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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根本不是现代国家,是世袭制的帝国/紫荆来鸿

习执政方针已定,方向可以预见。习权力已经巩固,内部斗争是常态,但在习执政后七年中不会有大风波了。红二代与官二代矛盾没有人们说得那么大,二者之间基本利益一致,船翻都失去既得利益。经济下行是事实,但中共维持经济不崩溃能力很强,十年八年不出大危机正常。中共三个自信代表其强硬反击,不再退让而取攻势。民主转型形势严峻,当局对上街、集会、课堂、出版物、民间组织等异动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大陆民运进入低潮。各尽所能、积蓄力量、以待时机。

北京查建国

中国根本不是现代国家,是世袭制的帝国/紫荆来鸿

     福山以《说中国集权的人是不懂中国历史》为题的文章有点儿趣味。
   
     中国建立国家体制最早,中国施行法制最早,这是历史事实。
    但根据福山文章内的逻辑,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中国现在远非一个现代国家,而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世袭制帝国。
   
    (一) 中国的法律制度
   
    中国的法制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有着巨大的差异。自古以来,中国的法制主要是治民的依据。在限制官员权力方面弹性很大,对帝王的约束力基本不存在,特别是在帝王任性,言出法随的历史时期。
   
    由于帝王本身就是法律。所以人们常说“伴君如伴虎”,位于皇帝之下的任何人,其生命与财产都是没有丝毫保障的,包括当年贵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
   
    习近平想改变这种状态,想把古老的国家向前推进一步,建立一个人人都必须遵守成文法律的“法制社会”。以缓和国家统治集团内的不确定因素与血腥氛围。
   
    (二)当前中国的国家性质
   
    福山在文中说:韦伯认为,与现代国家相反的便是世袭制国家,即精英群体统治国家或拥有国家。----- 什么叫世袭制,国家就像是来自父亲的礼物。-----
   
    从这个定义来看,中国现在根本就不是一个现代国家,只是一个世袭制的帝国。以习近平为首的红二代誓言要捍卫父兄打下的红色江山,就充分表明中国是红二代,这个精英群体所拥有的帝国,是红二代的父一辈当年用武力打下来的江山,是他们遗留给自己儿女们的最大礼物。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或者发稿团体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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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们老百姓的主攻方向

俞鹏飞

    习近平上台以后,中共内斗突然加剧.那么我们老百姓应该支持谁,反对谁? 最近一连出现了好几篇文章,都在谈这个问题.
    其中陈维健先生提出:“红二代权贵利益集团与平民官员利益集团之间一场利益争夺之战,因此与人民的利益毫无关系.”
    昭明先生的力作<两害相权取其轻,美国鼓励“中间派”支持曾庆红夺权推翻习近平>则论述了美国人的看法,指出:“美国人是希望一个果断的,但宽容能容纳不同意见的,愿意融入国际社会的,而不是到处挑战美国领导的国际秩序的,对西方国家、美国友好的,而不是与美国处处做对的,懂得知恩图报的,而不是象习近平一样忘恩负义翻脸不认他人的,老道的、非激进的、理性的曾庆红式领导人执政领导中国。”
    另外freedom先生主要从经济地位分析,提出:““两害相权取其轻”。在红二权贵集团与平民利益集团的斗争中,我们要集中火力对准包子为首的红二权贵集团。至少在言论上,要助平民官员一臂之力,多损一下包子为首的红二权贵集团。“
    还有某宗教团体的媒体则鼓吹要把矛头指向江泽民曾庆红和罗干.基于政教分离的原则,对于宗教团体的诉求本文不做评论.仅讨论非宗教团体的作者提出的观点.
    其实最近还有两个东西很可看,一个是被判七年有期徒刑的记者高瑜女士在纽约胡明家的谈话视频,另一个是”一剑飘尘“先生写的<中国向何处去?>.<中国向何处去?>一文预测了习近平将要带给中国的黑暗前景,并且预测习近平会谋求恢复终身制. 高瑜女士的谈话视频,则处处呼应了”一剑飘尘“先生在<中国向何处去?>一文中的预测,连高瑜女士被判七年有期徒刑本身,也证实了<中国向何处去?>一文对中国黑暗前景的预测.
    那些骗我们,说习近平会”民主“ 的人,闭上你们的嘴,现在大家都看青了,习要走的是法西斯独裁道路.
    目前习已经完全掌握了中国党军政大权.而一旦完成了对于言论自由的扼杀,和对自由派人士的清洗, 中国就正式进入个人独裁的黑暗期了。
    如果不愿被清洗,只有一条路,就是象周小平,花千芳那样,给习近平捧臭脚,给他舔菊,无论他多脏多臭,都得违心地说:“好香,好闻.”
    因此今后几十年,十三亿中国人民和习近平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
    面对中共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我们老百姓的主攻方向,在红二权贵集团和平民干部集团之间,我们要主要打击红二权贵集团. 在红二权贵集团内部,我们要区分哪些是愿意政改,愿意走自由民主道路,愿意权利制约的;哪些是和习近平勾结一起,疯狂与自由民主为敌.对于愿意政改,愿意权利分享,倾向自由民主平等的红二人士,我们要团结他们.真正要坚决斗争的,是最反动的习近平及其支持者.对习近平及其支持着,我们要运笔用各种方式与他们作斗争.斗争方式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钱的处钱,有力的出力,不拘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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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俞鹏飞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15年4月27日16:15



强烈抗议中共重判中国良心高瑜女士!!!


中共當局三次迫害高瑜

中共當局三次迫害高瑜

嚴家祺


    今天從網上得知中國優秀記者高瑜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這是中共當局對高瑜的第三次嚴重政治迫害。
    1988年11月,在北京西郊的一次會議上,《經濟學周報》記者高瑜要溫元凱和我就『時局』問題作一次對話。這次『對話』離1989年北京天安門學生運動時間有半年,對學生運動並無影響。結果,在『六四』後,陳希同竟然把我與溫元凱對話的內容,作為高瑜的一條『罪狀』。陳希同在1989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中,點名這次採訪是『為掩蓋趙紫陽的錯誤、保住他的權力地位、以便更加肆無忌憚地推行資產階級自由化製造輿論。』在1989年5月20日『戒严令』宣布后,高瑜受全国人大常委、前《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的委托,幫助王丹起草声明,说服学生撤出天安门广场。同時又起草一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请人大直接和学生对话。高瑜的行為完全正當,沒有任何違法之處,在『六四大屠殺』前一天,高瑜被捕監禁。現在已經非常清楚,陳希同說《經濟學週報》高瑜的報導,是配合當時的『倒鄧保趙』風,完全是無中生有、捏造的。
   
    高瑜第二次被捕是在1993年10月2日。1994年11月9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莫須有』的『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高瑜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高瑜第三次被捕是在去年4月24日。據今天網上消息,高瑜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高瑜泄露的所谓国家秘密,是中共宣傳系統公開要求中國國內新聞媒體『不得宣扬西方宪政民主、不得宣扬普世价值、不得宣扬公民社会、不得质疑改革开放』等的『禁令』。按照2014年3月生效的中国《保密法实施条例》第五條規定,這些『公開事項』完全不是什麼『秘密』。
   
    高瑜三次判刑,都是『莫須有』的『罪行』。中共當局判处高瑜有罪,这说明中共當局完全违背新闻自由和法治原则,从根本上践踏了中國憲法和人权。
    周永康掌握中國全國『政法委』大權時迫害記者和自由派知識分子、打擊維權人士和法輪功,目的是為了掩蓋他和一大批貪官污吏的罪行,周永康的統治,摧殘了法治、踐踏了人權,使中國上空佈滿了烏雲。在今天,只要高瑜和許許多多因寫作而獲罪的情況沒有改變,就看不到今天中國的政治狀況與周永康時期有什麼根本區別。
    一個沒有『法治』的國家,是不能長治久安的。
    (寫於2015-4-17)
(2015/04/1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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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抗议中共重判中国良心高瑜女士


高瑜被重判告诉我们,一,"七不讲"文件是真的,它代表了当局加强思想专制的决策。二,"泄密"罪表明党政不分、党国一体、“依法治国”只是维护一党制的工具。三,对高重判表明当局要继续保持对异议人士的高压态势。请对习、对中共有误判的朋友关注高瑜案吧。高瑜姐保重!北京查建国


强烈抗议中共重判中国良心高瑜女士

全球支持中国和亚洲民主化论坛

2015年4月17日

2015年4月 17日,中国的良心、正直敢言的著名记者高瑜女士,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是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专制集团内定的判决结果。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只是大独裁者习近平以及中共专制集团 “依法治民”乃至枉法治民的御用工具。全球支持中国和亚洲民主化论坛强烈抗议中共专制集团这一倒行逆施的非法判决!

高瑜的两名律师早就向法院提出了反驳控罪的理由,法院拒不接受,也没有任何解释。整个宣判过程只有二十分钟左右,两名律师未能与高瑜接触。他们质疑法院在证据不足情况下作出定罪及判刑。来自德国、法国、奥地利、瑞士和美国等15个国家的驻华使馆及人权组织的代表全部被禁止进入庭内听审。这足见中共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处公民时何等心虚!

高瑜1944年生于重庆,现年71岁。她在1989年和1993年因批评中共暴政两次入狱。出狱后仍然不改初衷,坚持揭露和批判专制黑暗。她是世界新闻自由奖等多项国际新闻奖的获得者。高瑜于2014年4月24日被中共秘密逮捕。2014年5月8日,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晨间新闻栏目播出了高瑜“认罪服法”的一段“警方提供画面 ”。高瑜后来表示,她是因为受到各种压力而违心地做出有罪供述。

用威逼利诱、屈打成招等残暴手段制造口供、并将一些影响力大的异议人士押上央视认罪伏法,将人格羞辱作为打击异己的高效措施,以达到恐吓民众、消除不同声音的效果。这是习近平政权的特征之一。德国基本法的第一条就是“人格尊严不可侵犯”,而习近平政权继承流氓暴君毛泽东的衣钵,热衷于侵犯人的尊严。

中共法院于2014年11月21日在不公开的情况下开审高瑜一案,但没有立即作出宣判。高瑜在庭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予以否认,称自己没有非法向境外泄露国家秘密文件的行为。

被高瑜泄露的所谓国家机密,是指中共中央2013年9号文件。其内容是严格控制舆论宣传,具体包括“七不讲”:1.不得宣扬西方宪政民主,企图否定中共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2.不得宣扬“普世价值”,企图动摇中共执政的思想理论基础;3.不得宣扬公民社会,企图瓦解中共执政的社会基础;4.不得宣扬新自由主义,企图改变中国基本经济制度。5.不得宣扬西方新闻观,挑战中国党管媒体原则和新闻出版管理制度;6.不得宣扬历史虚无主义,企图否定中共和共产中国历史;7.不得质疑改革开放,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性质。文件强调,要确保新闻媒体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同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中央保持一致的人手中。

2014年3月生效的中国《保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中共的2013年9号文件旨在控制国民思想和言论,要求“全面贯彻执行”,注明“此件发至市地师级”, 并未依法加注密级(一般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这根本不是国家机密,也不可能保密。中共将这个文件定为机密文件,这本身就违背了中国的《保密法实施条例》。而且,将一个党的文件定为国家机密,违背了党国分离原则。此外,该文件的下发日期是2013年4月22日,随即多个地方报刊和网络都作了公开报道。《明镜月刊》8月份才刊登高瑜“泄漏”的文件。中共指控高瑜“泄露国家机密”显然是非常荒唐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共判处高瑜有罪,这说明中共完全违背新闻自由和法治国原则,从根本上践踏了人权。

人权无疆界,人权高于主权。全球支持中国和亚洲民主化论坛呼吁海内外一切有正义良知的人们高度关注高瑜女士被中共当局非法判刑之事。我们呼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欧盟人权委员会、欧洲理事会人权委员会、德国议会人权委员会,美国国会兰托斯人权委员会以及各民主国家人权机构等敦促中国政府立即释放高瑜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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