽从事地跳过劳动组合而径直组织农业公社,把住房、自用奶牛、小牲畜及家禽等等实行公共化。......有几个省区里的领导工作人员因迷恋于集体化方面的初步成功,公然违背了中央关于集体化速度和期限的直接指令。”《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377至378页。
[7] 沈志华,《新经济政策与苏联农业社会化道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430至432页。
[8] 《苏联的社会化农业》,第307、326至327页。
[9] 出处同上,第32至34页。
[10] 出处同上,第396页。
[11] 例如,邓子恢在1953年中央农村工作部成立不久时说,苏联农业集体化的时候,减产20%多,牲畜死亡一半(一千多万头),农村动荡,不能不抽调大批干部下乡。我们不能重犯这个错误。苏联集体化后几年就有了大量的拖拉机,我们没有这个条件,发生了这样的问题就更受不了。见燕凌的“人民日报农业合作化宣传始末(1950-1956)”,《人民日报史料选编》第14期,1989年,第12页。
[12] 据笔者1993年6月采访杜润生时杜的回忆。
[13]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83至186页。
[14] 事实上,苏联1953年的粮食产量仅为8,250万吨,低于沙俄时代最高水平的1913年的8,600万吨,按人均产量计算则1953年比沙俄时代低19%。
[15]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北京,第363至364页。
[16]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第169至185页;订正的数字,如1953年的粮食增长率等,见《中国统计年鉴-1983》,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第158页。
[17] 出处同注[15],第471至472页。
[18] 出处同注[15],第470至482页。
[19] 《毛泽东的早年和晚年》,第315页。
[20] 志华,《历史的启示》,华夏出版社,北京,1988年,第5、8章。

第三编
天问──“三年自然灾害”
王维洛  中国旅德学者、德国多特蒙德大学工程博士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之际,《人民日报》、新华社、国务院新闻办和《北京日报》联合举办了一次民意调查,请民众评选出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事件。出乎有关方面意料的是,民众并未挑选那些政府自认为十分辉煌的业绩,相反却评选出一系列负面的事件。其中文革名列第一,“三年自然灾害”名列第二。[1] 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是指1958年中国兴起“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经济政治运动后紧跟着出现的三年严重经济困难时期(1959年至1961年),在此期间因饥馑而非正常死亡(饿死)的农民多达三千多万人,是八年抗日战争期间因战乱死亡人数的一倍半。在人类历史上,这可能是短期内因饥馑死亡人数的最高纪录。然而,这究竟是怎幺回事,在官方的正史中却语焉不详,通常只用一句“三年自然灾害”来解释如此惨祸的原因。经历过这一人人饿肚子时期的40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也往往习惯地按照官方用语以“三年自然灾害”来描述这一时期。但是,研究现代史的学者们却很少提出这样的问题:在那三年期间到底在中国的什幺地方发生了什幺样的自然灾害,灾害又严重到什幺程度以至于造成如此惨重的灾祸?本文试图运用中国公布的正式气象水文及自然灾害记录来回答以上问题,帮助读者了解历史的真相。
中国历史上的自然灾害
    按照科学定义,地球上的自然异变对人类的负面影响超过一定程度时被称为灾害。[2] 自然灾害主要指突发性的暴雨、洪涝、干旱、台风、风暴潮、冻害、雹灾、雷电、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崩塌、病虫害等,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渍化,气候变化、水资源变化等缓进的变化过程也属于广义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的直接成因是自然的变化,但人类的活动可能诱发许多自然灾害或加重灾害的程度。对中国社会经济影响最大的自然灾害首先是气象灾害(洪涝、干旱、台风等),其次是地质灾害(地震、滑坡、泥石流等)。
    中国自然灾害的特征是出现频繁、但以区域性灾害为主。据官方统计,建国以来在一般年份里,农作物受灾面积达6亿多亩,其中成灾面积约为受灾面积的一半,占耕种面积的六分之一,因灾平均每年少收粮食400亿斤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00亿元,2亿以上的人口会遭受各种自然灾害的袭击,通常每年造成5千至1万人死亡。[3] 虽然平均每年有六分之一的耕地成灾减产,但其它六分之五的土地仍能丰产保收。因此一般情况下,虽然年年有灾,但全国的农业及粮食生产还是可以基本上保持稳定的;而且,每年的受灾地区不同,很少会出现一个地区持续几年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的局面。
    查阅中国的自然灾害记录可以发现,从1949年至1958年几乎年年有灾,有时灾情甚至十分严重。例如,1949年长江、淮河、汉水、海河流域的各河流严重决口漫溢,水灾严重;1950年察哈尔、绥远、内蒙古遭受旱灾,山东、平原和辽宁省遭受水灾;1952年黄河下游、长江流域夏季干旱,淮河上游和汉水流域夏秋多雨受涝;1953年,长江以北大部份地区春夏少雨,辽河、松花江流域以及冀、鲁、豫盛夏多雨受涝,南方部份地区夏旱较重,北方低温冻害严重,台风造成了严重损失;1954年长江、淮河出现大洪水,海河流域夏涝,黑、闽、两广地区出现旱灾;1955年华南和西南地区有冬、春旱,华北地区春旱严重,夏季京、津、冀、豫、皖降雨比往年多六成至一倍,河流漫溢、决口;1956年夏秋在江南地区、秋季在黄河中上游及长江中上游少雨干旱,而淮河、松花江流域洪灾严重,台风灾害也很严重;1957年晋、内蒙西部春夏秋连旱,黄河到长江北岸夏秋季先涝后旱,江南盛夏干旱,东北多雨受涝;1958年全国大部份地区春夏偏旱,黄河中游出现大洪水,郑州黄河大桥桥墩曾被洪水冲毁。[4] 尽管这些年并非风调雨顺,但中国的粮食产量仍能逐年增加,农业生产形势良好。“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之后也同样没有多少风调雨顺的年份,持续性干旱对农业影响很大,特别是1971年到1981年、1986年到1988年旱情最重[5],但这些灾情同样没有妨碍农业的增产,更没有造成全国性饥馑。
“三年自然灾害”根本不存在
    “三年自然灾害”由三个词组成,即“三年(1959年至1961年)”、“自然”、“灾害”。要弄清当时的真相,可以从考察其含义和与之对应的历史资料入手。这个说法首先强调存在着严重的自然灾害,暗指灾祸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其次,还隐含着在全国范围内都发生了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的意思,所以才造成全国性饥馑;最后,全国范围的特大自然灾害竟长达三年之久。这个结论真的是根据中国官方的灾害资料得出的吗?
    如果分析这三年的自然灾情资料,我们会发现,这几年没有全国范围的大规模严重洪涝灾害,只在局部地区出现过洪涝灾害。例如,1959年5月中至7月上旬闽、粤、桂持续多暴雨,珠江水位猛涨,东江流域发生洪涝灾害;7月至8月晋北、冀北、辽西和内蒙中东部雨量多于常年五成到两倍,出现洪涝灾害;8月上旬四川暴雨,岷江、沱江有洪水;第三号台风使厦门损失严重。1960年7月下旬至10月,受台风影响沿海各省有暴雨,辽、鲁、苏、浙、闽受灾较重,黑、吉东部雨涝;7月底8月初川西持续5天暴雨,部份地区有洪灾。1961年6月中下旬,四川有一次较大范围的暴雨过程,涪江和岷江上游出现较大洪水。
    从1959年到1961年出现的主要自然灾情是旱灾。1959年7至9月间渭河、黄河中下游以南、南岭、武夷山以北地区普遍少雨,鄂、豫、陕、湘北、川东旱情严重[6],接着华南出现秋旱,广东、福建两月无雨[7],这些基本上属于局部性灾害。1960年冀、豫北、鲁西、晋、陕南、辽西等冬小麦产区冬春少雨雪,干旱持续到初夏,山东汶水、潍水等八条河流断流,黄河下游范县至济南段断流40天,粤、琼旱情持续7个月,滇、川、黔冬春连旱,旱情仍属局部、短期性,由于冬小麦产量在全国粮产量中所占比重不大,旱灾不具全国性后果。1961年冀、内蒙、东北北部、豫、皖、苏、甘、青、陕、鄂、川、粤、桂和琼等省区年雨量偏少[8],虽然受旱面积较大,但灾情轻,更不能算是全国性特大灾害。
    衡量一个地区干旱程度的另一重要指标是干燥度,即年蒸发量和年降雨量的比值,若比较某地特定年份的干燥度与该地的常年平均干燥度,即可知道这一年该地较常年干旱还是湿润。根据《中国水旱灾害》一书中1959年至1961年全国各省市干燥度距离平均值图,可以发现:1959年全国各省市干燥度距离平均值在正常变化范围之内;1960年全国干燥度略大于平均值,干旱范围比1959年略大,但干旱的程度减轻;1961年从全国来看属正常年份。因此,从干燥度距离平均值的分析中无法得出这样的结论:在1959年到1961年期间中国经历了一场非常严重的全国性、持续性旱灾。同样地,金辉利用气象专家编制的1895年至1979年“全国各地历年旱涝等级资料表”也证实,在1959年到1961年间没有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属于正常年景。[9]
    再从旱灾的严重程度来比较,也会发现,1959年和1960年的旱灾远小于1972年或1978年的旱情。1972年是1949年以来黄河、海河流域的一次大范围严重干旱,成灾面积2.04亿亩,重旱区分布在京、津、晋、冀、陕、北、辽西、鲁西北。该年春季少雨,入夏以后持续干旱少雨;官厅、岗南水库的水位线都降到死水位以下;地下水位普遍下降3至5米。1978年的重旱区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北方的东北、晋、陕、甘、宁、新、鲁部份地区也有旱情;江苏省无雨天数达140余天;上海的黄浦江、苏州河水发臭。但是,即使是在旱情比1959年、1960年严重的1972年,虽然粮食产量因灾减产1,367万吨,也未出现全国性饥馑,更未饿死一个人。而在旱情最严重的197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反而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因此,孟昭荣、彭传荣认为,“就自然灾害而言,三年期间诚然发生了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但是从我国历史的灾荒实况观之,有史以来几乎无年不灾,灾荒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三年期间当亦不能排除发生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如果不是“左”的政策上的失误,能够保证足够的粮食产量.....。”[10]
三年期间粮食减产、饥馑和饿死人的原因
    大饥馑源于粮食大幅度减产,既然这三年中并没有全国性特大灾害,为什幺会出现粮食大减产、导致缺粮和饥荒、最后数千万农民饿死的惨剧?1959年的粮产量下降17.6%,从上年的2亿吨降到1.7亿吨,1960年又比1959年减产18.5%、2,650万吨,此后直到1966年粮产量才恢复到1958年的水平。据专家分析,这三年减产的粮食中只有一小部份与旱灾有关[11],主要的减产因素不是自然灾害,而是耕地抛荒和弃收。例如,1958年山东省的青壮年农民都炼铁和修水库去了,全省秋播面积不及往年的四分之三,因而减产;1959年秋冬又有887万青壮年去修水库;甚至在1960年农村经济崩溃时仍有数百万农村劳动力在修水库。从1959年1960年,山东省共荒芜农田五千到六千万亩。[12]
    在粮食大幅度减产的情况下,救灾赈民本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但是当时的中国政府绝大多数领导人都一心执行毛泽东荒诞的大跃进政策,根本不去救灾;甚至摄于毛的淫威,不敢谈灾情,相反还千方百计地掩盖灾情,迎合毛的好大喜功的心态,国务院因此于1958年取消了专事救赈的中央救灾委员会。中国的历代王朝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从灾情呈报、灾情调查、灾情评价到救灾措施的救灾制度。清朝规定,督抚要向朝廷“飞章奏报”灾情,晚报一月官降一级,晚报三月革职;救灾措施包括蠲缓地丁钱粮、赈济灾民、留养资遣流民、抚恤灾民、施粥、施放衣物药品、掩埋尸体、修房补助、借发种子、购粮平粜、以工代赈等。但“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这三年中,中国却没有任何救灾机构,也没有任何灾情呈报、灾情调查和灾情评价,更谈不上救灾措施,结果中灾变成了重灾。
    1959年7月到9月正是粮食减产、粮食库存急剧下降、数亿农民即将进入饥馑状态的关键时刻,中国的领导人却云集风景秀丽的避暑胜地庐山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正做着让全国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他个人登上世界共运霸主地位的黄梁梦,而其它高级领导人则争相献媚邀宠。只有彭德怀等少数几个人敢于说了一点真相,立刻遭到了毛泽东及政治局绝大多数委员们的一致打击。此后在全国进一步掀起了“大跃进”狂热和反右倾机会主义的高潮,这场从上而下发动的权力斗争把党内仅存的敢于说真话的干部都打倒了,留下来的都是迎合着毛泽东、为了个人权位而把老百姓的死活搁置一旁的干部。
    1960年初,当全国农村数亿饥民挣扎在死亡线上时,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了政治局会议,会议认为1960年将又是一个大跃进年,形势可能会比1959年更好。这一年《人民日报》的元旦社论提出,在六十年代的第一年要做到开门红、满堂红、红到底。在3月30日到4月8日召开的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几千名来自全国的“人民代表”避而不谈粮食减产和饿死人的惨状,却争相报告自己所在地区的“大好形势”,会议“奉旨”通过了进一步“大跃进”的经济计划。
    1959年6月底,全国的粮食储备还有343亿斤,够城镇居民一年之需。但是,在当年粮食减产3,000万吨的严重情况下,政府却决定出口415万吨换取黄金和美元[13],出口量相当于上述粮食储备的24%。出口耗去了粮食储备,结果很快就连京、津、沪等大城市的粮食供应也几乎脱销,而农村的数亿嗷嗷待食的饥民就只有等死一条路了。1960年全国缺少2,400万人的口粮[14],若按每人每年250公斤计为600万吨,只要不出口粮食,当时就不会发生严重的饥馑,几千万农民也不至于饿死。当时政府一心一意想着造原子弹、导弹,好扬威世界,因此急需大量黄金外汇进口相关的设备材料,虽然后来“两弹一星”是造出来了,但奠基的却是数千万人的生命。如此“伟大成就”的惨烈代价恐怕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直到1960年春全国已有数千万农民饿死,许多乡村遍地饿孚,甚至出现了食人肉的现象,中央政府才承认了饥馑和大规模饿死人这个事实,并于1960年下半年开始采取救灾措施。但为时已晚,数千万农民已化为冤魂。
谁造出了“三年自然灾害”这个假话?
    实际上,在中央政府正式承认严重失败的1960年5月之前,官方文件、领导人讲话和新闻媒体中从来没有提到过“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字样。为了给政府和中央领导人的集体性的、几乎不可饶恕的严重错误开脱,宣传机构编出了“三年自然灾害”这个假话,以便把人祸解释成天灾。这个说法是中共建国以来的一个最大的谎言。1960年《人民日报》的国庆社论一改过去歌颂莺歌燕舞升平景象的调子,为全国民众描绘出一幅可怕的图画:过去两年来,全国大部份地区连续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15]。1961年1月,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公报把谎言编得更大了,“在1959年严重自然灾害之后,1960年又遇到了百年不遇的自然灾害”。随着官方文件、领导人讲话和新闻媒介众口一词地宣传“自然灾害”,再加上强制性的思想“教育”,“三年自然灾害”这个被反复重复的谎言,终于变成了民众心目中习惯成自然的关于那个困苦年代的代名词。而政府和领导人的政治责任也被谎言洗刷得干干净净。在谎言面前,那冤死的数千万农民似乎死得活该,只能怪“老天不长眼”了。
    党的各级干部虽然知道一些真相,但有了彭德怀的“榜样”,他们早已习惯于不说真话、专门逢迎。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七千人干部大会上,刘少奇代表中央做的报告中谈到工作中的失误,指出原因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这一说法比《人民日报》的欺骗宣传要真实得多,但还是有所保留的。他不敢承认,就连这个所谓的“三分天灾”也实际上是嫁祸于天,这三年基本上是正常年景,本不应出现饥馑。至于所谓的“七分人祸”,不但身为祸首的毛泽东根本拒不认帐,并正在谋划着倒刘报复,而且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人自己不也是“人祸”的一部份吗?
    后来,关于这三年全国严重经济困难的官方解释又有了进一步修正,演变成“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里的正式说法:主要由于“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误,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我国国民经济在1959年至1961年发生严重困难,国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损失。其中关于政策错误的部份比较接近史实,而关于自然灾害和苏联毁约的部份则仍然是虚饰之词。苏联毁约发生在中国的大跃进已经造成经济崩溃之后而不是之前。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毛泽东1957年秋在莫斯科宣称,社会主义国家有了原子弹后,应该把社会主义推广到全世界,哪怕世界人口因此而减少几亿也在所不惜。随后中国开始的疯狂的大跃进计划背后,就反映出毛泽东这种为了个人在世界上称雄而毫不顾及人民死活的帝王式野心。而且苏联毁约影响的主要是军工项目,若这些军工项目果真能完全中止,那时中国至少可以少死上千万人。
    作为本文的结语,这里再强调一下,所谓的“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1959年-1961年),中国大部份地区连续三年遭受了严重自然灾害,1960年甚至遇到了百年不遇的自然灾害”的说法,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首先,当时只有约百分之十的农田受旱成灾,全国大部份地区并没有任何“严重的自然灾害”;其次,即便是在受过灾的地区,也未发生持续三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现象,受灾的局部地区只是在三年中的某一年受灾而已;再次,当时出现的旱灾程度远未构成“严重”的自然灾害,更谈不上是“百年不遇”的自然灾害;最后,那三年期间发生过的中等程度的局部自然灾害与全国大量人口的非正常死亡没有必然的联系。
    为了让不喑史实的后人免遭蒙骗,中国的现代史中应该取消这个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的说法。当然,还历史以真面目,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注释】   
[1] “官方民意调查吓坏中南海”,《争鸣》,2000年第2期。
[2] 中国科学院地学部,《中国自然灾害灾情份析与减灾对策》,第VII页,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
[3] 张德江(民政部长),“我国救灾的根本出路”,出处同上,第5页。
[4] 孟昭华、彭传荣,《中国灾荒史》,电力出版社,1989年;中国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中国水旱灾害》,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1997年。
[5]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国家地震局震害防御司,《中国减灾重大问题研究》,地震出版社,1992年,第7页。
[6] 旱灾最重的是湖北省,但也不是滴雨未下,而是未下透雨,90天内的降雨量为70-170毫米。湖北是一年二熟到三熟制,90天的干旱最多影响一季收成。参见《湖北省自然灾害和防御对策》第402页(梁淑芬等编,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出版)。
[7] 《中国水旱灾害》,出处见注[4],第305页。
[8] 出处同上,第305页。
[9] 该表利用遍及全国的120个水文站资料,将每年的旱涝情况分为涝、偏涝、正常、偏旱、旱五个等级。其结论是:1959年13个涝、34个偏涝、35个正常、25个偏旱、13个旱,全国平均指数为-0.075;1960年14个涝、21个偏涝、33个正常、44个偏旱、8个旱,全国平均指数为+0.092;1961年12个涝、36个偏涝、28个正常、29个偏旱、15个旱,全国平均指数为-0.008。而在洪灾严重的1954年全国平均指数为-0,658,在干旱严重的1972年,全国平均指数为+0.88。这一对比进一步表明,从1959年到1961年是平常年景。参见金辉的“三年自然灾害备忘录”,《社会》,1993年5月号。
[10] 孟昭华、彭传荣,《中国灾荒史》,电力出版社,1989年。
[11] 根据《中国水旱灾害》一书的统计,1959年旱灾造成粮食减产6%,1960年造成减产10.7%,1961年造成减产8.2%。参见《中国水旱灾害》,第308、557-559页。
[12] 《当代中国的山东(上卷)》,1989年,第193、194页。
[13] 丁抒,《人祸》,第286页。
[14] 赵德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561页。
[15] 丁抒,《人祸》,第281页。
【参考文献】
孟昭华、彭传荣,《中国灾荒史》,电力出版社,1989年。
中国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中国水旱灾害》,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1997年。
中国科学院地学部,《中国自然灾害灾情份析与减灾对策》,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
中国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中国水旱灾害》,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1997年。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国家地震局震害防御司,《中国减灾重大问题研究》,地震出版社,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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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抒,《人祸》,九十年代杂志社,1996年,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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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冲,《祸国的辉煌》,夏菲尔国际出版公司,1999年,香港。
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中国水利年鉴》。

  风雨故土
──四川成都华阳县上游人民公社“大跃进”运动纪实
左颖嶷 南京大学中文系研究生
    我的家乡华阳[1]位于四川省成都平原中心,这里空气温暖湿润,土壤肥沃,风景秀美,气候宜人,由都江堰流出的府河如玉带环绕,与陶渊明笔下所绘“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桃花源颇有几分相似。就是在家乡人们已无心耕作、纷纷外出经商打工、田中杂草与庄稼并生的今天,倚仗着润泽清芬的土地,收成照样可喜,仍旧可称“鱼米之乡”。这样天赐的锦绣宝地,怎幺也会在“大跃进”时期饿死过人呢?通过走访当地一些居民,查阅当时的相关文献,笔者试图客观地还原出部份历史真相来。
     1957年9月中共召开的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大跃进”[2] 运动的序幕,“大跃进”的目标是“超英赶美”。1957年底,农业率先启动;接下来是发展以“大炼钢铁”为中心的工业;1958年10月后又开始了所谓的“文化大跃进”。整个运动持续了三年。大势所趋,华阳县上游人民公社的干部群众当时都热火朝天地投身于运动中。
     据当时的华阳县24个乡联合制定的“1958年到1960年发展简要规划”(这24个乡的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均署名):1958年要建立养鸡场,养鸡200只;栽桑十万株,每亩平均324株,养蚕1,000张,产茧12万斤;养蜂量1960年要达到200箱;要建立千株果园一处;设养鱼场一所,养鱼10,000尾;开设粮食付产加工厂、碾米厂、砖瓦厂、农具修配厂、肥料制造厂、饲料加工厂、纤维制造厂、制硝厂等8大工厂;新建37处水力发电站以及沼气发电站一个;农民住宅3年分别集中,兴修两个居民点;除七害、讲卫生,1958年实现基本七无;实现无文盲化,1958年8月全社无文盲,要建农业中学一所;建立交通网,新建干道、机耕道;3年实现全社十万桑、十万树,不留一寸荒土,一片树荫成线,行路不再打雨伞,乘凉不再进屋;两年实现托儿、幼儿组、所、班5个,产院1个,生育、晚婚有计划。[3] 这看起来似乎是个全面的规划,它所勾勒的美好蓝图就是放到今天也丝毫不嫌过时。如果当时的各级政府能实实在在地逐步实施,其前景还是令人鼓舞的。可惜,这份为“大跃进”制定的规划却为“大跃进”运动本身所摧毁。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上游公社以农业的“大跃进”最为轰轰烈烈,其次是“大炼钢铁”,下面就农业与工业两方面的“大跃进”分别阐述。
一、农业生产“放卫星”
     1957年冬天伊始,华阳县根据地委的指示精神,认为以生产队为单位的调工形式已不合时宜,在学习毛主席指示和信阳专区办人民公社的先进经验后,决定试点摸索,从而将中兴、协和、合林三乡合并为“上游人民公社”(下文简称上游公社)。[4] “上游”一名缘于“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当时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口号。“大跃进”中,华阳唯一合数乡为一社的只有上游公社。上游公社地大人多,又系华阳县委机关驻在地,因此在华阳各乡中位居“龙头”之重。1958年8月30日,华阳县“关于建立人民公社规划意见的请示报告”正式递交地委,上游公社于1958年9月正式组成。当时全社共有9,265户,44,080人;土地63,042亩,平均每个标准劳力有耕地4亩;此外还有牛1,505头,猪21,647只。[5]
     新成立的上游公社面临诸多任务。当时该公社的工作汇报称:建立人民公社之初,社党委面临着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关于公社生产发展的方针问题。发展工业与发展农业,有了矛盾,这矛盾,特别表现在劳动力问题上。在这样的情况下,公社的生产,应当以工业为主呢,或是应以农业为主?公社党委根据国家对于农村人民公社的要求和省、地、县委的指示,坚决贯彻了“以农业生产为主,实行工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全社在工农业生产方面的力量摆布上,约为四分之一比四分之三。[6]
     由此可见,在建社之初上游公社是把农业生产放在首位的,当时国家鼓动的业运动主要是两项:农田水利建设和积肥运动。因华阳县有府河、江淹河两条水流平缓、清澈甘甜、流量终年稳定丰富的大河,田地灌溉不成问题,因此上游公社将农业工作的中心放在积肥上,衡量农业生产成就的指标则是粮食产量,尤其是水稻产量。如前所述,华阳县的土地天生就是黑油油的肥土,上游公社位于府河畔,更是天然良田万顷,根本无需积肥。但是由于公社领导人主观上太想取得惊人的好收成,于是就决定做一系列急于求成的事:让农民不分昼夜地在田间劳动,为了晚上打火把照明,茂盛的树林、竹林几乎全被砍光;当地农民居住原本份散,三三两两用竹竿、茅草搭成的农舍掩映在丛丛翠竹中,但“大跃进”期间把许多农宅拆来烧掉,拆下来的谷草麦秸用于熏土积肥。[7]
     现在双流县华阳镇河池村4社[8]的吕海云是当地的一位老农,今年71岁(当年28岁)。他回忆当时的情况时谈到:1958年我刚当兵回来,那时成立了上游人民公社。我是公社管治安的。成立公社后,就有了伙食团,集体吃伙食。然后就搞大跃进。土要深耕,产量才高。白天搞,晚上干,打起火把垒土、耕地。当时拆了很多房子。我在的那个队,就是我和赵子和的房子最先遭拆的。记得当时上游公社的社长是刘祖武,他把我和赵子和喊去,跟我们说:“把你们的草房拆了,以后你们就先住墩墩房子(楼房)。”我和赵子和想,住墩墩房当然好,我们就答应了。房子拆了后,社上喊(让)我家住到左文华家的堂屋头(里),赵子和他们住到袁家喂牛的房子头(里)。跟我们一起拆房子的还有左文芳,我们三家人加起来,有十多间房子。后来全村一百多家人的房子都拆了,大家挤到一起住。还拆了一个庙子办学校。叫河祠寺小学。房子顶上的草,拿来熏土了,竹竿拿来打火把,木杆就拿给伙食团住了。后来没得房子拆了,伙食团煮饭就砍树子来烧。有些一、二十年的树子都拿来砍了,好可惜哦。当时树子基本上都砍光了。
     “大跃进”开始时,干部们“志向”远大,老百姓老实听话,大家都热情高涨。但当时的行动却是欲一步登天,而逆自然之道,无异于拔苗助长。检验深耕积肥的收效是粮食产量,刚开始的数据和计划可能还有几分根据,到后来就浮夸成风了。
     在华阳县“1958年几种主要农作物增产情况表”[9]中,有关上游公社情况是这样的:
年份
粮食总产(千斤)
中稻单产(斤)
红苕单产(斤)
早稻单产(斤)
1957年
40,685
576
524
567.8
1958年
91,823
1,462
1,300
1,159
增长率
125
154
48
104
     依表上所列,三乡合并后的上游公社1957年、1958年的粮食总产量大致是其它23个乡的3倍,其中粮食总产增长率一项名列榜首,其它的几项增长率在全县亦是名列前茅。据当时的上游公社对县委的汇报:1958年,全社主要作物中稻的平均产量为1,462斤。最高的一块田4.4亩,亩产达6,900斤,最低的产田,亩产仅有600斤。……在全社菜麦田25,082亩中,划分为卫星田、丰产片与一般田三种。在卫星田中,再分为大卫星与小卫星两类。实播结果,小麦14,082亩内,亩产10,000斤的大卫星田1,349亩,占9.5%;亩产5,000斤的小卫星田2,619亩,占18.5%;亩产3,000斤的丰产田6,706亩,占47.4%;亩产1,000斤的一般田3,408亩,占24.6%。油菜11,000亩,亩产5,000斤的大卫星田899亩,占8.22%;亩产3,000斤的小卫星田1,703亩,占15.5%;亩产1,000斤的丰产田6,660亩,占60.5%;亩产600斤的一般田1,738亩,占15.8%。[10]
     农民吕海云也谈道:当时的浮夸风,严重得很。只打了500多斤要说600多斤。600多斤报上去还不过关,结果我们就报1,000多斤。还记得最凶的一回是在公社大礼堂开大会,生产队的队长、队委、保管员都来了。本来是说生产,结果开成了斗争大会。有一个保管在分组讨论时说:“我是保管,我晓得,每亩只打了500多斤,哪儿有1,000多嘛!”马上就把他带到大会上去斗。协和乡的赵乡长,帮着说了几句话,也被弄上去斗。
     左学富(现双流县政府国土局职员,协和乡人,当年14岁)对当时情况的回忆是:那时候,我还在上初中。记得为了放卫星,等到收成时,就把几个田的庄稼统统插到一亩田头(里),密密麻麻,连青蛙都钻不过去。然后就喊我们这些学生去数,挨个挨个数一个穗子上有好多颗麦子,一株小麦平均结好多个穗子,再算田头(里)总共有好多小麦,最后一算亩产上万斤了。
二、“土法上马”、“大炼钢铁”
     在农业“大跃进”的同时,“大炼钢铁”的运动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先是发动农民献废铁。据当时的县委材料记载:“人民公社化后,各地都筹办了集体食堂,因此,对于过去用的旧锅、铲、火钳,应动员出卖,每户在月底前最低必须完成18斤。”[11] “截至十月底止,全县共建炉1,248个,其中煨钢炉791个,炒钢炉791个,共出钢290,339斤。”[12] 县委还特别表扬“上游人民公社苦战一昼夜,建成一百座土炉”。
     据当时的材料,华阳县政府在全县推广的土法炼钢方法有3种:
     (1)“跃进钢”炼法:由华阳县先锋机械厂试验成功,自称其炼出的钢比土钢质量好,故取名为“跃进钢”。炉子用炒毛铁炉,主要工艺流程是:先点火烘炉,炉烘干后,将生铁打成小块熔化,熔化出的铁水收浆后用钳子夹出来打成铁沱,然后铁沱入红炉上锻炼,就是成材钢。
     (2)坩锅炼钢法和三节炉炼钢法(即用三节炉代替坩锅炼钢),但当时在农村里无法实行。(这里不再介绍)
     (3)土法煨钢:煨钢罐用铁皮筒,每炉可煨出50斤-500斤钢。需100斤左右的焦煤。用猪骨或牛骨5斤,打成小块;焦煤末5斤;锯末8斤;将三种混合均匀作为配制原料。然后一层铁一层配制原料这样层层垒入煨钢罐,将罐填满后放入炼钢炉中,并把焦煤塞满炉子四周,使焦煤燃烧,约煨8-12小时,即可成功。
     当时农村里都用第一和第三两种土法炼钢,其中又以“煨钢法”最为流行。从登记表上看,当时指导炼钢的技术人员年龄在20至30岁之间,原多为泥瓦匠,文化程度一般为初小,仅有极个别人上过初中。
     华阳全县除上游公社外另有23个乡,根据当年华阳县“各乡炼钢完成情况日报表”[13]的数据,1958年10月15日全县有土法炼钢炉763个(其中上游公社76个),出动炼钢人数1,996人(其中上游公社200人),全县当日钢铁产量7,362斤(其中上游公社1,284斤);10月17日全县土法炼钢炉增加到792个(其中上游公社减少到68个),出动炼钢人数2,155人(其中上游公社523人),全县当日钢铁产量8,602斤(其中上游公社1,089斤);10月19日全县土法炼钢炉进一步增加到845个(其中上游公社恢复到79个),出动炼钢人数2,170人(其中上游公社270人),全县当日钢铁产量达13,909斤(其中上游公社1,266斤);10月20日全县土法炼钢炉再增加到847个(其中上游公社减少到71个),出动炼钢人数2,234人(其中上游公社286人),全县当日钢铁产量11,945斤(其中上游公社2,533斤);10月21日全县土法炼钢炉达到960个(其中上游公社达111个),出动炼钢人数3,239人(其中上游公社1,104人),全县当日钢铁产量达24,010斤(其中上游公社1,445斤)。
     这些数据并不是可靠的,至少有几处可疑:10月17日和21日上游公社参加炼钢的人数陡增,而产量却并未有较大增幅,且其它乡社参加炼钢的人都相对稳定;20日上游公社的炼钢炉比19日少了,参加炼钢的人数与昨日差不多,日产量却达到2,533斤,比昨天翻了一番,第二天产量又下降到19日的水平。由此估计,当时的统计数字“水份”是非常大的。如果作一个大致的比较,上游公社的各项数据约占华阳县总数的九分之一,这说明在华阳县“大炼钢铁”的过程中上游公社处在中游、平均的位置上。
     此外,那时为了加速钢铁生产,华阳县委还决定将劳动力调到灌县(现成都都江堰市)的炼铁厂。县委于1958年9月18日下达紧急通知,要求全县共抽调劳动力11,300人,其中上游公社1,350人;两天后的9月20日县委又发出新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出动25,200人,其中上游公社出3,000人。执行结果是,全县共有9,851人去了灌县炼铁厂,其中上游公社去了1,125人。[14] 现在河池5社的左文斗(当年21岁)是被抽调者之一,他口述的当时情况如下:1958年抽我去灌县虹口大炼钢铁。每个社的劳动力都被抽走了10-20%,一个公社有100多个土炉子,全部都是泥巴糊起来的。华阳县去了上万人,漫山遍野都是人,住的是连间铺,因为人多,所以全部都是睡地铺。当时炼钢铁用的鼓风机都是用手摇的,在土炉子头(里)放一层焦碳一层矿石,这样一层一层的放,因为温度上不去,所以搞了一年多也没有出铁水。抽我去炼钢,我很高兴,因为抽去炼钢是当工人。
三、“大跃进”的灾难性后果
     从1959年底到1960年初,人民公社的种种问题已经有所暴露,但官方的态度还是“坚持公社好、坚决反右倾”。1959年10月华阳县委全体(扩大)会议的总结报告[15]还在批判各种“右倾”倾向:如“解散公共食堂”,推行“包工到户、包产到组”,“退给社员自留地和毛猪”等;并认为“大家一致答复是肯定的,人民公社好得很;1958年和1959年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是空前的,是史无前例的;……出现了一跃再跃的新局面。”
     1960年3月7日,四川省李大章省长到华阳县上游公社同兴管理区检查工作,认为存在着严重问题。华阳县上报给地委并省委的报告[16]承认:“这个管区病人不断增加,现有病人达72人之多,绝大部份是脚肿病(编者注:因长期饥饿而引起水肿病,当时在中国大陆非常普遍)。据工作干部反映,死人数量也达到惊人的程度,1959年以来共死153人,其中属于正常死亡的仅29人,其余均为因饥饿而非正常死亡。死牛、死猪现象也十分严重。”报告并称:“经过五天工作,群众最迫切的吃饭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情绪也已安定下来”。但该报告仍将饿死人等严重问题的原因归结为右倾倾向,认为“上游公社以前任党委书记刘祖武为首进行了一系列的右倾倒退活动”,认为解决问题的核心是“反右倾斗争”。
     3月31日,上游公社的会龙管理区又发生了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再次惊动了省委。公社给省委的报告称:“该食堂当天早上吃饭人数为225人,均程度不同地发生中毒现象。经抢救查明:严重中毒的23人,中度重毒的121人,……在抢救过程中死亡3人,均为5岁以下的小孩”。中毒原因是,“31日早饭吃的厚皮菜稀饭,厚皮菜是30日早上摘的,淘洗后切碎,放在一个背兜里,31号早上下锅,下锅发现厚皮菜发热,煮好的稀饭发酸,是属于亚硝酸盐中毒。”[17]
     一年以后,上级政府派来的检查组在报告中承认了实行人民公社制度和推行“大跃进”的负面效应。但该报告把饿死人的主要原因归结为:一,计划用粮、节约用粮很差;二,蔬菜下种不多,管理不善,吃菜甚少;三,吃用代食品不够平衡和经常;四,部份食堂生活不够正常,停伙食堂较为普遍。[18]
     吕海云当时在公社管治安,对伙食团的历史记得比较清楚:没搞伙食团以前,我们都吃得饱饭,有时还有肉吃,搞了伙食团,饭都吃不饱,更不要说吃肉了,连活的猪都见不到。伙食团到了1960年的下半年就垮了,好多人得了脚肿病。当时想,住的房子楼上楼下,不煮饭,一打钟就吃饭,好安逸,结果整(弄)了一年多就垮了。得的得水肿病,饿的饿死。我负责治安,还有高旺民协助我,我那个时候搞都搞不赢(忙不过来)。经常一到晚上就有伙食团被盗,觉都睡不成,整(弄)得我心头很恼火。后来我就不在公社干了,回家当农民。
     左学富也回忆道:大跃进后期,每个人都吃不饱饭,食堂头(里)煮的稀饭清汤寡水,连米都见不到,肉就更不要想了,当时的主食就是野菜和谷糠。我们成天都饿得心慌,课也上不进去,有机会就跑到田头(里)去偷点麦穗,或者是到河头(里)去抓螃蟹,当然鱼是不可能有的,然后找个地方偷偷烤来吃。我记得到后来饿死了好多人,一家一家的得浮肿病(编者注:即水肿病的另一种说法),死的好多都是年轻的男的,都是壮劳力。我的大哥、大嫂也都生了浮肿病,后来嫂嫂就死了。
     令笔者心生疑窦的是,纵然“大跃进”运动严重打乱了上游公社的生态系统,破坏了很多自然资源,浪费了极大的人力物力,尽管对土地不遗余力地深耕积肥,即使不能使粮食产量翻番,但总不会适得其反地让农田严重减产吧?就算当时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大大降低,但庄稼还是在耕种,1958年以前一向丰裕富足的天府之国怎幺会突然饿死那幺多人呢?中共四川双流县委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一本材料的解释是:“自1959年以来,两县(双流县和华阳县)同全国各地一样,先后遭受了旱灾、洪灾、冰雹等重大自然灾害”。[19] 但是,《中国水旱灾害》一书中1959年至1961年全国各省市干燥度距离平均值图以及金辉利用气象专家编制的1895年至1979年“全国各地历年旱涝等级资料表”都证实,在1959年到1961年间,全国并没有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属于正常年景。[20]
     那幺华阳县当时究竟有没有灾情呢?对此左学富的回答是:当时所谓的1960、1961、1962三年自然灾害,我们那儿倒是没得啥子(什幺)感觉,根本就没得天灾。那个时候说是苏联和我们绝交了,要整(害)我们,所以到收割的时候,谷子刚打下来,都还是湿的,就全部运起走了,说的是支持国家。后来吃不到饭,大家做活就越来越没得劲,粮食产量也就越来越低了。那个时候人都很老实,对这样做也没得啥子(什幺)怨言,都很听干部的话,粮食是公社的,国家又有困难。只是饿慌了,要弄点儿小偷小摸,胆子大点儿的,就去偷伙食团。
     这样纯朴善良的人民,真是让人无话可说。
     尽管“大跃进”失败了,饿死了许多人,然而,人民公社制度仍然存续下来,对农民的折腾也还在继续。直到改革开始后,人民公社才解体。
【注释】   
[1] 《辞源》(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册2666页[华阳]条:“唐分成都县地置蜀县。安史之乱,玄宗西奔入蜀,改为华阳县,明清皆属成都府。公元1965年并入双流县,属四川省。
[2] “跃进”一词是针对当时的反“冒进”而生出。毛泽东在1958年5月26日给参加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同志们信中写道:“重看1957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社论,觉得有味,主题明确,气度从容,分析正确,任务清楚。以‘跃进’一词代替‘冒进’一词从此篇起。两词是对立的。自从‘跃进’这个口号提出以后,反冒进论者闭口无言了。……”
[3] 摘自“中兴乡会龙社1958年到1960年简要规划”。
[4] 1962年3月,上游公社又被分成中兴、合林、协和三个公社;80年代初,三个公社又被改为三个乡;90年代初,又将中兴、合林、协和三乡加上中兴场(镇)合并,建立了华阳镇,这就是笔者调查时的乡镇建制。
[5] “中共华阳县委关于建立人民公社规划意见的请示报告”,华阳县委办,1958年8月30日。
[6] “贯彻执行人民公社生产方针的情况”,华阳县委办,1958年12月21日。
[7] 即把田地翻耕后并不打细,而是将泥块堆起来,一个田里堆数个,土堆中空,以便烧谷草、麦秸熏烤,谓之熏土。
[8] 现华阳镇协和乡河池村是当时上游公社的一个生产队──52队的一部份。
[9] 引自当年的华阳县委办材料。
[10] 出处同注[4]。
[11] 引自“中共华阳县委钢铁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性炼钢运动的通知”,华阳县委钢铁办,1958年10月9日。
[12] 华阳县委办,“关于华阳县开展炼钢运动的情况报告”,1958年11月。
[13] 华阳县委钢铁办,1958年10月。
[14] 这两份紧急通知由华阳县委工业跃进办公室分别于1958年9月18日、9月20日发出。
[15] “中共华阳县委第1届20次全体(扩大)会议情况总结报告”,1959年10月31日。
[16] “中共华阳县委关于突击改变上游公社同兴管理区落后面貌的措施的报告”,中共华阳县委,1960年3月12日。
[17] “中共华阳县委关于上游人民公社会龙管理区第四生产队食堂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中共华阳县委,1960年4月2日。
[18] “关于华阳县上游公社中兴分社生活安排情况的检查报告”,温江地委华阳县生活检查组,1961年3月5日。
[19] 引自《艰难曲折的岁月(1949-1965)》,中共双流县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双流县党史资料丛书。
[20] 王维洛,“天问──三年自然灾害”,《当代中国研究》(美国),2001年第1期。

第四编
文化大革命:神权政治下的国家罪错
单正平 海南大学教授
一、“文革”是谁之罪?
    近几年来,因为余杰指责余秋雨不忏悔,忏悔又成了一个话题。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于坚和徐友渔两篇针锋相对的文章。[1]于坚认为,忏悔不忏悔完全是个人的自由,强迫别人忏悔就是对自由和个人尊严的践踏;而且要求忏悔的旗号不过是“文革”被以反对它的名义“克隆”罢了。于坚并不完全否定忏悔,但认为忏悔仅仅是个人的事,“如果谁觉得需要,请从他自己──悄悄地开始,就像真正的忏悔者那样,在密室里”。
    笔者比较认同于坚的观点,但认为于坚回避了一个重要问题:对“文革”这场历史浩劫要不要追究,如何追究?要不要再认识,如何认识?如果把“文革”的问题简化为一个个人的忏悔问题,那我们对“文革”的态度和行动大概就只能有两种可能:或者置诸脑后,永远忘却,或者一个人躲进密室忏悔一次或几次拉倒。这显然是一种对历史的轻佻。
    徐友渔的看法,笔者以为有必要引征并略加评论,然后再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徐友渔在上述文章中说:“文革”中发生了那幺多蠢行、丑行、恶行,甚至罪行与兽行,而事后受到法律追究和惩处的只是屈指可数的那幺几个人。因此事情是再清楚不过了:那成千上万的“文革”中做过坏事、伤害过别人(当然程度责任不等)的人,难道不应该反躬自省,难道不应该有所表示,做一些忏悔?……我认为忏悔是绝对必要的,至少对于那些伤害过他人,并非只犯了小过小错的人是如此。据我所知,“文革”中不少受过巨大伤害的人,虽然知道不可能一一追究刑事责任,但对这世道究竟有没有公理、人们有没有良心还是极其看重的……如果没有成千上万的人站出来忏悔和承担责任,“文革”这场悲剧对于中华民族而言同时也是一场闹剧,一出滑稽戏。
    徐友渔的思路是,“文革”中犯罪很多,但罪犯受惩处的很少,因此那些没有受惩罚的前罪犯就应该忏悔。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值得深入讨论。我想问的是,罪犯为什幺没有受到惩处?
    简单推想其原因,不外以下几种:一是参与犯罪的人太多,法不责众,“文革”后政府没有力量对所有犯罪行为立案调查、取证直至审判定罪;二是“文革”中的很多行为若严格按法律标准衡量,还不能算真正的刑事犯罪,比如一群“红卫兵”揪斗了几次“走资派”,或煽了某人两个耳光,事后主要的或直接责任人无法确定,受害者也未提出指控,因而几乎不可能依法追究;三是因为严格而严厉地追究“文革”中一些重大犯罪行为会导致政治上和其它方面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最好不了了之。刘少奇等国家领导人惨死于“文革”当中,“文革”过去20多年了,并没有追究责任人,只是泛泛地把责任推给了林彪、“四人帮”。对国家主席的刑事犯罪尚且如此,一般人在“文革”中死于非命,自然更无须追究致死责任者。至于“蹲牛棚”、下“干校”、蒙受侮辱、损失财产等,就更算不上什幺了,国家根本就没打算对这些人的委屈表示什幺歉意或采取补偿措施。“文革”结束后民众听到的是“向前看,不要揪住历史的尾巴不放”这类说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就是受害者本人,迄今为止也很少(甚至根本就没有,至少笔者未听说过)有人从法律意义上对“文革”时期的迫害者提起控诉。有文化会书写的,用笔墨不断地舔着自己的伤口;没文化不能写作的人,就永远地沉默下去了,直到把一肚子冤屈愤怒带进坟墓。
    这一切说明了什幺问题?我们为什幺“应该”淡忘“文革”,容忍那时的犯罪行为?如果真要追究“文革”中的罪错,为什幺要放过真正的主要犯罪者,而要求轻微犯罪者、追随者、受蒙蔽者忏悔?进一步看,即便应该忏悔的人都忏悔过了,他们就都变成道德上的君子了,是否中国以后就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悲剧了?在“文革”中施行犯罪的绝大多数人当时并不认为自己在犯罪,并没有任何良心上的不安歉疚,他们对“走资派”、“黑五类”的仇恨,简直和抗日战争中中国士兵对日本鬼子的仇恨没有什幺区别。就算他们现在忏悔了,但这样的忏悔就一定能保证他们或者他们的后代永远保持冷静理智的态度,而不再重蹈“文革”的覆辙:出于“崇高”的革命信仰而作出的种种“美德善行”,事后看来完全是错的。近两年中国不就有道德高调主义者在煽动对有钱人的仇恨,在鼓吹革命的合理和正当,在缅怀格瓦拉的业绩和精神吗?!这些话语其实不就是在重复50、60年代和“文革”时期的种种论调吗?
    笔者认为,忏悔并不是什幺坏事。人之所以要忏悔,是因为有罪。但首先得弄清楚这罪是怎幺犯的,谁是主谋,谁是协从,谁是追随者,然后再来谈忏悔。“文革”中写过一篇批判“走资派”大字报的人,固然也可能应该忏悔,但他的忏悔与发动打倒“走资派”运动的人之忏悔毕竟是不同的。如果对主谋者不予追究,却老是要“打倒走资派”的吹鼓手或旁边的看客忏悔,是否有点本末倒置?
二、从“反右”说起
    改革前的30年中,中国发生了许多残酷迫害人的政治运动,“反右”也好,“文革”也好,都不是个人或局部行为,而是在政府、政党及其领袖领导下开展的全社会的运动,因此从总体上说,这些政治运动中的犯罪行为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人犯罪,而是集体犯罪、国家犯罪。至少可以这样说,运动中的个人犯罪总是与上述的集体犯罪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为了把问题说得更清楚,先从“反右”运动谈起。
    “反右”运动中,是上级下达指标,由基层单位挑选“右派”,然后作轻重不同的各种形式的处理惩罚。一些有独立思考能力,平日对领袖、社会、单位领导曾提过批评意见的人自然在劫难逃,但不少人成为“右派”其实是各单位领导借机公报私仇的结果,甚至许多没有什幺“右派”言论的人,也因其单位领导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打“右派”指标而被凑数定成“右派”的。最荒唐的是,还有人因批评政府的“反右”行动规模不够大、划的“右派”太少而被打成“右派”。这些被定为“右派”的人,短则几年,长则几十年间,基本人权受到极大侵害。
    应该怎样认识“反右”运动的犯罪主体呢?把所有的政治责任统统推给各级基层干部,这公平吗?当时基层领导之所以为所欲为、因小隙而构大狱,是因为他们得到了授权,至少得到了上级的赞同默许,所以,不管他们在“反右”运动中是否滥施淫威,其行为都未受到上级的任何制约,相反这些干部还因“表现积极”而得到“政治觉悟高、阶级立场鲜明”等褒扬。当时一些单位本来没找到“右派”,于是就受到上级逼迫,被迫挑选职工来充当“右派”,以完成上级给各单位下达的“右派”指标。
    “反右”运动实际上是一次由国家实施的犯罪,由国家有组织地诬陷公民、侵害公民的基本人权,直至非法拘禁、滥用刑律惩罚等等。追究“反右”运动政治责任就必然涉及国家罪错问题。对国家罪错的清理,关乎能否正确认识历史以及对受害者的利益补偿,更关乎中国是否能建立民主法制。在中国的法典中,什幺时候有了对国家罪错的明确定义和惩处这类犯罪的明确条文,并且付诸实施,中国的民主法制才算有了根本保障。
    然而,在中国的政治话语中,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国家罪错这一概念,更没有任何国家领导人对国家罪错承担责任。所谓对“右派”的平反,也不过是重新安排工作、补发工资、政治上恢复名誉而已。“右派”们精神和肉体上承受的巨大磨难摧残,家庭子女由此遭受的痛苦,却根本未得到任何补偿。更重要的是,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人或组织为此次政治运动承担责任,“反右”运动的设计者毛泽东的历史地位还是那样煊赫,照样“光荣伟大正确”。从责任主体来说,当时的国家主要领导人无疑应当承担这一历史责任。更进一步看,这些国家领导人的意旨通过国家机器得到了全面贯彻执行,显然“反右”运动不是国家领导人的单纯个人行为,而是国家行为。如果“反右”还需要认识、需要清理的话,决不是如一些冬烘先生所说的那样,是“从中看到了人性的种种表现,因而有助于后代加深对历史对人性的认识”,如此说法,完全是自欺欺人。笔者以为,对“反右”的认识,其实只需要做一件事,那就是对国家罪错的裁判,一旦国家罪错被裁定成立,就应由政府对一切受害者作出合理的赔偿。这才是最好的忏悔。如此方能吸取这些惨痛的政治教训,避免类似的情形再次发生。
三、“文革”的犯罪类型
    “文革”和“反右”有所不同。从表面上看,正如徐友渔所说的,把“文革”时期的大量犯罪之责任推到几个人身上是不妥的。
    徐友渔在前述文章中指出:“文革”是一场极其复杂和特殊的政治运动,其间波谲云诡,潮流反复多变。除了“中央文革小组”中一小撮核心人物之外,几乎没有贯穿始终的“左派”。“昨日座上宾,今日阶下囚”;今天用你打他,明天又用他打你;这个阶段一批人是天之骄子、革命闯将,下个阶段就成了“革命的绊脚石”,“右倾复辟的急先锋”。因此,“文革”的积极参与者几乎无例外地具有两重性,一段时间属于被整的人群,另一段时间侧身于整人的队伍。}他认为,“文革”“有行为的受害者,却找不到行为者”。正因为如此,才需要所有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忏悔。
    笔者认为,“文革”的罪行确实不能推到一个人或“一小撮”人身上,但同样也不能反过来推到普通参与者身上,更不能让“文革”的发起领导者与一般参与者在责任归属上“平分秋色”!“文革”的发生当然有犯罪主体,这个主体既不是个别人或一小撮人,也不是成千上万的人,而是国家本身。也许有人会反驳说,国家不是抽象的东西,它也是由具体的人领导管理的,是这些人或其中某些人犯了罪,而不是国家本身犯罪。但笔者认为,任何领导人若离开了国家机器的力量,他仅凭自身的个人行为是不可能犯下象“文革”这种滔天大罪。“文革”罪错中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国家力量被滥用了,还是国家自身有其特殊利益,因此迫使一些人为维护这种利益而自觉不自觉地犯罪?
    “文革”同“反右”一样,同样是国家犯罪。从犯罪现象看,具有政治色彩的不同类型和程度的犯罪都与国家有关,而非一般的自然人的刑事犯罪。“文革”最严重的犯罪之一,是对任何违背领袖意旨和意识形态教旨的人予以剥夺生命的惩处。林昭、遇罗克、张志新、王申酉是谁杀死的?是政府。他们被关在政府的监狱里,受政府的审判,受尽种种非人的折磨侮辱,被政府的行刑队枪杀,政府还要收取枪毙他们的子弹费!可是政府除了宣布原先的判决是错误的,迄今为止从未为这些罪行承担政治责任。而且这些人的命运在官方的正史中根本没有任何记载,这些特大恶性冤案,应该由谁忏悔?与这些牺牲者相类似的还有大量思想犯,他们中的许多人或许最终免于一死,但多年的牢狱生涯事实上已经剥夺了他们生命价值的主要部份。这些人和“右派”一样,仅仅只是获得平反。对他们实施犯罪的国家,同样没有承担任何责任。面对这些幸存者,该谁忏悔?或者更应该问的是,这样的罪行,又岂是一个忏悔所能了结的!
    “文革”中第二类犯罪是在一些地方对所谓“地富反坏右”家庭的集体屠杀,比如北京大兴县、湖南道县的屠杀案。这一类暴行或许没有政府高层的直接授权,是“红卫兵”和“贫下中农”的自发“革命行动”。地富反坏右这“五类分子”长期以来一直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专政对象,他们的行动受管制,要无偿为基层政权服劳役,每有政治运动则必受斗争批判……他们的人身权利早已荡然无存。可以说,大兴县、道县式的集体屠杀乃是政府长期以来强调阶级斗争、对“地富反坏右”实行无产阶级暴力专政的合乎逻辑的结果;杀人者执行的是多年来多次下达却没有确定执行时间的命令,是没有具体程序规定的命令,是类似于“便宜行事”、“相机处理”之类不是命令的命令。这样的命令表面上与死刑判决书相去甚远,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地富反坏右”就是“阶级敌人”,是“威胁危害”无产阶级专政的最主要的势力,对他们如何处置,“革命群众”根据自己的觉悟去决定,国家不会制裁镇压“地富反坏右”的“革命群众”。1966年8月下旬,公安部长谢富治就曾经煽动说:过去规定的东西,不管是国家的,还是公安机关的,不要受约束。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民警要站在红卫兵一边,跟他们取得联系,和他们建立感情,供给他们情报,把五类分子的情况介绍给他们。大兴县惨案就是在这样的鼓励下发生的。据记载,从8月27日到9月1日,大兴县被杀害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325人,其中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出生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2]
    “文革”中第三类犯罪是在全国普遍施行的“造反”──冲击政府机关、抢夺武器、临时夺取政府权力等等。这种犯罪的指向是党政机关,表面上看党政机构似乎是受害者,但“造反有理”的号召是毛泽东发出的,是他以党和国家领袖之尊动员“红卫兵”在他的领导下造政府的反,换言之,是毛泽东给“造反”赋予了合法性。在中国这个党政合一的国家,毛泽东身为党的主席、军委主席,在各级政府对他的决策执行不力时,为了改组政府,以合法身份采取了非法的措施和行动,比如让“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取代国务院行使部份国家的日常管理权力,这不是他的私人性质的行动。笔者认为,“红卫兵”和工人的“造反”是受到执政党最高领袖的诱导、鼓励、赞许、默认的行为,而在上海这种关键性城市发生的夺权行动则实际上是在“中央文革”的操纵之下进行的。当时,各级政府被毛泽东及其高层助手当做“夺权”的对象,并不意味着这场“夺权造反”是平民反抗国家机器;事实上,在“夺权”高潮时期,毛泽东掌握着国家机器的最高权力,指挥着“造反派”为他“夺取”省以下各级国家机器的控制权。因此,夺省以下党政机关的权实际上仍然是国家行为的表现。
    “文革”中的第四类犯罪是抄家或“打砸抢”,当时称为“破四旧立四新”。这一类的犯罪往往被认为是自发的,似乎与政府没什幺瓜葛。其实,从1963年开始,党的宣传机器就开始为“阶级斗争”、“兴无灭资”、批判“封资修”做舆论准备了,因此“文革”发动后出现的种种暴行,与党和政府多年的指示号召有直接关系;或者说,抄家劫舍是举着党的“兴无灭资”、“破四旧立四新”、“反修防修”的旗帜进行的,是“奉旨”行事,决非一般意义的个体或群体犯罪,否则就很难理解为何国家机器对此类恶性保持沉默。在“文革”初期的抄家狂潮中,财产、图书、文物等不是被焚毁,就是缴公,只有很少部份在混乱中被人私藏据为己有。“奉旨”抄家的“红卫兵”们当然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更不会为此忏悔。当时,受害者们也并不认为这种行为是个人犯罪,他们往往去向公安机关求助寻求保护。公安机关当然不限制此类“革命行动”,更不会依法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相反,不少暴行就是在警察的帮助下进行的。[3]
    当时,领袖的号召、官方意识形态的鼓励、公安部门的助纣为虐,都使得“红卫兵”们笃信自己的行为具有合法性与正义性,认为自己的作为不但有利于中国的前途命运,而且关乎世界人民的前途命运。今天嘲笑这种疯狂的理想主义当然是很容易的,但我们一定要看到,在那场党和国家最高领袖倡导鼓励的全民革命运动中,所有的这类犯罪都蒙上了一层神圣、纯洁、伟大的色彩,而与个人利益无关(不排除少数人乘机发财),这也是很多当事人现在不忏悔的原因之一。这类犯罪的实施者大多是当年的“红卫兵”,他们当然应该忏悔,但他们的忏悔并不能替代对国家对历史罪错的承认;而且,这类国家罪错如果不能由政府领导人出面表示忏悔,根本就不能引起全民族的思考。
    “文革”中还有一类很普遍的现象,就是不同“造反派”之间的派别斗争,这种派别之争后来发展成“武斗”,为此死了不少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和财产损失,因此也应被视为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一种犯罪。笔者至今还没有看到对武斗的中肯分析。这场奇怪的全国各地的局部混战,从表面上看是“造反派”要争正统,或者说是要在伟大领袖毛泽东面前争宠;但实际上则是为了在基层政权短期瘫痪期间争夺各地的地方控制权力,是“造反派”从“走资派”手中夺得权力后重新分配权力的斗争。这样的斗争当然不是什幺义战,也有悖于领袖的意志,所以“武斗”中的一些犯罪分子后来受到了惩处。“武斗”中对立的双方因为无所谓正确错误,彼此间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忏悔问题。现在,“武斗”参与者如果要“忏悔”,很可能只是对自己当时的幼稚蒙昧、轻易被人利用而感到后悔,那与真正的忏悔相去甚远。当时很多死于武斗的人至死还以为自己是在为革命“英勇献身”。如同前几种犯罪一样,“武斗”之所以发生,还是党和国家的最高领袖毛泽东及“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煽动的结果,“文攻武卫”这一口号就出自于江青之口。可以说,这种非正义的争夺权力的混战,其最终责任人仍是发动造反的领袖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小组”。
    以上几种犯罪行为都与国家机器或党政领导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尤其是后三种,伤害人之多,亘古未有;但直到现在也很少有人因“文革”期间的这些犯罪行为受到惩罚,也很少有人真正为此忏悔。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类犯罪的施行者固然是“红卫兵”或“造反派”等“革命群众”,但此类行为总体上是受国家最高领导人指导的,服从于最高领导人通过国家机器的策划、动员和部署。所以,这类犯罪真正的主要责任人是国家而非个人,“国家罪错”主要表现为对那些犯罪行为的指使、煽动、鼓励和纵容;即使行为者没有接受国家的直接具体的行动指令,但国家通过意识形态宣传和全面广泛的政治动员,实际上或者直接鼓动或者默许(包括对大面积普遍性的犯罪行为免予追究处理)了这些行为。
四、“文革”时期真是无政府状态吗?
    “文革”研究普遍将上述犯罪行为集中爆发的时期看作是无政府主义的典型表现,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歪曲了中国当时国家机器和权力机构的真实运作方式。有一种说法认为,“文革”期间的犯罪,很多是在无政府状态下的个体或群体犯罪,没有人给犯罪者下达具体明确的指令要他们如此去做,他们是自主的、主动的犯罪,因此尤其需要忏悔。问题是,“文革”期间国家机器是否被彻底砸烂而失效?如果国家机器的运转基本正常,那幺,对“文革”的罪行,国家就不能免责。其实,在整个“文革”期间,中国并未处于无政府状态,当局的统治依然有效,只不过统治管理机构更换了名称而已。“文革”期间政府是否有效地行使着管理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看得很清楚。
    从1966年开始到1976年的10余年间,中国的各级政府中,真正失效或瘫痪的只是一些相对次要的部门和机构,而且这种失效和瘫痪只发生在1966年到1967年这一段时间。中央政府关键部门的运作基本保持正常,象外交、宣传、军事、财政金融、海关、铁路、航空、重要工业设施等,一直处在政府和党的强力控制下。在这些部门虽然也有“造反派”的夺权活动,但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影响其正常运作。以刘少奇被宣布为“叛徒、内奸、工贼”为标志,“文革”中的权力斗争暂告一段落,政府运作随即基本恢复正常。因此,从“文革”的整个历史看,根本就未出现过彻底的无政府状态。
    中国是党政合一的国家,党对政府行领导之责,而领袖与党的关系又完全是一个人说了算的绝对独裁。因此“朕即国家”实在是“文革”时期中国最准确的写照。“朕既国家”式的独裁统治在“文革”期内一直非常有效,“文革”高潮时期部份政府职能部门的短时间瘫痪,并不等于国家行政能力的真空。实际上,政府或准政府的权力机构一直存在,比如“文革领导小组”、“军宣队”、“工宣队”、“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以及各种各样的指挥部、“军管会”,后来则是各级“革命委员会”。而这些机构里的执掌权力者,除了一部份是“造反派”外,其它的人或者是军队干部,或者是原政府机关中剔除掉“死不改悔的走资派”之后剩下的官员,货真价实的“老走资派”被“结合”进“革命委员会”的也为数不少。整个社会并没有因政府机构的短期瘫痪而失控,只不过控制方式有所变换。当时的社会控制实际上主要有3种形式:随时发布的领袖的最高指示,这可被称为“崇拜力控制”;“红卫兵”和一般群众自发的服从和追随,这是“意识形态控制”的结果;如果有人的言语和行动越出了这两种控制,则还有“群众专政”以及军队和公安的“武力控制”。
    在党国一体的统治方式下,中国的各级政府仅仅是党的权力意志的执行机构而已,所有实际权力集中在中共中央,而中共中央主席则是集所有权力于一身的真正的最高领袖。正因为如此,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刘少奇可以被随意罢免、拘禁、迫害至死,而国人当时并未觉得是“翻了天”;在民众心目中,他只不过是执行最高领袖旨意的一个“臣子”而已。同样,各级政府瘫痪了,但党委还在,因此民众并不觉得国家机器垮台了。当时毛泽东号召揪出各级“走资派”,但从来没有说过要取缔政府,“中央文革领导小组”也从来没有宣布过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非法或失效的国家权力机关。这些机构无论多幺橡皮图章化或者彻底瘫痪,在法律意义上却一直存在。类似枪毙遇罗克这样的案子,仍然要通过法院而不是“中央文革小组”来审判定罪──哪怕是形式上的。虽然各级地方政府被“革命委员会”所取代,但“革命委员会”所行使的权力和先前的政府其实并没有实质区别,只不过是政府机关名称的一种改换罢了。当时一切具有法律作用的文件,对外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义发布,对内在中共“九大”以前主要是以中共中央或“中央文革领导小组”、中央军委的名义发布。迄今为止,中国政府从来不认为“文革”期间“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或各级“革命委员会”的文件是非法的。
    用今天的眼光审视“文革”的这段历史,那时的中国确实有过“动乱”,但这种“动乱”是最高领袖通过国家机器有目的地组织实现的,用毛泽东的话来说,就是“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从“文革”前党政机构运作模式的眼光去看,毛泽东发动的这次运动当然是一场“动乱”;但从“文革”时期有效统治的角度去看,这场“动乱”并未动摇中共的统治,也未改变中国的国家机器之基本特点,它在“动乱”中仍然是一个具有高度全面的社会控制力、国家权力无限的全能国家。既然极权体制的特征未变,当然不能假定在极权体制的控制下会出现无政府状态。
五、神权国家的人民和领袖
    “文革”期间的“动乱”其实是“乱中有序”,要理解这一点,就必须考虑到中国当时是个神权国家的特殊国情。
    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形式上是一个高于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概念,似乎具有无限的权威。所有重要的组织机构的名称都冠有“人民”二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府、人民公社、人民银行、人民币、人民保险、人民铁道、人民邮政、人民日报、人民医院、人民解放军、人民公安、,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消闲和娱乐场所也往往如此,诸如人民公园、人民电影院、人民艺术剧院等等,举国皆然。在这些词语里,“人民”与后面的名词是主属关系,它们似乎想表现一种观念,即所有这些机构场所都是属于人民的。换言之,人民“高于”任何实体,而且是后者的“主人”。按照官方意识形态的说明,最有权势的似乎是“人民”,其它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的。
    然而,也有一个例外,那就是“人民领袖”。在中国,人民总是属从于领袖的,领袖高于人民,人民必须接受受领袖的领导。官方的宣传一向强调,是领袖的伟大历史功绩给人民带来了现在的“主人”地位,所以人民也必须把所有的权利和信任都托付给领袖。至于政府及其官员则只是执行领袖和领袖宣称的“人民”意旨的驯服工具。毛泽东之所以要发动“文化大革命”,就是因为他认为政府这一工具不听他的话了。
    在一个领袖至上的国家和社会里,10亿中国人民被训导为随时信从崇拜领袖,服从领袖的任何号令。这种特殊的政治文化可以演变成一种特殊的政治统治模式:领袖直接下达“最高指示”,全体人民遵照执行。随着对领袖的崇拜在“文革”时期达到顶点,中国也走上了这种政治运转模式的轨道,以致于当领袖宣布“造反有理”时,人民立即踊跃地参加向政府机关“夺权”的行动。民众的“造反”不但不是对领袖的挑战,相反却属于唯领袖之命是听、无限效忠领袖的表现。这种政治运转模式的动员效率远远高于原先的官僚机构运转模式。那时,广播电台天天在播送鼓动“领袖崇拜”的歌曲和口号,如“毛主席和人民心连心”,“抬头望见北斗星,心中想念毛泽东”,“毛主席挥手我前进”,是“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
    这样一种“人民”和领袖的两极化结构,构成了那个时代一个非常特殊的神权国家形态: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把最高领袖当做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神”来崇拜;领袖的只言片语被看做是解决一切困难的“精神原子弹”;要把效忠领袖、执行其号令乃至为其牺牲,视为无上的荣耀;个人的人生价值、理想、情操,一切都交给领袖来支配;甚至领袖的健康成了每个老百姓的“最大幸福”,人人每天要“敬祝”他“万寿无疆”。这个“神权”的存在通过一系列仪式化的程序得到强化。在这种把领袖高度“神化”的政治社会环境里,任何对领袖神圣性的犹豫或疑问都被视为最严重的罪恶。
    “文革”之所以能发动,就是因为神权政治的形成,因为毛泽东可以凭借其“神化”的地位直接号令到全国城乡的每一个角落,而他的任何言辞都被“神化”成必须无条件执行的“圣旨”。神权政治为被“神化”了的最高领袖创造了个人专制独裁的政治文化环境和社会基础。毛泽东被捧上“神坛”之时,正是他对官僚化政府机器和国家行政主管刘少奇日益不满之际。毛泽东在50年代末发动的“大跃进”导致全国几千万农民因饥饿而死亡,刘少奇出面收拾“烂摊子”,而毛则被迫蛰居。刘少奇领导下的政府改变了极度困难的经济局面,然而这却加深了毛对刘的不满。为了将刘少奇从政治舞台上排除,毛利用了民众对官僚机器的不满,以“造反有理”这种最具煽动性的口号动员人民“造反”,以便把中国的政治纳入以神权政治为基础的新的秩序中。所谓“文革”中的“乱中有序”,就是指神权政治为“造反、夺权”过程以及此后的秩序重建提供了保障。
    在“文革”中,人民是领袖用来砸烂官僚机器的工具。一旦实现了这一目的,人民就被“解甲归田”了,工人回车间上班,农民回家种田,而“造反”、“革命”的先锋主力“红卫兵”则被打发到乡村或农场。于是,领袖和人民的“蜜月”开始走向尾声。在1969年中共“九大”召开前后,知识青年开始大规模“上山下乡”。这些青年学生在现实的艰苦生活环境中体会到了人民真正的社会地位,对领袖的崇拜和“革命”幻觉逐渐消解了。随着领袖头上光环的逐渐退蚀,表面上仍高居“神坛”的领袖开始成为真正的孤家寡人,神权政治高峰时期的社会动员力瓦解了,这也意味着“文革”时短期的神权政治走到了尽头。
    在那样一个神权政治时代,当年的“红卫兵”们固然应该忏悔他们那时在革命信仰支配下的行动,但这种忏悔并不是主要的。更应该忏悔的,是制造当年的错误信仰、领袖崇拜和革命迷信的始作俑者。
六、谁是“文革”受害者?
    在“神权国家”里,“文革”高潮期的受害者是什幺人?笔者以为,首先是神权国家的对立面──世俗国家机器、社会文化精英和各种思想文化机构及其成果(比如高等学校和文学艺术作品)。但也应看到,这个对立面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们是独裁专制得以存在和维系的主要力量,并因此而处于与人民对立的位置;另一方面,它们和人民一样,又都是“朕”可以随心所欲支配的被统治者。这种两面性使得政府机构和知识界这个既得利益集团在“文革”开始阶段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人民对他们不满意,领袖也讨厌他们。人民的不满意根本上乃是既得利益集团与人民利益的根本冲突;而领袖的不满意则是因为这个集团不能充份实现自己的意图。
    在“文革”中国家的管理者和社会既得利益集团成了受害者。当领袖鼓动并带领人民向这个既得利益集团(“走资派”)斗争时,这场革命就和现代史上的其它革命一样,成了穷人对“富人”、下层对上层的革命。这类“文革”受害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早就背弃了参加革命时所作的“为人民服务”的誓言,被“打倒”之前就是腐化堕落的官僚,享受着各种特权;另一方面,其中相当一部份人是以往各次政治运动的“胜利者”,往往通过陷害、污蔑、批判、攻击无辜者,来获取或保持自己的地位和利益。所以,面对“文革”中“红卫兵”的攻击批判,这个既得利益集团当中真正问心无愧的人其实并不多。
    文革”的受害者还包括传统意义上的“阶级敌人”,他们可以说是“被株连”的受害者。毛泽东一开始就把革命的目标定为“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地富反坏右”这些所谓的“阶级敌人”。但运动发展的结果,却是这些“阶级敌人”反而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这些人从1949年以后已受了多年的压迫打击,本来就处在社会的最底层,“文革”再一次残酷地迫害他们。如果要忏悔,“红卫兵”首先应该对自己欺凌残害这些人的罪行忏悔,因为这些人既没有作恶的现行记录,也没有反抗的可能,更没有任何财产资源名誉声望可以剥夺。他们只有意识形态强加给的历史罪名而没有具体的犯罪事实,更没有任何现实的价值负载。他们的罪是不可救赎的政治“原罪”。事实上,只有他们,才遭受了和“二战”时期欧洲犹太人几乎相同的苦难和命运。但恰好在对“文革”罪行进行追索时,这类人的声音以及为这类人代言的声音几乎听不到。
七、没有结束的结束语
    从余杰等人对文化大革命的认识中,我已经感到“文革”被遗忘、被严重误读到了什幺程度。即使很多“过来人”,他们对30多年前自己的亲身经验也开始“记忆筛选”,有遗忘,也有杜撰,有强化,更有消解。一场应予彻底否定的浩劫,在中小学政治教科书中却被定义成一句简单的话:在毛泽东主席与周恩来总理领导下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更有人受欧美新左派思想的影响,在“文革”中发现了最具有后现代革命意义的“制度创新”的萌芽。真正的“文革”在哪里?
    “文革”无论多复杂,都离不开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国家政治体制的基本性质和它在“文革”中所起的作用,这才是“文革”纷繁杂乱现象中最重要的、决定性的因素。离开这一点去否定或肯定“文革”,都必然是隔靴搔痒,不得要领。
    对“文革”从人本主义立场进行的反思,其实早在1980年代初期就已经完成了。这个反思,其实就是现在所说的1980年代新启蒙思想运动的核心内容。代表性的事件就是对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讨论和批判,是王若水、高尔泰等人的著述。在那时,文学界的刘再复就提出过“全民忏悔”这样很文学化的号召。事实上,“文革”结束后,一般人早已在自己心中对“文革”有过反反复复的思考,有过相当长时间的忏悔,这在伤痕文学中有大量的表现,而这些作品所引起的巨大反响和共鸣,其实正好说明它们成了无数有罪错者忏悔的媒介,只不过很少有人用非文学的方式直接说出来罢了。
    在当代中国,个人的拯救和解放不可能脱离国家的现实政治制度及其运作来考虑。换言之,国家制度如何变迁,实际上是中国人的思想精神能否自由解放的关键。如果时至今天还停留在道德层面上考虑个人忏悔和灵魂得救,并把它与民族复兴、国家富强等大命题联系在一起,那只能说明中国人的观念还停留在80年代初的水平。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固然要有文化、历史、人性的种种视角,但这一切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还是要回到中国的政治结构和国家制度这个关键问题上来。这个问题不解决,反思“文革”就成了很多人信口开河谵言妄语的一个由头。在中国,对“文革”这样的国家罪错进行反思,由现任国家领导人对所有的历史罪错道歉并给予受害者补偿,停止灌输虚构的“文革”历史,让后来者认识“文革”等历史真相,也许才是最好的忏悔形式。林默涵等人对“反胡风”、“反右”时代的过错拒不认错,其原因就是他们认为自己只是按上级指示、按党性原则、按自己的信仰行事的。出谋划策制订“阳谋”的领袖安然无恙,仍然被供奉在“神位”,又怎能让追随者真心诚意地忏悔认罪?
    每当说到“文革”反思,笔者总会想起前联邦德国总理勃兰特1972年访问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时向犹太死难者纪念碑下跪的事。作为一个与纳粹没有瓜葛的德国人,他没有必要下跪,因为他没有直接的犯罪行为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如果他是因自己属于雅利安种族的一员而对自己种族的历史罪错有愧疚,那这种愧疚根本不足以让他下跪;他也是一个有现代人性尊严意识的人,这种尊严意味着对别人尊重的同时也期待别人对自己的尊重。勃兰特作为个人,他的忏悔──如果他有的话──留在心里足矣。事实上,犹太人也从来没有要求过所有德国人忏悔,这样的要求是过份的。德意志民族中也还有很多象辛德勒这样的人。犹太民族追究的只是那些确有血债罪恶的人,而这样的人并不局限于德国,其它民族中也有迫害犹太人的罪犯,比如苏联、法国、意大利。但勃兰特毕竟跪下了。他这一跪,感动了整个世界,为他赢得了历史的荣誉。然而勃兰特不是作为个人,他是作为德国总理下跪的。他代表的是德国这个国家。虽然联邦德国不是纳粹德国,战后联邦德国政府中很多政治家本身就是纳粹罪行的受害者,是反纳粹的战士,但既然德国的国体没有改变,纳粹的覆灭只意味着一届政府的垮台,那幺,联邦德国政府和政府中那些反纳粹的政治家,仍然要为希特勒政权的罪行承担责任。他们没有任何推脱责任的可能,他们也没有这个意识。勃兰特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下跪的。
    反观中国,面对“文革”这样的民族浩劫,却出现了一种逃避责任的普遍态度。于是,似乎所有人都成了“文革”的受害者,甚至政府本身也是受害者。既然都是受害者,而主角已然死去,现任的领导们为了党的形像,在新撰写的党的80年光辉成就与历程中就轻佻地抹去了这一段历史。这样,在中国便只能要求个人忏悔,而不能要求政府对以国家为犯罪主体实施的历史罪错认真忏悔,这才是中国的最大悲哀。
【注释】
[1]见2000年6月2日的《南方周末》。
[2]见高皋、严家其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67页及以下。
[3]见《文化大革命十年史》的叙述。

“文革”中的暴力与大屠杀
宋永毅 美国迪金森学院
    在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中出现了许多暴力行为,一些地区甚至发生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然而,这些暴力与大屠杀却至今仍被刻意掩盖着,不仅官方竭力回避相关的史实,许多知识分子往往也不愿意面对这些问题,结果有意无意地扭曲了历史。在“文革”后的官版文献或“伤痕文学”作品中,人们所看到的只是“四人帮”或个别“红卫兵”、“造反派”在为非作歹;久而久之,国人的记忆中便只留下了“四人帮”的嘴脸以及模糊的“红卫兵”或“造反派”形像,抽象的符号式形像便成了暴力和杀戮的唯一罪人,而“文革”时期的领导人、各级政府机关和群众团体的众多参与者的直接责任却被遮掩了起来,错与非错、罪与非罪的重要历史界限也被刻意地弄得模糊不清了。
    2001年7月在纽约召开的“纪念‘文革’发生三十五周年”讨论会上,一位在美国长大的年约14岁的华裔中学生听了北京1966年秋天的“红八月血案”后率直地提问:“当时的北京有没有政府?是谁允许这些‘老红卫兵’杀人的?”全场先是震惊、愕然,继而爆发出一片掌声:这个从小在法制社会里长大的少年的问题如同一个铁锚般的巨大问号沉入思想之海,触及了问题的要害。
一、北京市1966年夏“红卫兵”恐怖行动背后的支持者
    了解一些“文革”历史的国人往往认为,1966年8月发生在北京市的“红色恐怖”只是由中共高干子女组织的第一批“老红卫兵”的过激行为。这些“老红卫兵”在校园里以“批斗”为名杀戮教师;在社会上以“抄家”为名抢掠市民的财产,以“阶级斗争”为名残杀所谓的“牛鬼蛇神”;又以“遣返”为名,把近10万居民强行赶出北京押往农村。仅据官方非常不完整的统计材料,当时至少有33,695户北京市民被抄家抢掠,有85,196人被驱赶出城。此风很快在全国各大都市蔓延,多达40万的城市居民被“遣返”到农村或边远地区。[1]
    然而,后来披露的一些历史档案表明,这类的“遣返”行动其实是中共早在1962年就开始安排的大规模政治迫害运动。“文革”前担任市长的彭真就公开讲过,要把北京市的居民成份纯净为“玻璃板、水晶石”,即把所谓“成份不好”的居民全部赶出北京。[2] 1966年5月15日,在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5.16通知”发布前夕,毛泽东发出了“保卫首都”的指示。周恩来和叶剑英立刻上书毛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成立以叶剑英为组长,杨成武、谢富治为付组长,刘志坚、李雪峰、汪东兴、周荣鑫、郑维山、傅崇碧、万里、苏谦益参加的首都工作组,负责保卫首都安全工作,直接对中央政治局负责”。[3] 5月16日宣布打倒所谓的“彭、罗、陆、杨反党集团”后,这个工作组采取了一系列“保卫首都安全”的措施,除了自5月18日起调63军的189师和65军的193师进驻北京各要害部门及所有的宣传机关之外,工作组还有一个长期计划,即通过公安局大规模遣返驱逐所谓的“成份不好”的居民。[4] 如此便不难理解,为什幺在“红八月”当中“老红卫兵”任意对北京市约占居民2%的人抄家、杀戮、遣返,不但未被政府阻止,相反还得到了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上述“首都工作组”的副组长、公安部长谢富治当时曾公开要求公安干警不要去阻拦“那些事”(指“红卫兵”的乱打乱杀),要为红卫兵“当参谋”、“提供情报”。[5]
    下面通过两个案例,说明国家机器当时是如何指导或参与“文革”中的暴力与屠杀事件的。
    案例之一:在北京市1966年“红八月”期间大红罗厂南巷20号发生的一件骇人听闻的血案中,韩模宁一家五口被与其素不相识的“红卫兵”残杀身亡,据国内学者调查,将这些“红卫兵”引到韩家行凶的是当地派出所的民警罗某。[6] 负责当地治安的片警敢于领人行凶杀人,且血案发生后听任凶手扬长而去,这肯定不是民警个人的自行决定,他显然是奉有上级指令的,否则绝不敢如此胆大妄为。那幺罗某背后是谁呢?答案不言自明。
    案例之二:1966年8月25日,北京第15女子中学的“红卫兵”去橄榄市附近广渠门大街121号的房主李文波(小业主成份)处抄家,这些“飒爽英姿”(实为杀气腾腾)的女“红卫兵”们翻箱倒柜、掀开屋顶,殴打李文波、刘文秀夫妇,逼他们交出根本不存在的“枪枝、黄金”,甚至还不准刘文秀上厕所。李文波在忍无可忍中拿起菜刀抵抗,于是被当场活活打死。[7] 据一位大陆学者的调查,又是当地的片警和居委会把那些女“红卫兵”引到李文波家中行凶的。[8]
    该血案发生后不久,周恩来在接见红卫兵时的讲话中将李文波的抵抗指为“反动资本家对红卫兵行凶”[9];接着周恩来又下令,由北京市法院于1966年9月12日以“行凶杀人”的罪名将李文波之妻刘文秀判处死刑。其实,就连当时参与行凶的“红卫兵”都没有说刘文秀本人有“行凶杀人”行为。此后,周恩来还下令由政府出面组织“红卫兵联络站”大肆抄家,并直接派解放军保护“红卫兵”的抄家行动。这样,“红卫兵”的暴力和杀戮行为就得到了国家机器的直接指导、支持和保护。得到政府鼓励与支持的“老红卫兵”们更加肆无忌惮了,他们竟然把迫害、凶杀案件誉为反抗“阶级敌人的报复”的“榄杆市前洒碧血”事件。接着,“老红卫兵”们以打击“阶级敌人的报复”为名,掀起了新一轮更疯狂的杀人高潮。李文波夫妇被害血案在1981年已经被平反,但无论是当时参与行凶的“红卫兵”,还是公开动用国家机器为“红色恐怖”助威的中共主要领导人,都未承担任何责任。
    “红八月”期间在北京主持杀戮行动以及驱逐近10万城市居民的臭名昭著的“首都红卫兵西城纠察队”,是在周恩来的“亲自关怀”下成立的;他们的“通令”是由周恩来的亲信周荣鑫(国务院秘书长)、许明(国务院付秘书长)、李梦夫等人修定后公布的。[10] 不难看出,中共上层早已决定了所谓的“净化北京”的大规模政治迫害计划,而1966年8月“老红卫兵”不过是为当局所用,他们充当了打头阵的法西斯式“冲锋队”而已。可是,到了1967年初,“老红卫兵”也被中共抛弃了,不少人还被宣布为“联动分子”而入狱。
    由于被强行抄家、殴打和驱逐的近10万居民不断上诉,1967年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公布了“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后返京人员的处理办法”,中共中央1967年101号文件将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的这一文件转发全国。这一“通告”仍然声称,所谓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地、富、反、坏、佑分子(包括摘了帽子后表现不好的)”、“查有证据漏划的地富反坏份子”、“坚持反动立场的资本家、房产主”和“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等不得返回北京。由此可见,对北京市居民的抄家驱逐是中共中央的既定决策和预谋,并非“红卫兵”的一时过激行为。
二、屠杀行动是“无政府状态”下“造反派”的胡作非为吗?
    对于“文革”中的暴力和屠杀还有一种流行的错觉:这些大都发生在“造反”运动兴起而造成的“无政府状态”阶段,杀人者大都是所谓的“造反派”。但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著名中国问题学者沃尔德(Andrew Walder)教授和他的助手苏扬博士根据80年代以来中国出版的数千种县志提供的资料统计,“文革”中死人最多的时期,既不是因“造反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中共各级政权瘫痪的1966年底,也不是“造反派武斗”最盛的1967年,而是各级“革命委员会”(当时各级政权机构的名称)已经建立、毛泽东恢复了对国家机器之严密控制的1968年。[11]
    笔者以为,还可以对这两位学者的重要发现作一点补充:在全国著名的大屠杀案件中,滥施暴力、血腥杀戮的凶手大多是军队官兵、武装民兵和各级党团骨干,这些人无疑是国家机器的代表,而他们的屠杀和暴力行动则可被视为国家机器的行为,即政权对公民的直接杀戮,所谓的“暴民政治”只不过是国家机器行为的一种结果和延伸而已。
    以北京市大兴县的屠杀案件为例,此案发生在1966年8月,当时原北京市委主要负责人下台了,新的北京市委刚成立不久,这时并非权力的“真空期”,何况各区、县委并无人事变更。据现在可查到的档案材料显示:这一屠杀行动起源于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局的局务会议,会上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不久前在北京市公安局干部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其讲话要点是:(1)公安机关不要出面制止红卫兵的暴力和杀戮,“我们过去的许多规定都不适用了”;(2)“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3)公安干警要为“红卫兵”的抄家暴力“当参谋,提供黑五类的情报,协助抄家。”会后大兴县公安局立即闻风而动,制定了在县内发动群众屠杀“黑五类”的计划。[12] 据调查,大兴县的屠杀行动固然受到北京市区“红八月”杀戮的影响,而直接的指令则来自县公安局,组织杀人行动的是公社的主任、党委副书记,动手残杀“黑五类”、连孩子都不放过的则大都是民兵。[13]
    这种实际上由政权机构策划的对所谓的“阶级敌人”乱打乱杀的现象,1967年至1969年在农村不少地方都出现过,尤其是在各级“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的所谓“清理阶级队伍”等政治运动中。这个无法回避的史实在湖南道县、邵阳县、广西宾阳县的大屠杀案件中也得到了印证。在道县的大屠杀中,组织者是县政府人民武装部部长(现役军人)刘世斌、县委付书记熊炳恩等人,执行者是各区、各公社的人民武装部部长和民兵。广西宾阳的大屠杀则由军代表兼县革委会主任王建勋直接指挥“公检法”系统和当地驻军实施。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参与屠杀的人都是党员,还有很多“积极分子”因在屠杀中“表现好”而得以入党,至今仍或多或少地享受着党员身份所带来的权力和利益。例如,1968年广西自治区当局以执行中央的“七·三”、“七·二四”布告为名,对反对派“四·二二”群众团体实行武装大剿杀,当时除了有数万军人奉命参与行动外,最积极杀人的竟多是共产党员。“文革”后官方内部出版的《广西文革大事年表》披露:“据后来不完全统计,在‘文革’中突击入党的就有20,000多人是入党后杀人的,有9,000多人是杀人后入党的,还有与杀人有牵连的党员19,000多人”。[14] 单是从这个“不完全统计”就可以看出,广西有将近48,000名共产党员是杀人凶手。
    另一个值得一提的史实是,在全国著名的大屠杀血案中,被杀者除了所谓的“黑五类”之外,大多是“文革”中的“造反派”。例如,广西1968年被杀害的11万冤魂大都是“造反派”;湖南道县被杀的人部份是“黑五类”及其家属,其余的多半都是参加了群众组织“湘江风雷”的“造反派”成员。指出这一点并不是说“文革”中的“造反派”是单纯的受害者;相反,“造反派”在1966年“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中的暴力行为和1967年至1968年的“武斗”中也有着无可逃避的责任。但是,批斗所谓的“走资派”时,即便有严重的暴力倾向,这毕竟与道县、宾阳那种以谋杀为明确目标的屠杀行动完全不同。而在“武斗”期间,双方都拥有武器,参与者也有参加或退出“武斗”的机会,这与弱势群体被强大的国家机器宰割杀戮有极大区别。
    “文革”中的“造反派”之所以被党团骨干组成的“保守派”杀戮,根本原因在于后者比较容易获得利用国家机器屠杀别人的机会。大多数“造反派”组织都无法控制中共强大的国家机器(如军队、公安机关和武装民兵);相反,由于“造反派”成员中不少人被视为“出身不好”、“成份复杂”,他们既可能沦为中共国家机器的专政对象,也可能成为毛泽东主导的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文革”时期,毛泽东为了铲除自己在党内的反对派而发动民众“造反”,一旦大功告成,许多“造反派”组织就在1967年的“二月镇反”中被奉命主掌各级政权的军队干部当作“反革命”而遭到镇压。接着,不少“造反派”成员又在1967年底至1968年初“革委会”成立后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成为清查对象。这也就不难理解,在震惊全国的、有5万余人被杀的内蒙古清查所谓的“内人党”血案中(官方统计的被杀人数仅为16,200余人),最早挺身出来反对这一行动的是内蒙古的“造反派”组织,这或许是因为他们有某种难以名状的惺惺相惜之感。当然,“造反派”若有机会掌握国家机器,也同样可能制造出类似的血案来。
    有一种说法不加分析地把文革时期的社会成员说成是“人人有罪”、“人人有错”,这是十分荒唐的。“文革”中至少有一个社会群体,可以说是根本无罪,甚至没有一点错,却无端地遭到残杀,他们就是政治上的弱势群体──“政治贱民”“黑五类”或“黑七类”。如果按照中共的习惯表达,以总人口的5%来估计其人数,“政治贱民”的总数达3,000至4,000万人。从1949年以后直到80年代初,这些“政治贱民”一向被视为所谓的“阶级敌人”,从来就是中共的国家机器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绞杀对象,在“文革”中则处于更加悲惨的境地。无论是“保守派”群众团体还是军队及其指挥下的武装民兵,在对“黑五类”大开杀戒时都从不手软。尽管中共的军队、公安、武装民兵及党团骨干(保守派的主要成份)明明知道,“文革”时期的“法律”(如“公安六条)严格禁止任何“黑五类”分子参加群众组织,而这些“政治贱民”也一向小心翼翼地苟且偷生,从不参加“派性斗争”,但军队、公安、武装民兵及党团骨干仍然不遗余力地杀戮“阶级敌人”。这种屠杀行动不仅是为了表现杀人者的政治“优越地位”和“正统性”,也是为了向上级邀功请赏。对“政治贱民”的迫害屠杀是中共长期以来制造“阶级斗争”以维持“红色恐怖”政策的延续,在中共建立的“血统论”政治意识影响下,政治迫害者往往把“黑五类”看作是政治对手(如某些“造反派”组织)的“社会基础”,借屠杀“政治贱民”来巩固其权力和地位。
三、军队在暴力和屠杀行动中的角色
    1966年底的“文革”高潮时期,各级党政机关曾一度处于瘫痪状态,但很快毛泽东就于1967年1月下令动用军队“支左”,让军队接管各级政权以恢复国家机器的运转,保证毛对局势的控制。于是军队干部成了各级“革委会”──新的国家机器──的主要负责人;军队还对公安、法院、监狱等重要的国家机器组成部份实行了军管。为了让军队控制局面,毛还赋予军队在“支左”中开枪“镇压”的权力。中共的军队历来深受“阶级斗争”教育的熏陶,服务于党的政治斗争目标,因此,在军队官兵看来,由党团骨干、武装民兵组成的群众团体(多半是“保守派”)自然是他们应当支持的“左派”,而敢于挑战军管权力的群众团体(往往是“造反派”,其成员又有不少人出身于“黑五类”)无疑属于他们要镇压的“反革命”。“文革”中因军队开枪镇压而发生了一系列血案。
    案例之一:1967年2月5日,内蒙古军区负责人制定了屠杀在军区大院门口示威的“造反派”的计划,该军区军训部副部长柳青故意开枪打死了内蒙古师院的学生韩桐,这是“文革”时期军队杀害平民的第一枪。幸好当时内蒙古的“造反派”组织非常克制,内蒙古军区预谋的屠杀才没有进一步扩大。
    案例之二:1967年2月23日,青海省军区副司令赵永夫在当时的军委副主席叶剑英的批准下,调动13个连的军队向占领西宁《青海日报》社的学生“造反派”开枪开炮,当场打死174人,打伤204人。
    案例之三: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湖南道县人民武装部的现役军人组织基层民兵屠杀当地属于“湘江风雷”组织的“造反派”成员和“黑五类”:“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1,590个生产队、2,778户,共死亡4,519人,其中被杀4,193人,逼迫自杀326人。……受道县杀人事件影响,全地区其余10个县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杀了人。全地区(含道县)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逼迫自杀1,397人;另外,致伤致残2,146人。死亡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份划分:四类分子3,576人,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贫下中农1,049人(大多数有不同程度的历史问题),其它成份411人。其中未成年人826人。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15]
    案例之四:1968年7月至10月,广西军区司令员韦国清等人经中共中央同意,调动数万军队,连同武装民兵,对广西的反对派“四·二二”组织发动了大规模的武装围剿;同时在农村大杀“黑五类”及其子女,甚至发生“人吃人”的惨剧。仅据今天在官方内部材料上可查的数字,被杀者达11万之众。
    军队还参与了其它类型的屠杀案件。例如,1975年春经中央军委批准,昆明军区出动5个师级单位共上万人的野战部队,以镇压“民族叛乱”的名义对云南省蒙自县沙甸村的回民实行惨绝人寰的屠杀,杀死村民不下千人,还把整个村庄夷为平地。[16] 1967年8月28日,经康生批准,驻宁夏野战部队某师以“镇压反革命叛乱”为名,开枪开炮,屠杀了青铜峡县的一派群众组织“大联合筹备处”成员101人,打伤132人。
    虽然这些案件本身在80年代都彻底平反了,但血案制造者并没有真正受到法律制裁,而且,为了维护执政党的威信,对相关案件真相的讨论仍然是禁区。
四、领导者的责任
    “文革”中发生了这幺多惨绝人寰的屠杀案件,中共的最高领导者、“文革”发起人毛泽东是否知情,他对这些暴力和杀戮行动的态度究竟是什幺?由于“文革”档案至今仍被严密封存,现代史研究者至今无法看到毛本人对这些大屠杀事件的具体批示。而不少中共的官方回忆录都说:毛一直反对武斗和暴力。或许,毛并没有具体地指示那些士兵、武装民兵去残杀平民;但毛显然没有运用他在“文革”时期的超凡影响力制止这类行动,相反却对一连串屠杀事件保持沉默,事实上纵容了它们的发生和蔓延。例如,中共中央和北京市委自60年代开始准备把北京市近10万“黑五类”强行驱赶出北京,毛显然不可能不知情;至少周恩来1966年建立“首都工作组”的计划是经毛批示同意的。在北京和全国的“红八月”恐怖中,毛虽然也讲过“要文斗,不要武斗”,但同时他也表示:“党的政策不主张打人。但对打人也要进行阶级分析,好人打坏人活该;坏人打好人,好人光荣;好人打好人误会。”[17] 毛的这一讲话当年在施虐一时的“红卫兵”中曾广为流传。既然对“阶级敌人”的暴力是他们“活该”,暴力和杀戮如“星星之火”般地在中国“遍地燎原”,自然就毫不奇怪了。
    虽然10年“文革”中的许多类似案例仍被官方掩盖着,仅凭上述案例仍可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文革”中的许多著名的暴力屠杀案件完全是国家机器的行为,有些甚至是当局的决策。无论是毛泽东、林彪还是周恩来、叶剑英,在领导这一国家机器吞噬无辜公民时是完全一致的;尽管他们的看法会有差异,对某些高级干部或平民遭到打击会有不同态度,但在纵容和利用暴力迫害和残杀“政治贱民”上,他们并没有分歧。其次,直接指挥和执行这些大屠杀的凶手,多是军队、警察、武装民兵和党团骨干,他们中的许多人至今仍因当年“表现积极”而受益。由此可见,把“文革”中暴力杀戮事件的责任一概推给“四人帮”或符号式的所谓“造反派”,既非史实,也严重地扭曲了国民的集体记忆。
【注释】  
[1] 陈东林、苗棣、李丹慧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事典》(日文版),中国书店(日本福冈市)出版,1997年,1068页。
[2] 转引自1967年8月8日《东方红报》(“北京地质学院东方红公社”主办)。彭真的原话是:“我们计划要把北京搞得象水晶石、玻璃板一样,没有不劳动的人,没有靠剥削生活的人。流氓小偷打扫干净,当然反革命也不能有。”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31-32页。
[4] 系笔者采访中共某高级干部获知的情况。
[5] 见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生和谢富治问题的审查报告(1980年10月16日)。
[6] 李相,“红八月血案:北京大红罗厂南巷20号骇人一幕”,原载《南方周末》报。
[7] 王友琴,“文革受难者李文波”,原载《民主中国》(美国),2000年第12期。
[8] 据北京大学教授印红标的调查。
[9] 见周恩来1966年9月10日在“首都大中学校红卫兵代表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10] “西城纠察队罪行录”,载北京地院《东方红报》,1967年3月9日。
[11] Andrew Walder and Yang Su,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in the Countryside: Scope, Timing, and Human Impact." Working Papers Series.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Studies, Stanford University, 2001.
[12] 出处见注[1]。
[13] 遇罗文,“大兴屠杀调查”,原载《民主中国》(美国),2001年3-4期。
[14] “广西文革大事年表”编写小组,《广西文革大事年表》,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132页。
[15] 章成,“公元1967年夏末秋初湖南道县大屠杀纪实”,《开放》(香港),2001年第7期。
[16] 马萍,“沙甸村屠杀纪实”,《探索》(美国),1990年第1期,60-61页。
[17] 《毛泽东思想万岁》(“文革”时期出版物,编印者不详),第2卷,1967年,第204页。

毛泽东逼出来的“九·一三林彪出逃事件”
(2004年7月23日)
王年一、何蜀、陈昭
    毛泽东为了获得军队的支持以推行“文化大革命”,曾把原军委副主席、国防部长林彪树为党的第二号人物,并在1969年春天召开的中共“九大”上正式确定林彪为毛泽东的接班人。那时在全国各地每天例行的“政治祈祷”(“早请示晚汇报”仪式)中,大家都要“颂祷”这样两句话:“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敬祝林副主席永远健康。”然而,两年之后,中共中央突然宣布,1971年9月13日,林彪“仓惶出逃,坠机在蒙古”,这就是当时震惊中外的“九·一三林彪出逃事件”。官方对此的解释是林彪“叛党叛国”。然而,这位居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接班人”林彪为什幺要叛党叛国、阖家出逃呢?
    1996年10月31日,王年一在当代中国研究所召开的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对林彪集团的再认识”曾提出:“‘九·一三’事件是给逼出来的,甚至可以说是毛制造出来的。”原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室务委员、周恩来生平研究小组组长高文谦在蜚声中外的大作《晚年周恩来》中也用了这个“逼”字,该书第6章的一个小标题就是“把林彪逼上绝路”[1]。本文要探讨的是,毛泽东为什幺、又是如何把自己钦定的“接班人”林彪逼上绝路?
    中共“九大”通过的新《党章》“史无前例”地确认了林彪的“接班人”地位(“文革”前刘少奇也曾被指定为“接班人”,却未能享此殊遇),周恩来在大会上作了重点发言,肯定了林彪在中国革命史上不可替代的“毛主席的亲密战友”之地位。表面上看,这次大会似乎标志着林彪的“革命生涯”正通向光辉的顶点,其实,顶点的前方就是深渊,在“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毛泽东的视野中,此刻林彪已成为毛泽东的“斗争目标”。面对步入晚年的毛泽东,林彪滑入政治深渊的速度比当年的刘少奇更快。1970年,中共召开了“九届二中全会”,会后林彪的遭际几可用林黛玉在《葬花词》中的一句话来形容:“风刀霜剑严相逼”。一年之后就发生了“九·一三林彪出逃事件”。
一、“九大”政治报告风波:“九届二中全会”高层冲突之前奏
    1971年夏毛泽东南巡时,多次对省市负责人谈到1970年在庐山召开的“九届二中全会”上所谓的“两个司令部的斗争”,其中的一方是毛自称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另一方就是后来所说的“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林彪向来是毛的坚定支持者,又是毛钦定的“接班人”,而陈伯达自“文革”开始以来一直是“中央文革”组长,是毛的“文革派”主将,为什幺毛认为这两个“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主要人物联合起来反对自己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呢?
    当时的官方文件宣称,林彪、陈伯达“一伙”的主要“罪行”是,在1969年筹备召开“九大”期间,林彪“伙同”陈伯达起草了一份令毛不满的政治报告。对此,1973年8月,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的解释是:“林彪伙同陈伯达起草了一个政治报告。他们反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认为‘九大’以后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但是,究竟这份导致“无产阶级司令部”重大分裂的由“林彪伙同陈伯达起草”的政治报告有哪些内容,却从未公布过。尽管官方文件不断强调这是林彪、陈伯达的“重要罪行”,但对这一报告草稿的真实内容却始终高度保密,不仅在毛泽东亲自领导、“四人帮”把持媒体全力掀起的“批林整风”和“批林批孔”运动中未公布这一报告草稿,甚至在“四人帮”倒台后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继续批判中也不公布。这是一个反常现象。1971年林彪死亡后,为了批判林彪,毛泽东甚至硬着头皮批准下发了尖刻批判、侮辱他的“‘571工程’纪要”,何以陈伯达起草的“九大”报告就一定不能公布?按常理来推断,一份为“九大”起草的政治报告草稿不可能比“‘571工程’纪要”更尖锐。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份报告提到的今后“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比毛泽东主张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更得人心,若公布这一观点的具体内容会对毛泽东非常不利。
    其实,即便林彪和陈伯达都“认为九大以后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也不能说这种看法与毛泽东的公开说法有根本冲突。1967年8月16日,毛泽东与两位阿尔巴尼亚专家谈话时就说过:“我们这次运动打算搞三年,第一年发动,第二年基本上取得胜利,第三年扫尾[2],”此后他又多次作过类似表示。比如,在1968年10月的“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说过:“现在不是都讲要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吗?究竟什幺叫到底呀?我们估计大概要三年,到明年夏季就差不多了[3]。”如果毛泽东真的这幺想,那幺1969年春天召开“九大”时政治报告当然就应该着重讲经济建设了。然而,毛泽东关于“三年结束‘文革’”的说法倘若并非其真意,只是“虚晃一枪”,那幺,提出“九大以后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的说法当然会令毛泽东不快。不过,在当年全国上下对毛泽东无限崇拜的政治环境里,恐怕没有人会从这个角度去理解,而无条件接受毛泽东与林、陈之间的分歧是“两条路线斗争”的宣传倒是很自然的。
    需要分辨的另一个问题是,林彪是否确实“伙同陈伯达起草”了这个报告,林彪在陈伯达起草这个报告时到底起了多大作用?上文提到的1973年周恩来的报告并未拿出确凿证据。最近,高文谦在《晚年周恩来》中披露:“陈伯达在领受起草九大政治报告的任务后,撇开张春桥、姚文元二人,一个人天天往毛家湾跑,同林彪商量怎样写[4]。”当年陈伯达的秘书王文耀、王保春则回忆说:“由于是林彪在党的九大会议上作报告,所以林彪就约陈伯达、张春桥、姚文元去他那里(毛家湾)谈了一下,以表示林委托他们三个代劳,报告内容由陈考虑,林彪就不多过问了。”“陈伯达回办公室后,很快拟了一个提纲,题目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下列了几个小标题,陈带着这个提纲,又去和林彪商量过后,回来改成总题目下面十个小题目……”陈伯达还对两位秘书说,不管“上海那两个”(指张、姚),“他们和我想的不一样”,他要自己写,并讲了他对起草“九大”报告的主题设想:“运动不能再搞了,现在主要的任务应该是抓生产了,就是说,经过了一场政治上的大革命,必然要掀起生产上的大跃进字号(3)[5]。”
    以上两种说法略有出入,一个说陈伯达“天天往毛家湾跑”,一个则只说陈伯达拟好提纲去和林彪商量过后又回来修改。不过,从这些文字看,林彪应是支持和赞同陈伯达起草的报告的。虽然说“林彪就不多过问了”,陈伯达毕竟还是“又去和林彪商量过后”才回来修改的。
    在林彪办公室(简称“林办”)秘书张云生的回忆中,却又有另外的说法。林彪在准备“九大”报告时告诉秘书:“我向来不习惯念别人写的现成稿子,而只愿意自己顺口讲。因此,我想搞个平行作业,既准备一个正式发表用的稿子,又准备一个讲话用的条子。”林彪还说明:“我这次做口头讲话,还是用十二中全会讲话的那六个题目[6]。” 林彪所说的“十二中全会讲话的那6个题目”是:“文化大革命”的意义;“文化大革命”的胜利;“文化大革命”中的两条路线斗争;毛主席对马列主义的发展;中国革命在世界上的作用;今后怎幺办[7]。若从这6个题目看,林彪对“九大”报告的设想与陈伯达起草的“九大”报告的主题就大不一样了。两人的想法既然不同,又如何“伙同”起草呢?后来,陈伯达起草的报告被“中央文革”否决了,毛泽东决定改由康生牵头,张春桥、姚文元执笔重新起草。陈伯达还不甘心,又托叶群劝林彪好好看看他起草的报告稿。叶群向“林办”秘书们吩咐:在向林彪讲陈伯达起草的报告稿时,不能讲得太细,以防林彪脑子一热,又对陈伯达的东西发生兴趣[8]。这表明,林彪对陈伯达起草的报告写了些什幺其实并不清楚。
    显然,根据目前已经公开的材料,无法确定林彪对陈伯达起草的“九大”报告究竟起了多大作用和抱有何种态度。但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即林彪对张春桥、姚文元起草的“九大”报告十分反感。据张云生回忆:林彪对张、姚起草的报告“根本不感兴趣”,“始终不感兴趣,一眼没看”,只注意毛泽东的批示和修改[9]。3月底,周恩来把经中央文革碰头会讨论通过的政治报告初稿批送林彪审定,林彪一字未看,就在稿子上批了“呈主席审批”,急得周恩来无可奈何[10]。林彪在“九大”会议上宣读张、姚起草的政治报告之前,并未看过报告的内容。汪东兴说:“由于林彪对‘九大’的政治报告改用张春桥、姚文元起草的稿子不满,在‘九大’上,他只是照着稿子念了一遍,敷衍了事[11]。”林彪甚至还对叶群说:“多念错一点才好[12]。”林彪对得到毛泽东肯定的张、姚起草的报告的厌恶之情,可见一斑。
    综上所述,在起草“九大”政治报告这件事上,无论是林彪还是陈伯达,并没有什幺“反党”主张或“反党罪行”。他们只不过是未能像张春桥那样善于理解毛泽东深藏心中的真实想法,又对深受毛泽东宠信的张春桥有所不满而已,结果林彪与陈伯达竟因此获罪。
二、“九届二中全会”上的所谓“八月逆流”
    毛泽东在1971年夏的南巡讲话中曾挑明了他要打击林彪的真正原因:“他们名为反张春桥实际上反我”,“这次庐山会议,是两个司令部的斗争[13]。”在未公开的《姚文元日记》中,姚文元提到,毛泽东称“九届二中全会”上发生了“八月逆流”。“八月逆流”到底“逆”了什幺?至今未见任何相关资料公布于众,而这个钦定名称也从来没有见诸史书。
    现在来看,所谓的“八月逆流”不过是出席中央全会的代表在小组讨论中发表自己的看法罢了。这些意见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拼命颂毛表忠,二是不点名攻击张春桥(认为他贬低毛泽东思想,不忠)。令毛泽东动怒的原因是第二点,即他所说的“他们名为反张春桥实际上反我”。
    林彪在“九届二中全会”的开幕式上讲了话,会议的主持者是毛泽东。据高文谦披露,在林彪讲话前,毛泽东问林彪准备讲什幺,林彪说,听吴法宪讲,在讨论宪法修改草案时发生了争论,张春桥不赞成写上国家机构要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还说赫鲁晓夫天才地创造发展了马列主义,我想讲讲这个问题。毛泽东听了说:这不是张的意见,是江青的意见,是江青在背后捣的鬼。你可以讲,但不要点张的名字[14]。林彪的讲话只是一段又一段地讲述毛泽东的丰功伟绩,好象是官样文章,只有了解此前在8月13日中央宪法修改小组讨论会上的争吵内幕的人,才会敏感到有些话是针对张春桥的。但林彪按照毛泽东的要求,在讲话中确实没有点张春桥的名字,而且只字未提是否设“国家主席”的问题。总的看来,林彪的讲话显得低调。倒是汪东兴在小组会上的发言调门高,强调要设“国家主席”,认为党内还有“反对毛主席”的“野心家”、“坏蛋”。陈伯达、陈毅在小组会上的发言情绪也较为激烈(后来周恩来在大会上点了“二陈合流”,给陈毅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15])。
    在毛泽东的眼里,林彪和与会绝大多数代表都把矛头对准张春桥,这就是有阴谋。其实,“九届二中全会”上出现“反张春桥”的形势应有以下一些原因:
    首先,在1970年8月13日中央宪法修改小组讨论会上,张春桥与吴法宪发生了争吵。张春桥以宪法序言中已有类似内容为由,提议在“国家机构”一章中删掉“毛泽东思想是全国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一句,后来又大讲毛泽东在一次接见外宾时讲过“赫鲁晓夫天才地、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列主义,这是个讽刺”一类的话[16]。在“九大”前后,对毛泽东的“三忠于”狂热达到了高潮,在这样的气氛中,张春桥的这些言论显然属于大逆不道,于是出席“九届二中全会”的高级干部们或是认为抓到了张春桥的“小辫子”,或是认为应当趁机表明自己忠于毛泽东的坚定立场。
    其次,张春桥一贯支持造反、夺权,而第九届中央委员中的众多军队将领和老干部几乎无不身受“造反”、“夺权”之苦之害。张春桥支持上海第二军医大学“红纵”,“红纵”险些要了总后勤部长邱会作的命;广州军区的“造反派”“炮轰”广州军区司令员黄永胜,使黄在广州呆不下去;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也曾被“造反派”逼得躲到大别山里;福州军区司令员韩先楚被一次次的“炮轰”、围攻整得焦头烂额;外交部长陈毅在“九大”期间也曾遭到以张春桥为后台的上海小组的批判围攻……这些人早就对张春桥有一肚子的怨气。
    再次,按当时的观点看,张春桥历史上有“叛徒”嫌疑,上海因此发生过“炮打张春桥”事件,“九届二中全会”的与会代表们自然都知道。
    最后,林彪及许多军队将领、老干部对江青的狐假虎威、颐指气使早已忍无可忍(林彪曾于1967年初“批判萧华”事件后的一天,因情绪失控而大骂过江青一次[17];还有一次他还扬言要找枪,要“毙了她”[18]!1967年1月军队将领“大闹京西宾馆”时,黄永胜在发言中公开说:“希望中央文革多听毛主席的话,特别是江青同志要多听毛主席的话[19])!”,但他们因为“投鼠忌器”而不敢直接反对江青。张春桥是江青的心腹高参,是“中央文革小组”中最富有政治经验、最老谋深算的角色,打击张春桥,就等于是给江青一击。
    总之,出于各自不同的原因,“九届二中全会”上各地区组都一致声讨“阴谋家”,形成了群情激愤的气氛,在毛泽东看来“大有炸平庐山、停止地球转动之势”。后来康生曾如此概括当时的形势:这次会议是“吴法宪造谣,汪东兴点火,陈伯达起哄,陈毅跳出来”[20]。
    依照中共党章,中央全会是全党的最高权力机构,一切意见均可在会上公开表达,一切大事均应由全会讨论决定,但事实上毛泽东早就把党改造成了他个人的“一言堂”。当毛泽东在“九届二中全会”期间看出绝大多数中央委员对他那套“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路线“很不理解”甚至强烈不满,发现继续推行他的“文革”路线的党内阻力非常大,这样的形势不利于他的“战略部署”时,立刻大动“天子之怒”。他重施故伎,利用个人崇拜气氛为他造就的绝对权威,公布了一份大字报“我的一点意见”,同时揪出陈伯达以“杀鸡吓猴”。在当时毛的个人权威被推至颠峰状态的情况下,这个“我的一点意见”几乎等同于一言九鼎的“圣旨”,众多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们只有高呼“万岁”、“坚决照办”,谁还敢再说半个“不”字?
    在后来公布的毛泽东的“我的一点意见”中,毛抓住“九届二中全会”上党内高层议论是否要设国家主席一事发难。中央文件甚至声称,林彪以“设国家主席”为名要“抢班夺权”,而这又被解释成林彪最后“仓惶出逃”的原因之一。对这个“设国家主席”问题,王年一和何蜀已在“‘设国家主席’问题论析”一文中做过深入分析,这里只强调几个要点:
    首先,当时毛泽东反对设国家主席,却讲不出任何正当理由;他只是因为不想担任国家主席一职,就反对设立国家主席这一职位。毛泽东抱持“朕即国家”的观念,完全把国家主席这一国家主权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当成虚设的可有可无的职位,任凭自己的兴趣决定取舍。而且,“九届二中全会”初期,毛泽东其实并未因中央委员中绝大多数人坚持“设国家主席”而动怒,他后来抓住“设国家主席”一事发难是另有权谋上的考虑。
    其次,当时党内高层除了毛泽东本人外,都认为国家主席一职只能由毛泽东担任。“设国家主席”一议既非林彪首倡,也非林彪独撑。“九届二中全会”前夕,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此事时,只有毛泽东主张不设国家主席,而主张设国家主席的却有4票(周恩来、康生、陈伯达、林彪)。绝大多数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也都赞成设国家主席。硬把“设国家主席”一议说成是林彪个人的阴谋,并无根据。在“九届二中全会”上公开提出如果毛泽东不当国家主席就由林彪当国家主席的,只有一人,即江青集团的“顾问”康生。但毛泽东却从未因此而批评康生。
    再次,指称林彪赞成设国家主席就是想当国家主席,要“抢班夺权”,更无道理。周恩来也赞成此议,而且具备担任这一职位的党内资历,为什幺对他却不提出相同的指责?说林彪想当国家主席,其实毫无根据,而证明林彪不愿当国家主席、甚至不愿当“接班人”的根据却有不少[21]。
    林彪死亡后,中央文件说林彪把“设国家主席”作为反革命政变的纲领,完全是无稽之谈。在这个问题上,暴露出来的只是毛泽东的一块心病。
三、毛泽东的“心病”:林彪地位上升
    高文谦在《晚年周恩来》中指出:“毛泽东并没有真想把权交给林彪,选择林彪作为接班人,不过是为了打倒刘少奇的权宜之计。九大后,林彪在政治上羽翼丰满,尾大不掉,成为毛的一块心病[22]。”
    林彪的“接班人”本来就是毛一手安排并强迫林彪接受的。“文革”中让军队“支左”、介入地方政治斗争,并由军队干部主持各地、各单位工作,使“一元化领导”的各级革命委员会几乎全由军人所把持,这也是毛泽东的独创。之所以在“九大”前出现林彪地位迅速上升的局面,完全是毛泽东自己一手造成的。据《晚年周恩来》一书介绍:“林彪……非但基本上掌握了军队的局面,军委办事组几乎是他清一色的人马;而且由于当时各省、市和中央各部委的第一把手多半是奉命支左的军队干部而在政治上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为左右政局的一大势力[23]。”《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文化大革命”部分也有相同的看法和分析。
    尽管林彪地位的迅速上升是毛泽东自己造成的,可是一旦毛觉得林彪似乎有“羽翼丰满、尾大不掉”之势,他又感到揣揣不安。习惯于大权独揽的毛泽东最担心的就是“大权旁落”。当年,刘少奇是他亲自选定的“接班人”,他甚至亲自推荐并动员全党拥护刘担任国家主席;可是,一旦他认为刘少奇对他的最高权力构成了威胁,自己的“大权旁落”了,“接班人”在他眼中就变成了“睡在身边的赫鲁晓夫”,便要被拉下马来而且不得好死。“九大”召开前,刘少奇的“资产阶级司令部”才刚刚被“摧毁”,毛泽东又一次为“大权旁落”担忧起来。他一贯信奉“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林彪这个“接班人”是军人出身,“九大”会场上满眼都是军人,苏联当时也抨击中国是“军事官僚专政”。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毛泽东口头上称“九大”是“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心中想的却是如何对付“羽翼丰满、尾大不掉”的新任“接班人”林彪。毛后来在南巡中就说:“现在我要抓军队的事。有人说军队是我缔造的,但不能指挥[24]。”其实谁也没有那样说过,“有人说”只是毛的一个借口而已,而且军权从来就被他抓得牢牢的。但他一旦起了疑心,就“疑心生暗鬼”了。
    毛泽东在“九届二中全会”后南巡时,反复谈到林彪等人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的“纲领就是‘天才’和要当主席”[25]。林彪死后公开传达的中央文件中,这个“要当主席”却被改换成了“设国家主席”,可能因为实在找不到林彪“要当主席”的证据,只好拿“设国家主席”一事代替。毛泽东真正不能容忍的,并不是“设国家主席”而是他疑心有人“要当主席”。对于自比秦始皇的毛泽东来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毛怀疑谁动了“要当主席”的念头,谁就是“另立中心、另拉山头、另设司令部”,谁就成毛的打击对象。
    其实,毛泽东指责林彪要“篡党夺权”,只不过是毛个人的疑心而已。林彪长期受着疾病的折磨,连“饮食男女,人之大欲”都没有了,实际上很少过问他分管的事务。据“林办”秘书张云生回忆:“我在林彪身边工作了4年多,因为要‘讲文件’,差不多天天都能见他一面,所以可以说,我对‘文革’中的林彪并不缺乏了解。然而我亲眼看到的林彪,在‘文革’动乱中要幺是遇事不表态,要幺讲些‘绝’话,要幺就是对他份内之责‘大撒手’。”以军委办事组为例:“林彪受毛泽东委托主持军委日常工作,实际上,他参加主持‘日常’军委工作的记录屈指可数。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他把军委的‘日常’工作委托给了军委秘书长叶剑英。叶帅‘靠边站’后,军内上层一时群龙无首,亏得有个以杨成武、吴法宪为正副组长的‘军委办事组’照应‘日常’军务,林彪则对他们的活动很少过问。‘军委办事组’改组后,黄永胜取代了杨成武。这个以林彪的‘老部下’组成的清一色‘办事’班子,叫人一看就感到有‘搞山头’之嫌。但那是毛主席钦定的,林又是毛可以信赖的‘接班人’,因此这个‘清一色’倒可成为抵挡一切‘复辟’梦想的一道屏障。林彪在名义上是‘副统帅’,实际上却是靠‘抓两头’:上头靠毛主席掌舵,下头靠有个可以办事的工作班子挡挡军内日常事务。”“军委办事组自1967年夏成立,到1968年3月改组,再到‘九大’后正式成形,直到1970年10月我调离‘林办’,我没见到一次林彪接见军委办事组的全体成员,没有听到他对军委办事组的全面工作给予一次像样的指示。我甚至认为,不管是杨成武或黄永胜领衔的军委办事组,他们在什幺地方‘办事’又怎样‘办事’,林彪从不过问。”“从1967年到1970年,林彪在住地毛家湾的会客厅只召见军委办事组的黄、吴、李、邱四员大将一次,谈的仅仅是怕苏联趁我国庆对北京实施突然袭击的事,而且只有20多分钟。”“黄永胜任军委办事组组长和总参谋长前后,林彪只见他两次。”“吴法宪可算林彪的亲信,但自从军委办事组改组后,林彪在住地从未单独接见过他。”“……林彪与李作鹏并无‘私交’。我在‘林办’任职四年,只是在1966年9月海军内部出现纷争,林彪偏向了‘高举’、‘突出’、‘有干劲’的李(作鹏)、王(宏坤)、张(秀川),因而在大会堂接见过一次李作鹏夫妇。从那以后,林彪与李作鹏再无单独接触。”“邱会作在‘文革’期间从没得到单独面见林彪的机会。”“又有人说,林彪控制‘军委办事组’,是通过他的老婆叶群……依我看,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叶群做坏事,林彪确实有责任。但叶群打着林彪的招牌,在外边胡作非为,林彪并不全部知情。他从叶群嘴里听到一些,又是经叶群用花言巧语伪装了的。‘林办’的工作人员直接受叶群控制,眼见处于病态的林彪受叶群摆布,但无能为力。”“事实上,叶群虽为‘军委办事组’成员,但她几乎从不参加‘军委办事组’的会议。‘军委办事组’的工作出了成绩有她一份,出了是非她不承担任何责任。‘军委办事组’天天忙于处理的‘三支两军’工作、部队战备训练以及人事调整等问题,叶群从不参与正式讨论研究[26]。”
    林彪在1968年10月26日召开的“八届十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作报告中也承认:“……整个两年多的工作,主要是毛主席领导的,具体执行主要是中央文革,特别起作用的是江青同志、总理、伯达同志、康生同志以及中央文革其它同志。而我呢,老实讲,就是没有做多少事。我也并不是故意偷懒,就是身体不好,不能够做多少事情。所以实际情况了解的不多,工作也做得不多[27]。”即便如此,毛泽东仍然怀疑林彪要“篡党夺权”,如此则林彪在劫难逃了。
四、林彪是如何被逼上绝路的?
    毛泽东是个权谋大师,在送林彪坐上“接班人”高位之时,就已经决定尽快把林彪从“接班人”的位置上拉下马来。熟读古籍的毛很善于运用古代帝王的欲擒故纵手法:在他准备对林彪“开刀”之前,却当面向林彪许诺,声称自己准备两年后交班给林彪[28]。这样的把戏毛泽东以前也多次玩过。1965年毛泽东部署批判历史剧《海瑞罢官》,这场批判将置彭德怀于死地,在姚文元的“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公开发表之前,毛泽东居然还当面宽慰彭德怀,甚至说出“也许真理在你那边”这样的话[29]。“文化大革命”初期,毛泽东制订的打倒刘少奇的“战略部署”已全面展开,“炮打司令部”的号召传遍全国,可是1966年9月14日毛泽东还在刘少奇的检讨书上批示:“少奇同志:基本上写得很好,很严肃。特别后半段更好。”10月25日毛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谁人要打倒你们呀?我是不要打倒你们的[30]。”林彪对毛泽东的故伎重施自然有数,但林彪既不象彭德怀那样据理力争,也不象刘少奇那样认真检讨,而是采取他独具特色的对策:一顶二拖。于是,毛泽东为了达到打倒林彪的目的,只得想方设法“引蛇出洞”、“轰蛇出洞”,展开了一系列“把林彪逼上绝路”的部署。
    (一)控制中央组织、宣传大权
    1970年11月6日,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成立中央组织宣传组的决定》。它指出:“为了党在目前进行的组织宣传工作,实施统一管理,中央决定在中央政治局领导下,设立中央组织宣传组。中央组织宣传组设组长一人,由康生担任。设组员若干人,由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纪登奎、李德生同志担任。中央组织宣传组管辖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人民日报、红旗杂志、新华总社、中央广播事业局、光明日报、中央编译局的工作,以及中央划归该组管辖单位的工作[31]。”无疑,这个决定是毛泽东个人作出的,也只有他才能作出。目的就是为了把大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同时削弱和钳制林彪。什幺“在中央政治局领导下”,其实就像“中央文革小组”一样,还是在毛泽东一人的领导和控制之下。
    这个“中央组织宣传组”名义上的组长是康生,但康生其实自“九届二中全会”后就称病不起,不再工作。该组组员李德生此时身兼中央军委委员、军委办事组成员、总政治部主任、安徽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等重要职务,此后不久(1971年初)又担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兼任北京军区司令员、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李的这种职务安排也是毛泽东的一大“创造”),因此他在“中央组织宣传组”纯属挂名。实际上中央组织和宣传大权落入江青、张春桥、姚文元手中。中共中央明令把中央的组织宣传大权交给几个人,这是中共党史上“史无前例”、绝无仅有的一件大事。“九大”后没有“中央文革小组”了,新成立的这个“中央组织宣传组”实际上就是“中央文革小组”的“借尸还魂”,而且权力更大了。江青等人凭借这一大权,做了许多坏事。
   (二)“大批判开路”
    1970年11月16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传达陈伯达反党问题的通知”,掀起了全国性的“批陈整风”运动,主要批判“阶级斗争熄灭论”、“唯生产力论”、“唯心主义先验论”。批“阶级斗争熄灭论”是告诉国人,刘少奇“司令部”倒台之后阶级斗争依然存在,新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又出现了;批“唯生产力论”是针对陈伯达的“九大”政治报告草稿,以打消人们以为“九大”后会结束“文化大革命”进入经济建设阶段的念头;批“唯心主义先验论”则是批判曾得到“八届十一中全会”确认的“天才论”。
    毛泽东在黄永胜等人的检讨上批注了一段批判陈伯达的话:“陈伯达早期就是一个国民党反共分子,混入党内以后,又在1931年被捕叛变,成了特务,一贯跟随王明、刘少奇反共,他的根本问题在此[32]。”毛泽东过去长期任用陈伯达作自己的政治秘书,并让陈担任为“文化大革命”立下汗马功劳的“中央文革小组”组长。倘若陈伯达确实早就是一个“国民党反共分子”,毛泽东却一直重用他,岂不是故意帮助敌人在最高决策层埋藏“定时炸弹”?事实上,毛为陈伯达加的这些“罪名”,恐怕毛自己也不见得相信,他只不过是为了整垮政敌而不择手段地给昔日的亲信陈伯达罗列“罪名”而已。
    这一系列批判表面上针对的是陈伯达,实际上都是针对林彪的。这是毛惯用的“大批判开路”策略。在打倒前一个“接班人”刘少奇之前,毛泽东就在全国开展了对“三家村”、对前北京市委和中宣部、文化部的“大批判”运动。这次的“批陈整风”运动实质上就是为打击林彪而制造舆论。在1971年4月15日至29日召开的中央“批陈整风汇报会议”上,对陈伯达“反党罪行”的批判终于扩大成了对“中央军委办事组”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5人“政治上的方向、路线错误”和“组织上的宗派主义错误”的批判。这5人都是林彪倚重的军方主要领导人,此时“批陈整风”运动真正的矛头所向就十分明显了。
    1970年12月18日,毛泽东会见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在谈话中批判了林彪颂扬毛的“四个伟大”的说法,也就等于不点名地批判了林彪。经毛泽东批准,“毛主席会见斯诺的谈话”以“中共中央文件(中发[1970]39号)”的形式下发全党。毛藉此向全党暗示,自己对林彪的态度变了(该文件特别注明:已经毛主席审阅)。“文革”初期毛泽东心安理得地接受“四个伟大”的颂扬,唯恐“个人迷信”之风不烈,如今又改口说“四个伟大”讨嫌,实在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是黑是白全由他说了算。
    1971年2月18日,周恩来将外交部编印的《外事活动简报》“古巴驻华临时代办加西亚访问外地的几点反映”送毛泽东阅。该简报的第(四)条提到,加西亚在井冈山参观时对讲解员闭口不谈南昌起义和朱德率部上井冈山这两段史实提出意见,认为这样讲外国人不容易理解。毛泽东批示:“第(四)条说得对,应对南昌起义和两军会合作正确解说[33]。”就在一年多以前的“九大”上,周恩来在大会重点发言中公开宣称:“林彪同志是南昌起义失败后率领一部分起义部队走上井冈山,接受毛主席领导的一位光荣代表[34]。”当时周恩来的这个发言贬低朱德、吹捧林彪,明显歪曲史实,吓得林彪赶紧打断周恩来的话:我林彪没什幺,一切都是毛主席,我如果跟着贺龙、朱德早就完了,没有今天。为了表示自己对毛的诚惶诚恐,林彪还当场哭了起来[35]。“九大”上周恩来发表歪曲史实、吹捧林彪的讲话,当时毛泽东的态度是对周恩来的讲话报以热烈鼓掌。到了1971年春,毛认为打倒林彪的时机快来了,于是又一反过去的态度,假惺惺地要求调整“文革”以来贬低朱德的官方说法,“作正确解说”。
    (三)削弱林彪的军事指挥权
    为了打击林彪,毛泽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削弱林彪的军事指挥权。毛后来自鸣得意地说:“庐山会议以后,我采取了三项办法:一个是甩石头,一个是掺沙子,一个是挖墙角。批了陈伯达搞的那个骗了不少人的材料,批发了三十八军的报告和济南军区反骄破满的报告,还有军委开了那幺长的座谈会,根本不批陈,我在一个文件上加了批语。我的办法,就是拿到这些石头,加上批语,让大家讨论,这是甩石头。土太板结了就不透气,掺一点沙子就透气了。军委办事组掺的人还不够,还要增加一些人。这是掺沙子。改组北京军区,这叫挖墙角[36]。”
    所谓的“甩石头”是要打击林彪等人的威信,把他们“搞臭”;“掺沙子”一事表明,毛泽东完全不信任军委办事组,说“土太板结了”,就如同当年说北京市委“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一样;“挖墙角”(又作“挖墙脚”)则更是无中生地有把北京军区看成了林彪的“墙角”和“林陈反党集团经营多年的那个山头主义的窝子”[37]。毛泽东最担心的是首都北京发生政变,因此对北京军区最不放心,要设法“换马”。当时北京军区的第一政委是李雪峰,北京军区司令员是郑维山。由于毛对此二人有所猜忌,就故意把由李雪峰、郑维山主持的“九届二中全会”华北组会议的简报钦定为“反革命的”,然后以此为借口改组北京军区,使李雪峰、郑维山二人遭受长期迫害。
  (四)“敲山震虎”,逼林彪认罪
    毛除了用了这“三板斧”之外,还通过对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等人检讨的批示,“敲山震虎”,刺激林彪,逼林彪认罪。“九届二中全会”后,黄、吴、叶、李、邱都被迫写了书面检讨,毛泽东在这些检讨上作了批示并将批示下发党内,其中一些语句广为人知。例如,毛对吴法宪检讨的批示是:“由几个人发难,企图欺骗200多个中央委员,有党以来,没有见过,”“中央委员会有严重的斗争[38]。”毛对叶群检讨的批示是:“爱吹不爱批,爱听小道消息,经不起风浪,”“九大胜利,当上了中央委员,不得了了,要上天了,把九大路线抛到九霄云外,反九大的陈伯达路线在一些同志中占了上风了[39]。”再如对刘子厚(时任河北省革委会主任、中共河北省委第一书记,“文化大革命”前的河北省省长)所作检查的批示是:“上了陈伯达的贼船,年深日久,虽有庐山半年的时间,经过各种批判会议,到3月19日才讲出几句真话,真是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人一输了理(就是走错了路线),就怕揭,庐山上那种猖狂进攻的勇气,不知跑到哪里去了[40]。”此批示前边还有意味深长的一句话:“此件留待军委办事组各同志一阅[41]。”
    从这些批示中可以看出,毛用的是讽刺挖苦、“上纲上线”、“揪住不放”等手法,对黄、吴、叶、李、邱等人的态度甚至比“文革”初期对刘少奇、邓小平的态度还要严厉,堪称“史无前例”。而与此同时,毛泽东对在“九届二中全会”上发表了与黄、吴、叶、李、邱相同观点的汪东兴检讨的态度却迥然不同,毛信任依赖汪东兴,对汪的言行就“轻轻放下”了。
    林彪个性强,自尊心重,对毛泽东又很了解,他很清楚毛泽东的指责无非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对这种莫名其妙的罪名,他即便主动承认也未必有好下场。当年的国防部长彭德怀、国家主席刘少奇不都是勉强承认了毛泽东强加的“罪名”并且一再检讨,最后仍然死于非命吗?不过,据林彪的秘书李文普回忆,“九届二中全会”以后林彪曾让新调来的秘书王焕礼代写过检查[42],内容不详,毛泽东是否就此作过批示也不得而知。这个检查显然是毛、林二人都没有当真的。1971年2月20日,中央军委办事组向毛泽东报送学习讨论其关于批陈整风“重点在批陈”指示的情况报告,毛泽东作了措辞严厉的批示,并且破天荒地将此件只批给“周、康阅后,退军委”字号(3){[43],而不是象以往那样照例批给林彪。这显然也是在刺激林彪,逼林彪认罪。
(五)拒绝与林彪见面、不给转圜的余地
    整人时拒绝与被整者面谈,不听申诉,不听解释,强调“只有低头认罪才是你的唯一出路”,这是毛泽东的一贯手段。“文革”前毛泽东整总参谋长罗瑞卿时,罗瑞卿以为其中有误会,想与毛泽东、林彪见面,把事情说清楚,被周恩来坚决阻止[44]。罗瑞卿有口难辩,在“墙倒众人推”的形势下被逼得含恨跳楼,自杀未遂。毛泽东对林彪还是用的这一套,然而毛是不会承认这一点的。相反,毛在“九·一三”事件发生后说:“对林还是要保……他们不找我,我去找他们。”这分明是撒谎。
    据李文普回忆:“九届二中全会”以后,林彪曾要求面见毛泽东,谈一谈,但毛泽东长时间不作答复。林彪个性很强,从不服软,两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林彪此后不愿住在北京,经常住在苏州、北戴河[45]。另据官伟勋转述一位“林办”秘书的回忆:林彪找毛泽东很多次,“就是见不上。后来没办法才找江青,他最讨厌江青,但又没办法,因为想通过江青去见毛主席,”就在这时江青让林彪去照相,“林为了见毛主席赶紧去,走得急,脸都没刮,到了钓鱼台,现借江青秘书的刮脸刀刮了刮,照片拍了,但还是没见上毛主席[46]。”
   (六)南巡“打招呼”、宣布“逐林令”
    毛泽东习惯于以“打招呼”来强行统一思想。所谓的“打招呼”就是非正式地颁布“最高指示”,全党与全军干部只许恭听,不“允许发表不同意见”,更不“允许发表反对意见”,对毛的意见谁想不通,必须赶紧“转弯子”。 毛泽东这一次为了打倒林彪,事先不开中央会议,不发中央文件,干脆抛开中央领导集体,凭着他个人的“绝对权威”,于1971年夏南巡“打招呼”。
    此次南巡后共28天,在途中毛约见各地军政大员,讲话13次。讲话中充满了给林彪“上纲上线”、“定性定罪”的话:“有人看到我年纪老了,快要上天了,他们急于想当主席,要分裂党,急于夺权”;“这次庐山会议,是两个司令部的斗争”;“我看他们的地下活动、突然袭击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纲领的。纲领就是‘天才’和要当主席,就是推翻二中全会的议程和九大路线”;“林彪那个讲话,没有同我商量,也没有给我看”;“犯了大的原则的错误,犯了路线方向错误,改也难”;“庐山这件事,还没有完,还不彻底,还没有总结[47]。”
    毛泽东在南巡讲话中一再诬指林彪等人在庐山会议上搞“反革命政变”的纲领之一是“要当主席”[48]。然而,因为说林彪“要当主席”毫无事实依据,太“莫须有”了,所以“九·一三”事件之后,当毛泽东审定并批准中央公布的此前他的南巡讲话时,又自行把当时讲话中对林彪“要当主席”的指控改成了林彪欲“设国家主席”。毛泽东的蛮横无理、任意诬陷、信口捏造,由此可见一斑。
    这次南巡讲话是毛泽东欲打倒林彪的宣言书、挑战书、逐客令(逐林令)。当时的海军政委李作鹏听到毛的南巡讲话后,把它概括为3点:庐山的问题没有完;上纲比以前更高;矛头指向首长(林彪)。他的概括一点也没有错,林彪当然可以看得更清楚。毛泽东不在中央高层内部讲,不对林彪当面讲,党中央的主席背着党中央的副主席,背着中央,到下面去煽风点火,动员打倒他自己钦定的“接班人”、党中央唯一的副主席。但毛同时又假惺惺地声称:“现在不要作结论,结论要由中央作”;“不要公开的去讲这次庐山会议,因为中央还没有作结论。……不要像我对你们说的这一套[49]。”如此作为的毛泽东居然还道貌岸然地提出了“三要三不要”(“要团结,不要分裂;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究竟是谁在分裂党内高层,谁在搞阴谋诡计,难道不是一目了然的吗?
    毛泽东把林彪逼到这一步,林彪已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彼时彼地,林彪还能怎幺办?低头认“罪”显然是行不通的,彭德怀、刘少奇不是都低头认“罪”了吗?但他们的下场如何?何况此时的林彪不是1959年的彭德怀(那时的彭德怀比他年轻、身体也好),也不是1966年的刘少奇(刘少奇比他理论修养更高、政治斗争经验更丰富),林彪身患重病,经不起“认罪”后必不可少的长期折磨,于是他不想“认罪”,只想“认命”,“反正活不多久了,死也死在这里。一是坐牢,二是从容就义[50]。” 但叶群、林立果又不愿意认命,于是就有了林彪被逼出逃的“九·一三”事件。
    对“九·一三”事件的真相,已有一些文章指出了官方解释中的很多破绽,为此提出了一系列疑问。1971年9月13日凌晨,当毛泽东、周恩来获悉林彪夫妇准备乘坐256号专机离开北戴河之后,究竟做了些什么事,至今仍然扑朔迷离。高文谦在《晚年周恩来》一书中提供了一个新疑点:林彪“在出逃途中还曾一度萌生了打退堂鼓的念头”[51];在林豆豆告发之后,中央可以阻止林彪的出走而未“全力阻止林彪从北戴河出走”,可以阻拦256号专机起飞而“没有人出来拦阻”……[52]。也许,逼林彪这样出走本来就是毛的“战略部署”。
    林彪的出逃宣告了毛泽东所谓“团结、胜利的九大路线”的破产,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破产,也是对毛泽东及其荒谬绝伦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说法的致命一击。林彪的出逃与惨死异国他乡,粉碎了毛泽东多年来精心编织的“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团结、胜利的九大路线”等神话,在亿万炎黄子孙的心中引发了一场空前的“大地震”,唤起了许多人的觉醒。可以说,256号专机坠机在蒙古温都尔汗的爆炸声,敲响了“文化大革命”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丧钟。
    【注释】
    [1] 高文谦,《晚年周恩来》,明镜出版社,2003年,第4、345页。
    [2] 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499页。
    [3] 席宣、金春明,《“文化大革命”简史》,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第209页。
    [4] 出处同注[1],第269页。
    [5] 王文耀、王保春,“关于陈伯达起草九大报告的前前后后”,《中共党史研究》, 2003年第2期。
    [6] 张云生、张丛坤,《“文革”期间,我给林彪当秘书》,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 2003年,第463页。
    [7] 出处同上,第456页。
    [8] 张云生,《毛家湾纪实》,春秋出版社,1988年,第211页;另见张云生、张丛坤的《“文革”期间,我给林彪当秘书》,第467页。
    [9] 出处同注
    [6],第467-468页。
    [10] 出处同上,第469-470页。
    [11] 汪东兴,《汪东兴回忆: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当代中国出版社, 1997年,第17页。
    [12] 张聂尔,《风云“九一三”》,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第198页。
    [13] 出处同注[2],第1595、1594页。
    [14] 出处同注[1],第291页。
    [15] 出处同注[1],第364页。
    [16] 出处同注[1],第286页。
    [17] 出处同注[6],第131-133页。
    [18] 官伟勋,《我所知道的叶群》,中国文学出版社,1993年,第211-212页。
    [19] 出处同注[1],第195页。
    [20] 出处同注[1],第300页。
    [21] 详见王年一、何蜀的“‘设国家主席’问题论析”,载网络杂志《华夏文摘增 刊224期·文革博物馆通讯70期》,2000年7月13日出版。
    [22] 出处同注[1],第272页。
    [23] 出处同注[1],第275页。
    [24] 出处同注[2],第1594页。
    [25] 出处同注[2],第1594-1598页。
    [26] 出处同注[6],第299-305页。
    [27] 载宋永毅主编的《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光盘,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2002年出版。
    [28] 出处同注[1],第300、303、313页。
    [29] 《彭德怀自述》,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88页。
    [30] 出处同注[2],第1448、1451页。
    [31]《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社会主义时期》,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299-300页。
    [32] 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14页。
    [33] 《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437页。
    [34]“周恩来等九位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全体大会上的发言”, 四川人民出版社革命委员会翻印,1969年5月7日。
    [35] 出处同注[1],第279页。
    [36]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第246-247页。
    [37] 见1971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通知,转引自王年一的《大动乱的年代》第410页。
    [38] 出处同注
    [36],第137-139页。
    [39] 出处同注
    [36],第143-146页。
    [40] 出处同注
    [11],第77页。
    [41] 《大动乱的年代》,第415页。
    [42] 李文普,“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载《中华儿女》1999年第2期。
    [43] 出处同注
    [36],第208-209页。
    [44] 罗点点,《红色家族档案─罗瑞卿女儿的点点记忆》,南海出版公司,1999年,第213页。
    [45] 出处同注[42]。
    [46] 出处同注[18],第242-243页。
    [47] 出处同注[2],第1594-1598页。
    [48] 出处同注[2],第1595、1596页。
    [49] 出处同注[2],第1596-1597页。
    [50] 金春明主编,《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632页。
    [51] 出处同注[1],第345、347页。
[52] 出处同注[1],第343、344页。

被疯狂的年代愚弄的外国人
──在华外国专家的“文革”经历
何 蜀 历史杂志副主编
    当“文化大革命”如狂飚骤起般席卷中国大陆时,不仅广大干部群众满怀革命激情与对毛泽东的无限信仰投身其中,甚至连当时正在中国帮助建设的外国专家们也被卷了进去,这些外国专家与中国民众一起参加了这场起初显得像是革命的正剧、后来才逐渐暴露其真面目的悲剧和闹剧的史无前例的演出。然而,对外国专家在“文革”中的“造反”活动和后来的种种可悲境遇,国内的“文革”研究却很少涉及。本文希望通过对相关情形的回顾,填补中国现代史研究中的一小块空白,也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文革”的认识。
外国专家也写出“马列主义大字报”
    “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以毛泽东下令向全国公开宣传北京大学聂元梓等人所写的那篇攻击北京市委和北大党委有关领导人的大字报为开端。毛泽东在“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中,高度评价聂元梓等人的这张大字报,誉之为“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在此“样板”的启示下,一时间大字报在全国铺天盖地般涌现出来。写大字报的人们,当然并非都是像聂元梓那样的个人野心家,也并非都能像聂元梓那样得到来自中共高层的鼓励和支持。不少大字报作者是怀着真诚的革命热情响应毛泽东“反修防修”、“保卫无产阶级江山永不变色”的号召而“拿起笔作刀枪”的。
    当时,有许多外国专家在北京的新华总社、中央广播事业局、外文局、中共中央编译局和一些大专院校、科研、出版部门工作。这时,外国专家们也纷纷提笔写起了中国特色的大字报,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四个外国专家阳早、史克、寒春、汤普金斯合写的一张[1],后来被誉为“外国专家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这张大字报写于1966年8月31日,即毛泽东第二次检阅红卫兵那天。在1967年3月22日的《人民日报》上曾有一篇题为“在毛泽东思想大学校里成长──访问一位在中国工作的美国女专家”的报导,谈到了美国女专家寒春和她的丈夫阳早参加写作这张大字报的经过:“在这场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中,寒春同志和她的全家人都强烈地要求参加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八月底,她和她的爱人,还有另外两位美国朋友一起,写了一张大字报,表达了对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的无限热爱,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的无限热爱。……”
    但是,此报导只摘引了这张大字报中的几句表态性的话,而没有介绍大字报的具体内容。不仅今天的人们,就连当时的许多“文革”亲历者也只知有其事而并不了解这张大字报究竟写了些什幺。若几位外国专家仅仅是表达了对毛泽东的热爱和对“文革”的拥护,那显然太一般了,不足以被称为“马列主义大字报”。
    现将这张大字报全文转引如下:
    给外国专家局的大字报
    为什么在世界革命的心脏工作的外国人被推上修正主义的道路???是哪个牛鬼蛇神指使给外国人这种待遇?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不论他是哪个阶级,不论他对革命是什幺态度,都受到这种“五无二有”的待遇:“五无”:一,没有体力劳动;二,没有思想改造;三,没有接触工农兵机会;四,不搞阶级斗争;五,不搞生产斗争。“二有”:一,有特高生活待遇;二,有各方面的特殊化。
    制定这种待遇是什幺思想支配的?这不是毛泽东思想,这是赫鲁晓夫思想,是修正主义的思想,这是剥削阶级思想。这样做的目的是什幺?结果又是什幺呢?1.使要革命的外国人不能掌握毛泽东思想,只能在口头上说条条;2.使革命的外国人革命意志衰退,滑到修正主义道路上去;3.阻碍在中国的外国小孩成长为坚强的革命者;4.把革命的外国人和他们的中国阶级兄弟隔离开,破坏他们的阶级感情,破坏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我们认为这不是个别人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世界革命的原则的问题,我们坚决反对这种待遇。
    我们决心要成为坚强的革命者,成为坚定的反修战士。为了把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斗争进行到底,我们决心锻炼和考验我们自己。我们的后代必须成为坚强可靠的革命接班人,而决不允许他们变成修正主义分子。
    因此我们要求:1.以阶级兄弟看待我们,而不是以资产阶级专家看待我们;2.允许并鼓励我们参加体力劳动;3.帮助我们进行思想改造;4.允许并鼓励我们紧密地结合工农群众;5.允许并鼓励我们参加三大革命运动;6.我们的孩子和中国的孩子,受到同样的待遇和严格的要求;7.生活待遇和同级的中国工作人员一样;8.取消特殊化。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成为毛主席所要求的革命者。
    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伟大的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中国人民、世界无产阶级及被压迫人民、被压迫民族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万岁!万万岁!!
    这张大字报很快就被上报到最高层。9月8日,毛泽东作了批示。不过当时有关部门并未向外国专家们传达这个“最高指示”。据在新华社工作的比利时专家邱亨利1967年4月19日在中国矿业学院“东方红”召开的批判《修养》(即刘少奇着《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大会上发言“揭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拒不传达毛主席的指示,在外办和外国专家局顽固地执行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2] 但是,毛泽东这个批示仍然不胫而走,并被红卫兵、造反派录入当时编印的各种“文革大事记”。当时在外文出版社和《中国建设》杂志工作的著名专家爱泼斯坦(从小在中国天津长大的波兰籍美国记者,“文革”前已取得中国国籍并加入了中共,但仍被红卫兵们视为“外国朋友”),在1967年的一次“批判大会”上向群众公布了毛泽东的批示内容:“我同意这张大字报。外国革命专家及其孩子要同中国人完全一样,不许两样。凡自愿的,一律同样作。”
    大字报的作者之一、美国农业机械专家寒春,后来在一次揭发批判外国专家局“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上谈到他们获悉毛泽东批示后的心情时说:“现在,我们听到了毛主席的声音!毛主席没有框框,他是全世界人民的解放者。他无限相信人民能够自己解放自己。……毛主席只用了几个字就把反革命修正主义者分裂世界无产阶级的阴谋诡计砸得稀巴烂!我们摆脱了枷锁!大门向我们敞开了!现在靠我们自己去学游泳了!”[3]
    我们现在来看这张大字报,仍然不能不承认,除去其中个别的“文革”词语外,大字报表现出的是外国专家们对中国革命的一片赤诚之心。这正如当时在外文编译局工作的法国专家戴妮丝·李─勒布雷顿在其回忆录《爱是不会凋谢的》一书中谈及她的“文革”经历时所说的那样:“因为我们从无恶意,一直为寻求中国人民的利益和为取得社会主义的胜利而努力。假如说我们有时在某些方面搞错的话,也是和许多无辜的人一样,因为不了解情况,过于天真。”[4] 此话确实朴素而真切地概括了当时许多狂热投身“文革”的人们的特点。
    这张大字报的作者中阳早和寒春夫妇最有名。阳早(原名欧文·恩格斯特或希德·恩格斯特)是美国农学家,1946年28岁时到中国,希望改变中国农业的落后面貌。他在延安进入中共创办的最早的农场工作,寒春(原名琼·韩丁)是其好友的妹妹,原在美国从事核物理研究,参加过第一颗原子弹的研制和试验工作,后在芝加哥核物理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与杨振宁在同一研究小组。她为了爱情和理想,放弃了在美国的条件优厚而大有前途的工作,于1948年初来到内战炮火中的中国,次年春在贫寒的延安窑洞里与阳早结婚。此后,夫妻俩从延安到“三边”,从陕北黄土高原到内蒙草原,从西安草滩到北京郊区,为中国农业的机械化和发展畜牧业兢兢业业工作(1987年中国政府为表彰他俩在中国连续工作40年,向他们颁发了《国际科技合作奖》)。从他们的经历可知,他们属于那种如今已十分罕见的理想主义者。
  在1967年一次批判外国专家局“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大会上,寒春谈到了她和丈夫阳早写这张大字报的背景:从1959年开始,外国专家有了特殊化的待遇;生活上与中国民众拉大了距离,特别是在困难时期,为他们规定了一整套的特殊待遇;而最使他们难于容忍的则是政治待遇的变化,“政治待遇上的第一个变化就是不许我们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旅行变得越来越受限制”,同中国工人甚至干部的关系也疏远了。1966年5月他们被调到北京后,情况更为严重,“剥夺了我们所有的政治生活”,“除了乘汽车外,我们不能到任何地方去”;他们主动要求降低工资、以缩小与中国同事的差别,“费了老大的劲儿,我们的工资才降到仍然非常高的水平”。“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就让孩子们回家,不许他们参加文化大革命”,成天只能关在住宿的饭店房间里,除了坐小汽车外不许上街,不许去公园玩。他们9岁的女儿在这种环境里变得情绪反常,变得对什幺外国东西都憎恨,还对他们大骂:“打倒你们这些美国特务!”[5]......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好给外国专家局写了一封长信,谈到给外国专家的这种待遇是错误的和有害的。“7月17日晚上有位副局长来看我们。虽然他的态度很热情,可是他对我们提出的为什幺外国人硬被推向修正主义道路上去这个问题,根本没有给予满意的答复。……解释了半天,归根结底就是一个词儿‘安全’。”这两位外国专家感到这种“令人窒息的政治压迫”是不能容忍的,在当时的大气候下,他们自然将这些问题联想成了是有人“明目张胆地用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来全面攻击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是“尖锐的阶级斗争”。于是,在红卫兵运动爆发后,他们受到鼓舞,便写出了那张大字报。[6] 据寒春说,大字报的另一位作者史克在文革前有一次因病住院需要动手术,外语学院一位认识史克已14年的领导听说了,打电话询问她的病情,史克没法在电话里说清楚,就写了一封信详细解释。谁知当她出院后,那位领导却对她说:“以后不要再给我写信了。”寒春认为,这说明干部“竟然害怕收到外国人的信”。[7]
    当时寒春“揭发”的这些情况,除去生活待遇的特殊化既有体制弊端上的原因,也有照顾外国专家生活习惯的考虑,而所谓的“政治压迫”问题,实际上正是他们所景仰的毛泽东日益强调阶级斗争、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而派生出来的社会政治问题,并非“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或“修正主义路线”的“迫害”。而这些左倾的外国专家并不能认识到这点。法国专家戴妮丝在回忆中说:她当时就是因为对毛泽东充满敬佩之意才拥护“文化大革命”的,她认为“他有勇气抨击自己领导的政党,目的也许是通过‘文化革命’为这个党洗涤灰尘,使党重新走上正确的道路。”[8] 英籍作家韩素英在回忆“文革”的《再生凤凰》一书中也谈到,“毛的品质,毛的远见,他对中国以及世界历史的影响吸引了我,使我着了迷。我决心去理解他,理解所发生的一切。......‘文化大革命’那几年,我要摆脱这种迷恋是不可能的。”[9] 当她在“文革”初期见到周恩来与康生、陈伯达等人一起接见出席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的代表时:“我心里不禁愣了一下。……周恩来与他们在一起。不知为什幺,因为周出来接见我们,因为我信任他,我就认为和他在一起的其它人也必然是好人。”[10]
    当时许多外国专家都写了“革命的大字报”。[11] 例如,北京白求恩医院英国骨科专家洪若诗开了一个通宵的家庭会议,“他们坚决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他们决心起来造反,同中国同志一起造修正主义的反。于是,他们打破思想上的顾虑,写了一张全家署名的大字报……”。[12] 在新华社工作的比利时专家邱亨利说,他在1966年9月初写了第一张大字报,要求和中国同志一齐学习、并肩战斗。[13] 在外文出版社工作、已加入中国国籍但享受外国专家待遇的美裔专家沙博里,直到1984年仍维持着当年对“文革”的认识:“多年来,在中国社会的某些领域中,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观念和方法滋长起来。这种现象有多大代表性,有多幺广泛,我不得而知。但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显然认为形势是非常严重的。”[14]
    正是基于类似认识,为支持中国革命而来华的外国专家们纷纷表示拥护“文化大革命”。戴妮丝回忆说:“我们有决心为革命的新发展而作出努力,甚至牺牲。”这位在1936年就与中国旅法画家李风白结成夫妻,五十年代初随同丈夫来到中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法国共产党员,也为了支持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而作出了两点“牺牲”:“我的第一个‘牺牲’是向我所在的法共支部提出退党申请。这个行动是没有实际意义的。身处异国,我不能与我所在的党共同战斗,但是,多年以来,我一直认为这个党过于听命于苏联,过多地指责中国。……总之,太‘修’了。这可能是个有意义的行动,我申请加入了一个年轻的法共(马列)。不管怎样,我为此付出了一定的代价。过去,有些(法共)同志对我很信任,我也以自己的忠诚引以为荣。可今后他们就会把我当成叛徒。‘叛徒’,我反复掂量着这个字眼,感到剌痛。我做出的第二个‘牺牲’相对来说容易些,和其它外国专家一样,我要求降低工资,以求接近中国同志,特别是那些即将去农村的同志。”[15]
    在当时外国专家所写的大字报中,还有另一张也得到了毛泽东的赞赏和批示。那是在群众性的造反、夺权浪潮已经席卷全中国大陆的1967年初,一些地方的造反派举行群众集会,由群众(大多不是中共党员)来通过决定开除某个“走资派”的中共党籍。造反派中刮起了动辄打、砸、抢的歪风,甚至还有人提出“革命的打砸抢万岁”的口号。在西安外语学院工作的外国专家大卫·库普于1967年3月10日写了一张大字报,认为西安正受着“左倾机会主义”的影响,由群众大会开除一个人的党籍是“全民党的做法”;“革命的打砸抢”问题需要注意,这不是无产阶级革命派应该做的,是流氓行径。“要把那些存心把我们引上背离无产阶级革命道路的人清除出去,才能实现群众、干部和解放军的三结合。”西安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的高智曾任毛泽东的机要秘书,他将这张大字报的抄件转给了毛泽东。3月20日,毛泽东阅后批示:这个外国人很能看出问题,分析得很不错。总理阅后又批送文革小组阅,周恩来对此件的批示是:“建议将这张大字报和主席批语登文化革命简报。”[16] 不过,这张大字报的影响远不如“外国专家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那幺大,因为此时继“一月革命”之后遍布全国的群众“造反”行动正进入新的高潮,而“文革”领导者和“造反派”都不愿意对这种规范和限制群众运动的观点作过多宣传。
外国的“红卫兵”和中国的外国人“红卫兵”
    红卫兵运动兴起之后,年轻幼稚的红卫兵们急欲将造反之火燃向全世界,“让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遍全球”、“解放世界上占三分之二的受苦人”。当时在北京有学生打出了“国际红卫兵中国支队”的旗号;每天都有很多红卫兵跑到外交部催促成立国际红卫兵,有的年轻人还激烈地提出,若不尽快成立国际红卫兵,就会给无产阶级世界革命造成损失,就是犯罪。一些外国留学生还向当时的外交部长陈毅提出,要回国去组织红卫兵,但受到陈毅的劝阻。
    在中国的红卫兵运动的影响下,日本、墨西哥等国也出现了“红卫兵”,当然马上就被取缔。但也有个别当时未遭取缔的,如意大利共产主义青年联盟(马克思列宁主义)办起了机关报《红卫兵》报,热情歌颂中国的“文化大革命”[17];丹麦一位共产党员所组织的“红卫兵”直到1967年8月还宣称,要在丹麦贴出更多的大字报。[18] 此外,一些国家的共产党内分裂出了“造反派”,以“××共产党(左派)”、“××共产党(马列)”之类的名义另立山头,宣布与原所属的“修正主义党”决裂。比如,从1966年9月起,日本共产党的一些基层组织受到中国“文革”的影响,在山口、佐贺、爱知、福冈、兵库等县建立了日共县委“革命左派”,对日共中央“造反”。日共中央认为,这是中共插手其内部事务,造成了日共的分裂,于是在1967年8月召回其驻中国代表砂间一良和日共中央《赤旗报》驻北京记者绀野纯一,两党关系彻底断绝。[19] 此后日共即被中共称为“日修”或“宫本修正主义集团”。
    不过,中外红卫兵们想把“文革”造反之火燃遍全世界的天真意图并未实现。真正经历过象中国红卫兵那样对“走资派造反”的外国人,只是在中国大陆、特别是在北京的一些外国专家。在毛泽东为阳早等四位外国专家的大字报作出批示四天之后,定居北京的81岁高龄的著名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接受了红卫兵赠送给她的袖章,成为一名“名誉红卫兵”──她可能要算是外国专家中第一个“参加了组织”的“造反派”,不过她的参加只是象征性的。1966年10月5日,《人民日报》在发表一组毛泽东接见红卫兵照片的同时,发表了戴着红卫兵袖章的斯特朗请毛泽东在她的《毛主席语录》上签名的照片。由于斯特朗支持“文革”,她在为美国的21,000个读者订户撰写的《中国通讯》(又译作《中国来信》或《北京来信》)中,曾热情介绍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歌颂那些得到毛泽东支持的红卫兵和“文革”中的“新生事物”。
    在北京的外国专家纷纷仿效其中国同事们的作法,建立起了“白求恩─延安造反团”、“国际燎原造反队”等造反组织。在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代表大会成立会上,“大会宣读了由在京外国友人组成的毛泽东思想‘白求恩──延安’造反团的贺信。红卫兵代表们对国际战士的祝贺报以极其热烈的掌声。”[20] 这大概是官方媒体首次报导外国专家造反派组织的活动。这个外国专家造反团1967年夏天已有70名成员,倾向于支持最激烈的造反派系。[21] 法国专家戴妮丝当时就参加了这个“造反组织”,她在回忆中写道:“外国专家也投身到运动中,参加了‘白求恩──延安战斗队’。这个名字既好听又响亮,红袖章上也写上了这个名字。”[22] 沙博里在他的回忆录中也写道:他先是参加了《中国文学》的一个战斗队,“后来又参加了一个外国人组成的‘革命’队”。[23]……
被卷入疯狂旋涡的外国“造反派”
    1967年所谓的“一月风暴”夺权斗争开始后,外国专家中的一些造反派也与中国的许多红卫兵、造反派一样,被卷入了疯狂的旋涡里,语言和行动都变得极端左倾。在文革中,“成名成家”被当作资产阶级思想批得臭不可闻。在一次批判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大会上爱泼斯坦说:“这个‘家’字是不好听的,现在叫我们是‘外国专家’,我们也是不爱听。我们就是外籍的工作人员,工作者,不是什幺‘专家’,不是什幺别的‘家’。”[24] 当时,红卫兵、“造反派”有一个从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学来的常用口号,即要把“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美国专家李敦白在“批判刘少奇黑《修养》”的大会发言中甚至创造性地提出:不仅要踏上一只脚,而且要踏上两只脚;一只脚,是因为他出卖了中国革命,另一只脚,是因为他毒害了全世界的一切革命干部。[25]
    “文革”中一些外国专家以往认识上的伦理是非也被颠倒过来了。北京外语学院的外国专家柯鲁克在批判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时发言说,以前他的岳母(曾作过30年传教士的基督教徒)读了他推荐的《修养》,对刘少奇十分钦佩,当时他认为这是岳母进步了;而在“文革”中才认识到,“刘氏黑《修养》”得到“帝国主义的奴才”的钦佩,正说明了刘少奇的“反动本质”。[26]
    而“文革”中流行的那种捕风捉影、无限上纲的“阶级斗争”方式,也同样影响到外国专家的行为。法国专家戴妮丝回忆,在当时突击翻译《毛主席语录》外文版时,两位来自拉丁美洲不同国家的专家对某些词汇的译法有分歧,因而推迟了发稿时间,使西班牙文版《毛主席语录》的出版落后于其它文本。此事被在中国的外国“造反派”们“上纲”成了外文出版社“走资派”“破坏宣传毛泽东思想”的大罪。外国专家造反组织“白求恩─延安战斗队”为此召开了批判大会。戴妮丝闻讯后曾找到她所在的“战斗队”头头、一位讲西班牙语的美洲人,说明“这不是他们(外文出版社领导人)的错,原因是翻译过程中有改动;只要译稿一准备好,外文出版社的人马上就把它送到印刷厂,连星期天也是这样!”但是那位外国专家“造反派头头”却听不进去,他回答说:“不管怎样,这本书耽误了。而且,不能打击群众的积极性。”[27]
    英籍作家韩素英写道:“居住在北京的西方人中,发生了奇怪的现象。想参加‘文化大革命’的外侨成立了一个‘白求恩’组织。他们把突然发现的革命热情用到像路易·艾黎[28]、马海德[29]这样的在中国工作了几十年的可靠的高尚的人身上。他们揭发路易是‘特务’,与国民党暗中有来往。路易受到‘审查’,发现他曾写过赞扬贺龙元帅的文章,还有一张他与贺龙的合影。朋友们再也不去看望他了,只有马海德和另一位医生,汉斯·米勒[30],他们经受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压力,始终与路易紧紧站在一起。这些外国人召开了‘斗争会’,中国式的‘斗争会’,批判路易。后来,他的一些书也被销毁了。......这些西方人,其中也有美国人,表现出的恶毒──没有别的词来描述──是群体性精神变态的一个可怕的实例。‘你应当看看他们当时的那个样子,’几年后路易温和地笑着对我说,‘他们就像无知的孩子,眼睛都瞪出来了,喷着怒火。他们认为他们是站在革命的最前列。’”路易还对韩素英谈到,外国专家“造反派”们不仅对他提出各式各样的“指责”,而且还不让他去医院看皮肤病,后来还是周恩来得知此事才下令让路易到医院看病。韩素英气愤地写道:“如果这些事是中国人干的,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些西方人发了什幺疯,竟这样对待一个最伟大、最坚定和对中国最有用的人?”[31]
    1967年“一月风暴”掀起后,外国专家“造反派”也参加了“夺权斗争”。其中最为有名的,莫过于当时在中央广播事业局工作的美国专家李敦白参加了广播局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夺权”(据李敦白回忆,他们在广播局夺权的时间是1966年的最后一天,比“一月风暴”还早)。这件事影响极大──因为当时电视尚未普及,广播电台就是最快捷、最有影响的大众传播媒体,“文革”时期毛泽东及中共中央的指示、有关“文革”部署的重要文章,都是首先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外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向全国及全世界广播后才在报上刊登的,这就是当时所说的“红色电波传喜讯”。
    李敦白生长于美国南方,原是美国共产党员,出身名门而“离经叛道”,17岁就参加工会和学生运动,支持黑人解放运动。1946年,他在为联合国救济总署驻华办事处工作时认识了周恩来,在周恩来的鼓励下,他到了延安,受到毛泽东、朱德等中共领导人的接见,从此就留在“解放区”,投入了中共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尽管他在1949年初曾因被苏联当局诬蔑为所谓“斯特朗国际间谍网”成员而由中共有关部门逮捕,含冤入狱达6年零3个月之久,但出狱后他仍然一如既往地献身于中共领导的事业,并要求加入中国国籍。周恩来认为,他保留美国国籍更有利于将来中美的友好交往,他才听从劝告,保留了美国专家的身份。
    “文革”中李敦白成了活跃于北京各群众组织之间的风云人物。《人民日报》1967年4月8日用大半版的篇幅发表了李敦白的文章“中国文化大革命打开了通向共产主义的航道”,同月14日的《人民日报》又大段报导了李敦白在会上的发言。在1967年4月10日“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召开的那次著名的“30万人批斗王光美大会”上,“国际共产主义战士”李敦白代表外国“造反派”作了慷慨激昂的重点发言:“7年前,中国的无产阶级把世界革命的大叛徒赫鲁晓夫揭露出来了,给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立了一大功,除了一大害。今天,中国人民,清华井冈山的战友们,揪出了一个王光美,揪出了一个刘少奇,揪出了另外一个世界革命的大叛徒,也是对世界共产主义运动除了一大害,立了一大功。我们感谢你们!”[32]
    英籍作家韩素英在《再生凤凰》一书中记叙了一位既信仰马克思主义又信奉罗马天主教的外国经济学家、“一位满怀激情而富有魅力的女人”对她的谈话:“‘我已写信给林彪,’她语气非常坚决地说。她的两个儿子对住在北京的外国人(英国人和美国人)及他们所起的作用极为不满,百般挑剔。‘你知道吗?是一个叫做西德尼·里顿伯格(引者注:即李敦白)的美国人几乎完全控制了中国的无线电广播大权!’她愤愤不平地对我说。”[33]
    1967年春夏之间,外国专家的“造反”组织在北京十分活跃,仅举几例即可见一斑。“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革命造反总司令部”(即“首都三司”)主办的《首都红卫兵》报曾报导:“外国在京朋友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他们组织了‘白求恩──延安’战斗队,贴出‘祝贺革命造反派夺权!’和‘为什幺革命友谊宾馆和资产阶级的宾馆没有什幺两样!’等大幅标语。”[34] “北京大学文化革命委员会”主办的《新北大报》也报导过:“5月2日下午,首都革命造反派在北京体育馆召开了‘最最热烈庆祝毛主席的光辉著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25周年大会’。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聂元梓同志到会并讲了话。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美国朋友李敦白同志,日本朋友、国际燎原战斗队代表,非洲学习毛着小组代表,首都工代会、农代会的代表,北京工农兵文艺公社,上海芭蕾舞学校‘白毛女’小组赴京演出团代表都发了言。”[35] 首都红卫兵主要组织之一、“北京地质学院东方红公社”红卫兵李全华在四川成都两派群众组织冲突中中弹身亡,“首都革命派”为此于1967年5月6日召开了追悼大会,据“北京地质学院东方红公社”主办的《东方红报》报导,出席大会的除了有来自全国的“造反派”之外,还有“来自八个国家的几十位国际友人”。这期报纸上还刊载了两位外国专家(一位是“白求恩──延安造反团”代表,法国女专家安娜·巴隆,另一位是“国际燎原造反队”代表,日本专家土肥驹次郎)的发言全文和他们发言时的照片。在发言中这些外国“造反派”都慷慨激昂地谴责了“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罪行”,表示要同中国的“红色造反者”团结在一起、战斗在一起,夺取“文化大革命”的最后胜利,并争取“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在全世界的胜利。[36] 官方的《人民日报》也对外国专家“造反派”的活动时有报导。比如,1967年5月17日报导“首都四十万革命群众到英国代办处门前示威”时便提到:“今天,一些在京国际友人和外国专家,也和首都的革命群众一起来到英国代办处门前示威游行,他们用不同的语言高呼口号。”……当时,这种逢会必请“外国造反派”出席并邀请他们上台发言或上主席台就座的作法,在北京风麾一时。
    同中国的红卫兵、“造反派”们一样,外国专家“造反派”当时的一些作法也一度发展到了疯狂的程度,正如韩素英所评价的是“群体性精神变态”。在“外事口”红卫兵、“造反派”“炮打”外交部长陈毅的高潮中,李敦白曾在一次“批判黑《修养》”的大会上情绪激动地说:“外事口,口对外,就是干革命,干世界革命。因此,外事口的领导一定要,也一定会在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左派手里,决不允许在右派手里,也不允许在中间派的糊涂蛋手里。所以,一切犹豫不决的人最好赶快站过来,站到毛主席的无产阶级司令部一边。……”[37] 在“造反派”心目中,所谓的“外事口”领导中的“右派”就是指陈毅(文革中广为流传的毛泽东讲话中称陈毅为他的“右派朋友”,此语广为人知)。尽管后来李敦白在回忆中说,陈毅是他的朋友,1967年“五一”节在天安门城楼上他还关心问候过陈毅的健康 [38],但他当时确实以其言辞为造反派“炮打”陈毅火上加油,这也是众目睽睽之事。在8月下旬著名的“火烧英国驻华代办处”事件中,也有外国“造反派”参加。一位外国驻华外交官事后说:“真正最恐怖的是在这群殴打袭击的暴徒之中,有一些英国人,其中有一个头目还是出身‘豪门’,她穿着手工缝制的半统靴在一幅女王画像上跳来跳去。[39] 李敦白后来在回忆中坦率地写到:“在这样如醉如痴,好似被催眠的日子里,我们都做了一些奇怪,有时甚至令人发指的事。日后我常想,我们怎幺会那幺得意忘形?”[40]
    随着全国各地的“造反”、“夺权”引起的意见分歧演变为派性斗争,外国专家也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其中。据李敦白回忆,乔治·海德姆(即马海德)“属于少数保守派。他们强烈主张外国人应该远离中国的政治纷争,我和乔治是多年好友,却为这个问题成为死敌。他为我成为广播事业局领导的事非常不谅解,‘你没有权利告诉中国人应该怎幺做,也没有权利批评他们的领袖,涉入他们的政治。’他说。此后他几乎没再跟我说过话。”[41] “和中国的团体一样,文化大革命也使外国团体之间产生了分歧和关系紧张。……他们仿效中国人的模式也在进行‘造反派’与‘保皇派’之间的权力斗争。......‘激进分子’夺了白求恩─延安造反团的权。指责发起人是‘保守分子’。”[42]
    不过,这些外国“造反派”并未象中国人那样把派性冲突发展为真刀真枪的“武斗”;相反,还有一些在华外国“造反派”批评“武斗”。1967年7月9日,美国专家弗兰德和瑞士专家米雪琳在北京用大字报向“亲爱的中国战友”发出呼吁:“你们是否想到,现在正有那幺一些人,他们非常高兴你们不听毛主席的教导,不断挑起武斗,他们正在利用你们的这些缺点拼命地在世界上做反华宣传,你们是否愿意让这些帝国主义、反动派、现代修正主义高兴呢?你们是否想到全世界的革命者都在努力地学习你们的榜样,学习你们的经验,但有些人却热衷于打架,难道你们愿叫他们失望吗?......同志们,武斗只能使亲者痛,仇者快,做为在世界革命的延安──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的你们的外国战友,我们诚恳地呼吁:全中国的革命的战士们,在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下联合起来,立即制止武斗,集中力量,打击一小撮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43]
    法国专家戴妮丝记叙了由“白求恩─延安战斗队”组织的一次反对“武斗”的游行示威:“我们所在的战斗队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游行,我自告奋勇地参加了,而且戴上了红臂章。我们竭尽全力地喊着,手里挥动着标语或小旗子,‘要文斗,不要武斗!’好象在背诵一段经文。我们的队伍走得很快,我尽最大努力不让自己掉队。……这些肤色不同、年龄各异、来自众多国度的外国人显然是没有私心,为了中国和毛主席的利益,他们把可能遭到殴打的危险置之度外。起初,人们对着我们微笑,后来就鼓掌表示支持。游行在一片欢呼喝彩声中结束。”[44] 戴妮丝的丈夫李风白的两位亲戚从爆发了大规模“武斗”的四川成都逃到北京来避难,戴妮丝如实记载了她当时的心情:“由于我们坚信运动的大方向是正确的,所以不由自主地认为出来躲避的人是错误的。”[45]
    “文革”前期外国专家的“造反”行动是得到毛泽东首肯的。当年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在后来的回忆中曾提到:“我不赞成主席要兄弟党的人参加我国的‘文化革命’,而且要‘一视同仁’。我主张‘内外有别’。我说,要兄弟党参加我们的‘文化大革命’,既不好要其它党来解决我们党的问题,也不好用这个大革命来解决其它党的问题,这不合乎兄弟党的关系准则。主席未置可否。”[46] 王力所言之“主席要兄弟党的人参加我国的‘文化革命’,而且要‘一视同仁’”,即前面谈到的毛泽东对外国专家“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批示(当时外国专家中有不少是美共、英共、法共党员)。
外国专家“造反派”的没落、受难与平反
    在中国帮助建设的外国专家参加“文化大革命”、向中共党内的“走资派”“造反”、“夺权”,是在那个“史无前例”的年代里才会发生的“史无前例”之事。这些外国专家在“造反”中有时言论过激、行动过火。韩素英在《再生凤凰》一书中说,澳大利亚作家尼尔·亨特讥称他们为“百分之三百的革命者”。法国专家戴妮丝就回忆了一件颇具讽刺意味的事:“渐渐地,我发现极‘左’行动逐渐泛滥,某些外国专家甚至走得比中国人还远。一天,开会讨论取消当年休假,要放弃北戴河的沙滩和大海,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时,我们当中的一位女专家激烈地喊了起来:‘不!不要休假!再也不要休假了!’实际上,这与她毫无关系,因为她马上就要回国了。”[47] 从总体上来看,外国专家们参与“造反”并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是出于对毛泽东与中共的崇敬与信任,出于对理想主义的追求而投身这场运动的。他们大多是象“文革”中反复宣传、奉为经典的毛泽东“老三篇”之一“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所说的那样:“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有两位比利时专家在大字报里说:“我们不是为了钱来中国的,而是为了帮助中国人民来的。钱只能使占有它的人腐化。”[48] 这样的话并非唱高调,当时那些外国专家们确实多持此想法。
    但是,外国专家“造反派”的处境却相当困难。“白求恩─延安造反团一开始就遇到了一些特殊困难。中国造反队大多是在他们自己的工作单位和学校基础上组织起来的,所反映的人和事是他们所熟知的,而外国友人工作单位分散,大多数人不会讲和阅读中文,妨碍了他们参加中国的政治活动,特别是由于不能进行语言交流,集会上他们要依靠翻译才能沟通。文革的发展进程中,白求恩──延安造反团总是跟在中国造反队的后面。外国友人的子女们用毛主席语录‘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写了一张批评白求恩─延安造反团的大字报,警告他们的父母由于对当前的政治形势的复杂性不了解,他们正在被一些政治目的不明确的组织利用。”[49]
    这些左派外国专家把“文革”当作一场真正的革命来看待,如此天真的想法必然会与那些另有企图的“文革”发动者和领导者们发生冲突。无论这些外国“造反派”如何“紧跟形势”、如何“革命”,在毛泽东信任重用的中共“文革”领导成员眼中,他们却始终是值得怀疑的“革命对象”。1967年9月17日康生接见“首都红代会”代表时,就诬陷那些外国专家“造反派”是“苏修、日本、美蒋特务”,并斥责红卫兵们“甚至和敌人一起坐在主席台上”;江青也指责中国的红卫兵们欢迎外国专家“造反派”参加其活动是“奴隶主义,洋人什幺都好,放个屁也是香的,外国月亮也是大的”[50]。康生和江青的上述言论流露出他们对这些一心要使中共更加纯洁的外国专家们的厌恨之情。
    1967年9月开始清查和镇压所谓的“五一六分子”后,外国专家中的一些“造反派”人物(连同被造反派当作批判对象的一些外国专家)纷纷被冠以“五一六分子”、“国际间谍”之类的罪名受到批斗,有的被迫离开中国,还有的甚至被抓进监狱。树大招风的李敦白自然成为一个重要目标。当时,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院内贴出了大字报:“一个美国人如何夺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红色政权”,一些外国专家甚至把批判李敦白的大字报贴到了友谊宾馆,如“爬得高摔得狠”、“李敦白是个投机者”等。李敦白于1968年2月被逮捕入狱。滑稽的是,中国“造反派”关押审讯李敦白这个激进的外国“造反派”时,坚持把他视为“中国赫鲁晓夫”刘少奇的同党,硬要狠狠批判过刘少奇的李敦白承认,他领导着一个“国际间谍网”,发展了王光美,并通过她发展了刘少奇。[51]
    “随着打倒李敦白的呼声不断升高,白求恩──延安造反团的声誉日见低落。……在李敦白被捕后,除了白求恩──延安造反团的组织者和少数追随者外,大多数人同意解散或者停止活动。不久,中国当局逮捕了该组织的主要成员:爱泼斯坦、丘茉莉、沙博里等人。”[52] 外国专家的亲属也大多受到株连。李敦白的儿女被歧视和欺凌,其中国妻子去五七干校“变相劳改”后,孩子们一度无家可归,流落街头;李敦白的岳父遭此打击而含冤病逝。韩素英谈到,一对外国专家西蒙和伊雷娜夫妇的长女莫妮克从其念书的巴黎赶回中国参加“文革”,“认为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就是青春、自由和慈爱的盛大节日”,结果却被以“带回淫秽书籍”(法国爱情小说)的罪名投入监狱达三年之久。[53]
    曾在1937年继埃德加·斯诺之后冒险进入中共红色区域采访的美国女记者海伦·福斯特·斯诺(埃德加·斯诺的前妻)1972年底重返中国访问时得知,柯鲁克与伊莎贝尔夫妇曾被关进监狱,“听说伊莎贝尔已经出来,但是她的丈夫还关着。......埃尔西·费尔法克斯─乔姆利(引者注:一译丘茉莉)和她的丈夫伊斯雷尔·爱泼斯坦也遭到拘留。我在北京听说埃尔西出来了,爱泼斯坦还在囚禁中(但是我回美国后得悉他在12月我在北京期间获释,并给他在布鲁克林的父亲写了信……)。”她写道:“文化革命期间有十几位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遭到‘拘留’,主要原因显然是他们有极左行动。大概他们想表现革命热诚,却又不懂得当时形势的政治内幕。……就公开知道的情况而言,他们被拘留后不能保释,没有人身保护法保护,也没有审判。”[54]
    外国专家“造反派”在“文革”初期的“捧场”作用消失后,他们终于变成了“潜在的阶级敌人”。即令是那些在“文革”中行为小心而温和、并无极端行为的人,如法国专家戴妮丝,也受到了“幽禁”般的对待。她回忆说:“同事们都和外国人保持距离,躲着我们,甚至渐渐地发展到不讲话了。他们像抛一块骨头一样把工作扔到我们的桌子上,然后扭头就走。”[55]
    1968年,中央发布了149号通知,规定在中国的外国专家不能再订阅《参考消息》,这样他们就完全失去了了解外部世界信息的机会,如同生活在封闭的“笼子”中。[56] 这一切似乎都说明,寒春曾批判过的“文革”前那种对外国专家的“政治迫害”并未因“文革”而改变,甚至更加变本加利了。当时,中国人当中“对外国人的恐惧”发展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外事部门工作人员在涉外活动中都不敢接触外国人,也不敢讲外语。[57]
    在这样的境况下,安娜·路易斯·斯特朗陷入了极度的苦闷之中。“文革”前曾陪同她在中国各地采访的李敦白(当年曾被苏联当局诬蔑为她的“国际间谍网”成员,在中国坐了6年多冤狱),如今又被中国政府以“国际间谍”罪名逮捕。她的一个侄孙要从美国来探望她,也被中国政府拒绝,她给周恩来写信要求到柬埔寨首都金边去见这个侄孙,却得不到任何答复。这位耄耋高龄、足不出户的老太太难以理解,她曾热情讴歌的“文革”到底是怎幺了。很快,她的健康迅速恶化,终于在1970年初住进了医院。大概是为了表示对所遭遇的一切的抗议,她拒绝进食,也不肯接受治疗。直到周恩来亲自到病床边劝告后,她才答应与医生配合。虽然周恩来后来为了挽回国际影响,赶紧下令通知她的侄孙前来中国,但为时已晚,斯特朗次日即去世。
    直到中美关系开始松动之后,外国专家的处境才有所改善。1973年3月8日,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和国务院外国专家局联合举行了“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茶会,招待在京的外国和中国女专家,根据“文革”后中国的官方说法,周恩来在对到会的各国专家及其家属的讲话中,“对‘文化大革命’以来......一些专家及其家属受到不公正、不礼貌、非同志式待遇的情况逐个举例说明,表示这个责任我们要负,作为政府的负责人,我负更多的责任。还当场向在座的一些专家赔礼道歉。”[58] 据西方研究者说,当时“周列举了各种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外国人:第一种是受到冷遇和不受欢迎的;第二种是离开中国之前受到非礼对待的;周说‘欢迎他们回来,我们将改正没有照顾好他们的错误’。另一种则是在文革中参加了某个组织,参与了坏份子的破坏活动。李敦白是代表人物之一,卷入了王力、关锋和戚本禹等人的反革命集团,还有爱泼斯坦、丘茉莉和沙博里(尽管认为他们是受到欺骗而参加)。”[59]
    当时中国的官方媒体并未报导周恩来的道歉讲话,可是据与会外国专家的回忆,周恩来当时的讲话其实是把责任推给了“林彪及其它‘坏份子’”,并没有因为他自己是政府总理而表示也“要负责任”。据英籍作家韩素英对与会者的采访记述:“周恩来主持招待会,发表了......一次‘打破常规’的讲话,官方未予报导;对这种讲话,中国常常这样处理。但是参加招待会的人会写信给他们在海外的朋友,会谈论它。周恩来说,林彪及其它‘坏份子’利用‘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混乱,干了许多坏事;其中之一就是以莫须有的罪名,把西方人关进监狱。他代表中国政府向因此而受到折磨的西方人道歉,并保证为他们平反,采取补救措施。周然后走到几张桌子前,同人们握手拥抱;其中有一名美国妇女,她确实吃了不少苦头,然而她仍自愿继续在中国工作。她说:‘我个人的遭遇事小……中国的前途和命运事大。’华西蒙说:‘只要能把革命推向前进,周要我去坐牢,我也会心甘情愿。’大卫·柯鲁克说:‘现在我对革命的复杂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们比以前更想留在中国。’大卫·柯鲁克是英国人,被人捏造罪名,在监狱里度过了将近4年。”[60]
    在茶会上坐在周恩来身边并第一个得到周恩来赔礼道歉的,是82岁高龄的英国女专家露丝·史密斯。她早在中国共产党创建之前的1920年就参与了英国共产党的创建,“文革”前以71岁的高龄来到中国,先后在外文局和新华社工作。她对中国革命满怀热忱,“文革”开始后也积极参加。当时她说:“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是在我七十五岁的时候,在中国参加了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生活在无产阶级朝气蓬勃的中国,使我感到恢复了青春,充满了活力、信心和热情。”[61] 然而她的纯真热情却受到了无情的嘲弄,“文革”中她从一个受到赞扬的“无产阶级革命派”变成了受到怀疑的人物,最后因无法正常工作而被迫回到英国。尽管她在中国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但她回去后仍然不肯说中国的坏话。直到1971年她80大寿时,新华社记者代表周恩来去看望她,向她转达了邀请其再次到中国工作的意向,她才重返中国并在华度过了她的余生。
    大卫·柯鲁克原是英国共产党员,曾参加西班牙内战中的国际纵队英国旅作战。1940年在中国成都与生于成都的加拿大传教士之女、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心理学硕士伊莎贝尔相识并相爱,两年后在伦敦结婚。1947年,柯鲁克由英国共产党介绍,带着妻子来到中国,调查“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夫妻俩在河北武安县十里店村深入生活,采访搜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后来写成了极有社会学价值的《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一书,被英国许多社会学教师指定为学生的必读书。1948年,应中共邀请,柯鲁克夫妇留在中国帮助培养外语人才,成为参加创办北京外国语学院的最早的外籍教师。然而,当这位因一心想让毛泽东思想的光辉尽快照耀全球、早日埋葬帝国主义而积极参加“文革”的国际友人被关进中共的冤狱后,他却听到看守如此威胁他说:“毛泽东思想照耀全世界,毛泽东思想欣欣向荣,你不要抱帝国主义主子拯救你的幻想。”[62]
    在这次茶会上,周恩来还向此次茶会前不久刚从监狱被释放出来的“白求恩──延安造反团”成员、被打成“国际间谍”的爱泼斯坦与丘茉莉夫妇、以及六旬高龄的英国专家夏庇若等赔礼道歉。
    李敦白作为“文革”中最积极的外国专家“造反派头头”,因“案情重大”,从1967年8月底被“中央文革”宣布停止工作并“另有任用”,12月25日开始被软禁在家中,1968年2月21日被捕。但1973年的那一波“平反”中并未包括李敦白,依照周恩来的说法,因为李敦白“参与了坏份子的破坏活动”、“卷入了王力、关锋和戚本禹等人的反革命集团”,这种说法与当时红卫兵中的所谓“五一六分子”的罪名相似。一直到“文革”结束整整2年后的1978年10月,李敦白才获无罪释放、平反昭雪。他大概是外国专家“造反派”中最后一个被平反的人。一个热爱并献身于中共领导的事业的外国人,却先后两次在中共的监狱中度过了16年。
    “据调查,‘文革’初期,全国有外国专家410人。其中以‘特务嫌疑’、‘搜集情报’、‘间谍活动’等罪名拘留、逮捕、驱逐出境的17人,被审查、批斗的8人,使他们受到不应有的待遇和侵害。”[63] 直到1981年这些受政治迫害的外国专家才全部得到彻底平反。对那些向往中国革命的外国左派来说,这是一个极大的悲剧和讽刺。尽管如此,他们中许多人的观念和生活已紧紧地与中国的那个年代联系在一起了,个人的人生价值是和过去的选择分不开的;他们可能不愿再改变自己的理想主义,如今也还在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热情工作着。有趣的是,多数外国专家在“文革”初期都一致反对过中国政府对他们实行的“内外有别”的政策,要求与中国人不仅在生活上而且在政治上得到同样对待;但“文革”后期给他们带来实际益处的,恰恰还是这个“内外有别”的政策,正是因为恢复了这一政策,受批判和被监禁的外国专家“造反派”才几乎无一例外地得到了平反,恢复了名誉及优裕的生活。而中国的“造反派”就不会如此幸运了。倘若当年毛泽东批示中说的“同中国人完全一样,不许两样”的话被完全落实,这些外国“造反派”的结局或许就不同了。
【注释】   
[1] “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代表大会教学批改组”、“外国留学生工作批改联络站”、“首都红代会北京语言学院红旗兵团”编印,《革命的外国专家、外国留学生大字报、发言稿选编》,1967年6月,第1页。此大字报有另一种译本,四个作者译名为“唐春、司克、杨镐、安·汤福金斯”,见“首都红代会北京外国语学院红旗战斗大队”《红卫报》编辑部编印的《国际友人批〈修养〉》,1967年,第32页。
[2] 《扬州红卫兵》,第39期,1967年5月19日。
[3] 《革命的外国专家、外国留学生大字报、发言稿选编》,第20页。
[4] 《爱是不会凋谢的》,北京,外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208页。
[5] 据海伦·福斯特·斯诺1972年底至1973年初重返中国访问时在北京郊区农村阳早和寒春家中所见:“我注意到两个孩子显得很安静、规矩,文静到了拘束的地。”(《重返中国》,中国发展出版社,1991年,第306页)由此可见,如此性格的女儿在极左教育下的变态会使寒春多幺吃惊。
[6] 《革命的外国专家、外国留学生大字报、发言稿选编》,第15至20页。
[7] 出处同上,第16页。
[8] 《爱是不会凋谢的》,第212页。
[9] 《再生凤凰》,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77页。
[10] 出处同上,第26至27页。韩素英并未在中国大陆参加“文革”运动,而是在海外大量发表歌颂“文革”的文章和讲话。
[11] “他们和我们并肩战斗──在京外国朋友热情支持我国文化大革命”,《人民日报》,1966年10月9日。
[12] “听毛主席的话,学习白求恩”,《人民日报》,1967年4月17日。
[13] 《扬州红卫兵》,第39期,1967年5月19日。
[14] 《一个美国人在中国》,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
[15] 《爱是不会凋谢的》,第212页。
[16] 《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139页。
[17] 《人民日报》,1967年4月6日报导。
[18] 《参考消息》,1967年8月9日报导。
[19] 曾勇明,“分析中日两国共产党关系正常化”,《探索与争鸣》(上海),1998年第9期,第36页。
[20] 《人民日报》,1967年3月3日。
[21] 李敦白、雅玛达·伯纳,《我在毛泽东身边的一万个日子》,台北,智库文化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8月,第478页。
[22] 《爱是不会凋谢的》,第216页。
[23] 《一个美国人在中国》,第223页。
[24] 首都红代会北京外国语学院红旗战斗大队《红卫报》编辑部,“揭发刘少奇黑〈修养〉在国际上的毒害,为在国际上清除黑〈修养〉流毒而斗争”,《国际友人批〈修养〉》,1967年,北京,第34页。
[25] 《革命的外国专家、外国留学生大字报、发言稿选编》,第11页。
[26] 出处同上,第25至26页。
[27] 《爱是不会凋谢的》,第217页。
[28] 路易·艾黎,新西兰作家、诗人、社会活动家,1927年到中国,抗战中与美国记者斯诺等组织了“中国工业合作社”、发展工业支持抗战,还与英国记者乔治·何克一起在西北创办了“培黎工艺学校”、培养农村建设人才。1953年起长住北京,1957年加入新西兰共产党。
[29] 马海德,原名乔治·海德姆,美国医学专家,瑞士日内瓦大学医学博士,1933年来到中国,1936年与埃德加·斯诺结伴进入中共红色区域(因马海德要求对他的行踪保密,斯诺后来在他的《西行漫记》书中只字未提这位同伴),马海德留在红军中工作,被毛泽东任命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卫生顾问,1937年加入中共。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加入中国国籍,成为新中国第一个有外国血统的中国公民。长期担任卫生部顾问。
[30] 汉斯·米勒,德籍内科学专家,瑞士巴塞尔大学医学博士,1939年来到中国,随即到延安参加医疗工作,被誉为“活着的白求恩”。1950年加入中国国籍,1957年加入中共。
[31] 《再生凤凰》,第69、91页。
[32] “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井冈山》报,1967年4月11日。
[33] 《再生凤凰》,第52页。
[34] 《首都红卫兵》报,1967年2月14日(第29号)。
[35] 《新北大》报,1967年5月6日(第71期)。
[36] 《东方红报》,1967年5月3日(第35期)。
[37] 《革命的外国专家、外国留学生大字报、发言稿选编》,第10页。
[38] 李敦白、雅玛达·伯纳,《我在毛泽东身边的一万个日子》,第480页。
[39] 《毛泽东与红卫兵风暴》,《春秋》(武汉),1989年第3期,第19页。
[40] 李敦白、雅玛达·伯纳,《我在毛泽东身边的一万个日子》,第430页。
[41] 出处同上,第478页。
[42] 安妮·M·布蕾迪,“文化大革命中的国际友人和毛泽东思想造反团”,《党史研究资料》(北京),1999年4期,第21页。
[43] 《扬州红卫兵》,第59期,1967年8月8日。
[44] 《爱是不会凋谢的》,第218至219页。
[45] 出处同上,第228页。
[46] 王力,《文革第一年》,《传记文学》(北京),1995年第5期。但王力当时是否真的反对过毛泽东的这种意见,除王力本人所述外尚未见到其它证据。李敦白的回忆谈到,王力的秘书在广播事业局调解造反派两派冲突时遭到围攻,主张两派联合的李敦白曾协助解围,因此“中央文革”后来下令建立以李敦白为首的“夺权三人领导小组”。
[47] 《爱是不会凋谢的》,第213页。这位本与休假无关的外国专家如此激烈地表示她的激进态度,是否是想通过好的“革命表现”有助于顺利达成本人目的(回国),就不得而知了。在中国人当中这种政治投机行为是十分普遍的。
[48] 出处同注[11]。
[49] 出处同注[42]。
[50] 《中央首长接见红代会部份代表讲话(1967年9月17日)》,文革时期传单,未署明印刷单位。
[51] 出处同注[42],第22页。
[52] 出处同上,1999年第4期,第23页。这个记叙中有个别失误,沙博里并未被捕,但他的中国妻子、中国戏剧家协会编辑凤子被隔离审查。但这与“白求恩─延安造反团”无关,而是因为30年代她曾与江青同在上海的舞台上演出过,江青怕她散布有损其“旗手”形像的言论。
[53] 《再生凤凰》,第182页。
[54] 海伦·福斯特·斯诺,《重返中国》,中国发展出版社,1991年版,第312至313页。
[55] 《爱是不会凋谢的》,第224页。
[56] 周恩来在1970年11月27日对新华社《关于出版外文参考资料的请示报告》上批示:“近来外宾、专家和友好人士苦于无外文消息可看。......1968年149号通知属于临时性质,不能长此不加恢复,近于与世隔绝。”见《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第416页。
[57] 周恩来在1970年12月3日国务院“业务组”会议上的发言。见《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第417页。
[58] 出处同上,第583页。
[59] 出处同注[42],第24页。该文作者对这段话的来源未说明出处。其中提到沙博里显然有误。
[60] 《再生凤凰》,第206至207页。
[61] “在京外国女专家热烈赞颂中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人民日报》,1967年3月8日。
[62] 出处同注[42],第23页。
[63] “全国冤假错案的复查与平反”,《党史通讯》(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1987年第6期。

文革中所谓的“上海一月革命”
──毛泽东制造的一个“文革样板”
何 蜀  历史杂志副主编
    文革时期全国各地的造反派势力当中数上海的造反派最走红,而上海造反派得以起家的关键事件是所谓的夺取上海市党政大权的“一月革命风暴”。[1] 如今的当代政治史资料似乎都把这一事件视为当然的史实:“1967年初,在我国最大的工业城市上海发生了所谓‘一月革命’。它成了‘文化大革命’进入所谓全面夺权新阶段的标志,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2];“由上海开端,山西、山东、贵州、黑龙江紧跟而上的一市四省的夺权,构成了1967年春全国夺权的第一个大浪潮”[3]。然而,1967年初的原始历史记录却表明,那时“夺权”浪潮并非起于上海,而在1967年1月,上海的造反派其实也并未夺得上海市的党政权力,这场所谓的“一月革命”即使不算子虚乌有,至少也是名不符实。当时,毛泽东不理睬其它省市真正抢先夺得当地党政权力的造反派,却独厚上海那并无领先“功劳”的工人造反派团体,凭空给他们“御封”了一个“一月革命风暴”“发起人”的“桂冠”。通过对这一史实的分析,可以再次看到官定历史材料被政治领袖任意玩弄的明显痕迹。同时也提醒我们,在当代史研究中许多已经习惯成自然的说法,其实都只是在单纯地附会官定史本,如果仔细查考,破绽漏洞甚多。还历史的真面目始终是独立的史学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1967年初全国的“夺权”浪潮和上海的“一月风暴”
    1967年1月,造反派夺取当地党政机关权力的浪潮席卷中国各地。该月10日,黑龙江造反派组成省级机关接管委员会,夺了省级机关的权。1月14日,山西革命造反总指挥部发布“第一号通告”,宣布已于12日夺了省委、省人委、市委、市人委等党政机关的权;该通告于同月25日在《人民日报》刊出,该报并发表社论“山西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1月16日,哈尔滨军工学院等23个单位的“红色造反者”在哈军工集会,宣布成立“哈尔滨红色造反者联合总部”,并发表夺取省、市党政财文大权的“红色造反者联合接管公告”。1月17日,湖南长沙市造反派夺了市委、市人委的权。1月18日,全国财贸系统造反派举行“反对经济主义”誓师大会;新华社于21日以“把财贸系统的大权夺回到无产阶级革命派手里”为题加以报导。同日,聂元梓部署北京大学“新北大公社”连夜派出大批人员到高教部、中宣部、统战部、中监委、中组部及北京市人委各部夺权。1月19日,文化部被造反派夺权。同日,首都出版系统造反派向全国出版系统造反派发出紧急呼吁书,其中第一条就是“立即夺取出版毛主席著作的大权,夺取每一个出版阵地”;新华社21日全文播发此呼吁书,《人民日报》22日转载时还配发了评论员文章“出版毛主席著作的大权我们掌”。1月21日,广东造反派宣布夺了省委、省人委及广州市委、市人委的权,次日在《南方日报》刊登了夺权通告。同日,徐州市两大红卫兵组织“毛泽东主义红卫兵造反总部”和“八一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联合宣布接管市委、市人委和公检法一切权力。
    在这场全国性的“夺权”浪潮中,1月21日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20点的“各地人民广播电台联播节目”中播出了《人民日报》次日的社论“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社论宣称:“一场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联合展开夺权斗争的伟大革命风暴,在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伟大号召下,正以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席卷全中国,震动全世界。.....这是我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一个新的飞跃。”这篇社论肯定了已经发生的造反派“夺权”行动,推波助澜,进一步煽起了全国范围的造反派夺权风暴。当时有些地方(如山西、青岛、贵州、山东、黑龙江)的夺权得到了中央的正式承认[4],有些地方的夺权结果虽未得到中央的正式承认,但也大多得到当地驻军的支持。
    在1967年初中央承认的山西、山东、贵州、黑龙江、上海这四省一市的夺权过程中,上海并不是其中的“开端”,上海的造反派又迟至2月才真正完成夺权过程,所以,上海的夺权过程其实是落在其它省市的后面。上海造反派夺权后曾于1967年2月5日宣布成立“上海人民公社”以代替原来的政权组织,这个举动曾名噪一时。但实际上以“公社”这个名称命名新的权力机构,并不是上海造反派自己的发明,而是他们经“中央文革”授意,袭用了1月27日聂元梓、蒯大富等筹划组织的《北京革命造反公社》的名称。[5] 在这场全国性的造反派“夺权”浪潮中,上海市的造反派既未领风气之先,也未创奇功于后,却独享了全国“一月夺权风暴”发源地之誉。为什幺在夺权行动中明显落后于不少省市的上海反倒后来居上变成了全国夺权的样板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分析一下所谓的“上海一月夺权风暴”的真相。
    1967年初在中央鼓励下出现的全国性“夺权”浪潮,是指造反派将当地党政领导机关的权力夺到自己的手里,然后代替原来的党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上海一月夺权风暴”的真相是,上海的造反派虽然在1967年1月4日和5日先后夺了《文汇报》和《解放日报》这两家市委机关报的控制权,在1月6日又联合召开了“打倒以陈丕显、曹荻秋为首的上海市委大会”,“请求中央对上海市委进行彻底改组”[6],但他们并未夺得上海市委的权力;相反,上海最早发动夺权行动的部份造反派组织因得罪了“中央文革”代表张春桥、姚文元,不但夺权失败,而且遭到打击。因此,在1967年1月的上海,其实出现了一个“中央文革”操纵下的打击“夺权行动”的局面。那时,上海的一些造反派组织几乎与其它一些省市的造反派同步开始发动夺权活动,从1月15日到2月2日先后四次试图从原中共上海市委和市人委手中夺权[7],但由于“中央文革”驻沪大员张春桥、姚文元的反对和破坏,这些夺权行动均告流产。张、姚二人其实并不是反对“夺权”本身,而是反对不受他们操纵的“夺权”。那些参与夺权的造反派组织事先未请示他们,目无他们的领导(上三司竟然发布对张、姚二人的“任命”),或是有同张、姚支持的其它造反组织争权的意图。因此,张、姚二人视这四次夺权行动为不利于自己控制上海局面的行动,不但千方百计将其破坏,而且还试图分化瓦解和镇压领导这四次夺权的造反派组织(“上三司”、“红革会”、“二兵团”等)。正当“中央文革”在全国各地煽动夺权时,上海的部份准备夺权的造反派却遭到了“中央文革”的压制。也正因为如此,1967年1月28日,上海的部份造反派组织由“红革会”领头,发起了“炮打张春桥”的行动,同时,不同工人造反组织之间也发生了武斗[8]。显然,在当时全国“一月风暴”的夺权“交响曲”中,上海的造反派组织不但没有完成夺权行动,相反却开始攻击“中央文革”成员、并掀起内斗,所奏出的其实是一阵不合谐音。
    上海市由张春桥、姚文元所支持的造反派直到1967年2月5日才宣布夺得市委、市政府的权力。与其说这是上海造反派的“成就”,不如说是张春桥、姚文元的“成就”。张、姚不仅成功地压制住了不听他们指挥的造反派组织,而且把被他们摆布利用的造反派组织推到了全国“一月革命”发起者的高位。王洪文等工人造反派之所以后来能成为全国性政治人物,是因为他们从领导造反组织的早期起就充当着“中央文革”的“御用工具”。
    1966年底王洪文等领导的上海“工总司”挑起与“保守派”“赤卫队”的武斗,“赤卫队”的一些人要赴京告状,“工总司”则派人在昆山县追打、阻拦,致使冲突扩大,沪宁铁路部份列车停驶。周恩来于1967年元旦凌晨打电话指示华东局书记、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要他同群众组织协商,处理好“昆山事件”,强调“交通不能中断,革命的秩序一定要搞好。”陈丕显当即通知各造反派组织负责人到市委招待所开会,传达了周恩来的指示,起草了“告全市人民书”,由12个造反派组织负责人及陈丕显签字后交《文汇报》社赶印了29万份在全市散发张贴。[9] 1月9日这些组织又发出了《紧急通告》。这两个文件的中心内容不是夺党政机关的权,而是配合党政机关“抓革命促生产”和“反对经济主义”。正因为如此,张春桥、姚文元都不支持这两个文件。1月2日(即“告全市人民书”正在起草期间),“工总司”头头王洪文、陈阿大、廖祖康等乘飞机到北京向张春桥、姚文元请示对策。3日夜,张、姚在《解放军报》社二楼接见王洪文等人,授意他们不要与陈丕显一起解决铁路交通运输和“经济主义风”问题,要他们等陈出来工作后抓住陈丕显的“辫子”、再把陈打倒。在1967年1月里,王洪文处处按照张、姚的指令行事,采取不与上海市委负责人陈丕显合作的姿态[10],等待陈丕显犯错误[11],但并未发动夺权行动。当时,张、姚正忙于和自行夺权、不听他们指挥的其它造反派组织周旋,阻止那些组织的夺权活动。[12] 所谓的“上海一月革命夺权风暴”的“成就”纯属子虚乌有。
上海是如何变成“一月风暴”中的夺权样板的?
    在1967年1月里,上海的造反派并未完成对市级党政机关的夺权,张春桥、姚文元操纵着王洪文等人的“工总司”及另一些“御用”造反组织,既对原上海市委的权力虎视眈眈,又害怕不听自己指挥的造反派组织夺得权力,于是,那些自行夺权未成的造反派组织与张、姚的矛盾终于激化了,出现了声势逼人的“炮打张春桥”事件。可以想见,单凭张、姚两人自己的力量,他们很难把这段当时上海民众几乎人所共知的史实篡改成一场“成功”的“上海一月革命夺权风暴”。那幺,受张、姚支持的王洪文等上海造反派是如何被戴上“一月革命”发起者的“桂冠”的?上海又是如何被吹成所谓的“一月革命”的发祥地和夺权的样板呢?究其根源,文革中上海这个“夺权样板”的制造者其实是毛泽东。或许正因为凭空造出这个“样板”的是毛泽东,所以至今官史版本及其诠释者仍然不敢点破其中之假,致使一传再传的谬说时下仍然在给张春桥、姚文元脸上贴金。
    1967年1月8日,毛泽东在与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的谈话中说,“《文汇报》由左派夺权,这个方向是好的。.....这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这是一场大革命。.....上海革命力量起来,全国就有希望。它不能不影响整个华东,影响全国各省市。......不要相信,死了张屠父,就吃混毛猪。”[13] 这个讲话以夸张的语调把上海《文汇报》的夺权提到了“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大革命”的高度。当时这段讲话虽未正式公布,但已被造反派传到社会中,其主要内容也写进了《人民日报》次日转载上海造反派“告全市人民书”时所发的经毛泽东审定的“编者按”中,但其中未出现“夺权”字样。1月11日,上海造反派发出“紧急通告”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又发去“贺电”,吹嘘上海造反派“把无产阶级专政的命运,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命运,把社会主义经济的命运,紧紧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这个说法虽未使用“夺权”之词,但充满了鼓励夺权的暗示。
    1月15日下午,北京及外地造反派150多个组织在北京召开了“抓革命、促生产、彻底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新反扑誓师大会”,欢呼中央给上海造反派的贺电。陈伯达和周恩来先后在会上讲了话,主题是号召各地造反派向上海造反派学习,反对经济主义、搞好“抓革命促生产”、实行大联合。这两人在讲话中不仅只字未提“夺权”,反而一致强调反对“接管风”(此时所谓的“接管”实际上是夺权的另一种说法,后来才统称为夺权)。陈伯达明确地说,“接管风”是走资派的“新花样”,让造反派接管,他们跑到台后,让我们社会秩序、经济秩序搞得不好,他们看笑话。他提出,除个别地点、机关外,应该大量采取派群众代表监督的方式。周恩来在讲话中也强调了不要形成接管风[14]。但是,当天大会后毛泽东立刻干预,使局势出现了重大逆转。据王力回忆:“工人体育场开10万人大会,陈伯达讲话,一是夸上海,二是说自下而上‘夺权’的口号不对。只能监督,不能夺权。还说‘上海夺权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新形式’。会一开完,主席就知道了,马上召开小范围的常委扩大会,批评陈伯达。主席讲了一大篇道理,主要内容都在《红旗》评论员文章‘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一文中。”[15] 这次政治局常委扩大会后,王力、关锋按照毛泽东的意图,起草了《红旗》杂志1967年第2期评论员文章“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经毛审定后广播并发表。此文称:“光荣的上海工人阶级,在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指引下,组成了百万造反大军。他们联合其它革命组织,迎头痛击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新反扑,从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手中夺了权,建立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新秩序。.....(上海)创造了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从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手里夺权的经验,他们提供了正确的方针、政策、组织形式和斗争方法。”这是第一次公开称上海造反派已经“夺了权”并将其树为“样板”的官方说法,尽管当时张春桥、姚文元正在竭力阻止破坏不听其指挥的上海部份造反派组织的夺权行动。
    1月21日,新华社播发“全国第一个联合起来的财贸系统革命造反派”于18日举行10万人的“反对经济主义、彻底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新反扑誓师大会”的消息,以“把财贸系统的大权夺回到无产阶级革命派手里”为正题,突出了夺权这一主题。这次大会通过的“向毛主席的致敬电”中写进了“向上海的革命造反派学习”。这样,毛泽东制造出来的“上海造反派夺权”的“成就”,就通过其它造反团体承认的方式,被确认为事实了。
    距《红旗》杂志发表毛泽东审定过的评论员文章才一周,1月22日,《人民日报》又发表了经毛审定的社论,题为“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进一步号召全国造反派起来夺权。但是,在这篇社论中却颇为引人注目地只字未提上海的夺权,上海这个样板暂时消失了。或许,毛泽东也发觉,夸赞他制造出来的这个上海“夺权样板”,可能还为时过早,因为这个“样板”的“夺权过程”其实根本还未完成。又过了9天,1月31日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红旗》杂志1967年第3期社论“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却又再次肯定了上海造反派已经完成夺权,并且第一次由官方传媒公开了“一月革命”这个提法。这篇社论说:造反派向走资派夺权“这个革命的大风暴是从上海开始的。上海的革命群众把它叫做伟大的‘一月革命’。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立即坚决支持,号召全国工人、农民、革命学生、革命知识分子、革命干部学习上海市革命造反派的经验。……。‘一月革命’的风暴正在席卷全国。”就这样,“一月革命”的桂冠终于正式戴到了上海造反派的头上,“上海一月革命”从此“载入史册”,成为样板。此后,这场毛泽东自己吹出来的、子虚乌有的“一月革命成就”,又被毛周围的佞臣“归功于”毛泽东的“英明伟大”[16],变成了毛泽东在文革时期的一个“辉煌业绩”。
    为什幺毛泽东未把真正在1967年1月完成了夺权并得到中央肯定的其它几个省市的造反派树为样板,却把落在后面、迟至2月才完成夺权的上海造反派树为“一月革命”的样板呢?各地所有这些夺权行动无不是在“中央文革”授意和支持下进行的[17],上海的二月夺权并非“中央文革”扶持的独此一家;而完成了工人造反团体夺权的也不止上海一处,山西省的造反组织也是以工人为主要骨干,而且夺权比上海还早,还得到了著名全国劳模陈永贵、李顺达和解悦的支持[18]。
    笔者认为,毛泽东先入为主地造出一个“上海夺权样板”,是对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等不遗余力地推行文革路线的人的一种刻意扶持。尽管上海的造反派夺权较晚,但文革之火是从上海点燃的。江青在毛支持下伙同张、姚在上海密谋炮制了那篇“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揭开了文革的序幕,为发动文革立下了“头功”。而且,对毛来说,江、张、姚等人在理解、阐发和贯彻他的文革意图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方面,无疑更有政治上的价值。毛泽东将上海树为文革夺权的样板,将“一月革命”的“桂冠”奉送给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等一伙,是毛精心扶持、鼓励“四人帮”结帮成势的重要步骤。
文革后“上海一月夺权风暴”官式诠释中的漏洞
    毛泽东定了基调,“上海最先夺权”、“从上海刮起一月夺权风暴”的说法,从此在中国就众口铄金地变成了有关文革史的“常识”,很少有人再去认真思考识别其中的种种漏洞。其实,给“上海一月夺权风暴”的官定说法圆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大的漏洞是时间不吻合。上海造反派正式宣布的夺权日子是1967年2月5日,如何把2月的事说成“一月风暴”呢?于是,后来的许多官式解释就在改变“夺权”的定义上作文章,硬把一月内发生的事塞到“夺权”的名义下,好避开事实方面的时差。
    一种现在常见的说法是,上海造反派在1967年1月6日召开了“打倒以陈丕显、曹荻秋为首的上海市委大会”,就等于是夺了权,此说首创者是张春桥[19],一直被沿用到现在。[20] 那次会议其实仅仅是一次批判市委的动员、誓师会,会后张、姚支持的造反派拖了整整一个月才宣布夺权。
    第二种说法是,“这次大会后,市委、市人委的所有机构被迫停止办公,全市的实际权力落到了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一伙的手里。因此,1月6日打倒市委的大会是所谓‘一月革命’的真正标志。”[21] 夺权与否的标志不是原党政机关是否瘫痪,而是看造反派是否正式建立相应级别的新的“临时权力机构”或“新生红色政权”,上海造反派的“上海人民公社”是2月5日才正式问世的。
    第三种说法是,上海造反派1月5日发出的“告上海全市人民书”和1月9日发出的“紧急通告”,就意味着造反派向原市委和市人委夺了权,即所谓的“一月革命”。此说源于1967年1月16日发表的《红旗》杂志评论员文章“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这篇文章称毛泽东决定广播“告全市人民书”和“紧急通告”,是支持上海造反派“在一个市的范围内”夺权。这一说法一直沿用到了现在。[22] 其实,上海造反派当时发布的这两个文告只字未提“夺权”,文告本身则是上海市委与造反派团体合作、在市委“主持”下产生的[23],所以根本不是造反派向“走资派”“夺权”的结果。
    虽然“四人帮”早已成为历史陈迹,澄清这段关于“上海一月革命”的史实仍有其必要。这是严肃的史学工作者本应有的治学态度。如果中国的当代史都能以客观准确的面目示人,我们对过去几十年轨迹的认知无疑将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注释】
[1] 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在“1967年1月6日”条目中有如此记载。
[2] 金春明着,《“文化大革命”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见第九章“从上海刮起的一月夺权风暴”。
[3] 席宣、金春明着,《“文化大革命”简史》,中共党史出版社,见第三章第一节“上海一月风暴夺权之风迅速刮遍全国”。
[4] 例如,1月25日《人民日报》以“热烈欢呼贵州革命左派重掌大印”为题重点报导了贵州造反派夺权的情况,新华社31日全文播发了贵州造反派的夺权通告和《人民日报》2月1日社论《西南的春雷》。1月27日,山东造反派在驻军支持下宣布夺了原中共山东省委和省人委的权。2月3日,山东造反派与驻军指战员一起举行盛大集会,宣布“旧省委、旧省人委资产阶级司令部的死亡和新的临时权力机构──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的诞生”。《人民日报》3月2日为此发表社论《革命的三结合是夺权斗争胜利的保证》。1月31日,黑龙江省造反派在驻军支持下召开“红色造反者大联合大夺权誓师大会”,宣布成立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夺了原省委和省人委的一切党、政、财、文大权。《人民日报》2月2日发表社论《东北的新曙光》。
[5] 据当年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回忆:“‘公社’不是上海发明的,首先是北京发明的。是陈伯达打电话给上海,通报北京准备成立公社了,要上海考虑成立公社。”见王力的“‘文革’第一年”,《传记文学》,1995年第5期。
[6] 见这次大会发出的《第三号通令》。会后张春桥、姚文元给中央文革小组写的情况简报中也说:大会“不承认曹的市委书记,要求彻底改组市委,立刻军管。”见范文贤的“无法无天的上海滩─所谓‘一月革命’始末”,《上海法制报》1986年6月30日。
[7] 这四次夺权是:第一次,1月15日凌晨,上海市红卫兵革命造反总司令部(即所谓红卫兵上海第三司令部,简称“上三司”)联合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下属的第二兵团(即上海工人北上返沪第二兵团,简称“二兵团”)等造反组织,宣布夺权;第二次,1月22日中午,上三司再次宣布夺权;第三次,1月24日晚,红卫兵上海市大专院校革命委员会(简称“红革会”)宣布夺权;第四次,2月2日,以二兵团为首的上海市革命造反派大联合委员会(简称“大联委”)宣布夺权。席宣、金春明认为:“上海的夺权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它造反派组织并不满意于工总司在张、姚支持下独掌大权的局面。因此,在1月6日打倒市委大会后的一个月的时间里,其它组织曾经发动过四次全市性的夺权……。”见席宣、金春明,《“文化大革命”简史》,中共党史出版社,第133页。
[8] 1967年1月29日,“二兵团”联合了“工三司(上海工人革命造反第三司令部)”等“工总司”的反对派,组成了火线指挥部,与“工总司”在南市区斜桥武斗,后因“炮打张春桥”事件而中止。
[9] 出处同注[2],第198─199页。
[10] 《文汇报》发表“告全市人民书”之前曾请示姚文元,姚的态度十分冷淡,拒绝表态。王洪文虽参加了起草“告全市人民书”的会议,但他认为这“是个阴谋”,中途退出,只好由工总司别的负责人代为签字,签字者事后遭到王洪文的指责。《紧急通告》起草时,王洪文拒绝出席会议,还指使一些人到会场大吵大闹,说反对经济主义是“把矛头指向群众,大方向错了”。王洪文也拒绝代表工总司在“紧急通告”上签字。1月8日下午各造反派组织通过“紧急通告”的会议曾邀请张、姚参加,但他二人不赞成批“经济主义风”,拒绝出席会议。
[11] 1967年元旦凌晨,在陈丕显召集造反派组织负责人开会前一小时,张春桥从北京打电话给“机联站”头头徐景贤,告诉他,周总理打电话给陈丕显,要陈解决铁路交通中断事宜,你们不要让陈抓到“辫子”,而要抓陈的“辫子”。又说:“曹荻秋不能出来了,现在要陈出来。陈丕显的帐,你们要清算,以后算。”所谓的“以后算”,也就是暂时不要打倒,让陈丕显出来工作,好在工作中抓到陈的“辫子”再把他打倒。既然在1967年1月张春桥、姚文元采取“让陈出来工作”的方针,当然就谈不上策划“一月夺权风暴”了,而当时的上海市委负责人陈丕显当然也仍在继续掌权。
[12] 连张春桥、姚文元也承认,上海市的造反派直到2月初仍未夺得权力。在2月1日镇压了“红革会”之后接见上海其它红卫兵组织代表时,姚文元说:“当前,上海广大革命造反派有两项首要任务:第一,斗争陈丕显、曹荻秋等一小撮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第二,大联合,大夺权。这两项首要任务,都给红革会破坏了!”(叶永烈,《张春桥传》,作家出版社,第195页。)此话说明,直到2月1日造反派在上海还未完成大联合、大夺权这两项“首要任务”。
[13] 出处同注[2],第175页。
[14] 清华大学《井冈山》报,1967年1月17日第11期。
[15] 出处同注[2]。文革中陈伯达向群众发表讲话时,因其福建口音难懂,通常都由王力“翻译”。此处王力将陈伯达批评“接管风”的讲话错记成了批评上海夺权。不过,王力关于毛泽东在那次大会后马上召开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对夺权讲了一大篇道理的记忆,应是可信的。
[16] 1967年10月11日,中央文革小组顾问康生在“上海革命人民和驻沪三军欢迎阿尔巴尼亚党政代表团大会”上发表讲话(见次日《人民日报》),在谈到文化大革命历程时康生说:“1967年1月初,毛主席又亲自点燃了上海‘一月革命’的熊熊烈火,.....‘一月革命’风暴首先在上海掀起。”在1969年召开的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经全会通过、由毛泽东主持起草的中央《政治报告》中说:“具有革命传统的上海工人阶级,在毛主席和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领导和支持下,挺身而出,同广大革命群众、革命干部联合起来,于1967年1月自下而上地夺了旧市委、旧市人委中走资派的权力。”
[17] 山西夺权,是中共八届中央委员、山西省副省长刘格平被江青召到北京,派关锋与他谈话,叫他回去夺权的;贵州夺权,是贵州省军区副政委李再含得到“中央文革”赏识,被召到北京,江青亲自叫他回去夺权的;青岛和山东的夺权,是青岛市副市长王效禹通过康生之子张子石,了解到“中央文革”关于夺权的精神而组织实施的;黑龙江夺权,是中共八届中央候补委员、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得到与“中央文革”关系密切的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红色造反团(毛泽东的侄子毛远新即该组织骨干)的支持而进行的。
[18] 《陈永贵沉浮中南海》,花城出版社,第103-106页。
[19] 张春桥在1967年2月24日上海文化广场群众大会上的讲话中说:“1月6日的大会上就夺了权了。”见王年一的《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第173页。
[20] 如《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社会主义时期》(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的《上海“一月风暴”》条目中写到这次大会时就说:“大会发出通令,不再承认曹荻秋为上海市委书记和市长。……随后,建立了‘抓革命促生产火线指挥部’、‘保卫委员会’、‘造反组织联络站’,取代了市人委、公安局和市委,全面夺取了上海市的党政大权。”《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1967年1月6日”条目中记载:“在张春桥、姚文元的策划指挥下,上海造反组织召开了‘打倒市委大会’,篡夺了上海市的党政大权,刮起了所谓‘一月革命’的风暴。”
[21] 出处同注[2]。
[22] 如席宣、金春明的《“文化大革命”简史》中就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1月11日给上海造反派(祝贺他们发出《紧急通告》)的《贺电》“大大地提高了上海‘一月革命’的地位,扩大了这场夺权风暴的影响”。
[23] 陈丕显曾打电话通知张春桥:“报上登的《告全市人民书》和《紧急通告》,市委要表示支持。......那个《紧急通告》是前天晚上我和各个左派组织提出意见,我们表示同意和支持,一起共同搞出来的。”出处同注[2],第200页。

从样板戏看“文艺为政治服务”的造神功能
吴 迪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
    在西方,电影一方面是受市场规律支配的商品,“另一方面,由于是体制中的物质产品,影片也就成了这种体制中的一种意识形态产物。”[1] 在中国大陆,电影的属性一度完全被规定为宣传品,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的工具,因此它只有意识形态的产物这单一性质。在1949年至1976年间这一特点表现得至为明显,八十年代以后好了一些,或者说隐蔽了一些,但在根本性质上并未改变。中西比较,可以说,西方的电影重人性,中国的电影重党性;西方的电影讲故事,中国的电影讲政治;西方的电影走市场,中国的电影走官场。而最能体现这些中国特色的莫过于摄成电影的样板戏。
    如果说新中国的电影是一个意识形态展销会的话,那幺文革前十七年的电影就是其中的优质展品,而样板戏电影(以下简称样板戏)则是这些优质产品中的精品荟粹。作为精品,样板戏汇集了大陆意识形态的基本内容,这些内容体现在电影的主题、题材、风格、思想情感等诸方面。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是一种否定性概念,它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具有实践性、意向性、虚伪性、滞后性、继承性等基本特征;而虚假性是核心、要害。[2] “意识形态本质上是编造幻想,掩蔽现实关系的精神力量,是对社会现实的颠倒的、神秘的反映。”[3] 本文将以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为出发点,借鉴西方现代马克思主义学者的研究成果,对样板戏的“造神”功能做一初步分析。
    由于“造神”并非仅仅存在于样板戏之中,所以在必要时,我将不得不提到那十七年中拍摄的其它电影。又由于这些思想情感与毛泽东时代的政经体制有密切关系,所以在本文的讨论中必要时会提到一些电影之外的事。这种溯本求源的工作虽然并不讨人喜欢,但是欲说明意识形态的作用,则非如此不能竟功。
    样板戏从舞台到银幕统治了中国不止十年,其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是表现国人对毛之忠、对党之爱。这是文革中及文革后的主流话语对样板戏的共识。而这前后两种共识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认为,这种歌颂和表现反映了时代的最强音[4];后者则认为,这种歌颂和表现是政治强加给艺术的,它将毛泽东塑造成了神,推动了“造神运动”。[5]
为何要“造神”?
    这个问题极其庞大复杂,涉及到八十年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本文只能从意识形态方面粗略地勾勒一下“造神”的原因和历史。简单地说,“造神”是出于需要──政权和国家机器的共同需要。为了夺取并巩固政权,为了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器──用阿尔都塞的说法──即“强制性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the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6] ,就需要用一种主义统一全党,需要一个偶像统率国民,需要一种思想整合国内各地、各民族。在这种现实合理性之中包含了“造神”基因。
    “造神”并非自样板戏始,也远不是样板戏所能完成的。以年鉴派史学的“长时段”观点看,“造神”早在延安时期就开始了。“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这首陕西农民李有源写的歌就是通过延安的宣传机器广为传播的。这种来自翻身农民对领袖和党的感戴之情,与统一全党、统率国民、整合国内各地、各民族的意识形态需求结合起来,成了解放区的统治思想。
    1949年以后,随着新政权的建立,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更加强大、高效且完善,在它控制下,所有的传媒和文艺作品都程度不同地承担起歌颂领袖和党的任务。尽管权力高层对个人崇拜还保持着一定程度的警惕,但是意识形态机器并未因此而减少对党和领袖的歌功颂德,造神所需要的群体心理和社会舆论在这种歌颂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十年代后期,毛泽东开始自我膨胀,从反对个人崇拜转向提倡个人崇拜。[7] 于是意识形态机器就越发变本加厉起来。在此前后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事件──1956年的苏共二十大、1957年的反右运动、1958年的大跃进、1959年的反右倾、1962年的中苏论战──使毛泽东越来越陷入焦虑之中,担心党内出了修正主义,怀疑赫鲁晓夫式的人物就睡在自己身边……。于是,阶级斗争日益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与此同时,党内斗争浮出水面。权力之争与主义之战都需要树立个人权威,在权力高层的默许和毛的怂恿之下,林彪等人迎合上意[8],使“造神”运动迅速升级。1970年,当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对斯诺说,“四个伟大”“很讨嫌”的时候[9],他的神祗地位其实已经固若金汤,无可动摇了。
    简扼地说,四十年代为“造神”提供了舆论,五十年代为“造神”奠定了基础,文革前为神塑了金身,文革中只剩下了全民的顶礼膜拜。样板戏产生于六十年代初期,经过江青等人的指导,在“造神”方面又更上了一层楼。但在文革前的文艺作品中,它们不过是“造神”运动中的一员,只是因为成了样板、并且统治了中国十年,所以才格外引人注目。
样板戏如何“造神”?
    样板戏“造神”靠的是意识形态的异化功能。其理论前提是,社会主义存在着异化。“所谓‘异化’就是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自己的活动而产生出自己的对立面,然而这个对立面又作为一种外在的、异己的力量而转过来反对或支配主体本身。”[10] 文革后,痛定思痛的周扬在一篇文章中对此做了这样的概括:“在经济建设中,由于我们没有经验,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建设这个必然王国,过去干了不少蠢事,到头来是我们自食其果,这就是经济领域中的异化。由于民主和法制的不健全,人民的公仆有时会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转过来做人民的主人,这就是政治领域的异化,或者叫权力的异化。至于思想领域的异化,最典型的就是个人崇拜,这和费尔巴哈批判的宗教异化有某种相似之处。所以,异化是客观存在的。……[11]
    样板戏把领袖和政党异化为神,是通过三个层面完成的。从自然生物层面来看,样板戏首先是把毛和党异化为一切生命依赖的对象──太阳。因此,太阳及与太阳有关的自然现象──曙光、朝霞、黎明、春风、雨露等都成了毛与党的象征。于是,有了“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这样的曾经人人每天必须唱的官定颂歌;而《智取威虎山》剧中的杨子荣,要“胸有朝阳”才敢于上威虎山会见土匪;《红色娘子军》里,面对枪口的洪长青必须引吭高歌:“洒热血迎黎明,我无限欢畅,望东方已见那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阳”,而找到了红军的吴清华就必得以泪洗面:“想不到今天哪,春风引我到这里,找见了救星,看见了红旗”;《白毛女》中的大春、白毛女报仇血恨后,山洞外的一轮红日就随即冉冉升起,全体演员合唱“太阳出来了”……。这类直露笨拙而屡见不鲜的声画语言,不厌其烦地告诉人们:毛和党是生命之神、造物之神、解放之神,是中国人民的上帝、佛陀和真主。在这一最高的自然神面前,革命干部也罢,英雄模范也罢,人民群众也罢,都仅仅是某种有意识的生物体。
    从人伦情感层面看,样板戏将毛和党(有时党的军队被当作毛和党的代码)异化为“亲人”和“恩人”,再由“亲人”上升为“父母”、由“恩人”上升为“救星”。《平原作战》中的张大娘为保护党员李胜被日军打死后,其女儿小英在红高梁地里边舞边歌:“下岗来修地道敢把山移,母亲的热血浇灌了战斗的土地,仇恨的种子开花结果定有期。共产党是亲娘将我培育,革命的军和民红心相依。立壮志做一个中华好儿女,树雄心高举起抗日红旗。”[12] 这一情节典型地表现了将母亲置换成党的叙事策略。毛和党对于个体来讲是救星,对于集体来讲是“人民的大救星”,对于共同体来讲则是“民族的大救星”。也就是说,一方面,样板戏将领袖与群众、执政党与“选民”之间的政治关系诠释为血缘关系;另一方面,将执政党及其领袖为夺取政权(武装斗争)、巩固政权(阶级斗争)所做的一切努力称为对人民的恩赐。通过这种宣传手段,执政党与选民、领袖与民众的政治关系,就被转换成了拯救者与被拯救者的施恩──报恩关系。
    就社会政治层面而言,样板戏将政党及其领袖与人民的关系异化为主─仆、君─臣关系,每一部影片都竭力表现干部、群众对毛和党的无限忠诚和无条件顺从。这种影像语言透露出的信息是:在当家作“主人”的中国人民头上,还有一个真正的主人。所谓的“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不过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一个意识形态机器制造的假象。中国人仍旧像其祖辈那样跪拜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君主面前。与帝王时代不同的是,这个“现代君主”既是意识形态机器的杰作,又是国人不可须臾离开的靠山。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序言中指出:“人们迄今总是为自己造出关于自己本身、关于自己是何物或应当成为何物的种种虚假的观念。他们按照自己关于神、关于模范人等等观念来建立自己的关系。他们头脑的产物就统治着他们,他们这些创造者就屈从于自己的创造物。”[13] 样板戏所揭示出的创造者与创造物、君主与臣仆之间共生共荣、相互依存的关系,为“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增加了一个精彩的注脚。
    任何意识形态都不是空中楼阁,新的意识形态总要从旧的意识形态中选择那些与自己的价值取向相符的内容,加以改头换面后继承下来。马克思在谈到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时指出:“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14] 新中国从母体中带来的不是资本主义,而只能是封建主义。于是,很多与新中国的意识形态同形同构的封建观念,不露痕迹地渗透到了样板戏之中。中国传统伦理格外强调儿女对父母要“孝”(孝顺恭敬),被施恩者对施恩者要“义”(知恩图报),臣民对皇权要“忠”(生死不渝),在平时这种“忠”表现为完全放弃自我的绝对服从,在关键时刻则表现为不惜献出生命的“节”(死生在此)。
    现代的样板戏把这些封建伦理情感与意识形态有机地揉在一起了。《白毛女》中有两组两极镜头:“一组是送大春走,一组是迎大春来,前者又是后者的铺垫,遥相呼应,使后者迎的含义更为深刻和鲜明,乡亲们的迎,是在倾吐对恩人共产党、八路军的衷心感激,是在欢呼向往了多少年、多少代的翻身解放终于来临。……”[15] 影片的结尾是,感恩戴德的乡亲们决心永远跟着毛主席,永远跟着共产党。在《智取威虎山》的第八场戏中,“当(杨子荣)唱到‘抗严寒化冰雪我胸有朝阳’时,顿然间霞光四射,彩云万朵,一道灿烂的晨光,染红高耸入云的峭石之尖,与‘东方红,太阳升’的旋律相映生辉……”。[16] 《海港》中的“战斗动员”一场,……“用两个互相呼应的大唱段,揭示出方海珍对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公报精神深刻理解和对毛泽东思想的无比忠诚,……”。[17] 剧中方氏之忠与皇权之下的臣民对皇帝之忠并无本质区别。《红色娘子军》中,作为“无数革命先烈的代表”[18],洪长青面对敌人的枪口“向毛主席、向党、向人民表示:‘我为你而生、为你而战、我为你闯刀山踏火海壮志如钢!’”[19] 这里的“人民”其实只是陪衬,洪长青死节的是党是毛。……这类的例子不胜枚举。意识形态宣传的高明和贡献就在于此,在扫除封资修的腐朽思想、建立无产阶级新文艺的旗帜下,它将潜藏于国人意识深处的封建文化的精髓──“忠”、“孝”、“节”、“义”──与时代精神融合在一起,成为统治阶级思想的重要组成部份。
    有论者批评样板戏中的角色都是孤男寡女,是主张禁欲主义。其实,禁欲是为“忠孝”而存在的。既然毛和党成了子民的“父母”,那幺“儿女”就只有放弃性才能真正地尽“孝”。换言之,新的“三纲五常”产生了新的“父权”,全心全意地尽“孝”就必须弃绝性爱。从这个意义上讲,样板戏中的那些“高大全”的英雄,与古代为父母守孝的孝子并没有什幺两样,只不过古时的孝子为死人尽孝,而现代的“孝子”则是为活人和一个现存的组织尽“孝”。
    弃绝性爱是现代尽忠尽孝的最高境界,它的意识形态依据是“与一切个人的私心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那十七年的电影的一个基本主题就是:放弃个人,回归集体。在这一点上,极左与极右这两种意识形态取得了共识──墨索里尼在《法西斯主义学说》中宣布:“法西斯主义的精神上的基本态度是树立忘私的生活准则,把斗争视作积极生活的标志。”[20] 从十七年的电影到样板戏,从样板戏到主旋律,革命者的标志就是“公而忘私,高举集体主义、国家主义的大旗”。在电影《芙蓉镇》里,肖涧秋只有投入到时代洪流中,而不是象小说描写的那样迷惘绝望地逃出芙蓉镇,才符合时代精神;电影《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只有离开自私自利的余永泽、投身革命才有前途;电影《李双双》里的喜旺也是回到集体之中、向人民公社献上爱心之后,才得到了妻子李双双的爱情;为电影《雷锋》所歌颂的这位战士,也是因其心甘情愿地当一个革命机器上的螺丝钉,才成了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电影《红色娘子军》中,琼花与洪长青只有放弃爱情,才能确保影片的思想主题。[21] 剧中角色高中毕业生韩小强只有放弃当海员的理想,与装卸工为伍,高高兴兴地一辈子扛大个,《海港》才具备样板的资格。按照上述意识形态的要求,与十七年的电影相比较,样板戏中正面人物的情感世界,尤其是婚姻爱情状态几近零度的表现,是一个大大的进步。
    自然生物、人伦血缘、社会政治,这是样板戏“造神”的三种途径和三个层面。通过这样一番改造,普通干部群众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角色就被定格为匍伏于政党─领袖之下的低级生物、孝子贤孙和臣工奴仆;同时,这些失去了自我、失去了做人的资格的人们──无论他们是样板戏的观众还是样板戏的主创者,却被引导着在想象中以独立的个体自居,以国家的主人自命。“意识形态是以一种在个体中招募主体(它招募所有个体)或把个体‘改造成’主体(它改造所有个体)的方式并运用非常准确的操作‘产生效果’或‘发挥功能作用’的。”[22] 样板戏为意识形态如何利用主体类型的功能,将“具体的个体询唤成具体的主体”[23] 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范例。
    “九尺之台,迟于累土。”其实,电影中的“造神”早在1949年新政权刚建立时就开始了,新政权下的首部故事片《桥》就在这方面有大胆表露和赤裸裸的迎合:“编导摒弃了那种对人物强烈的突出和夸大的表现,采取的是朴素、亲切、平凡而又真实的表现手法,描写了工人阶级在斗争中的壮大与成长。当影片进入尾声,毛泽东的旗帜高高飘扬起来的时候,便自然、真切地出现了老侯提出的加入共产党的请求和‘毛主席万岁’的高呼声这一使观众激动的场面。”[24]
    “从来就没有什幺救世主,更没有神仙上帝”。神来自人们自身,是人类自造的幻像。造神有一个基础,在千年封建统治和新型意识形态的土壤之上,“加入共产党的请求”孕育了“党是母亲”的雷锋精神;“毛主席万岁”的欢呼导致了“万寿无疆”、“永远健康”的臣民祝福。造神有一个过程,一个由微而着、由量到质的过程。谎言说了一千遍就成了真理,“毛泽东的旗帜高高飘扬”了十几年就成了“早请示、晚汇报”。就意识形态而言,中国十七年的文艺史就是一部“造神”史,而电影是先锋,是闯将,是榜样,是“巨无霸”。
    当然,如果没有十七年电影的培养,这个“巨无霸”其实是无从生长的。《新中国电影意识形态史》对此做过精彩的论述:透过新中国电影,我们看到社会的进步、革命的成功离不开人民大众的指路人毛主席、共产党。由于当时毛主席健在的缘故,故事片中没有直接出现这位领袖的形像,然而,毛主席的肖像、语录在影片中随处可见、可闻,有时这些肖像、语录或最新指示成了影片情节发展的最主要契机,矛盾的转化和解决直接由这些因素来决定。我们经常能看到影片主人公在关键时刻挑灯夜读毛主席著作,凝视毛主席肖像,或者是大段背诵毛主席语录的场面。……
    陈荒煤在1961年对电影创作人员的谈话中曾举过这样两个例子:“最近有两个军事题材的影片,描写一个普通战士,在抗日战争初期,甚至在1927年革命战争时期,都能够背诵毛主席关于革命战争的战略思想。这是不真实的。”“有个片子随便把《毛泽东选集》四卷中的许多话加到一个战士身上,军队要撤退,这个战士马上说:‘要大踏步后退,不在一城一池之得失。’这些话都对,但是看了不舒服,因为不真实。我们作品中这样的情况还不少。”[25] 生硬地将《毛选》四卷的思想附加到一个普通战士身上,甚至表现为在毛泽东的战略思想形成之前军队战士就对它耳熟能详、了如指掌了,这并不是个忽视了真实性的问题,而是由于影片创作者过于热切地想告诉观众,毛主席的战略思想如何正确地深入了人心。因此,在这些电影中,毛泽东既是个不出场的形像,又无所不在。当然,在十七年的电影中,党同样是一个不出场又无所不在的形像。
    十七年拍摄的大多数影片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造神”倾向,它们为样板戏的诞生提供了肥沃丰厚的土壤,样板戏不过是把文革前十七年的叙事模式和视听语言推到了极致。尽管文革后样板戏不再吃香,但是火尽薪传,新时期的主流电影──尤其是“献礼片”和“获奖片”──仍然在潜意识中承袭了样板戏的精神余脉;只不过出于策略,它们又回到了政权建立之初的电影宣传片的鼻祖,回到了《桥》那里去。现在,《东方红》所传达的思想情感仍旧控制着传媒;在不久前获奖的影片《离开雷锋的日子》里,主旋律也仍旧是“唱支山歌给党听”。[26] 虽然进入二十一世纪了,“造神”并没有完全终结。
样板戏“造”的是什幺“神”?
    几乎所有的论者都认为,样板戏所造之神只有一个──毛泽东。这个说法显然也是“意识形态之蔽”的功劳。事实上,样板戏造了两个神──毛泽东和共产党。确切地说,这是一个两面神,其一面是毛,另一面是党;毛与党是一体的,他们是无法分开的连体胎儿,毛不过是党的代表,是党的具体化而己。或许会有很多人出于各种目的反对这一结论。但是,对此论持异见者似乎很难否定这样三个问题:其一,在上面所说的自然生物、人伦血缘、社会政治三个层面中,哪一个层面没有党?其二,如果没有党,毛能单独成神吗?其三,离开了党,会出现这样的样板戏去制造毛之类的神吗?
    或许,结构主义叙事学有助于我们看清这个神的真实面目。用代码与功能的规则来分析样板戏,就会发现,除了一般故事片的代码──主体(主人公)、客体(主角寻找的对象)、发出者(确定使命与任务,即行动者)、接受者(获得果实者)、反对者(阻碍主体行动者)、辅助者(帮助主体行动者)[27]之外,样板戏里面还存在着一个特殊的代码──隐身者。隐身者隐藏在整个叙事文本之中,但他不是一个具体角色,我们无法看到他的肉体、形像,只能从主体、发出者、辅助者、接受者、甚至反对者那里感觉到他的存在。这个隐身者有一个不易察觉的特点:亦阴亦阳,时分时合。其规律是:分与阳同在,合与阴并存。当他一分为二的时候,总是呈阳性──我们看到的是毛的画图、毛的著作,听到毛的语录、毛的教导;当他合二为一的时候,总是显阴性──我们看到的是红旗、红日、朝霞……,听到的是党的意图、党的指示……。
    这个隐身者在叙事中的功能是决定性的,它操纵着其它代码,决定着这些代码的功能:主体是表现其万能的代表,客体是其征服的对象,发出者按其指示而行动,接受者是表现其恩德的工具,辅助者因为他的缘故才帮助主体,反对者由于他的威力而遭受灭顶之灾。总之,隐身者是样板戏的灵魂,没有它,就没有其它代码的存在基础。需要指出的是,这个隐身者并非仅仅存在于样板戏之中,在十七年的电影里,他是主宰;在新时期的“主旋律”里(尤其是在那些“献礼片”、“重点片”、“获奖片”之中),他不但健在,而且仍是主宰,只不过更隐蔽罢了。在伟大领袖已经走下神坛之后,这个隐身者并未从中国的电影中消失。
    显然,样板戏实际上造了一个两面神,朝着“善男信女”的一面是伟大领袖,背着“善男信女”的一面则是执政党。前者清晰而具体,时时教导着芸芸众生;后者模糊而抽象,有意隐藏在毛的后面。肉眼凡胎的“香客”们只看到了前者,所以人间的崇拜和“香火”都集中到了他的面前。后者虽然有时──尤其文革时期──感到冷清,但却更长久也更自信。因为,它掌握着“游戏规则”,创造了一种“道”,“天不变,道亦不变”。党的代表人物可以换,但其思想体系和政治制度不能改。文革可以“踢开党委闹革命”,但绝不能离开党的领导;可以随意揪斗党内走资派,但必须把他们划入反革命修正主义一边去;可以组织各种造反派组织,但绝不允许全国性的跨行业组织存在,以免构成对执政党的威胁。凡此种种,都证明了这一先验性的原则。
    样板戏“造神”遵循的是同样的逻辑,它宣传的个人迷信其实是思想迷信和制度迷信。其“造神”的深层意义是:认同思想,认同体制,放弃陈寅恪所说的“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成为这一思想和体制的信徒和奴仆。在这个问题上,几乎所有研究样板戏的人们都站在了“香客”的位置上,只看到了两面神的一面,认为样板戏宣传的只是个人迷信、突出毛泽东个人。如此见解不但陷入了一个认知误区,而且掩盖了一大骗局。邓小平就承认:“单单说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错误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因为过去一些制度不好,把他推向了反面。......制度是决定因素,那个时候的制度就是那样。”[28] 根据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邓小平所说的“制度”是指“体现为法律和政治设施的国家形式”。[29] 这一国家形式不但“受制于社会生产和经济结构,并对意识形态的内容、发展趋向产生重要的影响。”[30] “一些制度不好”,也就是说,受制度严重影响的、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组成部份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按照阿尔都塞的所说的──是政治、法律、教育、传媒、家庭、工会组织、文化(文学艺术)等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不好。[31] 它们共同制造了迷信,把中国拉向倒退。
    马克思早就指出,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它的相对独立性,即与不断发展和变化中的社会存在相比,意识形态是一种滞后的、相对保守的精神力量。[32] 这在中国表现得格外突出。农民早就有“三自一包”的要求,而这种基于农村经济结构产生的合理要求,直到八十年代初才被意识形态所接受;右派分子们1957年提出的很多重要的涉及体制的思想观点,直到八、九十年代才得以部份实行;文革前那些被批判的描写了人性、人情、人道主义的影片,直到八十年代才得到肯定。这些现象不是恰好证明了意识形态的保守性和滞后性吗?
    中国就要加入世贸,美国大片将以更大的优势进入中国市场,保护民族电影工业是当务之急,要做的事情很多:电影需要立法、分级、类型化,需要真正地走向市场,而“去意识形态之蔽”[33]是这一切的前提。尽管今天的电影比样板戏高明多了,就是“重点片”和“献礼片”也在使劲地拥抱人性,但是它们与样板戏产生于同一机制,出自于同一血统。谁能保证,若干年后那些获“夏衍文学奖”的剧本或者获政府奖的影片,不被将来的电影史归入样板戏一类呢?
【注释】
[1] (法)让─路易·科莫里,“电影·意识形态·批评”,载张红军编的《电影 与新方法》,第350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629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
[3] 俞吾金,《意识形态论》,第三章及第四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
[4] 参见《革命样板戏评论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
[5] 郦苏元,“当代中国电影创作主题的转移”,《当代电影》,1999年第5期, 第61页;翟建农,“‘样板戏电影’的兴衰:文革电影──20世纪特殊的文化现象” (一),《当代电影》,1995年第2期,第37页;王土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史/叙事/意识形态话语”,《当代电影》,1990年第3期,第34页。
[6] 阿尔都塞,李迅译,“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当代电影》,1987年 第4期,第105页。
[7] 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提出:“个人崇拜有两种,一种是正确的。如 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正确的东西,我们必须崇拜,永远崇拜,不崇拜 不得了……一个班必须崇拜班长,不崇拜不得了;另一种是不正确的崇拜,不加分 析,盲目服从,这就不对了。反对个人崇拜的目的也有两种:一种是反对不正确崇 拜,一种是反对崇拜别人,要求崇拜自己。”引自许建华的“关于个人崇拜问题的 历史考察”。该作者认为:“显然,毛泽东的这种提法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反对‘一 切个人崇拜’的教导,在理论上也是站不住脚的,这表明他在反对个人崇拜这个原 则问题上已经产生了怀疑和动摇。”见萧延中编:《晚年毛泽东》,第245页,春秋 出版社,1989年。
[8] 关于林彪曲意逢意,吹捧毛的情况,可参见许建华的文章,出处同上。
[9] 出处同注[6],第246页。
[10] 周扬,“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解放文选》,第308页。
[11] 出处同上,第310页。
[12] 《平原作战》是八一电影制片厂1974年摄制的京剧样板戏电影。
[13] 《马恩全集》第三卷,第537页。
[14] 《哥达纲领批判》,《马恩选集》第三卷,第10页。
[15] 尚瑛,“雄姿英发 倔强峥嵘──赞革命现代舞剧《白毛女》彩色影片》, 《革命样板戏评论集》,第33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
[16] 上海京剧团《智取威虎山》剧组,“努力塑造无产阶级英雄人物的光辉形像”, 出处同上,第69页。
[17] 吴笛,“笔卷惊涛写英雄──学习革命现代京剧《海港》的艺术构思》,出处 同上,第372页。
[18] 宋鸿华,“移植创作中的优秀成果──评革命现代京剧《红色娘子军》”,出 处同上,第459页。
[19] 出处同上,第460页。
[20] 杜美,《欧洲法西斯史》,第18页,学林出版社,2000年。
[21] 庄辛,《谢晋传》,第35页,华东师大出版社,1997年。
[22] 出处同注[6],第38页。
[23] 出处同上。
[24] 《桥》是东北电影制片厂1949年摄制的。见胡星亮、张瑞麟主编,《中国电影史》,第247页,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5年。
[25] 胡菊彬,《新中国电影意识形态史》(1949-1976),第97至98页,中国广播 电视出版社,1995年。
[26] 此片由北京紫禁城电影公司、北京电影制片厂、青年电影制片厂摄于1996年。
[27] 李幼蒸,《当代西方电影美学思想》,第16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
[28] 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17、429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
[29] 出处同注[3],第93页。
[30] 出处同上。
[31] 《当代电影》,1987年第3期,第105页。
[32] 出处同注[3],见第四章“马克思意识形态学说论析”之第一、二节。
[33] 出处同注[3],第3页。

第五编
从“三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变化看科学如何沦为政治的婢女
王维洛 中国旅德学者、德国多特蒙德大学工程博士
    三峡工程第一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结论是该工程弊大于利,因而不为中国政府当局所喜,于是以评价过程中的一个程序瑕疵为借口否决了整个报告。第二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是在另行调查的基础上重新撰写,而是片面地选择性利用原有的调查资料,在短短的6个月中就完成了分析、报告书写、上报审批的全部过程,结论却成了利大于弊。饶有意味的是中国政府对待法律程序的态度:在第二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还未上报审批的情况下,国务院就批准了三峡工程,这完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审批程序,比第一个报告的程序瑕疵严重得多,但所有的人似乎都刻意“忘记”了这个法律程序错误。
一、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的建立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和审批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美国在1969年制定了环境政策法,是全世界第一个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的国家。此后,瑞典、澳大利亚、法国、日本、加拿大、英国、德国、新西兰等国也相续建立了法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如今无论是工业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法律的轨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是预测和评估拟兴建的工程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提出防治或减少环境损失的方案,为工程的决策提供环境科学依据[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
    1.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的逐步建立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开始于1979年。这一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简称《环保法(试行)》),其中第6条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充份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审查批后才能进行设计。
    《环保法(试行)》中的这一规定标志着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的开端。以后在1982年5月,由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委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颁布了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4年国务院国发(1984)135号文件“关于加强乡镇企业、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指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或转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都必须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1988年,国家环保局发布了“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一些问题作出解释。1989年国家环保局修改和重新发表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这样,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正式确立。[2] 1989年《环境保护法》(简称《环保法》)正式颁布,1990年国家环保局在《环保法》的基础上又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可视为一种完善与补充。
    2.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写和审批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写和审批程序,在中国称为管理程序,分为5个阶段[3]:环境影响评价的确立和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按照这个管理程序,一个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经过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两次审批,一次是审批大纲,一次是审批报告。这是中国的特色,其它国家都是一次审批,只要审批送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什幺建设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保法》中的建设项目的定义为:建设项目是指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涉外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建设项目的总称)。根据这个定义,所有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环保部门批准后,建设项目才能批准上马。
    从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到在各行各业全方位对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也是专业主管部门争权的结果。在绝大多数国家,只要求对生态环境有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作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这里的所谓“大影响”,主要是指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而对那些对生态环境负面影响不大的建设项目,则不需要作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更不必作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尽管中国的《环保法》规定,所有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但在实际运作中则是根据1986年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办理,首先由建设单位到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汇报建设项目的概况,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如县级以上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认为此项工程为非污染型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很小,可以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可直接上报计划部门,申请批准此项工程。如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认为该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大,可能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就必须作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必须委托评价单位制作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上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只有在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批准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之后,计划部门才能批准此项工程。如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认为工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严重,而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又不能有效地减轻或部份抵消工程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则不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计划部门也不能审批、更不得批准这项工程。建设单位只有对工程内容进行修改,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或是增加更有效的保护措施,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重新上报审批。
    中国学术界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到底应该多大讨论颇多[4],是“一切项目”还是“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或“一切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争论很大。其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分为两大部份,一是评价部份,二是措施部份,评价是提出防治措施的手段,只有通过防治措施的实施,才能达到减少环境损害的目的。在《环保法(试行)》第6条中只提到要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而没有具体提到防治措施;而在《环保法》第13条中特别提到,必须对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这是一个完善和进步。根据第13条的原意,只有那些对环境有污染有影响的工程,即对环境有较大负面影响的工程,需要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规定防治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必须特别指出,从时间程序上来说,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批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前,而决策部门(如计划部门)最终批准工程上马在后。这个程序保证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工程决策过程中的技术地位,也保证了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在决策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如果决策部门批准工程上马在前,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也就失去了其意义,因为不管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是否批准这个报告,工程上马都已经是“生米煮成熟饭”了。明确这一点,对于理解在三峡工程上中共政府的违法行为至关重要。
    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全面地预测和描述工程对生态环境会产生什幺样的破坏和影响,并对这些破坏和影响作出评估,比如这些破坏和影响是可逆转的还是不可逆转,是永久的、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区域性的还是地方性的,并对影响程度定量评价。在定性和定量评价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防止和减少环境损失的措施。只有评价,而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就没有意义了。
二、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得出了领导不喜欢的结论
    1. 三峡工程决策程序倒置:先决定上马、再评价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958年中共中央批准兴建三峡工程,后因经济政策失误,计划搁浅。70年代后期,又重新提出兴建三峡工程,1984年国务院原则批准三峡工程上马。1986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要进行三峡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到1992年,国务院、中共中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批准了三峡工程。从70年代后期到1992年这一个过程,正好和上面所叙述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立是平行的。因此,三峡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书写和审批,就成为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的重头戏。
    根据《环保法(试行)》和其它行政管理条例,首先要由三峡工程建设单位(水利部),向国务院环保局汇报建设项目的概况,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由国家环保局视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决定三峡工程是否需要制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如果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或者是利大于弊,或者三峡工程是个保护生态环境的工程,那幺三峡工程就没有必要制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当时,绝大部份人(包括许多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环境保护机关的行政管理人员、一些政治家)的共识是,建设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特别是负面影响是严重的,三峡工程必须提出相应的对策,来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保护生态环境。所以,三峡工程必须制作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上报批准。1982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提出的三峡工程正常蓄水位150米方案中,就有一章是三峡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承认三峡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弊远大于利。
    1984年,国务院原则批准了三峡工程上马,受国家计委和国家科委的委托,中国科学院组织了“三峡工程生态环境科研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编写“长江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及对策的研究”。这个项目也被列为国家科委“‘七五’攻关项目”(编号75-16-6)。这正是一个法律程序倒置的实例,国务院批准三峡工程上马在前,而委托编写长江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评价报告在后,失去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制度作为环境保护重要手段的意义,同时也违反了《环保法(试行)》。
    2. 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中的结论:弊大于利
    就在中国科学院的这个研究课题进行之时,1986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对三峡工程进行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由水利部负责,分14个课题组进行,其中一个课题就是“生态和环境”,这个课题是中国科学院“三峡工程生态环境科研项目”的延续,其人员也是原班人马的扩充。
    “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生态环境组”负责人是中科院学部委员马世骏和侯学煜,马世骏任组长,侯学煜为顾问。侯学煜(1912─1991)是植物生态学家、地理植物学家,中国科学院生物学部委员。他是中国植物生态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负责创建了中国第一个植物生态学研究室,最早发现中国不同土壤的指示性植物,并开创了中国植被图工作。他注重农林业与气候的关系,对中国农业生产发展和维护生态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马世骏(1915─1991)是昆虫学家,中国科学院生物学部委员[5],对昆虫种群生态学及生态地理学有深入的研究,为我国生态学特别是昆虫生态学的理论研究作出贡献。70年代提出经济生态学原则,80年代又提出生态工程理论。
    从1986年开始到1988年,生态环境组初步完成了研究报告。1988年11月下旬,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召开第9次扩大会议,由生态环境组汇报他们的工作结果。组长马世骏发言时说明,中科院对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影响研究报告的结论是有利有弊,弊大于利。侯学煜认为,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影响深远,工程是否上马应该慎重。[6] 虽然马世骏和侯学煜都认为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弊大于利,但马世骏认为,采取人为措施可以减少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而侯学煜则认为,三峡工程是个超大型的水库大坝工程,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下还认识不足,有许多问题还根本没有认识到,提出的防止措施是否能起作用也未经过实验证实,是否有效值得怀疑。[7] 马世骏的观点代表了参加论证的大部份专家的意见,最终的生态环境组专业报告也是以这个结论上报的。马世骏和其它参加人员在专业报告上签了字。报告的主要结论是:“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有利有弊,弊大于利,但是一些弊病是可以采取工程措施,加以限制或减轻。”侯学煜不同意结论中的后半句,他把名利置之度外,拒绝在专业报告上签字,单独向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提交了自己的意见书。此后侯学煜接受了记者朱剑虹的采访,阐述了对三峡工程的意见。他强调指出:“从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影响来看,三峡工程不是早上或晚上的问题,坝高多少的问题,而是根本要不要上的问题”。[8]
    3. 可行性论证领导小组技术负责人潘家铮的态度
    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共14个分报告,包括生态环境组的分报告)本应于1989年5月完成,后因天安门事件推迟到当年8月份完成。参加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的有412名各学科的专家,其中403位在各自参加编写的分报告上签了字,只有侯学煜等9位专家没有在报告上签字。从1989年到1991年期间,长江水利委员会在生态环境组分报告的基础上,按照环保部门规定的格式,编写了“三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仍然是,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有利有弊,弊大于利,但是一些弊病是可以采取工程措施加以限制或减轻。
    不过,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中生态环境组学者专家们得出的上述结论令论证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大伤脑筋。该领导小组的副组长、技术总负责是潘家铮(原新安江水库技术负责人,现任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两院院士),负责生态环境组的两位学部委员侯学煜和马世骏给他出了个大难题。侯学煜坚决反对三峡工程;马世骏虽然比侯学煜“灵活”一些,但仍然坚持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弊大于利的结论,要让马世骏更改这个结论显然也不可能。潘家铮虽然对生态环境论证组的结论非常不满,但他无法将这个官定的立场强加给侯学煜和马世骏主持的生态环境论证组,他也无法与侯学煜、马世骏等人通过平等的科学争论改变侯、马等学科带头人的观点。
    于是这位技术总负责独辟蹊径,写了一篇小说“三峡梦”来表明他的立场。[9]。潘家铮在小说中写道,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有利有弊,他认为利远胜于弊。针对生态环境组报告中的论证内容,潘家铮在小说中讽刺了“在三峡撒泡尿会污染上海以及大洋彼岸美国之说”。这谈的是三峡大坝工程对长江河口和邻近海域的影响以及对河口泥沙和侵蚀堆积过程的影响,但真相绝非潘所说的只是“撒泡尿的影响”而已。《中国百科年鉴1988》发表的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1985─1986年的研究成果表明,长江河口是海水与淡水的交汇区,生态环境复杂多样,兴建三峡工程将改变长江径流原来的季节分配,因而对河口和邻近海域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例如,三峡水库若保持180米水位,就可能使长江口和舟山渔场的渔业资源量下降8-10%;10月份流量减少,对冬季带鱼捕捉有利,但对资源保护不利;三峡建库后,输送到河口的细颗粒泥沙会减少,将引起长江三角洲的海岸遭侵蚀,险工地段增多,对上海的堤防十分不利;海水倒灌的问题将加重,影响范围会从镇江上溯到南京。
    其实,潘家铮本来并没有必要为生态环境组的这个“弊大于利”的结论大动肝火。在决策过程中,一个工程是否应该上马,是工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以及政治需要综合评价的结果。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一个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否弊大于利,并不一定说明这个工程就不能上马。中国的《环保法》也没有规定,一个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结论是弊大于利,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就不能批准这个工程。可以说,绝大多数技术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都是弊大于利。学者专家的本职是实事求是地评价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定影响的形式、范围、强度和时间,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目的并不是让学者专家们为迎合政府意图而费尽心机。可是在中国的制度环境里,有些专家却甘愿让科学充当政治的婢女。1990年7月6日,潘家铮在国务院召开的三峡工程论证汇报会上,将三峡工程论证生态环境组的弊大于利的结论改为“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他又说:“我们认为,除水库淹没以外,影响生态环境的基本因素是建坝引起河流水文、水力情势的变化。.....三峡水库对河流天然径流量的调节有限,水库各月平均下泄流量只在枯水季节比天然情况有变化,而且均在天然流量的变化范围之内。.....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不致成为工程决策的制约因素。”[10]
三、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审查过程与结果
    1. 总报告篡改了分报告的结论
    1990年8月,国务院重新组成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邹家华为主任,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干、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国务委员陈俊生任副主任,21个部委局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水利部长杨振怀)任委员。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水利部,杨振怀任主任,水利部副部长张春园任常务副主任,能源部副部长陆佑楣任副主任。而具体负责审查可行性论证报告工作的杨振怀、张春园和陆佑楣,实际上就是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他们在“审查”过程中的责任是代表政府批准他们自己组织编写的论证报告。由此可见,这个所谓的“审查”过程从一开始就是个自编自演、糊弄舆论和法律的把戏。
    1990年12月11日,邹家华主持召开了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确定了审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审查“长江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国务院。会议决定采用“分专题、分阶段”的方式进行审查。第一阶段先分10个专题,组织10个专家组分别预审,每个专家组提出专题预审意见;第二阶段由审查委员会集中审查,提出意见。生态与环境组审查负责人为曲格平(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高德占(林业部部长)和周光召。周光召是物理学家,并不懂生态环境,让他参与生态与环境组可行性报告的审查,是因为周光召时任中国科学院院长,是生态与环境可行性论证组组长马世骏和顾问侯学煜的顶头上司;此外,承担三峡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科研攻关项目的中国科学院环境科学委员会副主任郭方、中国科学院三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子道等人,也都反对三峡工程上马。显然,如何压制生态与环境可行性论证组对三峡工程的批评,是这个审查组的重要任务。
    虽然三峡工程的“反对派”不少,但历史却给了“上马派”一个难得的机会。“六四”事件之后,力反三峡工程上马的《光明日报》名记者戴晴入狱[11],她主编的《长江啊长江》一书被禁,这就使三峡工程上马与否的争论从一场有关环保的科学争论变成了一个“重大政治问题”,牵连了许多三峡工程的“反对派”(包括侯学煜教授),使他们在政治高压下无法再公开发表对工程的批评意见。
    1991年8月3日,三峡工程论证审查进入集中审查阶段,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召开了第3次会议,审查并通过了三峡工程论证报告。虽然当时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分报告的结论仍然是三峡工程对环境影响有弊有利且弊大于利,但是三峡工程论证总报告中关于三峡工程对环境影响的结论却被改成了利大于弊。这个论证总报告强调了大坝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水库可以减轻长江洪水对中游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平原湖区生态与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洪灾对人们心理造成的威胁;对中下游血吸虫防治有利;水力发电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可改善库区气候,有利于发展柑橘;能减少洞庭湖的淤积,有利于调节长江径流量等等。虽然论证总报告中关于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结论与生态环境组的结论截然相反,但在当时的政治气候下,生态环境组的成员没有人敢表示异议。他们认为,他们只对生态环境组的报告以及相应的结论负责,他们只在这个分报告上签字;他们对总报告以及总报告中关于三峡工程对环境影响是利大于弊的结论不负责任,也没有在总报告上签字。需要说明的是,生态环境组的两位负责人相继亡故(马世骏于1991年死于至今尚未查明案情的车祸,侯学煜也于同一年不幸病亡),也大大减弱了该组专家的声音。
    2. 对生态环境可行性论证组“不利”结论的“善后”
    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通过和批准了可行性论证总报告后,国务委员宋健于1992年8月31日下午召开会议,研究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善后”问题。虽然在政治压力下通过的总报告中关于三峡工程对环境影响的结论是利大于弊,但生态环境组的专业报告以及长江水利委员会在该报告基础上编写的三峡工程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结论却仍然是有弊有利、弊大于利,总报告与分报告之间显而易见的矛盾仍然会贻笑后人,因此必须找出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这时,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魏廷铮献上一条“妙计”。魏廷铮说,长江水利委员会根据生态环境组的报告所编写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虽然其评价大纲经过论证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但是尚未报国家环保局审批,可以说在程序上是不完备的,可以借此程序性漏洞否定长江水利委员会的环境评价报告。
    于是这次“善后”会议声称,虽然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生态与环境问题作了大量的工作,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组织的生态与环境预审专家组和审查委员会已审定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评价成果,但考虑到三峡工程的生态与环境评价具有极大的国际国内影响,应该按有关法规和程序补编“环境评价报告书”并进行“正式审查”。这次会议最后以“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大纲未报国家环保局审批的程序瑕疵为借口,否定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也就抹除了弊大于利的结论。在这个环节上,政府所表现出来的是对法律程序“高度的尊重”,与它在其它环节上的做法对比,大约只有借用中国古代兵家用语“(法律)运用之妙,存乎(领导)一心”来形容了。
四、三峡工程是如何完成核准程序的?
    1. 凭空“编”出“利大于弊”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992年8月31日的这次会议还对编制第二个三峡环境评价报告书作了一些具体规定[12],尽管这个报告当时还未开始编写,会议却预先规定国家环保局必须在1992年2月5日前通过这个报告。从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规定的时间表来看,从1991年9月到1991年底4个月内必须完成如下程序:组织领导和专家班子,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大纲,送交国家环保局批准;重新调查研究,重新分析评价,提出新的防治措施,撰写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先上报主管的水利部审查,然后再上报国家环保局并审查批准。这样,第二个“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就以“只争朝夕”的速度开动起来。
    1991年10月,国家环保局批准了长江水利委员会送交的环境评价大纲。从10月起,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根本没有进行新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着手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结论,并按照1992年8月31日会议的精神,在内容侧重点和文字表述上多下“内功”。1992年1月21日至24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二个)“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会议,预审专家委员会由55位专家组成,参加会议的还有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省市的代表88人。
    长江水利委员会并没有为编写第二个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组织基础数据的调查,而是使用与原来报告同样的数据;它也没有组织新的分析研究,更没有新的发现或突破,第二个报告只是在内容侧重和表述方法上与第一个报告有所不同,居然就提出了与第一个报告截然相反的结论。第二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是,三峡工程对环境影响有利有弊,利大于弊。第二个报告大谈特谈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除了前面提到的之外,还添加了一些新设想的“有利因素”:三峡工程可提高中下游、特别是荆江河段的防洪能力,是长江中下游综合防洪体系中的关键性工程;三峡工程建成后,装机1,768万千瓦,年发电量840亿度,可替代火电厂燃煤4千至5千万吨,大量减少废气、废水、废渣对环境的污染;三峡工程有利于改善川江航运,扩大库区养殖水面和改善长江中下游枯水期的水质;三峡工程可调节库容达165亿立方米,能增加长江枯水期流量,可为沿江工农业供水和南水北调提供有利的水资源条件,有利于改善生态与环境等。有趣的是,第二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许多观点,如防洪效益、发电效益、减轻洞庭湖的泥沙淤积等,在潘家铮的小说中都出现过。
    第二个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本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而只是开列了一些尚待研究的课题:针对库尾泥沙淤积和三峡工程对重庆市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议组织综合研究、提出专题报告;针对水生生物和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建议研究、提出规划报告;就三峡工程使库区一些自然疫源性疾病蔓延或加剧的可能性,建议加强调查研究、提出防治对策;在三峡工程对长江中游平原湖区的土壤沼泽化和潜育化问题上,建议进一步研究;关于三峡工程泄水对长江中下游河道的影响,建议进一步研究;还有三峡工程对长江河口地区的影响,也建议继续进行观测和研究(可见不是象潘家铮所说那样只是“撒泡尿的影响”云云)。
    不过,第二个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上述建议倒是说明了一个问题,专家们对三峡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等许多最重大的问题,既无观察研究,也谈不上清晰的认识,更无法作出评价。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个报告书以专家们的信誉和权威的口气贸然宣称:“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是利大于弊”。
    美国科学家列奥帕特说过,中国建设三峡工程是在作一个不知道结果的实验,此话切中要害。试设想,十几年或几十年后,专家们通过对上述课题的长期研究,特别是通过对三峡工程运行结果的考察,很可能会发现库尾泥沙淤积严重、重庆港口淤积、重庆部份城区淹没、水生生物和珍稀濒危物种消失、疾病蔓延、血吸虫病区扩展、平原湖区的土壤沼泽化和潜育化加重、下游河道的变化无常而影响航道和港口、海水倒灌上延并影响长江三角洲的水源供应、河口地区侵蚀变化影响长江航道和上海堤防等等严重后果,那时一切都无可挽回了,中国怎幺可能退回到修建三峡工程之前的环境生态系统中去呢?
    2. 对人代会的不实报告
    1992年2月1日,水利部将第二个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交国务院环境保护局审批。2月17日,国务院环保局批准了三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在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三峡工程的议案开了绿灯。
    1992年3月16日,李鹏向人代会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和议案附件说明。附件说明中提到: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引起国内外人士的广泛关心,提出了很多加强生态与环境研究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工程论证和审查中都列为重点课题;在三峡工程论证期间,成立了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专家组,由生态、环境、环境水利等55位国内著名专家组成,经过两年的论证,提出了“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影响及其对策的论证报告”;1991年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审查并肯定了这一环境影响报告的评价成果,同时要求根据中国的环保法规补编三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据此,中科院环境评价部和长江水资源保护科研所联合编制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水利部主持预审,进行修改,最后由国家环保局主持终审通过;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主要有利影响在长江中下游,主要不利影响在库区。国务院的这个附件说明只字不提三峡工程论证审查过程中先后有两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而两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又截然相反,以及1991年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是如何以程序瑕疵否定了第一个报告书的。
    国务院的附件也不敢说明,到文件公布日为止,所有在可行性论证生态与环境分报告上签了字和没有签字的专家都一致认为,长江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是弊大于利。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引起了国内外人士的广泛关心,负责撰写第二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专家们实际上根本无法回答许多重要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于1992年4月3日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三峡工程议案。李鹏在三峡工程被批准之后,特别从总理基金中提出大笔款项奖励在三峡工程论证中作出“卓越贡献”的科技人员,包括为推翻可行性论证中生态与环境组的结论以及长江水利委员会的第一个环境影响报告出过大力的潘家铮和魏廷铮等人。魏廷铮后来还被“选拔”成全国人大代表。
    3. 三峡工程决策中的严重法律程序错误
    按照中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核准三峡工程的正常程序应该是:国家环保局审查批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才能审查三峡工程可行性报告;获得通过后再上报国务院,经国务会议审查批准,然后再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但事实正好相反,政府把整个程序完全颠倒过来了:首先是1992年1月17日由李鹏主持国务院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三峡工程;此后,水利部到1月21日才开始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而国家环保局则是在一个月之后的2月17日才批准这个报告。也就是说,在国务院批准三峡工程时,“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尚未经过专业主管部门预审,也未得到国家环保局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3条的规定,国务院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审查也不得批准三峡工程。但是,在中国却从未有人提及这一真正的法律程序错误。也许在政府领导人的心目中,法律只是用来管束子民的,政府的行为则不必受其约束。
    4. 世纪大魔幻:三峡工程成了环保工程?
    三峡工程被批准之后,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陆佑楣就提出一个观点:“三峡工程从本质上来讲是一项生态工程”。其副手王家柱则进一步宣称:“从本质上来讲,三峡工程是一项伟大的生态工程。”在任何场合他们都只强调第二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关于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部份,却闭口不谈不利影响部份。
    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到底如何,可观察长江三峡河段近年来的水质变化。中国河流水质评价分5类:一类水质最好,为生活饮用水标准;二类为地表水标准;三类为渔业用水标准;四类为农业灌溉用水标准;五类水质即最高排放浓度的工业废水。第二次三峡环境影响报告书说,1990年长江主要江段水质为二类。但根据国家环保局发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1992年对8,831公里的长江干支流的观察显示,水质符合一、二类标准的占58%,符合三类标准的占22%,符合四、五类标准的占20%。1993年10月,长江三峡水环境监测中心发布通报:“经9月份取样监测与评价结果,长江奉节、巫山、巴东、秭归、三斗坪、南津关、宜昌等江段的水质为地面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宜昌市城区左岸的水质为四类标准。长江三峡工程施工区有的支流水质较差,超过五类标准。”[13] 这表明,三峡工程施工以来,长江三峡段特别是施工区的水质明显地迅速恶化,后果十分严重。
    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关系到中华民族未来的生存环境与子孙后代的福祉,但是当科学成为婢女时,科学论证竟然被玩弄于股掌之上,任意篡改,从三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最初的“弊大于利”之结论一变而为“利大于弊”,最后竟然被说成是“有利无弊的生态工程”,这充份表明科学沦为政治的婢女所产生的恶劣后果。这种情况在中国20世纪后半期的历史中曾反复出现,这不单是科学的悲哀,也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注释】
[1] 参见杨心明、蔡景绍、沉志清主编,《中国建设法律学》,同济大学出版社,1991年,上海,第70页。
[2] 参见金鉴明、曹迭云、王礼嫱着,《环境保护法述评》,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年,北京,第12至14页。
[3] 参见史保忠编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年,北京,第8页。
[4] 出处同注[2],第45页。
[5] 马世骏1951年获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博士学位,并于次年回国。历任中国环境科学委员会主任,动物研究所研究员,生态学研究中心筹备组组长。
[6] 侯学煜,“三峡工程引起的生态环境破坏贻害无穷”,载戴晴主编的《长江啊长江》,第131至143页,1991年,东风出版社。
[7] 参见侯学煜的上引文以及他的“三峡工程要考虑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载田方、林发棠主编的《论三峡工程的宏观决策》,第268至273页,湖南科技出版社,1987年。
[8] 这篇采访被收入戴晴主编的《长江啊长江》一书。
[9] 见潘家铮的“三峡梦”,《长江文艺》,1991年,转引自卢跃刚的“长江三峡,中国的史诗”,载《中国作家》,1992年第6期,第17至18页。
[10] 潘家铮,“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关于三峡工程论证情况的回报”,北京,1990年7月6日。
[11] 参见戴晴的《我的入狱》,明报出版社,香港,1990年。
[12] 现将这些规定列出,以备后人查考:
    1. 要按法定程序,尽快组织补编和审查环境评价报告。请长委会于1991年9月将环境评价大纲报国家环保局,由环保局组成审查委员会并于9月底前审批。长委会根据批准的环境评价大纲,修改补充现有的“报告书”,于1991年底报送国家环保局,并由国家环保局组成审查委员在1992年2月5日前完成审查工作;1992年2月中旬将审查意见和通过的环境评价报告书报送党中央和国务院。
    2. “报告书”的修改、补充工作由长委会和中科院联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并共同署名。审查委员成员必须是这方面的权威和专家,要民主、科学、严谨、负责地作好审查工作。有关部门、单位的专家和干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报告书”通过审查后可出英文单行本。
    3.与三峡工程有关的生态与环境问题评价及治理经费,应列入三峡工程投资,并计入三峡工程运行成本。
[13] 参见“长江,我为你哭泣”,《南方周末》,1998年8月14日。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原则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计委、建委、经委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1981年5月。
“关于加强乡镇企业、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国务院,1984年。
“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务院环境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经委,1986年。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局,1988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1989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国家环保局,1990年。

  为什么中国至今水旱灾害无穷?
──简评50年来的中国水利工作
陈 实 原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1949年以来,中国的水利事业经营了半个多世纪,至今仍水旱灾害交替、祸患无穷,原因是50年来的水利工作失误太多。这些失误反映在许多方面,例如,治理淮河半途而废、推行了错误的“三主”治水方针、在河道整治方面忽视“以泄为主”的防洪工程、工程建设上以群众运动代替专家决策、废弃科研规划设计并大砍水利规划设计及科研机构、盲目上马一批愚蠢的工程、排斥不同意见和用人不当等等。归根结底,这些失误是专制政体所造成的。
一、兴建“水害”工程是谁推动的?
    1949年以后中国新政府的水利工作始于“治淮工程”,起初颇有进展,但好景不长,自从毛泽东和中共发动“大跃进”之后,水利工作就走上了歧途。
    1950年,淮河灾情十分严重,为了治理淮河水患,中央成立了“治淮委员会”。当时确定的治淮方针是:上游修建水库,蓄洪兴利;中游利用湖泊洼地拦洪、滞洪,并加高加固河堤;下游除加高加固河堤外,还疏浚河道、开挖入海水道,以增大泄洪能力。这个方针基本上是正确的。按照这个方针,自1951年到1958年,在淮河上游先后修建了佛子岭、梅山、响洪甸、磨子滩、两河口、南湾等一大批大中型水库,拦蓄上游洪水;中游则利用一批湖泊洼地滞洪,并修建了润河集分水闸、城东湖闸、瓦埠湖闸、王家坝闸等工程;在下游既疏浚了淮河干流、加高加固河堤,又开挖了苏北灌溉总渠,做为淮河的入海水道。在此期间,治淮水利工程的进展快速顺利。例如,库容达21亿立方米的梅山水库仅用2年工期即告竣工,该水库高达88米的连拱坝(属当时世界上最高的连拱坝),一年就浇筑到顶。如果按照这个速度继续其它治淮工程,根治淮河水患指日可待。
    但令人非常惋惜的是,中共很快就把经济建设引导到荒谬的道路上去,水利工作自然也不会例外。1958年,毛泽东发动了“大跃进”,提倡“大搞群众运动”。水利部负责人立即闻风而动,紧紧跟随。为了表现其对毛泽东的“大搞群众运动”口号的拥护,该部负责人放弃了依靠专家和正规水利工程设计的正常做法,改行“群众运动”式的水利工程建设方针。一方面,水利部负责人于1958年突然决定解散“治淮委员会”,该机构的技术人员被分散其它地区,治淮工作因此半途而废。另一方面,水利部负责人与各地的基层干部彼此配合,每年冬春都动员全国各地的数千万农民“大办水利工程”,五花八门的水利工程项目在全国“遍地开花”。这些工程基本上没有合格的专业人员参与规划设计,而是听任根本不具有水利工程知识的农村基层干部“瞎指挥”,既不了解当地的水文、地形、地质条件,也不考虑工程是否需要、能否完成,更不作方案比较、效益计算,多半由乡村基层干部“拍脑袋”任意决定,只要有工程上马,看起来热闹就好。这种“群众运动”式的水利工程建设方针完全忽视了水利工程严格的技术性要求和防止水旱灾害的科学论证和规划。不但劳民伤财,而且遗患累累。
    在这场“群众运动”式的水利工程建设“高潮”中,由于全国各地处处建水库,不可能每处工程都事先进行正规的库址勘察和工程设计,于是水利部负责人就想出了一个“以蓄为主、以小型为主、以社办为主”的所谓“三主方针”,以此说法为其推动的水利工程建设上的“群众运动”“正名”。这个方针极为荒唐,它盲目地主张“以蓄为主”,提出要“一块地对一块天”,把天上的雨水全部就地蓄起来,完全忽略了全国各地截然不同的具体情况,违背了水利工程必须“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这种“一刀切”式的水利工程方针虽然简单易懂,适合在“群众运动”中当作口号来推广,却在很多地区造成了严重后果。“三主方针”要求水利工程“以小型和社办为主”,实际的结果就是放弃水利工程必要的规划设计,听任各地完全不懂水利技术的农村基层干部胡乱安排水利工程项目、随意组织工程施工。
    按照这个“三主方针”修建的许多小型水利工程往往是劳民伤财,甚至造出“水害”来。华北三省的“引黄灌区工程”就是一个这样的典型例子。该工程动员了黄河下游几百万农民挖渠“引黄河水”灌溉农地,但由于当地干部不懂水利工程的基本常识,这个庞大的工程只有引水灌溉的功能,而没有排水功能,结果工程建成后地下水位迅速上升,华北平原3省几千万亩农田因而盐硷化,粮食大面积减产,农民们痛骂当地的干部。但这个严重后果已经造成,从此再也无法扭转了。“大跃进”时期在淮北地区推行所谓的“河网化”则是另一个案例,当时以“综合开发灌溉、航运与防洪”为口号,盲目提出了淮北平原的“河网化”,结果反而加重了淮北平原的洪涝灾害。
    “三主方针”的推行还导致全国出现了许多“病、险”水库,有些水库一蓄水就垮,有的刚竣工尚未蓄水就垮坝崩堤。在“大跃进”之后的60年代和70年代里,每年都有很多这类的“病、险”水库垮塌。例如,仅1973年就垮掉了500多座,1974年又垮了300多座。1974年5月,鉴于这类的“水害”工程为祸甚大,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曾特别警告水利部及各省:“如果哪里再发生水库垮坝,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就应查明原因,严格处理。如果领导不负责任,就应处罚。”由于这类的“群众运动”式水利工程本身“病、险”太多,即使当地干部再小心看护,也难避免垮塌的结局。
    果然,就在李先念警告过后的第二年(1975年),河南省的板桥等两座大型水库就垮了,库水如排山倒海般奔腾而下,淹没了河南数县,冲毁许多村镇,淹死数万人,且冲断了京广铁路。事实上,李先念关于“再发生水库垮坝”就“处理”、“处罚”相关干部的说法,不过是一句虚话,尽管已经发生了那幺多的水库垮塌、甚至淹死数万人的悲剧,“大跃进”时期热衷于“大搞群众运动”、推动修建了大批“水害”工程的水利部负责人并未受到任何惩诫。
二、水利工作的指导思想:忽视河流整治、热衷于大型水利工程
    中国水利部自50年代后期以来的历任负责人有一种政策偏向,即忽视河流整治,却热衷于兴建一个又一个的大型、超大型水利工程。大型水利工程既是水利部向中央索要巨额投资的“本钱”,也是水利部负责人展现其个人政绩的“纪念碑”。后来水利部与电力部合并后,兴建大型水电站就成了它的“中心任务”,而河流整治这类水利部门的基础性工作却被扔在一旁。
    多年来,水利部负责人惯于用大型工程来“钓鱼”:先低报预算,骗取批准,同时抢先动工,造成既成事实;工程开工后就以此为“质押”,不断增加开支,最后工程的决算往往是预算编列数的几倍;一个工程未了,马上筹备下一个工程,为专职的水利施工队伍安排新“饭碗”,不少大型工程就是为了满足这些施工队伍“吃饭”的需要而“上马”的。靠着接二连三地兴建大型水电站工程,水利部财源滚滚,不仅水利系统“吃”工程自肥,而且各级官员从中为个人或本单位谋得了大量“好处”。不久前国家审计局专项审计水利部的资金使用时,发现了大笔以兴建水利工程为名要来的财政拨款被水利部部机关挪用来盖“楼堂馆所”。这还只是偶尔的一次审计发现了水利部“不小心”未能遮掩住的劣迹。
    正因为水利部能挟“水利”之名义要来巨额经费,所以水利部的各项工程向来十分浪费。例如,四川的渔子溪电站工地混乱不堪,器材(大如电动机,小到钢筋、水泥)大量被盗,连工地的汽车被扔在成都市区都无人过问。这个中型电站施工周期长达十余年,工程完了后施工队伍从四川搬迁到东北,竟整整花了8年时间。又如,为了在四川建设白龙江堆石坝工程,专门进口了几百辆20吨自卸卡车,结果车不适用,加上使用、养护不善,这几百辆昂贵的大型自卸卡车没有几年就都报废了,于是水利部又另行进口了一批14吨自卸卡车。一个工程先后两次重复进口自卸卡车,糟蹋了大量外汇。
    尽管水利部负责人不断要求修建新的大型水电站,但对这类工程的研究和规划设计却非常马虎。在“文革”时期,这些负责人甚至把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和分布全国各地的8个规划设计院悉数解散,将科研和水利规划设计人员都“下放”到水利工地上从事体力劳动;然后倡导水利工程建设事先不经周密的规划设计,而是实行所谓的“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方法。用“三边”方法建设水利工程,其实质就是盲目动工、随意施工、既浪费又无法保证工程质量。正是在这样的领导下,水利部组织施工了一批“愚蠢工程”,有的是得不偿失,有的是后果堪忧。
    50年代,水利部负责人低估了黄河的泥沙淤积问题,不顾泥沙专家黄万里教授等人的坚决反对,决定建设“三门峡水电站”。工程建成后才发现三门峡水库里淤积严重,将库尾和一些入库河道的支流河床抬高,危及到上游西安等城市和两岸农田的安全;而且,淤积会减少库容,将影响到防洪与发电效益。这样,水电站建成后不久就不得不停止蓄水,先后花了20多年将该电站的设施一再改造(如增设大坝的排沙底孔等)。经过多年改造之后,这个当初设计为装机百余万千瓦的大型电站被缩小成只能发20余万千瓦的中型电站。三门峡电站工程可以说是个典型的失败工程。
    70年代,水利部又要求在长江中游修建“葛洲坝水电站”。这一决定既违背了河流开发的一般程序,也未经认真的设计规划,是个典型的”三边”工程。水利部开工前唯一的施工依据就是几页“工程说明书”,这个庞大的耗资几十亿元的工程匆忙“上马”时居然既没有规划设计文件,也没有比较方案和计算经济效益。果然,工程开工不久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事故,不得不中途停工,重新设计。由于决策草率,这个工程的工期被拖延长达十几年之久,而且工程投资的决算超过原来预算的4倍多。从技术方面看问题也非常多,这个修建在长江上的径流电站装机容量为271.5万千瓦,而保证出力仅为76.8万千瓦;水电站因受到长江航运的限制不能担任电网调峰的任务,长江汛期的水能也难以利用;船闸闸门常因冲沙而发生事故,长江舵运因此经常停航。从经济效益来看,这是个得不偿失的水电站工程,其单位千瓦投资比长江不少支流上的水电站贵几倍;由于“葛洲坝水电站”的庞大投资占当时水电总投资的很大比例,又挤占了其它水电站的正常建设,所以在战略上这也是一个严重失误。
    “葛洲坝水电站”还未完工,水利部负责人又开始不择手段地为上马“三峡工程”而斡旋。到了90年代,“三峡工程”这座特大型水电站终于如其愿全面开工,预计工期长达17年,为此工程要来的巨额资金自然又够水利部花用很多年了。了解内情的专家都知道,“三峡水库”不可能在防洪方面起实质性作用,因为汛期到来时水库为了排除淤积就必须泄洪排沙,因而不能蓄洪;它挤掉了原拟兴建的其它许多水电站工程,而“三峡电站”一旦建成,不但电价过高,而且没有足够的用电客户;此外,“三峡水库”严重破坏了周边的地质与生态环境,将导致库区上游严重的泥沙淤积,不但长江航运大受影响,而且重庆港可能淤成死港。然而,水利部负责人为了给自己树碑立传,却打击压制对“三峡工程”的批评意见,操纵舆论,一意孤行,强行把工程推上马。这个工程究竟会带来什幺样的严重后果,读者可以拭目以待。
    过去50年来,经水利部投入各种水利工程的财政投资加上民工劳务至少有几千亿了,可是全国大小水患不止、旱灾频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水利部负责人长期以来偏重于修库建坝,却轻忽河流整治和堤防维护。水利工作的核心应该是防止水患的发生,而通过河流整治(包括加高加固堤防、疏浚河道、排除行洪障碍、筑“丁字坝”顺坝保护险段等)以加大行洪能力,是防洪的主要办法,此乃大禹治水以来的宝贵祖训。或许是因为河流整治不象修库建坝那样能显示出看得见的“功劳”,也许是水患少了、水利部就争取不到更多的资金,水利部的负责人一直不愿意推动河流整治,甚至还故意挪用防洪资金,拖延已经规划了的防洪工程。
    例如,长江防洪历来依靠沿江堤防和湖泊洼地,为此国务院早就主持制定了“长江中下游10年防洪部署”,所需工程经费只要48亿元,本应从1981年起开工、1990年完成。但水利部负责人却执意一拖再拖,迟迟不动手,甚至挪用防洪经费为水利系统的职工购买住房,直至1995年这个“规划”所要求的维护工程仍未完成。1998年长江的洪水之所以会造成那幺严重的洪灾,与水利部故意延怠“长江中下游10年防洪部署”有直接关系。由于水利部把经费集中投入““葛洲坝”等水电站建设,致使长江沿岸堤防严重失修或维护工程塞责草率,导致洪水来临时到处出现险情,堤岸多处决口,水患肆虐。
    又如,1991年淮河和太湖流域水灾严重,受灾人口占流域的60至70%,水灾造成的损失达几百亿元。实际上,此次灾害期间淮河的洪峰流量尚不及1954年大,能够拦洪、蓄洪的水库也比1954年多(1954年淮河上游的梅山、响洪甸、磨子滩等水库尚未建成),可是1991年水灾期间淮河的水位却比1954年高,灾害程度也比1954年严重。其主要原因就是淮河河道多年未经整治,干流久未疏浚,行洪障碍未清除,入海、入江水道不畅通,行洪能力减小。
    由于水利部忽视河流整治,一旦洪水为患,一次水灾的直接损失就远远超过几十年的河流整治费用。例如,1995年、1996年全国洪灾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1,300多亿元,而“长江中下游10年防洪部署”总共只需要48亿元经费。以较小的投入避免严重的灾害损失,水利部的负责人不可能不懂这个极为简单的道理。那幺,明知其理而故意“不作为”,其原因就值得深思了。这里是否有“养患自重”之类的盘算呢?一旦水患发生,各级政府不得不动员一切资源和人力去防汛抢险,震动地方乃至全国,事后水利部负责人以防止水患为由要求更多经费来修水电站,不就容易得多了吗?倘非如此,为什幺水利部的负责人从来不肯公开解释一下他们多年来一再延误河流防治的原因呢?
三、水利工作决策一再失误的制度原因
    过去50年来,中国的水利工作中连连失误,中国大地至今水旱灾害交替、祸患无穷,水利部历任负责人多年来的决策失误及重大行政责任是十分明显的。然而,这些负责人对水旱灾害频仍不但安之若素,拒不接纳不同意见,而且步步高升,如此一来,自然谈不上汲取教训了。
    下面就水利部历任部长、副部长的特点试举几例:
    第一个例子是中国水利系统的元老级人物钱正英。她自50年代参与水利部的领导工作以来,其地位在中国的水利系统中喧赫一时。她虽然大学未毕业,知识有限,却在党内以“专家”自居,在党外则以“老革命”自傲,根本不愿听取真正的专家的意见。她的专断跋扈、工作方法上偏好“群众运动”式的水利“运动”等特点,与许多党务官僚如出一辙。
    上文提到的水利部的许多常识性决策错误,钱正英并非一无所知,很多问题早就有专家向她提出过,但她就是拒不采纳。“文革”后期有人写信给钱正英,指出水利部负责人决定解散规划设计院和科研院是错误的,钱正英不听。早在70、80年代就有专家指出,治河防洪之本是加强河道整治、加大河道泄水能力,防洪比抢险重要,防洪有效就无险可抢了,抢险花费要远远多于防洪费用;但是水利部负责人对此真知灼见却置若罔闻,一面到处设立防汛指挥部,一面挪用河道整治经费、拖延河道整治,始终不建立负责河道整治的专责机构。
    第二个例子是一位力不胜任、累死在任上的副部长。这位大学毕业生离开校门后只在研究机构里工作过几年,知识面很窄,也没有什幺明显成绩,后来有幸调到水利部部机关工作。由于此人善于领会“领导意图”,又能写会道,颇得部长欣赏,几年内就由科员升为处长,又再度升迁为司长,然后一跃而成为水利部总工程师。但他实际上很难胜任总工程师这个位置,由于他的知识面太窄,又没有水利规划、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更未参与过任何大型水利或水电工程的管理,所以应付工作时简直苦不堪言。为了勉强对付水利部总工程师这个职务的繁重复杂的工作,他只好下班后努力学习,补充基础知识。据其妻子说,为了应付工作,他晚上回家后总是看书看得很晚,连中学物理课本都不得不借来看。这位如此辛劳、且深得部长青睐的的总工程师后来又被提拔为水利部副部长,这就更加重了他承受的压力。于是,升官之幸就变成了不幸,他当上副部长才40天,就活活累死了。
    第三个例子是一位被超迁提拔为部长的人物。他原是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研究所的所长,在5年的所长任期内,既未做任何专题研究,也未指导研究生,更没有任何业绩。可是他善于“走上层路线”,能说会道,又因为他的堂兄是“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原水利部负责人就把他从处级越级提升为部级,最后当上了部长。就是这位部长,热衷于骗取“三峡工程”上马,同时又故意拖延“长江中下游10年防洪工程部署”的实施。在他任内长江中下游连年遭到洪水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亿元,淮河、太湖流域也相继发生洪灾,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应该说,对这些严重损失此人是有直接责任的。
    第四个例子是上述第三例的继任者。他的前任延误了长江中下游的河道防洪部署,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然而这位新任水利部长依旧步前任之辙。他被选择来担任水利部长也很奇怪,他毕业于北京农机学院,对水利工作是个外行。当然,他在哗众取宠方面还是相当内行的。在他的前任任内,本应在1990年完成的“长江中下游10年防洪工程部署”就被延误了,这一部署被推迟到1995年完成;但是,这位新任部长对长江防洪工作还是掉以轻心,直到1998年这一“部署”仍未完成,终于酿成了1998年震动全国的长江洪灾的严重后果。后来,由于审计部门发现这位部长竟把防洪经费挪用去购置住宅,案情公布后激起了社会公愤,这位水利部长才被正式罢官。
    上述现象其实是共产党专政体制下必然出现的弊病。
    从中共建政以来,毛泽东的“改天换地”与“向大自然开战”的观点一直是政府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主导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中国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上述水利工程的负面影响只是对生态环境破坏的一个方面。共产党维持的是独裁统治,从不允许“大权旁落”,其组织路线就自然是极端宗派主义的,即所谓的“任人唯亲”。共产党任用和提拔干部,虽然公开讲要“任人唯贤”,但那只是一句空话,实际上的任用标准是优先任用“三种人”。这就是“用亲人”(指子女、亲属)、“重亲信”(即唯命是从、能无条件贯彻上级意图的吹牛拍马者)、“唯党员”(自“反右”运动后科长以上级干部基本上都是中共党员)。水利部历任负责人选择和任用干部,正是沿这条路线走的,偏重于选用忠于上级、善于领会和贯彻其意图、会吹会拍、“报喜不报忧”的干部。于是,那些善于政治投机、媚上压下的干部总是被一再提拔重用,而对现行政策的批评却被百般压制。由那样的庸才主持业务,其后果可想而知。
    同时,共产党既然实行“一党专政”,就必然会建立从上而下的高度集权的制度,在各层各级都是“第一把手”说了算,这就形成了党内所谓的“一言堂”,在“毛时代”所有干部都听命于“最高指示”,到了现在则曰“与中央保持一致”。这种集权体制不仅不许下级有自己的意见和主张,而且会把提出不同意见的人视为“反党”,加以政治打击。“一言堂”不仅严格禁止任何主政者排斥的政治言论,连在技术问题上也限制正常的讨论。
    此外,共产党还主张“一切服从政治需要”。因此,在水利工作上往往不讲科学、不顾实际、急功近利、片面极端。许多大型、超大型工程的上马,其实并不是着眼于经济上的紧迫需要,而只是为了迎合高层领导人的偏好,甚至是为了“落实”最高领导人的几句“语录”。例如,为了毛泽东讲过“黄河清”,水利部50年代就不顾专家的反对而盲目建设“三门峡水库”,结果投资浪费了、水库基本废了,黄河也更加浑了;又如,由于毛泽东曾经写过一句“高峡出平湖”,多少年来一直有不少干部以此为理由,主张修建三峡水库,最后终于开工了。
    之所以大型水利工程在中国会成为“政治需要”、“政治工程”,是因为高层领导人把这种工程看成是给其个人及共产党“树碑”的政治性活动;而下级官员拼命迎合上级的这种需要,则是为了个人的升迁。无论是高层领导人,还是水利部的技术官僚,谁的眼中都没有民众的利益。只要“政治”上“正确”了,水利部的负责人无论制定了什幺样的错误决策、造成了什幺样的严重后果,都极少承担政治责任。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中国的水利工作为什幺失误会如此之多,而且这类失误具有普遍性、重复性,往往一再发生、难以避免。要根本改进中国的水利工作,只有实行民主体制才能减少此类失误。

第六编
沉痛的“使命”
──回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任国庆
    35年前,1968年12月22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预告,今晚将广播“毛主席最新指示”。成千上万的中国人虔诚地守候在收音机旁,等待着聆听“毛主席的声音”。这次广播播出了《人民日报》将于次日发表的一篇报导及其编者按。这篇报导介绍了甘肃省会宁县城关镇部份居民到农村安家落户一事,其标题是“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1]。《人民日报》为这篇报导所加的编者按语引述了毛泽东10多天前的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收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的干部和其它人,把自己的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这就是“文革”时期毛泽东著名的“12.11指示”。毛的这一指示改变了整整一代城市青年和数千万城市家庭的命运。
    据《人民日报》报导,从“12.11指示”发布当晚到次日,全国各大城市、中小城镇以及广大农村的革命群众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一片欢腾,纷纷集会游行,最热烈地欢呼毛主席最新指示的发表。当时就有人写出热情洋溢的诗歌:“北京传来大喜讯,最新指示照人心。知识青年齐响应,满怀豪情下农村。接受工农再教育,战天斗地破私心。紧跟统帅毛主席,广阔天地炼忠心。”[2]
    事实上,当时许多城市青年是被政府强制离家、迁往农村的。在许多城市里,居民委员会和中学相互配合,逼迫行将毕业的中学生吊销城市户口,迁往指定的农村居住并从此以农业劳动为生。政府指定“知识青年”劳动居住的地方,通常是边疆地区或经济落后、条件较差的县。这一做法很快就成了既定政策,全国开始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从城市到乡村的人口大迁移,这就是著名的“上山下乡”运动。它几乎涉及到全国城市里的家家户户,在农村则关联到村村寨寨。10年中全国的下乡人数多达数千万,其规模亘古未有,其影响至今难以消弥。“文革”末期,“上山下乡”运动无声无息地结束了。这场对数千万城市居民家庭的生活前途影响深远的社会性运动,就这样仓促而起,悄然而止。
    如今,35年过去了,中国已经走出了那个狂躁的“文革”年代,绝大多数下乡知识青年也离开了当年生活过的乡村。对现在20、30岁的人来说,“上山下乡”似乎成了一个遥远模糊的名词。究竟为什幺毛泽东和中央政府当年要发动这场“上山下乡运动”,不仅如今的青年一代一无所知,甚至当年参与“上山下乡运动”的“知识青年”也未必能说清楚。更有趣的是,如果查阅当时的各种正式文件和报纸,也同样找不到任何一种令人信服的解释。甚至在1968年12月22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报导和编者按中,主要的说法也是自相矛盾的。那篇报导用“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作标题,很明显是把无业城镇劳动力到农村安家落户视为解决失业的办法;然而毛泽东的最新指示却在强调“接收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之必要性,按照毛泽东的说法,似乎城市居民下乡落户是对他们实施思想教育的政治需要,与解决失业并关多少关系。
    这场延续10年、令数千万“知识青年”及其家庭付出重大代价的“上山下乡运动”究竟出于何种目的?直至今天,对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发起这次运动的原因之解释仍然莫衷一是,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一种是毛泽东提出的“再教育”说,另一种是“兔死狗烹”说,第三种是“经济困难”说。当此“上山下乡运动”35周年之际,笔者试就“上山下乡运动”背后的动因作初步分析,谨以此文献给参加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朋友们。
为了政治上对城市青年实行“再教育”?
    毛泽东虽然提出了“接收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一说,但却从未明确解释过,为什幺这样做“很有必要”?被毛泽东称为“知识青年”的城镇初中、高中学生们比贫下中农的平均文化程度高,毛泽东所说的“再教育”显然不是文化知识层面的,而是政治思想层面的。
    在“上山下乡运动”的高潮中,人们经常引用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的一段话:“我是个学生出身的人,在学校养成了一种学习习惯,在一大群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学生面前做一点劳动的事,比如自己挑行李吧,也觉得不像样子。那时,觉得世界上干净的人只有知识分子,工人农民总是比较脏的。知识分子的衣服,别人的我可以穿,以为是干净的;工人农民的衣服,我就不愿意穿,以为是脏的。革命了,同工人农民和革命军的战士在一起了,我逐渐熟悉他们,他们也逐渐熟悉了我。只有在这时,我才根本地改变了资产阶级学校所教给我的那种资产阶级的和小资产阶级的感情。这时,拿未曾改造过的知识分子和工人农民比较,就觉得知识分子不干净了,最干净的还是工人农民,尽管他们手是黑的,脚上有牛屎,还是比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都干净。这就叫感情起了变化,由一个阶级变到另一个阶级。”
    当时的舆论工具为鼓吹“上山下乡”而引用这段话,其实十分牵强。“知识青年”学会体力劳动,本身并不太难,这也为“上山下乡运动”中数千万“知识青年”的行动所证明;但为什幺从事体力劳动就会在政治上变得“高尚”起来,毛泽东并没讲出道理来。在延安时代,出身农民、身为农民领袖的毛泽东不喜欢城市里来的知识分子,这有许多记述。当时,毛泽东可以用知识分子来自国民党统治区作理由,认定他们的思想复杂。但到了60年代末期,共产党在大陆都统治了近20年,“上山下乡运动”的对象其实都是在中共教育下成长起来的一代青年,为什幺毛泽东对共产党多年的教育成果仍然毫无信心,而要这些城市青年学生到农村去,接受并未受多少党化教育熏陶的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其实,恐怕没有人比出身农民的毛泽东更明白,贫下中农比青年学生的思想“先进”多少,前者的灵魂比后者又“纯洁”多少。众所周知,毛泽东事实上在政治方面并不信任农民,他曾经指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3]。
    现在来仔细体味“接收贫下中农的再教育”这句话,会觉得毛泽东当时说“很有必要”时,好象并没有什幺具充份说服力的道理,这句话似乎更象是一种颇为勉强的说词,或是一种借口。那时中央的“秀才”们千方百计地为毛泽东的说法圆场,提出了一些口号,如知识青年“同工农打成一片”、“缩小三大差别”、“改造世界观”是“反修防修的百年大计”等。但毛泽东本人自始至终从来没讲解过,究竟“接收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之“必要性”何在。也因为如此,后来在诸多讨论知青问题的论述中,很少有人会认真看待毛泽东的“12.11指示”。当时毛泽东作如此说,是否有些言不由衷,或者另有隐情呢?
“兔死狗烹”说:“上山下乡运动”是场阴谋?
    在一些“文革”中一度十分活跃的“红卫兵”当中,这种看法有一定的普遍性。其代表作之一是贺文的“毛主席为什幺送我们下乡”。[4] 这篇文章写道:“为什幺老头子送我们下乡?十分简单:‘卧榻之上,岂容他人酣睡?’党内头号走资派刘少奇已经被打倒。曾经借过力的学生组织没有用了。大学生的人数少,先抓几个坏头头,日后再整‘五一六’,便可以了结。这几千万中学生该如何处理呢?下乡!把他们送到广阔天地里去,听凭他们自生自灭,于是经过‘战火锻炼’出来的红卫兵组织便消解于无形之中也。”
    最近,有关毛泽东召见北京高等院校“5大学生领袖”的谈话记录在网上披露[5],据说,当年毛泽东曾坐等彻夜。于是有网友评论,毛泽东当时已感到学生是心腹大患,这成为他发动“上山下乡”运动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类说法只是一种猜测,没有什幺旁证材料。事实上,当时全国各地的“红卫兵”人数虽多,但组织松散,且派别纷杂。毛泽东深谙权术,并不难控制这些“红卫兵”。更何况在当时全社会的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狂热中,毛泽东对“红卫兵”有绝对的号召力。毛泽东1968年7月28日凌晨召见“5大学生领袖”时,为他们调解派系冲突,并批评了学生们的“武斗”活动,召见后“5大领袖”回到学校随即放下武器、拆除工事。[6] 显然,毛泽东对高等院校的“5大学生领袖”有极高的威慑力和控制力。如果以此次接见为依据,说“红卫兵”成了毛泽东的心腹大患,为此毛发动了“上山下乡运动”这场牵涉全国千家万户的规模宏大的社会运动,恐怕缺乏依据。事实上,大学“红卫兵”中真正参加“上山下乡运动”、到农村安家落户的,只是少数人。
    “上山下乡运动”的主要对象是中学毕业生,而中学的“红卫兵”当时最不可能威胁毛泽东的统治地位。中学“红卫兵”们组织松散、没有纲领,又年青幼稚,是没有统一行动能力的“乌合之众”。中学生充其量会因无所事事而结成流氓团伙,干扰社会治安,他们的行动破坏社会安定或许有余,要挑战当局则远非可能。其实,当时全国各大城市里“武斗”闹得最凶的并不是学生,而是工人。但毛泽东并未把参加“武斗”的工人送到农村定居以示惩罚。显然,“兔死狗烹”之说没有很强的说服力。
“上山下乡运动”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
    许多“上山下乡运动”和“知青问题”的研究者支持“上山下乡运动”的“经济根源说”,这一假说也为官方文件所证实。最具代表性的文件是1981年10月“国务院知识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25年来知青工作的回顾与总结”。[7] 这个文件至今似乎仍然代表着政府对这场运动的基本看法。这个文件就“上山下乡运动”的原因提出了两点说明:其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50年代根据中国人口多、底子薄、就业难的国情提出来的,是党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次大试验。它不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其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本来是一个就业问题,但在“文化大革命”的10年中,被当成政治运动去搞,指导思想偏了,工作上有严重失误,造成劳民伤财,人民不满,也损坏了上山下乡的声誉。
    为了减轻当时政府对“上山下乡运动”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任,这个文件声称“上山下乡”不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这一说法不足为信。在“文化大革命”之前,虽然有城市居民去乡村或边疆落户,但那只是少数人的行动,并未成为全国性的强制性政策。实际上,“上山下乡”作为“运动”,就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
    不过,这个文件说了一些实话,认为“上山下乡运动”想解决的“本来是一个就业问题”,但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指导思想偏了 ,工作上有严重失误,造成劳民伤财,人民不满”。此后,官方对“上山下乡运动”的评价从来没有越过这一界限。在民间,持这种观点的人也非常普遍。例如,有人指出,“知青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就业的问题。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当经济问题无法用经济的,市场的手段来解决的时候,就演变成了一场不堪回首的政治运动。”[8]
    毛泽东发表“12.11指示”时,“文化大革命”已历时两年半,在此期间,大、中、小学全部奉命停课“闹革命”。其后果是:全国各大学积压了3届毕业生等待就业;全国城乡的高中里有3届高中毕业生等待就业或升入大学,但因经济停滞、大学停止招生而无法安排;于是全国各地正在等待升入高中的3届初中毕业生也就没有出路;这又进一步造成了小学毕业生无法正常升入初中,小学校舍过度拥挤,连带着使学龄儿童无法正常入学。显然,毛泽东发动的这场“文化大革命”把整个教育系统拖入了严重的混乱局面。当时正是1949年后和平年代里第一个人口增长高峰时出生的青年人大批进入就业期,其人数之大前所未有。恰恰在这一时刻,“文革”使得城市工业的发展基本停顿,社会上自然就不会有新的就业机会。于是,在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形成了一个“死锁”,被这个“死锁”卡住的就是毛泽东所说的初中、高中、大学的毕业生。
    雪上加霜的是,1959年至1961年的3年全国性大饥荒之后出现的人口出生高峰正在60年代末转化成学龄儿童入学高峰,迫切需要整个教育系统迅速消化积压了3年的毕业生,以便腾出师资校舍,接纳新生。这就如同上下水道之间的关系:上水道来水不断,而下水道又严重堵塞,这势必造成大水泛滥。于是,在“接收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名义下,政府通过“上山下乡运动”,把几百万积压了3年的中学毕业生象“清淤”一样地从教育系统中输送到全国农村去,从而得以恢复中小学教育系统中学生的正常入学和毕业,又回避了无法解决的城镇就业安排问题。
    当然,在“清淤”过程中,“毛主席的红卫兵”们就只能是“文革”和党的牺牲品了。从当时中国的国情看,“文革”对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破坏如此严重,这几百万“知识青年”的命运似乎就注定如此了。问题还不止于此,完成了这3届毕业生的“清淤”之后,中小学系统虽然恢复了运转,但经济却毫无起色,城镇里仍然没有多少就业机会,于是大批中学毕业生还是只能“上山下乡”。“上山下乡”就是这样从应急手段变成常规制度的。
    但是,政府始终回避的一个事实是,“上山下乡”其实只是缓解了政府所面对的无法安排城市中学毕业生就业的压力。而无论对“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来说,还是对接受下乡“知青”的农民来说,这个就业问题根本没有解决,它只是从政府手中转嫁给了农民。因为,在经济落后地区务农的“插队知青”不一定能养活自己,往往还要靠城市里的父母接济。如果政府把强迫“知青”到农村里苟活称为“解决就业问题”,只会挑起“知青”的怒火。对接收“知青”的农村生产队来说,“知青”的到来一般不会增加当地的农业产出,所以下乡的“知青”其实是来“分”农民的“饭”吃。正因为如此,当时许多生产队拒绝接收“知青”,即便接收了也只肯接收寥寥数人,还要求政府另给补贴。由此可见,“上山下乡运动”中安排城市“知青”到农村“插队落户”,其实质是政府强迫农民养活城市经济无法雇佣的失业城市青年,这绝不是就业问题的解决,而是把政府责任和财政负担转嫁给农民,是变相地对农民强征“知青税”。
“上山下乡运动”功过辩
    “经济根源”说似乎触到了这次运动的实质,它指出,政府发动“上山下乡运动”其实是因为在“就业问题”上面临无法解决的压力。从这个角度来看,毛泽东关于“知识青年”“接收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说法,其实只不过是在“革命”的旗号下对青年的又一次愚弄而已。许多“知识青年”下乡之初,并未充份领会到这一点,但后来就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毛泽东那些说法的欺骗性,进而对毛泽东时代的政治体制产生了怀疑。“文革”之后出现的“反思”、启蒙、改革浪潮,与“知青”一代的政治觉醒有密切关系。毛泽东完全没想到,他号召发动的“上山下乡运动”确实“再教育”了一代人,但这一“教育”的结果与他期待的正好相反,不是培养了“反修防修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而是造就了“非毛化”(用毛泽东的话语来说,也就是实行“修正主义”)的支持者,其中还包括一大批在80年代活跃于思想、学术、文化、政治各领域的“毛泽东思想”掘墓人。
    现在,对“文革”10年中的“上山下乡运动”,人们大都持否定态度。有人认为,这是一场民族灾难,整整毁掉了一代人,造成了社会混乱,知识断代,科研后继乏人,“算总帐,当然是得不偿失。整整延误了一代人,其灾难性后果无论怎样估计都不过份”。[9] 也有人认为,毛泽东“是这个悲剧性运动的总导演。知青上山下乡政策的出台,并不是代表中国共产党集体的一项成熟的政策,而是较多地反映出毛泽东的个人意志及其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讲,知青上山下乡运动是毛泽东的晚年失误之一”。[10] 还有人认为:“对知青运动的评价,其中某些有血有肉的复杂层面,当然可以各人有各人的异样感受,但这是一场荒谬的、应予以否定的运动,这点难道还有什幺疑问吗?......知青上山下乡如果有很多可取之处,它就不可能受到1,600万知识青年和广大老百姓的顽强抵制。10年风雨,知青的抗争从来就未曾停止过。”[11]
    “上山下乡”的“知青”当中,大部份是到农村“插队落户”,但还有一部份虽然也是务农,过的却是“生产建设兵团”的集体生活,他们的状况与“插队知青”有很大不同。“上山下乡运动”前期,全国各地组建了许多“生产建设兵团”,有一大批“知青”到这些“生产建设兵团”参加“屯垦”。“屯垦”之制古已有之,往往是让驻军就地垦荒种田以减少军费开支。“生产建设兵团”虽有“屯垦”的功能,但却非正规军队,它同时兼具安排城市失业青年就业和备战的目的。如果从单纯安排就业的角度看,供养“生产建设兵团”成员的成本高于在城市企业里雇佣学徒工,那时一个学徒工的月工资约20元,而“兵团战士”每月的伙食费及津贴费比20元多得多,另外还有被服、房建等开支。由于成立“生产建设兵团”的军事目的远重于“疏通就业渠道”,所以当时政府为组建和维持“生产建设兵团”花费了大量资源。
    1968年底,中苏关系已从“政治对立走向军事对立”。毛泽东向全国发出了“全民皆兵”,“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备战备荒为人民”,“深挖洞、广积粮”等一系列关于备战的指示。城市里开始修建防空洞,沿海地区不少军工企业纷纷西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地组建了以“知青”为主要成员的大量“生产建设兵团”。从1969年初到1970年,原有的“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大规模扩大建制,同时新成立了内蒙古、兰州、广州、江苏、安徽、福建、云南、浙江、山东、湖北共10个“生产建设兵团”以及西藏、江西、广西的3个农垦师,加上50年代组建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共有12个“生产建设兵团”及3个农垦师。
    这里以“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为例,简单介绍“生产建设兵团”的编制。“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共有6个师39个团,1972年全“兵团”的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和“知识青年”达17万人。[12] 该“兵团”各师沿中蒙、中苏边境驻扎,直接受北京军区指挥,连长、指导员、副连长、副指导员以上干部均为现役军人。平时以“屯垦”务农为主要任务,但每个连均设有“武装排”,“武装排”每人配备步枪、手榴弹,排长配备冲锋枪,每个排还配备了机关枪。[13] 然而,这些来自城市的“知青”其实并未受过正规的野战训练,武器简陋且配备不足,在军事上其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作用。
    当时,“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结构与“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相似,但前者所辖的师、团更多,主要驻扎在东北中苏边境附近的北大荒地区。这两个“生产建设兵团”沿中苏边境线的配置,是为了一旦发生军事冲突能暂时延阻苏军的进攻。用当时的语言来说,这几十万“知青”是国防前线的一道“血肉长城”。确实,从这些“兵团战士”的军事训练基础和作战能力来看,他们就是一道“血肉”筑成的战线,在战争状况下这些师、团的“作战”主要靠的是“兵团战士”的“革命豪情”和“一腔热血”。幸好,中苏之间没有爆发大规模战争,这是“兵团战士”们的幸运。
    “上山下乡运动”的那段历史是那样痛苦,那样不堪回首,那样“值得否定”。但是,今天来回顾这场运动,是否可以问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没有“上山下乡”这样惨重的代价,是否会有改革开放的今天?毫无疑问,“上山下乡”的这一代人是“被愚弄”的一代。在中国特定的历史场景中,“上山下乡”似乎是这一代人无可逃避的沉重“使命”。这一代人承担了这个“使命”,为共和国走出荒诞岁月、渡过难关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人们不应该忘记这一点。
【注释】
[1] “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见《人民日报》,1968年12月23日。
[2] “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很有必要”,见《20世纪中国全纪录》(广州市文化传播事务所编辑,北峪文艺出版社,1995年出版)第929页。
[3] “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见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
[4] “毛主席为什幺送我们下乡”,贺文,见http://archives.cnd.org/HXWK/column/History/cm9301d-3.gb.html
[5] 毛泽东召见“五大学生领袖”。见“‘文革’时曾不可一世,五大学生‘领袖’今何在?”,人民网,http://hi.people.com.cn/news/2003/10/29/93928.html
[6] 出处同上。
[7] 顾洪章主编,《中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始末》。中国检察出版社(北京),1997年,283至284页。
[8] “知青问题的经济根源”,见《大众网》,http://www.dzwww.com/jingjidaobao/renwenchoukan/200309240589.htm
[9] 唐龙潜,“毛泽东和中国知青上山下乡运动”,见《华夏知青网》,http://www.hxzq.net/lish/150.htm
[10] 郑承军,“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历史评价”,见《为中华之崛起》,http://www.cass.net.cn/zhuanti/y_party/yc/yc_m/yc_m_031.htm
[11] 蓝关雪,“知青血泪30年”,见《中国报导网》,http://members.lycos.co.uk/chinaweekly/html/ns000380.htm
[12] 关于“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的情况,参见《兵团战友网》,http://bingtuan.com/btdsj.htm
[13] 见《兵团战友网》,http://bingtuan.com/jsb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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