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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人类为什么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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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吧。无论你身在何处,无论你从事何种职业,无论你贫穷还是富裕,让我们在内心深处,在现实生活中,在互联网上,在中华大地的每一寸土地上,坚定而自豪地说出本来属于我们的身份: 我是公民,我们是公民。(许志永)


        本期文章         
        头条
● 张维迎:人类为什么要政府?
公民评论
● 常玮平律师:对一个人的酷刑是对整个社会的酷刑文
● 笑蜀:“人间上帝毛泽东”——我之文革观
● 贺卫方:律师成为追求正义的英雄
● 笑蜀:不怕极左搞怪,就怕官人比坏
● 许章润:盛世危言——中国在临界点上
● 吕良彪:法律人当具“贵族精神”
● 青石:眼泪是生命的盐 ——写给谢阳
公民短波
● 燕薪律师:王健会见小记(2017.1.20)
公民报道
● 株连家属,计生维权者肖育辉母亲被无故取消低保
● 原“劳改基金会”通讯员苟中山出狱,外界发起关注行动
● “汉语拼音之父”周有光出殡,当局禁张扬报道阻异见参加
● 储百亮:拳打脚踢、坐摇晃椅子——律师笔录揭中国酷刑详情
● 中国正式“清算”VPN
● 中国当局关闭敢言自由派网站及微博
● 欧彪峰:对长沙国保的刑事举报和控告书
● 谢阳:关于管教袁进警官打在押人员谢阳的报告(2016.11.19)
● 谢阳:关于邓锋、易单检察官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说明(2017年1月19日)
● 谢阳:关于被酷刑的刑事控告状
● 北京律师事务所须上报与境外组织合作
● 叶海燕宋庄住所被停电断水
● 中国外地务工人员举行讨薪抗议
● 中国知识界联署要求最高院周强“走人”
公民纪事
● 刘书庆:侠者江天勇——小记与他的交往点滴及印象
● 孙东生:心苦帖
● 玉品健: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评选2016年中国十大人权案件(发布稿)
公民文献
● 张曙光:我国公民社会的现状
● 黎安友:中国中产阶级谜题

       

        张维迎:人类为什么要政府?
张维迎1

导读:在宪政和民主下,人们遵守法律是出于对法律的敬重,而不是出于对法律的恐惧,人们从内心里觉得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应该遵守,所以,政府制定的法律可以得到更好的执行,人与人之间也就更愿意合作。

人类为什么要政府?就是为了走出囚徒困境,更好地合作。政府的基本功能就是保护个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个人平等的自由,因为只有安全和自由得到有效保证,人类才有可能合作。但另一方面,一旦政府存在之后,它很可能变成侵害自由、侵害人类安全、破坏合作的一种力量。为什么呢?政府也是人管理的,与普通人不同的是,管理政府的人具有使用合法暴力的垄断权。

中国人的概念中政府是一个“超人”,像上帝一样,没有自己的私利,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其实天下没有这样的政府。每一个国家的政府都是人运作的,尽管这些人被称为国王、皇帝、总督、政治家或政府官员,他们和我们在座的人一样,既有自利的本性,也有无知的一面,他们同样也会犯错误,同样可能会做损人利己的勾当。跟我们市场上的人不一样的是,这些人可以打着政府的名义合法地强制我们做我们本来不愿意做的事情。政府的收入不是来自价格,而是来自税收,税收是强制性地征收的,不论我们对政府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这与我们在市场上购买产品不同,市场上,任何违反个人愿意的强买强卖都是违法的。由于这个原因,政府很容易变成一个破坏合作的力量,所以怎么去约束政府就变成至关重要的事情。

怎么约束政府?我们知道过去主要是靠上帝、靠宗教、靠个人德性,在这些都没有办法阻止统治者胡作非为的情况下,人们就起来造反,推翻旧的政府,建立新的政府。人类过去500年最大的观念进步就是认识到皇帝、国王、政府官员也是是自利的,仅仅靠上帝和个人德性没有办法约束他们,约束他们的唯一有效办法是把权力关在笼子里。这个笼子就是宪政和民主制度。

所谓宪政是什么?就是任何统治者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之下行为,不能有超越法律的权威,或者说,政府的任何权力都必须是法律明确授予的。民主更多的是指公民投票选举政府领导人,也就是“权为民所授”。大家不要以为多数人总是正确的,多数人同样可能犯错误,同样可能做出危害人类合作的事情。民主制度如果没有宪政约束就可能是多数人的暴政,这就是希特勒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所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宪政、没有法治,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制度。搞民主先从宪政开始。但是宪政也是其他制度的需要,西方古代思想家大多数反对民主,但赞成宪政。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里面的君主制是一种宪政,贵族统制也是宪政。他认为法律应该是最高的统治者,如果君主的权力不受法律约束,君主制就蜕变为僭主制;如果贵族的权力不受法律约束ï ��贵族制就蜕变为寡头制。孟德斯鸠在《法的精神》里主张的所谓“三权分离”,指的也是君主权力要受法律的约束,他最推崇的是英国当时的君主立宪制,而不是现代民主制度。

约束政府首先从建立宪政和法治开始,这是英国的历史,也是许多西方国家的经验。英国的宪政建设从1215年的大宪章开始,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基本完成。英国的民主从1832年第一改革法案开始,将选举权从贵族扩大到中产阶级,到1928年完成,将普选权扩大到所有成年女性公民,历时96年。所以说不只民主制度需要宪政,君主制也需要宪政,这是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

有些人认为宪政会削弱政府的力量,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事实上,真正强大的政府是宪政约束下的政府。这是因为,自有了政府后,人类最大的博弈是老百姓和政府之间的博弈,即使在专制体制下老百姓也可以选择不合作(消极抵抗),而得不到老百姓信任的政府不可能是强大的政府。政府怎么让老百姓信任呢?口说无凭,只能用制度约束自己。宪政和民主类似政府对老百姓的承诺,有了这样的承诺,政府不能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老百姓就会更信任政府,更愿意与政府合作。英国的历史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光荣革命之前,英国政府的公债长期在200万英镑左右徘徊,不是政府不想多借钱,而是因为国王老赖账,债权人毫无办法,所以有钱人都不愿给政府借钱。光荣革命之后实行了宪政,国王的权力受到议会的制约,如果国王不履行诺 言,议会可以推翻他,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增加了,政府借钱不再困难,国债规模不断扩大,1697年的时候达到了1 670万英镑,1720年达到5 400万英镑,1790年达到24 400万英镑,100年间增加了120多倍。如果没有这样的财力支持,英国不可能取得欧洲的霸主地位。这就是宪政的力量。

总的来讲,只有在宪政和民主制度下政府才能得到公民的信任,只有得到公民的信任政府才是真正强大的政府。放眼世界,哪些国家的政府最强大?一定是实行宪政和民主国家的政府,因为它们能得到老百姓的信任。

在宪政和民主下,人们遵守法律是出于对法律的敬重,而不是出于对法律的恐惧,人们从内心里觉得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应该遵守,所以,政府制定的法律可以得到更好的执行,人与人之间也就更愿意合作。在非宪政体制下, 大部分人认为法律是为既得利益者服务的,是统治者奴役人们的工具,所以纵然严刑酷法,人们还是试图找到每一个机会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样的社会,人们怎么能有好的合作精神呢?

转自:讲常识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8637 | 新公民运动


常玮平律师:对一个人的酷刑是对整个社会的酷刑文
胡佳

前两天发了一张“反对酷刑、支持谢阳”的照片。律师朋友多是读过前几日陈建刚律师会见谢阳后所写饱含血泪的笔录,也便讨论起何谓酷刑以及如何反酷刑的话题,另有一些朋友,问到了谢阳是谁,他遭受了什么酷刑。谢阳是谁,于我,最脱口而出的答复是朋友,此刻他却成了一个酷刑受害者。既然此次酷刑话题引发了公共讨论,作为这个酷刑受害者的朋友,于公于私,都该多讲两句的。

1月20日,美国华盛顿,共和党人特朗普成功颠覆民主党政权后就任第45届美国总统。地球另一面,中国湖南长沙,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人权律师谢阳,在被关押18个月后终于得见其辩护律师陈建刚、刘正清时,对外披露了其被施以严重酷刑的情况。

据陈建刚律师发布的约17000字的会见笔录所载,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前一个月,谢阳实际每天被允许休息的时间仅约两个半小时。谢阳被要求坐在用多个塑料凳叠套起来的凳子上并保持坐姿,稍有动作变形即被威胁会因袭警而被采取任何反制措施,其腿部因长期悬空导致严重肿胀、疼痛。在明知其不吸烟的情况下,用烟喷其眼面。在监控摄像头盲区内对其进行殴打。以其妻女的生命相威胁。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其可以明确指证姓名职务的参与实施酷刑的国保、国安、检察官等公职人员共24人之多。

大凡尚做过几个刑事案件的中国律师,对酷刑这个词,不至于太陌生,但碰到这次受害者是一名律师,且程度之惨烈深重,记录之翔实确切,终于使人深信不疑,进而出离愤怒了。只是若论及何谓酷刑,如何确定是否构成酷刑,很多人也不知其所以然。

按照中国政府1986年签署并于1988年经全国人大批准从而已经在我国生效的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下称《反酷刑条约》)第一条,“为本公约的目的,‘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纯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带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内。”

按此定义,所谓酷刑,肉体痛苦是,精神痛苦也是,为了恐吓或威胁是,基于歧视也是,公职人员实施的是,由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也是,而且,条约不独禁止酷刑,也禁止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也就是说,哪怕骂人不算酷刑,也是有辱人格的待遇,也是被禁止的。

如此,则我们一般将酷刑定义并理解为“刑讯逼供”是失之简单粗暴了。事实上,在联合国对中国政府履行《反酷刑条约》所作的全数五次审议中,每次都对中国政府未能将酷刑在国内法中清晰、明确、全面的定义而提出修改建议。

在2015年对中国政府履行《反酷刑条约》审议时联合国专家发问,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是否使用一个叫“老虎凳”的东西?中国政府代表答曰,有,但我们会在上面铺上垫子,坐上去很舒服。引起现场哄堂大笑。老虎凳是可以固定人手脚及形体姿态的一种审讯器具,坐着是很痛苦的。此种情况下进行讯问,可不就是酷刑么?代表的回答,无异于被问是否强奸时回答但我戴套了以求豁免一样滑稽。

这也让我想起,2014年7月,本人因办理河南访民张小玉涉嫌故意杀人案(所谓受害人是名警察,张小玉后未被起诉获释)被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也以涉嫌故意杀人传唤24小时之事。当时,我被锁在老虎凳上审讯,几乎一夜未睡。在穿警服的警察所谓有录像的审讯开始之前,被两名着便装的不明身份人员长时间辱骂恐吓。做了律师之后,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认为警察应该不会办错案了,但被当作犯罪嫌疑人关了24小时后,说实话,我真的觉得我国的警察很low很funny。指控犯罪主要还是讲证据。把人锁着不让人睡觉逼问口供和利用体力上的优势打老婆一样,都是虚弱无能的表现。

我的朋友温海波先生对酷刑颇有研究。他说,现在对酷刑,也有泛化的趋势,有些声称酷刑者并未达到肉体或精神剧烈疼痛的程度。有人问,以不让睡觉为例,你认为,多长时间可以算作是达到剧烈疼痛的程度?海波答曰,三天。我不认同海波的说法,即使一晚上不让睡,我也感觉特别痛苦,但我理解他的本意。鉴于国情,如果被骂了两句之类就动辄声称受到酷刑,反倒会模糊酷刑的定义,使真正遭受酷刑的人遭遇到“狼真来了”时的麻木。总之,他是一个严谨专业而绝非冷漠的帅小伙啊。

我对辛苦而勇敢的作出这份笔录的陈建刚、刘正清律师深表敬意。我觉得至少每一个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都应该读一下这份带着血泪控诉的笔录。它是研究酷刑的一个绝好的教材。而谈及对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的记录,与《反酷刑条约》相配套的联合国伊斯坦布尔议定书对酷刑的法律调查、如何访谈酷刑受害者以及医学上对受害者的评估和诊断提出了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为刑事律师办理涉及酷刑案件很有裨益。

谢阳的遭遇,切切实实落在酷刑范畴。无法想象,500多个日日夜夜,他怎么熬过去。我们现在仅是看到这些经历,心痛的都快要熬不过去。而不管什么法律,使得一个人失去自由之后500多天都无法得到律师的会见和法律帮助,那一定是残忍不人道,也必然是违反《反酷刑条约》的。长期审前羁押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目前滋生酷刑的制度因素。

酷刑冲击的是人伦底线,反酷刑是人类对其劣根性的自我救赎。只有旗帜鲜明的反对,切实无纵的追责,不断深刻的反思,我们才能更靠近文明,才对得起自称是个法治国家。长沙市检察部门,如此惊天反酷刑大案摆在眼前,既是履行条约义务,又是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你们还在等什么?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8641 | 新公民运动


笑蜀:“人间上帝毛泽东”——我之文革观
毛泽东自居历代农民军的继承人,从陈胜吴广,到张献忠,到洪秀全。而所有农民军中,他最欣赏的是太平天国;所有农民领袖中,他最欣赏的是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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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重口味不是没有原因。毛的事业跟太平天国的事业,毛个人跟洪秀全,确实有着极其强烈的精神纽带。或者毋宁说,毛的事业,无非太平天国的升级版,毛个人,则无非洪秀全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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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太平天国?什么是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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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太平天国,一句话概括,即是地上天国,即是要把中国从传统的世俗国家,改造成为一个神权国家。身为天王的洪秀全,则代表上帝进行统治,代表上帝创造"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新社会,一个绝对平均、大公无私的道德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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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于人性显然不合,因为人性天然含有自私基因。这就需要创造新人类,符合道德理想国需要的新人类。因而必须向人性开战。所谓"男营"、"女营",实质是针对人性的战争。所以说有两个太平天国,一个是政治的太平天国,它的敌人是清王朝;一个是神权的太平天国,它的敌人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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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遗产,都为毛所继承,不仅继承,而且升级。毛也是要建立地上天国,但不是代表上帝统治,无须人间之外的上帝,他自己就是上帝。这显然超乎洪秀全之上,比洪秀全更大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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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毛看作传统帝王,把毛时代的体制看作传统帝制,那是大大低估了毛,大大贬低了毛,完全不符合毛的追求。毛若九泉有知,一定会生气地从水晶棺里站起来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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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可以回答毛诗《沁园春?雪》的作者之谜。很多人相信这词出自胡乔木之手,我其实是不信的,因为小文人胡乔木没那么大的气魄,那气魄是毛独具的,无从模仿。尤其下半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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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
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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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年帝王,毛全不放在眼里。为什么?因为他们都只是世俗帝王,他们的权力再大,他们的疆土再辽阔,都限于俗世。这注定了他们的有限性。他们的事业再怎么惊天动地,他们仍无非常人而已,他们的事业和他们的肉身,终不免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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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毛坚信他不会。因为他不是常人,他是神。文革中流行的四个伟大:"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舵手、伟大统帅",导师排第一位,也是毛最喜欢的定位。为什么最喜欢?因为"导师"就是上帝的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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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毛要的不只是人间的绝对权力,他最在意的是天上的绝对权力;他要的不只是今生的辉煌,他要的是千秋万代,即永恒;他要的也不只是世俗国家的版图,他要的是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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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因此,文革中,"解放全人类"的口号响彻云霄。毛不仅被称作中国人民的领袖,更被称作"世界人民的领袖"。这也是中苏之争的原因。中苏争的其实是到底谁来领导世界革命。斯大林在世时毛不敢争,不得不掩藏自己的雄心。但斯大林一死,毛即当仁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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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导致中苏之争,更导致毛与绝大多数中国战友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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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共产党是一个信仰组织。但世界上绝大多数共产党人,包括列宁,都是现实主义者。他们也追求精神上的统治权,但更看重俗世的权力,俗世的利益,为此,愿意某种程度接受俗世的限制,某种程度跟俗世妥协。列宁等共产党人所在的民族,本来就有浓厚的宗教气质,尚且如此。从来缺乏宗教气质,一直是世俗国家的中国,更不必讲。这注定了整个党机器及官僚机器的世俗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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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因此极其孤立。要从一个世俗传统极其顽强的国家出发去创造地上天国,阻力重重。毛不仅需要在意识形态上对外跟苏联开战,更需要一场全面内战,即针对他的绝大多数中国战友的内战,针对几乎整个党机器官僚机器的内战。冲决一切阻碍他建立地上天国的罗网,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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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所称的"砸烂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就是这么来的。什么叫旧世界?说的就是世俗社会;什么叫新世界?说的就是地上天国。"不破不立",毛的新世界即地上天国,只能从旧世界即世俗社会的废墟上诞生,即必须以摧毁世俗社会为前提,不惜一切暴力,不惜一切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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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方面,毛有一个最好的样板,那就是波尔布特的柬埔寨。在全国胜利之后,波尔布特没有停顿,而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血洗全国尤其是首都金边,以死亡两百万人为代价,不仅从肉体上消灭了整个的资产阶级(这当中包括数十万华侨),而且剥夺了所有国民的个人资产,创造了人人无私的纯而又纯的"美丽新世界"。波尔布特能做到这点,原因之一,是统治集团内部没来得及出现利益结构,没有既得利益阶层,思想上高度统一,所以他没有多少阻力,只要敢于使用暴力,就可以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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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尔布特所做的,是毛梦寐以求的,但中国不是柬埔寨,作为最大的世俗国家,也是历史最悠久的世俗国家,世俗的罗网过于根深蒂固。这不仅表现于党机器官僚机器,更表现于全社会,尤其是汪洋大海般的农民。农民出身的毛最了解农民,当然也就最了解农民的世俗,尤其农民的自私天性。而农民的状态决定了整个中国的状态。所以他特别强调:"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但无论用怎样的手段"教育",包括人民公社运动,包括所谓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个世俗社会基础根本无法撼动。他的敌人因此不单是他党内的老战友,他的敌人实际是全民,尤其是数亿农民。他也就没有任何获胜的可能。即便开动全面内战,仍成效甚微。以至于毛在晚年不得不哀叹:"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时每刻地,自发地,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哀叹"八�º �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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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毛接见波尔布特,盛赞:"你们做到了我们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情"。这将毛的苦衷和盘托出。波尔布特可以朝着地上天国凯歌般行进,毛却关山重重,以致最终学生超过了老师,青出于蓝胜于蓝。这是毛一生最大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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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晚年的苍凉,于此不难想见。他离世时,该带着多大的遗憾,多大的恨啊。他恨的不是特定的人,特定的势力,他恨的应该是整个的世俗社会,只要是世俗的,就都是他的敌人。毛晚年特别强调"兴无灭资",但《资本论》都没读过一遍的毛,哪里可能真的懂什么资本主义。"资",无论"资本主义"还是"资产阶级",在毛的个人词典中都无非代名词,毛不喜欢的一切事物,都可以用"资"来指代。而毛平生最厌恶的,就是世俗性,就是世俗社会,所以毛所说的"资",主要就是指世俗性,指世俗社会。"灭资"就是消灭一切世俗性,消灭整个世俗社会。他晚年为什么要感慨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跟旧社会差不多?明明这些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制度安排嘛,怎么都旧社会了?这只有一个角度才能解释,即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都æ ��世俗的,都是私。这点上,跟旧社会确实相通。只要有这些东西在,即只要有私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就依然是世俗中国,依然不可能为毛所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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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通常的说法,是大革文化命。但就以上分析来看,这说法还是浅了。文革所指不单单是文化,而是跟毛要建立的地上天国、神权统治冲突的所有世俗性、整个的世俗社会。而所有世俗性、整个的世俗社会,无不基于人性。跟毛的地上天国、神权统治的终极冲突,其实是跟人性的冲突。所以,文革的终极指向其实是人性。所谓大革文化命,实际是大革人性命。唯其如此,才会有毛时代对人性、对人道主义的猛烈扫荡。毛建立神权国家的努力固然没能成功,但其神殿对人的吞噬、对人性的吞噬,却获得了巨大成功。以致人性缺失仍是当下中国最大短板,真是贻祸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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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初,我看过一部美国科幻片《大西洋底来的人》,讲的是一个名叫"麦克•哈里斯"的英雄,如何帮助伊丽莎白对抗企图利用海洋资源控制世界的狂人舒拨。我的认知结构中,从此有了"政治狂人"的概念。后来看得多了,发现很多美国影视都这种题材,都是讲人类如何跟政治狂人搏斗,而所有政治狂人都有一个特征,那就是都以人间上帝自居,都要控制世界,尤其控制人的灵魂。对此题材美国人简直不厌其烦。这其实反映了美国人骨子里对极权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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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影视,中国似乎一部也没有。但它确实早已经真真切切地上演过两次。一次是洪秀全自编自导的太平天国,一次是毛泽东自编自导的文化大革命。这两次已经足够创巨痛深,应该比美国所有狂人题材的影视加起来都要震撼,足够后人镜鉴。但事实上又是如何?我们到底从中吸取了多少教训?这可能是今天中国社会,最需要关切的议题之一。

转自:笑蜀之呈堂证供乙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8639 | 新公民运动


贺卫方:律师成为追求正义的英雄
这些年来,在我们的各种媒体中,律师已经成为最受关注的社会群体之一。对于他们,自然是各种各样的评价都有。他们是自由职业者,他们是新兴的富有阶层,他们是公民权利的守护神,他们是教唆词讼的小人,他们是犯罪分子的救星,他们是腐败法官的掮客……如果评选当今的社会认知最为复杂的职业,律师或许可以成为其中的首选。

如此混乱的角色认知,当然会对律师的处境及其相关制度的各个方面带来影响。二十多年前,我曾经在武汉的洪山参观施洋律师的墓地,记得他的墓碑上刻着也是学法律出身的董必武的诗句,其中有“律师应仗人间义”的句子。可是,我们是否可以用侠肝义胆的标准要求所有的律师?最近这些年,北大法学院新生填写入学调查表,回答为什么报考法学院时,一些同学坦率地表示,是因为将来可以成为律师,可以有丰厚的报酬,这种回答是否背离了这一职业应有的崇高理想?事实上,就我接触的律师而言,许多人也是把这个职业首先视作一个饭碗的,这样的认识反映的是律师职业的常态,还是这个职业丧失了其应有的伦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一个标志?

在制度建设方面,今天的律师也面临着非常复杂的困难。例如律师跟政府之间的关系需要怎样界定?他们究竟是应当自治,还是应当纳入政府以及某个权力组织的管辖之下?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律师与法官和检察官之间如何设定合理的关系?律师与客户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在代理刑事案件时,律师具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他们有哪些特权是不受国家的干预或侵犯的?由于为被告人“出谋划策”,一些律师从维护他人权利始,却以自家身陷囹圄终,其中又传递着怎样的信息?

也许,所有这些困难,都跟一个事实密切关联,那就是,律师在中国是一个外来文化影响下的一个新型职业。虽然我们曾经有过讼师,而且据说在明清时期还相当活跃,不过,在旧时代的衙门里,讼师是不可以出庭辩论的,他们不过是一些法律文书的代笔人和官衙内外的沟通者而已。伴随着清末变法而引进的这一职业在中国的诞生,意味着我们社会的一种结构性变化的开始。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法律专业化的需求,而法律知识的传播以及法律职业的兴起又进一步改造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推进了人际关系的转型。从长远的时间段看,这样的良性互动关系将足以推进中国社会的彻底变革。但是,越是深刻的变化越需要漫长的时间,需要社会各个层面和领域相互配合,需要朝向同样的方向的协同作业。虽然说“牵一发而动全身”,但是, 如果认为某一个领域的变革就足以带来整体性的脱胎换骨仍不免有异想天开的嫌疑。

这样的意见并不是要解脱我们每一个人身体力行地推动社会变革的责任。尤其是作为一种国家权力之外的社会力量,律师们的个体化努力是和组织化的奋斗一样重要的。我们欣喜地看到,在这个时代里,已经出现了不少卓越的律师,他们对一切非法治力量奋起抗争,百折不挠,成为追求正义的英雄,为后来者树立了值得效法的风范。但是,遗憾的是,将他们的所思所想及其事迹系统地记录下来的作品太少了。

本书所收录的这一系列的访谈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缺憾。书的编者也是访谈者是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名研究生,也是一个满怀正气和家国之忧的年轻人。他博览群书,思想敏锐而又满腔热情,对于法律职业在我们这个国家里的命运有着长时间的关注。他选择的受访者包括优秀律师,也包括一些学者和官员。读过其中的几篇后,我觉得本书不仅可以加深人们对于律师们的生平和甘苦的理解,矫正对于律师职业社会认知上的某些混乱,更感到这本书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律师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有助于我们寻找通向这个职业以及这个国家美好未来的合理路径。作为一个十多年来一直关注司法改革的学者,我感谢赵国君先生辛勤的劳动,也相信读者能够从中获得多方面的信息和启发。

转自:守正斋主人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8635 | 新公民运动


笑蜀:不怕极左搞怪,就怕官人比坏
事不过三。但毛左对不同意见人士的定点清除行动,已经连战三捷了。山东邓教授、漯河刘记者、石家庄市左局长,均遭毛左指名围攻而被下课。这对毛左无疑是极大鼓励,其定点清除行动迅速升级,最近矛头直指北大贺教授。仅在江西某地,以此为主题的一次街头啸聚,就超过了千人规模。

事态之严重,令舆论界人人自危,网上很多人在问?下一个是谁?中央党校教授蔡霞更撰文怒斥:开年伊始,如此种种不正常现象,要把国家引向何处?

其实,左右之争并不奇怪。毛生前讲过一句话: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当今社会更加多元,左右之争更是再正常不过。在法治国家,这并不可怕。因为有畅通的意见表达机制,有法律的严格规范,而更重要的,是有一个中立的、绝不干预意见市场的、绝不拉偏帮的政府。

但是显然,所有这些条件,中国都乏善可陈。而在当下最缺的,则是不拉偏帮的政府。

山东毛左的街头啸聚,不仅获准,更让人惊讶的,是地方当局对毛左有求必应。从邓教授所在学校,到省政府、省政协,均闪电般无条件罢免了邓教授的系列公职。这一处置模式,也为漯河和石家庄照搬。

说轻点,这是地方当局的软弱,对毛左卑躬屈膝。说重点,不排除这是地方当局的配合。考虑到正值十九大之前,官方特别强调政治稳定,对任何民间行动都极度敏感,毛左街头啸聚却如入无人之境,而且一而再再二三,岂非咄咄怪事?对地方当局配合的怀疑,就更显得合情合理。

如果是后者,后果将极其可怕。

必须承认,中国还是强国家弱社会。仅仅民间形态存在的毛左,无论其如何折腾,如果没有某些公权力的幕后推动,其实不可能有什么力量,成不了大气候。但问题恰恰在于,无论山东,还是河北,毛左最近的折腾,背后恰恰有某些公权力的影子。官场似乎真有人,要打开潘多拉的盒子,把毛左这股祸水引出来。

也正是在这背景下,有了首席大法官公开抨击司法独立和强调镇压功能的讲话,震惊中外,把舆论界的恐惧,推到了极点。

这是什么态势?说白了,这是官人比坏的态势。跟极左合谋就是一种坏,从山东到河北,再到首席大法官的著名讲话,比坏似乎从地方,发展到了中央,比坏似乎已是官场新风气。

诚然,首席大法官已遭舆论迎头痛击。甚至半官方的多维新闻网,最近也几乎每天一篇文章,委婉但不失明确地抨击其“缺乏基本法律素养”,其讲话“不符合主流”。但是,这远远不够。比坏的不单是言论,更是行动,是屡屡得手的定点清除。对比坏的狙击如果只停留于言论,显然太不对等,太无力了。换言之,比坏的官员必须付出切实代价,让后继者不敢效法。

否则,前车之鉴已经在那里了。那就是刚毅、毓贤之流一手推高的义和团暴乱。整个国家付出了代价,小朝廷付出了代价,刚毅、毓贤也付出了代价,丢掉了卿卿性命。所有人都输了,没有一个赢家。

转自:風滿樓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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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章润:盛世危言——中国在临界点上
许章润

这一年来,极左思潮与极左势力,死灰复燃,愈发猖獗。这边厢,草根毛左不明所以,挟带着政治失意与社会怨愤,叫嚣乎东西;那边厢,高校中早已退场沉寂的文革余孽,乘势冒头,作跳梁小丑状,隳突乎南北。不仅喊打喊杀,在国家政治与国家间政治层面,四面出击,而且,颇有掀起某种“运动”,经由首先整肃知识界与退回到文革式政治社会状况,而全面否定“改革开放”的冲动与势能。其言其行,已然造成普遍不安,一定意义上的社会恐慌,并导致了一种将中国拖进“全面内战”状态的可能性。经济下滑,资金外逃,官场懈怠,底层乏力,精英移民,知识界人人自危,新闻出版行业不知所措,就是这一不安与恐慌的晴雨表。因此,阻遏这一态势,拆解这一可能性,防止中国社会政治状态的持续恶化与全面倒退,蔚为当务之急。

此处所说的“全面内战”,非指武装交火,而是说法政哲学意义上,以敌我关系归类与规训国民,将斗争哲学和“你死我活”适用于国家政治,特别是公然指向知识界、律师、新闻出版从业者和民营资本,从而,导致全体公民政治上的非和平共处状态。由此,造成一种“人自为战”阵势中基于敌意的紧张、防范与恐惧的政治状态,乃至于杀伐欲望,而非公民友爱与团结,在尤其表现为言论大幅收窄甚或噤声的状态中,结果是大家共同失去安全感,丧失对于政治前景的任何确定性预期,普遍恐惧遂笼罩人心。严重的官民对立和对于公共权力的彻底的不信任、社会撕裂与舆论极化,不过为其表象。



其端倪,其理路,总括而言,大约表现在下述五个方面。

第一,现有体制在“维稳体制”基础之上,正在一步步地,叠加上“战备体制”,而形成“维稳”向“战备”演进的体制形态。本来,百多年来的中国,历经战争、革命与各种酷烈政治运动,长久罹陷于一种异常政治状态,生死轮回,生民涂炭。只是晚近三十来年间,放弃革命、战争与运动思路,解构内政上的敌我界限,以和平建设与改革开放为重心,进而倡说和谐,着意营造全体公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意象,这才逐步有望迎来一个常态政治状态,中国这也才迈进或者正在进入常态政治时代。托此之庇,国家与个人,大家好歹有些安全感,口袋里才刚刚有了点儿钱,温饱不愁,科教事业逐步复苏与发展,慢慢过上了好日子。

但是,最近几年,随着西方向右,中国进一步向左,不仅周边关系吃紧,大国博弈紧绷,更主要的是,国家政治中的敌我思维重新上阵,导致原来的“维稳体制”叠加上了“战备体制”。就是说,此处之“战备”,不仅旨在迎应国家间政治,防范外敌入侵,随时准备打仗。——毕竟,当今世界体系依旧是一种自助体系,浩瀚如中国这样的大国复兴与重新崛起,当然意味着世界体系与全球秩序的重组,从而,必然引发有关国家的醋意与敌意,中国不想惹事,但必需有所回应——而且,不宁唯是,更主要的是,似乎指向内政,旨在找出、标定并惩罚“敌对势力”,将不同理念、价值与意见的表达,乃至于一般纯粹基于物质利益诉求的公民维权行动,悉数当作敌对势力与敌对行动,时刻防范,随时准备“狠狠打击”,则政治形态一时间重新面临不 确定性,而造成的一般大众心理感受的不安,担忧“常态政治”未曾完全落地,“异常政治”又回来了,遂顺理成章。就是说,大家担心是不是又要搞阶级斗争,搞斗批改,搞运动。甚至乎,顺此战备体制思路往下走,所谓“先军政治”,也在中国出现了苗头。由此,东亚的军备竞赛,遂成事实。实际上,国际形势紧绷与内政吃紧,从来就是互相强化,而终究难免彼此恶化。

有鉴于此,警惕中国滑向此种战备体制,防止整个国策为此战备体制所裹挟,进而,突破维稳体制,重启全面改革开放,在一、两代人的时段内,逐步和平过渡,完成中国这一波超过一个半世纪的大转型,既是历史逻辑,也是政治逻辑,从而,是当下此际,吾华夏民族亿万生灵的生存之道也。

第二,“和谐理念”逐步被“斗争哲学”所取代。“全面内战”的先兆,便是倡导了十几年的和谐理念不再,而为斗争哲学所取代。斗争哲学崇尚斗、斗、斗,在不过一代人之前刚刚摆脱“文革”之祸的我们看来,其之非为正道,令人不寒而栗。前几年大家反感以“和谐”和稀泥,瞧不上甘做维持会长,有时候亦且多所调侃。但是,与斗争哲学相比,至少,在国家政治意义上,和谐理念虽说意在回避矛盾,可既以营建全体国民和乐融融的政治意象为旨归,则其内涵了指向全体公民政治上和平共处的可能性。故而,虽然其派生的维稳体制叫人烦心,但和谐理念本身还算让人放心。扭转此种平庸不作为局面,而锐意进取,的的确确,是刻下政制自我修复而建设常态政治之途径,也是主动顺应近代中国历史主流政治意志的强毅力行。十八届三中全 会决议颁行后,大家深受鼓舞,一致叫好,原因在此。但是,其轨辙,其进路,不是重启斗争哲学,毋宁,正不外执政党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所接续倡说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建设法治国家也。——再说一句,以民主法治为基础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而非突转为斗争哲学,方为进取之正途。

朋友,我们不是乡愿,不是不明白,对于政制腐朽和官场腐败,对于外敌觊觎,需要起而应对,必须有所作为,也理解一开始启用霹雳手段的必要性。但是,此与斗争哲学是两码事,更非等于斗争哲学所刻意释放的恐怖意味。毋宁,必需导向民主法治轨道,以民主法治建设解决政制腐败,慢慢地,形成中国的优良政体,进而,以一国良制完成大中华全境之民族国家建构。当下中国,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舍却民主政治建设,既无法说明权力来源,从而没法落实政治统治的正当性,也无法提供政治正义与宪法正义,从而,难以确立真正的法治,连真实的法制也难。此为现状与现实,无法掩饰,而直言陈述,还是盼望避免全面内战状态蔓延,赶紧结束愈益严重、官民皆有的不安与恐慌状态,则吾人百姓安居乐业也。

实际上,就大中华的政治文化整合而言,这几年台港情形恶化,在已然回归之际与营造可能统一之时,苦心经营之下,不仅没有强化其向心力,反而导致其离心力愈重,正说明基于敌我划分与斗争哲学的路向之失。迄而至今,居然出现了必须同时反对港独、台独的问题,实在匪夷所思。同时,无论是调适与东瀛和南海诸国的关系,还是两年来的中美互动,大凡关涉国家间政治,而与周边国家关系吃紧,需要仰仗以实力为后盾的政治智慧,也不是一个斗字所能解决的。如果说此于国家间政治得解,那么,当此斗争哲学径直引入共和国之国家政治层面,就更且不妥,已非政治退化所能解释,毋宁,实为极权政治思维的复辟,而恰恰导致文革式思维回归,造成此刻这般令人窒息而惶憷的全面内战式政治生态。
比如,前不久教育部长发文,一棍子打下来,将高校这一斯文发育之地定义为“阵地”,将全体高校教师划归敌对势力范围,令人齿寒。论其源流,正不外基于此种敌对思维与斗争哲学,而有此极不负责、最为卑劣无耻之言。其言其行,不仅在高校教师中无限树立敌对面,给当下的社会紧张状态添油加醋,而且,从根本理念层面上违背了政治正义,实在不配担当总绾大国教育之首席长官也。——各位,官员为了上位与自保,纷纷以出格言论和宁左勿右现身占位,给社会大众传递的是文革式社会政治信息,其之极端不负责任与无耻之尤,影响最为恶劣,危害最为严重,怎么就不见高层警示挞伐呢!?

上述现象,考镜源流,东亚不期然间之进入军备竞争,欧美右转可能引发新一轮冷战,均为诱发斗争哲学的外因,并互为因果。而一旦陷入军备竞争与冷战,对于中国这一尚处转型进程之中的国族来说,其所追求的现代体制与国家建构尚未完全成型落地,则“现代中国”的涵养进程有可能因此中断,非为福也。中国近代史上,此间教训深重。1894年、1937年,日寇侵华,两度打断中国的现代化进程。1949年后,深濡斯拉夫式蛮力极权政治色彩的犹太摩西—日尔曼式斗争哲学,参和着刻薄寡恩的法家思绪,风火相助,共同君临中国,再度打断现代中国的成长进程,直到1978年执政党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中国历史方始重归改革开放轨道,而以追求富强、民主和文明为鹄的。有鉴于此,今天中国切忌重蹈一战前德国式、二战前日本式与二战后苏�¿ �式军备竞赛和冷战覆辙,相反,仍需“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建设”。否则,失却这一“窗口期”,现代化进程就此打断,而下一次机会何时才有,鬼知道。

第三,“公民团结”理想逐渐被“敌我关系”思路取代。和谐理念的致思进路是公民团结,并希望达成国民友爱与公民团结的结果。而敌我关系意识旨在区分敌我,强调“自家人”与“外人”,意味着将国民分类为敌我两方,而非共和国的平等一体的分享者。“赵家人”一语流行,正说明整个社会对此普遍不满,也不屑。本来,“共和国”这一理念意味着全体国民均为国家的所有者,当然的主权者,纵有利益之争与价值之别,何有敌我之分。而追根究源,之所以倒退回如此陈旧的非共和国模式意识形态,就在于当下政体缺乏国家哲学,面对转型关键时刻之重重矛盾,无理论与思想利器可用,却又因为利益所在,刻意拒斥包括古典中国文教传统积攒下来的普世文明,不得已,只好重回最为熟悉的敌人论。与此同时,大国博弈进程中的多边互动 所造成的步步紧逼态势,导致意识形态冷战实际上早已开打。其实,此间苗头,起自2015年初反对普世价值,到如今,对于读书人和新兴社会阶层的刻意防备、戒惧和排斥,表明了一种摧残体制内外理想主义的极左思潮有可能重归主流,则害莫大焉。正是在此情形下,不仅是社会上,而且,高校中的文革余孽及其思维方式,亦且已然蠢蠢欲动,甚至开始了针对特定教师的政治攻击。因而,重提斗争哲学与强调敌我关系,实为一体之两面,正在将中国拖入全面内战状态。

第四,共和模式淡化,党国一体形态更趋强化。实际上,是党国一体、党政一体、军政一体和经政一体,甚至有君师一体的苗头。本来,改革开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其本义,其进路,就是要在维护执政党领导地位的同时,破解党国一体与党政一体,借由党政分开而淡化党国一体。胡赵改革与胡温新政初期,基本上循此思路前行,使得国家建构的共和形态,仿佛蔚为政治大方向。可惜这几年,虽然讲得很好听,实际上党国一体的趋势有增无减,党国一体体制愈益凸显强化。而一旦党国一体形成高压态势,彻底排斥和压抑社会成长和民间发育,实际上等于以党国方式将共和作废,向全民宣战,而这与改革开放的根本思路和基本价值背道而驰,正在将中国拖入全面内战的境地。正是在此情形下,才出现了诸如“央视姓党,请您放心”这类错位而 肉麻的谀词,而产权改革、地产确权迟迟难以到位,一部物权法所能确立的不过是半拉子物权,同样原由在此。

第五,维权政治消隐,暴民政治登场。2003年开始的“胡温新政”,媒介以所谓“民权元年”嘉喻。虽说虎头蛇尾,但自此的确开启了具有现代启蒙政治意义上的民间自发维权活动,并有诸多权力与权利良性互动的范例,也是真实的。此后“奥运”在即,志在维稳,这一良性互动进程逐渐缓滞,并终究停滞,权力独大一面倒格局遂又强势回归,民间以“权力向权利的反扑”讽喻之。与“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相反,最近两三年来,尤其是最近一年来,不料想,维权政治停滞后,暴民政治却登场了,主要表现为时不时上演的草根毛左式暴力化倾向。最近发生在济南的草根毛左对大学教授的街头围攻与“大批判”,特别是它的暴力化倾向,显系背后组织化运作的结果,并获得了警方的变相容忍和体制内的快速响应。不是别的,正是� �者,让人不寒而栗,怀疑是不是又回到了“反右”与“文革”爆发的前夕。——朋友,积小恶而为大恶,汇点滴以成潮流,所有的政治运动,甚至战争,不都是这么慢慢折腾,终于闹大,而终究不可收拾的吗!因此,街头围攻与大批判登场,及其暴民政治化,表明以治安对付政治、用政制反制政治的政体格局下,社会发育受阻,健全的社会理性建设与商谈性对话机制阙如,则暴民政治叠加民粹势力乘隙而入,社会生态恶化,正为“全面内战”的不祥之兆,需要赶紧刹车,以防不测也。——再说一句,对此草根毛左暴民政治,必须赶紧刹车,否则,作为转移与寄寓特定政治目的和发泄社会愤怒的暴力形式,必将蔓延开来,而不可收拾矣!



综上五点,导致了下述五大后果,在在印证了有关“全面内战”这一忧惧。

第一,随着经济下滑,资本外逃,经济问题的深层透露的是企业信心的下降,而其背后,则是对于既有法制的不信任。虽然有“私产入宪”,《物权法》亦且赫然在世,前不久高层还以权威机构名义下发保护私有产权的通知,但却没能唤回信心,则经济信心下滑的背后,是对既有法制的不信任,而法制之所以没有获得应有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是因为法制背后的政治体制,其政治道义信誉,并没有建立起来,未能获得确信,因此折射的是政治统治的正当性及其道义信仰的阙如,造成社会大众对其信义不足的全面危机。换言之,对于既有政体是否能够兑现保护合法产权这一政治承诺,并诉诸强固法制,实在没什么信心。此刻极左思潮和极左理念推波助澜掀动的全面内战态势,特别是地方公权机构的暧昧态度,无疑加剧了这一疑惧与恐慌。

第二,官僚阶层普遍不作为,文官集团软抵抗,底层创造力与民间活力正在逐步丧失。各位知道,中国几十年来的改革开放,依恃高层推导与底层创造力之两相配合。民间的活力,包括民营资本的创造性增长,加上官僚集团,尤其是地方官僚集团的利益驱动与政绩推导,特别是多所缓和、宽和的政治氛围,官家不再着意伤民,少扰民,给社会松绑,凡此聚合发力,造就了三十年的经济成长与社会进步。但是,此时此刻,伴随着政治上的不确定性,不仅民间活力正在丧失,底层创造力隳矣,而且,官僚集团的不作为导致的改革空转,甚至借改革的名义而行反改革之实,或者,徒有名头的假改革反倒大行其道,正在使改革所积累的政治信义,以及由此培养的全民信念,逐渐流失。由此,为了应付而无事忙的所谓改革,比如刻下的司法改革与某些 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其实是一场闹剧,便为一例。

第三,最近一、两年来,面对极左思潮与极左势力的日益坐大与文革式社会政治状态的回归势头,已经造成全民人心惶惶。尤其是知识阶层,社会精英团体,包括权力精英、资本精英与知识精英,普遍感到不安和忧惧。此种情形如果再进一步加剧,可能摧毁这个社会最具活力也最具中道理性的建设性力量,同时,也就是一种大转型关键时段、各种矛盾爆发之际可得依恃的缓冲力量。其于社会撕裂之际,实际上令社会自主性——如果还有一定自主性的话——遭受重创,社会发育停滞,削弱的是中国社会最具创造力的部分。

实在不明白,中国的读书人老老实实,对国家民族满怀深情,任劳任怨,起早摸黑,为何在极左势力眼中,动不动就被视为敌对势力呢?!

第四,晚近十年,制度固化,旧体制复归。这一苗头起自奥运会世博会,只是这几年旧体制复归的步伐在高亢改革声中反而有所加速。由此造成的结果是,过去几十年来以与国际接轨为名、而行制度和解之实所积累的制度成果,有可能在强调制度竞争,而实际上是以僵化制度、固化制度和旧体制抗拒改革开放,抗衡建设优良政体的政治努力的趋势下,逐渐流失。此种态势和心路,逐渐蔓延,甚至造就出了一批“青年左派”,与中老年狰狞毛左一唱一和,实在令人担忧。

第五,帝国情结与战略透支。最近几年,曾经的帝国,包括奥斯曼故地、波斯旧址和沙俄家乡,眼看美帝日趋疲惫而倦勤,欧洲的内向和收缩,其潜在帝国倾向和帝国情结发作,或明或暗,都显露出重振帝国的野心勃勃,而蠢蠢欲动,强化了这个本已动荡的世界愈发严重的不确定性。表面看是内外交困之际地缘战略的新情况,底下实为帝国情结作祟使然。旧舞台,老唱本,新演员。置此情形下,在一些境外观察者看来,似乎随着中国复兴势头汹涌,中华帝国亦呈王者归来之势。为此,中国恰恰需要避免此一险境与陷阱,而以内政优先,在解决好内政问题之际,再图施展也。没有优良内政与经济的持续增长垫底,在国家间政治上也不会有吸引力与发言权。
毕竟,吾中华全境,尚有数千万同胞未脱贫困,几千万儿童失学,数千万残障人士需要扶助,以亿万计的同胞面临养老问题,更不用说时闻因为贫病交加而一家自杀的惨剧,则全体国民多少年苦下来,累下来,就攒了这么点儿的家当,怎好为了满足千古一帝的伟大梦想,拿到世界各地挥霍充冤大头呢?!



上述五点表现和五点后果,至少披露了下列三个问题。

第一,现有政体及其高层缺乏历史感与历史理念,对于具有道义感召力的历史愿景未能以政治布局做出应有回应。一部中国近代历史,整整178年,是秦汉大变之后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大转型,也是十七世纪初起始于地中海文明、大西洋文明的现代文明秩序铺展开来以还,在东方的一次最为伟大的呈现,而正在引领出一个太平洋文明时代。这是世界历史大趋势,没人能够抗拒。因此,无论是清末拟定的九年预备立宪,还是民国政制设想的“军政、训政与宪政”三步走方案,都有一定的历史观,而表诸“路线图”与“时间表”。后来共产党闹革命,追求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以及有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高级阶段之分,对错另当别论,都还表明具有一定的历史感与历史观,体现了一种基于历史自觉的政治自觉。但是,此时此刻,我们除了看到 “两个一百年”这种技术性表述外,看不到历史观,未曾触发历史感。各位,除非是完成现代转型、历史已然终结的国族,只需孜孜于具体公共政策层面,否则,历史观、历史感与历史愿景的阙如,是政治之大病,也是国族心智羸弱之败象,表明前景不明之际,既无心也无力,则市侩政治与平庸政治借助权力政治统辖社会,必至极权登场,而白茫茫大地也。也正因为此,上述后果和全面内战态势,遂应运而生。

第二,当下中国缺乏国家哲学,缺乏对于国家理性的拷问、提炼与政治表达,也缺乏健全启蒙了的公民理性来制约和导引国家理性。执政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治理体系,可谓顺应时势与人心。但现实情形却是,由于意识形态再度逐渐收拢,底层创造力受压,僵化体制反而复归,其表现为上述文革式思维与行为方式再度登场,内里则是因为当下中国缺乏国家哲学和对于国家理性的深层次理论拷问和思想提炼,精神贫血困乏,有以然哉,所以然载。就此而言,中国文明的法政哲学、历史沉思与伦理追问,正需卧薪尝胆,以在境性成熟思考,支撑起大转型所需之心智与心性,而不当再祭敌我矛盾与斗争哲学大旗,摧残正在发育涵养,而有望蓄势待发的汉语思想,打压天下读书人的自由思考也。

第三,值此历史关键时刻,当下政体缺乏道义动机与基于现代中国历史意识的政治担当。此一道义动机和政治担当非他,就是以中华文明的复兴为己任,以全体十四万万中国人的福祉为福祉,而非以一党一派利益为归属。而十四万万中国人民的最大福祉,不外是在依归现代文明普世价值的意义上,追求富强、民主与文明,在此刻往下的一、两代人时段内,最终完成这一波历史大转型,而缔造一个“立宪民主、人民共和”的现代中国。而恰恰是在这一点上,由于历史观阙如,导致道义动机萎靡,故而,未能强毅力行,肩负起这一历史担当、道义担当和政治担当,则行百里者半九十矣。



几年前,大家焦虑的是改革往哪儿改,怎么改,怎么改得这么慢。毕竟,自1860年开启洋务运动以来,“改革开放”及其所确立的基本路向、理念和愿景,是中国现代政治的主流历史意识,也是中国近代历史的主流政治意志,虽几经反复,迭遭波折,却不绝如缕,终究汇聚成长河大波,汹涌澎湃。但是,仅仅过了两、三年,在一片欢呼声中,历经一百多年的奋斗,尤其是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没料想,今天我们的担忧变成了“怎么在倒退、为什么会倒退、不知道还会退到哪一步?”这样的恐慌和忧惧。

这是为什么?

当然,大面儿上来说,它源于世事与时势,而辗转为今天的形势。而今天的形势,凡此不进则退与普遍担忧,正如执政党的判断,实际上表明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到了一个关键时刻,各种矛盾汇聚,却又未能正面迎应,有以然哉。也就是说,超逾一个半世纪的中国长程大转型,一个秦汉以来最为浩瀚而剧烈的大转型,到了最后的收尾阶段,一个即将水落石出的收束时刻。因此,各种矛盾积聚其实早已提示出了核心所在,而必得有所取舍,遂有“决战时刻”一说,乃顺理成章。细言之,“发展经济社会、建构民族国家、提炼优良政体与重缔意义秩序”,揆诸凡此“中国问题”的四大义项与意向,历史进程正走到了“提炼优良政体”这一关键时刻,亟需以启动民主政治来正面迎应,而非虚与委蛇,甚或逆潮流而动。因而,同样不言自明的 是,其之特别需要道义担当和政治决断,既在应对眼前困境,更在导向最终走出“历史三峡”这一历史大势,更且顺理成章。

就世界体系与全球秩序而言,战后维持了七十年的雅尔塔体系摇摇欲坠,因此,世界向何处去,同样面临拷问。大国小国,都不安。大国负担重,转型中的大国身心有待发育健全,却又无法推脱大国负担,仿佛更且不安。从内政来看,离心力进一步强化,全面内战状态初现端倪,加剧了这一不安。凡此表明,的的确确,所谓的“改革开放”,换言之,中国的大转型,到了紧要的关头,也是最后的收束杀青关头。

在这样一个历史关头,需要启动“新南巡”,以击退极左思潮与极左势力,化解文革式社会政治状态与全面内战之忧。

1992年春,邓公衰年力撑,浩然南巡,将中国从1989年后的三年徘徊倒退期中扭转过来,重新踏上改革开放征程。从2013年11月的执政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到此后的四中、五中全会,于现代立国理政诸端,无论是理念还是具体指向,多所建树。但是,如前所述,问题在于落实,如何经由制度实践,才不至于不仅不见落实,反而只见倒退,才是问题所在。而眼面前横亘在国人心头的倒退之忧,恰恰说明时势危急,确乎到了需要启动新南巡的时候了。

说“新南巡”,不是说要某个人站出来,往南溜达,毋宁,是指需要发动这一意念,表达这样的政治担当、道义担当和历史担当,从而扭转改革颓势。有人以“正在下一盘大棋”为譬,吾不知真假。但是,若果真是一盘大棋,则什么棋都比不上富强、民主与文明维度中的“立宪民主,人民共和”这个如来佛手掌大,而需要奋起击退极左思潮与极左势力,启动第四波改革开放,以最终完成中国近代这一波大转型。悠悠万事,唯此为大。而当务之急,是要摒弃内政意义上的敌我理念与斗争哲学,以改革开放的实际举措,消除关于中国可能会陷入全面内战这一普遍忧惧。

整整一年前,笔者发表“重申共和国这一伟大理念”一文,为“文革”式社会政治状态的悄然回归而预为警怵。不料,一年来的情势发展,恰恰不幸而言中,实在是意料之中而情理之外。此时此刻,撰写本文,愈发忐忑,为“全面内战”忧心忡忡,则但愿所言落空,至少,经济不至于继续下滑,而官民两造幸甚,苍生有福,在下一介良民,教书匠,不想惹事,安稳吃饭睡觉也!

2017年1月16日修订,时雾霾锁城,窗外雪花纷飞。

转自:争鸣潮三世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8595 | 新公民运动


吕良彪:法律人当具“贵族精神”
吕良彪

——吕良彪在武汉大学122周年校庆论坛上的讲演

贵族精神有三大支柱:自由灵魂,文化教养,社会担当。做“知行合一的践行者”与“温和持久的布道者”——如此,甚好。
社会深刻变革之际,法律人的理性、良知与责任,就是要在权力无度与民粹暴戾之间,构建起理性的防火墙。——法律人当具贵族精神;司法改革需要“法律人精神”。
司法改革,不仅仅是法院的事,不仅仅是权力体系内部的事,而是所有法律人的事情,是全社会的事情;司法当具“定力”,“四下讨好”的法院注定不会有权威;法官当“高高在上”,司法不可向低处迁就。
——题记

感谢母校给了我此等荣耀。

122年前的1893年:张之洞在湖北设立自强学堂(武大前身);毛泽东诞生在湖南湘潭的韶山冲;18年后,辛亥革命在武昌爆发。——可以说,武汉大学这122年的历史,也正是中华民族在启蒙、改良与革命中不断探索乃至不停折腾的苦难历史;也正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寻求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我们今天在这里探讨司法改革这样一个宏大命题,不能脱离当下的政治体制,不能脱离我们的历史、我们的传统与我们的时代;不能脱离我们作为法律人应有的理性、良知与责任。

今天论坛的主题是“全面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在我看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社会的大方向,全面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国是根本保障,加强执政党建设是前提和基础。司法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可能成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后山小道”。

当下中国的司法改革,尤其需要避免以下三大误区:

一、误区之一:司法改革不能沦为权力体系内部的“自娱自乐”

某种意义上,今天的论坛就是一次生动的中国特色“全面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的尝试:
首先,秦前红教授作为学者提出两条基本规则:一是严格平等限定时间;二是前面表达过的内容后面不能重复。所以,当小帅哥举着牌子“警告”正在演讲的“大佬”们说“你只剩两分钟了!”的时候,我强烈地感受到某种“程序正义”。(印象中我参加过不少法学界的论坛,嘉宾演讲超时几乎成了一种习惯。所以我总是批评:论坛没有规则么?规则为什么不明示出来?主持人为什么不严格控制时间?每个人都自我感觉良好地超时跟法律人精神的基本要求相吻合么?每个人都本能违规的司法改革可能成功么?——笔者注)

但,“前面讲过的后面不能重复”这一貌似公平科学的原则实际上对后面的发言者是不完全公平的——发言顺序往往是根据职务高低或“牛X”程度排名:第一,西南政法校长、“有能量”的学者提出“高大上”的意见建议;第二,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武大法学院“大师兄”,他的话语权主要不是因为他是律师——甚至,他在为律师“说好话”、普及律师价值这一社会常识之前,还得先“同情”和赞美法官一番;最高检察院智囊以“矫枉过正”之名不是到发言席上而是坐在座位上演讲,这在某种意义上恰恰折射出当下各种势力以“正义”与“特色”之名对规则“理直气壮”的破坏;高级法院司法改革参与者,则“谦虚”地一再发问“请学者们告诉我们司法改革应该如何去做”其实生动地揭示出当今社会司法机关本身缺乏应有的�€ �定力”与明晰的思路;而最高法院司法改革设计参与者、“明星法官”极富煽动力的演讲确实让大家“嗨”到高潮,但,司法改革绝对不可以是一场“狂欢”而必须充满理性与郑重。——最后,才是我,“注定苦X”的、“相对纯粹”的律师。——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下中国话语权“参照官员级别高级决定”的实际情况,暴露出当下司法改革只有权力体系操控而忽视民众参与与监督这一最大误区。当然,我也可以阿Q地将其理解为:中国当下的任何改革,最终都以民众的福祉与认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后天(2015年11月10日),我所在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将与跨国性律师事务所DENTONS正式合并成立拥有超过七千名律师、全球五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140余间办公室的全球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大成DENTONS”;而近来在宁波,刑事被告人在法庭上不是被关在“笼子”里而是与辩护律师坐在一起。——谁又能说这不是司法改革的一部分呢?——中国的改革就是“变法”,几千年来莫不如此。只是,那数千年的“法”都是权力“治民之器”的法。历史表明:依靠权力体系内部的反腐败与政治体制改革注定都将走不出“越反越腐败”的历史死胡同。因为权力者认为腐败是因为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于是便设定一个更大的权力去管着那些可能腐败的官员。而更大的权力同样缺乏应有之监督,腐败的能力反而更强。所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在 于民众的有效参与,在于培育民主法治的土壤,在于建构独立的司法与自由的传媒,在于真正完善我们的代议制度。否则,仅仅建立在权力体系内部相互制约基础上的反腐败,无论声势如何浩大,说到底也不过是“守着粪堆打苍蝇”!——所以,当下的变“法”,当是公民权利保障之法,是监督制约权力之法。“没有民主法治制约权力,我们无不行进在通往监狱的道路上;没有民主法治保护权利,任何财富的神马都不过是浮云”。同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律师们不能科学、有效参与和监督的司法改革,都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律师无法阅卷、律师代理或辩护意见被无视,甚至连证据都被贪污、被曲解,而民众及其权利代言人的律师、记者、学者们根本没有一个法定的救济途径,诸如“员额化”之类的事情做得再精细也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 �法改革。

二、误区之二:司法当具“定力”,“四处讨好”的法院注定不会有权威

中国政治体系之下,司法一直处于权力的边缘。首席们也都按照各自不同的“四处讨好”的思路在试图改变着这种局面:

上个世纪末,我有幸在武大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那时我在一家中级法院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当时法院正经历着一件大事:换装。我们摘下了头顶上的大盖帽,脱下了戴肩章的制服,穿上了西服和法袍。——当时,最高法院院长是肖扬 。他所主导的司法改革,我总结为“专家化(师爷化?)”的路子:也就是试图以强调司法的专业性、独立性、中立性与权威性改变司法在权力格局中相对边缘化状态。——大家知道,穿“制服”者的特点是上级管理与下级服从;而穿西服、着法袍则意味着专业、独立、中立,甚至某种神秘。

十年后,司法改革进入王胜俊 乃至“周永康 ”时代,以“维稳”为特色的司法呈现出某种“工具化”的路子:即试图通过强化司法的工具性职能讨好权力来强化自己在权力格局中的地位,强调“调解率”、强调根据人民群众的感受和评价判案、强调“三个至上”。——公安、检察干不了的很多事情,只有我(法院)才能(为领导)干成。在这种大的背景与思路下,司法日渐沉沦与“家丁化”也就成为必然。

现任周强 院长因其专业背景与政界阅历而广受关注与期待。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全面描绘了司法改革的三个基本方向:

一是司法“去地方化”,例如由省级法院统一管理全省法院的人、财、物——需要说明的是,这种“统一管理”绝不等同于“垂直管理”,更不等同于“垂直领导”。因为上下级法院之间绝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需要强调指出的一个问题是,司法去地方化最有效的是划区域设置地方法院。司法实践中,最高法院在北京、脱离任何地方直接势力范围是其独立性、抗干扰性相对最为有效的保障。如果“广设巡回法庭”,则其后果必然是“最高法院的地方化”,最高法院派出法庭法官与地方势力必然不可避免地产生越来越多“无谓的关联”,这一举措恐与司法去地方化的改革初衷相背道而驰。

二是司法“去行政化”,在法院内部主要是解决好审者能判、判者必须审的问题,解决好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与工作方式问题,例如北京知产法院审委会全体委员同案听审,解决好院庭长与审判人员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问题。

三是司法“去暗箱化”,比如强调审判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等等,试图以公开化促进司法公正。——目前这项工作似乎推进亦不理想。裁判都无法公开的审判,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正常现象。

以上司法改革大方向无疑是不错的,但囿于当下宏观权力结构限制,“周氏司法改革”无力将司法作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后山小路”或“正面阵地”,转而选择以“苦练内功”为特色的“法官员额化”为着力点;当下法庭审理、司法文书羞答答的所谓公开又实现不了司法的民主化,难免陷入双重尴尬。究其原因,说到底不过是当下司法“四处讨好”的路子注定不可能赢得足够尊重。所幸,值得期待的是:“法官员额化”的改革,或许可能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的法官队伍。

司法的公正与权威,互为因果:前些年以北大贺卫方 教授与法大何兵 教授为代表的关于“司法精英化”与“司法民主化”之争,相当程度上不过是学者之间文字游戏。——毫无疑问:法官必须精英化;司法应当民主化——司法公正亦有必要在尊重司法内在规律的前提下引入民众的参与及监督机制。司法的民主与科学,相当程度上应该理解为尊重和保护民众及其代理人律师的权利。律师的权利保护到位了,司法权滥用的空间就小了。司法公正了,权威性也就强了。

常识在于:“越讨好越没有地位”。李天一 案的重判,无非司法在迎合民粹;夏俊峰 、贾敬龙 们的判死,则在相当意义上是司法在迎合权力。

我在武汉仲裁委裁案子时,曾有其他仲裁员老师担忧:吕老师,这样裁政府能接受吗?政府不接受仲裁裁决还能执行吗?如果政府不执行这案子是不是裁得就会有问题?——我当时说,如果裁判不是依据法律和事实,而是考虑被裁判者的感受,那裁决还有何权威公正可言呢?!仲裁裁决不仅仅要考虑执行的困难程度,也要考虑对正义的宣示程度。——此案裁决后,政府虽不情愿但最终还是尊重并执行。

我在北京仲裁委曾经仲裁过一起当事人上访十多年的案子:河南农民在湖北承包的百余亩林地,在修建高速公路时被政府强行处置造成损失,但政府始终不肯给予足够补偿。当事人为此上访十余年,后基于对法院公权力的不信任,最终选择到北仲仲裁,并由北仲指定所有仲裁员。此案仲裁庭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政府纵有千般不情愿,最终还是依照裁决给予当事人补偿。这种中立与权威,最终促成了社会矛盾的解决。

以上两起案件,是想说明:国家需要“三驾马车”——立法权、行政权理应是拉着国家这驾马车积极前行的“主动型”权力;而相对消极、被动的司法权,则是驾驶着、约束着立法权、行政权不要脱离法治轨道的保障。我想,也是应该是“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带给我们的启示。
误区之三:法官理当“高高在上”:司法不可向低处“将就”

中国人自古讲究“大老爷升堂问案”,司法断案权由一地最高长官掌管,具备最高的权威。即使随着官僚制度的细化,司法权、断案者依然具备相当高的职位与权威。民国时期的法官(推事)虽然按照专业分工产生,但其在整个社会中的公信力与权威度亦是不容否认的。法官理应精英化,尊贵化。精英化表现为专业化、职业化;尊贵化则至少需要有三个基本保障:

一是官本位之下,需要有级别的保障:

“新中国”成立后,“推事推事,一推了事”怎么行呢?“法官法官,高高在上”怎么可以呢?所以法官推事被“人民审判员”化,从“高高在上”到走入“田间地头”,司法的独立与权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当下司法改革,如果还是将具体审判权从院庭长往下移,是不是进一步“矮化”司法权呢?!——的确,司法的权威并不完全来自级别。但官本位之下,往往没有足够级别便没有相应权威。

因此,在笔者看来:每个法院法官人数不宜太多,法官现实“级别”与“地位”不可过低:县级区域,法官级别不应低于副处级;市级区域,法官级别不应低于正处级;省级区域,法官级别不应低于副局级;最高法院,法官级别不应低于正局级。法官的产生需要经历严格的考核、遴选机制并至少经省级以上人大统一任免。专业背景和职业履历原则上应成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法官理应定岗定编:法官太多太滥凭什么得到社会的足够尊重与尊贵待遇?!每个法院只有院庭长才能担任法官,或者说只有法官才能担任院庭长。只有这种相对具备高级别的法官,才具备实际的裁判权。他们审理案件,核实关键证据,做出原则性的裁判意见。其他现有法官及专业人员,可以担任大法官助理。法官做出原则性裁判意见后,由专业的法官助理负责法律文书制作,相关事项处置,法院判决执行。这种资源配置之下,法官一年审一两千件案子,并非难事。当然,这些想法纯属笔者作为旁观者的一点思考,我们必须要尊重“中国特色”。——如何稳定法官这支“法律民工”队伍,确实需要太多智慧。

二是要有法官职业安全保障。除非法官贪腐及身体(包括精神状态)不能适应工作,不应被免除职务。

三是法官生活应当有物质保障。我现在兼任北京、武汉等地仲裁员。我每年仲裁案件控制在十个以内,所以可以确保精力的投入与办案的精细。而且,仲裁员办理一起巨额标的的案件,可能报酬要超过从前做法官一年的合法收入。——无论如何,要让法官、检察官在经济上有能力做一个体面的人。

为此,需要我们从制度上保障我们的法官、我们的检察官能够独立、中立与尊贵。至少,我们要为司法建构起以下七条基本的隔离带:一是法院与地方党委间的隔离带;二是法院与地方人大间的隔离带;三是法院与地方政府间的隔离带;四是法院与检察机关间的隔离带;五是法院与民众及其代言人媒体间的隔离带;六是上下级法院间的隔离带;七是审判法官与院庭长及其他法官间的隔离带。

结语:法律人当具“贵族精神”——司法改革需要“法律人精神”

去年年底,我在一篇悼念邹碧华的文章中引用武大校友许前飞 (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的一段话:在我们的潜意识中,悼念邹碧华又何尝不是在悼念我们自己?我们不正是在痛惜那些已经死去的和正在死去的法律人的职业精神和职业品德么?在中国从事法律职业,诚如邹碧华所说,很多时候要“背着黑锅前行”。如果具备邹碧华那样的精神和品格,这黑锅便会成为压力和动力,成为我们“必须经历的修行”。

许院长、邹碧华的话很让我感慨:我先做律师,然后有幸成为一名法官,再从法院出来重新做了律师。在此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任何职业都只是人生感受与价值的一种载体。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短短的几十年。或许我们想多的事情很多,但实际上能够做的事情却非常有限。我只是希望无论选择成为一名法官,还是一名检察官、一名法学教授或是律师,我们都能够对自己的职业选择有一种价值认同感:我们是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在做着上对得起祖宗、中对得起自己和家人、下对得起子孙后代的事情。我希望我们都能够对自己的人生选择有一种职业尊荣感,更为要紧的,要满怀尊严、充满操守地去做我们的事业。这样,我们就能够感受到那种生命归属感:温暖,踏实。

在武大的学习经历是我人生的重大启蒙与转折:让我知道法律原来不仅仅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让我听到美国“马伯里诉麦迪逊”的神话;让我明了“国家公权力不仅仅可能保护百姓更有可能侵害公民权利所以要加以限制”;让我体会到“程序正义其实比所谓实体正义更为要紧”;也让我有激情与信心开始全新的法律生涯……

我至今仍然清晰地记得:在那个寒冷的夜晚,我和同学们挤在停电的教室里听汪习根老师在蜡烛光里讲授西方法律思想流派时的场景。——尤其,那一抹昏黄的烛光,印着汪老师那因为智慧而头发珍贵的额头,微微散发出的光芒——那是人性的光芒,那是人文精神的光芒,这种光芒始终温暖地引领我们前行。

当下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深刻变革的复杂时代:杨佳式的社会报复以及天津、柳州大爆炸乃至新疆暴恐都在相当意义上警示出司法救济与社会治理的失灵。——以牺牲“维权”的方式进行的“维稳”还能持续多久?“上有西太后、下有义和团”的社会状态如何改变?社会是温和改良式的前行,还是辛亥革命式的剧变?——中国政治,正在经历从威权时代政客密室决定的权力政治,走向民主时代民众有效参与的权利政治的伟大转折。——我始终认为:法律人的良知与责任,就是要在权力无度与民粹暴戾之间,构建起理性的防火墙。司法改革,绝不仅仅是法院系统的变革,还必须包括律师制度、检察制度的变革,需要全体法律人的共同参与;绝不仅仅是权力体系内部的事,而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情:需要启蒙,需要普及常识,需要公布真相, 需要社会博弈,需要社会共识,需要寻求我们的“最大公约数”。

不久前,武大的孟勤国 老师公开撰文批评浙江法院滥用自由裁量权引发某种公共话题。对此我写了篇文章,标题叫做:《我们终将接受现实的拷问与历史的裁判》。——我们总在经历历史,见证历史,甚至创造历史;而我们自身,也注定将成为这历史的一部分。——我们终将在历史的法庭上留下“呈堂证供”,谁也逃不脱历史的裁判。

昨天(2015年11月7日)的“习马会 ”上,马英九先生所引用北宋大儒张横渠的话我很喜欢并希望与大家共享:“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法律人,当具贵族精神,当有与法律人相匹配的、较高的文化教养、社会担当与自由灵魂;武大人,天然具有某种哲人气质。所以,当此伟大的历史时代,我希望各位反恭自问:

活在当下,你能为这个世界带来什么样的贡献?

向死而生,你又将以何种姿态融入历史的长河?

注:本文系阿呆拟出版专著《中国律师论纲》之序言,根据笔者在武汉大学122周年校庆“珞珈法学论坛 全面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上的专题演讲整理而成。当下语境,希望《中国律师论纲》一书能够得以顺利出版。

转自: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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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石:眼泪是生命的盐 ——写给谢阳
谢阳s

读谢阳会见陈建刚、刘正清律师笔录,心怀悲愤。特别是读到谢阳说他刚被抓时特务告诉他说“我们这次抓了很多律师,张磊已经在浙江被抓了”,谢阳说“他们用我女儿的生命来威胁我,当我听说张磊律师也被抓了时,我哭了,哭了很久,我被抓时张磊律师的小孩才出生一个多月”,我更加悲愤难抑,眼冒热泪。我感激于身陷囹圄的谢阳对我的同仁之同情。我知道谢阳这眼泪,是为我而流。我知道这眼泪,并不是懦弱,而是知道绑匪无底线的残忍之后难以抑制的悲愤。

读会见笔录,知道了谢阳这一年半多以来所遭受的无尽的屈辱、难忍的折磨、非人的酷刑,我的心几乎在滴血,就像你亲眼看到自己的战友正在被敌人折磨得半死不活一样。

但是谢阳挺过来了,在遭受那么多屈辱之后,仍然屹立不倒。一边是“认罪立功给出路”,一边是可能的重刑,谢阳决绝的选择了遵从自己的良心:我为民维权,追求法治进步,我无罪!要我诬陷同仁,没门!

笔录体现,特务最开始审讯时,把谢阳参加“人权律师团”的事情当成了重点,在审讯者口中,中国人权律师团成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组织”,里面的律师都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该不该反对我此处暂且不论,仅就我所知的人权律师团简说几句,中国人权律师团是由王成、唐吉田、江天勇在2013年9月13日倡议成立的依法促进中国人权保障的松散性网络协作平台,并无组织性,中国律师可自由宣示加入或者退出,其宗旨在于依据宪法明文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推动中国的人权保障和法治进步。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么一个既非组织、亦完全依法进行一些保障人权事务的松散性协作平台,在特务嘴里竟然成了一个罪状,竟然成了对谢阳最初的主要侦查方向。

不过,今日中国,在很多基本概念的定义上,“党”和“人民”持完全不同的立场,只有明白了这一点,你才能理解很多看上去完全无法理解的事情。

谢阳会见律师的笔录中,多次出现有哭的记录,包括谢阳被折磨得生不如死时的哭泣、谢阳听闻外界朋友对他关切时感动的哭泣、听闻审讯者诈他我也被抓时同情与激愤的哭,这些哭泣,并没有让我认为谢阳是一个软弱的人,而是让我更加敬佩谢阳在无边的恐惧中所展现的巨大的人格力量、崇高的道德勇气。

我实在难以想象,刚烈正勇如谢阳者,得承受了多少难以言说的羞辱才能屈从于审讯者的淫威,含泪自污,外表粗鲁而心细如发的谢阳,在酷刑之下被迫“认罪”又经历了怎样的内心苦痛。

我曾亲耳听闻谢阳的勇直,那是他代理的一起执行案件,合理合法的要求,执行法官已经写好的执行裁定就是不交院长签发,多次交涉无效后谢阳一怒之下自己从该法官的桌上抓起裁定文稿直奔院长办公室要求院长依法签发!谢阳因此被长沙一家法院罚款五万元;我也曾亲眼看见谢阳不堪被辱而冲冠一怒,有一次我和谢阳等律师一起去到湖南省司法厅,就某个案件进行交涉,是时谢阳的律师执业证正被湖南省司法厅刁难而转所不成无法执业中,交谈中,湖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的某处长有意嘲讽谢阳“律师这样讲话不好,奥,你谢阳呀,你现在反正也不是律师了”,正怒于律师转所被面前的人卡的谢阳,闻此实在难忍心头怒火,刷地站起来一步上前左手抓住某处长的衣领右手扬拳就要狠揍,幸好边上众人及时拉开,才免除了发生在湖南省司 法厅内的一场冲突。

刚烈如此的谢阳,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六个月里,该承受了多少生不如死的折磨?以致才多次流下了堪比膝下黄金的眼泪?特别是在审讯者面前!

但这不是谢阳的耻辱,而是审讯者无耻地犯下酷刑等反人类罪行的证明。谢阳的眼泪,表明谢阳还是一个正常的人,比之于对其施加酷刑者,更证明了谢阳的人性远高出于审讯者的兽性。

此时又想起鲁迅的话: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他们是中国真正的脊梁。哭过之后的谢阳,擦干了眼泪,战胜了恐惧与诱惑,重新站立起来:我—不—认—罪!

谢阳说自己只是为民维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他的认识朴素无华,也确实符合他自己以及大多数人的正常情感意识。但是某些欲陷之入狱的人不这么看,于是才有了谢阳的被起诉。而特务系统一再的要求谢阳认罪,其实早已经充分地表明了谢阳完全无罪!

如果有人对谢阳是否有罪还有任何的疑问,只需要想一想司马迁有罪吗?岳飞有罪吗?袁崇焕有罪吗?就明白陷入“诏狱系统”的谢阳之完全无罪!不管谢阳最后会不会被当下的中国法院判决有罪,在我心中,在世人心中,在历史之中,谢阳都是无罪的!

谢阳的男儿泪,是一个无罪却待罪在身的人激愤的眼泪,是对迫害者的控诉,是对酷刑的反抗,是对终极正义的渴求与坚守。

眼泪是生命的盐,流过之后,生命才更加厚重与坚实!神或命运选择的人,必将光耀大地。

2017年1月19日

转自:两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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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薪律师:王健会见小记(2017.1.20)
王健

今天(2017年1月20日)下午在江宁区看守所会见了南京公民王健,给他拜了个早年。王健很感谢两年来给予他无尽关心和帮助的朋友们,他说自己非常感动,也很惭愧。昨天又有朋友送进三条毛巾给他,他实在不知该用什么言语来表达对朋友们的谢意。我问他这两年大概收了多少条毛巾?他说:至少七八十条,监室里的人几乎都是用的我的毛巾,他们都很羡慕我,管教说,你都可以开小卖铺了。我说,我估计你收到的毛巾数应该在全国破纪录了。祝福王健!还有三个月(至4月27日)他就可以平安走出小监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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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连家属,计生维权者肖育辉母亲被无故取消低保
肖育辉

在广东,计生维权人士肖育辉上月被以“信用卡诈骗”罪移送检察院起诉。他在惠州农村的母亲日前突然被取消了低保。有维权人士认为,这明显是当局对他的株连打压,目的是打击报复肖育辉的维权行动。

长期关注生育政策,维护生育权益的在广东维权人士肖育辉,上月被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罪名正式移送至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进行刑事起诉。他70多岁的母亲曾未妹的低保,也自今年1月起被无故停发。

肖育辉的姐姐告诉自由亚洲电台,取消低保与弟弟被捕有关:
“不是提前通知的,而是突然间告诉你,你低保被取消了。因为老人家也没什么钱,我们本来经济不好,那笔钱对她来讲挺重要的,所以她就很伤心。那时间点就刚好卡在肖育辉被抓进去的后一个月的时间,这个就会有关联。但当时给的答复就是有人更需要这个低保。我妈妈就一直在说,我一个人有两个孙子要养,这种情况难道还不够苦吗?”

肖育辉的姐姐指,弟弟原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他被捕后家里没有收入,母亲全靠每月600元的低保过活,而肖育辉前妻收入微薄,每个月只有2000多元收入,现在两人和两个小孙子相依为命,取消低保后全家几乎陷入经济困境。

曾联署要求惠州市公安局撤销对肖育辉的刑事逮捕的维权人士叶晓铮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当局株连肖妈妈的行为,是对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的最大讽刺:
“村里面的人异口同声认为,取消低保是因为肖育辉司法抗争得罪了政府,被政府打击报复。现在肖育辉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当地人对肖育辉家人也是退避三舍。如果这些人房子被强拆、土地被强征他们可能去找肖育辉帮忙,但现在就是怕惹祸上身,和肖育辉家人保持距离。当地政府没有给出合理理由,很明显是对肖育辉的打击报复,这是对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的一种莫大的讽刺。”
去年10月3日,惠州国保便衣及经济侦查人员,以肖育辉欠银行1万8千多元人民币的信用卡本金和利息为由将他刑拘。随后,700多名曾经受到肖育辉帮助的二胎家长发起还款行动,其后广州浦发银行已提供还款证明,但肖育辉却仍被刑事逮捕,上月,该案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肖育辉的代理律师文东海接受本台采访时谴责当局滥用公权而侵犯公民权利的行径:
“银行如果说没经过三五次协商,就直接起诉的,基本上我是没碰到过。他们家属和银行的私下沟通,银行也说他们并不想起诉肖育辉,仅仅只是因为惠州当局认为肖育辉可能是一个刺头,可能以前打了很多行政官司,要找他一点茬。正好碰上这么一件事,就把他起诉了。银行没有报案的话,你作为公安机关,你去进行追究,这本身就是违法以及不合乎程序的。”

肖育辉是南方街头运动的践行者之一,曾参与声援南周事件,还曾以爬行一公里的方式支持官员财产公示。他长期关注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协助二胎家长处理二胎儿童入户、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仅2014年至2016年间,就以公民代理身份参与二胎儿童入户、二胎罚款等行政诉讼案,累计一百多宗。去年,80多位中国公民成立“公益维权人士肖育辉案公民监督团”,发出联署信,要求立即释放肖育辉并归还查抄物品;同时要求惠州市检察院对该案有滥权行为的警方责任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特约记者:忻霖 责编:石山/嘉華

转自: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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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改基金会”通讯员苟中山出狱,外界发起关注行动
苟中山

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重判13年徒刑的原美国“劳改基金会”及“观察网站”指定通讯员、前香港“中国资讯中心”驻成都通讯员苟中山,去年4月提前释放出狱。但是他案子、他在狱中的情况,以及他出狱以后的处境,最近才逐渐被外界知晓。日前,中国各地的公民圈发起了对苟中山的关注和捐助行动。

十多年前中国当局起诉苟中山的罪状有:为在美国“劳改基金会”及“观察网站”等提供相关监狱及劳改场所的文图资讯并撰写与人权有关的文章;为“劳改基金会”调查“活体摘取”、“死刑犯人体器官移植”等情况,并曾先后三次到四川省境内滨江监狱、锦江监狱和新源监狱拍录下相关图片;将成都市温江区天主教堂4张外景图片发给“香港资讯中心”、撰写发布“中共政府在全国展开严厉打击异教组织行动”短讯,以及曾将一位中国核技术专家所获国防科技一等奖的奖章和证书拍照。而这些,都成为苟中山“向境外机构提供杜撰的中国与其他国家有核技术合作的资讯”的证据。

苟中山在发给自由亚洲电台的视频中称:

“我是2006年4月秘密失踪的。我以前在中国信息中心观察杂志社为(劳改基金会创办人)吴弘达先生工作,那个时候他是我的直接领导,主要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一个就是死囚犯问题、还有一个是劳改方面的问题、还有就是计划生育政策方面的问题。我那个时候23岁左右。在监狱里面经历了一些苦难,我自己的身体状况遭受到严重的伤害,对我的身体心理打击摧残很严重。另外,我非常感谢各位朋友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苟中山告诉本台,他一直没有认罪,认为自己是本着良心做事:

“我的法律文书上我没有签字,还有审判的口供我没有签字,自始至终我没有认罪或签字确认他们的判决。我给劳改基金会发布的中国死刑、死囚犯器官还有劳改问题,我相信大家都有一个公正客观的评价。我是20几岁进去的,我一个农民的孩子有这个能力和机会推翻国家政权、夺取国家政权吗?那个年龄阶段的价值观已经形成了,但在监狱里面是另外一套体系管理我,你可以想像那个斗争是多么激烈,包括语言和行为思想动态这些方面都全是反的。”

苟中山说,他坐牢整整10年,合计有三年时间是关在禁闭室,期间曾遭到虐待,还曾因营养不良差点死掉:

“我在监狱里面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禁闭室里度过的,我左眼受的伤现在还有。在川东监狱不准上厕所,我偏要上厕所,你知道监狱监管体系,他枪打出头鸟很严厉的。现在出来以后我常晕厥,极度缺乏营养,人整个就差点死掉。”

苟中山告诉本台记者,他出来后很想靠自己改善目前的境况,积极找工作,但因为坐牢的经历被很多公司拒之门外,而他的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好:

“我出来以后确实极度艰难,住在极度贫困的农村地区,巴中那个地方住的是危房。再一个我家里面父母年龄也大了,我坐了十年牢,对他们心理和经济上打击很大。我弟弟也是因为我坐牢考上大学没有读。我的堂姐说家族的孩子参军、考公务员、读重点大学受到挫败,始终是认为是因为我。中国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就使这些都受到严重影响,摧毁了亲情。”
苟中山被捕后的遭遇一直鲜为人知,其家人从未获取任何援助。他的事迹直至2016年他出狱后才逐渐被世人知晓。日前,各地公民圈对苟中山发起了关注和捐助行动。

关注苟中山的四川异议人士黄晓敏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苟中山间谍案就是一个冤案,他是一个专职记者,当局指他刺探到有损国家形象和国防安全的信息。黄晓敏认为,如果死囚器官买卖不属于违法,那么他的“偷拍行为”也不属于违法行为,而他接近核专家获取所谓的“绝密信息”,内容谈不上危害国家安全。他把青春交给自由事业,如今出狱却面临生活困境,希望外界关注:

“在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做了对人类、对社会也包括对我们这个民族非常正义勇敢地非常了不起的一件事。蒙受了十年失去自由,被外人所不知、被家人甚至也不理解、也不支持这样的困苦卓绝的环境里面走了出来,小苟和海外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惊心动魄、坎坎坷坷、风风雨雨的故事,还值得我们去挖掘总结。那时候的劳改基金会吴弘达先生,他(苟中山)为他进行工作,秘密在大陆调查、采证,现在中国政府也是把它作为高度敏感高度机密的信息,被中央政府鉴定为机密文件,就把它定性为谍报、与敌对势力勾结。”

特约记者:忻霖   责编:石山/吴晶

转自: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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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拼音之父”周有光出殡,当局禁张扬报道阻异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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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汉语拼音之父」的中国传奇学者周有光,本月14日去世后,昨天(21日)出殡,老人家乡江苏常州市一个基金会本拟为周老举行大规模的送别活动,以纪念这位经历了晚清、北洋、民国和共产四个政权的国宝级老人,但是却被有关部门禁止。

不但如此,当局还限定出殡规格,只能周家亲属参加,而且要登记身份,核对证件,防止媒体记者进入。一个享有崇高知名度、横跨四个朝代的著名学者,就因为晚年对中共有所不敬,死后竟然还被官方封杀,连死讯也不能报道。

新华社知名记者唐师曾在其私人博客发出多张周有光出殡的照片。据透露,周老去世后,海内外诸多媒体做了报道,并关注周老的后事安排。周老的家乡江苏常州市,官方更派出常州市政协副主席张跃等人,赴北京送别周老。

消息透露,由于周有光老人的学术地位,以及他的知名度,常州市视以为荣,有常州市有实力的基金会曾经打算出资,为周老隆重送别,举行大规模的告别仪式,不料遭北京“更加有实力的部门”一口否定。

据透露,这个“实力部门”不但限定追悼会规格“只能是家人亲友”,而且规定禁止外人,特别是媒体记者参加。所有参加者要登记身份,有些还有验明身份,当局担心一些“敏感人士”,比如周老好友、301医院蒋彦永等,和媒体人士“混入其中”。

据了解,追悼会昨天上午九点在北京东郊殡仪馆举行,周老的家人,包括孙女婿张辉、孙女周禾庆、重孙周安迪等参加,当局特准常州市政协副主席张跃等“以私人名义”参加告别仪式。

据悉,根据周老生前愿望,请来台湾殡仪主持,采用西式仪式恭请骨灰。

周有光原名周耀平,1906年生于江苏常州,经历晚清、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和中共专政四个时代,被称谓「四朝元老」。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上海光华大学、日本京都大学,精通汉、英、法、日4种语言。

青年和中年时期主要从事经济、金融工作,当过经济学教授,1955年受时任中共总理周恩来所托,主导拟定汉语拼音方案,并推动成为国际标准,影响中外十数亿人对汉语的学习使用。

但1989年六四一声枪响,周有光与中共分道扬镳,不但宣布退出全国政协,还由中共的追随者变成批共者,曾经对中共毫不留情地批评:「中国不适合民主?这等于说中国人不适合吃西餐一样荒谬」。

他还痛批「专制下必然有贪官」、「我讲老实话呢,最好的是国民党时代,不是共产党时代」。当局对这位百岁老人无奈,惟有冷待他,不让他在内地媒体发声,甚至老人患病就医,也要靠私人朋友蒋彦永帮忙。

周有光是本月14日在北京协和医院去世,终年112岁。令人唏嘘的是,13日是周老的112岁生日,家人刚刚为他贺寿,包括蒋彦永等大批同道好友去他家为他祝贺,有内地媒体报道周老庆生时,引他107岁生日时说过的幽默话「上帝太忙,把我忘掉了」;

未料翌日传出死讯,不料生日刚过,即是忌日。不少网民感愕然,纷留言哀悼。

转自:博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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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百亮:拳打脚踢、坐摇晃椅子——律师笔录揭中国酷刑详情
谢阳

谢阳和他的妻子陈桂秋。谢阳是一名人权律师,于2015年7月被拘留至今。在由他的律师转录的面谈记录中,他详细描述了自己遭遇的严刑。

北京——在一个被隔离的房间里,中国律师身形不稳地坐在一摞塑料凳子上,日夜被审问者包围着。他说他们朝他脸上喷烟,对他拳打脚踢,并威胁要把他变成“残废”,除非他供认政治罪行。

最终,据他的代理律师公布的会见笔录显示,事实证明隔离、昼夜不停的虐待和警方调查人员对他家人的威胁实在太折磨人。谢阳说,在试图通过代表心有不满的公民和讨论人权案件来颠覆中国共产党一事上,他们让他怎么说,他就怎么写。

“我想尽快结束他们对我的审讯,哪怕这意味着死亡,”本月早些时候的显示,极度痛苦并且经常发出啜泣声的谢阳对代理律师陈建刚和刘正清如是说。陈建刚周四公布了这些笔录。“后来让我怎样写我就怎样写。”

这些笔录列出了迄今为止最详细的第一手指控,直指严刑拷打玷污了中国从2015年7月开始打压人权律师和倡导人士的活动的名声。据(Amnesty International)称,中国在该行动中拘押了近250人。大部分人已获释,但其中四人在去年受审并被判定试图颠覆中国这个一党治国家的,还有仍被关押,并且可能会面临审判。

44岁的谢阳是来自中国南方省份湖南的一名律师。据代理律师称,他未来几周可能也会因颠覆罪指控受审。

“这些笔录是完全真实的,”陈建国周五接受电话采访时说。他指的是两份详细的庭审前会见笔录。它们被公布在了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上。“他被严刑拷打和虐待,这是求救,因为防止出现严刑拷打的内部机制没起作用。”

在这场打压人权律师的活动中,其他被告和嫌疑人低声下气地认了罪,不是在法庭上,就是在电视上。陈建国说,谢阳想公开有关自己被秘密关押的叙述,以便提前证明自己是无辜的,任何认罪行为都是被胁迫的。

陈建国说,自从谢阳选了他和刘正清以后,“他很坚定,拒绝了政府的所有律师。最终他们不得不允许我们见他”。“我们都知道这种案子涉及政治迫害。”

谢阳的妻子陈桂秋也同意公布笔录,陈建国说。但周五当天,在一所大学工作的陈桂秋没有接听记者多次拨打的电话。陈建国说,那天早上她在湖南省会长沙自己工作的大学被安保人员带走了。

“让世人知道什么是刑讯逼供,什么是无耻没底线!”陈桂秋在周四发表的一份中说。

本周,就在谢阳公布有关自己被关起来的叙述前,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试图把自己领导的政府宣传成开明、成熟的形象。周二,习近平在瑞士达沃斯的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上,经济保护主义就像一个国家把自己关进了黑屋子。

本月初,在此次打压活动中被关押的北京律师李春富获释。据称,被关押了近一年半的他身形消瘦,精神崩溃。

“讽刺的是中国政府在达沃斯呼吁开放,在国内的做法却截然相反,”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的中国问题研究员(Maya Wang)在香港接受电话采访时说。“他们嘴上说的是一套,吸引全球,但实际做的却是另一套。他们做的截然相反。”

人权组织和辩护律师说,在打压活动中受牵连的其他嫌疑人依然面临着在秘密关押期间被刑讯逼供的风险。中国政府多次否认这类指控。记者多次致电长沙警方,想知道他们是否知道谢阳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的指控,以及他们是否采取了什么措施,而对方没有回电话。

但谢阳在不遗余力地佐证自己的说法:他说出了很多他口中实施虐待的警察的名字。“如果开庭,我要当庭对本案事实进行阐述,这些笔录是刑讯的结果,”他对代理律师说。

谢阳于2015年7月11日在湖南被警方带走,之后在一所干休所被秘密关押了半年,被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谢阳表示,第一周他被几组警察轮流审问,在折磨人的一轮轮审问之间,他的睡觉时间只有三个小时。

他们通常让谢阳坐在一把“摇晃的”椅子上:几把没有靠背的塑料凳子摞在一起。

“我坐在上面脚够不着地,双腿就是这样吊着。他们要求我挺直腰板坐着,”他说。他还提到一名警察曾警告他:“如果你一动,我们就可以认为你是袭警,我们可以采取任何方式来进行处理。”

他表示,此外审问者还不让他喝水,会点燃多支香烟,把呛人的烟喷到他脸上,好打他、踢他和用头撞他。他说他们还间接威胁他的妻子,警告她开车的时候要小心。

“我们代表的是党中央来来处理你这个案子,”根据谢阳的陈述,一名警察曾这样讲道。“我们即使把你弄死了,你也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是我们弄死你的。”

谢阳表示,到了2015年8月中旬,他崩溃了,在摆在他面前的文件上签了字。但他依然抵制审问者要他指名和牵扯其他人的要求。一年前,他被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转到了一个看守所。但是谢阳表示,到了那里虐待依然持续,他们利用其他被拘留的人欺凌他。

尽管遭到警方和检方施压,但谢阳坚持要见自己的律师。周五,检方对谢阳遭遇的刑讯逼供进行调查,并列出了10名应该对此事负责的警察的名字。

“我现在和你说,我的精神是自由的,”谢阳对记者说。“我声明,我谢阳本人无罪。”

转自: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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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式“清算”VPN
VPN--虚拟专用网络,迄今被视为在中国突破防火墙的有效手段,操作简便而且成本较低。新年伊始,中国工信部就发布整顿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宣布不经批准,不得自建或租用含虚拟专用网络VPN在内的专线。

德国之声中文网)2015年初,随着中国"网络防火墙"的升级,外国翻墙服务器,包括被称为VPN的虚拟专用网络在中国被封锁。中国工信部之前表示,"在中国发展互联网一定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一些不良信息应该按照中国法律进行管理","一定会有新的政策管理措施跟上。"

时隔两年,中国工信部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明确提出"未经批准,不得自建或租用VPN"。通知说,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要全面自查,切实整改,针对"违规开展跨境业务问题",通知写道,"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企业向用户出租的国际专线,应集中建立用户档案,向用户明确使用用途仅供其内部办公专用,不得用于连接境内外的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通过VPN,在中国的电脑或手机用户使用特制软件可获得加密链接,从而浏览通常在中国大陆境内被屏蔽的外国网站,包括社交平台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视频网站YouTube,使用谷歌公司提供的网页搜索、邮箱等服务,还可以浏览各种海外媒体网站。
2015年初,不少在华企业和用户抱怨VPN的使用受到严重限制和阻碍。

VPN供应商Astrill、Golden Frog和VPN Tech Runo警告说,由于审查增加,在中国大陆iPhone和iPad的VPN服务已暂时停止。

专家认为,这是中国试图建立完全封闭的局域网的又一个步骤。按照中国工信部的最新通知,"当前尚未达到相关要求的企业,应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向原发证机关书面承诺在2017年年底前达到相关要求,通过评测,并完成系统对接工作。未按期承诺或者未按承诺如期通过评测完成系统对接工作的,各通信管理局应当督促相应企业整改……未按期完成的,企业2017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不予通过。"

中国对外互联网连接困难重重早就让在华外国企业深感忧虑。欧盟商会代表曾表示,"中国的互联网正在变成局域网。"不少在华企业难以访问国外总部的网络,难以召开视频会议。关注中国互联网管制的专家们担心,中国的网络最终可能完全和国际互联网脱节。

《纽约时报》2015年春曾报道,其在中国的用户已经快回到2012年在中国被屏蔽前的水平了。VPN被认为在其中功不可没。互联网数据中心GWI2015年5月曾公布数据称,中国VPN用户达1.4亿人次,其中20%是看视频和购物。大约 7 千 5 百万人次曾链接受屏蔽的社交网站,浏览被封新闻网站的人有近 5 千万人次。 2016年,社交网络推特的内部人士曾向媒体透露,推特在中国拥有1000万活跃用户。而在中国要登陆推特就必须使用VPN。

乐然/谢菲 (综合报道)

转自:德国之声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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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局关闭敢言自由派网站及微博
茅于轼

香港 —
在中国当局将2017年定为维护政权和制度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一年之际,北京市网信办等部门近期关闭17家“违法违规”网站,其中包括自由派经济学家茅于轼等自由派学者创立的民间智库“天则经济研究所”所属的两个网站。此外,敢言的茅于轼本人的新浪微博账号也遭封。

据报道,“网信北京”的微信公号称,根据日常监管和群众举报线索并经调查,包括天则两个网站在内的17家网站被关闭,这些网站被指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未进行ICP备案登记及ICP备案登记信息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过,外界分析,自1993年成立后不断遭到当局打压的天则经济研究所所属的“天则经济研究所网”和“天则公用事业研究中心网”被关闭,茅于轼本人的微博也遭封号,应与茅于轼近日参与发起知识界和公民联署,要求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辞职有关。

周强近期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阐述贯彻习近平有关2017年首要任务是确保政治安全的指示时表示,要敢于向“司法独立”等西方错误思潮亮剑,引发中外震惊,而中国律师界和知识界先后发起联署,要求周强引咎辞职。

转自: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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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彪峰:对长沙国保的刑事举报和控告书
刑事举报和控告书

举报和控告人:欧彪峰,男,汉族,身份证号:430124198009300417,系长沙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意图栽赃诬陷的公民之一。

被控告人:湖南长沙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以下简称:长沙国保支队)尹卓等警察。

举报事项:谢阳律师被湖南和长沙国保刑讯逼供、诱供、暴力取证。涉嫌徇私枉法、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

控告事项:长沙国保支队尹卓等警察逼迫谢阳自证其罪并意图诬陷控告人,涉嫌暴力取证和徇私枉法犯罪。

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为践行公民责任,争取公民权利,近几年来积极关注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并在网络发表个人观点和意见,由此结识同样热衷关注社会公共事务的谢阳律师,在与谢阳律师的接触和交往中,发现他不仅有着良好的法律专业学识素养,而且还极富正义感,为人坦率豪爽真诚,行动力又强,我们还共同参与过多次公共事件,所以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谢阳律师于2015年7月11日凌晨在怀化市洪江市托口镇黔洲大酒店被众多便衣和警察强制带走,7月12日被指定监视居住于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732号颐天宾馆207房间,时间长达六个月整。期间,被控告人长沙市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尹卓等警察以暴力殴打、剥夺睡眠、坐吊吊椅、烟熏眼睛、有病不医、不给水喝、威胁家人生命、阻绝律师会见等刑讯方式(具体情节见附件《陈建刚律师会见谢阳笔录》),逼迫谢阳自证其罪、意图诬陷同行和朋友,其肉体和精神之折磨超出人能承受之极限,令人发指,以致谢阳几度欲自杀以求解脱。会见笔录中也提到尹卓等国保警察还拿了很多关于我本人的材料让谢阳牵连、揭发我。

举报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湖南长沙国保支队尹卓等警察在谢阳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多人对谢阳大量施加的肉体和精神折磨,其行为已经涉嫌刑讯逼供犯罪,他们同时以暴力相威胁要求谢阳诬陷、牵连刘卫国、刘金湘、陈建刚、张磊、覃永沛、朱孝顶、庞琨、常伯阳、葛文秀、隋牧青、蔡瑛、杨金柱、胡林政、文东海、欧彪峰等同行和朋友,其行为涉嫌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

控告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长沙国保支队尹卓等警察利用谢阳被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采取暴力取证的方式,意图构陷控告人,并承诺谢阳指证控告人,就是立功行为,并会给谢阳取保,让谢阳出去,长沙国保支队尹卓等警察的上述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和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徇私枉法和暴力取证犯罪。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法律和人道的尊严,控告人现提出举报和控告,请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查处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职责,对涉嫌徇私枉法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对被举报人立案调查,追究这些极其严重罪行的刑事责任,以使冤屈得申、罪恶受惩、正义昭彰。另外要求检察机关敦促长沙国保支队公布并说明给谢阳看的很多有关我本人的材料到底有多少?具体是什么内容?

此致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举报人和控告人:欧彪峰
联系电话:18607332626
2017年1月22日

附:1、控告人身份证复印件
2、陈建刚会见谢阳笔录网络版(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向陈建刚律师核实该会见笔录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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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阳:关于管教袁进警官打在押人员谢阳的报告(2016.11.19)
值班所长:

2016年11月18日上午9时40分左右,因超期羁押一事,通过监舍内报警装置向值班鲁警官做了反映。中午12点过5分,因连续非法羁押已经超过12个小时,再次向鲁警官报告。后来鲁警官亲自来监舍,利用执法监督仪详细地听取了我的汇报。他说他只能如实向所领导报告,其自身无权做出决定。我因非法羁押仍在继续,我的人身自由权仍处于非法侵害当中,我有权表示反抗。由于我拒绝从放风场地进入监舍,鲁警官按排值班人员看守后离开。

中午1点半以后,管教袁进警官来到监舍门口,听取了我拒绝进入监舍的理由。随后告诉我,长沙市检察院的《换押证》已经送至看守所。依据法律规定,看守所在三天之内送达给我,都是合法的,我要求他出示法律的规定。同时告知他,任何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实体权利产生变动的法律文书,必须在送达当事人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这是法律常识。在我没有收到新的《换押证》以前,只能视为没有有效的《换押证》,那么看守所对我的羁押就是非法的,我有权对此事表达抗议。袁进警官此时仍然坚持看守所有三天送达时间的法律规定。我说能否将他所说的话形成记录,让他鉴字认可,他说可以。于是我从放风场进入监舍,袁进警官将风门关上。我着手书写对话记录让他鉴字确认,此时他又说他拒绝在我写的材料上签字。�ˆ �因此说他在耍流氓。他听后打开风门、冲进监舍,将我推倒在铺板上,并命令其他监舍人员用抹布塞住我的嘴。事后他又退回放风场地,公开挑衅,如果我胆敢再次进入放风场地,他将会对我实施新一轮的打击。在别人的阻止下,我没有再次进入放风场地。

基于以上事实,我要求如下:

1.保留2016年11月18日上午9点到下午5点的监控视频。

2.要求对袁进警官的打人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本人要求调离十监,脱离他的掌控。

4.面见看守所行政第一负责人。

报告人:谢阳2016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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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阳:关于邓锋、易单检察官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说明(2017年1月19日)
2016年1月7日上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逮捕的检察官邓锋先生、易丹女士来到本人指定监视居住的场所,即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732号颐天宾馆207房。他俩此行的目的是依照刑诉法的规定对我进行讯问,以确定我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在讯问的过程中,我明确表示侦查人员对我实施了刑讯逼供,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对我所做的《讯问笔录》,不是我真实意思的表示,我要求检察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追查侦查人员的法律责任。但检察官邓锋先生、易丹女士以《讯问笔录》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主要是谈侦查笔录是否属实、第二次专题听取我对刑讯逼供的事情为由,拒绝将刑讯逼供的内容写进第一次的《讯问笔录》。在获取了我第一份《讯问笔录》后,就再也不来与我见面。2016年1月8日就下达了长检监侦-批捕[2016]11号《批准逮捕决定书ã ��。

检察官邓锋先生、易丹女士在明知我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所做的笔录不属实,且本人明确提出侦查人员对我实施了刑讯逼供的前提下,拒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已构成刑事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谢阳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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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阳:关于被酷刑的刑事控告状
刑事控告状

控告人:谢阳,男,汉族,1972年 月 日出生,现被羁押于长沙市第二看守所

代理人:刘正清,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543432448

被控告人:李克伟,男,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
被控告人:李峰,男,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警察
被控告人:王铁铊,男,长沙市国保支队第六大队大队长
被控告人:周浪,男,长沙市国保支队警察
被控告人:屈可,男,长沙市国保支队警察被控告人:叶云,男,长沙市国保支队第六大队指导员
被控告人:尹卓,男,长沙市国保支队警察
被控告人:李阳,男,长沙市国保支队警察
被控告人:周毅,男,长沙市国保支队警察
被控告人:庄晓亮,男,长沙市国保支队警察

控告事项:

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李克伟、王铁铊、李峰、周浪、屈可、尹卓、李阳、周毅、庄晓亮以剥夺睡眠、暴力殴打、坐吊吊椅等刑讯逼供方式强迫控告人自证其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于2015年7月11日凌晨在怀化市洪江市托口镇黔洲大酒店被控告人李克伟等非法抓捕,7月12日被指定监视居住于开福区德雅路732号国防科技大学第一干休所,时长达六个月整。期间,被控告人李克伟、王铁铊、李峰、周浪、屈可、尹卓、李阳、周毅、庄晓亮等以暴力殴打、剥夺睡眠、坐吊吊椅、烟熏眼睛、有病不医、不给水喝、威胁家人生命、阻绝律师会见等刑讯方式(具体情节见附件《律师会见谢阳笔录》),逼迫控告人自证其罪、诬陷同仁,其肉体和精神之折磨超出人能承受之极限,令人发指,以致控告人几度欲自杀以求解脱。     为惩罚犯罪,维护法律和人道的尊严,控告人现提出控告,请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查处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职责,对被控告人立案调查,追究这些披着警察外衣却身犯极其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ï ��以使冤屈得申,以使罪恶受惩,以使正义昭彰。

此致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谢阳
代理人:刘正清

2017年1月20日

附件:律师会见谢阳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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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事务所须上报与境外组织合作
北京律师协会近日发出公告,首次要求所有律师事务所必须上报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情况。有律师批评,当局因害怕政权不稳,希望杜绝律师事务所与境外组织的接触。(黄乐涛 报道)

北京市律师协会近日发公告指,接照本月1日实施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新规定,要求所有的律师事务所自行申报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情况,并将申报结果交予辖区的律师协会,由各区的律师协会于下周一(23日)前将结果交上级部门处理。

本台周四(19日)致电北京律师协会希望了解情况,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而海淀区律师协会的职员,则不愿意向本台透露情况。

记者问:我想问一下,就是收集资料这个情况,是甚么目的?
职员说 :我们刚发布出去的(公告),就是我们上级让我们统计,我们就统计,你明白吗 ?其他的我还不知道。
记者问:是不是每一年也是这样做的?
职员说:这个不清楚。

北京律师余文生对本台表示,对于律师事务所必须申报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情况,他感到莫名其妙,认为日后无论是律师事务所或是律师,被当局打压会愈来愈严重。

余文生说:以前并没有(必须要申报的),应该是今年才开始统计,目的它(律师协会)并没有说,但是目的就是大家一看就明白,实际就是禁止与非政府组织有任何的联系,若果联系的,就会被它们掌控。(律师事务所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后)后果现在还没有看到,但是政府是一定会打压的。

他表示,其实当局是害怕自己政权不稳,才会限制律师事务所与境外组织联系,而且利用各种的手段来控制律师,这种社会上的知识分子。

余文生说:可能就是害怕危及到政权吧,因为现在不断利用甚么颠覆国家政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些罪名(打压律师),又或者害怕(境外)的资金流入中国。中国的律师协会根本就是官办的律师协会,它并不是为律师维权,而是为了打压律师而已。

另一名北京律师陈建刚对本台表示,当局现在利用所谓的条例及法律等等来控制律师,现在律师亦很难以法律来保障自己。

陈建刚说:严格来说中国的律师是没有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律师所有的就是法律知识,但是中国现在就是法律失效这种情况,当局所追求的,就是把维权律师或是人权律师消灭掉。

另外,广东律师陈进学及河南律师任全牛亦对本台表示,他们所属的省份,政府亦没有要求他们所属的律师事务所申报,任全牛认为,可能因为北京这个地方比较敏感,所以当局就特别紧张。

任全牛说:北京可能它们(政府)考虑是敏感之地吧,因为709很多的律师他们做了一些国际的人权项目,或者是其他的事情,可能是北京是有针对性的吧,这个好像不是普遍性的。

任全牛希望当局停止打压律师,依法治国,这样国家才会有希望。

转自: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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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海燕宋庄住所被停电断水
居住在北京宋庄的中国女权工作者叶海燕1月19日遭到房东登门逼迁。叶海燕说,当天她家的电和水已被切断。而另一位居住在宋庄的艺术家王藏,家里被断电、停暖气五天。他报警求助,警方却借故推诿。国际特赦组织对此表示关注。

女权工作者叶海燕在宋庄的住所被断水停电。她1月19日告诉自由亚洲电台,房东正在向她施压,劝其主动退房搬家:“刚才房东过来把电停了,我现在打了12345政府热线,打了两次,他们还没有给我回复。房东就说,如果我们不搬家的话,镇政府就会把水、电停了。他说把暖气也停了。他说一停水停电,他家的几个租户都会一起停,把暖气停了也会影响别的租户。他家里还有一个90多岁的老人,如果把暖气停了的话就会影响他自己家的生活”。

数日前,叶海燕在网上发文,声援因发表反毛言论而被免职的邓相超与左春和,她的微信公众号随即遭到封杀,随后她被当局逼迁,引发舆论关注。叶海燕表示,她再三对房东说,绝对不会自愿搬家,这是做人的尊严:
“我就跟他说,要不然你让政府来,只停我的水,停我的电,把我的电表封起来,把我的水表封起来。既然他们只是针对我,就不会影响到房东。可是房东说政府只是没法分,而且光停水停电没有用,还要停暖气。但是我这个暖气停不了,暖气一停,大家都停了。我也非常理解他,我就说绝对不接受自愿搬出去。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情的情况下,没有理由的叫我搬迁,还要我自己乖乖的滚走。你可以把我赶走,我没有力量去反抗,你可以把我扔到大街上。今天北京下雪了,我根本没有办法带着孩子去找房子”。

人权机构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倪伟平,对北京有关当局逼迫叶海燕搬家的事件表示,叶海燕支持他人的言论显然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国际法甚至中国宪法都明确保护这一权利,所以中国政府必须立即停止对叶海燕的所有打压。他说,过往该组织看到多个例子表明中国当局迫使房东驱逐人权维护者迁离他们所租住的房子,他认为中国政府应该停止这可耻的做法:“我们国际特赦关注这件事情。房东给她压力要她找新的房子住,完全不合理。我觉得第一他们不应该给叶海燕这种压力,应让她继续住在自己租的房子;第二,应该停止用这种不合理手段对待人权捍卫者”。

叶海燕的网名叫“流氓燕”,长期为争取中国女性权利平等,2005年在武汉成立了“中国民间女权工作室”,关注愛滋病患者,并提出性工作合法化的呼吁。2013年,叶海燕在海南省万宁市第二小学门口举牌“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抗议校长和官员性侵犯幼女,引起各界关注及对她的行动表示声援。

宋庄另一艺术家王藏四天前就被当局断电、断网及断暖气。他19日告诉本台,他的幼儿出生仅5个月,又逢北京开始下雪,他非常担心孩子生病。他当天电话报警反映房东违法断电断网及中断供应暖气问题,公安曾到他家查看,但称这是民事纠纷,可以起诉房东。

前一天,王藏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道,中国之大,却容不下他们一家五口人,如今逼迫他们离开北京居住,但他们已无路可走。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石山、吴晶)

转自: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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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地务工人员举行讨薪抗议
中国百万外地务工人员年度假日大迁徙已经开始,这些人为就业大批前往较为富裕的中国沿海城市。不过,他们中有人不回家,而是走上街头抗议,因为雇主还没有付给他们工资。
每年此时围绕工资的争端并非罕见,但是拖欠工资问题今年第一次扩大到包括电子商务等所谓新经济产业的员工。

分析人士认为,今年向雇主讨薪的已不止是传统行业。中国劳工通讯的劳工问题研究人员吉甘·埃尔默在政府官员透露最新动态后对美国之音说:“传统经济面临同样的老问题。因此,较老的行业,也就是建筑、以及包括钢铁、煤炭等在内的各个老旧行业,依然面临欠薪问题。

这位在香港工作的分析人士还说:“不过,较新的经济部门,例如,在线和线下市场,或者新的在线电子商务行业的递送人员,目前也面临欠薪问题。某些方面的情况目前甚至更糟。”

抗议增多

这个劳工组织预计,劳工年度抗议浪潮今后几个星期将急剧上升。这个组织公布的罢工分布图(http://mapsclb.org)显示,去年二月以来,没有领到工资的员工发动了2000多次街头抗议活动。

走上街头的人中有邹占海和他的河北省承德市平关泉县同乡。2015年,他们中有21人前往陕西省,并在同年九月份完成了一个油井工程中的工作。但是,至今依然没有拿到工程承包商“天宇公司”的53万元人民币(约合77274美元)的最后工资。美国之音无法找到这家承包商了解情况。

邹占海从陕西省会西安对美国之音说:“这笔数量不大钱还没有到,没钱我们无法生活。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干活才能养活一家5、6口人“。

邹占海还说:”“雇主现在要求我们回家,说春节后会拿到钱。但是,我们不能老是对他们的话信以为真。拿不到工资我们计划就坚持抗议,在这里过年,别无其他选择。”

邹占海说,他们曾经就此向省劳动部门、公安局以及地方法院请愿,承包商而后终于同意将于去年六月前全额支付所欠的钱,其中包括请愿期间花费。

然而自那时以来,六个月已经过去了。他和乡亲们依然没有收到钱。承包商对他们说,这是因为石油公司还没有了结其他相关工程的账款。

邹占海还说,不管政府是否已经增加了新规,捍卫劳工权利,他和乡亲们的当务之急是量入为出。

邹占海说:“新的劳工规则用意良好,但是地方劳动监管部门、公安局和法院看来没人有能力落实相关规定。已受理我们案子的法院依然还没有执行有关规定,追缴拖欠我们的工资。“

类似遭遇

邹占海和他的同乡并非是唯一有此遭遇的群体。

仅上个月,中国劳工通讯就发现,全国各地劳工举行了130次抗议活动。

去年12月1日,工人走上山东济宁街头,集体向开发商讨薪。不过,最后他们受到警察殴打,17人被控扰乱公共秩序。

这个劳工组织说,两星期后,20多名外地劳工爬上广西南宁万达购物商城大楼屋顶,声称如果放假前不能按时得到薪水就将跳楼。

劳工争端在中国社交媒体上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很少有人对问题很快得到改善持乐观态度。

在中国的新浪微博,一位名叫”爱你小钱“的用户写道:”这些欠薪企业最终将要破产。他们怎能扣发外来务工人员辛苦挣来的钱。真是卑鄙!”

另一位名叫“饱”的用户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无作为,应该受到谴责。胆敢拖欠工资的任何单位都应受到重罚。”

强化监管

中国近年已强化了有关规章和监管。本月早些时候,国务院进一步制定了目标,要在2020年前杜绝中国的工资拖欠情况。

一些新增的规定和监管包括,对那些被认定恶意扣押工资的高管制定监狱刑期和罚金,即使很多人认为,最高罚款两万元人民币(2910美元)不够。

地方政府甚至设立备用基金,用以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在公司支付欠薪前渡过难关。

政府官员说,不过,大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工程项目依然还是主要依赖层层承包商,这种情况将使得有关的劳动问题更难解决。

有关政府官员还说,目前的下行经济状况也加重了企业的生存压力。

工人监督

中国劳工通讯的埃尔默认为,政府追缴脱逃雇主的方法已被证明无效。

可以采取的措施是防患于未然,方法是允许工人建立自己的监督机制,或者在参与雇主的管理系统。

埃尔默说:“例如,我们在美国主张定期集体谈判,就赋予了工人某种角色,鼓励透明、以及同老板的对话,确保工人在公司陷入困境或者某种冲突时了解情况。在问题爆发,酿成危险乃至有时暴力冲突之前找出解决这些冲突的途径。”

转自: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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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界联署要求最高院周强“走人”
周强

香港 —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近日有关向“司法独立”等西方错误思潮亮剑的论说,继续引发强烈反响。继中国律师界发起公开联署要求周强辞职后,中国知识界部分公民也发起连署,呼吁周强辞职。

最高法院长周强1月14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阐述贯彻习近平有关2017年首要任务确保政权和制度安全指示精神时,谈及各级法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要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共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周强的言论引发海内外观察人士的震惊和失望,很多人提出质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和张千帆等人批评说,周强言论是开倒车和否定宪法。上海律师林礼国、广州律师葛文秀等人发表公开信,征集百名律师签名,要求周强引咎辞职,表达对中国法治是否要倒退的思考和担忧。

包括法学家郭道晖、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和郝建、经济学家茅于轼、学者荣剑、艺术家栗宪霆、作家苏小玲在内的一批北京知识界公民,1月18日晚发起网上联署,呼吁“这样子的周院长,必须走人”。

联署信表示,周强把司法独立这个举世公认的好东西拱手送给西方,堂而皇之地宣称要对所谓西方司法独立亮剑,实质上对司法独立亮剑。联署信强调,司法独立作为法治文明的基石,早已为人类接受,是人类共同财富,因此写进一些国际公约,中国政府也已签署。只有司法独立,没有所谓西方司法独立,这在理论上是一个早已解决的问题,本不应该有争议。
联署信表示,周强以首席大法官身份挑战人类共识,动员整个法院系统亮剑,造成舆情大震荡,意识形态大混乱。这样子的周院长,必须走人,不然,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由这样的人继续出任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是对中国法律和法治进程的讽刺,让公众丧失对法治的信心。

近年来不断遭到毛粉围攻的知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星期四对美国之音表示,周强的讲话令人对中国的司法状况感到担忧,因此他们感到有责任站出来发声,表达观点。

他说:“我觉得,现在中国的这个司法问题,你也知道,最高院的副院长是个贪污犯,这个院长拒绝司法独立,所以中国的司法状态是岌岌可危。我觉得这是很自然的,这些学者发声,要求强调这个司法独立,所以大家表达一下很有必要的。司法独立在全世界都是一个公认的原则,我们连这个还不承认。”

美国纽约时报星期一在一篇“最高法院院长反对司法独立,中外震惊”的报道中表示,尽管身居要职,但不是主导中共政治的政治局委员的周强,做出如此好战的强硬表态,被认为是在中共今年19大召开前夕,受迫于最高领导人习近平近年建立起来的严峻政治气氛而做出来的,而在周强讲话两天前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传达的习近平指示,则要求政法系统必须保障政权和制度安全。

共同发起知识界联署信的还有法学家张千帆、学者吴伟、独立评论人笑蜀、电影人张献民等。

转自: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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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庆:侠者江天勇——小记与他的交往点滴及印象
江天勇

昨天从青龙桥步行至中国银行办事,其间路过原历下法院旧址,忽然想起江天勇律师,我们曾于此并肩出庭,而今他失去自由,再想起709以来诸位同仁师友遭遇,恐惧忧愤担忧感伤齐集。

江天勇是我结识的第一个人权律师。

印象中应该是08年他来济南,代理一个乙肝歧视的案件,被告是一家著名媒体,见面后他鼓励我也参与进来,彼时我还没正式执业,就以公民身份代理。法庭上他表现出很强的自信,对相关法律也很熟悉,还耳语让我大胆发言。这是一种提携新人的态度。该案一审胜诉,赔偿加公开赔礼道歉,且赔偿数额不菲,考虑当时这类案件普遍以调解与和解撤诉结案的时代背景,是一个不小的突破。此案法官也给我留下良好印象,无论对庭审驾驭还是判决说理,都体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

因为该案他来济南两次,一次立案,一次开庭。

第三次他来济南是被京师短暂放逐,是和爱知行的万延海结伴来的,那时“被旅游”这个词正悄然在民间流行。我先带他们在大明湖外免费转了一圈,其时因为济南办全运会,大明湖刚刚扩建完毕修葺一新,外围是开放性的。中午在北园路上一家普通小餐馆,我请他们吃的饺子,当然也都小酌了几杯。

后来也见了几次,多是在京师,偶尔也在济南。我一度停留在公益律师的层面驻足,看着他和他们作为人权律师披荆斩棘,后来他和其他朋友陆续被注销和吊销执业证。

再后来,我也按捺不住加入人权律师行列,也因缘际会代理了几个有影响的人权案件,然后我亦被注销。

一个被注销或者吊销的律师,如果对捍卫人权痴心不改,会平添不小的风险,所以建三江案发生了,他们一行四人被打断了24根肋骨。他们四人中,老江不是最年轻的,但或许因为他看上去更壮硕些,或者因为茉莉花后他反戈一击揭露被酷刑的经历,老江是行拘转刑拘取保,而取保是一根随时可收紧的绞索。

老江他们多次挨打,身心均遭受重创,但似乎也难见他们真正屈服。

老江好辩论,但性格有点燥,有时一言不合就发火,一直觉得他心中有股无法遏制的激愤,圣经的濡养似乎并未让他变得温和,而是更趋激烈,或许《旧约》对他影响更大,当然也可能系高度压力使然。高压之下,人容易烦躁,容易求全责备,因之也就容易产生嫌隙。

非常时期,人更需内省,包括我自己。

好在老江并不是记仇的人,至少对我。云南火车站持刀砍人案发后,在人权团微信群我曾和他有过激烈争论,最后至不欢而散的程度,但事后并未让我们心生芥蒂。他或者他最信任的朋友偶尔来济南,也多安排我接待。

老江就像田野里一株蒺藜,生存能力很强,屡遭压制踩踏似乎并没伤及他的元气。没有了律师证,他不仅能代理案件,似乎还能会见当事人。他曾担心我被注销律师证后会消沉,然后淡出消失在这个圈子,多次以自己的经历鼓励我走出来以公民身份代理。他对我的看重和帮助,我亦须臾未曾忘记。

709案发生之后,他的作为有目共睹,料也是此次被抓的直接原因。其实回头想一下,老江所做的也就是在朋友受难时,没有置身事外,从律师角度为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法律建议。这难道不是人之常情?我们中国的法律传统上是讲人情的,所以认同亲亲相隐,所以认同“夫人情所不能止者,圣人弗禁”。一个原子化的社会必定是一个族群的悲剧。

听说这次他被抓,起因是使用别人的身份证买火车票。一个人权捍卫者在自己的国家处于半流亡状态,用别人的身份证买票、住宿,经常更换住处和手机卡,像搞地下工作一样见自己的朋友、、、这一切听起来颇不真实。但709之后他就是这种状态。

这自然让我想起另外一个朋友,和他一样的境遇,甚至一度比他更糟,不敢坐火车,而流亡注定不得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只能一段段倒长途汽车,身体还不好,需要每天服药。后来还被莫名撞了一次,造成严重骨折。以一个受害者身份才勉强终结流亡状态。只有成为受害者的时候,他们才暂时是安全的。

拜全能的实名制所赐,变姓名诡踪迹的老江一直处于持续的违“法”状态中。

使用别人的身份证,以他者名义小心穿行在这个国家,这是一种默契,一种半流亡状态的默契,你在流亡中的行为和声音要时刻检点,不能进入公共视野,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老大哥假装没有看见你-------直到他不能再容忍你,直到他认为抓你的时机已经成熟。

老江这么多年来,在维权领域扶危济困,我认为当起一个“侠”字, 现代社会,人们不再认为侠是一种多么正面的存在,都在谈论公民和公民意识。但其实他们没有对侠行和侠气做一种区分,侠行因为可能的私力救济倾向容易犯禁,且这种犯禁甚至免不了是对自然法的,固然不值得提倡,但侠气不然,侠气是一种古道热肠的性格,更是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的一种责任意识。而且侠的概念也应该进化,我以为当代堪能称之为侠者,首先要认同普世的价值观念,其次不能满足于做一个坐而论道的清谈者,最后他必须是一个眼光能超越自身生存之一隅的人权捍卫者。

某种意义上,有行动力的公民、公共知识分子、人权律师,都可以称之为侠。

老江11月22日在长沙被抓,第二天亲友就去长沙铁路公安寻人报案,却未获任何讯息,其远在农村的年迈父亲不得已又去北京协同律师去报案,仍然一无所获。在密集的监控摄像镜头下,一个大男人似乎人间蒸发了,这种细思极恐的状态让案件迅速发酵,成为一国际关注的事件。迟至12月14日,长沙铁路警方才承认行政拘留过老江,9天行拘期满后已经释放,问其下落也不知所踪。一直等到12月23日家属才获得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指定监视居住通知书。此时距离老江被抓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距离行拘释放的12月1日也过去了20多天。看通知书载明是12月1日上午9时对江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可以肯定的是在行拘期间办理的变更手续,铁路警方竟佯装不知。长沙公安局面对亲友和律师登门的报案和问询,面对国际的关注,却坚持用原始的挂号信方式�€ �知,且该挂号信的邮寄日期也令人生疑,嗣后家属按照编号查询竟然没有该信的相关投寄在途信息。

按照官方的说法,老江也已被指监57天,其实那不告知家属下落的行拘和指监又有多少区别?关于指监,法律人都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李春富律师指监后精神分裂了,谢阳律师指监后遭受了令人发指的酷刑,连胡石根长老这“反革命”老惯犯指监后都认罪悔罪绝不上诉了。
指监,本质是一种强迫失踪,没有信息没有制约没有救济。被指监者的命运完全取决于执法者个体的素质、性情、品格,甚至系于他们善恶一念之间。而上面一旦有了搞定案件的压力和奖励措施,人性之恶就会被激发出来。看过电影《南营洞1985》的,想必对此都有深刻认知。

对于政治迫害的案件,是否定罪无关案件事实,因为那些所谓的案件事实无一构成犯罪,但他们特别看重被迫害者的口供,极权时代,不允许留存完美的政治异议偶像,所以他们特别看重你的认罪悔罪,你的自污,当然如果你能供出别人,那更是他们所希求的。

所以我担心老江,担心和平,担心全璋----只要律师还不能正常会见他们。

再过五天就是除夕了,阖家团圆的日子,想起老江和平全璋屠夫戈觉平,想起志永、树庆、王健、李玉凤,想起那正在遭受囚禁的众多良心犯们,想起北中国那沉沉的雾霾,想起近几年那令人惊讶的政治异相之种种,一种艰于呼吸视听的压抑感,一种莫可名状的忧虑无法排遣。

直觉几年内中国将再次走到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上,但愿这次天佑吾国吾民。

奉主耶稣之名,阿门!!

书庆 前律师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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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东生:心苦帖
本月14日一18日山东行,代张婉荷为英雄丁汉忠送饭500元,哈尔滨鞠邦宇100元,赴广饶,泰安为刘星送饭,因刘星刚到泰安,个人信息没到狱政科,无法接见存钱。白跑。牛领钗为李燕军,姚建清各存100元,张婉荷给每人存200元。这只是跑跑褪。17日旁听丁汉忠案庭审,遇到匪共摆出更加邪恶的阵式,这里就不多说丁!

16日上午接律师电话,赵桂荣被判三年,头轰的一下就大了,脑海中浮现出认识赵桂英的一些事情。  15年3月一次旁听后,在离去时公交站台上,宁惠荣大哥介绍赵是我老乡,一交谈才知我们是邻居,我就坏坏地说了一句,跟我去苏州旁听范木根案开庭吧,没想到赵很爽快的就答应了,问什么时候走,我说马上,我们一行数人就坐火车到了苏州,庭外旁听了范木根案,刘星因拉横幅被拘,我们又去拘留所看望刘星。4月底又去祭奠林昭,5月去庆安寻找徐纯合遇害真相被拘十天,后来赵桂荣又多次旁听公共性案件,为他人讨薪等事情,十月二十三日起诉庆安5.18案哈尔滨公安对其拘留行为违法,十月二十六日哈尔滨公安将赵桂荣上网追杀,同月三十一日赵在北京南站被抓。坐牢14个月后于17年1月16日被以寻讯滋事判刑3年。

赵桂荣被抓后,东北维权人士为赵桂荣募集二千多元义款,每月为赵存款二百元,上月义款已没,春节已近,尚无钱为赵存款过年,看着“良心犯”都有人为其存款过年,明信片拜年,我就想赵桂荣做的这些事,真的是“没良心”吗???我个人反思,我认识赵桂荣后,和赵做的事,让赵陷入牢狱之灾,我又无力为赵桂荣做点事,以慰其心,我自责,我以后真的不愿再坏坏的和别人说一起去“旁听”吧!去庆安为徐纯合之死寻找真相吧!!!因为我无力‘承担后果’。因为我们维权人士无论做什么,被打压时的罪名都是上访罪,是‘没良心’的!不能像良心犯一样被民主社会认可。庆安回来后,朋友们问候一声辛苦了,我们都快乐的回复一声不辛苦,今天我要加两字‘心苦’

孙东生草笔于北京

17年元月20日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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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品健:中国人权律师团律师评选2016年中国十大人权案件(发布稿)
一、709系列案(事件)

简介:
2015年7月9日凌晨,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宇与其丈夫包龙军突遭警方非法抓捕;此后几天时间内,周世锋及其锋锐律师所的律师王全璋、谢远东、李姝云、黄力群、助理刘四新,北京李和平律师及其助理高月、赵威,湖南谢阳律师,北京谢燕益律师,广东隋牧青律师,北京李春富律师等全国十多位律师和胡石根、勾洪国、林斌、吴淦、翟岩民等二十多位民间维权人士被抓捕,全国三百六十多位律师和公民在短时期内被密集强制约谈或传唤,上述被抓捕律师和维权人士的家属受到恐吓牵连,全国近四十多位律师被限制出境,因此次大规模的抓捕律师和维权人士的行动始于2015年7月9日,故被称为709事件、709大抓捕。

进入2016年,709事件往纵深发展,并先后发生了如下比较重大的事件或案件:

1、2016年1月8日开始,709事件期间被抓捕的律师和维权人士指定监视居住满六个月之日,大多数人被以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批捕,警方强行解聘家属聘请的律师,越俎代庖指定官派律师。当局的一意孤行让国际社会一片哗然,国内法律界也感到不可思议。

2、2016年初,709家属开始抱团,逆势抗争。以李和平律师夫人王峭岭、王全璋律师夫人李文足、谢燕益律师夫人原姗姗、谢阳律师夫人陈桂秋等为代表的709家属,在经历了起初的痛苦、仿徨、犹疑、等待之后,慢慢地意识到唯有抗争才有出路,她们“离开梳妆打流氓”,以一副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她们平和、理性、坚强、乐观、智慧、不屈不饶,奔走在营救家人的道路上。

3、2016年7月上旬,被抓捕的律师助理赵威的辩护律师任全牛被当局非法控制,成为第一位因为给709被抓捕律师和维权人士辩护而被构陷的律师。当局以赵威的举报为借口,但至今赵威是否获得完全的人身自由尚无法确证。虽然任全牛律师此后被取保,赵威最近也撤销对任全牛的名誉权民事诉讼,但如此公然地抓捕正在履职的辩护律师仍然让人倍感诧异。

4、胡石根、周世锋、勾洪国、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判决,民间又称709大审判。2016年8月初,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胡石根、周世峰、勾洪国、翟岩民分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了快速的开庭判决,四位当事人分别被判三至七年半有期徒刑。由于庭审拒绝家属及家属聘请的律师参与辩护,官方指定的律师与检法对四人形成合围之势,四人在镜头前认罪悔罪,并表示“永不上诉”。民间及国际社会对此次审判的质疑声不绝如缕。此次审判使709系列案件在当局的严密封锁中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

5、2016年11月下旬,江天勇律师在长沙回北京的高铁上失踪,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最终长沙警方不得不承认他们以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等罪名抓捕了江天勇律师;近一个月后他们将罪名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江天勇律师是一名资深维权律师,和709被抓捕的律师多有交集,在709事件发生后,为了营救被抓捕律师四处奔走,以致身陷囹圄,为709事件再添上一笔悲壮色彩。

6、709酷刑。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谢阳、吴淦相继传出遭遇酷刑,进入2017年,被取保的李春富因被长期隔离关押致精神失常,并被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而和李春富差不多同时取保的谢燕益也形容憔悴,更有陈建刚律师在会见谢阳律师时制作的会见笔录见诸网络,里面详尽记载了谢阳律师所遭受的种种酷刑。709酷刑引发大家对此前被取保候审但却处于隔离状态的多位律师和维权人士身体和精神状况的担忧,他们所受的伤害至今无人知晓,更有李和平、王全璋既未被同意取保,也见不到律师,生死未卜,谢阳和吴淦虽然见到了律师,但会不会因为他们曝出酷刑丑闻而遭遇报复?大家对709受难律师命运的关注,注定会成为2017年开局之时的重大命题!

点评:
709事件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近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纷纷发声谴责该事件,多位国际友人以各种不同渠道和方式对709事件受难者和家属进行声援和支持。

全国近六十位律师先后被家属聘请担任709事件受害者的辩护律师,虽然大多数辩护律师被官方非法解聘,未能走上法庭发挥辩才,但他们仍然利用一切可能的合法手段展开顽强的营救。

全国多位律师和公民为自己的权利在709事件中受到侵犯(如被边禁的多位律师发起的信息公开等法律行动)而发起复议、诉讼、控告等行动。更有众多律师、公民、独立媒体人纷纷对709事件撰写纪念、警示、谴责性文章进行围观和声援!

709事件是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侵犯人权的事件。权力在面对律师和维权人士坚守法律底线而阻止其蛮横扩张时,展示出它残忍冷酷的一面,它所采取的强迫认罪手段又反映了权力在法律面前的极度焦虑和不自信,面对日益觉醒的民间社会,它迫切需要律师和维权人士臣服并公开认罪,从而整体压制民间的觉醒冲动;国际社会、律师、受害者亲属、公民、社会良知人士在这一年多来一直和709事件中的受害者站在一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709事件中的受害者更是以他们的血肉之躯见证着依法治国的虚伪!

撰稿人:文东海    复核人:梁小军

二、瞿明学被以破坏选举罪名追诉案

简介:
2016年是中国县、乡基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之年。瞿明学是甘肃省永靖县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维权代表,十余年一直在推动和带动职工维权。为了践行自己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瞿明学联络了其所在的盐锅峡镇的一些有意行使选举权利和被选举权利的人,依照《选举法》的规定,提名公民刘明学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当地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竞选人大代表,瞿明学并作为刘明学的助选人帮助进行竞选活动。

2016年6月20日,在当地选举投票的当天清晨,瞿明学、刘明学等四人被当地公安人员上门带走,下午被公安人员押送到选举投票现场进行了投票,晚上另外三人被释放,而瞿明学则被刑事拘留,所被涉嫌的罪名是“破坏选举”。7月1日,瞿明学被逮捕,7月18日,公安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7月28日,永靖县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当日瞿明学获释。

点评:
瞿明学案是2016年发生的一起非常典型的涉及中国公民选举权利与被选举权利的案件,与瞿明学案相伴发生的涉及基层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的遭遇,进入公众视野的至少还有以下:北京野靖环等人的竞选活动遭到“群众”有组织的破坏,野靖环等多名独立参选人遭到各色人等围追堵截以致最后无法行使被选举权利;北京程海律师准备在街头宣传自己的竞选纲领时被警察强制传唤;湖北著名的独立参选人姚立法在当地选举进行期间被“强制旅游”几十天;北京律师丁锡奎、四川律师卢思位、湖南律师陈以轩报名参选后被施以各种压力被迫退出竞选。等等。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一项最基本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是现代国家里人民参与治理国家的基础性权利,亦为我国宪法和法律所明确保障。但是瞿明学案告诉人们在我国写在纸上的权利与现实的权利到底有多远,对瞿明学这种独立参选行为以“参加选举即破坏选举”的可怕逻辑进行刑事追诉则集中表现了某些地方当政者对待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蛮横态度和粗爆打压。瞿明学案集中的展现了一个准备践行自己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人需要面对的风险和可能付出的代价。但是,从瞿明学狱中所言“国家的转型,社会的进步,需要有人做出牺牲、付出代价,我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从程海律师、野靖环、姚立法们不管遇到多少艰难险阻但仍然坚持不懈的依法践行自己的选举权利和被选举权利,人们又再一次切身的体会到“为权利而斗争”的 深远意蕴。

撰稿人:张磊    复核人:常伯阳

三、陈树庆、吕耿松颠覆国家政权案

简介:
陈树庆、浙江省杭州市人,硕士研究生,中国民主党成员,自由撰稿人,异议作家,人权活动家。2007年及2016年两次被判重刑。
吕耿松,浙江省杭州市人,中国民主党成员,维权人士,自由撰稿人。一直致力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奔走呼吁。2008年及2016年两次被判重刑。

2015年9月11日前后,陈树庆和吕耿松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拘,整个侦查阶段都不曾允许律师会见。经历各诉讼阶段用尽时限的羁押,2016年他们双双被重判,陈树庆被判十年半,吕耿松被判十一年,二审不开庭维持原判。而此前,陈树庆于2007年8月,吕耿松于2008年2月被同样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四年,坐满四年。

点评:
1、陈树庆、吕耿松“颠覆国家政权”二案,曾经被提名为2015年十大人权案件却未得入选。2016年,该二案已经走完了一二审程序。且均遭重刑。他们为人权事业所做出的努力及牺牲,以及通过该二案给我的启发及警示,足以使得该案入选2016年十大人权案件。

2、该二案能够彰显中国异议人士、良心人士在当今恶劣的政治环境中,不畏斧钺加身,不惧囹圄之灾,坚守信仰,孜孜以求的彪炳业绩。入选本年度十大案件,也是人权律师对他们所付出的牺牲奉上的敬意。

3、该二案凸显了“结社权”在当下仍然属于绝对禁区的事实,浙江甚至全国的民主党人为突破结社权付出了惨重代价,甚至可说是血泪斑斑。陈树庆、吕耿松他们正当践行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却两次被重判,追诉的理由虽然拼凑了很多,但根底却是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浙江民主党人坚持公开合法理性的存在,以赤子情怀关怀众生,参与公民社会的构建。

撰稿人:刘荣生    复核人:刘书庆

四、吴良述、李金星律师权益案

简介:
1、广西吴良述律师被法院工作人员暴力侵犯事件:
2016年6月3日上午,广西吴良述律师因代理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立案庭立案,法官以案件不归该院管辖为由不予立案,并拒绝出具收件回执。吴律师坚持索取回执,法官让他到法院信访办公室拿。在信访办公室内,工作人员仍再三推脱,继而怀疑吴律师用手机录音。之后,三名法警进来抢夺、检查吴律师的手机,把吴律师按倒在地,踩踏、殴打、勒脖子、扯头发,吴律师的裤子被法警撕破。

事件发生后,引发舆论关注,吴良述律师被殴打后衣衫褴褛地站在法院门前的照片被广泛传播,全国过千名律师发布公开声明声援吴律师、谴责法院法警暴行。

但青秀区法院只是迫于舆论压力表示了歉意,对涉事人员只是作出了象征性处理。

2、山东李金星律师被司法局行政处罚事件:

2016年12月2日,济南市司法局向李金星律师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称因在郭飞雄案中李金星律师作为辩护人有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拟对其作出停业一年的行政处罚。此前,山东省司法厅、济南市司法局以吊销律师执业资格相威胁,要求李律师偃旗息鼓、顺从他们。收到处罚告知书后,李金星律师向山东司法局递交了听证申请书,明示不接受处罚决定,他在郭飞雄案审理过程中没有任何违反执业规范的行为,相反是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蛮横无理、肆意违法、剥夺律师辩护权。

2016年12月21日上午,听证会在济南市远郊的彩石司法所举行,周泽律师、何兵教授作为李金星的代理人出席了听证会,全国各地律师、公民前来旁听、围观,但他们都未能进入听证会现场。听证会上,济南市司法局播放了经过剪辑的郭飞雄案三十分钟的庭审录像,但纵使通过这三十分钟的录像,也难以认定李金星律师有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倒是主审法官屡屡打断律师发言、态度蛮横粗暴,枉顾刑事诉讼程序、践踏律师辩护权、妄图速审速判之心之行昭然若揭。2016年12月28日,济南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李金星律师停止执业一年。

点评:
吴良述律师依法履行律师本职工作,却在法院遭受法官违法、无理对待,被法警暴力伤害。近年来,律师在工作过程中被司法、执法部门暴力侵犯的事件频繁发生,法院侵犯、踩踏的是律师的执业权益,也是律师职业的尊严、法治的尊严。2016年,吴良述律师衣衫褴褛而又傲然自若地站立在法院门前的照片,无疑又为中国法制史增加了悲壮、悲凉的一份记录。

李金星律师长期关注、推动刑事冤案平反,他发起、参与或主导推动了吴昌龙案、陈满案、念斌案、陈夏影案、聂树斌案等广受舆论关注的冤案的平反昭雪,为洗冤工作呕心沥血,此次处罚亦可视为是相关部门对他公正执业、不畏强权、为民请命的一次报复。随着各种严格管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新规在2016年粉墨登场,对律师执业权益的打压势必进一步加剧。如果律师无法有效履行代理或辩护职责,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是人权保障所必须具备的配套措施。

撰稿人:张鲁    复核人:刘正清

五、雷洋案

简介:
雷洋,男,湖南澧县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2016年5月7日晚21时许,雷洋准备去首都机场接亲戚,离家后身亡。北京市昌平区警方通报称,警方查处足疗店过程中,将“涉嫌嫖娼”的雷某控制并带回审查,此间雷某突然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身亡。雷洋家属不认可该通报,聘请律师介入调查,并对相关人员提出控告。

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随后对邢某某、周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逮捕,并对犯罪嫌疑人孔某、周某、张某某、孙某某等4人取保候审。
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邢某某、孔某、周某、孙某某、张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玩忽职守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后雷洋家属解除了对作为受害人代理人陈有西等律师的委托,雷洋遗体被火化。陈有西律师称雷洋家属收到了“中国迄今为止开创性的最高额的民事赔偿”。

点评:
“There are a thousand Hamlets in a thousand people's eyes”。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在雷洋案里找到这个光怪陆离当下社会的投射。

1、雷洋案突入公众视野,透着距离“大保健”咫尺之遥的吃瓜群众们的深深担忧,并最终引发了对警方暴力执法的愤怒和反思。随后出台的有关警察文明执法及执法时民众可以录像的规定,可看作是政府对这种反弹的被动妥协,但前有黑龙江庆安徐纯合被警察枪杀案,后有玩具枪小贩锒铛入狱,有关警权边界和与之相伴的警察过度、暴力执法造成族群对立撕裂的讨论在雷洋案后还在继续。

2、随着家属披露和官办媒体报道的信息出现了逻辑上的巨大反差,民众对警方可能存在的在媒体上公然说谎造假的行为感到震惊。虽然丰台区检察院在做出不起诉决定时,声言雷洋接受了“有偿性服务”,但“开创性的最高额的民事赔偿”及“雷洋”二字变身敏感词暴露出来的心虚与慌张,却让更多深感被辱没的人们确认了那个讳莫如深的“事实”:这是一个“不义”几欲“公行”的时代。

3、检察部门虽迫于压力对涉案警务人员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且丰台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也详尽描述了涉案者伤害雷洋身体及其死亡的全过程,但最终检察机关却出人意料且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作出不起诉决定,可谓对民众的二次伤害。这种对公务人员的偏袒和轻纵,冲击着民众本就不多的对这是一个法治国家的信心。

4、雷洋案让他身后的人民大学校友前所未有的以联署、募款等形式,对那个之前他们多赖以安身立命并认为可以妥为保障他们权益的体制产生了质疑并进行了一些挑战。虽然人大前校长之女谢小玲女士要求政府公开那笔“开创性的最高额的民事赔偿”来源时警察却开始睡在了她家过道的残酷事实,给更为广泛的中产阶级指出了两条路看起来都不那么快乐易行的生存之道:要么忍受,要么移民,但这种挫败对自诩精英者认识当下的中国提供了绝佳素材。

撰稿人:瞿远    复核人:常玮平

六、对福州、苏州、深圳三地公民系列抓捕案

简介:
福州案:2016年9月G20杭州峰会期间,福州警方对维权人士进行大抓捕,福州维权人士林炳兴、石立琴、廖俊、江智安、林依妹、蒋碧秀、熊凤莲、严兴声、张秀屏、吴宏福、罗红梅、贺清敏等14人相继遭到抓捕。后在隋牧青、葛文秀、王国芳、黄沙等律师的介入下,11人陆续刑拘30天期满取保候审。而林炳兴、廖俊、严兴声三人被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苏州案:2016年9月至11月,苏州公民顾义民、王明贤、徐春玲、王婉平、周金丹、陆正国、吴琪和、朱雪英、范永海、戈觉平、陆国英、胡诚、倪金芳、邢介忠等人先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扰乱法庭秩序、寻衅滋事等罪名抓捕。除范永海、陆正国、周金丹已被释放外,其余被拘押公民目前均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所有前往要求会见当事人的律师都被警方以侦查期间发现当事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会见。

深圳案:
深圳公民邓洪成、肖兵、王军、马志权(沈力)、李南海(火焱)、丁岩、王威(自由大威)、董凌鹏(北回归线)、邓剑峰(邓洪成侄子)、王建华、宋立前、黄安阳自2016年11月15日起陆续失联,据知情人士透露,多人失联与14日晚上的聚餐有关,但不清楚具体事因。
一个多月后,邓剑锋、邓洪成、王军家属先后分别收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事由均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2016年12月27日,邓剑锋获释返回家中。
其他人的家属暂时未收到通知,亦不知具体罪名、强制措施种类、羁押地点等信息。

点评:
福州、苏州、深圳三地公民系列抓捕案是当政者对于民间维权人士的一次成规模的系统性打压,在这一系列案件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极大的滥用,危害国家安全成了剥夺和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借口,法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绝大多数当事人至今都未获得会见律师的权利。

公民维权行动往往都是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后,起而通过各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维权过程中,有一部分公民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了较大提升,有一些人已经超越了自身的诉求,开始关注其他人、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社会公正和法制进步有了明确的诉求。公民的维权行动往往都具有深厚的民众基础和迫切的社会需求,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应当保障公民的维权权利,保证公民有渠道通过维权行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陈进学    复核人:张金武

七、贾敬龙案

简介:
贾敬龙是河北省石家庄市北高营村村民,2013年,因贾的婚房被主持旧村改造的村主任何建华带人强行拆除,导致贾无法如期举行婚礼,后未婚妻与贾分手。对房屋被强行拆除后的赔偿,贾敬龙几乎穷尽了一切可能的救济手段但终无结果。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新春团拜会上,贾敬龙用自行改装的射钉枪射死何建华。2015年11月24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贾敬龙死刑。2016年5月17日,河北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由于贾案存在被害人严重过错、贾穷尽一切救济手段仍然无法获得救济、杀人后自首等免死情节,故社会公众对一二审的死刑判决产生了巨大的反弹,甚至寄希望最高法院可以刀下留人。从案发开始贾案就一直是舆论焦点,公众对该案的关注强度和免贾一死的呼吁声音也是近年来绝无仅有的。但这一切都无法改变司法机构处死贾的意志!贾敬龙于2016年11月15日被执行死刑。

点评:
论法、论理、论情,贾敬龙罪不当死。贾敬龙案集中体现了当下中国基层乡村政治生态中非常突出的官民矛盾,民杀官或者民敢杀官,则当政者必杀之,以期安抚基层官员效命之心,维护基层农村政治社会的所谓稳定,让民不敢杀官。所以即便国人皆曰不可杀,当政者也要借贾敬龙人头一用了。

生命权是最高的人权,高于其他人权,也是其他人权的基础,人的生命应当受到无条件的尊重。如果一个社会对看上去“最不应当享有生命权”的人的生命也能够予以无条件的尊重,那么这个社会一定是各种人权都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的社会。但是,贾案不仅不是这样,反而是把人的生命当成了实现某种政治目的的工具。

撰稿人:张磊    复核人:吴魁明

八、张海涛被判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简介:
2016年1月15日,张海涛被新疆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以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没收财产12万元。张海涛上诉,新疆高院于2016年11月23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张海涛自2010年7月起至案发前,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借社会敏感热点问题,利用推特微博、微信向不特定网络受众发表转发大量诋毁、攻击、侮辱、诽谤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制度等煽动内容的微信69条、推特微博205条。张海涛积极配合境外敌对网站、媒体反华反共需要,以所谓“民主人士”身份,发文投稿、接受采访,故意歪曲事实真相,肆意攻击、诋毁党和国家政策,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在此过程中,张海涛积极搜集新疆街面维稳警情社情的信息和情况,多次通过网络投稿、电子邮件、接受采访等非法方式,向境外敌对网站、媒体提供,危害了我国的国家安全和利益。

张海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行为均表示认可,但对行为的性质有异议,认为是反对独裁、要求民主的范畴,也是言论自由的权利,认为自己无罪。

点评:
因言获罪,指控微信69条、推特微博205条,被重判十九年,这是一份21世纪法院的判决。并处没收个人人民币财产12万,对这个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张海涛的妻子无业,孩子刚一岁一个月。张海涛的行为诸如翻墙浏览境外网站、订阅下载文件、接受外媒采访、存储书籍都无涉犯罪。张海涛通过网络转发发表言论,对时事进行报道评论,是言论自由基本人权。联合国定义记者包括所有媒体工作者和后勤人员,以及社区媒体工作者和随时扮演记者角色的“公民记者”。张海涛作为公民对周遭乌鲁木齐发生的公共事件进行观察描述正是“公民记者”为社会提供信息的行为,符合公民记者的权利范围。张海涛还对民族政策提出了批评和反思。保障人权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

撰稿人:王磊    复核人:蔺其磊

九、河北聂树斌、江西黄志强等死刑冤案被纠错

简介:  2016年底,沉冤二十余载,因故意杀人、强奸已被执行死刑的河北聂树斌案在全国千千万万网友的大声疾呼和法律界人士的抗争之下,终于得以昭雪,最高法院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

2016年底前被昭雪的另一桩死刑冤案是江西乐平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案,该案先后两次被景德镇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被江西省高级法院以语焉不详的“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死缓。今年12月下旬,被江西省高院再审改判无罪。黄志强等4人蒙冤14载,申诉14载,民间社会持续不断呼吁、抗争,先后有四十余位律师接力介入,可以说使出了“洪荒之力”,才换来了黄志强等4名冤狱受害者的无罪判决。

点评: 从这些年已曝光的案件,可见中国刑狱冤案申诉、纠错之难,难于上青天!这不知是多少冤案受害者和亲属们漫无边际的血泪见证。在国内冤案翻案几乎要豁上半条命,扒掉几层皮,否则门都没有。数年前,死人“复活”,背负杀人罪名的佘祥林、赵作海得以洗冤;真凶出现,呼格吉勒图被冤杀案方得昭雪;警察杜培武杀妻案亦是真凶出现才得以纠错。在大陆冤案的翻案总是在不断“重复昨天的故事”——不但看不到历史的进步与反思,相反却在这个时代看到荒诞在不断的上演——为冤案平反奔走呼号的人,反而被构陷入狱、身陷囹圄……

叠加上这两个冤案的翻案历程留给我们的太多沉重的思考。聂案和乐平冤案被纠错固然值得欣慰,但我们更愿意看到冤案纠错后责任的追究和立法的进步、司法体制的根本性改革。若没有责任追究和立法的改进、司法体制的根本性改革,冤案还会源源不断产生……

历史是一面照妖镜,以史为“镜”也能折射出我们今天社会的是非曲直。故最后我们以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处置结果作为结尾——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历时三年得以真相大白,慈禧太后一下子连续发布旨意,惩罚余杭知县刘锡同,因刘锡同勘验不认真,导致这起冤案的发生,他作为罪魁祸首,发配黑龙江;仵作沈祥以及其他相关人等30多位官员被革职、充军或查办;浙江巡抚杨昌浚、浙江学政胡瑞澜,杭州知府陈鲁一干官员100余位,革除顶戴花翎,永不续用。纷纷扬扬的杨乃武、小白菜案以一大批官员的落马而告终。杨乃武与小白菜都活到了70多岁,寿终正寝。古今对比,让人不胜唏嘘。

撰稿人:刘仕辉     复核人:吴绍平

十、广东乌坎村林祖恋暨众多村民维护土地权利被控犯罪案

简介: 2016年6月中下旬,平淡了5年的广东陆丰市乌坎村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乌坎村委会主任林祖恋被数十名特警从家中抓走,之后林祖恋火速在电视上“认罪”,7月21日林祖恋被以涉嫌“受贿罪”正式逮捕。林祖恋被羁押期间,其家属依法聘请广东律师葛永喜、玉品健和北京律师魏汝久,分别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权委托书,但葛永喜律师被强令解除委托代理关系,并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将律师费如数退回;玉品健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前往陆丰准备申请会见,但在汕尾投宿当晚即被有关部门追回;魏汝久律师次日到达陆丰检察院要求会见时,被告知嫌疑人不需要聘请律师。以上三律师均被剥夺辩护人资格,不能为林祖恋提供任何辩护活动。林祖恋经过二审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罚金20万元。林祖恋的被捕引发村民抗议。参 与抗议集会的活跃者魏永汉、洪永忠、杨锦贞、吴芳等9人随即被捕,分别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等重判十年至二年的有期徒刑。

点评:
乌坎村事件以其5年来的发展走向,清晰地向全世界宣示了曾被赋予中国变革希望的“乌坎模式”神话的破灭。官方的承诺流于纸面,乌坎村民无法用选票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被非法侵占的土地依然无法收回,参与抗争的活跃分子被秋后算账。这一切说明没有真正系统法律保障措施,真正的基层自治只能是镜花水月。虽然,“乌坎模式”神话已经破灭,但是,乌坎村事件是新时期公民整体抗争的典型,是具有共同利益者联合抗争的典范。可谓抗争浪潮中的星星之火。尽管最后被弹压和镇服,但其模式的可复制性极高,为后来者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抗争模式,其在推动民主法治进程中意义重大。

撰稿人:玉品健    复核人:杨璇

发布日期:2017年1月21日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8552 | 新公民运动


张曙光:我国公民社会的现状
张曙光1

今天是天则所第509次双周讨论会。此次双周我们请到了世界和中国研究所的所长李凡教授,他讲的主题是我国公民社会的现状。因为走向市场经济,自然要建立公民社会,关于中国的社会现状,我们的公民社会的现状,大家的看法也不完全一致。中国社会目前走向公民社会存在的主要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我想这一点可能大家有一致的认识,但是我们的认识可能都是一些感性的,或者有一些了解,但是没有深入研究。李凡教授长期进行这方面的研究,而且出了好几本书,我也是看到他的书才请他来的。所以这个题目我觉得还是很有意思的题目。

下面,先请李凡教授来讲,然后我们请了四位评议人来做讨论,然后大家一起讨论。按照我们规定,你讲的时间是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你讲完了以后再进一步讨论。下面我们欢迎李凡教授给我们做报告。

李凡:

非常感谢天则经济研究所今天做的这个安排,我这里也是不好意思,因为已经请了很长时间,拖了有半年多,今年上半年我们基本上都是在国外看选举,所以一直没有时间安定下来,现在算是安定下来了,因为曙光教授的邀请,我就过来讲讲这个问题。公民社会的问题是一个很热的问题,而且热的有点很烫手了,所以今天我讲的话都是代表我自己个人的意见,如果有什么不良反映,对着我来就行。

我们研究所的成立和天则研究所是同一年,也是20年了,但是我们的规模没有天则大。我们比较关注的是政治、社会的一些变化,所以公民社会的研究一直是在我们的关注和研究范围之内,到目前为止我们出了两本关于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专著。因为公民社会的问题比较敏感,所以很遗憾这些书都没有出在国内,一本是《静悄悄的革命》,副标题是“中国当代市民社会研究”,1998年出版,出在香港。还有一本是2011年出版,叫做《当代中国的自由民权运动》,出版在台湾。我们研究所印了一些《当代中国的自由民权运动》,是简体本的,拿来送人,如果一些读者想要的话,我们带了一些可以送给大家,因为这个书在国内不能卖,所以就是送。

一 公民社会的定义和路径

我就开始讲讲我自己对于中国公民社会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果要讲中国的公民社会,我觉得还是要对公民社会有一个定义,我觉得可以用非常简单的定义来讲,一个是Peter Burger 讲的,他是文化社会学的大家,是美国波士顿大学的教授,他的定义就是公民社会就是国家与个人间的中介机构,包括了家庭、邻居、教堂和社会组织在内。从美国的环境来讲,实际上公民社会就是国家与私人之间的相对独立和自由的空间。哈贝马斯讲的也是公民社会是国家和私人间的公共体和公共空间,但是哈贝马斯是针对欧洲环境讲的,我理解在欧洲的环境下,公民社会就是相对于国家而言,这个社会是自由和独立的。我想就用这两个基本的定义起个头。

然后从这个定义讲公民社会发展的路径是什么?因为我们做研究看了很多东西,我个人基本上认为现代公民社会的形成是三个路径,一个是欧洲路径,一个是美国路径,还有后殖民地路径,后殖民地路径是我起的名字。欧洲路径大家知道的比较多,欧洲路径基本上因为在中世纪是国王、贵族统治的欧洲,所以一开始是贵族跟国王斗,从国王那里拿到权利;中产阶级再和国王和贵族斗,拿到权利;最后下层社会要从中产阶级和贵族、国王那拿到权利,所以基本上是一个抗争的过程。通过不断的抗争使得社会得到自由。我们回过头看马克思讲的一些东西,马克思讲的共产主义所谓的工人阶级要挣脱枷锁的东西,就是社会争取自由的过程,实际上目前在欧洲已经基本实现,就是公民社会现在欧洲已经普遍实现。它的实现过程,就是不断的挣脱锁链 的过程,不断的跟专制主义做斗争的过程,所以欧洲公民社会路径总结一句话就是一个抗争的过程,用抗争争取社会的自由、争取独立,而且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做了很大牺牲,但是最终取得的自由社会,就是公民社会,这是欧洲路径。

谈美国路径,就要关注托克威尔。现在大家关注的是托克威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实际上托克威尔最著名的书是《美国的民主》,这本书名气非常大。他在美国访问之后,看到了美国出现的一些社会状态是欧洲没有的。因为美国最初是一些当时从英国去的罪犯或者其他一些人跑到美国去,然后一个一个成立了一些移民点,在这些移民点里,大家是自己管理自己,是独立的,在这个移民点上形成自我管理。这是美国独有的一个特色,就是社会是自己管理自己的,实际上所谓的美国路径,美国的公民社会就是这样产生的。然后在这个公民社会上头建立国家。最近国际上也有本新书在谈这个问题,我觉得大家可以关注,书名叫做《国家为什么失败》,这里面讲为什么美国殖民地后来出现这样的民主,就是它是成立在公民社会之上,到美国去的 这些英国的移民是完全自立的,然后在独立的移民点的基础上成立国家,就是在公民社会之上成立国家。但是南美不一样,南美都是以国王名义去发现的,所以哥伦布发现南美之后,整个地方归了西班牙国王,就没有美国后来的发展趋势。所以,托克威尔讲在美国人人都会成立社会,每一个人都是某一个社会组织当中的成员,但是在欧洲就不一样,在欧洲社会想做任何事情,在法国要得到国王的批准,在英国要得到贵族的批准,这是托克威尔的话。但是,在美国不需要任何人批准,马上就可以成立,所以美国的公民社会产生的路径跟欧洲的路径是不一样的。用我的话讲就是一个田园诗般的路径,不需要什么同意,我们来的这些人建立一个社会,然后国家是建立在我们之上的,所以国家当然要听我们的。因此,美国公民社会产生开始的时候�¸ �存在跟国家之间强烈的冲突和反抗的过程。

第三个路径是后殖民地路径,这个是我在国际上走来走去观察到的。我看过香港,看过新加坡,然后非洲的尼日利亚我也去过,这三个地方原来都是英国殖民地,英国殖民地与法国和其他国家的殖民地不一样,他在管理殖民地的时候给社会充分自由,让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建立起来,在这个之上建立了法治,这个法治目的是要保证这些社会的自由。所以英国人走了之后,也就是离开了殖民地之后,留下一个自治的公民社会存在,但是没有民主。英国没有给这些国家民主,但是留下了公民自治空间,而且留下法治空间。这是后殖民地路径,我讲的就是英国人搞的。你要看法国、比利时、德国,这些国家的前殖民地现在都出了很多问题,都是没有像英国殖民地这样的一个特色。所以一般的讲,在英国的前殖民地国家的公民社会比较发达。

我们该怎么看待中国的公民社会,怎么产生的呢,我们就从路径角度讲。中国是什么路径?前面讲了三种路径,欧洲路径、美国路径、后殖民地路径,哪一种适合中国?我个人认为很明显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产生中国走的是欧洲路径,为什么?

台湾学者做过研究,中国的公民社会,定义上可能不太完全一样,其实在宋代就很发达。我到台湾去看,这个古代公民社会的痕迹是很明显的,但是在国内我们已经看不到了。台湾你到庙口去看,台湾的大庙,就是在港口的大庙,里面出现几种组织,大家在合作。第一,宗教组织,宗教是独立的,这些宗教组织本身是独立的。第二,有政府在里面,因为政府要收税,要有政府官员在里面。第三,那要形成市场,管大家吃饭买卖东西,形成一个市场,市场有市场的管理方法。最后还有很多居民也住在那里,居民也有居民的管理方法。这四个东西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古代公民社会。是自治的,相安无事。从宋代以来,其实在大陆,在福建,在广东都是慢慢逐渐形成有这样的公民社会的组织存在,就是商业、居民、宗教、政府。大家相 安无事,形成了一个自治的管理系统。

这个东西是到什么时候没有的?咱们讲不太好说的话,就是1949年以后逐步在中国大陆全部消失了。中国大陆在1949年以后慢慢建立起来的是一个极权主义,这个极权主义希望社会是一盘散沙的存在,所以党和政府对于社会的控制是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严厉。实际上独立的社会在1949年以后的前30年当中已经不再存在。政府根据自己的需要建立了一些社会组织,比如说青年团、妇联等等这类组织,这类组织其实扮演的基本上还是政府的功能,我们已经看不到一个独立和自治的社会的存在。然后到了文革中这种控制程度逐渐渗透到家庭,鼓励孩子和父母之间互相揭发。国家对于家庭的控制,也就逐渐破坏了家庭的独立性。基本上就是这样,整个公民社会存在的空间没有了。所以,从最近我们看到的社会发展情况,实际上就是要从这种国家对ä ��社会的严格的控制当中逐渐地要把社会解脱出来,解放出来,这个过程不是一个田园诗,不是一个美国式的田园诗的路径,也不是后殖民主义路径,政府都给社会安排好了,政府走了,我现在要离开了,我要搞市场经济了,你们社会想干什么都可以了。其实不是,实际上是一个逐渐的要从国家的严格的控制下社会解脱的过程。

所以我如果给中国的公民社会做一个非常简单的定义的话,我的讲法就是能够自我管理的独立的社会,这个是叫做中国公民社会的概念。这样的话,我们在某种意义上讲,在中国实际上就是两种社会的存在,一种是国家控制的社会,一种是公民社会的存在。实际上就有点跟前面讲的哈贝马斯那个观念有点相似,就是有一个国家控制的社会,这个控制还在,而且控制的很严格。然后,还有一个有一定的可以自我管理的独立的社会,这个社会在逐渐扩大。所以,这样一看,实际上中国公民社会产生的路径就比较相似于我前面讲的欧洲的路径了。

二 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原因和特点

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原因是什么?我觉得这个就比较简单了,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在社会有了钱了,社会也有了一定的自由了,可以出国,大家也可以聚一聚,也可以到别的地方进行生产,也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这样逐渐促使中国独立的可以自我管理的社会的存在和扩大,所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最近十年来,我们看到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出现了,前十年大家如果讲这个事,恐怕还不是很明显,但是最近十年以来,我发现很明显。比如举个例子,我们也在地方搞预算改革,预算那个钱是什么钱?如果有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就明白这是老百姓的税。政府拿的我们老百姓的税,所以政府怎么花钱,应该让我们知道,这是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你不让我知道是不对的。但是,以前政府不这么讲,以前政府说我们政府拿钱是给老百姓做好事,你们老百姓应该感谢政府。所以,这是两种不同的解释,前面这种解释随着最近几年网络各方面的发展,社会对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关注越来越大,越来越强烈,越来越感觉到社会和老百姓应该对政府实行某种程度监督,而且政府拿的钱是我们老百姓的钱,政府必须向我 们老百姓报告。所以,这就是最近几年公共预算改革能够逐渐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另外,其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促成了权利意识跟公民意识,就是这十多年以来,实际上是从90年代末期以来,地方政府跟老百姓的冲突越来越大,在冲突过程当中,老百姓开始接受了这种权利意识跟公民意识,所以这样的话就使得在公民社会的存在既有了物质基础也有了思想基础。

下面我讲讲中国公民社会的特点,从中国的角度来看,公民社会基本上是要满足社会本身的利益跟需求,就是社会的利益是什么,想做什么,想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一个目的是社会可以提供服务,这一部分的服务是政府不能提供的,或者政府提供不了的,可以通过公民社会来提供,这是一种。还有一种目的就是维权的需要,前面讲了,由于这么多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地方政府跟社会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大,社会就有了一个维权的需要,老百姓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怎么办?要组织起来,这是中国共产党经常讲的话,我们要干什么,要先组织起来,社会就要组织起来,组织起来干什么?就是维权。还有一种目的就是兴趣需要,现在大家钱也多了,时间也多了,有一些不同的兴趣,我愿意读书,我愿意看足球,我愿意钓鱼,于是各种各样的 兴趣组织慢慢发展起来了满足社会的需要。这些是满足社会本身的需要。

中国公民社会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逐渐扩大了跟公权力的冲突,尤其是在地方。和县乡两级政府的冲突比较多,省一级稍好一点,跟中央没有直接矛盾,当然也有一些地方政策是来源于中央政策,但是社会主要还是跟地方政府冲突,跟掌握公权力的一些人的政策和一些做法发生冲突。其实我们看,地方政府现在是非常不象样。我们从反腐败的案例也可以看出来,实际上他们对待社会的政策也是这样,他们为了政府能有更多的钱,这一块地卖给了这家,拿到一笔钱,老百姓不卖,政府就帮助企业家抢,卖了十年以后,政府说我们这块地重新规划,又卖一遍,又要跟企业发生矛盾。反正地方政府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所以,这个问题就不断的产生了社会现在跟公权力的冲突,我觉得这种冲突是很多方面的,我不一一细讲了。

第三个特点,就是虽然由于我们的现行政策是不允许社会组织的成立,但是拜托互联网的影响,所以我们看到有大量的公民社会组织的存在,国际上的讲法就叫做网络组织,新型的无组织的组织,英文是organizing without organizations,就是说这种社会组织的存在是不需要社会组织就可以组织的,或者再换过来讲就是organizations without organizing,或者两边的组织一词都是动词也可以。这个句子可以不断的转换,都可以适用,它基本上可以体现当前中国社会组织的特点,就是虽然由于政府政策不允许大家成立社会组织,但是实际上社会组织在大量出现,这很大一部分是拜托了互联网。当然不通过互联网的社会组织也很多,也是大量成立。所以,中国实际上的社会组织在大量发展,这是一个组织上的特点。

最后一个特点,我们最近看到的,十八大以前就是这样,就是中下层社会的发展走向逐渐激进化。这里面我觉得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周永康搞的维稳的一些做法,使得社会好像非常不满意,政府用一种非常强力的镇压手段,只要有事就把你抓起来,一抓就是抓一堆,抓到监狱里面不是打就是骂,各种办法全都用了。所以,下层社会有一种对于中国当前形势感到失望甚至于绝望的感觉,我们碰到很多社会人士他们都有这种感觉。所以,目前在社会下层里边讲革命的声音在逐渐提高,所以实际上在中下层社会就有一种往激进方向发展的很大的可能性。当然随着十八大以后新领导人上台,进行了反腐败的一些措施,而且做的也比较严,效果也比较好,社会下层的激进趋势好像有一点点改善,但是改善幅度不是很大。所以,整个社会下层 现在仍然是这样一个发展趋势。

三 公民社会发展的阶段

我现在讲讲我们观察到的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阶段,我认为有两个阶段。我们出了两本书,一个是《静悄悄的革命》,是1998年出的,这本书描绘的是第一阶段。我们十年之后又出了《当代中国的自由民权运动》,这本书描绘的是第二阶段。我希望再过十年能出第三本,会有一个第三阶段。这些书里面讲的是什么呢?在中国公民社会开始发展的第一阶段,就是90年代的时候,社会对于政府的态度,就是社会对政府说我是好人,我在做的事情是你们政府想做又做不了的事情,而且我会把你们的事情做的很好,请你们相信我,给我一个活动空间吧。基本上是这样一个态度。我们现在很多学者研究公民社会,还认为公民社会是持这样的观点,这就是十年前的状态,不是现在的。当然,现在这个也还有,十年前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特点就是这个特点, 我是好人,请你信任我。但是从90年代末期到现在,现在的社会已经不是这么讲话了,现在的社会是说,不对,你们政府错了,我们不满意,你要给我一个公道,你要改正错误,这是第二阶段。就是社会开始说“不”,然后开始了各种各样的社会运动,维权运动、环保运动、宗教自由运动等等,就是这种初级的社会运动开始出现了。就出现了一个既有第一阶段存在的合作主义,也有现阶段明显特点的冲突模式,就是社会跟政府之间冲突已经越来越大。这个我觉得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两个阶段的特点,但是很多人看不到后面的变化,还是希望用一种合作主义的模式来描述中国当前公民社会的一种发展状况。我的看法是这种描述已经不适合现在,现在的模式就是一些人继续有合作,但是冲突已经是越来越多。

有人问第三阶段会是什么?我不清楚,你让我回答第三阶段是什么?我现在没法回答。但是,我可以感觉到第三阶段可能是到了一定程度,社会会说,你政府说什么没用,听我的,listen to me。你们哪天谁做公民社会研究,听到这句话出现,对不起,你得听我的了,这个时候我觉得就是第三阶段的出现。可能是,我这里只是预测。

四 公民社会的现状

我现在讲讲公民社会的现状大概是什么样,因为对这个有不同的估计。公民社会很多体现就是非政府组织的数量。我记得2008年的时候,可能王明在,北大法学院开了一个会,请了民政部社团组织局的几个人来,他们当时在会上公布了一个数字,2008年的统计数字,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一共是62万个。但是要以我的统计来算,我觉得是远远不够,因为现在我在这本书里面讲的是,我估计在800万个,或者王明他们估计是500万个,我大概估计是七八百万个。大概是这么算的,就是传统的农村组织,包括乡会、钱会,还有各种各样的宗教组织,现在在农村全面复活,这类组织反正也不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也没有人愿意登记,但是可以自由活动,而且活动非常活跃。这类是传统农村组织,全国各地加起来我估计有100万个左右。然后还有现代�† �村组织,包括老人协会、妇女协会、儿童协会这种组织也成立了很多,还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然后再加上一部分能够独立活动的村委会,这样的组织就是比较现代一点的,这个大概也有100万,这就是200万。然后就是宗教组织,宗教组织现在不在中国政府认可范围之内,以我的了解家庭教会大概能有100万个,全国各地现在家庭教会本身大概有七八千万人没有问题,二三十个人、三四十个人一个组织,这么算就是200万个,咱们往少了估计,就是100万个,这就是300万。然后互联网上存在大量社会组织,什么校友会,什么同乡会,就是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甚至于QQ群,还有最新的发明就是微信群,这类社会组织又一堆一堆的,现在引起了政府高度关注。这类组织咱们算一下,就算100万个。然后城市还有一堆在社区成立的不需要登记的,这个也�® —100万个,反正是各种各样的。还有中国十多年来的访民,我这本书上讲前前后后有八千万访民,这是于建嵘给我估的数,8000万访民当中有多少访民组织存在?因为今天这个成立了,过两天没有了,再成立一个,这种访民组织最低有100万个。还有各种维权组织、农民协会等等,都算上我估计有七八百万。所以中国公民社会,就是所谓NGO的数量非常多。

下一个概念就是公民社会的人口数量,我前面讲的是NGO的数量,就是社会组织的数量。公民社会人口概念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假定现在中国存在一个政府控制的社会和一个独立存在的社会,这个独立社会是公民社会,假定有这两个社会同时存在的话,这个独立存在的社会有多少人,我的估计在两到三亿人,我觉得估计的比较低了。这里面包括是参加了一个真正的NGO组织的人。还有一种不是某个人参加了一个组织,而是随大流,老百姓包围政府,他也跟着嚷嚷,甚至一高兴,拿着砖头扔过去,这个算不算?他用行动表明对政府的不满意,这个活动就等于划了一个界限,就是这个人可以独立行动,可以算到公民社会的人口中去。就是说公民社会人口的概念应该是高于NGO人口的数量。所以,我估计大概在两到三亿,这样的话以公民社会的人口数量 为三亿的话,就占中国人口总数的20%。这里面我没有算上私营企业,因为私营企业完全是可以独立行动的,而且自我管理,可以算公民社会,这个我没有算上,我毕竟把他看成还是以盈利为目的,以盈利为目的的跟公民社会好像还不太一样,但是如果要算上,那个人更多了。这是人口数量,就是在评价中国现在公民社会的状态是什么。

再一个评估就是公民社会的组织化程度。我现在讲的是社会组织二级结构的出现。什么是二级结构?什么是初级结构?初级结构基本上是草根结构,比如说一个村,一个村的人假如要去上访,就要组织起来,这个组织算是草根结构,草根结构我叫做初级结构。二级结构是什么?是跳出草根结构,要向更高层次发展。这个东西到底有没有?我曾经参加过一个研讨会,讲这个问题,有大学教授问我,说我怎么没有看到这个东西?我说你不跟他们社会来往,你看不到,你光坐在屋子里做研究肯定看不到。其实我们现在可以看到,比如说我举衡阳的例子,衡阳是我常引用的一个例子,衡阳县的农民,他们上访是非常早的,起初是村里集体上访,一个村的农民组织起来,后来觉得这样浪费钱也浪费精力,就开始联合起来,到乡一级联合,后来到县一级 ,县一级农民联合起来。大家商量好,你这个人负责上访,我们给你负责筹钱,你家里由我们照顾,上访的人就成为专业上访户,你就去上访,你家里也不用管,你上访的钱我们给你筹,但是是以县为单位。就是说他们已经跳出了传统的以村这种草根结构的组织形态,而向更高一级发展。后来我见到了衡阳农民领袖,他们跟我讲,他们现在已经是两个县,衡阳县和旁边一个县,两个县农民都联合起来了。联合起来一块做点事,不管是什么事,是上访还是什么事,就联合起来一起。所以,这就是二级结构出现,二级机构基本上是同类型的组织联合,比如都是农民上访,就是农民上访组织的扩大。我们在北京也看到,比如业委会,本来是一个小区成立业委会,现在是北京市业委会已经联合起来,已经联合多少年了,试图成立北京市业委会联合�¼ �,但是这一点北京市政府到现在不敢批,不敢批归不敢批,这个业委会联合会已经活动的很好了,底下代表好几十个小区业委会的联合体。这个就是二级结构。

随着二级结构的出现,社会领袖也就出现了,现在已经有了一些社会领袖,我给你们举例子,当然有的被政府抓了,许志永就是,他试图把全国上访的人联合起来,以公民身份联合起来。当然我们现在的政府政策很明确,谁想当领袖,或者谁成为了领袖,就先把他抓了,就是不让领袖存在。当然,还有领袖,比如湖北的姚立法,政府也不抓他,每天官员们陪着他上学,陪着他到学校当老师,晚上再陪着他回家,也不抓他,就陪着他,限制他活动。但是姚立法可以做到什么呢?就是全国农民有事都找他,所以他成立了全国农民维权协会,加上一个“筹”,他是筹委会主任。还有一个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这个也是政府不承认的,那个主席我认识,叫张明选,是河南南阳的农民,我去过他那,他讲这个组织号称有500万人马,就是500万个家庭教会 成员参加,他代表他们说话,他就不断地在全国活动,政府要控制他,把他抓起来,抓起来怎么办呢?最后还是要把他送回老家,也没判他刑,就是一个农民。他亲口跟我讲的,他当年在从郑州到北京的火车8小时中,他一趟火车能发展20个基督徒,我说你比共产党的组织部还厉害。就是这种社会二级结构的出现产生了不同类型的社会领袖。社会领袖在扮演什么角色?其实我觉得挺好,因为他们表达了一定阶层人的想法,他可以真实地表达出来,就是这些人到底想要什么,我们官员不了解他们想要什么,但是跟他们接触,就会知道他们想要什么,然后就可以为真正他们想要的东西做一些政策调整或者做一些改革都是可以的。这是讲公民社会的组织化程度。

第四个就是社会运动的产生,如果再加一句的话,就是初级的社会运动的产生。我们现在看中国社会运动已经很多了,环境的、维权的、宗教自由的,这样的社会运动是多面向的、多层次的,有的是在省级推动,有的是在基层推动,然后不间断的,从单个社会组织来讲,今天这个事完了,这个组织就没了。也就是今天这个地方有活动,第二天目标实现了,这个运动宣布消失,但是同类型的活动在其它地方马上产生,这种不间断的东西,一波一波的发展,是现在我们看到的很明显的社会运动的现象。

再一个公民社会的特点就是不屈服。我觉得这个不屈服倒是值得关注,最近连续发生的事情,特别是在河南郑州出现的对常伯阳事件的处理,地方政府把常伯阳抓了,全国各地访民就到那去,这是现在发生的。就是全国各地访民到那,一波走了一波又来,反正政府不解决问题不行,然后政府就抓人,抓了没关系,后面人再来。我就看到好像社会有一种“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感觉。确实,你政府拿了我家的地,你不给我利益,我就跟你拼了,就是为了我的利益,我不惜坐牢。对于这样一种社会运动到底应该怎么办?当然我看到的是比较简单的做法,抓人。抓了一波其他各地又都跑来了,再抓又来一波。现在就是这么一个状况,这是我们看到的目前中国公民社会的现状。

五 公民社会发展下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这样就回到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在公民社会发展下,我们现在到底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怎么样?因为这个问题很重要,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社会学包括政治学不断研究的一个题目,而且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题目。

我们现在看到的,我个人讲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应该说是不好的,在基层来讲是非常不好,所以基本上出现了两极分立,就是国家是国家,社会是社会,两个之间矛盾、冲突很大。我们从意识形态当中也看到,现在政府不断的讲什么道路自信,什么理论自信之类的,其实社会说那个自信都没用,那个东西全是错的,你们政府抢我们老百姓的钱,抢我们老百姓的房子,我们根本没法谅解。然后对于共产党的意识形态,这个社会大概基本上是采取不大信任的态度,那个东西已经很空了,而信教的人是越来越多。所以,国家与社会之间实际上是一种两极分立,当然我还不愿意用两极对立,现在还没有到完全对立的状态,但是分立是已经产生了。分立的状态,总体格局来讲是国家强,国家非常之强,虽然公民社会人口是两到三亿,但是人是分散的。社 会不是团结起来想推翻共产党领导,只是说每个人想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社会总体的力量从总量上是弱的,从各个地方来看更弱。国家现在实行维稳体制,本来很多人讲周永康下台了,维稳体制是不是会有一些变化,现在看来好像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维稳体制继续在运作,甚至更加强了一些。但是社会表现的是不让步,社会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国家就得讲点道义。

所以这样的局面就出现了社会推动国家改革的模式。很多人在关注中国政治改革,为什么政治改革搞不了?从国家角度讲,干嘛改自己?我的道路这么好,我发展模式这么好,我不需要改。我们中国经济已经世界老二了,再过几年超过美国了,我们所有路线都是对的,道路、理论、模式都是对的,国家目前绝对是这么一种感觉。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国家和社会矛盾持续发展,而且现在处于僵持状态,有时候在某些个别问题上,社会会形成强有力的力量,逼着国家让步。比如说几年前发生的邓玉娇事件,社会一个声音说话,政府赶紧以最快方式把地方官抓了。隔了几天,政府又抓住社会一个什么事,比如哪个领袖,或者哪个事件,政府突然强力反击,把社会打了。所以,基本上我看到的就是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一会儿社会好像在某一个 特定问题上形成一个力量,逼着政府在这个事件上必须让步。然后隔了一段时间政府又抓住什么,又把社会压下去。但是观察来看,社会虽然力量上是弱的,但是社会有道义的力量,政府抢老百姓的房子,再怎么也是没理。或者政府低价买老百姓房子,房子值100万,政府10万块钱就买走了,政府动不动就把老百姓没有任何理由抓起来,或者理由不充分就抓起来。那么这个国家和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道义在什么地方?所以社会在很多问题上是有道德上的优势,而且用哈贝马斯的话讲,社会通过互联网可以形成公共理性。公共理性一旦形成,什么意识形态都管不住,因为社会一致认为这个问题黑白很清楚,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政府就不能把白的说成黑的。这个问题政府就是错了,政府就得让步。所以这种东西,就是社会所具有的道义力量 和公共理性,将来是迫使推动政府形成政治改革的主要力量。

面对着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国家现在也在调整一些政策,我们讲的叫做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我个人看大概有三个方面,原来是一律禁止社会组织的成立,现在改了,就是分类管理,所谓分类管理就是哪几种类型的社会组织是可以允许成立的,哪几种类型是必须控制的,所以这个成了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哪几种可以呢?比如说协会类,科技类,服务类,这些是可以的。还有一些类型是不行的,就是宗教类的,家庭教会是绝对不在政府可以承认的范围之内,我们跟天则两家算是think tank,think tank在广东可以,在北京不行,就是广东地区可以允许think tank类型的社会组织成立。然后政治类的不行,维权类的不行,这就是分类控制管理办法,就是划出了一些,有些可以,有些不可以。

第二,我个人认为,这种管理体制改革实际上是要承认现实。因为我记得我当年在北大2008年的会上讲的,我说不承认,就不能管理。就是说实际上国家承认的只是我们800万个社会组织当中的62万个,剩下700万个政府没有承认,没有承认就不能管理。所以,那些人就是自由的,爱干嘛干嘛,当然也有法律,但是某种意义上讲,不承认就不能管理。所以,现在管理改革之后,扩大了承认的范围。实际上背后是什么概念?是承认了现实,因为实际上以前政府承认的社会组织只占到了社会组织总数的10%,90%不在承认的范围内,但是它们是存在的,不是说不承认就不存在了,是存在的。而且政府不承认它,还不能管理。所以现在的做法是承认现实,扩大管理权。但是承认了多少呢?我看也就是到30%,因为大量的组织不在里面,或者是30%多一点,最多在 30-50%的范围。就是说还有一半以上实际上存在的社会组织不在政府承认范围之内。不在政府承认的范围之内,说起来就不能管理。当然可以用警察来管理,但是警察也管理不过来。我觉得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如果说是一种国家社会政策的进步,当然也可以。就是说我们从原来对于社会组织的不承认到逐渐扩大承认,然后给社会组织一定的自由,让他们更多的活动,当然这是个好事。但是,我个人的看法,这个改革实际上是国家试图要重新控制社会,因为社会已经到了这个程度,仅仅不承认是不行了。

六 公民社会的挑战

所以最后一个问题,我谈谈对于公民社会给中国目前政治发展带来的一些挑战。所谓的挑战,第一点,我刚才讲了,现在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从10%假定承认到30%,或者到50%,仍然有大部分没有承认。实际的状况是什么呢?实际上这些不被承认社会组织都活的很自在,人家该干嘛干嘛。当然,也有些是政治类的,大部分不是政治类的,人家不需要向政府登记,人家自己做事,活的很好。我也碰到很多人找我,说李老师我要成立一个组织,你说怎么办?我说你自己干起来就完了,对外打招牌打的大一点,该怎么活动就怎么活动,别管政府。等政府给你找麻烦了再说,去做工商登记也行,或者再想个什么办法,反正总是可以有办法。实际上中国的结社自由已经存在了,没有法律,各种各样的方式实际上是存在的,包括家庭教会,家庭教会到目前 为止也是发展的很快,我周边的好多朋友全都入了教了,一个教会组织不久就分立出来成立一个新的教会组织。这实际上是结社自由已经客观上出现了。

再有一个挑战,就是公民社会发展了之后,要求中国打开政治参与的大门。我们现在的政治制度是封闭的,我们中国五级政府,从中央到地方是五级政府,所有的官员都不是老百姓投票选的,所有的人大代表也不是老百姓选的,这个是有问题的。整个国家不给社会任何空间,整个政治制度是完全封闭的,这是有问题的,这个将来要出大问题。我们的人大代表的选举规定,在县乡两级可以是直接选举产生。所以,从2003年以来一直到现在,每一届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当中都会出现一些独立候选人要求参选。实际上我觉得目的很清楚,就是说老百姓要进入政治参与的正式渠道,要求政治制度打开大门,让老百姓进来,让老百姓在体制内有一个表达意见的机会和参与的机会。但是到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到任何政策的转变或者政治体制的改革会对这个�” �治参与的大门实行开放,好像完全没有看到。当然,也有一些地方做了一些试点,也有一些地方政府来找我们,想做一些事情。下一次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在两年以后,到底中国是什么样子,现在还不清楚。但是,现在可以看到要求政治参与的呼声,从社会的角度讲是越来越高,随着公民社会越来越发展,这个要求会越来越强烈,完全政治制度的封闭,我觉得问题是非常大的。

第三个就是要求政治改革。政治改革现在的呼声,不仅是知识分子在讲,现在是社会上也都在要求这方面的事情,而且实际上也是公民社会出现而产生的一个东西。公民社会的出现要求自身是独立的,要求能够自我管理,所以要求国家的公共政策,特别是地方的公共政策也要跟社会的要求联系起来,社会有权利参与到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所以,无论是对中央政府还是对地方政府,现在的压力是很大的。当然一些社会人士不会讲话,我们看到的还是知识分子在讲,知识分子在十八大前后对于政治改革要求呼声是非常之高,当然后来有一个文件压了一下,但是我个人感觉这种要求政治改革的呼声在知识分子当中现在好像一点也没有退,应该可能还是更加强烈了一些。

还有一个公民社会的挑战,就是公民社会现在对政府特别是对地方政府很不满意,怎么和政府合作,这也是需要认真考虑的。不能光是冲突、光是斗争,这个也不行,怎么样找到一种合作的方式,大家能够合作,然后通过合作来继续推动政治参与,推动政治改革,推动其它的公共政策的一些变化。特别是基层,我觉得我刚才讲到在基层社会下层的这种政治激进的思想越来越强的情况下,怎么跟政府合作,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当然,这一个问题,也同样面临在政府层面,政府能不能跟社会合作?能不能少用一点镇压的办法?多和社会进行对话,比如用协商民主的方式来解决一些问题。但是,现在这个问题对很多地方政府来讲就是天方夜谭,说我们怎么能跟“刁民”在一起坐下来对话,我们是不能跟“刁民”在一起的;老百姓就说我们是不能 跟“贪官”在一起的。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没有合作,光斗争,也解决不了问题。所以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怎么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调整到一个协商民主的环境之中,是未来中国几年政治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我就大概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本文节选自《我国公民社会的现状》

原文链接: http://xgmyd.com/?p=28652 | 新公民运动


黎安友:中国中产阶级谜题
黎安友

本文为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黎安友(Andrew J. Nathan)2015年10月在“塞缪尔∙李普塞特世界民主讲座”(Seymour Martin Lipset Lecture on Democracy in the World)上演讲的讲稿。李普塞特是现代化理论的主要奠基人。他从社会经济结构的角度探讨民主的发生与存在条件。黎安友教授演讲的英文版发表于《民主杂志》(Journal of Democracy) 2016年4月号,总第27期。中译文首发于《中国战略分析》2017年第1期,2017年1月15日。

我个人从没有跟西摩·马丁·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见过面;我到哥伦比亚大学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李普塞特写过一篇自传体文章——《稳定的工作:一篇学术回忆录》,里面回顾了他在1943年成为哥伦比亚大学博士的经过。我看到觉得非常有趣。他说他当时在纽约市立学院(City College)的社会学系拿到了一个教职,而那个教职要求受聘者必须得是在册研究生。因为哥伦比亚大学离那只有1英里远,下个坡再上个坡就到了,所以他就去了哥伦比亚大学。[1]我心想,今天要是选择一个研究生项目也像那么简单就好了。

作为一个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生和年轻讲师,李普塞特当时是跟罗伯特·莫顿(Robert Merton)和保罗·拉扎斯菲尔德(Paul Lazarsfeld)这样奠定了现代政治社会学基础的学术巨匠一起工作的。等到我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进入研究生院的时候,李普塞特的著作已经成为我们博士资格考试的必读书了。现在,我作为一个资深的学者,会抱怨学生们不去读本学科的经典著作。但李普塞特在1960年出版的《政治人》是个例外,大家都会去读。特别有影响的是他在1959年发表的文章《民主的一些必要条件:经济发展与政治合法性》(“Some Social Requisites of Democracy: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收在这本书中作为一章,题为《经济发展与民主》(“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Democracy”)。这篇文章讨论了他的一个经典命题:“一个国家的经济越发达,它就越可�ƒ �维持(sustain)民主制度”。[2]李普塞特(讲明是在亚里士多德、马基雅维利和韦伯的影响下)提出:经济发展会扩大中产阶级,而中产阶级会支持民主。

关于如何准确地理解这一理论,已经有了很多争论,[3]但在此领域内并未达成共识。针对这个问题,我坚持认为:第一,中产阶级会更倾向于选择民主。如果民主已经存在,他们会支持民主;如果民主尚不存在,他们会希望得到它(虽然并不一定会采取行动)。这种支持民主的倾向,既基于物质利益的考虑(比如中产阶级希望有法治来保障他们的财产所有权),也出于文化价值的原因(比如独立的经济地位和受教育机会会带来独立个体的自尊和对思想、言论自由的偏好)。然而,第二,中产阶级的存在不一定能够导致走向民主的社会变革。这种变革还要取决于其他阶级的立场、体制内权力的平衡状况和不可预知的危机的出现。第三,尽管李普塞特那篇1959年发表的文章所考察的例子都来自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早期的西方世界、拉丁美洲和欧�´ �以外的英语国家,但其论断的逻辑一定(也已经被证明)适用于世界的其他地区和中产阶级发展的之后的时段。

在这种语境下,中国中产阶级的情况就似乎成了一个谜题。在有些时候,可以肯定地说中国的中产阶层是呼唤民主的:1989年民主运动蔓延至300多个城市,不仅学生而且所有类型的城市居民都卷入其中;在反对兴建垃圾焚化厂和化工厂的邻僻运动中;在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污染事件和2015年8月发生的天津化学品仓库爆炸这样的灾难的抗议中;在维权运动、新公民运动、女权主义者和为了扩展在公民社会中活动空间的其他团体的抗争中。

基于这些例子,很多学者(包括西方的和中国的)预测,随着中产阶级的增长,它会给政府施加更多自由化的压力。[4]西方对中国的“接触”(engagement)政策也部分地基于这个预期。希望这种接触会培育出一个中产阶级,而这个中产阶级会推进民主。

然而,大多数时间,中国中产阶级的行为并不符合这样的预期。在遭遇和当局的冲突时,大多数的中产阶级成员,都尽量避免挑战体制。他们会采取规劝(remonstration)的策略,声明他们对体制规则和政策的忠诚,只批评低层级官员的执行问题。

在众多的调查中,中产阶层的受访者都对中国的威权体制表现出高度的支持。最近,天津市公布,民众对政府、共产党、法院和警察的信任度超过80%。在狄忠蒲(Bruce J. Dickson)近期的调查中,他发现受访者“对中央政府的满意度”平均达到了7.59(尺度为0—10),城市居民和收入有所改善者表现出对中央政府更高的支持度。陈杰的调查和访谈(见他的2013年出版的《没有民主的中产阶级》[A Middle Class Without Democracy ])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中国的中产阶级广泛地认同体制,而且比其他社会阶层更不赞同民主制度,说明中产阶级在近期不可能成为民主化的推动者。[5]

所以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中国是个“例外”吗?(“例外论”是李普塞特教授另外一个最常谈论的话题,当然他是指美国而非中国)就中国中产阶级不同于其他国家中产阶级的表现来说,是否真的存在“中国模式”呢?事实上,李普塞特这种关注历史和社会学背景的方法对研究中国问题是非常奏效的,因为中国的中产阶级的状况确实在很多重要方面不同于李普塞特研究的那些国家,所以它们的表现也在很多方面有所不同。

在中国,哪些人属于中产阶级?

在我们分析中产阶级的状况之前,我们需要先搞清楚我们到底在谈论谁。并不是所有认为自己是中产阶级的人都属于李普塞特所说的中产阶级。比如,2008年的亚洲晴雨表调查(Asian Barometer Survey)在除西藏以外的中国全部人口(包括城市和农村)中抽样,请受访者回答自己在一个从最低到最高的10个社会地位层级种处在哪个位置,结果有 58.2%的受访者将自己定位在中间位置,也就是5到7。如果我们考虑到77.2%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家庭的经济状况比几年前更好,这种调查结果就可以理解了。比如,当一个工人有能力寄钱回农村帮助家她的家庭盖起一座瓦房而且能购买一辆摩托车的时候,她有理由认为自己已经上升为中产阶级。但我们不会认为她是李普塞特意义上的中产阶级。

用收入来界定中国的中产阶级不是一个好方法。中国人的收入的变化太快,以至于一个收入群体无法稳定成一个可定义的阶级。(而且,很多中国家庭有非常多样的收入来源,以至于他们无法准确的说出他们到底挣了多少钱,有的人即使能也不愿意这么做。)仅仅以收入来界定的话,2005年就有超过8亿中国人可以算作中产阶级,大概是总人口的57%。[6]
但这并不是我们要探究的、根据李普塞特的理论应该支持民主的那个中产阶级。李普赛特在解释中产阶级支持民主的偏好时,是将农村小地主、城市小商人和白领独立专业人士作为他当时研究的中产阶级所处的典型社会地位。他们占有物质财富和一定的技能与尊严,这样他们就有了免于专制政府剥夺的需求,也有了对表达自己诉求的权利的需求。

结果,中国的社会学家在分析中国的社会结构的时候,(可能受到李普塞特理论的影响)也将人们的职业作为社会分层的主要指标。(有趣的是,他们拒绝使用“阶级”[class]这个词,因为它在马克思主义中与剥削和阶级斗争相联系,而剥削和阶级斗争在今天的“和谐社会”中是不可能存在的。所以,他们就使用“阶层”[stratum]这个词来代替李普塞特所说的“阶级”。)

在中国,最广泛使用的社会阶层分类方法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已故的社会学家陆学艺及其同事建立的。他们区分了10种职业群体,从高层次的国家和企业领导者(高于中产阶级)到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和失业者(低于中产阶级)。中间阶层则指的是“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工资及薪金,具有谋取较高收入、较好工作环境和相当水准的家庭消费与休闲生活能力,在工作中有某种程度的自主权,并且具有良好的公民、公德意识及相应修养”的群体。[7]他们包括在党政机关和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白领办事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中国的中产阶级究竟有何不同?

中国中产阶级与李普塞特界定的中产阶级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中国的中产阶级占总人口的比重要小得多。陆学艺和他的同事在1999年估算中产阶级占了总人口的14.1%;陆学艺在之后的一次采访中说,到2008年这个数字会增长为22%—23%。[8]其他的学者也给出了相似的数据。虽然李普塞特并没有明确说他研究的中产阶级在总人口中应占多大比重,但他提出了一个“钻石型”的社会结构,其中间部分占的比重是最大的。相反,中国社会学家却在抱怨中国社会是“金字塔型”的:一个较小的中产阶级被极小的上层阶级和庞大的下层阶级挤在中间。中产阶级占据了一个有特权的社会岛(privileged social island)——具体而言就是生活在目前城市中非常普遍的“住宅小区”(gated communities)之中。中产阶级的成员会害怕,在一个多数人统治 的社会,他们必须服从于下层阶级的利益。

第二明显的不同在于职业的本质。中国的中产阶级主要由公务员、国企员工和属于国家或由国家控制的大学、医院、媒体等机构的员工组成。年轻一代更喜欢这样的工作是因为它们能支付体面的薪水,更有保障,而且会比多数私营部门提供更多的附加利益。有野心的年轻人努力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党员身份在几乎每个领域都是产生影响力和成功的关键。
很遗憾,对于到底有多少中产阶级直接或间接受雇于党和国家,我没有掌握任何确切的数字。一项对三个大城市的调查显示,60%的中产阶级调查对象受雇于国家机关,而这一因素与对民主的支持程度呈现出明显的负相关。[9]大多数的医生为国有医院工作,大多数的作家为官方的作家协会写作。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表面上是独立的,但实际上被国家监控。唯一拥有较多独立从业者的行业是艺术和建筑,但是其中多数人还要靠国家的委托或订单来挣钱。独立的企业主仅仅占了中产阶级的一小部分,而且他们也要依靠与官方的密切关系来 “搞定”他们的生意。简而言之,这是个依附性的(dependent)中产阶级,而不是独立的(independent)。

这一点很值得再深入探讨。社会学家卢奇·托姆巴(Luigi Tomba)认为,中国中产阶级的崛起始自1990年代的住房改革。这一改革严重地偏向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的职工。那些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在毛时代就拥有大多数房产,然后将这些房产租给了他们的职工。在住房改革中,政府和国有企业职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用很小的代价就成为了房产的拥有者:一是现有的单位住宅私有化;二是单位建造新的住宅,并以补贴过的价格卖给员工;第三是单位为员工购买商品房补贴贷款或购房款。这些以很低的代价拿到房子的职工,通常可以之后在商品房市场以高价将其卖出。结果就是,这些公务部门的职工“在今天成为了所谓的‘有房阶级’(propertied class)”。[10]政府雇员同时还比其他领域的员工享有更好的医疗保险、养老基金和(近年来)更高的工资�¢ �长速度。

第三个中国中产阶级的特殊之处在于它的“新”。李普塞特的中产阶级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城市,作为一个不寻常的阶级在17世纪出现。它与现代民族国家和民主制度一起成长,而且拥有被广泛认同且具合法地位的身份。相反,严格地说,中国的中产阶级在1979年之前并不存在。共产革命之前存在的一个小规模的中产阶级在1950年代就被彻底消灭了,取而代之的是罗卡(Jean-Louis Rocca)所说的过着朴素生活、受少数党内精英领导的“一支多层级工人的军队”(an army of stratified workers)。[11]

中产阶级在1980年代的“改革开放”时期重新出现,直到1990年代经济起飞后才得到迅速发展。2012年中国的人均国民总收入(购买力平价)达到了1980年的40倍;城市居民从1978年占总人口的20%增长到2012年的52%;高校招生人数从1990年的200万增长到2005年的1700万。[12]这种急速的变化意味着中国目前的大多数中产阶级是这个阶级的第一代成员,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其父辈有着明显的不同,而且周遭生活的也是与他类似的、有着全新社会身份的人。即使在有两代人的中产阶级家庭,代际之间的文化差异也往往非常明显。

很难想象如此快速的变化会在多大程度上让个人和他们的社会环境迷失方向。这些住在城市小区中的人正处在一个形成生活方式的过程中,这一过程某种程度上是通过有意识地效仿他们所理解的西方消费习惯来实现的。对成熟的中产阶级来说,财富是走向政治参与的刺激因素;而对新的中产阶级来说,政治参与会分散注意力。目前,中国的中产阶级还未形成共同的认知和利益,更不用说对社会财富的稳定信念,而正是这种信念会促使更多的成熟中产阶级有信心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一点不同是他们的社团生活(associational life)。西方中产阶级丰富的社交生活是李普塞特所讨论的重要主题之一。在《稳定的工作》中,李普塞特写道:“[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Saskatchewan)是个政治上极其活跃的地区,虽然仅有80万人口,但当地社区组织和政府就提供了至少12.5万个就业岗位。当我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我开始对这个[公民社会和民主之间的]关系敏感起来。”[13]他实际上要指出的是,学校和图书馆的董事会、集体管理的谷仓、福利社以及其他托克维尔意义上的“社团”——而非正式的政治组织——才是有效的政治参与的训练场。

中国的中产阶级没有这样的社团生活。政府将那些有可能与自上而下的青年、女性和工人“群众组织”竞争的组织都列为非法。它允许一些职业组织(而非群众组织)去致力于关注环境问题,却极力阻止地方上的环境抗议。政府还打压独立媒体的兴起,并控制互联网。它允许小规模的志愿者组织在公共健康、环境保护、教育改革和赈灾等领域开展工作,但将其严格限制在提供服务,不允许涉及政策主张。[14]

政府通过认可五大宗教并对它们的人员、财产和活动进行控制来寻求对宗教生活的控制。独立的宗教组织只能在地下运行,并尽可能地避免同当局接触。政府偶尔会容忍某些地方性的、旨在反对歧视或维护女性权益的公民社会组织,比如像益仁平和新公民运动(现在已经被镇压了)。2015年,当局围捕了超过两百名维权律师与相关员工,使他们勇敢地利用法律体系来维护各种弱势群体利益的小小努力走向终结。

城市社区没有与(被中共严密控制的)农村选举相类似的选举。被视为“自治”机构的社区和居民委员会都是自上而下进行组织、由政府雇员操控、须承担诸多任务的。这些任务包括向居民传达政府的政策信息、协助进行户籍管理和执行计划生育、开展卫生大扫除和调解纠纷。如托姆巴所说,社区与居民委员会的预设功能之一就是让中产阶级居民觉得自己比下层社会的人群更“文明”、有更高的“素质”,并为作为社会和谐与政治服从的典型而感到自豪。关于这种委员会,芮杰明(Benjamin Read)写道:“它们不仅是安全机关建立的监视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会帮助国家根据监控信息来采取行动,并时不时地作为政治运动的一部分来介入。”[15]

目前最活跃的中产阶级社团生活平台也许要算代表房屋所有者对抗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的业主委员会了。这些微型社团的利益必须限制在居民小区层面的事务,而且它们一般情况下只跟私营的地产公司(而不是跟政府部门)进行谈判,而且地产公司也通常由地方政府管理、受党的监督、要代表国家执行计划生育和宣传工作。虽然可能对一些当地领袖来说,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公民组织和行动的学校,但这种与物业公司针对合约遵守情况和生活条件问题的斗争无法升级到对抗现有政治秩序的阶级利益层面。

他们在悄悄地想着什么?

虽然与李普塞特意义上的中产阶级不同,中国的中产阶级也真的具有一些他定义的、与支持民主有关的重要特征。中国中产阶级的成员确实拥有一些财产,他们希望政府通过法治来保护其财产;他们有稳定的工作,这就给他们一种过有尊严生活的期待;他们接受了教育,就有了去探索世界和独立思考的工具。他们已经通过消费、电视、电影、互联网、旅游和留学被西方的价值深深影响了。

确切地说,尽管有社交媒体的兴起,中国大多数中产阶级仍然主要从被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媒体获取信息。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会重点强调阿拉伯之春后中东和北非的混乱;也会用伊朗的稳定来对比伊拉克在政府被西方推翻后的糟糕状况;还会着力报道西方经济的危机和缓慢增长。政府的宣传还会拒斥“西方民主”、赞颂据称更真实和文化上更适合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但这种宣传还是会让观众对民主的概念产生亲近感。那些有渠道获得外界信息或去国外旅行过的人会更倾向于赞同西方价值观,也更常批评中国的体制。[16]因此,我们有理由去探究:在这个脆弱又有依附性的新阶级可理解的政治谨慎背后,他们究竟在悄悄地想着什么?

2008年的亚洲晴雨表调查的结果给了我们一些线索。我们可以将调查对象中的中产阶级界定为那些至少接受过中等教育、认为他们的家庭收入可以满足其基本需求并且还有一定储蓄的城市居民。照这个标准,有效抽样中的14.2%可被视作中产阶级。[17]这些财务宽裕、受过相对良好教育的城市居民,与非中产的受访者相比更有可能表达对现有政治运作方式的不满(29.7%对18.9%),[18]也更可能支持一系列抽象的、像分权和司法独立这样的自由民主价值(46.2%对24.7%)。[19]

当年轻一代加入中产阶级行列而老的退出时,这种态度就变得更加明显。确实,由于中、高等教育在中国的迅速普及,中产阶级比其余的中国人要更年轻。在亚洲晴雨表调查中,中产阶级调查对象里18至29岁的人占到了29.5%,而在非中产的调查对象中这一比例仅为18.5%。中产阶级的年轻成员比更年长的成员更有可能表达对现有政治运作方式的不满(34%对27.9%),也更赞同自由民主价值(50.4%对44.5%)。[20]

2005年,中共中央党校的政治学者张伟用深度访谈的研究方法写成了一本很有见地的书,在书中他提出警告:中产阶级有疏离倾向。不同于陆学艺和其他顶尖社会学家(根据中产阶级的受教育情况、社会特权和更高的“素质”)认为中产阶级会是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力量的观点,张伟发现中国的中产阶级是沉默、冷漠和疏离的:

政治疏离是被动的政治冷漠,相对于通常的政治冷漠,政治疏离并不稳定。更直接一点,政治疏离本身就是一种期望张力,是政治期望没有得到释放的隐性状态。封闭的政治秩序可以压抑政治参与的热情,同时也可能为未来政治参与热情积累着力量……一旦政治疏离显性化为政治参与,其对政治秩序的压力可能比通常的政治参与更加剧烈。[21]

这种分析听起来很真实。我见过的中国中产阶级(当然不是有代表性的样本)会觉得在政治上被封锁。他们用不同的方式来对这种情况作为回应。有一些成为异议分子;这些人的确存在,而且他们很英勇。这里的问题是他们的人数为什么这么少。还有一些中产阶级选择了移民。这样的人有很多;但考虑到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他们还是占很小的比例。大多数的中产阶级可以归类为其他的四种群体。

最大的一个群体可能是在政治上麻木的(the politically anesthetized)。我的印象是这种情况在中产阶级的第二代中尤其普遍。因为年轻,他们对1989年没有什么记忆,对文化大革命更是不了解。他们在一个强调事业和消费的环境中长大。他们明白政治是不能碰的东西,大家心照不宣。一种对这个群体的夸张描述可以在中国大受欢迎的电影系列《小时代》中看到,其中漂亮、富有的上海年轻人只能忙于应付他们的衣服和爱情。[22]

第二个群体是接受者(acceptors)。[23]我曾见过这样的年轻学者,他们从来没听说过刘晓波,也对1989年的事情不感兴趣。其中有一些是“政治思想辅导员”,他们在努力地教导他们的学生要忠诚。我从跟他们的交谈中得到的感受是:他们喜欢他们所在的中国,中国的体制就是这样,体制的真相就是他们准备接受的真相。即使中国保持威权体制,他们的生活还是比生活在毛时代的上两代人更自由、更好了。因此,如史天健所说,虽然亚洲晴雨表调查的受访者认为民主是中国很需要而且适合中国的,但他们同时也认为中国的体制已经很民主了(0—10的尺度中有7.22)[24]

第三个群体是改良派(ameliorators)。他们看到了体制的弊端,但也在他们的有生之年看到了进步。他们相信,通过教育、写作或者法律工作,他们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推动未来的进步。如果一个人相信这种进步能够实现,那它当然值得去为之努力。

最后一个群体,也许可以被叫做疏离者(the alienated)。这样的人可能在年纪更大或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中产阶级成员中比较普遍。他们对体制没有幻想,但还没有准备好冒着很大的风险投入到反对运动中,也没准备好放弃他们的优势地位和资源去到国外过一种比较没有权势的生活。如果他们能设计出一个完美的世界,情况可能会不一样,但目前,这些人会继续他们现有的生活。

所有这四个群的人在某种意义上说都是现实主义者,我也因此而尊重他们。1989年的民主运动能够发生的部分原因就是当时初生的中产阶级感觉到新的繁荣收到了通货膨胀和贪污腐败的威胁。这就给了一部分中产阶级表达他们对政治制度的担忧的机会。然而今天,通货膨胀得到了控制,腐败在受到威慑和调查,体制对控制权力表现得很坚决。中国的中产阶级知道,现在并不是挑战威权政治体制的好时机。我认为,这些考虑导致了在本文开头描述的那些有点令人困惑的调查结果。

但是,我愿意用另外一个“A”开头的词来描述那些决定生活在他们既有现实中的人的共同特征:他们是焦虑的(anxious)。中国中产阶级缺少的是一种安全感。经济上,除了一小部分人富裕到可以将资产转移到海外,中国中产阶级的财富增长还是要依托于一个不透明的官僚体系的管理能力,而这种能力在并不清晰的未来将经历风险很大的变化。每一次的经济放缓都感觉像是可能来临的灾难的预兆。政治上,中产阶级被夹在中间。上面是执政党,它正在经历着一场以反腐运动为形式的、诡谲而又危险的斗争。下面是大量的工人和农民,他们被认为是不文明的,在强压着不满的怒火。而且在中产阶级看来,他们和下层阶级的利益是互相对立的。

这就是那些陷在不稳定的现实中的人的矛盾心理。这也是现在的体制看起来非常害怕中产阶级的原因,尽管这个阶级表达出对其很高的支持度。习近平的体制已经在试着采取措施震慑中产阶级,既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和起草关于网络安全和国外公民社会组织的法律,也通过镇压维权律师、增强意识形态统一的要求和创建一种看起来像新极权主义的体制。施加在“和谐社会”之上的压力在之前的胡锦涛时期就在持续加压,而且一些有限的、小规模公民社会活动空间的开放也转变为更高压和威胁性的政策。这些措施看似阻止了中产阶级去挑战政权,但也付出了增加其焦虑感的代价。

文化特殊论?

是不是所有这些都意味着中国在文化上是特殊的呢?确实有一些论调说中国的中产阶级之所以在政治上比较顺从是因为中国人对和谐与集体主义价值的偏爱。我同意,不同的文化都是独特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观的混合(中国和美国的文化都不是铁板一块)。而且,就像史天健已经指出的,在过去的儒家社会中,重视集体利益和等级制度的观念确实相对来说更强一些。[25]

但是,我们在这里应该再一次遵循李普塞特的引导。他在几本书中写到的对美国例外论深入观察都强调:制度根源,而不是文化因素致使美国具有缺少强有力的社会主义运动、种族分裂和右翼极端主义时常复兴的特性。[26]这种论断对中国中产阶级的态度问题也同样成立:这种态度是对今天中国从过去继承的制度现实(一党制、国家控制经济、庞大工人和农民阶级的持续存在)的反应。许多其他后发展国家的经济都遵循了相似的制度路径,而且他们的中产阶级也相似地在他们更为壮大之前呈现不活跃的状态。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中产阶级一点都不特殊。

但中国正在改变。中国的中产阶级将面对怎样的未来呢?虽然李普塞特提醒过说,社会科学家并不擅长预测未来,我们可能还是要冒险做一些猜测。[27]只要中国的经济继续以目前的水平(据称是7%,但更准确的数字可能是5%左右)增长,而且政治制度保持稳定,中产阶级就会进一步扩张。对民主的前景来说,这种剧情发展的意义是绝不是单向的。中国的社会学家希望持续的繁荣能够减少社会冲突,也希望追求稳定的中产阶级会继续支持现有政权。另一方面,如果中产阶级的价值观变得越来越自由化,即使他们会继续忍受一个持续带来繁荣的政权,他们对政治疏离感也会增长。

虽然政权内部的一个派系自上而下地实施民主转型不太可能发生,但如果真的发生了,我们应该可以期待,只要其过程不扰乱社会和平和经济稳定,中产阶级会欢迎这种尝试。一旦这个政权像1989年那样看起来要走向分裂,中产阶级可能会再一次在政治上觉醒并基于其深埋已久的不满而行动起来。[28]但即使照着这样的剧情发展,我们也不能指望中产阶级会成为民主化的决定性力量,除非它以某种方式克服了与其他阶级的文化和社会隔绝,又或者它经历了一定的过程终于成为了中国“钻石型”社会结构中规模最大的阶级。

然而,如果经济增长停滞,或者现政权开始左转(可能性很小)并侵害中产阶级的利益,中产阶级的安宁生活就会受到威胁。城市的生活方式会难以为继,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会找不到好工作。我们应该提醒自己,李普塞特没有说中产阶级会永远支持民主。李普塞特在另一篇著名的文章《“法西斯主义”——左、中、右》(“‘Fascism’—Left, Right, and Center”)里告诉我们,当中产阶级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安全程度降低,他们有可能会支持某种形式的极端主义。[29]在中国,这种极端主义很可能产生自仇外的民族主义,而这种民族主义正是政府一直作为支撑其合法的一种资源来推广的。为了表达这种民族主义的愤怒,中产阶级可能会指责政府叛国或者软弱,而这将推动政权往更为专制的方向发展。

这两种对未来的假设都充满风险,也正是这种想法让中国的中产阶级继续保持今天的状态。中产阶级真正担心的是经济、军事危机,或者触发秩序崩溃的内部权力斗争。对这种危机的担忧也解释了,为什么中产阶级在持续拥抱自由价值的同时,仍然支持一个威权体制。

(黎安友: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系教授。陈万龙:中国大陆社会学者。)

[1] Seymour Martin Lipset, “Steady Work: An Academic Memoir,”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22 (1996): 7.

[2] Political Man: The Social Bases of Politics, expanded and updated ed.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1), 31.

[3] 对于这个理论争议及其在中国的适用状况的文献综述,见Jie Chen and Chunlong Lu, “Democratization and the Middle Class in China: The Middle Class’s Attitudes Toward Democracy,” Political Research Quarterly 64 (September 2011): 705–19.

[4] 就此问题的英文学术研究的综述,见Bruce Dickson, The Dictator’s Dilemma: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s Strategy for Surviva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6).中文学术研究的综述,见 Cheng Li, “Chinese Scholarship on the Middle Class: From Social Stratification to Political Potential,” in Li, ed., China’s Emerging Middle Class: Beyond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Washington,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10), 55–83.

[5] Tianjian Shi, “China: Democratic Values Supporting an Authoritarian System,” in Yun-han Chu et al., eds., How East Asians View Democrac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8), 229; Dickson, appendix to Dictator’s Dilemma; Jie Chen, A Middle Class Without Democracy: Economic Growth and the Prospects for Democratization in China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6] 基于一个对中产阶级的定义,即在2005年每人每天消费支出在2到20美元之间(购买力平价)。按照此定义,可以算出在2005年中国有超过8亿人属于中产阶级。这个算法根据Asian Development Bank, Key Indicators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2010 (August 2010), 5, www.adb.org/publications/key-indicators-asia-and-pacific-2010.

[7] 陆学艺(Lu Xueyi)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Research report on social strata in contemporary China),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252。

[8] 见《独家专访陆学艺:中产阶级每年增长一个百分点》( “Lu Xueyi Exclusive Interview: Middle Class Grew by One Percentage Point per Year” ),新华网,2009年8月1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 ... ontent_11894452.htm

[9] Chen and Lu, “Democratization and the Middle Class in China,” 713–14. 这项研究是在北京、成都和西安进行的。

[10] Luigi Tomba, The Government Next Door: Neighborhood Politics in Urban China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14), 104.

[11] Jean-Louis Rocca, A Sociology of Modern China, trans. Gregory Elliott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16.

[12] 关于收入,见: http://knoema.com/pjeqzh/gdp-per ... -2014?country=China;关于城市化,见: World Bank and the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of the State Council,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Urban China: Toward Efficient, Inclusive, and Sustainable Urbanization (Washington, D.C.: World Bank, 2014), 3; 关于高校招生,见: Jing Lin and Xiaoyan Sun, “Higher Education Expansion and China’s Middle Class,” in Li, ed., China’s Emerging Middle Class, 222.

[13] Lipset, “Steady Work,” 9.

[14] Jessica C. Teets, Civil Society Under Authoritarianism: The China Model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4).

[15] Benjamin L. Read, Roots of the State: Neighborhood Organization and Social Networks in Beijing and Taipei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107.

[16] Haifeng Huang, “International Knowledge and Domestic Evaluations in a Changing Society: The Case of China,”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109 (August 2015): 613–34.

[17] 用这种方法界定的中产阶级比之前在这篇文章中引用的社会学家们界定的超过20%的比例要小。没有直接的方法去比较这两个群体,但考虑到亚洲晴雨表调查定义的中产阶级比将其界定为更大群体的那个中产阶级更城市化、更富裕,我们使用这个数据应该是比较恰当的。

[18] 亚洲晴雨表调查提出的问题是:“你对民主在你们国家运作的情况有多满意?”问题是为跨国家的调查设计的,而且因为所有的亚洲政府都声称它们是民主国家,我们也可以相信这种大体上对政治制度的满意度评分。要比较的话,参见Jonas Linde and Joakim Ekman, “Satisfaction with Democracy: A Note on a Frequently Used Indicator in Comparative Politics,”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Research 42 (May 2003): 391–408.

[19] 这些是在亚洲晴雨表调查列出的7项“自由民主价值”中至少支持4项的人所占的比例。基于世界价值观调查(World Values Survey)和对亚洲与非亚洲国家的比较得出的,关于更现代化的人口持有更自由的价值观这一模式的普适性的调查结果,见Christian Welzel, “The Asian Values Thesis Revisited: Evidence from the World Values Surveys,” Japanese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12 (April 2011): 1–31.

[20] 关于对亚洲和中国青年人态度的类似调查结果,见Yun-han Chu and Bridget Welsh, “Millennials and East Asia’s Democratic Future,” Journal of Democracy 26 (April 2015): 151–64, and Min-hua Huang, Yun-han Chu, and Cao Yongrong, “China: The Impact of Modernization and Liberalization on Democratic Attitudes,” in David Denemark, Robert Mattes, and Richard G. Niemi, eds., Growing Up Democratic: Generational Change in Post-Authoritarian Societies (Boulder, Colo.: Lynne Rienner, forthcoming).

[21]张伟(Zhang Wei),《冲突与变数:中国社会中产阶层政治分析》(Conflict and uncertainty: political analysis of the middle stratum in Chinese society),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06—407。

[22] 见 www.youtube.com/watch?v=q61X3zfBE8g.

[23] 这种分析可以参照:Eva Bellin, “The Dog That Didn’t Bark:The Political Complacence of the Emerging Middle Class (with Illustrations from the Middle East),” in Julian Go, ed., Political Power and Social Theory, vol. 21 (Bingley, U.K.: Emerald, 2010), 125–41; Kellee S. Tsai, “Capitalists Without a Class: Political Diversity Among Private Entrepreneurs in China,” 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 38 (November 2005): 1130–58; Teresa Wright, Accepting Authoritarianism: State-Society Relations in China’s Reform Er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24] Tianjian Shi, The Cultural Logic of Politics in 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5), 195. 这些数据来自2003年亚洲晴雨表调查的中国调查。

[25] Shi, Cultural Logic. 然而,史天健会同意李普塞特的观点:文化个和价值会被社会结构和制度逐渐地塑造。

[26] Seymour Martin Lipset with Earl Raab, The Politics of Unreason: Right-Wing Extremism in America, 1790–1977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0); Lipset, American Exceptionalism: A Double-Edged Sword (New York: W.W. Norton, 1996), Lipset with Gary Marks, It Didn’t Happen Here: Why Socialism Failed in the United States (New York: W.W. Norton, 2000).

[27] Seymour Martin Lipset, “Predicting the Future: The Limits of Social Science,” in Consensus and Conflict: Essays in Political Sociology (New Brunswick, N.J.: Transaction, 1985), 329–60, orig. in Lipset, ed., The Third Century: America as a Post-Industrial Society (Stanford: Hoover Institution Press, 1979), 1–35.

[28] Andrew J. Nathan, “Foreseeing the Unforeseeable,” Journal of Democracy 24 (January 2013): 20–25.

[29] In Lipset, Political Man, ch. 5.

转自: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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