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世界最早对世界主义给出详尽描述和界定的哲学家是生于公元前四世纪的犬儒派哲人狄奥格尼斯(Diogenes)。他曾经自诩,“我是一个世界公民”(I am a citizen of the world [kosmopolitês]),从那以来,世界公民就成了持有世界主义信念的人们所共同追求的理想。同样,对于持有世界主义信念的人来说,对人类的忠诚不一定非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特定的民族—国家,他们更应该注重整个人类和世界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和利益。这种普世的价值和意义并非某个民族—国家所特有,而是所有民族和国家的人民都共有的东西。因此,后来的斯多葛学派和犬儒学派传人们发展了这一思想,将其推广为跨越国界的和对整个人类族群的博爱。
现在学界在讨论世界主义时一般都把重点放在启蒙时期,因为这是世界主义的一个高涨期,其主要代表性理论家就是哲学家康德。1795年,康德在一篇题为《论永久的和平》(Zum ewigen Frieden: Ein philosophischer Entwurf)的论著中提出了一种世界主义的法律/权利,并以此作为指导原则,用以保护人们不受战争的侵害,他主张在普遍友好的原则基础上遵守一种世界主义的道德和权益准则。康德认为,只有当国家按照“共和的”原则从内部组织起来时,也即只有当这些国家为了持久的和平而从外部组织成联盟时,同时只有在它们不仅尊重自己公民的人权而且也尊重外国人的人权时,真正的世界和平才有可能实现。当代哲学家德里达、哈贝马斯等人的思想也受其启发。晚期的德里达甚至主张用一个法语词“世界化”(mondelisation)来取代备受争议的“全球化”(globalization)概念。此外,康德还介绍了一种“世界法律”(cosmopolitan law)的概念,这种所谓的“世界法律”是除了宪法和国际法之外的第三种公共法的领域,在这之中,国家和个人都具有一定的权利,作为个人,他们具有的是作为“地球公民”(citizens of the earth)所享有的权利,而非某个特定国家的权利。显然,这里的“地球公民”就是从早先的“世界公民”概念发展演变而来的。应该说,康德的这些思想为当代的世界主义者的不少主张奠定了一定的哲学基础。
巴巴专门讨论文化翻译的一篇文章就是收入论文集《文化的定位》(The Location of Culture,1994)中的《新鲜的东西是如何进入世界的:后现代空间,后殖民时代和文化翻译的试验》(How Newness Enters the World: Postmodern Space,Postcolonial Times and the Trials of Cultural Translation),在这篇文章中,巴巴指出:
这种漂泊流动的“新鲜东西”或少数族话语不得不直截了当地(in medias res)被发现:它不是“进步论者”对过去与现在、或古老与现代之划分的一种新东西;也不是可以包含在对“原作与复制”的模仿中的新东西。在这两种情况下,新的形象总是偶像般的,而非清晰明确的;在这两个例子中,时间上的差异被再现为远离一个原始出处的认识论或模仿论的距离。文化翻译的新颖性就像本雅明所描述为“语言的另类性”(foreignness of languages)的东西——那个再现的问题对于再现本身也是天然存在的。如果保罗·德曼聚焦于翻译的“转喻”(metonymy)的话,那我倒要突出文化翻译的“另类性”(227)。
无独有偶,在2009年5月2日在剑桥大学举行的“翻译文化、翻译现代性和翻译中国”系列学术研讨会第一次会议上,苏珊·巴斯奈特应邀作了一个主题发言,她的这篇主题发言的题目就是《作为一种文化协调的翻译》(Translation as a Cultural Mediation),这显然与她所主持的大型项目“全球媒介研究”(Global Media Studies)的宗旨是相符合的,同时也把她当年和勒菲弗尔所鼓吹的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推向了一个新的极致:不仅仅是同一语言文化语境中的转向,而更是跨文化和跨学科的文化研究的翻译的转向。当然,这种翻译的转向已经跨越了民族和语言的界限,因此在巴斯奈特的发言中,主要讨论的仍是翻译在不同的民族文化之间所起到的“协调”作用。如果考察翻译在当今的数字化时代的新的功能,它的作用还体现在另一些方面。
在中国的语境下,傅雷的(外译中)翻译实践堪称成功的典范,在原文中,巴尔扎克的风格有着沉闷和滞重的特征,而到了傅雷的笔下却变得十分流畅,读来就像直接用中文写出的文学作品一般,因此巴尔扎克的小说在中国便成了畅销书。我们今天的许多作家和批评家,包括我本人在内,所受到的巴尔扎克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傅译本这个中介。而相比之下,在法国文学史上地位与巴尔扎克相当,甚至被一些西方理论家认为高于后者的雨果,却未能有幸遇到这样一位翻译大家,因此雨果在中国的地位和影响就不如巴尔扎克。由此可见,优秀的翻译可以使原作在另一文化语境中具有“持续的生命”(continued life)甚至“来世生命”(afterlife)(Benjamin,1992:73)。《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文学巨著,同时也是英语世界许多汉学家和翻译家试图问鼎的一部经典作品。但在众多英译者中,英国汉学家和翻译家大卫·霍克斯(David Hawkes)等翻译的《红楼梦》(在英文中叫《石头记》[The Story of the Stone]),在今天的英语图书市场十分畅销。确实,霍克斯的译笔十分流畅优美,令英语世界的读者爱不释手,他的译本一版再版,畅销整个英语世界,我们甚至可以在英美任何一家规模稍大的销售文学作品的书店里见到他的译本。因此可以说,霍克斯确实是有效地将《红楼梦》译成了英文,并使之成为英语世界的文学经典。而相比之下,中国翻译家杨宪益和夫人戴乃迭的翻译也很出色,他们珠联璧合,辛勤笔耕,几乎“翻译了半个中国”的文学作品。杨宪益夫妇合作翻译的《红楼梦》就其标题本身而言是很忠实的,在英文中叫Dream of the Red Chamber。客观地承认,杨译本就其语言文字层面的忠实性而言,是霍克斯的译本所难以望其项背的,但过分强调了语言形式的忠实而忽视了文化的传播和接受因素,再加之翻译速度之快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因此便自然忽视了译本的可读性和英语世界读者的接受程度。尤其是这两位译者离开英国多年,虽然经常回国去熟悉英语中的最新用法,但毕竟远离了英文的语境,更是远离了广大英语世界的普通读者,因而对当代英语世界的读者的阅读习惯和接受程度便逐渐陌生。所以他们的译本在英美的各大书店都很难见到,只能在一些有东亚语言文学系的大的高校图书馆里才能见到。因此在我看来,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中国文化和文学要走向世界,我们更加需要像杨宪益夫妇这样的翻译大师,因为他们的翻译使得中国文学能够为英语世界的读者所了解。他们当年的孤军奋战是历史造成的,而在今天的语境下,我们则要根本改变这种不利的状况,从其他方面配合优秀的(中译外)译者,使他们在译出自己的作品之前就在图书博览会上广而告之,完成译作后帮助他们在国外图书市场推介,甚至在国外主流媒体或学术刊物上组织书评或讨论。这样才能使得中国文化和文学卓有成效地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